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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鎮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這項民生工程,現就我鎮2009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參保范圍及對象:
本鎮境內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
各學校,駐鎮各中小學校在校學生醫保由縣教育部門組織統一參保。
二、個人繳費標準:
(一)18周歲(含18周歲)以上居民每人每年繳費200元,其中:低保對象繳費標準為100元,低保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個人不繳費;
(二)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含學齡前兒童),每人每年繳費80元;
(三)未就業殘疾人每人每年繳費100元。
三、財政、民政、殘聯補助標準:
(一)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0元,省財政補助30元,縣財政補助30元;
(二)低保對象,每人每年由政府補助100元,其中低保對象中的“三無”和大病致殘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部門從救助資金中統籌解決;
(三)未就業殘疾人,每人每年由殘聯從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補助100元。
四、目標任務:
2009年度全鎮城鎮居民參保人數為1950人。按照城鎮居民分布情況,確定各社區居民(不含在校學生)參保任務為:*社區1560人,*社區362人,*社區28人。對完成目標任務達90%以上的村給予獎勵,對不能完成目標任務的村,將予以通報批評。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8日至6月30日)。各社區利用廣播、宣傳標語、宣傳欄,廣泛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尤其是參保手續、繳費標準以及享受的待遇等政策規定,真正使這項民生工程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居民參保階段(5月11日至6月30日)。各社區負責辦理所轄社區居民參保人員的登記、個人基本信息的采集、代收個人應繳費用、收集參保人員的照片等工作。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負責在6月30日前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卡發到各社區,確保從7月1日起,參保居民能夠正常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實。各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重視,要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擺上位置,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并明確具體工作人員做,切實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摸清底數。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繁重,人員結構復雜分散,各社區務必要對轄區內參保人員情況進行詳細摸底,分類建立檔案資料,做到底數清。社區工作人員要充分發揮協管員的作用,逐家挨戶,上門向參保對象發放參保通知單,爭取以戶為整體參保。
(三)密切配合。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溝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參保工作。各社區要積極做好參保登記;地稅部門要負責做好基金征收;鎮社保所要負責做好就診證卡發放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