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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全面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建設教育強縣工作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明確建設教育強縣的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年,全縣基本形成比較完備的現代國民基礎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教育資源有機整合,教師隊伍不斷加強,辦學條件大幅改善,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教育質量顯著提升,學生素質明顯提高,教育綜合實力全面提升,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建成上檔次、具規模、有特色的教育強縣。
2.任務指標。20*年,全縣3—5歲幼兒毛入園率達75%,小學、初中適齡人口入學率達到100%,義務教育完成率達98%以上,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少年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75%;初中畢業生分流到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的比例大體相當,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全縣新增從業人員受教育年限*年以上;90%以上的義務教育學校達合格標準;全縣公辦學校擇校現象得到明顯遏制;初步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設1所省級示范性職教中心;年勞動力轉移培訓2000人。
縣域、城鄉間義務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貧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狀況根本好轉,辦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基地,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的體系完善。
二、堅持建設教育強縣的基本原則
3.優先發展原則。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優先保證教育投入,社會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教育需求。
4.均衡發展原則。堅持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城鄉教育協調發展;堅持教育發展的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統一。
5.分步推進原則。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教育部門為主體,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分類指導,分類實施,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河口苗族鄉、朝儀侗族鄉、樂安鋪苗族侗族鄉、麻塘苗族鄉、楓木團苗族侗族鄉、武陽鎮、黃桑坪苗族鄉、長鋪鎮在2012年前基本實現教育強鄉(鎮)目標;在市苗族侗族鄉、白玉鄉、黃土礦鄉、金屋塘鎮、李熙橋鎮、鵝公嶺侗族苗族鄉、竹舟江苗族鄉、東山侗族鄉、水口鄉在2013年前基本實現教育強鄉(鎮)目標;其他鄉(鎮)爭取在20*年前基本實現教育強鄉(鎮)目標。全縣20*年基本實現教育強縣目標。
三、推進各類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6.均衡發展義務教育。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為重點,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按照義務教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原則,重點加強農村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要將學校建設納入其中,加大農村學校尤其是偏遠地區學校政策扶持力度,改善辦學條件,重點做好改路、改水、改廁、改廚;消除D級危房和新增危房,建立學校維修、危房改造長效機制;一個鄉鎮力爭建好1所寄宿制義務教育合格學校。鞏固“兩基”成果。農村中小學年輟學率分別控制在2%和0.5%以內。2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逐步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女童、殘疾少年兒童都能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保障進城農民工子女與縣城居民子女享有同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加快幼兒教育步伐,采取民辦公助的形式在縣城辦好l所省級示范性幼兒園;每個鄉鎮辦好1所中心幼兒園;利用調整中小學布局的閑置校園,發展鄉鎮和村級幼兒園,村級幼兒園可一村獨辦,也可多村聯辦;鼓勵社會力量按標準舉辦學前教育。要發展特殊教育,辦好縣特殊學校。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辦好省級、市級示范性高中。通過擴容、改造長鋪鄉學校、建成長鋪四小,逐步取消縣城小學學前班,規范辦學行為,加強預測調控等舉措,在20*年前將縣城學校大班額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
7.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整合職業教育資源,加強特色專業建設,形成城鄉職成教育網絡,大力培養技能人才。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向職業教育傾斜,建立職業教育發展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費的30%用于職業教育;按照縣人均1元的要求設立職成教專項經費;大力推進校企合作、訂單培養,改革培養模式,為企業、新農村建設培養急需人才。五年內投資1100萬元用于縣職業中專學校建設,通過擴容、提質,爭創省示范性職教中心,各級職工、農民工培訓歸口職教中心統一管理。
8.穩步發展民辦教育。將民辦教育納入教育發展規劃,鼓勵民間資金按規定舉辦民辦教育,特別是高中(職中)、幼師教育、民辦學校教師管理、招生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民辦學校享有和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基本建設優惠政策。加強民辦教育機構管理監督,規范辦學行為。
四、扎實加強素質教育,提升教育整體水平
9.加強學生道德素質教育。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網絡,著重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適應社會的能力,拓展素質教育的內涵和外延,把素質教育貫串于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始終,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切實開展愛國主義、優良傳統、法制、養成教育,鑄就學生優良品質和良好人格。文化、科技、體育場所等公益設施向學生免費開放。進一步加強關心下一代工作,辦好家長學校,關心學生健康成長。
10.強化學生文化、能力素質教育。改變傳統的應試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規范辦學行為,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加強綜合實踐課程建設,重視地方文化常識教育,加強教育科學研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教學改革,倡導啟發式教學和探索型學習,切實減輕中小學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積極推進學校效能建設,把學生發展作為評價教育質量的核心指標,督導部門要根據全縣各類學校所處地域師資狀況、生源情況、辦學設施等不可比因素,分類分校制定學校校長認同的學校發展評估方案和發展目標。建立學校平等的競爭機制。加強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全面提升教學整體水平。
11.加強教育現代化建設。制定和實施全縣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建設標準,提高學校信息化技術裝備水平,城區學校實現教育網絡“班班通”,農村學校實現“校校通”。創建標準化實驗室,提高學生、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運用信息技術和實際操作能力,推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有機結合,應用信息技術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強教育信息資源開發和整合,建立全縣遠程教育資源中心,加快推進現代教育技術和標準化“實驗室”建設,逐步實現全縣教育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形成多層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信息資源服務體系。
五、不斷優化教育發展環境
12.加大教育執法力度。認真落實《湖南省教育督導條例》,加強教育督導機構隊伍建設,教育督導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縣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督導經費30萬元,并專款專用。健全教育督導制度,繼續搞好教育工作“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建立教育強縣和鄉鎮的督導制度,運用好考核結果,推動教育強縣和鄉鎮的深入開展。
13.完善涉校檢查準入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縣委、縣政府統一布置的檢查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入校進行檢查、收費、罰款。對學校進行檢查和處罰必須報縣糾風辦備案,收取的各種罰沒款一律全額上繳財政,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對違反規定到學校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或學校違規亂收費的,將依法依紀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環境長效治理機制。學校門口50米以內不準擺攤、設點、擺出租車等,離校門口200米以內不準設立經營性網吧、娛樂場所。*、城管、衛生、文化、工商等職能部門和屬地政府要切實擔當起學校周邊環境整治的責任,每年要開展專項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動,政法部門要嚴厲打擊侮辱毆打教師,侵害學生和到學校尋釁滋事的不法行為。堅決取締學校周圍200米內的網吧。要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環境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營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六、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投入的長效機制
*.依法確保財政性教育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財政要求,逐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教育強縣的投入保障機制。未來五年期間,逐步提高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每年支出增長比例要高出其他行業2%;逐年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地區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高出4%;預算內教育經費每年年初預算要比上年遞增20%以上,財政收入超收部分的財力安排,應充分考慮彌補教育經費缺口。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相關政策規定,逐步增加職業教育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未來五年期間爭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建立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按規定落實縣應分擔的各項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全縣義務教育經費按照新機制規定的“兩上兩下”預算管理模式管理,確保“兩免一補”資金落實。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國家規定的政策性補貼全額納入財政預算。“普九”債務剝離給縣政府,力爭在2010年化解完畢。
16.拓寬教育經費籌措渠道。確保教育經費“兩個比例”、
“三個增長”落實。按“三稅”總額的1.5%新開征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確保按“三稅”總額的3%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部門商縣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嚴禁挪作他用。按規定從城市建設維護費中提取*%的教育設施配套費,全部用于學校建設,城市教育附加30%用于一中還債、30%用于縣職業中專建設、10%用于縣二中建設、10%用于縣示范性初中民中建設、20%用于縣城其他義務教育學校維護和建設。20*年新開征的地方教育附加全部用于義務教育合格學校建設。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68%用于教育。落實國家對從事教育服務的免稅政策,公辦學校易地建設新校區的,老校區土地依法掛牌出讓,所得收益除應扣除部分外全部用于新校區建設。縣人民政府每年向人大報告教育經費預算及決算情況,建立財政性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規范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堅決杜絕教育亂收費行為,鼓勵社會、企事業單位、個人對教育捐贈,建立教育基金多渠道籌措機制。
17.調整城鄉教育布局。在進一步辦好縣一中、二中和職業中專三所高中的基礎上,堅持“撤小、合近、并差、扶弱”方針,打破鄉鎮行政區劃限制,1.6萬人口以下的鄉鎮不再設立初中,全縣建好民族中學、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十中、綠洲中學等9所義務教育合格初中,除長鋪鎮外各鄉鎮建好l所六年一貫制或九年一貫制寄宿制學校。20*年下期啟動縣城幼兒園恢復建設項目。力爭2009年啟動長鋪鄉學校擴建工程,五年內投資900萬元建成高標準的長鋪四小;每年投資1000萬元以上用于9所初中及鄉鎮一貫制學校建設,力爭5年內將全縣9所初中及各鄉鎮一貫制學校建成義務教育合格學校。
七、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18.完善與落實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政府對教育的管理職責,健全各級各類教育分層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法》及省委、省政府〔2004〕5號文件規定,落實和完善縣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教師工作、縣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師工作、學校自主進行教師管理的體制。新增教師的人事,必須堅持“用人單位委托和本人自愿”的原則,沒有實行人事的,不能收取有關費用。學校確需新進人員,按管理權限由教育行政部門申報計劃,經人事、編制部門審核,縣政府研究同意。凡是公開招聘的,由教育、人事部門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2004〕5號文件規定執行。教師職稱評審指標分配,每年年初由縣教育局將各學校崗位聘用情況及崗位計劃報縣人事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備案審批,縣人事局根據各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分配指標到縣教育局,再由縣教育局分配到各學校。
19.推進學校管理改革。嚴格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全面推行校長選任考核機制,教職工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教師目標管理責任制、待崗學習制、崗位異動制和末位淘汰制。建立學校用人動態管理新機制,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對不適應教學崗位的教師轉崗到后勤等非教學崗位工作。各學校末位淘汰的教師第一年實行待崗學習,連續兩年末位淘汰的教師,學校可以解聘并調離本單位,縣城學校教師調離縣城。嚴格執行教師職業行為標準,建立科學的師德師風和教師管理評價、考核和獎懲機制。縣委縣政府每年安排20萬元以上專項獎勵經費定期對全縣教師師德標兵、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進行表彰。
八、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20.實施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升計劃。加強教師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全面實施“教師素質提高工程”,著力構建教師終身教育體系。繼續實施高中教師招聘、初中教師招考,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根據工作需要,未來五年,每年招聘、招考一定數量的高中、初中專任教師,每年為農村小學定向培養一定數量的專科層次的教師,利用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編制予以安置。到20*年,農村幼師應達到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范教育畢業以上學歷,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小學專任教師專科以上學歷達80%;初中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達80%,普通高中專任教師學歷全部達本科以上,其中研究生學歷達l0%左右。加強職業學校教師的專業培訓。從企業聘請10名技術骨干到職業學校擔任兼職教師,打造一支專兼結合的“雙師型”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積極籌措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各級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繼續教育經費由財政按教職工工資總額的l.5%列入預算,撥付給教育統一管理使用,學校公用經費應有5%的比例用于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每年選送一批優秀青年教師到省、市名校進修、學習。
21.注重骨干教師培養。深入實施“名師工程”,20*年評選名師20名,名校長10名,名班主任10名。20*年以后每年評比一次,名師名額逐年增加。每年縣財政安排10萬元、“教師獎勵基金”安排20萬元用于“名師”獎勵。到2010年,全縣培養國家級骨干教師8名,省級骨干教師40名,市級骨干教師l00名,縣級骨干教師200名;培養5—10名在全市、全縣有影響的校長;凡來*從事教育被社會公認的優秀校長及特級教師、國家級優秀教師、國家級青年骨干教師和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采取優惠政策,特事特辦。
22.建立教師到邊遠學校任教激勵機制。有計劃開展城鎮教師、新招聘教師到邊遠地區學校支教活動,開展強校支援弱校工作。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稱,必須有在邊遠貧困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經歷。評優評先、職稱指標分配等向邊遠貧困地區教師傾斜,認真落實邊遠貧困地區任教的教師政策待遇。
23.建立教師評價機制,切實加強師德建設。每年由學校組織對教師師德師風、教學水平進行評價,實行量化考核,評價不合格者或排名后三位的實行待崗學習,評價、考核結果與教師待遇掛鉤,打破教師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堅持把師德建設放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實施師德師風學年度考評制度、師德承諾制度和師德追究制度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度。切實加強教師思想建設和師德修養,大力弘揚愛崗敬業、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師德風尚。加強教師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每3年對全縣中小學教師進行一次學科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等方面的考試。
24.努力改善教師待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教師工資政策,確保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力爭教師校外有經濟住房校內有辦公用房,逐步建立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縣教育局每年組織國家、省、市優秀教師及縣名師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各學校每三年組織教師進行一次身體檢查。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加強學校民主管理,推行校務公開,落實教代會職權。嚴肅查處侵犯教育、教師權益的案件。
九、切實加強對建設教育強縣工作的領導
25.實行目標管理。成立**縣建設教育強縣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和學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建設教育強縣的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分擔相應的責任。全縣每年組織一次建設教育強縣和教育強鄉(鎮)工作督查,把黨委和政府建設教育強縣和教育強鄉(鎮)工作情況納入教育工作“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內容。實行教育強鄉鎮申報評估制度,經評定為教育強鄉鎮的,由縣委、縣政府給予獎勵。凡規劃期限內未能實現教育強鄉鎮目標的,追究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6.形成建設教育強縣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縣、鄉鎮黨委、政府定期議教制度,將教育強縣、教育強鄉(鎮)建設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解決建設教育強縣、強鄉(鎮)工作的困難和問題,建立黨政領導建設教育強縣、強鄉(鎮)聯系點;全縣各部門要積極參與建設教育強縣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做好規劃,當好黨委、政府參謀。要開展教育強縣、強鄉(鎮)建設宣傳,動員全縣群眾廣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