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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8號)和20*年6月30日全省電視電話會議及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于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從構建和諧平安鷹潭、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檢查范圍
這次專項行動的范圍是本市行政區域內非法勞動用工單位,重點是城鄉結合部、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
三、檢查內容
(一)依法領取證照的情況,包括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采礦許可、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等;
(二)勞動用工的基本情況,包括招用人員的數量、來源、招用渠道等;
(三)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合同簽訂、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工作時間、生產安全、職業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等;
(四)違法犯罪情況,包括拐騙農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故意傷害等。此項內容要重點查實、依法處理。
四、檢查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7月1日——7月10日):宣傳動員階段。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廣泛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活動,進一步普及企業經營、勞動保障、未成年人保護、刑法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用人單位遵紀守法意識和廣大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要在新聞媒體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并邀請新聞單位對專項行動進行全程跟蹤報道,為專項行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7月11日——7月30日):自查階段。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所屬職能部門對所轄區域內的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等進行地毯式排查,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主要干部包村、分片包干、責任明確。充分發動和依靠鄉鎮、村等基層組織的力量,加強組織協調,力爭做到排查全面徹底,不留死角。
第三階段(7月31日——8月20日):集中整治階段。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要求,認真組織檢查,對檢查出來的突出問題要依法嚴厲查處,經查實的涉嫌拐騙、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制勞動、虐待傷害等違法犯罪分子,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所屬縣(市、區)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將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四階段(8月21日——8月25日):總結階段。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總結經驗教訓,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專項行動結束后,于8月20日前將書面材料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電話*)和市勞動保障局勞動監察支隊(電話:*。
五、組織領導和工作分工
此次專項行動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市勞動保障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參加,組成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局。
具體職責分工:勞動保障部門對城鄉結合部、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違法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將無合法證照的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等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取締;對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工傷保險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理。
公安部門要對違法扣留各種身份證件,或者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農民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農民工,拐騙農民工,拖欠工資涉嫌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并取締無合法證照的城鄉結合部、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等。
民政部門要對關閉取締的企業及磚瓦窯中身份不明的智障人員和流浪人員實施救助,并負責遣送原籍。
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無證采礦行為,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法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取締關閉。
衛生部門要檢查并查處用人單位違反職業健康監護有關規定的行為,會同勞動保障部門堅決懲處非法雇用未成年工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作用的行為。要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監察機關要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參與非法經營,以及涉嫌搞權錢交易、充當“保護傘”等腐敗問題進行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工會組織要加強鄉鎮、村、企業的基層組織建設,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專項行動中受害農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從實踐“*”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對于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8號)、20*年6月30日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的有關精神,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重點檢查對象,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充實一線檢查人員,認真組織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切實把檢查工作抓緊抓好。
(三)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配合,及時通報情況,交流信息,加強部門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形成各部門既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又緊密聯系、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工作調度,注意掌握情況,每10天匯總一次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報市勞動保障局,重大問題要隨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四)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搞好扶貧開發,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確保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用工管理,切實落實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登記核查制度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要針對勞動保障監察的薄弱環節,強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管、衛生、教育等部門也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制度建設和機構隊伍建設,探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工、女職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