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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存在“三個不適應”問題
隨著我們國家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推進,基層黨建工作的領域不斷拓寬,提出了新要求。
從工作對象看,社會成分的復雜性、黨員個體的流動性越來越強。社會組織的構成,已經由傳統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農村、社區四大塊分化成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農村、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民辦非企業組織等六大塊;黨員隊伍,已經由身份相對單純、活動相對穩定向多重身份、跨地域流動轉變,黨建工作盡管在不斷地創新,但是從工作機制上還存在一些不適應問題。一是傳統的領導工作機制存在“缺位”問題。首先從領域來說,對于“兩新”組織,還沒有成立相對成熟的、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對于我們這些山區縣市來說,社區黨建也是新生事物,社區的機構等基礎相對滯后,黨組織建設缺乏實體的依托。同時,地域之間特別是跨縣、跨省黨組織之間聯管不夠,流動黨員管理同樣存在“缺位”問題。二是在基層黨組織設置上存在“盲區”。對于一些新出現的新經濟、新社會組織、企業改制回歸社會的黨員,難以及時成立組織以加強管理。再加上這些新組織性質上具有社會性、運行上具有獨立性,隸屬關系難明確,黨組織的建立、活動的開展也難以確定領導和指導的主體。三是新領域黨組織的職能難以“定位”。黨組織如何找準角色、如何處理與業主的關系、如何靈活有效地開展活動、發揮作用等,在理論和操作上都存在困惑。
從工作內容看,基層黨建工作的開放性、民主性越來越強。要求我們在黨建工作中更加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要求充分落實黨員的民主權利,推進黨內民主,以黨內和諧推動社會和諧。
2、主體素質與基層黨建新的功能需求不相適應
基層黨組織是黨在基層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基層黨員是基層群眾的先鋒隊,這一“先進性”要求基層黨員干部在思想、能力等各方面都要走在時代的前頭。黨的十七大強調,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但是從基層黨員、干部的現狀看,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基層干部隊伍,特別是村干部隊伍“青黃不接”。主要表現為能力素質上的“青黃不接”。有的村干部政治素質較好,但是工作方式、方法陳舊,“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有的有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但創業能力不強,帶領群眾致富明顯不足;有的懂科技、會經營,但又不善于管理集體事務。再就是干部來源的“青黃不接”。有能力的外出打工創業,年輕的讀書后外出就業,很多地方在家的是“三八六零部隊”,選村干部只能是“矮子中選長子”,再加上待遇偏低、老無所養,有的人也不愿當村干部。二是基層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參差不齊”。黨員老齡化現象嚴重,我縣60歲以上的黨員3600多人,占黨員總數的20%左右,存在一定程度的“資源閑置”,先鋒作用不突出。還有一部分黨員因病因災因老等致貧,全縣貧困黨員有1000多人,占6%左右,需要幫扶,更難以談到“帶頭帶領”。
3、基礎投入與基層黨建新理念的要求不相適應
一是與“執政基礎”的地位不協調。黨的十七大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執政的組織基礎。但是,還有一部分基層黨組織辦公無場所、活動無經費。村一級這幾年得到了較好的改善,但“兩新”組織中的黨組織陣地和經費保障還不穩定,其執政地位與物質基礎反差較大。二是與“以人為本”的理念不協調。一部分黨員生活貧困,創業能力差,盡管每年的重大節日組織了慰問活動,但是在幫扶基金的建立和創業能力的培訓上沒有足夠的投入,沒有形成長效機制。三是與“規范管理”的要求不協調。現在已經進入信息化時代,但是越往基層,黨組織的辦公和管理的基礎設施越差,很多黨組織沒有電腦、沒有傳真,甚至連基本的通訊工具都沒有,“上面是21世紀,下面是20世紀”,導致管理手段的不同步,信息交流不快捷,工作效率難提高。
二、幾點建議
1、圍繞“構建大格局”,進一步創新管黨工作機制。適應新形式下黨建工作領域不斷拓展的需要,首先要著力健全管黨責任體系,構建大黨建工作格局,特別要在三個方面下工夫。一是要在“域內一體化”上下功夫。要根據基層黨組織新的“六大塊”分布格局,在縣鄉兩級分別建立非公有制企業黨建、新社會組織黨建和社區黨建的工作指導機構,逐步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牽頭抓總,鄉鎮黨委、機關工委、非公企業黨工委、新社會組織黨工委、社區黨工委專業分工,統一領導,條塊結合”的全方位、一體化領導體系。二是要在“部門協作化”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基層黨建工作聯系會議制度。把涉農、財政、民政、教育、公安、勞動保障、工商、工青婦等部門資源整合起來,根據各部門的職能職責,分別明確黨建工作責任,共同研究和實施基層組織的建立、基層黨建經費的保障、黨員隊伍的培訓、流動黨員的管理等工作。三是要在“區間聯合化”上下功夫。特別是對于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要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縣與縣之間、省與省之間黨組織的信息溝通機制和“雙聯雙管”機制。
2、圍繞“實現全覆蓋”,進一步突破黨建工作難點。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要有黨員,哪里有黨員哪里就要有組織,哪里有組織哪里就要有活動”的黨建工作“全覆蓋”的要求,研究新領域,突破難點,消除“盲點”。一是要在“兩新”組織黨建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排查摸底,全面建立黨組織,全面理順黨組織隸屬關系,全面選派黨建聯絡員。二是要在社區黨建上取得新突破。抓好黨員“安家”工程,健全社區基層黨組織體系,配齊配強黨務干部,建立完善“共駐共建”機制,增強社區黨組織的服務功能。三是要在流動黨員教育管理上取得新突破。探索推廣“一地一站”的作法,在黨員流出地相對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動黨員服務站、流動黨員黨支部,“定點”加強流動黨員的服務管理。同時,也依托“一地一站”做好在外出務工人員中發展黨員工作。
3、圍繞“增強支撐力”,進一步建強基層干部隊伍。一是要拓寬基層干部,特別是村干部的選用渠道,解決“選有來源”問題。要落實中央精神,引導外出務工的能人回鄉創業,選派大中專畢業生到村任職。做好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要特別明確四個問題。第一是“編制”問題,應作為鄉鎮公務員對待,不占村干部職數,工資由鄉鎮政府發放。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納入鄉鎮領導干部選拔的對象范圍。第二是“職務”問題,由于村委會是村民自治機構,選派人員不是村民,只能任黨內職務,建議任村黨組織“副書記”。第三是“職責”問題,要從培養后備干部、加強村級組織工作的角度,明確選派人員的協助職責和學習職責。但是也要提出明確的量化工作目標,如協助制定新農村建設規劃、組織培訓農民和黨員、引進和推介科技致富項目、承擔農村發展調研課題等。第四是“考核”問題,要研究具體的考核辦法,由組織部門和鄉鎮黨委對選派人員進行年度考核,根據選派人員的“適崗”情況和個性特點,確定留任或調整使用方向。
二是要選拔基層干部,解決“干有所進”問題。采取公開招考等方式,定期從優秀的村干部中選拔一批鄉鎮公務員或鄉鎮領導干部。
三是要建立激勵機制,解決“干有所得”問題。首先,建議增加村級轉移支付,提高村干部工資待遇,使村干部工資在標準上高于當地人均收入水平,并且要隨著物價上漲,逐年調整。在發放方式上實行“財政發放、一卡直達”。在工資構成上,村干部工資應實行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相結合。第二,建議出臺養老保障機制。解決任職較長的村干部“老有所養”問題,既是體現“以人為本”,對老村干的關心和幫助,也是解決村干部有人當、愿意當的有效舉措。在這個問題上,要堅持三個原則。首先是“分層原則”,對在職村干部確定一個任職年限,比如連續任村主職3屆以上,連續任村主副職5屆以上的采取養老保險的辦法。對已經退職的村干部實行生活補助。退職生活補助標準,主職應高于副職,任職時間長的高于任職時間短的。其次是“激勵原則”。對在職村干部的養老保險,按村干部人數每年確定10%左右的比例,在實行年度考核的前提下,對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確定為養老保險對象。保險費按15年測算,由縣、鄉鎮和個人按5:3:2的比例,一次性計入賬戶。再就是“保障原則”,在職村干部的養老保險和退職村干部生活補助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省、市應對山區縣給予補助。我縣去年實行了退職村主職生活補助,對滿60歲連續任過15年主職的,每人每月補80元,產生了很好的社會反響。但推出以后,一些任主職不足15年的、退職的村村副職也都提出了補助要求。應該說,擴大補助范圍是有道理的,但關鍵是要有財力支持。
4、圍繞“保持先進性”,進一步激發黨員隊伍活力。黨組織的作用和黨的先進性是靠黨員的先進性來體現,因此基層黨建工作要始終把激發黨員活力,引導黨員自覺踐行先進性作為關鍵來抓,關鍵的關鍵是要創新載體,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特別是要解決好農村黨員、社區黨員和離退職黨員發揮作用的問題,這三類黨員都屬于“無職黨員”,他們由于沒有具體的工作崗位,也就沒有明確的目標責任,在實際生活中發揮黨員作用存在盲目性,是黨員隊伍中的相對“后進群體”,對他們要全面開展“設崗創星”活動,通過“設崗定責、評星創星”,使他們“無職變有職,無責變有責”,從而在設定的具體崗位上,圍繞明確的目標責任,有方向性的發揮作用,實現“無為變有為”。
5、圍繞“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加大黨建經費投入。對基層黨組織建設要加大經費投入,在用途上,要著重解決三個方面的經費。一是陣地建設和維修經費。主要解決村、社區和“兩新”組織的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問題。二是黨建活動經費。主要是解決黨員培訓教材、師資、設施的需要,按黨員數每年人均應達到100元以上。三是困難黨員幫扶經費。
在籌資渠道上,應該堅持財政投入為主,“三個一點”為輔。即財政預算為主,黨費拿一點、單位自籌一點、部門幫帶一點。對于機關、事業單位,以單位自籌為主,但要提出硬性要求和量化標準。同時,要建立機關聯農村、機關聯社區、機關聯企業,企業聯農村、企業聯社區,富裕黨員聯困難黨員等“結對幫扶”機制,實現基層黨組織以強帶弱、互幫互助。
對困難黨員的幫扶,要整合財政、民政、勞動保障、扶貧開發等各種資源,建立長效機制。縣委組織部主要負責慰問幫扶困難黨員的牽頭抓總、綜合協調;縣財政局負責在慰問幫扶困難黨員工作中提供經費支持;縣民政局負責把符合條件的困難黨員重點納入低保、優撫,做好大病醫療救助等工作;縣人事局負責在人才培養、政策咨詢、專家服務、專業技術推廣等方面為困難黨員提供智力支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重點把困難黨員納入社會保障范圍,提供推薦就業、信息咨詢、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縣扶貧開發辦負責在整村推進扶貧開發、扶貧搬遷、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中為困難黨員提供項目和經費支持;縣委老干局負責做好所管理的老干部、老黨員、老紅軍及其遺屬的關懷照顧;縣總工會負責做好勞模、企業困難黨員職工的關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