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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為什么強調“黨員干部要善于同非黨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們,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
黨章第三十五條中規定:“黨員干部要善于同非黨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們,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非黨干部是我們黨和國家整個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們黨和國家的事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同非黨干部合作共事,是我們黨長期堅持的方針,也是新形勢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現實要求。早在抗日戰爭時期,同志就曾經指出:“共產黨員如果不同黨外干部、黨外人員互相聯合,敵人就一定不能打倒,革命的目的就一定不能達到”。同志還指出:“共產黨的這個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原則,是固定不移的,是永遠不變的?!笨梢姡屈h干部合作共事,是我們黨一貫的長期的根本政策。
同非黨干部合作共事,是由我們黨的執政黨地位決定的。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中,共產黨是領導核心。要完成這一宏偉的任務,并不是也不可能所有的組織領導工作都由共產黨人去做,我們必須團結盡可能多的非黨干部共同奮斗,我們的事業才能取得勝利。目前,在全國四千多萬干部中,黨員干部只有一千五百多萬,還有數量相當大的非黨干部。非黨干部中的絕大多數人政治上要求進步,他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有相當多的同志政治業務素質較高,在實際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績,得到群眾的信任和擁護。實踐證明,優秀人才和干部,不僅黨內有,黨外也有,我們只有善于同非黨干部合作共事,社會主義現代化帶來才能不斷取得新的勝利。
同非黨干部合作共事,黨員干部首先應當樹立尊重非黨干部,和非黨干部友好合作的意識,摒棄高人一等的不正確思想。其次,要以虛心誠懇的態度對待非黨干部,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誠心誠意幫助他們克服缺點和不足,要與他們密切配合,緊密團結,切不可妄自尊大,看不起非黨干部。再者,要接受非黨干部的監督,這可以使黨的干部經常聽到黨內不容易聽到的各種意見和建議,從而保持清醒的頭腦,克服各種不良傾向。這對于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有利,對于人民也有利。
152、為什么規定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
黨章第三十六條中規定:“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都可以變動或解除?!秉h章這樣規定,有利于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不斷把德才兼備、年富力強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使干部隊伍不斷適應黨的事業發展的需要。
過去,我們黨實際存在的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的現象,容易使一些干部減弱甚至喪失革命意志,缺乏進取心。干好干壞、能干不能干,都能終身當“官”,這不利于調動和發揮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廢除干部職務終身制,是對干部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是保證我們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百年大計,對加強黨的建設,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戰斗力,保證黨的事業永遠沿著馬克思主義方向順利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153、為什么規定“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于繼續擔任工作的干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
黨章第三十六條中規定:“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于繼續擔任工作的干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睂崿F干部的退、離休制度,是黨和國家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干部的退、離休制度,符合人類生存發展的自然規律。人都有成長和衰老的過程,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在年齡和健康狀況難以適應繁重工作要求時,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這是自然的。同時,如果許多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于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退不下來,大批優秀的中青年干部就不能及時地得到提拔,就會阻礙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造成干部隊伍嚴重老化和青黃不接的狀況。因此,實行干部的退、離休制度,不僅是解決當前干部隊伍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不相適應的重要措施,而且是起用大批優秀年輕干部,保證黨的干部隊伍不斷增添新生力量,保持旺盛的生機,使黨的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的百年大計。
為了保證實行退、離休制度的嚴肅性,國家明確規定了不同職務干部的退、離休年齡。凡是到了規定年齡,就應當辦理退、離休手續。身體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提前退、離休。同時,對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的老同志,要繼續做好他們的工作。
154、什么是黨的紀律?
黨章第三十七條中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p>
黨的紀律,從它的內容和涉及的范圍來說,主要有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群眾紀律,還包括宣傳紀律、經濟紀律、保密紀律、人事紀律、外事紀律等。黨的政治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政治行為的規范。它要求黨員必須政治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時,還要求黨的任何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進行活動。黨的組織紀律是黨的團結統一的原則和規范,是以民主集中制為基本原則的紀律。它要求黨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期交納黨費等。黨的群眾紀律是黨的組織和黨員處理與群眾關系的規范,它要求黨員要尊重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廉潔奉公,不得以權謀私,搞特殊化,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
黨的紀律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的紀律,是建立在正確的政治路線之上紀律,也是以黨的民主集中制為基本原則的紀律。我們黨的紀律的主要特點:一是自覺。黨的紀律是建立在黨員共同理想、信念的基礎上,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則基礎上,黨員共同遵守的自覺的紀律。它主要靠廣大黨員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依靠大多數黨員自覺地遵守和執行來維護。黨員的高度覺悟使他們把遵守黨的紀律作為一個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二是嚴格。黨的紀律一經制定,就具有強制性,對黨員的行動具有強制性約束力,每個黨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維護其權威,誰也不能違反,對于違紀的黨員,情節較重的,必須給以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三是統一。黨章規定,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黨紀對每個黨員都有同樣的約束力,都必須嚴格遵守,任何黨員違犯黨紀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人都不能例外,黨內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
155、怎樣理解“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黨章第三十七條中規定:“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這是對黨組織維護和加強黨的紀律提出的明確要求。黨要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不僅要有正確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還必須用嚴明的紀律來統一全黨的意志和行動。黨的紀律,不僅要靠黨員的自覺遵守,還必須依靠各級黨組織的教育、監督、維護和執行。黨中央一再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其中就包括要求黨的各級組織要嚴格執行和自覺維護黨的紀律。應當看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黨組織嚴格執行和自覺維護黨的紀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只有嚴明黨紀,才能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真心實意地為人民群眾服務,不斷完善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真正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只有嚴格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才能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才能促進全國人民的團結一致,才能進一步開創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局面。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由于新舊體制轉換,各種利益的調整,加上法制不夠健全,政策不夠配套,管理還跟不上等原因,往往會出現各種矛盾和問題,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執行黨的紀律不夠嚴肅,不同程度地影響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這就更需要各級黨組織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不但要使全體黨員在政治上思想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而且必須有組織上的完全統一,才能更好地保持黨的戰斗力,不斷取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勝利。
黨章第三十七條中規定:“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边@是共產黨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標準。共產黨員是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武裝起來的工人階級先進分子,是“三個代表”的忠實實踐者。堅定的社會主義信念和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使廣大黨員自愿結合在一起,這是黨員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的思想基礎和政治基礎。黨的紀律是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黨的任務的根本保證。黨的紀律是在民主集中制原則基礎上制定的,廣大黨員不僅是紀律的執行者,也是紀律的制定者,它本身體現了全黨的意志,體現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共產黨員理應把遵守黨的紀律視為對黨應盡的義務。
156、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如何處理?
黨章第三十八條中規定:“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對待犯錯誤同志的一貫方針。“懲前”就是對以前犯的錯誤一定要揭發,不留情面?!氨押蟆本褪菍Ψ稿e誤的同志首先要進行教育,使其認識自己的錯誤,找出犯錯誤的根源,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今后不犯或少犯類似的錯誤;即使對那些錯誤嚴重,必須給予紀律處分的黨員,也是為了使其接受教訓,不再重犯,并借此來教育廣大黨員。“治病救人”,就是幫助犯錯誤的同志認識錯誤,找出犯錯誤的根源,徹底改正錯誤,就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把人整死。因此,對犯錯誤的同志絕不能搞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禁止用違犯黨紀國法的手段對待犯錯誤的黨員。
對違犯黨紀的黨員進行紀律處分,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在黨內,每個黨中無論從事何種工作,擔任什么職務,在黨的紀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必須受到黨的統一的紀律約束,不允許有任何特殊,誰違犯了黨的紀律都應該受到應有的處分。二是嚴肅慎重和區別對待的原則。嚴肅慎重,就是對犯錯誤的黨員必須嚴格執行紀律,但在具體處理、確定量紀標準時,又要十分慎重,決不可草率從事。區別對待,就是要在弄員所犯錯誤的基本事實的基礎上,根據錯誤的性質、情節、后果及本人的態度和認識,區別不同情況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三是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待犯錯誤的宮員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把錯誤事實弄清楚,只有首先弄清事實真相,才能為正確進行紀律處分提供可靠的證據,避免出現偏差,然后要恰當地分析犯錯誤的原因和歷史條件,正確認識錯誤的性質和危害,作出符合實際的結論。四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處分黨員,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決議,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準,不允許個人決定處分黨員。受處分的黨員應參加會議,并允許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也允許別人為其辯護。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允許保留意見,可以向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申訴。有關黨組織對他們的申訴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
157、什么是黨的紀律處分?黨的紀律處分有哪幾種?
黨的紀律處分是黨的組織對于違犯黨紀的黨員,根據其錯誤性質和情節的輕重,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罰。黨紀處分是對違紀黨員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組織手段。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158、什么是警告處分?
警告是黨內最輕的紀律處分。適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錯誤或者所犯錯誤情節較輕,但必須給予黨紀處分的違紀的黨員,警告處分的目的在于給予違紀黨員以警示,使其認真反省自己的錯誤,以便改正。黨內通報也有警示、告誡的作用,但它只是對黨員進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紀律處分。因此,不能用黨內通報代替警告處分。
受到警告處分的黨員,一般不影響擔任原任的黨內外職務。但是,受到處分后的一年時間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159、什么是嚴重警告處分?
嚴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黨紀處分。適用于那些所犯錯誤的性質和程度比較嚴重的違紀黨員,對于犯了不十分嚴重錯誤的黨員,是給予警告處分還是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應根據其所犯錯誤的性質、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依據黨內處分的一般規定來具體確定。如果因某些原因對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所擔任的職務予以調整或降職、免職,不應視為黨內職務處分,也不應視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附加懲處,而是屬于正常的干部調動和任免范圍。一般情況下,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后不影響繼續擔任原來的職務,但是,在受到處分后的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160、什么是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撤銷黨內職務是重于警告和嚴重警告的處分,是一種比較重的黨紀處分。這一處分適用于那些的所犯錯誤性質、情節嚴重,不宜再擔任黨內職務的違紀黨員。撤銷黨員在黨內的領導職務包括:各級黨的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副書記,黨組成員、書記、副書記,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副書記,紀檢組組長、副組長,以及黨員在各級黨委辦事機關中擔任的副科長以上的領導職務。對于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員,黨組織在作出處分決定時,應明確是撤銷一切職務,還是撤銷某一具體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一個職務或兩個以上職務,而不是撤銷一切職務時,則必須從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從高到低依次撤銷,而不能撤銷低職務保留高職務。在受處分后兩年內,不得讓其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推薦擔任與其原職務相當或高于原職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