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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農民收入、保持農村穩定,是農村工作的主旋律。發展農業生產促進農民增收又是新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到生產發展和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為了摸清我縣農民收入現狀,了解農民收入途徑,破解農民增收難題,現結合對部分農戶的抽樣調查,就目前全縣農業增收提出以下建議。
一、全縣農民的收入狀況
最近,縣農業局組織干部對2個鎮、5個村的60家農戶的收入情況進行了抽樣調查,基本摸清了這些農戶*年的實際收入和*年的預計收入情況。這次抽樣調查的農戶,*年預計人均純收入為1636元,比*年的1538元增加98元,增長6.73%。其中一產收入占36.19%,二產收入占1.64%,三產收入占9.7%,勞務收入占總收入的52.47%。據此初步推算,*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預計達到1620元。
(一)農業結構調整促進了農民增收。一是糧食總產穩定。今年夏糧有所增產,由于新優良種、地膜覆蓋、間作套種、病蟲害防治等重大農業科技的推廣應用,雖然秋糧生產受到干旱和冰雹等災害影響,但預計減產幅度不大,從而全年糧食總產可保持穩定。二是農村產業收入不斷增加。通過繼續加大種植結構調整力度,優勢農產品種植面積逐步擴大,特色產業在農業結構調整中的主導作用,主導產業明晰的村,產業收入得到提高。如調查的巖灣村二組,以種植商品蔬菜為主導產業,種菜戶最高收入達到11500元。三是林牧業收入穩定增長。不斷加大林牧業生產管理和優良品種推廣力度,產業化水準和生產效益,產業化水準和生產效益逐步提高。
(二)勞務輸出的發展促進了農民增收。據調查資料顯示,今年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比上年增長3.5%,外出務工人員年均工資性收入為6083元,比上年增加了384元,增長6.74%。外出人員勞務收入占總收入的52.47%,成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結子鄉的典史村有3個包礦老板,該村70%的戶都在他們的礦山做工,人均年收入9000元以上。
(三)惠農政策的落實促進了農民增收。一是全面取消農業稅,相應地增加了農民收入。*年減免農業稅523.3萬元,實現了農民“零負擔”。二是退耕還林補助增加農民收入,*年全縣兌現退耕還林政策補助5654萬元,戶均871元。三是加大對農業生產的補助,對地膜玉米每畝補助10元,實現人均增收8元。
二、制約農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一)惡劣的自然條件制約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從全縣農民收入結構看,主要依靠種養業和務工輸出,因此全縣農民收入因地理條件差異而不同。西部鄉鎮山地自然條件較好,依靠山地種植桑蠶、采集中藥材、發展林果和擴大畜牧業養殖,是農民的主要收入渠道;中部鄉鎮人多地少,外出務工和進城打工、經商成為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東部鄉鎮土地條件較好,林地資源相對較差,農業收入主要是糧食、烤煙和中藥材。但在總體上*縣山多地少,農業生產自然條件惡劣,農業基礎設施差,抵御自然災害能力不強,農民收入增長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條件的制約,特別對低收入農戶的影響更為嚴重。今年受旱災和冰雹災害影響,導致部分農、林產品減產,預計產值與去年相比減少了4.7%。同時農業條件的不同導致了農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在調查的100戶中,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有26戶,占調查戶的43.3%,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500—2000元的有17戶,占調查戶的28.3%,家庭人均純收入在1000—1500元的有11戶,占調查戶的18.3%,家庭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有6戶,占調查戶的10%,收入低于1000元的戶,主要是些勞動能力低弱、文化水平低,有老弱病殘的家庭。
(二)落后的思想觀念制約了農村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我縣大氣無污染、水質潔凈,是生產綠色無公害農產品的最佳地,但目前相當一部分農戶不分析市場競爭現狀,只看眼前利益,不思長遠,小富即滿,這些優勢沒有充分發揮利用,農民對農業結構調整的思想觀念仍處于低層次、適應性調整階段。農民收入依賴于傳統主導產業的陳式化經營,對發展新型產業怕擔風險,不敢投入,依賴優惠政策,絕大多數農戶不敢把承包地全部投入新型產業,導致新型產業發展過于分散。加之產品銷售觀念還未完全從計劃經濟的羈絆中掙脫出來,不敢跑市場、拉客戶、拿訂單,這種陳舊的種養觀念和短期經濟利益觀念阻礙了農業戰略性調整,制約了農民收入的增長。
(三)龍頭企業的缺位制約了農村產業化進程。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戶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縣龍頭加工和營銷企業少,帶動力弱,現有的核桃、板栗等農產品加工企業處于停產狀況,致使我縣的糧食、林果、畜禽、肉蛋、中藥材等大宗農畜產品以單純的初級產品出售為主,不能精深加工轉化增值。目前農戶種茶葉、烤煙的積極性之所以比較高,主要原因是產品有專業公司收購,農戶無產品銷售之憂。而中藥材、草畜產業不能迅速形成生產規模的重要因素就是產品需農戶自銷,缺乏暢通的銷售渠道和闖外地市場的能力,缺少收購、加工、銷售龍頭企業,導致新型重點產業產品容易出現一生產就過剩,一過剩就難全銷的現象。
(四)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的弱化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近年來雖然各級金融機構都強調服務三農,但結果是缺位現象嚴重,主要表現:一是機構收縮使得當地農民求貸無門。國有銀行縣以下金融機構的加速撤并,部分鄉鎮連農村信用社機構也撤銷了,農民存款到縣城,貸款更無門。二是農村信用資金不足,貸款門檻較高,根本無法滿足地域廣闊的農村大量資金需求。三是貸款利率一浮到頂,貧困農戶望貸興嘆。國農調高利率浮動上限后,信用社貸款利率平均上浮了40%--80%不等,有的農信社上浮達125%,基本到上限,造成借款農戶支付利息過重,部分農戶不敢借款。加之整個農村消費的疲軟,農民消費主要是家庭設備用品、建房、子女上學、醫療、衣服、食品等必要開支,對農業生產經營投入嚴重不足,使有的農戶雖已瞅好項目,但因缺乏最基本的種苗、藥肥投入資金,無法實施,有的雖已建有一定規模,但因投入不足而導致水平低,效益不高,加之,市場建設、銷售等環節投入少、發展不健全,影響了農民增收。
(五)農村勞動力素質較低影響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由于山區條件限制,外出務工成為農民主要收入渠道之一。但總體上農村勞動力素質較低,勞動技能差,部分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低的農民,基本沒有就業的門路。據2004年人才資源調查,全縣農業人口24.96萬人中,具有大專學歷15人,中專學歷186人,高中學歷759人,三項合計占農業人口的0.37%。外出務工人員大多未受過專業技能培訓和法律、法規教育,進城務工大多是從事城鎮人員不愿做的體力、苦力勞動,難以在城鎮擇業和穩定就業,收入也較低。
三、促進農民增收的建議
(一)解放思想,轉變農業結構調整思路。近幾年來,我縣農業結構調整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目前不少地方出現了“調整之初增收效果顯著,調整之后增收難以持續”的問題。究其根源,關鍵是結構調整的思路和方法,還沒有真正從適應性調整轉變到戰略性調整上來。其主要表現,一是缺少結構調整的產業布局規劃,依然是“能調則調”、“什么賺錢就種(養)什么”,從而影響了結構調整的規模和水平;二是缺少龍頭企業的帶動,依然由農戶零零星星地調、零打碎敲地調,從而導致“千家萬戶小農戶難以連結千變萬化大市場”的狀況依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三是缺少產品標準和優質品牌,用傳統方法生產和傳統方法銷售,從而影響了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和創利水平。要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要轉變思路,把工作重點真正轉移到戰略性調整上來。一是進一步完善農業結構調整的布局規劃和產業政策。要從宏觀角度引導農民成片調整,要利用本縣綠色資源,吸引客商和城市資本投入綠色農業開發,進而做大“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規模,提升其發展水平和創利水平。二是扶持龍頭企業、小型農業企業和種養大戶。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民持續增收,關鍵要靠龍頭企業帶動。目前,我縣龍頭企業還比較少,建議采取“三管齊下”的辦法,既要扶持現有的和新辦的龍頭企業,也要扶持現有的經濟聯合體和各類協會,使它們逐步成為農業企業,同時還要扶持種養大戶,重點要扶持對一般農戶具有帶動作用的“龍頭大戶”。三是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和優質品牌化,推行食品安全準入制度。立足本縣實際,加快農業標準化的進程,大力發展安全食品、綠色食品,創優質品牌,以增強我縣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持續增效、農民持續增收。
(二)優化服務,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農民組織化程度低下是制約農民持續增收的主要因素。一是分散經營的小農戶難以得到完整、準確、及時的市場信息。目前,農民的信息來源主要靠道聽途說和憑經驗判斷,種什么、種多少,養什么、養多少,往往是根據往年的銷售情況和收益高低來決定的,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被動性。農民在產品銷售上,大多數是坐在家中等小販上門收購,自己不出去推銷,缺少統一組織銷售。二是分散經營的小農戶難以解決特色產品的生產技術問題。農民對學習和掌握種養殖技術的愿望非常迫切,但是由于農戶經營規模過小,難以承受因采用新技術和新品種而帶來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因此即使知道外面有新品種、新技術也不敢大膽引進應用。三是分散經營的小農戶難以解決擴大經營規模的資金投入問題。在結構調整中,主要是由農民用自己家中的積蓄小打小鬧搞起來的,走的是一條“低投入、低成本”調整之路,因此調整之初比種糧明顯增收,而調整之后分散經營的小農戶根本無法與規模經營大戶相競爭,想要擴大經營規模又受到資金制約。要解決上述問題,關鍵要靠農民自己組織起來,共同解決發展生產中單家獨戶農戶無法解決的難題。對此,政府要加強引導和扶持,在具體措施上,一是要實行政策傾斜,對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加強扶持,在資金、稅費、用地、用電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二是要拓寬服務領域,組織有關部門和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為農村專業合作組織提供信息、技術、人才、法律等方面的服務,積極實施科技入戶工程,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三是要搞好宣傳培訓,在全縣農村要廣泛開展合作經濟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多種形式的農業技術和技能培訓,充分發揮合作經濟組織的教育職能,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素質。
(三)強化措施,加大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力度。隨著退耕還林實施、農業稅取消、義務建勤工減少,耕種面積減少、空閑時間增多,有足夠的時間從事二、三產業和勞務。一是要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為農村剩余勞動力介紹就業崗位和門路。二是要增強城鎮企業和鄉鎮企業吸納當地農村勞動力的能力,對于優先安排當地農村勞動力就業的企業,應給予一定比例的稅費減免,以降低它們的用工成本,增強它們使用當地農村勞動力的積極性。三是要支持農村剩余勞動力創業,鼓勵他們開店辦廠或從事其他服務行業,給予一定的優惠和照顧,以便通過支持一人創業帶動更多人就業。四是要積極開展就業培訓,提高輸出勞務的思想素質和技術水平,增強就業能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合理流動、增加收益。
(四)廣泛宣傳,努力營造幫扶農村弱勢群體的良好氛圍。調查中發現,在低收入農戶中,有的是老弱病殘的家庭,有的是文化偏低、年齡偏大的家庭,并且自然條件差,沒有產業,缺少收入來源。要解決這些弱勢群體的就業出路和基本保障,不僅要靠他們自身努力,更要廣泛開展思想宣傳,使社會各界高度重視弱勢群體的生產生活,營造一個全社會關心幫助弱勢群體的良好氛圍。為此,一方面要引導農民轉變擇業觀念。尤其要幫助青年農民調整心態,降低擇業標準,增強開拓創新意識,勇于到外地創業,要抓住西部大開發和對外開放的機遇,尋求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要創新幫扶辦法,采取“結對幫扶”的辦法,根據弱勢群體的思想狀況、就業要求和技術專長,堅持“缺什么、幫什么”,建立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優先為弱勢群體提供信息、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的系列服務,積極為他們創造增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