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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是當代中國政府體制改革的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在理念、體制與機制三個方面對政府體制改革的內容進行全面的規劃,構建公開透明的服務型政府,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則是構建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的一個關鍵環節。
首先,政府信息公開體現了“主權在民”的思想。從表面上看,政府信息公開只是將政府機構設置、組織、職能、辦事指南等信息向社會公開,體現的是一種政府辦事方式的改變。然而,從本質上看,它體現了“主權在民”的思想,即人民是國家權力的最終來源,政府是由人民授權而產生,并受人民委托行使權力。既然政府是由人民授權而產生的,人民自然也就有權利了解政府方方面面的情況,政府也就有義務為人民做好服務工作,把政府的所作所為告訴人民,自覺地接受人民的評判和監督。政府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公開一切可以公開的信息,主動接受人民的監督,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基本要求。
其次,政府信息公開有利于推進政府決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政府的任何重大決策都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從制度上保證人民群眾參與重大事項的決策,讓人民群眾充分掌握所有決策事項的相關信息,是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關鍵。據不完全統計,我國80%以上的信息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沒有向社會開放,政府部門之間共享信息和資源也比較困難。這種狀況造成了政府與民眾之間、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政府部門之間對信息的掌握出現了嚴重不對稱的現象,許多信息在流轉過程中出現了失真、變異和扭曲,由此而作出的各種決策其科學性、有效性可想而知。政府信息公開一方面改變了人民群眾在掌握信息方面的弱勢地位,有效地擴大人民群眾參與政府決策的廣度和深度;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幫助政府糾正不符合實際的決策,提高政府決策的質量,從而真正實現政府決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之目標。
再次,政府信息公開有利于公民通過法定的渠道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防止權力濫用。政府信息公開增加了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方便了公民通過各種法定的渠道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各類“暗箱操作”現象,防止權力濫用。如政府辦事流程、行為規范等信息公開后,既可有效防止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掌握的信息私自“吃、拿、卡、要”,又可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
最后,政府信息公開有助于塑造親民的政府行政文化。一般來說,對于民選的官員應向民眾負責,并接受民眾的監督,人們是沒有疑義的。但對于政府機構在實際生活中是如何運作的,其運作效率怎樣,政府工作人員的日常精神面貌又怎樣,人們關注得較少,加之政府機關也不主動透露,這不僅造成了對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標準,而且造成了政府事務神秘化、政府官員特權化之現象比比皆是。因此,根治這類現象的妙方在于公開政府一切可以公開的信息,讓普通民眾明了政府在實際生活中是如何運作的,還“人民的政府”之本來面目。從此意義上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不僅有助于塑造親民的政府行政文化,而且對構建和諧的政府與民眾關系也大有裨益,也是把構建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的目標落到實處的有效途徑之一。
建設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不僅要求我們在理念上有一個大的突破,更要求我們在體制與機制建設上有一個大的變革,而政府信息公開則為此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
第一,要在理念上把“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特例”的精神貫穿在法律法規制訂的始終。政府信息公開對于建設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的重大意義不言自明,但這畢竟是一樁新生事物,在實際工作中,如何才能做到“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特例”,是一件值得思量的大事情。這就要求我們在制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方面,要盡量減少有關條款的模糊性和彈性,增強法律法規的剛性;同時充分發揮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建立相應的信息披露、、審查與監督制度,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進一步擴大,以便公民更好地監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
第二,要在體制上構建一個以公開、合作、協商與伙伴關系為特征的扁平化的公共治理體系。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進程,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契機,發揮政府、市場、社會、中介組織與公民等多元主體參與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作用,加大電子政府的建設力度。通過對垂直型的政府治理結構進行重組,切實推進政府上網工作的建設,構建以公開、合作、協商與伙伴關系為特征的扁平化公共治理體系,推動政府與民眾之間、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政府部門之間有效溝通、協商和合作,并建立一種戰略伙伴關系,推動政府機構對公民的各種需求及時地作出有效回應,以真正樹立“人民政府為人民”的形象。
第三,要在機制上引入新做法,改變政府獨家壟斷信息和資源并自行決斷重大事項的狀況。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契機,大力推進政府辦事流程的公開化、透明化進程,推進政府決策過程與執行過程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推進政府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的社會化、市場化、多元化進程,改變政府獨家壟斷信息和資源以及自行決斷重大事項的做法,在機制創新上為建設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奠定基礎;同時,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引入評估、咨詢、公示、聽證、糾錯、責任追究等機制,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地集中民智,擴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度。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設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從根本上說是為了提高政府服務人民大眾、分配各種價值的能力,這既是新形勢下加強政府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政府與民眾之間營造一種和諧的政民關系的必然要求,更是執政黨“執政為民”的內在本質的充分體現。政府敢于公開一切可以公開的信息,自覺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這本身就是一種執政能力非常強的體現,也是“執政為民”的根本宗旨在新形勢下的生動寫照,它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時代的進步。在當前,加強政府能力建設,營造和諧的政民關系,意味著要在政府與民眾之間建立一種相互信任、有效合作、良性互動的關系,意味著政府要改變以往那種“高高在上”的官僚作風,真正體現人民的政府始終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政府正是在為人民服務的過程中獲得了人民的巨大信任、支持和高度的認同,其執政能力不斷得到加強,而人民也正是在積極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過程中,其自身利益不斷得到滿足,參與能力不斷得到提高。這種良性互動的局面將推動政府與民眾之間建立更高水平的信任與共識,從而為營造和諧的政府與民眾關系奠定堅實的基礎。
營造和諧的政民關系還意味著政府工作人員在與民眾實際接觸與打交道的過程中,可以通過自己的所作所為將政府所主張和倡導的政治態度、社會責任、政治價值觀念傳授給普通民眾,而普通民眾也在與政府工作人員的實際接觸過程中學習必要的行政知識和技能、培育自己的較為成熟的政治心理和政治價值觀,進而形成一種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予以高度認同、支持乃至忠誠的政府行政文化。這是一個人民的政府賴以立足的根本,也是政府能力的具體體現,同時還是營造和諧的政民關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舉措。要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我們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契機,全力推進政府體制改革進程,為構建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而不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