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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
根據浙國稅法[20*]4號文件規定及省局近期工作要求,稅收執法信息系統從20*年5月份開始對20*年4月份數據進行考核并對過錯責任人正式追究過錯責任。從20*年1-3月份數據考核情況看,在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的56個指標中,1-3月份我區共發生過錯業務指標10個,占總指標的17.86%,1月份發生過錯行為16戶次,差錯率0.14%。2月份發生過錯行為64戶次,差錯率0.71%。3月份發生過錯行為3戶次,差錯率0.*%?,F將1-3月份考核結果報告如下:
一、發生過錯按單位分類
1月份區局共發生過錯行為16戶次,21條、總扣93分,其中:稅源管理二科6戶次、8條、扣39分,梧田稅務所2戶次、2條、扣7分,三溪稅務所5戶次、8條、扣36分,計劃征收科3戶次、3條、扣11分;2月份區局共發生過錯行為62戶次,62條、總扣170分,其中:政策法規科4戶次、4條、扣8分,稅源管理二科5戶次、5條、扣22分,梧田稅務所36戶次、36條、扣57分,三溪稅務所10戶次、10條、扣34分,仙巖稅務所2戶次、2條、扣7分,計劃征收科5戶次、5條、扣42分;3月份區局共發生過錯行為3戶次,3條、總扣9分,其中:梧田稅務所3戶次、3條、扣9分。
二、發生過錯按指標分類
按指標分類:1月份:稅源管理二科稅務登記明細漏錄3戶,稅種登記明細漏錄1戶,一般納稅人跨月認定2戶。梧田稅務所稅務登記明細漏錄1戶,一般納稅人跨月認定1戶。三溪稅務所稅務登記明細漏錄4戶,未準期申報催報1戶。計劃征收科滯納金加收計算錯誤2戶,提請吊銷營業執照文書未銷號1戶。2月份:政策法規科文書未銷號4戶。稅源管理二科稅務登記明細漏錄4戶,一般納稅人跨月認定1戶。梧田稅務所稅務登記明細漏錄4戶,解除非正常戶未處罰1戶,一般納稅人跨月認定5戶,未準期申報催報26戶。三溪稅務所稅務登記明細漏錄6戶,未準期申報催報4戶。仙巖稅務所稅務登記明細漏錄1戶,一般納稅人跨月認定1戶。計劃征收科文書未銷號1戶,入庫級次與核定級次不符4戶。3月份:梧田稅務所稅務登記明細漏錄1戶,一般納稅人跨月認定2戶。
三、申辯調整情況
對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反映出來的錯誤信息1、2月份區局沒有開展申辯,3月份三條錯誤信息已進行合理申辯。
四、1-3月份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個別稅務管理員對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沒有引起高度重視,責任心不強,工作沒有落實到位,沒有嚴格按CTIAS業務流程進行操作,隨意性過大。
2、區局職能科室之間缺乏業務溝通,職責分工不明確,對基層開展此項工作指導力度不夠。
3、沒有深層次去掌握和分析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各功能的運用,缺乏日常預警監控,沒有很好地運用申辯調整功能對本區的無過錯行為進行合理申辯。
4、CTAIS文書流轉存在問題,個別稅務管理員在文書發送過程中沒有選擇指定的人員,而是按科室進行傳送,以至出現一人發生錯誤行為多人犯錯的現象。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從1-3月份運行的情況分析,我局所發生過錯行為許多是低級錯誤,是完全可以通過努力予以解決的。為此,區局要求職能科室和基層科所,認真總結前階段的工作經驗,分析產生過錯行為根源,制定切實可行措施加以防范。一是領導要重視,稅收執法考核已列入省局目標考核,四月份省局將開始正式考核,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關注運行情況,區局職能科室要按照稅收執法管理系統職能劃分(詳見附件)做好對基層的工作指導,同時要密切關注每月的三個重要時間點(即月初、申報結束的次日和月末),及時提醒基層做好信息維護和申辯工作。各基層單位負責人要親自抓此項工作,要對稅務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操作技能。二稅務管理員必須嚴格按CTAIS業務流程和時限要求審核、審批各類涉稅事項,凡目前正常的操作與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要求有差異的,在省局未做調整之前先按考核要求進行操作(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暫認定轉正)。三各稅務管理員每天要查看稅收執法考核子系統中的預警監控模塊,發現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