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法治環境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隨著我國普法教育活動的不斷推進,人們的法律意識日漸增強,而依法治國、依法治區的理念,更是對法律規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良好的法治環境需要較高的法律意識為基礎。因此對法院而言,不僅是公正的司法機關,更應當成為法律的傳播媒介。總結我院以往開展普法教育活動的經驗,深刻認識到,要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活動,建立良好的雨花法治環境,必須從提高法官自身水平和促進群眾的法律意識兩方面入手。
一、提高法官自身水平,努力實現司法公正
作為一名司法者,在普法教育活動的具體實踐中,應當做到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實現“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工作目標,其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學好法、用好法。
1、深刻認識法制建設工作的重要性。我們要統一思想,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和國家“四五”普法規劃精神,進一步認識法律建設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做好司法工作的同時,緊緊圍繞大局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區人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加強轄區內的民主法制建設,促使全區各項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保障和促進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蓬勃發展。
2、加強培訓力度,規范學法、用法制度。法律工作者是普法隊伍的先鋒,必須具備高水平、高素質,具有比常人更專精的法律知識和高超的把握法律、運用法律的能力,而要做到這一點,加強學習和培訓,規范學法、用法制度是關鍵。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官業務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制度。既鼓勵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又注重加強對干警的專業培訓,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落實,年底有考核,先后組織干警參加本院和上級法院組織的證券法、票據法等法律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干警的法律業務水平。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審判監督體系。采取庭審考核、文書評比、卷宗檢查等一系列措施進行監督,還完善了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執法督察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以保證嚴格執法和公正執法。
3、用好法律武器,實現司法公正。作為司法者,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樹立正確的執法指導思想,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如在刑事審判中,嚴格執行法律和刑事政策,堅決貫徹“嚴打”方針,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做到嚴之有據、嚴之有理、嚴之適度,真正發揮震懾犯罪和教育人民的作用。在民事、行政審判中,既維護社會的穩定,更考慮到經濟的發展,充分發揮民事、行政審判的職能作用,認真審理好當地矛盾突出的民事、行政案件,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調整利益關系,減少和防范犯罪的發生。通過“機場高速公路案”、“性權利保護案”、“解除收養關系案”等一批有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增強了群眾以法維權的意識和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較好的普法效果。
一、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的前提-“良法之治”
(一)、生態環境立法的工具合理性-整合現行環境資源立法
長期以來,我國的生態環境立法一直受到非理性思路的影響,其后果表現為在立法時容易就一時一事做出規定,缺乏深厚的理論基礎以及體系化的通盤考慮和綜合平衡,所立之法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諸如體系不完善、法律規定操作性不強、法律條文之間互相沖突等種種問題,嚴重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實施的效果,對造成實踐中的執法困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法律來說,“法律將容忍事實上的困難,而不能容忍不一致性和邏輯的缺陷”[3],因此必須對現行生態環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
1、注重環境法與自然資源法之間的溝通與融合,保持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諧一致。
到目前為止,雖然我國已制定了眾多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卻并沒有形成科學、完備的生態環境法律體系,其突出的表現就是作為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基本法的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地位非常尷尬。《環保法》地位的尷尬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環保法》是1989年由第7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修訂通過的,與其他污染防治與自然資源保護的單行法處于同一立法層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無法起到基本法的統領作用。其次,從內容上來講,雖然現行《環保法》在立法體例上包括污染防治與自然資源保護兩大內容,但由于種種原因,這部由國家環保機構負責起草修訂的環保基本法卻基本上是一部污染防治法,并沒有規定自然資源保護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因此無法適應自然資源綜合性、整體性保護的要求。
實踐中,我國的生態環境立法基本上是針對單項污染防治和單項資源要素保護進行的,缺乏對污染的全面控制和資源整體保護,形成了分部門多頭管理的混亂局面,各部門之間協調困難重重。例如,按照現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環境資源管理體制上人為地分割為土地、農牧、礦產、林業、水利等眾多產業部門和行政區劃。這些產業部門和行政區劃的第一職能并不是保護環境資源,而是通過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創造經濟效益,因此必然與環保部門發生權力沖突。生態環境立法上如此政出多門、職責不清的后果往往是災難性的,很多部門經常從部門利益出發,對本部門有利可圖的,往往互相爭奪審批、發證、收費、處罰、解釋等權限,鬧得不可開交,而無利可圖的則往往無人愿意負責,互相扯皮、推諉,人為造成許多工作漏洞,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肢解和架空,其職能根本無法落實。
[內容提要]環境問題是當今國際社會的普遍問題,這一問題在我國尤為突出,由于特殊的國情,我國的環境問題呈現出與眾不同的原因,并且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逐步深入開展,環境法治也顯得尤為迫切,但現行的環境法制建設存在諸多的弊端。本文探討了我國環境問題的成因的特殊性,并對當今的環境法制建設,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議。
[關鍵詞]環境環境法治環境問題
環境是相對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與其一中心事物相關的周圍事物稱為這一中心事物的環境。中心事物不同,環境的概念也就有差異,相對于人類而言,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環境,也包括生態環境。環境問題可分為兩類,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問題是第一類環境問題,而“由于人類活動作用于人們周圍的環境所引起的環境質量變化,以及這種變化反過來對人類的生產、生活和健康所產生的有害影響的現象”(2)是第二類問題,筆者在本文中所要闡述的環境問題也即第二類環境問題。
近幾年來,我們國家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已不僅僅是社會發展某一環節問題,而是關系全局發展的重大現實問題,而在市場經濟日益成熟,法制建設逐步推進的今天,把環境保護納入法治進程的軌道,以法治為主的綜合治理,應該說是當前環境問題解決的最優方案。本文試就我國的環境問題及環境法治作一下探討。
一、環境問題的產生和我國環境問題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環境問題的產生
一、西部投資法治環境存在問題分析
東部在相對成熟的市場經濟實踐中要比西部獲得更多的經驗,從而制定出更為成熟的地方投資法律制度。另外,在國家長期經濟發展過程中,“盡管國家和西部地方政府均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規定來鼓勵和吸引到西部地區投資、創業,但這些也僅僅局限于政策規定的范疇,并未能上升至法律、法規的高度。”[1]
(一)西部法治觀念落后法律的踐行必須有強烈的法律文化認同為底蘊,所以法治觀念的培育是非常重要的。學者認為“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必須堅持市場經濟和法治國家兩大原則,探索適合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法治國家的各種發展措施、辦法、機制。目前,首要的問題是解決好法治觀念的轉變,觀念轉變是發展模式的基礎性、先導性條件。”[2]我國西部發展較落后,法治觀念不強。有關機關重視公法作用,忽略私法作用,所以在經濟管理中重視國有集體經濟而忽略民營經濟。有關機關法治觀念不強,未能依法行政,將自己的權力自覺放在法律監控之下。一些企業在這樣氛圍熏陶之下,不是去依法開展營業活動,而是想辦法找關系,開后門,形成不公平競爭。不少老百姓法治觀念淡薄,有糾紛不是去尋求正當的法律救濟,而是尋求其他途徑加以解決。因此,使得一些投資者望而生畏,不敢輕易將資金投向西部地區。
(二)西部法律人才缺乏,且分布不平衡西部法律人才包括司法隊伍,法律服務隊伍等,其人才相對不足而且現有法律人才隊伍中懂市場經濟法制的人才并不居多,且分布不均衡。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一些法院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基層法院辦案經費短缺、人才流失、法官斷層等現象依然存在。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各方面的關心支持下,切實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有專門學者對西部法律人才問題進行了詳細調查,認為西部法律人才現狀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職務序列界限不明,專業人才比例偏低;二是高層次法律人才流失嚴重,存在潛在人才斷層危機;三是人才分布不平衡,邊、窮、少及基層地區缺口較大;四是法學教育缺乏西部特色,特殊專業法律人才顯著不足;五是司考試一卷二線影響法律職業公信力。[3]
二、完善西部投資法治環境的基本思路
西部投資環境需要大力改善,在改善時應該遵循以下基本思路: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市場經濟是一個利益多元化的共同體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要實現尚未完成的產權制度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濟的布局調整和完成國有企業的股份化改制、對于目前在商品和服務市場上仍然存在的大企業壟斷的情況,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破除、要建立新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法制建設等,具體資料請見:
關鍵詞:經濟改革,計劃經濟,市場經濟
摘要:不應當采取“一分為二”、“矛盾的一方吃掉另一方”的辦法,用一個社會群體的利益壓制另一個社會群體的利益,而是應當讓各種合法的利益訴求都得到充分的表達,然后通過協商和博弈,達成社會共識和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只有這樣,才能找到通向各個利益群體互補共贏和社會和諧的坦途。
中國的改革開放源于20世紀70年代后期的思想解放運動。然而,思想解放是無止境的,在我國社會正處在快步走向現代化的形勢下,我們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自己的思想,趕上時代的潮流。市場經濟是一個利益多元化的共同體。
中國的改革開放源于20世紀70年代后期的思想解放運動。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和近30年來經濟的迅速發展,正是那次思想解放運動結出的豐碩果實。然而,思想解放是無止境的,在我國社會正處在快步走向現代化的形勢下,我們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自己的思想,趕上時代的潮流。
市場經濟是一個利益多元化的共同體。因此,不應當采取"一分為二"、"矛盾的一方吃掉另一方"的辦法,用一個社會群體的利益壓制另一個社會群體的利益,而是應當讓各種合法的利益訴求都得到充分的表達,然后通過協商和博弈,達成社會共識和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只有這樣,才能找到通向各個利益群體互補共贏和社會和諧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