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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報價單位研究的文獻綜述
關于最優最小報價單位研究文獻,從研究方法上分類,可以分為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在理論研究中,可以分為如下幾類:第一類認為最小報價單位的大小起源于流動性的提供者之間類似Bertrand的價格競爭模型所描述的競爭導致的市場摩擦(Anshuman和Kalay(1998),Bernhardt和Hughson(1996),Kandel和Marx(1996))。第二類研究將最小報價單位等同于協商的觀點模型化(Brown,Laux,Schachter,1991,和Cordelia,Foucaultl996)。第三類研究最小報價單位與為委托單流所支付的成本(paymentfororderflow)之間關系(Chordia和Subrahmanyam,1995,Battalio和Holden,1996)。第四類研究認為,盡管較小的報價單位將降低價差,但是同時也降低了深度(因此降低了市場的流動性),原因在于提供流動性的邊際利潤下降(Seppi,1997和Hams,1994)。
對最小報價單位的實證研究一直是市場微觀結構研究中的重要領域。隨著日內數據庫(intra-daydata)的建立和計算機數據處理能力的提高,研究人員已可以從事這項工作。而在10年以前,這樣的工作幾乎不可能進行。
對最小報價單位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的研究是與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變化聯系在一起的。對最小報價單位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的研究,主要是圍繞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市場、美國證券交易所等世界主要交易所而展開的。Peake(1993)、Hart(1993)和Ricker(1993,1996)對紐約證券交易所的$1/8報價單位進行了研究。事實上,所有的研究人員都同意報價單位越小則報價價差(quotedspread)越小的觀點。如果價差減小,投資者買賣股票的交易成本將會降低。同樣,研究人員也贊同隨著買賣價差的減小市場深度可能會下降。這樣,如果報價價差縮小但交易量也同時下降,那么市場的流動性如何變化還是不確定的:一般來說,對小額交易的投資者有益;而對大額交易的投資者則未必。Harris(1994)指出,NYSE和AMEX的最小報價單位對市場流動性有顯著影響。他分析了最小報價單位變化對相對價差、交易量和市場深度的影響,并且估算了將最小報價單位從$1/8降到$1/16的效果。研究結果發現對股價低于10的股票,降低最小報價單位將導致相對價差減少36%,交易量增加30%,深度降低15%。由于交易成本與深度成反比關系,很難確定是否一個較小的報價單位能夠增強總的市場流動性。Hams的結論得到了接下來的一系列實證研究,例如Harris(1996、1997),Bacidore(1997),Porter和Weaver(1997),Goldstei和Kavajecz(1999),Jones和Lipson(1999)的支持。
1997年7月2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把最小報價單位從1/8調整到1/16,這是有兩百多年歷史的紐約證券交易所第一次降低最小報價單位。Goldstein和Kavaiecz(2000)研究了1997年6月2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最小報價單位從1/8減少為1/16后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研究發現報價價差平均減少了38%,深度減少了15%。研究還表明價差和委托單簿上的累積深度的同時減少使得流動性的需求者進行小額交易時有利而進行大額交易時不利。
1997年7月2日,納斯達克改革了它的報價單位,即對股價在10美元以上的股票的報價單位從1/8降到1/16.一份關于納斯達克的研究報告(1997)表明:對于那些成交活躍且股價在10—20美元之間的股票,買賣價差平均降低了17,9%;而股價在20美元以上的股票,買賣價差平均降低了16.2%。深度也分別下降了13.9%和12.4%。
Ahn,Cao和Choe(1996)研究了1992年9月份美國證券交易所股價在1-5美元之間的股票的最小報價單位從$1/8降到$1/16時的情況。大部分交易活躍的股票的交易成本下降了18.9%,這樣每年可節約640萬美元。1995年2月,美國證券交易所把股價在5—10美元的股票的最小報價單位從$1/8調整到$1/16.Chakravarty和Wood(2000)對2000年8月28日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采用小十進制報價進行了實證研究。他們選取13只股票(美國證券交易所6只、紐約證券交易所7只),分析它們在最小報價單位采用十進制報價前后市場的變化情況。采用的數據為該組股票在十進制報價之前15天和十進制報價實施后10天的實時交易數據。研究結果表明,在十進制實施后,買賣價差出現了大幅度下降: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平均下降了47%,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平均下降了38%。同時,他們也發現地區性的交易所(如辛辛那提、波士頓、芝加哥)的報價頻率(quotefrequency)顯著上升,平均上升了54%。而對深度而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分別下降大約19%和15%。
Bacidore(1997)研究了多倫多股票交易所1996年4月15日最小報價單位轉為十進制報價后對市場質量的影響。他發現,對那些最小報價單位從1/8美元減為5美分的股票,采用十進制后價差減少了,但是流動性卻沒有受到影響,同時,這些股票的交易量也沒有增加。對那些最小報價單位從5美分減少為1美分的股票,采用十進制后對市場質量幾乎沒有影響。Ricker(1997)對平均節約的交易成本進行了量化,他通過幾種方法測量出每股節約1.7美分,總計每年2160萬美元。
1994年12月,Niemeyer研究了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一些比較活躍的股票1991年11月3日到1992年1月17日期間交易日的交易數據。研究發現,首先,較高的最小報價單位對應著一個較大的買賣價差,因而對市場流動性是有害的。其次,隨著最小報價單位的增大,市場深度相應增大,從而市場的總體流動性的影響效果是不確定的。最后,他發現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較高的最小報價單位對應著較低的交易量。該發現類似于Harris(1994)對NYSE的實證研究。Niemeyer的研究還發現,盡管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是委托單驅動型的交易制度,但是同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報價驅動型的交易制度相比;最小報價單位在委托單驅動型市場中同樣重要。而且最小報價單位的降低總會對小額交易者有利,因為他們會從減小買賣價差中獲益。然而,較大的買賣價差的負面影響可以被大額交易者的市場深度增加而抵消。當然,降低最小報價單位顯然有利于公司,因為這降低了他們的籌資成本(交易成本降低);也有利于證券交易所,因為交易量會大幅上升。
總之,關于最小報價單位的大小一直是一個公開爭論的問題。一個大的最小報價單位會使買賣價差人為地擴大,由于較大的交易成本,減少了市場參與者交易的意愿,結果減少了市場流動性。減小最小報價單位將有助于增強流動性提供者之間的競爭,減少買賣價差,這將有利于流動性的需求者。但是,一個較小的報價最小單位會產生較高的協商成本(negotiationcosts),或者對采用限價委托單交易的投資者不能提供足夠的價格保護,從而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結果減少了流動性提供者提供流動性的動機。較大的報價最小單位之所以能夠減少協商成本是因為它減少了可能的交易價格的范圍,投資者為了獲得價格優先必須對其價格進行顯著的改進。結果,盡管較大的最小報價單位人為地擴大了買賣價差,但同時也減少了協商成本,增加了對限價委托單的保護,從而能夠改進市場的流動性。
盡管如此,Aitken,Frino和Madhoo(1995)對澳大利亞股票市場的研究卻認為增加報價單位會減少市場的流動性,而減少報價單位能夠改進市場的流動性。總之,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最小報價單位的增加能夠減少協商成本,使得即使買賣價差較大但是卻能夠改進市場的流動性。
世界主要交易所最小報價單位情況簡介
1.紐約證券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成立于1792年。最初,報價單位是根據股票票面價值的8%定價的。1915年,定價基準從票面價值的百分比調整為美元,即增量為1/8美元。形式上,調整到1/16定價需要修改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則第62條,該條規則規定股價在1美元以上的所有股票報價單位采取1/8定價。很多研究人員提倡實行十進制,這些人包括Peake(1993)、Hart(1993)和Ricker(1993,1996)。他們長期以來辯論說,1/8定價顯得過于粗糙,阻礙了股票市場的競爭,并人為地導致了買入和賣出之間過大的價差。既然交易成本是買賣價差的函數,那么改革1/8定價就可以改善交易成本過高的現狀。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ltlesandExchangeCommission,SEC)在1991年第一次參與了辯論,并在1994年1月的美國資本市場“Market2000”全體人員研討會上更多地卷入這場辯論。相關人員贊同十進制的倡議,并建議立即把證券市場調整到1/16定價機制,然后在稍后的某個時間采用基于美分的十進制定價機制。這次研討會從證券交易者協會(SecuntlesTradersAssociation)等組織那里聽取到大量批評意見。
紐約證券交易所對十進制并沒有正式表態。1996年9月,SEC委員Wallman再次挑起了十進制的辯論,并發表了意義深遠的講話——《技術和我們的市場:十進制的時代已經到來》(Wallman,1996)。在證券業的一次討論會上,Wallman繼續通過論文、會議、新聞報道等行動闡述實施十進制的證據。
在同一時間,與美國相鄰的加拿大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表明十進制可以很好地運作。1996年4月15日,多倫多股票交易所摒棄了使用長達144年的1/8股票定價機制,現在的股票交易采用5美分增量。據稱,這次變換很成功,大量的研究表明股票交易趨于繁榮。這在很多程度上證實了十進制、縮小價差以及更低的交易成本的好處。
1997年上半年,1/8機制開始削弱。首先是美國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在3月13日批準所有股票采用1/16定價機制。隨后,納斯達克理事會在3月25日批準采用1/16定價機制。紐約證券交易所成了世界上唯一一個仍然使用1/8定價機制交易的主要股票交易所。
美國國會曾經采取行動試圖改變紐約證券交易所。1997年3月13日,議員Oxley和Markey提出“H.R.1053”法案,督促SEC規定沒有最小的報價增量限制。4月10日和15日,國會舉行了該法案的聽證會,在聽證會上,Ricker以及其他許多學者、交易商和投資者出面作證。來自于不同股票交易所的官員也作證,他們中的許多人贊同更小的報價增量是有益的;某些人支持十進制。紐約證券交易所再一次充當了獨自為自己鐘愛的1/8機制辯護的角色。紐約證券交易所開始受到來自其他市場的競爭,一些地方性的市場也宣布了向1/16機制轉換的計劃。
到1997年6月,紐約證券交易所面臨著美國國會兩院關于十進制定價機制的未決法案。Oxley的法案在議院財政委員會未通過,下一步是全體商業委員會委員投票。更多的壓力來自于SEC、學者、一些交易專家和投資者。這時候,關于定價機制的爭吵成了各大報紙的頭條新聞。
2000年8月28日,7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6只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開始嘗試采用十進制的報價方式。該實驗性計劃標志著華爾街結束了其采用了超過200年的分數報價的歷史。接著又于9月25日增加了數十只此類報價的股票。這些股票中包括大型的、交易活躍的股票,如美國在線,也有知名度較低的股票。試行計劃的下一階段將增加美國家用產品公司等股票。
2000年12月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擴大其十進制報價的試行計劃,增加94只股票以十進制進行報價和交易。2001年1月29日,紐約證券交易所對在其上市的所有股票采用十進制報價交易規則。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股票不論其股價大小,均采用1美分的最小報價單位。
2.納斯達克市場
步紐交所的后塵,納斯達克市場于2001年3月12日開始對15只股票采用十進制報價。2001年3月26日,又增加了199只股票采用十進制報價。2001年4月9日納斯達克開始對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采用十進制的報價。
一份早先的研究報告指出,買賣價差的降低不會增加日內的波動性。盡管交易次數下降,但是平均交易的大小增加了。十進制報價的倡導者認為,采用一分的增量將增加競爭,同時也將降低交易成本。至此,包括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股票交易所,地區性的交易所和期權交易所全部采用十進制報價。采用十進制報價使得美國的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都采用十進制報價,相互協調一致。
3.主要交易所的最小報價單位比較
在表1中,我們對世界土要交易所的最小報價單位進行了比較,并且考慮了交易所對不同價位股票最小報價單位的細分情況。
【關鍵詞】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創業板市場是指在主板市場外轉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渠道和增長空間的股票交易市場。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我國創業板市場的正式誕生。創業板的推出,不僅開啟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新局面,也為解決我國高新技術和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供了新的途徑。但是,沒有合理的退市制度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創業板市場,要充分發揮創業板市場的預期作用,就必須有完備的退市制度為支撐。
一、創業板退市制度框架
從1993年的《股票交易與管理暫行條例》頒布到2009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出臺,我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體系逐漸成型。與主板相比,創業板退市制度具有以下特色:第一,在“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環節增加了三種情形:即“凈資產為負”、“審計報告意見為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與市場效率。第二,嘗試加快退市速度,規定對三種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即對“不按期披露定期報告”、“凈資產為負”和“財務報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等三種情況可以啟用快速退市程序,縮短退市時間。第三,實現了公司直接退市的可能,即公司退市后可以不強制要求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使公司直接退市成為了可能。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規則》顯示,在暫停上市情形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改為“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在終止上市情形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本所三次公開譴責”“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等規定。
自創業板推出之日起,業內對退市機制的呼聲就一直很高,據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4月22日,69家公布2012年一季報的公司中,有16家出現了一季度凈利潤同比下滑的情況,占比高達23.2%,其中甚至出現了虧損的情況。除此之外,欣旺達、溫州宏豐、明家科技和大富科技的凈利潤跌幅也均在70%以上。雖然短時間內符合創業板退市標準的企業沒有出現,但伴隨著部分創業板上市公司上市后業績的急劇下滑,退市的風險已經顯現。
二、我國創業板退市制度存在的問題及缺陷
(一)缺乏強制性的法律規范和可操作的退市標準
目前,在創業板市場上的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依據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其修訂版,但是該規則是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的自律性規定,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我國現行創業板退市制度規則主要包括量化退市規則和非量化退市規則兩種。量化標準雖為創業板退市提供了明確的觸發條件,但是這些指標實際上很容易縱或規避,比如企業可以把接受捐贈的資產計入資本公積來消除凈資產為負的情況,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交易幾筆大單來化解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的情況。非量化退市規則同樣缺乏可操作性,比如,36月內被公開譴責三次的標準實際上是監管部門自由量裁的規定,甚至還增加了尋租行為。
(二)退市后的救濟措施不完善
一般成熟的證券市場為了防止證券交易所濫用退市決定權,都賦予被宣布終止上市的公司一定的救濟權利,我國的《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也對上市公司申請復核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是,上訴復核委員會由證券交易所設立,也就是說退市的決定機關及其復核機構實質上都為證券交易所,退市的決策過程缺乏有效的權利制衡機制,使得上市公司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力保障。
(三)創業板退市后的投資者保護不到位
投資者在創業板市場上進行股票交易,面臨著上市公司退市風險,創業板公司實行“快速退市”,更可能給投資者帶來交易權受限、股票及其衍生產品價格大幅度下跌而產生損失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法律并沒有對侵權行為損失的計量、責任范圍、因果關系以及歸責原則等具體的內容做出明確的規定,也沒有建立起與之相關的責任追求機制,對于創業板公司退市后,投資者權益的保持措施并不到位。
(四)創業板退市程序受行政干預嚴重
創業板退市制度體系建設的滯后性,增加了行政干預上市公司退市的可能性,影響市場機制約束作用的發揮,造成退市制度執行效果大打折扣,特別是地方政府對創業板退市公司的保牌行為嚴重阻撓了正常的退市流程。行政干預弱化了證券市場的資產定價功能,并使借殼上市的資產重組行為大行其道,而退市制度的落實卻障礙重重。
三、完善我國創業板市場退市制度的建議
(一)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提高退市標準可操作性
在我國,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證券市場監管中處于主導地位,擁有對證券規章制定和執行的能力,所以應該首先由中國證監會盡快出臺關于創業板市場退市的相關規章,在這些規章設計、運行成熟以后,在以國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逐步建立起有關創業板企業退市的法律法規體系下。
相較于主板市場,我國創業板市場的退市標準更為嚴格,涵蓋范圍更廣,然而,標準的可操作性和具體化程度依然有待提高,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細化創業板退市的數量標準;(2)對已有數量指標要不斷彌補其缺陷;(3)增加退市的質量性標準;(4)監管機構應轉變監管理念,綜合考慮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
(二)建立退市決定權的制衡機制
對于我國創業板退市決定卻集中在證券交易所身上,缺乏制衡機制的問題,可以借鑒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聆訊制”,也就是在創業板退市決定權中,增加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異議進行審查的規定,當上市公司不服交易所做出的“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的決定時,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復議申訴,這樣將會實現證監會對證券交易所在退市決策過程中的有效監督,同時有效防止交易所退市決定權濫用。
(三)切實保護創業板市場投資者權益
第一,落實投資者索償機制。不斷完善我國關于證券民事責任的實體法規定,進一步明確各類證券侵權行為的規則原則、因果關系、責任范圍、損失計量等具體內容,同時要增加投資者訴訟的便利性,保障投資者獲得司法救濟的權利。第二,建立高管責任追究機制。如果公司退市,應該由交易所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對公司退市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進行細致深入的調查,在查明原因后,要分清責任,追溯賠償。第三,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
(四)減少行政力量對創業板退市的干預
來自于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層面的行政干預阻礙了創業板退市制度的進程,因此應該嚴格退市標準,按照市場機制完成退市程序操作,同時監管部門要下放退市處理的決定權,強化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督職能。首先政府應該減少對市場交易的強制干預,還要完善創業板市場有進有出的動態平衡機制,引導市場樹立審慎、理性的投資理念,逐步消除“殼資源”的炒作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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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傳統動量;增強策略;k近鄰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0-0-01
一、引言
動量效應也稱慣性效應,是指股票的收益率的表現情況有延續原來運動方向的趨勢。對股票價格的動量效應而采用的套利策略稱為動量策略。在根據動量策略進行投資時,最常用的方法是Jegadeesh和Titaman(1993)基于美國證券市場的股票交易數據對動量效應的存在性驗證所采用的方法[1]。國內也有一部分學者,對傳統動量策略的方法做出改進。吳沖鋒和朱戰宇(2005)在運用重疊抽樣方法,在形成期考慮收益率和交易量對股票進行排序,改進后收益高于市場平均收益率。郝靜軒(2006)通過滯后期、加權收益計算等改進的動量策略,結果顯示改進的動量策略對贏家組合的收益有明顯的提升。王俊杰(2013)對動量交易策略的擇時上做了實證研究,在形成期之后,不直接購買,而是經過一定的滯后期再進入持有期,效果優于市場收益和傳統動量策略方法。本文首先通過傳統動量策略,考察投資回報率;然后嘗試性將K近鄰算法與傳統動量策略結合,對策略做出改進,以期提高回報率。
二、傳統和增強動量策略方法
1.傳統動量策略方法
首先,構造不同形成期和持有期策略組合,形成期和持有期的時間區間為一個研究時間區間整體或一種投資交易策略,即[T,t]。本研究形成期和持有期分別采用重疊取樣和非重疊取樣法。
其次,在形成期為T時期內,構造贏家組合(收益率排名靠前的一系列股票)。在形成期為T的時間內,計算股票的超額收益率,按超額收益率的高低進行排序,取前10%的股票作為贏者組合。
最后,分別計算贏者組合在持有期t的累積超額收益率以及整個時間區間贏者組合的平均累積超額收益率。
2.增強動量策略計算方法
在傳統的動量策略中,計算形成期T內單支股票的累積收益率時,如果第一個交易日和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話,那么構建的贏家組合不一定具有動量效應。因此,有必要在計算形成期T內的累積收益率時,消除第一個交易日和最后一個交易日價格異常波動的影響。本文采用KNN算法的思想來消除異常波動,這種增強方法可以稱之為KNN增強動量策略。
KNN增強動量策略在計算單支股票的形成期T內的累積收益率時,把離最初(最后)日期最近K個交易日作為最初(最后)日期的K個近鄰,把最初(最后)日期與其K個近鄰的相隔天數作為它們之間的距離,由距離的大小分別計算近鄰的權重值,然后計算最初(最后)日期的價格。
公式1和2中,f函數為KNN算法中常用的高斯權重函數;和分別表示最初和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價格;d表示距離。根據公式1,KNN增強動量策略確定的最初(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價格,計算KNN增強策略的形成期T內的累積收益率。然后計算持有期內的贏家組合的收益率,計算過程同傳統策略。
三、動量策略和增強動量策略實證研究及結論
1.數據的選擇與參數處理
數據的樣本區間為2006-7-1至2013-7-31。選取的股票為滬市A股所有股票。形成期和持有期:動量策略和反轉策略均采用的形成期分別為1、2、3……12個月,持有期分別為1、3、6、9、12個月。買賣雙方的費用分別為千分之二和千分之三。本文的證券市場平均收益參照標準是上證指數。本文的數據源自國泰安數據庫。
2.結論
本文運用KNN算法的思想將傳統的動量策略做出改進探索,根據實證研究得出以下結論。
(1)KNN增強動量策略的收益大于傳統動量策略。根據表實證結果顯示,構造60種投資策略組合,55種組合的收益明顯提高;KNN增強動量策略的收益統計上顯著大于傳統動量策略。
(2)KNN增強動量策略保持了傳統動量策略的易操作性。KNN算法是數據挖掘算法中最簡單的算法之一,與傳統動量策略結合之后,增強的動量策略沒有變得過于復雜。
因此,增強的動量策略可以為投資者提供參考,具有一定的價值。
參考文獻:
20世紀60年代,美國金融界為了突破政府的金融管制,開始了金融創新活動,日本、英國等經濟發達國家也參與其中,金融的地位迅速提高,金融交易規模迅速擴大。70年代,金融市場中的貨幣流通速度波動得更劇烈,金融市場和金融活動幾乎成為這一階段經濟學家研究貨幣流通速度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主要的影響因素也有所不同。在金融飛速發展的階段,金融經濟的波動成為影響貨幣流通速度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階段,市場經濟和金融經濟都處于建設和完善中,社會制度和經濟體制的轉型會影響甚至改變人們的支付習慣和生活方式,從而影響貨幣流通速度。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金融體系發展步伐加快,金融市場交易規模不斷擴大,金融資產種類不斷增加,金融經濟管理體制尚不完善等因素導致我國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動和金融市場波動。
二、我國貨幣供給性質與貨幣流通速度
20世紀70年代中期后,新凱恩斯主義在內生貨幣經濟框架中研究一般流動性貨幣的流通速度,因為金融創新使得一般流動性成為經濟波動中的一個關鍵因素。羅斯埃斯(1986)強調貨幣流通速度及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對貨幣內生的重要性。萬解秋、徐濤(2001)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革,經濟主體決策的獨立性得到增強,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日益增強。我國貨幣內生性不僅表現在貨幣量的內生,還表現在貨幣流通速度的內生變化上,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同樣會影響市場的流動性。童哨兵(2002)也認為我國貨幣供給具有內生性。方齊云、余喆楊、潘華玲(2002)認為,我國基礎貨幣具有內生性特征,長期的貨幣乘數內生性特征也很強,這表明現階段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特征。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是貨幣供給內生的一個方面,會影響市場流動性和貨幣政策的效果。
三、多角度的實證研究
Bordo和Jonung(1987)將貨幣化程度、銀行的普及、金融發展、經濟穩定性程度等因素量化,引入貨幣流通速度函數中,改進只考慮利率和收入變量的傳統模型。該模型表明,在幾乎所有的國家,貨幣流通速度先隨著貨幣化推進而下降,然后隨著金融創新和經濟穩定化程度提高而上升,呈現U型結構。Brodo和Jonung的制度假說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長期和短期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
我國很多學者從利率、儲蓄率、通貨膨脹率、收入、偏好等一般性因素的角度研究我國貨幣流通速度,也有學者從我國轉型期特殊制度因素,如貨幣化進程、金融現代化程度、銀行體系不良金融資產、不確定性預期等角度研究我國貨幣流通速度。易綱(1996)提出“貨幣化假說”,認為貨幣化是導致當前我國貨幣流通速度下降的主要原因。耿中元、曾令華(2007)通過實證分析表明,制度和貨幣沖擊對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動具有持久的正向效應,制度沖擊最重要,貨幣沖擊次之,技術沖擊不重要。李潔(2006)指出,導致我國貨幣流通速度下降的轉型期特殊因素有貨幣化進程、金融現代化程度、銀行體系的不良金融資產、不確定性預期等。崔龍(2006)從制度視角詮釋中國流通速度之謎,認為在制度資本(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不足的情況下,經濟主體對經濟資本過度依賴導致貨幣流通速度下降,是轉型期制度不完善的必然現象。而汪軍紅、李治國(2006)認為,貨幣化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逐漸增強,但不能完全解釋我國貨幣流通速度下降,產業結構變動才是影響我國貨幣流通速度下降的主要原因。這些學者都抓住了轉型期的特點,但研究角度不同,得到有參考價值的結論,對問題的認識也更全面。
四、關注金融因素的實證研究
社會融資方式和相關制度的變化將影響甚至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習慣,這些都有可能體現在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上。2009年,我國GDP為335353億元,股票、交易所政府債券、銀行間債券質押式回購三項金融資產交易總額為1250555.06億元,是GDP的3.73倍,這說明金融市場對我國貨幣經濟的穩定是舉足輕重的。
耿中元(2007)認為,在銀行主導型的融資結構下銀行必須不斷提供新的信貸,導致貨幣供給的膨脹,特別是M2的膨脹,表現為較低的貨幣流通速度。銀行是間接融資主體,也是創造內生貨幣的主體。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走來,必須經歷的融資體制改革歷程將是:從間接融資到以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為輔,最后以直接融資為主。轉型期我國積極發展直接融資市場,這勢必會影響我國的貨幣流通速度,因此,要關注銀行體系和直接融資市場的運作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伍超明(2004)通過實證分析發現,全國股票交易額同比增長率與M1同比增長率間存在統計顯著關系,并導致V1下降。戴暉(2006)認為,股票市值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居首位,股票市值對貨幣流通速度具有負向影響。張勇(2007)考察我國公眾的資產替代行為通過股票市場交易,影響貨幣流通速度穩定性的內在機制。當股票市場交易規模擴大時,公眾會將企業存款、儲蓄存款和現金替代為股票交易客戶保證金,導致V1增加。
五、關于貨幣流通速度計量問題
全球金融資產交易額已達實物資產交易額的數十倍,我國金融資產總量也遠遠超過了實物資產總量,但是以往基本以名義GDP作V2的分子項,這樣分子與分母沒有事實上的直接聯系,分子項明顯偏小,從而得到貨幣流通速度下降的結論。肇越、葛瑛(2006)認為,計量貨幣流通速度時分子項與分母項之間要存在直接的經濟關系,分子的選擇要與不同層次貨幣的實際應用相符,提出采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和服務總額之和作V0的分子項,采用名義GDP作V1的分子項,選用社會經濟交易總量作V2的分子項。
關鍵詞:股市異常波動 黃金分割 惡意做空 政府救市
在這一年的時間里,A股經歷了過山車般的暴漲暴跌,由2月份的3000多點,到6月12日的5178點,短短4個月,漲幅近100%。
先讓我們來看一組數據
表1-1:2014-2015年4、5、6月我國股票交易情況對比表
[日期\&交易天數\&股票成交金額(億元)\&日均成交金額(億元)\&股票成交數量(億股)\&日均成交數量(億股)\&交易印花稅(億元)\&2014.04 \&21\&34982.19 \&1665.82 \&3730.94 \&177.66 \&34.98 \&2014.05 \&20\&27622.34 \&1381.12 \&2918.32 \&145.92 \&27.62 \&2014.06 \&20\&32412.76 \&1620.64 \&3282.18 \&164.11 \&32.41 \&]
[日期\&交易天數\&股票成交金額(億元)\&日均成交金額(億元)\&股票成交數量(億股)\&日均成交數量(億股)\&交易印花稅(億元)\&2015.04 \&21\&300637.41\&14316.07 \&19614.89\&934.04 \&300.64 \&2015.05 \&20\&312075.85\&15603.79 \&17736.09\&886.80 \&312.08 \&2015.06 \&21\&366612.84\&17457.75 \&20462.79\&974.42 \&366.61 \&]
數據來源:中國證監會官網
從交易數據可以看出,2015年4、5、6三個月份的股票成交金額分別為2014年同期這三個月的十倍之數,而就在2015年2月份股票成交金額也僅為75973.47億元。可見當時中國股市上漲之瘋狂。期間大量的新股發行,兩融業務,更為股市注入了源源不斷的資金流。A股像一只不斷被吹起的“氣球”,越來越大,隨之而來的就是這只氣球的爆裂所帶來的危害。6月29日開始,在短短三個星期間,上證指數暴跌近30%,五萬億美元從股市蒸發。政府出手救市,前期推出的措施效果卻不甚理想。股市為什么發生如此大的波動,為何前期政府出臺的救市政策未能取得成效?是什么樣的政策讓我國股市恢復常態?這些都是我們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A股走向的異常
股市中,股價波動是正常現象,但股價直線上升或直線下跌都是極少數的情況。通常來講,股價在上升或下降的過程中都會出現調整性的價格回擋或價格反彈,根據黃金分割定理,我們可以對價格回擋或價格反彈的幅度進行大致預測。黃金分割定理中將股價變動八浪算作一個周期,如圖1-1。
圖1-1
設每浪的拐點為Pn(n=0,1,2,3,4,5,a,b,c) ,每浪長度為Ln(n=1,2,3,4,5,a,b,c),每浪的長度指的是垂直距離,如圖中標出的LC。則有:
(1)P3=P2 + 1.618L1
(2)P5 =P1+2*1.618L1若L1=L3,則第五浪會出現擴延,此時,P5=(P3-P0)*1.618+P4
(3)LC=Pb-1.618*La
除此之外,在股市的漲勢中,由于平倉獲利者回吐,使得股市回擋,其回擋支撐位可按前波漲幅的0.236,0.382,0.5,0.618計算。
按黃金分割定理預測,以上證指數為例,將2015年2月11日至3月2日的漲幅看作第一浪,則可以預測出上證指數在3241+(3336-3157.05)*1.618=3530.5點處會進行調整,而實際上,從3月6日至4月27日上證指數一直上漲到4527點,連續上漲1286點而沒有進行回調,這可以看作是股市的異常波動。4月27日至5月8日有一段小幅的調整,隨后在6月17日上證指數重新突破5000點,創造了近年來的歷史新高。但隨后上證指數就出現斷崖式下跌,直至跌破3500點。截止12月25日,上證指數仍然徘徊在3500點左右。
二、股市大幅波動原因分析
可以說,本輪A股暴漲暴跌與我國長期以來的“政策市”有很大關系。我國的股市是在改革開放以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中國特色明顯,政府作為股市機制運行的保證者,不能完全的退出股市,導致投資者無法運用自身專業知識進行股票估值,從而進行股票交易,而是要根據政府政策進行交易,這加大了股市的投機性,使股市產生了更多的非理性投資。追根溯源,本輪牛市的啟動,是政府想效仿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后,推出量化寬松政策以穩定市場,促進經濟發展。其最初的設想應該是通過政府政策的推動創造出一輪牛市,將資金從房地產市場引流到股市,來逐步降低房地產市場泡沫,同時股市的繁榮也可降低融資成本,促進投資,拉動經濟發展。但在政策推行的時候,管理層忽略了兩國股市性質的不同。相比之下,美國股市更加成熟,主要體現在有關部門對股市交易的監管更加嚴格,有明確的交易制度,政府參與股市調控較少,股民在進行投資時更加理性。而我國股市相對來說不夠成熟,投機者多于投資者,加上散戶眾多一旦出現“風吹草動”,就會導致資金大量涌入或是大量逃出。總結來講,這次股票異常變動原因有如下幾點:
第一,本輪瘋牛行情的支撐不是實體經濟,而是杠桿化較高的兩融業務和股民無風險套利的幻想。“國家牛市”使投資者產生了股市無風險的錯覺,融資杠桿率越高,投資者的收益就越高,投資者越戰越勇的同時更增加了風險。但是,股市不可能只漲不跌,所以暴漲之后必是大跌。而一旦股市行情走低,這些資金就會快速撤出,使股票下跌更加嚴重,形成惡性循環。
第二,在本輪行情中,媒體的表現不盡如人意。當上證綜指站上4000點時,媒體不但沒有提示風險,反而沒有根據的鼓勵投資,導致更多資金涌入股市,一時間造成了一種從大學新生到退休老人都在買入股票的非理性投資局面。而當股市開始暴跌時,媒體則將正常的股市波動定性為“股災”,再加上我國股民多為散戶,甚至是有大部分人都是聽信媒體而剛剛入市的投資新手,對股市不甚了解,又缺乏專業知識,所以媒體的這種非理性報道使恐慌情緒在股民中迅速蔓延,導致資金迅速撤出,一定程度上對股市起到了助漲助跌的效果。
第三,就是股市中的一部分投機者利用各種手段,如開立多個賬戶散布謠言以操控股價,惡意做空股市,以謀取利益。再加上資本市場中的“羊群效應”,很多人跟風買入股票,使股價易縱,投機者以此獲利。對此,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模型來模擬投機者的獲利方式。
設:股價為M,t為時間;投資成功的利潤為F=1;投資失敗的利潤為F=-1;G為有利消息,B為投資不利消息;X為股市資金轉移量;ati為在ti時間點上入市投資的投資者人數,Mti為ti時間點上的股票價格
當0.5
P[G/F=1]=P,P[B/F=1]=1-P
P[G/F=-1]=1-P, P[B/F=-1]=P
P{F=1}=P{F=-1}=0.5
根據貝葉斯公式,在有利好消息G時,F=1的概率為:
[P[F=1/G]=P[G/V=1]*P[V=1]P[G/F=1]*P{F=1}+P[G/F=-1]*P{F=-1}=P*0.5P*0.5+(1-P)*0.5=P>0.5]
因此,在正常的資本市場中,當第一個投資者得知了有利于投資的消息G時,作出投資決策后,隨后的投資者跟隨其投資的概率為0.5。這是在市場沒有干擾且投資者理性的情況下。而現實情況是,投機者利用多個賬戶在股價較低時進行買進炒高股價,同時散布謠言,而恰恰投資者不夠理性,且缺乏判斷力,看到了股價上升就會跟風買進,而進一步將股價抬高。這種股價的瘋漲是缺乏理性且風險巨大的。股市不可能一味的上漲,若一味的炒高股價,一部分投資者就會在相對高位出逃,所以當股市的資金量累積達到一定程度時,投機者便會大量賣出賺取利潤,導致股價下跌,將投資者的財富轉為自身財富X可表示為:
X=at1(Mt1-M0)+at2(Mt2-M0)+...+atn(Mtn-M0)
換句話說,有X的財富從非理性投資者手中,轉移到了投機者手中,投資者以此獲益卻擾亂了市場秩序。所以如何建立高效透明的市場交易制度,維護資本市場運作秩序,是管理層工作的又一重心。
三、政府救市措施總結及政府資金的退出
A股暴跌之后的三周時間里,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救市政策,可以大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6月29日至7月8日,這一階段的救市主體是證監會及各個證券公司,主要措施有央行降準降息、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出臺養老金入市新方案;同時放寬融資強制平倉限制、拓展券商融資渠道、降低市場交易費用、嚴查惡意做空等。但這一階段的救市并不是很成功,一系列措施并沒有使A股下跌停止。究其原因,除了資金不足,力量不夠之外,還應看到本輪瘋牛由杠桿引起,所以一旦政府觸及股市去杠桿化這條軟肋,股市必定大跌。第二階段,7月8日之后,救市主體逐漸變為中央各部門,這一階段的政策力度顯然更大更有效,如央行積極協助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拆借、發行金融債券、抵押融資、借用再貸款等方式獲得充足的流動性;100多家央企宣布股票只增持不減持;公安部進駐證監會調查惡意沽空,暫停新股發行等。救市進行到這一階段,主體已由證監會轉到了國務院,重心也由去杠桿轉移到先以國家信譽擔保,建立股市信心,再人為調控供求關系,保證股市穩定上來。而第二階段的救市顯然更有效果,在經歷了三個星期的“黑暗時期”之后A股又重新站上3900點,雖然政府的強行介入對于股市來講是不可取的,但對于我國股市目前狀況而言,政府介入是必然,只有政府出手先穩定住股市,整頓市場秩序,重建信心,才能一步一步的進行股市改革,建立成熟市場。
可以說,本次政府救市就是虛弱的實體經濟與強大的國家意志的博弈,但政府最終還是要實現資金的退出,再強大的國家意志都不能長時間左右資本市場的運作。在資金退出市場之前的時間里,政府應對資本市場進行重新審視,建立成熟的資本市場,對比兩輪救市和本輪股市的異常波動,政府在調節股市時主要可以參考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建立完善高效的交易制度。股市操作要有法律的約束,任何以破壞他人利益,甚至犧牲國家利益以謀取私利的人都應受到法律制裁。
培養媒體理性。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媒體應能夠客觀報道,而不是為了追求新聞效果而惡意夸大事實。
在股市異常波動時,要首先恢復市場信心,穩定民情民心,才能更好地推行政策。
發展實體經濟,改善供求關系,說到底,本輪牛市的失控是因為股市中實體經濟占比較少,沒有實體經濟支撐而只靠高杠桿率的金融衍生品發展的股市是高風險且危害巨大的,一旦監管滯后,股市就有可能被少數投機者操縱,引發“股災”。要做到真正的發展中國股市,發展實體經濟必不可少。
本次A股的異常波動雖然對我國的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但也為我國管理層做出了提示,今后我國股市的監管及改革重點應該放在哪里,政府救市應從哪些方面著手,相信政府一定能從本次股市異常變動中汲取經驗,更為我國經濟的長遠發展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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