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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共投入。要按照市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安排,將農貿市場用地列入政府專項儲備用地。市政府設立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主要來源:一是農貿市場儲備用地及城市閑置用地出讓凈收益;二是拆遷、合并的農貿市場土地出讓凈收益;三是應建未建農貿市場的開發項目繳納的補償金;四是政府劃撥土地用于建設農貿市場的土地出讓凈收益;五是市財政調劑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政府對農貿市場的直接投資、產權回購、回租經營及改造補貼等。
強化政策引導。要優先保障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國有公司投資的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在立項、規劃、土地、建設等相關審批手續中明確農貿市場建設規模、土地性質及用途等內容,未經市政府允許不得擅自調整。市政府對符合規劃、列入建設和改造計劃的農貿市場按照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政策減免收市權范圍內建設規費。
加強財政支持。市、區財政對中心城區現有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翻建遷建的,根據具體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內容、設施建設、資金投入、達標驗收等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元/平方米補貼;對規劃新建的農貿市場,以國有投入為主,參照翻建遷建標準予以補貼,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市區新的農貿市場建設,確保新建農貿市場公益性和可調控性。
明確產權關系。農貿市場建設改造中政府給予的優惠和補貼一并作為政府投資,政府投資所對應的農貿市場產權由轄區政府國有投資公司持有,市場經營管理權交由轄區政府(管委會)全權負責,政府投資所對應的市場經營收益權交所在街道辦事處,用于市場的建設管理工作。在實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前,轄區政府要與市場產權人簽訂協議,市場產權人承諾未經市政府允許不得擅自改變市場用途,如擅自改變用途,由區財政部門收回補貼資金本息,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保障措施
城區農貿市場監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1、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理念存在誤區城區農貿市場不僅是城市居民購買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場所,而且還是農副產品銷售的重要渠道,在搞活流通、推動市場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城區農貿市場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認為城區農貿市場經營單位出租市場資產并獲取租賃收益,應按市場方式運作。少數政府職能部門與政府官員甚至認為城區農貿市場已收取了市場設施租賃費,足以維持其正常運轉,無需財政投入。事實上,城區農貿市場經營屬于低收益甚至虧損經營的公益事業。同時,農貿市場是各種農產品、副食品、水產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場所,由于經營主體復雜多樣,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識、文明意識等普遍偏低,對食品安全問題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對監管部門的監管存在躲避和應付的心理,使得城區農貿市場監管人員的監管壓力大,存在畏難情緒[3]。農貿市場商品來源復雜、銷售快捷、銷路多樣等客觀原因使得工商部門事前介入和事后監管的難度增加。而工商部門在監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監管任務重,不利于強勢的執法合力形成。2、城區農貿市場監管財政投入相對不足工商行政體制改革前,城區農貿市場的建設主要由工商部門自建或與集體、個體聯建,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貸款、集資或個人入股等,維修改造資金由工商部門自籌。工商體制改革后,2000年至2008年城區農貿市場的建設及維修改造主要由各級市場服務中心自籌解決,除了相關政策支持外,財政投入較少,由于農貿市場服務中心收益低、包袱重,對基礎設施進行維修和改造的資金投入嚴重不足,甚至連工作人員工資和運轉經費都無法保證,導致市場破爛不堪。2008年,五十年一遇的冰雪災害造成許多農貿市場的經營大棚倒塌,傷亡和損失巨大。由于各級市場服務中心無能為力,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指派專家組深入農貿市場對毀損設施進行確認、定損,并由財政部門撥付專款對農貿市場基礎設施進行維修改造,以盡快恢復市場經營。自冰災之后,各級政府雖然每年拿出一定的財政資金用于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但因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嚴重缺乏,仍是杯水車薪。由于財政投入的相對不足,市場經營單位無能力投入,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不愿投入,導致農貿市場的發展與城市建設的發展不同步、不協調。農貿市場的建設滯后于城市建設,不利于城市整體發展。3、城區農貿市場監管執行力弱近年來,城區農貿市場方面的監管制度出臺相對較多,如《市場衛生管理制度》、《市場經營戶管理制度》、《市場治安管理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場秩序管理制度》等,但落實效果不太明顯。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在于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方面人才奇缺,制度落實難度較大。據調查,農貿市場普遍存在監管人員不足的問題,且不重視對市場監管員的管理培訓和繼續教育。同時監管人員的獨立性不強,家族式管理問題突出,絕大多數農貿市場監管人員與市場開辦者都有些沾親帶故的關系[4]。在人才培訓方面,難以進行公平公正的權利制衡機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熱衷于制定各類農貿市場監管制度,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執行,導致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效果不佳。4、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法律法規不完善目前有關我國農貿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沿用1983年國務院頒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以及各地方政府相應制定的《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快速發展,這些制度早已不能適應農貿市場經營管理的實際需求,應盡快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農貿市場監管法律法規。1996年,國家工商局頒布《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提出對有形商品市場進行市場登記、辦理《市場登記證》等要求。但由于農貿市場管理立法層面的缺失,城區農貿市場的市場準入和主體地位模糊,《農貿市場登記證》與市場經營人員的營業執照不符,直接導致農貿市場開辦單位職責不清、農貿市場開辦者與進場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明確,從而使工商部門無法開展具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并落實開辦方的違法責任,大大削弱了監管力度。
強化政府對農貿市場監管的對策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系列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一個高水平建成、六個顯著”發展目標,從群眾需求出發,通過規劃布局合理化、設施建設標準化、長效管理精細化、改造投入常態化等措施,補齊短板、完善功能、強化管理、提升品質,實現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和精細化長效管理同步提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費需求。
(一)基本原則
1.以民為本,體現公益。把農貿市場提檔升級、精細化長效管理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落實公益性保障機制,發揮政府宏觀調控的積極作用,使農貿市場提檔升級、精細化長效管理工作成為關注民情、回應民心、滿足民需的民生工程。
2.屬地負責,部門配合。負責制定本區域“行動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統籌實施、督查督辦的職責,及時解決轄區內農貿市場提檔升級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市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同做好項目推進工作。
3.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以農貿市場主辦者建設和管理為主,市、區兩級政府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引導社會各投資主體主動參與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建立農貿市場滾動改造機制。
4.建管結合,全面提升。堅持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和長效管理并舉,通過建章立制實現管理的精細化、長效化,破解農貿市場“臟亂差”管理難題。加大對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投入力度,推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及檢測工作順利開展,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管理專業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1.在全面梳理農貿市場現狀的基礎上,按照“完善類、改造達標類、新建類”三類,分三年對全市農貿市場進行提檔升級,建立健全農貿市場管理和資金投入長效機制,打造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秩序井然、內外整潔、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的農貿市場。
2.2017—2019年完成230家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任務。其中,2017年進行調研評估、試點建設,制定“行動計劃”,完成81家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2018年全面推進,完成101家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2019年完成48家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并對整體工作進行終期評估,總結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經驗,全面落實農貿市場精細化長效管理機制。
3.完善農產品零售終端網點布局規劃,探索農產品零售終端建設新模式,建設農貿市場和生鮮連鎖超市為主,O2O和其他農副產品零售終端為補充的多元化農產品零售終端市場體系,推進農產品銷售進超市、進社區,確保在2018年底每個行政社區平均建有4個以上“菜籃子”產品零售網點。
二、重點任務
(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建設改造
1.落實規劃建設。根據《市商業網點規劃(2016—2030年)》和《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農貿市場規劃建設。新建地區必須按照建設標準明確農貿市場的位置和面積;建成區農貿市場未達標準的,應按照規劃標準組織改造、擴建;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拆除的農貿市場,應就近選址復建。同時,加強對各類“菜籃子”產品零售網點的合理布點及建設。(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2.加快提檔升級。制定《市農貿市場提檔升級規范》,明確農貿市場提檔升級類別和建設標準。鼓勵農貿市場實行信息化管理、統一電子結算,促進轉型升級。加快商品交易市場遠程信用管理系統應用及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提高農貿市場信息化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商局、食藥監局、城管局、財政局、發改委、國土局、建委、衛計委、農委、環保局、公安局、安監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推進生鮮超市換代升級及其他農副產品零售終端建設
3.推進商超換代。引導大型連鎖超市鞏固生鮮經營優勢,擴大生鮮經營面積,加快門店升級改造,推進生鮮倉儲物流基地建設。推進大型連鎖超市、農產品流通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延伸服務,在新建小區、離農貿市場相對較遠的居民區開辦連鎖生鮮超市或生鮮農產品直供店(點),便利居民購買生鮮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商局、農委、公安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4.強化電商應用。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市場主體應用“互聯網+”、電子商務等技術,建立或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交易,通過開設網上商城、實體經營門店等方式,擴大本地農產品銷售范圍。支持連鎖超市、生鮮電商企業、農貿市場等采取網上訂購、短距離送貨上門、門店取貨、自動提貨柜等方式發展生鮮農產品電子商務,實現實體與網絡深度融合,推動線上線下互動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商局、農委,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5.發展社區商業。鼓勵和引導農貿市場、新型商超增強服務功能,實現一店多能,積極拓展代繳代購、代收、家政家居、早餐快餐等服務功能,打造社區生活廣場、社區鄰里中心等模式,為周邊居民提供便利服務,實現社區商業集聚發展,滿足社區多元消費需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商局、規劃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6.加快品牌建設。引導企業提高品牌化發展意識,強化經營主體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積極培育1—2家大型生鮮農副產品經營龍頭企業。支持農貿市場加快轉型發展,提升綜合服務功能和核心競爭力,增強連鎖經營能力,培育農貿市場品牌管理公司,塑造農貿市場品牌形象。引導品牌農產品經銷企業入駐農貿市場及超市,推進產銷對接,提高豬肉、熟食、半成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品牌企業經營比重,推進產品標準化、包裝化、冷鏈化、品牌化,滿足高品質消費需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農委、工商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7.創新流通渠道。著力提升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減少流通環節,提升流通效率。鼓勵和支持生鮮農產品流通企業加大對集貨集配、統購分銷、冷鏈物流等新模式和新技術的應用,完善農產品采購和物流配送功能,引導物流企業建立標準,推動形成行業規范。加強與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的產銷對接,注重新模式的農副產品零售終端布點,進一步推動市場業態的豐富和升級,實現服務優質化、個性化、便捷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農委、供銷社,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提升農貿市場精細化長效管理水平
8.健全管理規范。以鞏固“國家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動為契機,以城市精細化建設管理為抓手,對標找差、爭先進位。按照農貿市場提檔升級與管理提升相統一的要求,抓好農貿市場標準化、制度化、精細化長效管理,建立農貿市場日常管理和年度綜合考核相結合的等級評定制度,推行星級化管理。試點引進、培育有經驗和社會責任感的專業化農貿市場管理團隊參與農貿市場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符合實際的科學管理標準,落實“三分建設,七分管理”的工作要求。(責任單位:市工商局、食藥監局、城管局、質監局、衛計委,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9.構建食安保障體系。農貿市場要按照《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快檢室建設實施要求與規范》,建設食品安全快檢室,對規定品種、批次進行快速檢測,公示檢測結果,發現不合格農產品及時進行銷毀或退市處理。推廣使用智能追溯秤,完善肉菜追溯體系建設,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機制。(責任單位:市食藥監局、商務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0.增強經營管理能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在各相關部門的指導下,由市農貿市場協會對農貿市場開辦者、管理人員及經營攤主開展精細化管理培訓,提升市場管理人員崗位履職能力和經營攤主規范經營水平。充分發揮農貿市場協會橋梁作用,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準則,開展行業信息統計工作,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為農貿市場經營決策提供服務,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工商局、食藥監局、城管局、質監局、農委、商務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1.提升信息化水平。強化信息化手段在生鮮超市、農貿市場等農副產品銷售終端的應用,提升農副產品經營主體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創新市場監管模式,通過網絡實時掌握市場菜價行情、安全檢測、追溯管理、內部管理、商戶信譽等信息。推進智慧農貿市場建設,城區農貿市場基本實現場內WiFi全覆蓋,推廣O2O銷售技術和方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商局、食藥監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菜籃子”工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立兩個專項工作小組:一是提檔升級改造組,由市商務局牽頭,主要負責“行動計劃”的組織協調和任務推進工作。二是精細化長效管理組,由市工商局牽頭,主要負責指導各區農貿市場提高農貿市場專業化、標準化和規范化管理水平。市各相關部門要指定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落實專項工作小組交辦的事項,建立部門掛鉤聯系制度。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要成立農貿市場提檔升級、精細化長效管理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改委、建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安監局、規劃局、城管局、農委、衛計委、國稅局、地稅局、供銷社、鹽務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提高思想認識。農貿市場是城鄉“菜籃子”商品供應的主渠道和農產品消費的重要場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和精細化長效管理提升工作是集公益性和市場性于一體的民生工程。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對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質、建設“強富美高”新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好工作職能,攻堅克難、加快推進,真正把這一民生工程辦實、辦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建委、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安監局、規劃局、城管局、農委、衛計委、國稅局、地稅局、供銷社、鹽務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強化輿論引導。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新聞輿論工作,研究制訂專項宣傳策劃方案,突出重點,抓住亮點,把握節奏,針對性開展正面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貿市場新景觀、新變化,匯聚正能量,營造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工商局、食藥監局、城管局,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遵循與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以解決農貿市場低檔次、環境差為重點,全面改造硬件設施,整體提升市場檔次,力爭通過3年努力,使全區農貿市場面貌有明顯改觀,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完善、滿足群眾多層次需求的現代化農貿市場體系。
二、改造要求
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分為移地新建、原址改造和內部提升三類,具體要求為:
1、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應按照《市菜市場基礎設施規范》實施,中心城區以外的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按照《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規范》實施(《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規范》另行制定)。
2、各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原則上應按服務人口150平方米/千人標準設定。
三、扶持政策
我區實施改造提升的農貿市場享受以下政策:
1、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代補”辦法對農貿市場改造提升進行扶持,獎勵對象為市場所在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經驗收合格,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為:
(1)農貿市場按照市標準改造提升,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獎勵40萬元;建筑面積在3000—5000平方米的,獎勵30萬元;建筑面積在2000—3000平方米的,獎勵15萬元。
(2)農貿市場按照區標準改造提升,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獎勵30萬元;建筑面積在3000—5000平方米的,獎勵20萬元;建筑面積在2000—3000平方米的,獎勵10萬元。
(3)對原市場進行內部改造提升的,視情況獎勵3-5萬元。
農貿市場建筑面積以規劃、建設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由開發商按照規劃要求開發建設的居民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以及整體移交的安置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不享受此政策。
2、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非對外銷售部分,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部減免,人防費減半征收,建設過程中的其它收費項目按下限收取。由開發商按照規劃要求開發建設的居民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以及整體移交的安置小區配套農貿市場不享受此政策。
3、對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區工商局根據市場改造提升情況給予市場所在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一定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區工商局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1、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負責實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開發區要根據區政府統一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造提升方案,經有關部門論證,并經區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各地無證經營的農貿市場和臨時攤點由各鎮、開發區負責取締或歸并。
2、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做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的宣傳引導,切實做好市場經營戶的安置、過渡工作,嚴格控制提高租金、哄抬物價等不良行為。
3、區發改部門負責對納入3年改造提升計劃的移地新建和原址改造的室內農貿市場的項目立項工作,每年年終會同有關部門對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對不達標的市場提出整改意見,對驗收達標的市場提出獎勵建議。
4、區規劃部門負責對中心城區內的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方案進行評審論證;區建設部門負責對中心城區外的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方案進行評審論證。
5、工商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規范》。
6、公安、城管、衛生、環保、物價、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管,配合各鎮、開發區取締或歸并無證經營的農貿市場和臨時攤點。
7、由開發商投資建設的小區配套農貿市場,建成后統一交由市場所在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代管。
五、組織領導
1、區政府成立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發改、經貿、公安、財政、國土、建設、規劃、城管、衛生、環保、物價、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
近期,各區按照《市市區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工作方案》要求,對年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工作作了認真研究,提出了項目建設計劃。在此基礎上,市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完成了《年市區農貿市場和生鮮超市建設計劃》。為切實組織好該計劃的實施和推進,進一步做好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組織好市區農貿市場和生鮮超市建設計劃的實施。對納入計劃的建設項目,各區要成立工作班子,集中專門力量,解決好建設用地、規費減免、貸款擔保等問題,充分調動項目承擔單位的積極性。要注重發揮市區農貿市場改造升級政策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有實力、信譽好的企業參與農貿市場建設,特別要加快推進舊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對未納入計劃而開工建設的農貿市場,可在不突破當年建設盤子的前提下,適時調整建設計劃。
二、積極培育生鮮超市經營企業。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強做大骨干企業、大力推進流通現代化的若干政策和要求,加大對生鮮超市經營企業的扶持力度,支持企業采取收購、兼并、特許加盟等多種形式開設生鮮超市,通過規模化、規范化和品牌化的連鎖經營方式,不斷提高農產品流通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