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席慕蓉的詩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七里香》;時間;意象
在席慕蓉出版的所有詩集中,《七里香》無疑是極具代表性的。從出版層面考量,它作為詩人正式出版發行的第一本詩集,較為成功地建立了詩人與讀者之間的一種互動關系,不僅為讀者打開了一扇新詩大門,也為席慕蓉本人帶來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而從詩歌收錄情況角度分析,它的詩篇涵蓋面較廣,基本內括了近年來眾多學者的席詩研究方向,無論是古典情懷的繼承,生命悲劇底蘊的揭示,還是愛情的謳歌與贊美,都盡數囊括其中,是席慕蓉詩歌價值研究的典型代表。事實上,《七里香》的價值并不只是體現在受眾群或愛情詩的層面,它在時間書寫的成就也同樣不容忽視,而在時空輪回的巧妙處理,瞬時的描摹以及時間意象的運用方面,《七里香》都向我們展示了它別樣的魅力。
一、時空輪回的巧妙處理
前世今生的概念在現代詩中并不多見,一者它背離了當下的發展環境,缺少科學的現實意義;二者它所需的故事結構性太強,往往掩蓋詩歌本身的文辭表達與意境的建構;三者它與新詩發展立足于現實與本我的主流相去甚遠。種種原因,都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相關概念對于詩歌的滲透。但客觀而言,前世今生的概念并非缺少相應的價值,正如《紅樓夢》中的“木石前盟”對這一概念的延伸與應用。在詩集《七里香》中,席慕蓉則通過對時空輪回的巧妙處理加深了愛情詩的悲劇意蘊,也揭示了愛情悲劇一定的普遍性。在詩歌《一棵開花的樹》中有這樣的語句“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讓我們結一段塵緣/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樹/長在你必經的路旁”,詩句中一共有三種形象,“我”,“你”與“佛”。“佛”即是聯結前世與今生的媒介,在佛的幫助下,女主人公完成了由“人”到“樹”的轉換,經歷了“輪回”。從一個客觀的角度來說,普通人不可能活五百年,因而這里與今生相對應的前世就有了不確定性,即很可能包含著另外多個前世,這樣的模糊性既縮小了故事架構,又給了讀者很大的想象空間。在多次時空輪回中,主人公一直在請求佛達成她的心愿“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而當她終于如愿盼到今生時,卻得到了“你終于無視地走過”的悲劇結局。可以說,這樣的時空處理很好地拉長了主人公等候的時間距離,不是幾十年的青春年華,而是虔心向佛的五百年和化作一棵樹后經歷的歲月,從而大大加深了結局愛情幻滅的悲劇意蘊。自然,《七里香》中還有其他模式的時空輪回,例如在詩歌《古相思曲》中,角色與角色之間就出現了斷層現象,即在時間的輪回轉換中,角色不再持續統一,而是發生了改變。“在那樣古老的歲月里/也曾有過同樣的故事/那彈箜篌的女子也是十六歲嗎/還是說/今夜的我/就是那個女子”,詩句中的“彈箜篌的女子”與現實中的“我”之間也許有一些相似性,但其本質已然不同。繼承下來的是故事情節,即“相同的故事”,在這樣的故事中“多少個朝代的女子唱著同樣的歌”以抒發自己的“思君”之情。這也就闡述了愛情悲劇的普遍性,無論時空怎樣輪回,相似的愛情悲劇不會消失,只會不斷地上演。此外,席詩中的時空輪回也帶有一定的歷史性,為詩歌本身帶來了古典意蘊。
二、瞬時的描摹
與時空輪回不同,瞬時與永恒一直是詩人們反復歌詠的對象。“誰也不可能持久無極地把鮮美、可愛的生命永遠地緊緊攥在手中”,正因為生命有限,人生短促,所以詩人們多用年華逝去,歲月無痕來表達一種對自身渺小的感慨或抒發自己一生無為的悲哀。也因為如此,詩歌中有關時間的描摹大多具有消極意義,“時間”扮演著一種“敵人”的身份。而席慕蓉則從這種宿命的悲哀中看到了不一樣的東西――瞬間之美。在《七里香》中,詩人一直在表達對生命際遇的感激與珍惜之情,在詩人眼中,短促的人生雖無法擺脫卻足以超越,我們卻大可“把握生命中每一次美麗的瞬間從而努力使之成為永恒”。詩歌《抉擇》充分表達了詩人對于瞬間的超價認知:“就讓一切該發生的/都在瞬間出現/讓我俯首感謝所有星球的相助/讓我與你相遇/與你別離/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詩/然后/再緩緩地老去”,我們很難從中找到詩人的不滿或是悲哀,她把相遇和別離看做是“上帝所作的一首詩”,對一切充滿感激,對瞬時美好的珍惜完全掩蓋了對“緩緩老去”的宿命的凄涼,在詩人看來,這一個瞬間的價值已遠遠超過剩下來的平庸的人生的全部。再如詩歌《夏日午后》中,“極愿/如龐貝的命運/將一切最美的瞬間燒熔/含淚成為永恒的模子/好能一次次地/在千萬年間/重復地/重復地/重復地/嵌進你我的心中”,詩人所盼望的并不是整個生命歷程的一帆風順或者絢爛繽紛,而是對于美的瞬間的記憶與珍藏,可見詩人對于瞬時的價值態度。事實上,《七里香》中對于瞬時的描摹往往是具體化的,例如詩歌《暮色》中,瞬時是“在一個年輕的夜里/聽過一首歌/清冽纏綿/如山風拂過百合”,詩歌《青春之二》中,瞬時是“她十六歲時的那個夏日/從山坡上朝他緩緩走來/林外陽光炫目/而她的衣裙如此潔白”,在詩人筆下,這些瞬時都帶有往昔回憶的色彩,大多是對過去的某個瞬間的再現,在那些瞬間之中,一首歌的旋律可以是“山風拂過百合”般的清冽,陽光是炫目的,衣裙是潔白的,所有的可見可聽的景觀都帶有不可復制的動人之美。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瞬時并不都是美的,正如同世間萬物都有它的對立面一樣,瞬時描摹中若沒有絕望的部分,倒顯得詩人有些刻意了。席慕蓉在詩歌《悟》中寫道:“曾讓我那樣流淚的愛情/在回首時/也不過/恍如一夢”,流淚的愛情自然是讓人痛苦的一個瞬間,而詩人認為它“也不過恍如一夢”,可見詩人對于痛苦瞬間的包容與忍讓。
三、時間意象的運用
詩歌中的時間書寫離不開時間意象的運用,“流水”則是最為普遍的時間意象,古書有云“歲月不居,時節如流,五十之年,忽焉已至”,可見,早在古代“流水”就已經被用作時間的喻體。在席慕蓉的詩集《七里香》中,“流水”意象同樣被廣泛應用。詩歌《時光的河流》中有這樣的描述“可是/我至愛的/你沒有聽見嗎/是什么從我們床前/悄悄地流過”“從我們床前流過的/是時光的河嗎”,詩人以河喻時光,在睡夢中聽見流水的聲音,擔憂著時間就這樣流逝,擔憂著與至愛之人終將分離,將形象虛無的時間具體為河流,同時賦予它聲音,不僅是對古詩河流喻歲月的繼承,更有一定程度上的創新。《青春之一》中席慕蓉則選用了“發黃的扉頁”這一時間意象,“遂翻開那發黃的扉頁/命運將它裝訂得極為拙劣/含著淚/我一讀再讀/卻不得不承認/青春是一本太倉促的書”,詩人把匆匆而過粗糙的青春比作一本太倉促的書,而發黃的扉頁顯然是時間流逝后的具體表現形式,與青春是書的比喻相契合,
十分恰當地將青春遠去的事實呈現在讀者面前,從而流露出詩人對于短促的青春的一種惋惜與悲傷。此外,《七里香》中還較多地運用了“白發”這一意象,詩歌《邂逅》中有“你用思念添幾縷白發/我讓歲月雕刻我憔悴的手”,上一句的“白發”與下一句的“歲月”是相對的,思念的時光中“你”逐漸衰老,而歲月流逝中,“我”的手也變得愈發憔悴,“白發”同樣是時間流逝的具化展現;而詩歌《曉鏡》中則有“可是/不眠的夜/仍然太長/而/早生的白發/又泄露了/我的悲傷”,夜晚因為詩人的失眠而愈發漫長,而早生的白發又暗示著詩人手中流失的歲月與光陰,給“我”的悲傷曾添了一層滄桑的意蘊;詩歌《新娘》中有“在白發時重溫那起帆的島/將沒有人能記得你的一切/像我能記得的那么多那么好”,這是一首新娘的自白詩,新娘要求丈夫趁著青春年少珍惜她并愛她,而詩中的“白發”則喻指兩人年老之后,代指時間的消散,三首詩歌都用“白發”來揭示歲月的流逝,用意象使得時間更加地可感化,從而較容易地把讀者帶入到相應的情境之中。事實上,諸如“流水”“白發”的意象在朦朧詩或是其他現代詩歌中出現的頻率都非常地高,但這并不意味著《七里香》中的時間意象缺少研究意義。時間是抽象的事物,不可看,不可摸,流水的意象使它有了流動的形狀和消逝的聲音,“白發”和“發黃的扉頁”的意象使它有了滄桑的顏色,讓時間具體化,可感化。單從時間意象角度而言,這樣的《七里香》的確缺少發聲的力量,但定格于時間的輪回和瞬時描寫的基礎之上,時間意象就成為了《七里香》的時間書寫中相當重要并占有一定分量的部分,與前面兩點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時間書寫系統,從而具有了更多的價值。
在時間書寫方面,席慕蓉無疑不是最為出色的詩人,而《七里香》也絕非是運用得最好的作品,然而,我們卻不得不說,詩人對于時間的輪回,定格與具體化的把握是十分到位的。在詩集《七里香》中,幾乎每一首詩都有著過去,現在與將來,都有著時間的印痕,我們甚至可以說,時間就是詩篇的主要線索,在時間的輪回中,愛情的畫軸緩緩打開;在瞬時的定格中,生命之美展露無遺;在時間意象的推動下,青春,鄉愁由淡及濃。詩人把她眼中那燦爛而美麗的愛與生命放置在幾千年漫長歲月的流轉中,放在朝與暮幾十個小時的黑白切換中,也放在時間錦布上的某一個突現的過去,某一個需要珍惜的現在,某一個不確定的未來中。的確,席詩中缺少大環境大背景下的空間景觀,使詩歌具有了一定的局限性,缺少了一定的伸展性,但在時間書寫的架構中,詩歌的魅力卻無窮延伸開來,一種柔和溫婉的美滌蕩其中,讓人讀后回味無窮。
項目名稱:浙江師范大學實踐教學成果(201129)。
指導老師:首作帝
參考文獻
【關鍵詞】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模式
投資項目的時間、地理位置、項目性質、投資者資源狀況及其目標等,對于不同的項目來說是存在差異的,落實到具體的融資方案上,各個融資方案也是存在差異的,各自具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相對于這些多種多樣、紛繁復雜的融資方案而言,可供選擇的融資方式是有限的。而無論哪一種融資模式,一般都會涉及政府機構、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銀行及金融機構、承建商、承購商、運營商等,如何把這些眾多的參與者組織在一起,各自實現參與目標,這就需要一種組織形式。項目融資就是對項目融資中的各要素的一種有效綜合。
我們把項目融資模式定義為是對項目融資個要素綜合在一起的一種有效的組織形式。或者說,項目融資模式就是在項目融資過程中采取何種形式是的項目的經濟強度達到各方投資者要求的那種融資方式,這就是需要對項目融資的各個要素根據各方的資源優勢具體的組合和構造,一滿足各個參與者的目標期望。
項目融資模式是投資者在確認了自己的身份后以什么樣的方式來實現其融資目標,可以說,項目融資方式的選擇是項目融資結構設計的核心。
任何一個具體的項目的融資方案,除了時間、地理位置及其目標要求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會因項目性質、投資者狀況等其他多方面的差別而帶有不同的特點。然而,撇開其他多方面的因素不談,僅從選擇項目融資模式的方面,站在投資者的立場看問題,影響項目融資模式選擇的主要因素有八個方面。
1.實現有限追索
由于融資項目的投資額度和風險性往往超出項目投資者的承受能力,而且風險風險太大,因此實現融資對項目投資者的有限追索,是設計項目融資模式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它是項目管理是否廣泛開展的先決條件。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決于貸款銀行對一個的風險評價及項目融資結構的設計,具體來說,取決于項目所處行業的風險系數、投資規模、投資結構、項目開發階段、項目經濟強度、市場安排以及項目投資者的組成、財務狀況、生產技術管理、市場銷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由于融資項目風險較大,項目投資者在進行融資模式識別與選擇的過程中通常會設法盡力降低項目融資對其自身的追索責任,而貸款銀行在確定對項目投資者的追索責任時往往要考慮下面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項目的經濟強度在正常情況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資的債務償還;第二,項目融資是否能夠找到強有力的來自投資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對于融資結構的設計能否作出適當的技術性處理,如提供必要的擔保等。
2.實現風險共擔
保證投資者不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責任是項目融資模式設計的第二條基本原則,其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在投資者、貸款銀行以及其他與項目有關的第三方之間有效劃分項目風險。例如,項目投資者可能需要承擔全部的項目建設期和試生產期風險,但是在項目建成投產后,投資者所承擔的強風險責任將有可能被限制在一個特定的范圍內,投資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購買項目全部或者絕大部分產品的方式承擔項目的市場風險,而貸款銀行也可能需要承擔項目的一部分經營風險。
以上兩個因素是項目融資模式選擇中最需要考慮的因素。
3.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資成本
一般來說,項目融資所涉及的投資額巨大,資本密度程度高,運作周期長,因此,在項目融資結構的設計與實施中經常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有效地降低成本。在選擇項目融資模式時,應盡量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完善項目投資結構,增強項目的經濟強度,降低風險以獲取較低的債務資金成本;第二,合理選擇融資渠道,優化資金結構和融資渠道配置;第三,充分利用各種優惠政策,如加速折舊、稅務虧損結轉、利息沖抵所得稅、減免預提稅、費用抵減等。比如世界上多數國家的稅法都對企業稅務的減免有相應的規定,短的有3―5年,長的有10年左右。同時許多國家政府為了發展經濟還制定了一系列的投資鼓勵政策,并且其中很多政策也通過稅前稅后的規定而與項目的納稅基礎緊密聯系起來,因此,投資者完全可以利用這些稅務減免的手段來抵減項目的投資成本和融資成本。
4.實現發起人較少的股本資金投入
目前大多數國家都規定各類項目在其投資建設時必須實行資本金制度,也就是要求項目投資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資金作為項目開發的支持。在項目融資中,貸款銀行為了降低貸款資金的風險,約束項目投資者的行為,往往也會要求項目直接投資者注入一定比例的股本資金作為對項目開發的支持。然而這種股本資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傳統的公司融資更為靈活。例如,如果投資者希望項目建設所需要的全部資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資,則投資者的股本資金可以考慮以擔保存款、信用證擔保等非傳統形式出現。但是,這時需要在設計項目融資結構過程中充分考慮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項目的現金流量,保證現金流量不僅可以滿足項目融資結構中正常債務部分的融資要求,而且還可以滿足股本資金部分融資的要求。因此如何使發起人以最少的資金投入獲得對項目最大程度的控制和占有,是選擇項目融資模式時必須要加以考慮的問題。
5.處理好項目融資與市場銷售安排之間的關系
項目融資與市場銷售安排之間的關系具有兩層含義:首先,長期的市場銷售安排是實現有限追索項目融資的一個信用保證基礎;其次,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從投資項目中獲取產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資者從事投資活動的主要動機。國際項目融資在多年的發展中積累了大量處理項目融資與市場銷售安排關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這些市場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實現融資利益與市場利益相結合,應該成為項目投資者選擇項目融資模式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
6.實現項目融資對融資期限的要求
縱觀世界各國的情況可以看出,項目融資一般都是7―10年的中期貸款,最長的可以達到20年左右。這其中存在一個投資者對融資期限結構方面的戰略問題。盡管長期融資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多數情況下也需要短期融資,有的時候可能需要“重新融資”。如果實現項目融資期限要求的各種條件保持相對穩定,借款人就長期保持項目一定的融資期限結構,然而,一旦有些因素朝著有利于投資者的方向發生較大變化,借款人就會希望重新安排融資期限結構,放松或取消銀行對投資者的種種限制,降低融資成本,這就是在項目融資中經常會遇到的重新融資問題。
基于這一原因,在設計項目融資結構時,投資者需要明確選擇項目融資方式的目的,以及對重新融資問題是如何考慮的。為盡可能地把近期融資與遠期融資結合起來,不同的項目融資結構在重新融資時的難易程度是有所區別的,有些結構比較簡單。這就需要在選擇項目融資模式時充分考慮這一點。
7.爭取實現資產負債表外融資
通常來講,項目是以項目負責的形式融資。但是,項目融資方式本身具有一種可供投資者選擇利用的優勢,那就是實現非公司負債型融資。例如,在項目融資中可以把一項貸款或一項為貸款提供的擔保設計成為商業交易的形式,按照商業交易形式來處理,這樣,即實現了融資的安排,也達到了不把這種貸款或擔保列入投資者的資產負債表的目的,從而可以不影響提供貸款或擔保人信用。再例如,采用BOT項目融資模式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政府已“特許合約”為手段利用私人資本和項目融資興建本國的基礎設施,一方面達到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狀況的目的;領域方面又有效地減少了政府的直接對外債務,使政府所承擔的義務不以債務的形式出現。
8.爭取實現融資結構最優化
所謂融資結構是指融通資金的各個組成要素,如投資結構、融資模式、資金來源、融資期限、利率結構、信用擔保結構等方面的組合和構成。要做到融資結構的優化,應該把握的要點是:根據具體情況,從借款人的實際資金需求出發,合理安排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短期融資和長期融資相結合,以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減少融資風險為目標,做到融資組合要素的合理化、多元化,盡量使借款人避免依賴單一的融資模式、單一的資金來源、單一幣種、單一利率期限結構。
在掌握以上項目融資要求的基礎上,項目投資者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和要求選擇合適的融資模式。
參考文獻
[1]劉建.投資項目經濟評價和財務分析[M].哈爾濱:哈爾濱工程大學出版社,2007.
[2]張極井.項目融資[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3]簡迎輝,楊建基.工程項目管理――融資理論與方法[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6.
[4]徐莉.項目管理[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
西部大開發的目標:
1、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2、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3、積極調整產業結構;
4、發展科技和教育,加快人才培養;
5、加快發展現代特色農業;
6、提高林業發展水平;
【關鍵詞】PPP模式;風險分析;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融資
Abstract:In the PPP Mode for Urban Rail Transit Infrastructure Project Financing, there are a lot of participator, and face many complex risks, Meanwhile, the consequences of different disease degree caused by the various risks. Which make the risk sharing become more complicated. Therefore, this paper analysis on the major risks and Countermeasures facing the parties, according to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Rail Transit Infrastructure Project Financing risk.
Key words:PPP Mode;Risk Analysis;Urban Rail Transit Infrastructure Project Financing
1.引言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也稱為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PPP融資模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及有效運營。
PPP模式在國內外已有許多成功的案例,如倫敦地鐵、荷蘭 HSL-ZUID 地鐵、香港地鐵、北京地鐵四號線等。工程實踐表明, 合理分擔項目風險,從而提高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這是PPP融資模式成功的關鍵和最重要的目標。PPP模式下,參與者眾多,風險因素多且錯綜復雜,各風險所引起的后果的嚴重程度不同,使得風險分擔變得更加復雜化。
因此,本文針對PPP模式下城市軌道交通項目風險的主要特征,就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融資PPP模式的風險進行分析。
2.PPP模式下城市軌道交通項目風險的主要特征
PPP項目風險除具備一般項目風險的特性外,還具有其本身的特征。
(1)風險周期比較長。由于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一般都比較長。因此,在PPP項目投資額巨大的情況下,PPP項目公司要收回投資并獲得一定利潤,需要較長的期限,則其面臨的風險期也較長。
(2)風險具有很強的階段性。PPP項目建設的程序性,決定了其風險也呈明顯的階段性,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在不同階段,風險種類不同。在建設階段面臨的主要是完工風險,而在運營階段面臨的主要是市場風險和運營維護風險。而政治風險、環境風險則是貫穿PPP融資模式運作的全過程。二是在不同階段,風險大小呈明顯的階段性。在建設階段,由于資金的大量需求,項目本身也未產生任何收入,因此,項目風險隨著項目的建設而增加。項目建成投入運營后,由于有穩定的收入來支付生產經營費用、償還債務,并產生收益,項目風險就逐漸降低。
(3)各參與方面臨的風險有所不同。在PPP項目中,參與項目的每一方都扮演不同的角色,各自不同的立場決定了其在項目中面臨的風險不同。公共部門預期通過PPP融資增加基礎設施建設,并在特許期滿時無償獲得一部分資產。其所承擔的風險有:完工風險、政治風險、經營管理風險、市場風險及不可抗力風險等。而投資者預期通過投資項目獲得回報,其承擔的風險多且時間長,主要包括市場風險、政治風險、法律風險、環境風險等。
3.PPP模式下項目各參與方面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3.1 政府面臨的風險及應對策略
PPP模式下政府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政治風險及不可抗力風險、經營管理風險、市場風險。
(1)政治風險及不可抗力風險
在PPP項目中,所有的參與方都或多或少會受到政治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的影響。而在項目參與各方中,東道國政府是最有能力承擔政治風險的,因此政治風險最后由東道國政府承擔是最佳的選擇。東道國政府可以通過擔保形式,保證不對項目實施強制性收購;若由于發生政治波動、法律變更等事件而使國家收購不可避免,則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在相關的特許權協議中,東道國政府與項目公司可以就風險分擔問題進行協商,政府以允許提高價格或延長特許期來補償項目公司由于法律變更蒙受的損失。對于不可抗力風險,應通過合同的形式在項目各參與方之間合理分配。
(2)經營管理風險
經營管理風險主要在運營商方面,經營風險主要在項目經營和維護過程中,由于經營者的疏忽,發生重大經營問題。就東道國政府而言,可以通過選擇對擬建項目及其領域內比較熟悉的運營商來預防這一風險,并且運營商具有良好的資信和管理經驗。在項目建成后,一般應要求承包商對項目提供一個保證期限,以便承包商對其材料和工藝的缺陷進行修補。
(3)市場風險
PPP項目一般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于市場風險,政府一方面要在項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市場調查,以大大減少項目上馬的盲目性;另一方面是在產品的銷售合同上,確定好產品的定價策略。由于PPP項目的產品定價一般受政府的影響較大,所以政府有義務盡可能減少項目由于市場風險而蒙受損失。政府可通過與承包商簽訂具有擔保性質的長期購買協議或產品銷售協議,以減少承包商由市場需求風險導致的運營困難。另外,競爭風險也是承包商十分關心的,為預防競爭風險,政府可以對承包商承諾在項目特許期內,不在項目周圍的一定范圍內建設同類項目,以保證項目的實際收入。
3.2 項目承建商面臨的主要風險及應對措施
PPP模式下項目承建商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完工風險、供應風險和技術風險。
(1)完工風險
為限制及轉移完工風險,通常情況下,可利用不同形式的項目建設合同對完工風險進行控制。常見的合同有:固定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可調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指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以一次包死的總價委托給承建商,這種合同方式對承建商最為不利。成本加酬金合同則是項目公司承擔了大部分風險,承建商承擔的風險是很小的,這對承建商最為有利,一般這樣的項目是競爭不充分的結果。可調價合同中項目公司和承建商對完工風險進行了合理的分擔。在項目建設階段,完工風險的主要受害者是貸款銀行,為了限制及轉移項目的完工風險,貸款銀行通常要求項目公司或者項目承建商等項目其他參與方提供相應的完工擔保。而承建商也意識到完工風險會給自己帶來潛在的損失,為此會采取加快進度,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加強科學管理等措施來保證項目按期、保質完工。但在具體承建過程中,由于項目規模大 、建設周期長、“三材”用量大,因此材料市場價格的波動對項目的總造價影響很大,很可能造成總成本的增加,超出預算。這對承建商來說是無法承受的,而且因此會導致完工風險,從而影響項目融資的正常運營,為此,承建商可以采用遠期合約的手段來提前固定成本,從而有效回避風險。
(2)供應風險
能源和原材料的供應風險對承建商來說影響較大,承建商通常通過簽訂長期的能源和原材料供應合同,加以預防和消除。項目能源、原材料供應商為了獲得長期穩定的購買者,在一定條件下愿意以長期的優惠價格為項目提供能源或原材料,并由政府和金融機構對進行擔保。同時,承建商可以進一步將供應協議設計成“供貨或付款”類型的合同,這樣,項目的經濟強度就能夠得到更強有力的支持。通過與供應商共同承擔風險從而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3)技術風險
項目技術風險包括項目設計施工方案所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項目技術的選擇失敗將使承包商遭受巨大的損失,所以在PPP項目協議中,承建商一般根據項目公司的要求選擇經過市場證實的成熟的生產技術。因此,承建商可以通過選擇經驗豐富的工程顧問來降低項目建設和運營期期間造成技術風險。
3.3 項目運營商面臨的主要風險及應對措施
PPP模式下項目運營商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和環境保護。
(1)市場風險
由于PPP項目的投資規模大、回收期長,其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往往難以預測。在實際運營中,由于原材料及燃料價格的漲幅超過了項目產品價格的漲幅,那么項目的效益勢必下降,勢必造成實際收入低于設計預期,現金流不足,難以補償項目經營成本和按時歸還貸款的風險。
對于市場風險的管理,一方面要在項目初期做好國內外市場調研分析,簽訂具有擔保性質的產品長期購買協議是項目融資能力的基礎,這是分散市場風險最常見的法律措施。長期購買協議在不同的融資結構中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合同、使用合同、最低支付合同等。這些合同雖然具體形式和內容有區別,但其本質特點相同,即不論項目產品買主或產品設施用戶是否取得產品或服務,都有義務向項目公司支付最低金額的款項,以補償項目公司對貸款人的義務;另一方面是在產品銷售合同上確定好產品定價策。根據項目的產品的特點選擇是用浮動定價法還是固定定價法,另外還可以采用實際生產成本加上一個固定收益的定價方法。政府或公共部門的保證,主要是要求政府或公共部門在特許權協議中明確承諾項目運營初期保證最低車流量或者使用量以確保項目的成功。
(2)政治風險
PPP融資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其項目特許經營期較長,對于大型公共基礎設施其特許經營年限一般都在30年左右。對項目運營商來說,其所面臨的政治風險主要體現在項目運營過程中由所在國法律政策變化等而造成的高成本、低收益的現象。在應對政治風險方面,與東道國政府相比較,承包商顯然處于被動地位。因此,運營商可以通過如下方法應對風險:一方面通過買入一些外匯的遠期合同來防范匯率風險;另一方面通過申請政治風險保險來轉嫁風險,一旦保險事件發生,則可以申請賠償;另外也可以通過海外投保方式,使各種擔保合同置于東道國政府的管轄之外,盡量避免東道國政府可能采取的干預行動,盡量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
(3)法律風險
在特許權期項目所在國現行法律的變革、全國性的或地方的法律不一致、進口和出口的規則變化、公司法的變更和所有權法令的改變等都會對PPP項目造成難以預料的損失,為了規避由此引起的風險,運營商需要聘請法律顧問以確保其工作符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要求。
(4)環境保護
各國對環境保護責任都有自己的法律規定。因此,在項目融資中根據項目所在國法律規定,誰負有環保責任,該風險就應由誰來承擔。環境風險會影響到貸款的償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分散和降低項目環境風險。運營商應對環境風險有兩種措施,一是投保環境保險,二是在合同中明確列出各方面應采取的措施,即估計項目的環境責任。
4.結論
PPP模式下,城市軌道交通項目風險周期長,呈現很強的階段性,參與項目各方在項目中面臨不同的風險。因此,要更好地確保參與各方的利益,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必須建立良好的風險分擔機制,使風險的分擔方式處于一種穩定的狀態。
參考文獻:
[1]朱巍.PPP模式在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中的應用[J].綜合運輸,2004(10):33-35.
[2]陳友蘭.基于PPP模式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風險管理研究[D].長沙:中南大學,2006.
關鍵詞:建設項目;融資;模式
中圖分類號:F540.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從無到有,近年來得到了飛速發展,高速公路里程僅次于美國,位于全球第二的位置。這得益于我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有利于高速公路建設的資金支持政策,包括國家投資為主,地方融資為輔,貸款建設,建設完用收益還貸的融資策略等。但同時,過度依賴貸款的建設融資模式也限制了我國高速公路建設規模,在這種情況下,項目融資模式應運而生。
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概述
1.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幾種主要的融資模式
傳統的高速公路項目融資模式主要有發行股票、公司債券、銀行信貸等,這類融資方式為我國高速公路建設做出過貢獻。然而,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投資規模巨大,完全依靠傳統的融資模式難度較大,需要引進項目融資的模式,進行商業化的運作,用項目建成的收益作抵押進行融資,已成為目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的重要手段。目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BOT、PPP、ABS等項目融資模式。
2.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結構現狀
我國目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主要以傳統的融資模式為主,其中以銀行貸款為主要模式。但隨著資金量的不斷加大,銀行貸款這種單一的融資模式很難跟得上發展的要求,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金的壓力。然而,由于傳統的融資模式審批程序復雜,企業債務壓力較大,已成為高速公路建設發展的瓶頸。近年來,我回逐漸引進了項目融資的概念,采用BOT等項目融資模式進行建設的項目逐漸增多。
二、各融資模式的優缺點分析
1.BOT項目融資模式的優缺點分析
BOT項目融資模式英語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與企業簽訂協議,在特許經營期間內,把項目交給企業進行建設,融資,經營,在特許經營到期日,按協議向政府無償移交項目的一種融資建設模式。BOT融資模式的優點:(1)有利于分散項目風險。BOT融資模式參與者主要有政府、私人企業、項目公司、投資人。這些參與主體按照各自的職責構成密切合作的整體。對于政府而言,由于BOT模式的建設資金由企業負責籌集,減輕了政府的債務風險和財政負擔。對項目發起人來說,BOT模式可以把整個項目分為籌資、設計、建設等多個小項目,把這些項目分包給不同經營主體的各公司,從而分散了整個項目的風險。(2)BOT模式利用私營企業投資,減少政府借款,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使建設項目資金充裕,有利于項目盡快建成。(3)對于那些投資大,工期短的基礎設施項目,由于有投資企業的參與,可縮短工期,盡快建成受益。
BOT項目的缺點是:(1)談判程序復雜,成本較高,談判過程艱辛。由于BOT項目涉及金融、稅收、法律、保險等各個行業,前期準備工作十分復雜,需要協調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物力。(2)項目融資成本較高。BOT項目融資模式由于債權人僅有有限追索權,銀行等金融機構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以減少不良貸款的風險,所以項目的融資成本較高。
2.PPP項目融資模式的優缺點分析
PPP模式是一種完整的項目融資模式,它的主要原則是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是由政府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完成,民營企業參與項目設計、建造、運營的全過程,其目的是通過引進市場競爭機制,改進項目管理,達到雙贏的目的。PPP項目融資模式的優點是:(1)縮短前期工作的進程,降低項目費用。由于政府相關部門及民營企業在項目的早期即參與論證,有利于盡早的確定融資方式,節省前期費用。(2)有利于通過融合相互取長補短。PPP模式由于政府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合作,有利于引進市場機制,也有利于公共部門學習民營企業的先進管理理念和技術,達到比各方單獨合作更在有利的效果。PPP項目融資模式的缺點是:(1)確定參與項目的民營企業較為困難,缺少選擇的標準。(2)由于組織形式上比較復雜,如何協調項目建設和收益分配對項目的管理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管理難度。
3.ABS項目融資模式的優缺點分析
ABS融資模式是一種間接的資產支持型證券融資模式,它以所建設的資產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信托公司進行信用增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其優點有(1)有利于靈活、高效、大量的籌集項目建設資金。由于ABS項目融資方式中不對原始權益人的自身條件加以限制,并通過托管銀行進行管理,提高了債券的流動性,降低了持有人的風險,所以有利于籌集大量的資金。(2)有利于充分利用國際資本進行項目建設。ABS模式通過資產證券化使高速公路項目進入國際資本市場成為可能。ABS項目融資模式的缺點是:(1)我國缺少這方面的制度及人才,使這種融資模式難以大量普極。由于ABS模式需要進行證券等級的評估及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參與,我國缺少相應的制度及專業人才,使得證券市場透明度低。(2)受到外匯平衡要求的限制。由于引進國際資本,高速公路項目的收益用本國貨幣反映,證券收益需要轉化成投資國貨幣,因此會牽涉到外匯平衡的問題。
三、對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的建議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也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較為繁重的國家,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過程中,必須克服項目融資渠道單一的缺點,充分利用ABS、BOT、PPP等項目融資新模式,根據項目特點選擇不同類型的項目融資模式。這樣,可以利用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特征,促進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投融資體制改革。在選擇項目融資模式的過程中,可以利用項目設計、施工、經營過程,提高效率,積累經驗。在進行大型高速公路項目建設過程中,可以將大型項目分解成不同的小項目,小階段,然后按照小項目的特點選擇融資模式,以吸引更多資金投入,緩解高速公路建設的資金壓力。
參考文獻:
[1]沈曉琴.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問題研究[D].陜西:長安大學,2012.
[2王娟.基于BOT模式的高速公路項目投融資組合決策模型[J].統計與決策,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