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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網絡第4季度游戲業務營收3.681億元,高于易觀預期2%,業績增長受季節積極因素影響,"帳號回購及領養""武林大會"活動見效,《征途2》帶動APA增長,攤薄ARPU,巨人"綠色"轉型成功。
第4季度巨人網絡APA為169.3萬,環比增長13.1%;ARPU為人民幣215.0元,環比下滑4.3%;平均同時在線玩家人數為58.4萬人,環比增長8.5%;PCU為171.3萬人,比上一季度增長16.9%,同比增長23.2%。ACU、PCU的增長,與《征途》巨人公司在第三季度清理機器人用戶有關,同時《征途2》的不限號測試,也為其帶來了實際的增長。
《征途》在10月開啟高級帳號免費認領的活動,以及大規模對游戲內容進行更新,直接引入了部分高級付費玩家,對業績的帶動符合分析師預期,同時"舞林大會"活動也推動了全民PVP的氛圍,有效帶動業績增長。
為了除掉這只惡物,鎮長考克斯與歐洲著名獵手俱樂部“雷蒙斯”俱樂部合作,成立捕獵隊伍,并放棄現代武器,采用古老捕獵技巧對大鱷魚進行捕捉。
捕獵隊伍先將壓榨出的幾十升麻痹動物的植物汁液椰桑塔,涂抹在山羊身上,然后把山羊趕入大鱷魚經常出沒的河段中。不出眾人所料,入水不久的山羊就被鱷魚盯上,不用幾分鐘,鱷魚就把整只山羊吞入了口中。可眾人想不到的是,這么多的麻藥竟然對鱷魚不起作用,捕獵行動宣告失敗。
鱷魚專家亞當提出,能不能嘗試用巨形彈網捕捉鱷魚?于是大家開始布置,半個月以后,鱷魚游入網中,巨型彈網成功地從水面帶著巨鱷收緊,近百人一起拉網。巨鱷瘋狂地揮舞四肢,擺動粗壯的長尾。岸邊布下的巨大石塊和粗壯的承網樹木皆被挪動、斷裂。河灘旁沙土四起,大家不由得都往后退了一步。巨鱷終于返回水中,他朝人們看了一眼,游走了。
數次捕獵失敗后,捕獵隊伍中的動物學教授洛龍也因勞累過度去世。不過,他臨終前給大伙提了一個好建議,就是用鱷魚的天敵電鰻來殺死鱷魚。捕獵隊伍捕獲十幾條太平洋電鰻,再次找到了隱藏在灘涂泥漿里的巨鱷。上百人一起舉起木棍,發出震耳欲聾的叫喊,巨鱷不安起來。它只能向著灘涂后的水中快速爬去。考克斯連忙指揮眾人將電鰻放入水中。
電鰻被鱷魚驚擾得紛紛放起電來,鱷魚痛苦地在水中掙扎翻滾。一會兒工夫,巨鱷失去知覺,任電鰻在它身邊穿梭、叮咬,再也沒有動作。隊員們歡呼了起來,按照計劃,用一端帶有絕緣橡膠的棍子驅趕電鰻。
大家紛紛跳入水中,將巨鱷拖上了岸,用摻雜了熟牛皮的藤蔓,將它結結實實地捆在一輛木板車上,帶回布納萬鎮中。
關鍵詞:新聞聚合;信息網絡傳播權;實質呈現標準
一、新聞聚合的界定
(一)新聞聚合的界定新聞聚合是指通過采用技術措施將散落在互聯網中的新聞作品進行整合,從各新聞網站將海量新聞搜集至一處進行分類展示,供用戶根據閱讀偏好對新聞進行閱讀瀏覽。新聞聚合平臺是新聞聚合的載體,指的是通過新聞聚合為用戶提供新聞閱讀的服務商,用戶無須頁面跳轉即可在新聞聚合平臺直接瀏覽新聞。
(二)新聞聚合的法律性質學術界最初把網絡服務商分成內容提供商和服務提供商,前者“提供作品”后者“提供服務”。新聞聚合平臺沒有上傳作品至服務器,僅將不同新聞標題放在頁面供用戶選擇,僅向客戶展示加框鏈接中的新聞,對被抓取網頁中的廣告及其他版塊都進行有選擇地屏蔽,轉而投放聚合平臺自己的廣告版塊和其他互動版塊。由此,很多學者認為新聞聚合對除新聞內容的其他版塊進行屏蔽就已經改變了原始新聞網站頁面內容,并非單純“提供服務”,構成“提供作品”、侵犯被鏈網站信息網絡傳播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信息網絡傳播權構成要件為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實現向公眾提供作品,公眾可以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1]。因此,判斷新聞聚合的“加框鏈接”是否屬于“提供作品”即可確認是否侵犯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二、新聞聚合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糾紛現狀
(一)新聞聚合侵權認定標準新聞聚合是否構成“提供作品”存在多個認定標準,服務器標準要求將作品上傳至服務器才能認定為“提供作品”。用戶感知標準是根據用戶主觀感受作為判斷標準,用戶在新聞聚合平臺瀏覽新聞時不能通過平臺已有的表現形式判斷出作品的真正來源,就認定構成信息網絡傳播權直接侵權。實質呈現標準是指如果新聞聚合平臺提供的新聞作品與被鏈接網站提供的新聞并無實質區別[1],用戶無須跳轉到被鏈網站就可以瀏覽同樣內容的新聞,就認定新聞聚合平臺侵犯了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
(二)新聞聚合多種侵權認定標準下裁判不一、同案異判現象滋生第一,各法院裁判標準不一。新聞聚合“加框鏈接”是否構成“提供作品”存在多個認定標準必然導致各法院在裁判時適用標準不一[1]。北京字節跳動公司上訴現代快報案中,法院采用“服務器標準”認為字節跳動公司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僅提供鏈接服務,故構成侵權[1]。博易創公司訴北京樂趣無限公司案中,法院借鑒了“用戶感知標準”,認為被告在涉案作品的下方標注了作品的來源,不構成提供作品行為。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華視聚合公司訴杭州思軒公司案時采取“實質替代標準”,認為被告雖未將涉案作品上傳服務器,但其播放時替代了第三方網站的作用,用戶在被告平臺就實現作品瀏覽,無須訪問被鏈接網站,法院認為被告行為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提供作品”,構成侵權。有的法院采取“服務器標準”;有的在“服務器標準”之上,以“用戶感知標準”作為舉證責任初步認定條件;有的法院會查明新聞聚合平臺對作品來源是否履行提醒義務從而體現“用戶感知標準”的要求;有的法院突破技術局限,以“實質替代標準”作為裁判標準。第二,同案異判現象發生。多個認定標準的存在,直接導致了同一案件在一審和二審期間因采用不同標準而產生不同的裁判結果。在騰訊公司與易聯偉達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中,一審法院采用“實質替代標準”認為被告在客觀上發揮了等同于原告向用戶提供作品的作用,認為被告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提供作品”,構成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二審法院推翻一審判決,認為雖然用戶在北京易聯偉達公司經營平臺就可以瀏覽,但點擊鏈接就可以回到作品的來源網站。法院認為在當前技術條件下,沒有離開服務器實現的傳播行為,北京易聯偉達公司未將涉案作品上傳至其服務器,其提供的仍是鏈接服務,不構成信息網絡傳播權直接侵權[2]。新聞聚合作為新時代網絡技術發展的成果,其規模和數量攀升,涉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也愈加激烈。針對適用不同標準而最終導致同案異判現象,既未能保障著作權人的利益,打擊了著作權人的創作積極性,也讓更多聚合平臺有機可乘,鋌而走險地選擇既侵犯他人權益又不利自身平臺發展之路[2],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更重要的是使法官自由裁量的專業性受到質疑,不利于維護法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
三、完善新聞聚合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認定的立法建議
關鍵詞:網絡新詞 理想化認知模型 認知理據
一、引言
網絡語言的盛行使得相關研究成了熱門的領域。關于網絡語言的語言結構,于根元教授(2001)提出網絡語言是漢字、數字和符號的組合,詞性主要包括諧音詞、縮略詞和符號詞,詞義主要依靠義項的遷移和詞性的變異來產生。縱觀目前網絡語言的相關研究不難發現,多數研究關注網絡語言的形態和用途,而從認知語言學層面開展研究仍有一定的空間,故本文擬采用理想化認知模型對網絡新詞的認知理據進行探討。
二、理想化認知模型
理想化認知模型ICM(Idealized Cognitive Model)是人們在認識事物和理解世界過程中對某領域中經驗和知識所形成的抽象的、統一的、理想化的組織和表征結構。意象圖示IS(Image Schema)構成CM(Cognitive Model),多個CM構成ICM,它們是形成原型,進行范疇化和概念化的基礎(王寅,2007),分為命題模式、意象圖式模式、隱喻模式和轉喻模式。
(一)命題模式
命題模式是在現實經驗的基礎上形成的最基本的認知結構,強調體驗的決定作用。作為認知模式的命題涵蓋了特定概念下的相關知識和背景,是被認可的基本概念。因為命題是經驗的總結,所以命題模式具有文化差異性、不確定性和易變性,如西方文化中有“Loyal as a dog”(如狗一般忠誠)的說法,而在漢語中則有“狼心狗肺”一詞,顯然兩種文化對“狗”的命題存在差異。
(二)意象圖式模式
王文斌(2008)認為意象圖式涵蓋了意象和圖式,是對經驗概念化的表征,較之意象更具抽象性和概括性,是已經抽象了的圖式表征,是一種非命題的認知。換句話說,意象圖式就是人在同外部世界經過多次交互作用后所形成的空間關系在大腦中形成的抽象認知結構,是“空間關系和空間位移的動態類比表征”(吳念陽,2009)。人類經驗中具有多種意象圖式,如“部分—整體圖式”“上—下圖式”和“前—后圖式”等。
(三)隱喻模式
隱喻即是一種問題方式,也是一種認知方式(Lakoff&Johnson,1980),人們時時刻刻都在進行隱喻思維,它不僅是語言的表面現象,也是深層的認識機制,這個認識機制組織我們的思想,形成我們的判斷,使語言結構化,從而有著巨大的語言生成力(胡壯麟,2004)。隱喻的工作機制在于將始源域的經驗映射到目標域,從而重新認識目標域,它強調了兩事物間的相似性,所以從根本上講,目標域和始源域的形狀、特性和顏色都建立在人的感知經驗上,也符合命題模式的特點。
(四)轉喻模式
轉喻也基于人們的基本經驗,現代認知學中認為它不僅是種修辭方式,和“隱喻”一樣,還是一種普遍的語言現象和認知模式。該模式強調了兩事物的聯想性,涉及到一個概念域之內兩個實體之間的替代關系。思維模式主要有“整體與部分”“地名與機構”“原因與結果”等。
由四個認知子模式組成的理想化認知模型存在著一定的運行機制。研究發現,認識子模式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劉曉鶯,2012),命題是出發點和歸宿,意象圖式模式是隱喻模式和轉喻模式形成的基礎,隱喻模式和轉喻模式互為依托。它們反映了由原有命題向新命題轉化的過程。因此,可以利用理想化認知模型來觀察新詞意義的形成過程,進而發現其認知理據。
三、網絡新詞的認知結構
網絡新詞諸如“粉”“打醬油”和“浮云”等層出不窮,逐漸進入日常生活,它們的使用人群主要是經常使用網絡的青年人,而對其他人群則會造成認知上的障礙,因此,探尋網絡新詞的認知理據有著客觀的需求。如“人生是張茶幾,上面擺著杯具和洗具”是句網絡流行語,其中的“杯具”和“洗具”已在日常生活中被單獨使用。下面我們就用理想化認知模型對“杯具”和“洗具”概念的形成過程展開剖析,找出它們的認知理據。
(一)“人生是張茶幾”命題的形成
“人生是張茶幾,上面擺著杯具和洗具”這句話中存在“人生是張茶幾”的命題,它是隱喻映射的產物。而實際上,在兩域形成之前,對“人生”和“茶幾”已有基本命題界定,均以命題形式存在于兩域之中。兩域成形后,始源域“茶幾”向目標域“人生”投射,形成隱喻,最后出現了“人生是茶幾”的命題。該命題的形成離不開原來對茶幾和人生的認識,它的形成也是“杯具”與“洗具”二詞概念形成的基礎。若不存在該組命題,下面的過程便無法繼續。
(二)“杯具和洗具”向“悲劇和喜劇”的轉化
意象圖式是隱喻產生的基礎,是抽象的認知結構,只包含少數構成成分和簡單關系的結構。根據認知模型,意象圖式轉化要先于隱喻轉化。根據藍純(2005)總結出的六種上下意象圖式,結合“杯具”“洗具”與“茶幾”的關系,三者構成的是“靜態接觸的上”意象圖式。
“杯具”和“洗具”相對于茶幾的平面來說更加立體,更加吸引人的注意。此時“杯具”和“洗具”成了物象(figure),而桌子成了背襯(ground),“物象”有形狀,“背襯”不成形狀,輪廓線屬于物象,“物象”有內在結構,而“背景”沒有,“物象”是人關注的焦點。由于關注點的對焦,“背襯”便被虛化了,開始仔細研究物象的“內部結構”。意象圖式轉化完成后,隱喻模式開啟。通過對“杯具”和“洗具”的分析,并且基于“茶幾是人生”這一命題,“杯具”和“洗具”的發音作為源域的成分向目標域“人生”投射。得益于音位的相似性,“悲劇”和“喜劇”兩個空缺得以在目標域中出現。
(三)隱喻的最終形成
事實上,“悲劇”和“喜劇”并非“人生”目標域中固有的空缺,它們必須經過轉喻模式,到達“戲”的概念,才能鑲嵌到“人生如戲”這一組傳統隱喻中,如此“杯具”和“洗具”與人生的關系真正才得以建立。不難發現,網絡經驗保障了映射結果的出現,但若沒有“人生”與“戲”這一對隱喻,網絡新詞的隱喻轉化是無法最終實現的。
(四)網絡新詞的認知特點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單純把“杯具”和“洗具”看成是諧音現象,并將“茶幾”看成是相應引申出承載悲劇(杯具)和喜劇(洗具)的環境是片面的。另外,還可以觀察到對網絡新詞的認知要基于網絡經驗,但也并非完全脫離人們原有的認知基礎,更確切的說是非網絡環境下形成的認知基礎。
上述的發現可從更多的網絡新詞中得到證實。比如:大蝦、親、神馬和浮云。“大蝦”在網絡語言中指的是“網絡高手”的意思。在轉換完成后,一般類型的網民就被賦予了長時間使用網絡以及技藝超群等特點,最后發現該詞指的是需要經常使用電腦(坐在電腦前弓著背)的網絡高手,其中“大俠”和“蝦”的命題早已有之,而“弓形”和“大俠”只有向目標域“網民”投射,最終“大蝦是網絡高手”的命題方可呈現。
大蝦弓形
人(網絡高手)
大蝦大俠
“親”最早為淘寶客服人員所使用,旨在拉近客戶的距離,直接用親人一詞太造作,會引起顧客的反感。“親人”指存在血緣關系的人群,關系密切是該人群的特點,以它為始源域對目標域“淘寶客戶”進行映射,使得親人之間親密的關系在到達目標域后,成為了“淘寶客戶”與“淘寶商家”的關系。經過發展,“親”一詞不僅可以在淘寶網的交易過程中使用,也可在多種場合下使用,用來稱呼關系較好的同事和朋友。不過,對網絡經驗的缺乏,無法實現“親”的初步隱喻,從而形成“親是親人”這一命題,“淘寶客戶與商家是親人”的命題便無法最終形成。
親親人淘寶客戶
朋友
親親人同事
……
再看“神馬”和“浮云”,在使用過程中,二者一般同時出現:比如“房子神馬的都是浮云。可以發現存在一個“A神馬的都是浮云”的句型。還可以發現“浮云”可以單獨使用,如“一切都是浮云”,而“神馬”則無法單獨使用,可以發現“浮云”是凸顯始源域。“神馬”和“浮云”兩個源域共同投射向了“不重要的事情”這一目標域,而后“不重要的事”又作為源域投射下了“A”目標域,言下之意是A一點都不重要。
神馬 什么
不重要的事A
浮云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網絡新詞的認知理據均來自于網絡經驗和已有的知識儲備。因此,網絡語言只在特定的年齡群體中得到使用的現象也可在認知層面得到解釋,即該群體具有豐富的網絡經驗,并且已經具有一定的生活經驗和知識儲備,可以依托網絡經驗擴展原有的隱喻,這也符合體驗哲學的觀點。
四、結語
用理想認知模型對網絡新詞的認知理據進行分析,為我們認識網絡新詞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角度。發現網絡新詞是對原有隱喻知識的繼承和發展,所以要做好網絡新詞意義的解釋工作就要做好網絡隱喻與固有隱喻知識的銜接。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只是拋磚引玉,希望后來學者通過對更多語料的分析,從認知語言學的角度對網絡新詞認知理據的細節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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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藍純.認知語言學與隱喻研究[M].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
他就是來自山東省臨沂市的“機客網絡技術”董事長徐瑞明。他的創業經歷與比爾?蓋茨頗相似,被喻為中國式的“比爾?蓋茨男孩”。可是誰知道,他曾經是一個“邊緣少年”呢?
“邊緣少年”玩轉互聯網
徐瑞明1988年10月出生于山東省臨沂市的一個普通家庭。他小時候喜歡繪畫,11歲時第一次接觸電腦,立刻就迷上了。很快,他在家長和老師眼中成了網癮成性的“邊緣少年”。
其實,徐瑞明在網上并不是只玩游戲,他對于編程和游戲制作也很感興趣,并通過自學掌握了3種編程語言。3年后,14歲的徐瑞明在網絡上結識了幾個程序愛好者,為了共同愛好,他們組建了一支小團隊,搭建了網絡平臺,做起了生意,主營flas制作、網站開發等,一年后,他們人均年收入已穩定在10萬元這在當年,已遠遠超過他們父母年薪的好多倍。,
然而,徐瑞明卻依然不能得到學校和家庭的認可,成了混跡于網吧玩電腦的“落后學生”和不務正業的“叛逆少年”。他卻雄心勃勃,不在乎這些議論的聲音,并于2003年底在一所舊房子里開始了追夢之旅,斥資買下和等域名。“‘9e3’的含義是什么?就是要讓我們的網站做到擁有9億3千萬的用戶,之后擁有9億3千萬的收入,一定要在互聯網事業中闖出天地。”未滿16歲的徐瑞明發誓說。
后來,徐瑞明參加中考,被一所省級藝術院校錄取,但他在學校里只待了17天就放棄學業,選擇了退學,全身心投入互聯網創業中。在創業過程中,徐瑞明潛心學習最新的數字技術,并充分發揮自己的商業天賦,與許多伙伴進行合作,不斷擴大自己的事業領域。
引領科技新模式,創造輝煌
2004年9月1日,正值互聯網進入中國10周年之際,備受矚目的中國互聯網大會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召開,來自國內外的參會代表人數近2000名.16歲的徐瑞明成了最年輕的互聯網公司代表。會上,少年徐瑞明毫不怯場,站在演講臺上侃侃而談,陳述著自己對互聯網技術的展望,他的演講以其完整的網站商業鏈和前景廣闊的合作方式贏得陣陣掌聲,受到與會投資商們的高度關注。
3天會議結束,徐瑞明共簽署多達11萬部作品版權的合作協議,并與多家外國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還受到了美國新聞集團創始人格林斯潘的關注。2006年,以格林斯潘為董事長的美國新聞集團,共投資500萬元人民幣,入股徐瑞明的()網站,業務囊括了網絡軟件開發、制作及生產,以及網絡技術、電子商務和信息咨詢服務等項目。公司的世界排名一躍升至第八百余位,成為中國第一大互動展廳。格林斯潘非常欣賞這個小伙子,認為他的公司不管是從技術角度還是商業模式,都是很有創意的。
2007年,18歲的徐瑞明已分別在臨沂、濟南、鄭州和上海,坐擁4家公司,在3G領域的增值服務占據了30%以上的市場份額,業務涉獵電視、廣播、報紙、雜志及互聯網等多個傳統強勢媒體領域,將旗下網站打造成為多平臺共同發展的娛樂門戶,總資產超過了1000萬元人民幣。
躋身“福布斯”榜單
2010年,徐瑞明的機客公司獲得了《創業邦(Q-Prize)》中國總冠軍,在美國創新世界總決賽中獲得全球第3名,這是21年來中國的高新技術企業第一次獲得世界級總決賽名次。徐瑞明自16歲成為CEO,創業8年之后,24歲時就登上了《福布斯》中文版首度推出的“30位30歲以下創業者”名單。2013年3月,徐瑞明再次以5.1億元資產市值登上《福布斯(30under 30》中文版榜單。
同為中途輟學,同是IT行業起家,徐瑞明的創業路與IT巨頭比爾?蓋茨極為相似,被人們稱為中國式的“比爾?蓋茨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