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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引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原則,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以失能、殘疾、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為重點,通過政策扶持、社會化運營、市場化運作,深化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養老服務市場,拓展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實現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廣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主要目標
通過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發揮政府在統籌規劃、政策扶持、資金投入、市場培育、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導作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社會活力,健全完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質量監管機制,逐步建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社會救助制度相銜接,醫養結合試點、智慧社區創建相促進,具有特色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到2021年,為符合條件的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對象服務率達到100%、農村達到60%以上,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80%以上、農村60%以上由社會力量運營。全縣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率達到90%以上,逐步構建社區養老“15分鐘服務圈”。
三、重點任務
(一)夯實養老服務基礎。
1.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措施。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行政企事業單位及社區閑置辦公用房優先用于養老設施,采取回購、租賃、置換等方式,加快老舊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養老設施配套。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區養老設施配套率達到100%,規范社區、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支持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建設醫養服務機構,推動醫療機構為居家養老對象提供上門服務,建立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檔案,促進醫療服務向社區和老年人家庭延伸。2020年力爭建成2個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不少于30%的社區建有老年學習點,將已建成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整合、改造和提升。
2.推進老年人住宅環境適老化改造。在無障礙改造方案充分征得受助家庭和相關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實施適老化改造;統籌推進社區配備助行設備和老舊小區增設電梯;加快居住小區道路、園林綠地、建筑物等已建公共區域無障礙改造,新建公共設施和涉老設施無障礙率達到100%。對現有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市老年服務設施、農村敬老院等進行改造升級,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質量。
(二)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3.全面摸清老年人需求和服務供給底數。對縣內60周歲以上老年人進行信息采集,掌握老年人數量、分布及其養老服務需求等基本情況,對60周歲以上散居特困、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殘疾、獨居老人和80周歲居家養老老年人進行重點篩查,建立動態管理數據庫和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對縣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為新增、改造養老服務設施提供依據。
4.提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鼓勵各類養老機構將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采購護理床和輪椅等物資,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上門服務。推動設立“家庭照護床位”,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務機制。設立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維護(租賃)服務站點,探索將符合條件的基本治療性康復輔具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完善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愿服務聯動機制,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依托社區養老服務陣地,用好老年大學等資源,推進老年教育進社區。支持社區開展老年文化體育活動。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健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和激勵機制,實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統一登記管理。
5.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化參與機制,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力量進入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領域。培育和發展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會組織,由政府為居家和社區老年人購買生活照料、膳食供應、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精準化、個性化、專業化服務。
6.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加快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標準體系、質量監管機制體系建設,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健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準入、競爭和監管機制,保障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財政資金資助項目適時開展綜合評估,確保資金執行進度、績效符合試點工作要求。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及從業人員“失信”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企業、機構或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
(三)搭建“智慧養老”平臺。
7.探索“互聯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建立養老服務信息平臺,逐步將各類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供商和機構接入平臺,為老年人提供養老信息查詢、定制個性化養老等服務。推廣智能養老產品,做好高齡老人及體弱多病等特殊老年人智能設備的普及應用。
(四)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8.探索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長效機制,鞏固家庭基礎養老功能,發揮基層陣地作用,整合行政村、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資源,依據“就地就近、小型多樣、文體結合”的原則開展養老服務活動;加大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力度,發揮地方老年協會作用,積極拓展老年志愿服務,探索推廣“時間銀行”、鄰里互助等有效方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建立農村失能、殘疾、失獨、空巢、留守、高齡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照料護理標準,切實解決困難老人生產生活問題。同時,農村敬老院要在發展定位、運營管理、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形式上實現轉變。
(五)拓展養老消費市場。
9.支持本土企業開發適老用品用具,滿足老年群體多樣化、特色化、個性化需求;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投保自愿的原則,全面實施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風險能力,建立安全、便利、誠信的老年人風險保障機制。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失能的老年人的生活基本照料以及和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資金或服務保障,從根本上解決此類老年人的基本護理保障需求。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0年10月—2021年1月)。制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及工作清單,召開動員會,統一思想、明確任務。
(二)自評總結階段(2021年2月)。對照驗收評分表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任務建設標準、資金管理、資料臺賬和開展情況進行自評,查漏補缺。
(三)驗收評估階段(2021年3月)。民政部、財政部將適時組織開展試點成果評估驗收。
(四)鞏固推廣階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歸納總結試點成功做法和經驗,加強宣傳推廣,鞏固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試點工作,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研究和協調解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關鍵詞】老齡化;居家養老;福利性;市場化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和經濟社會的轉型,同時也為適應“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社區居家養老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起來,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加快發展社區居家養老,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有重要意義。
1 養老及相關概念區分
1.1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
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主要是從支撐養老的經濟來源上來看的。社會養老的經濟來源主要是離退休金和養老補貼,如城鎮中離退休金、農村地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待遇、五保津貼等都是社會養老的經濟支撐。家庭養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來源和支撐主要由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員來承擔,而不是由社會承擔。養老涉及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不應簡單將經濟因素作為劃分的依據。雖然涉及的維度有所擴展,二者的區分主要還是在于承擔主體上。
1.2居家養老與家庭養老
目前學界在討論居家養老的時候,常常將其等同于家庭養老。從內涵上看,二者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居家養老是相對于機構養老(如養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而言的,是指老年人在家居住,由社區和社會幫助家庭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社會化養老模式,側重點在于養老居住方式上。而家庭養老側重的是承擔主體的問題,即誰提供養老資源的問題。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既可以是家庭養老,也可以是社會養老。
1.3機構養老與社會養老
同樣也需要厘清機構養老和社會養老的關系。機構養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療養院等機構中養老,而不是分散居住在各個家庭養老。機構養老的養老費用可以來自子女親屬,也可以由老年人從社會領取(退休金或其他津貼)。所以,與居家養老的實質一致的是,機構養老也是就養老居住的方式而言的,與社會養老及家庭養老涉及的養老承擔主體這一內涵是不同的。
2 制約社區居家養老進一步發展的困難和障礙
2.1政策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除京、津、滬等城市外,各地對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都缺乏明確的政策(法規)規定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如此一來,政策實施的系統性、連續性、一致性、協調性將受到拷問,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持續性面臨挑戰。
2.2資金短缺
一方面,由于社區養老服務具有社會福利的剛性,社區養老服務支出具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另一方面,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對社區服務資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高水平化。
2.3志愿者隊伍及專業人員缺乏
從數量上看,雖然部分城市的社區志愿者十分活躍,在為老上門服務中起到了關鍵性作用,但就全國而言,社區志愿服務隊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區甚至根本沒有建立志愿服務站。
3 推動我國居家養老發展的建議
3.1確立政府總領性地位
在居家養老事業中,政府要確立其總領性地位,既要“責任擔當”,又要“抓大放小”。一方面,政府應當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重視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將其納入社會發展和地方建設的整體規劃中,加大財政投入,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進方案,對居家養老發展的經費投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統籌規劃。另一方面,引入居家養老服務運行的市場化機制,采取措施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居家養老事業。
3.2通過市場機制建立多層次服務體系
市場化運行機制能夠合理有效地配置各種養老資源,通過市場化運行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居家養老服務提供系統。從服務內容和老年人自身條件來看,可以確立兩種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方式:第一,對于高齡,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主要提供康復、護理、生活服務等服務內容的,上門照料方式的服務;第二,對于生活基本能夠自理的中齡老人,采用日間護理中心,老年康復站的方式提供生活幫扶、醫療康復、休閑娛樂等方面的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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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村改居”社區
老年人
居家養老服務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涌現出越來越多的“城中村”,因此“村改居”社區也漸漸成為城市邊緣地區發展的主要方式。“村改居”是指撤除原有的農村村民委員會改為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原來的農民成為了城鎮居民,政府將以城市的管理模式去治理原是農村的地區,同時其經濟結構也產生了一定的變化,農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大部分“村改居”社區原農民成了失地無業人員。又由于近十幾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口死亡率降低,同時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生育率下降,從而導致我國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老年人養老問題是每個國家迫在眉睫的工作之一。通過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浙江省寧波市人口年齡分布如下:全市7605689人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654750人,占8.61%。在社會發展的浪潮中,為響應城鄉統籌發展戰略,面對人口老齡化壓力,“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本文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東南社區為例,分析“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及應對措施。
1.“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
寧波市鄞州區位于長三角南翼,隨著寧波市經濟的發展,城市擴張、城區規模擴大,鄞州區城市化進程加快,形成了以鄞州區新行政中心為中心的城市化框架。城鄉結合部的村落成為城市中的一員,形成了“城中村”,鄞州區東南社區響應政府撤村建居政策進行了村改居。東南社區占地面積22.86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9.2萬平方米,社區戶籍人口3591人,總戶數1458戶,其中老年人756人,婦女1230人,青少年520人,老年人占總人口的21.05%。由于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的推行,東南社區大部分老年人都成為了失地老人。
本次調查通過問卷調查法、觀察法和訪談法三者結合,對東南社區老年人發放問卷200份,其中有效問卷196份,對其個人基本情況,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情況,期望社區居委會為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務以及對社區居委會工作的建議等方面進行了調查。同時對居住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工作者進行訪談了解東南社區在“村改居”政策中所做出的工作調整及對老年人所產生的影響。
1.1“村改居”政策推行產生的影響
①對社區居委會的影響
“村改居”之前,老年人的養老方式主要為自主養老,“村改居”政策實施之后,大批老年人成為失地老人,其養老方式逐漸由原先的自主養老向社區居家養老轉變。社區居委會就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做出了一定的調整,主要表現在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的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落實以及居家養老項目的深化。
②對老年人的影響
首先,“村改居”政策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環境,社區為老年人建立了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老年人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甚至更優的社會保障。其次,“村改居”改善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老年活動室、老年協會、衛生服務站等設施的建立,使老人在失去土地情況下,能夠愉悅心情,豐富生活,享受晚年生活
1.2“村改居”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
①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夠
由調查結果顯示,有48.5%的老人現與配偶居住在一起,27%的老人與子女一起,15.8%的老人一個人獨居,4.6%的老人與孫輩一起,2.6%的老人與雇用的保姆一起,1.5%的老人選擇的是其他。另外當問詢老年人現在養老方式時,有51.5%的老人養老方式是伴侶和家人照顧的居家養老,31.7%的老人是自理的養老方式,15.3%的老人是社區照顧的居家養老,1.5%的老人是養老機構養老。
從老年人的養老方式調查可知,東南社區老年人養老除了家人照顧和有能力自理,通過社區照顧養老的老年人僅占調查人數的五分之一不到,很明顯的可以看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夠。“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大多是失地農民,一部分與伴侶相互照顧的老人隨著年齡的增大,相互照顧的能力也隨之減弱,因此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普及是勢在必行的方式。
②養老服務項目缺少
調查顯示,有71.9%的老人接受過社區衛生服務站組織的免費體檢服務,71.4%的老人參加過社區老年人活動,主要是老年人廣場舞學習,京劇甬劇節目的觀看等活動,61.2%的老人曾參加過社區居委會統一組織的集體外出旅游。經過調查了解到社區對老人養老服務項目涉及的方面較窄,老人生活照料、對老年人精神和心理關注等方面未采取具體服務措施。另外東南社區現已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比較適合低齡、生活能夠自理的老人,從一定程度上忽視了一部分身體狀況較差的老人。
③老年人居家養老基本設施不健全
東南社區從成立至今已建有農貿市場、社區衛生服務站、文化活動中心、文體廣場、健身設施等配套服務設施。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同時也由于使用年月的增加,老年文化活動中心出現部分設施老化,部分健身設備損壞,損壞設備未能及時修理和更換等問題。
④居家養老服務監督體系不完善
調查顯示,東南社區推行的居家養老服務監督體系主要是就老年人居家養老基本設施的使用及保管、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的監督做出了規定。但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服務狀況、居家養老服務資金來源等項目未明確提出監督方案。
2.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改善的對策及建議
在經濟科技發展迅速的今天,在老齡化現狀嚴峻的今天,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極為重要。尤其是“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是社區管理的重點項目,其原因在于,“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具有數量龐大,失地待業,身體狀況參差不齊等特點。
通過對寧波市鄞州區東南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調查結果的分析,就“村改居”社區所呈現出來的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夠、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稀少、老年人居家養老基本設施不健全以及居家養老服務監督體系有缺陷四方面的問題提出了以下幾點措施:
2.1建立信息化管理平臺
“村改居”社區的前身大多都處于城市邊緣的農村村落,在城鄉統籌戰略下,將附近幾個具有相似性的村莊統一規劃,撤除村民委員會,建立社區居委會。正是因為多個村莊合并的原因,導致“村改居”社區人口具有復雜性,社區老年人信息不完善,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高。
在科技信息發達的現今社會,社區居委會通過對居住老年人建立的電子信息檔案,正確全面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從而對不同老年人提供與其相適應的養老服務。
其次,根據社區內老年人的需求,建議一個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依托,家庭自主養老為基礎,利用社區已有的老年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等養老服務設備,為老年人構建一個“在家養老,服務齊全”的養老服務模式,使“村改居”政策之后失地老人生活更加安全放心。
2.2建設社區服務隊伍,提供優良服務設施
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范圍較廣,各個領域有其特有的服務項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要依托各個社區服務組織,因此完整全面的服務隊伍將關系到社區養老服務成效的關鍵。
“村改居”社區具有起步晚,人口復雜等特點,因此需要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加強服務人員素質。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需進行禮儀禮貌,老年人基本護理,法制教育和家庭緊急救助等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同時服務人員要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能夠以服務老年人為目的從事工作。
另一方面,社區養老的基本設施也極為重要,建立老年人活動室、健身設施、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人閱覽室等配套服務設施,并且對服務設施定期進行維護。
2.3多方籌集資源
“村改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有老年人福利的性質,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因此資金是決定社區養老服務的重要因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堅持政府部門投入的同時,爭取社會各界的資助,比如社會募集、福利彩票,閑置房產出租等形式。
“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口基數大,社區居委會在居家養老服務方面應積極鼓勵家庭參與,通過家庭自助來緩解養老服務人員緊張狀況。同時社區居委會組織開展居家養老志愿服務,鼓勵社區居民黨員參與,培養志愿服務意識,弘揚“我為人人”的志愿精神。
2.4完善監督機制
“村改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較突出的問題在于體系建設不完善。“村改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形成的時間較短,在推行過程中出現服務脫節、服務局限等問題,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完善的監督體制,對對應的居家養老服務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出現“蛀蟲沉船”現象。
“村改居”社區在城鄉統籌的浪潮涌現,社區老年人大多為失地老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村改居”社區的必然選擇,因此建立“以社區為依托,家庭自主為基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至關重要,新型養老模式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促進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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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60歲以上老年人14584人,80歲以上的高齡人數1663人,90歲以上245人,100歲老人4人。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夯實基礎,健全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我局高度重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下發了《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關于印發縣城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局班子及相關股室工作人員經常深入基層,了解養老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協調解決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了由分管局長為主要負責人,相關股室人員為成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對各鄉鎮的目標責任考核。
目前,已完成社區、社區、社區為主的城市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鎮村等9個農村日間照料中心即將完成,日間照料中心配有老年活動室、休息室、衛生間、醫療室、廚房等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生活供應、人照顧、保健康復、休閑娛樂、醫療服務、精神慰藉等服務。
深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在社區和社區率先開展了12349“孝行通”居家養老服務,有400余老人享受了孝行通居家養老緊急援助和日間服務;居家養老和日間照料中心的實施,為本社區、村的留守、獨居、失能、失獨和空巢老人提供了貼心的照顧、娛樂和精神慰藉,及時解決了老年人生活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進一步豐富了村級社會養老服務內容。
關鍵詞:城市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社會支持
中圖分類號:c91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4608(2011)06-0042-06 收稿日期:2011-03-26
作者簡介:高紅,博士,青島大學國際商學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266071
一、導言
2000年前后中國正式進入老齡化國家行列,在“未富先老”的社會經濟背景之下,中國面臨著“老齡社會”來臨帶來的巨大養老壓力。一般地,從國內外實踐來看,向老年人提供照顧服務有三種基本模式:(1)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由家庭成員提供服務;(2)老年人住在福利機構,由機構內的專業人員提供服務;(3)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由社區內的專門機構或組織上門提供照料服務。簡單地說,這三種模式就是家庭養老、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
長期以來,家庭養老占據我國養老模式的主流,隨著城市化和現代化的發展,我國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使得家庭養老護理功能日益削弱;同時,龐大的老年人口加之由于獨生子女政策帶來的家庭結構的變化(“四二一”的家庭人口模式),傳統子女侍奉不離的家庭養老模式失去了現實基礎。而“未富先老”的國情使我國養老護理服務的社會化水平滯后,尤其是其與世隔絕的程式化的專業照顧,現實中并不受老年人的青睞。如何解決好城市家庭照顧功能弱化與社會養老負擔沉重的問題,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來源于英國的“社區照顧”,社區照顧至少有兩種含義:一是不使老年人脫離他所生活、所熟悉的社區,在本社區進行服務;二是動員社區資源,運用社會人際關系即社區支持體系開展服務。①其基本含義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是從養老方式看,老年人是在自己家里養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養老;二是從養老資源提供主體看,居家養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還需要來自社會的幫助,主要是來自社區的照顧。因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可以界定為: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老年人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并引入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方式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從我國國情和國際社會養老的潮流來看,社區居家養老吸收了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方式的優點和可操作性,是一種備受推崇的養老模式。應該說,隨著我國社區建設的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在不斷發展,但也要看到社區居家養老在我國剛剛起步,還沒有成熟的經驗模式可以借鑒,同時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意識也相對滯后。本研究旨在通過對青島市老年人養老現狀及意愿的調查分析,發現目前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支持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的對策措施。
一、資料來源及樣本基本情況分析
為了深入了解我國城市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意愿及現狀,更好地推進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業的發展,該研究實施了此次調查研究。本課題于2009年6月在青島市選取兩個有代表性的城區(市南區、四方區)作為調查點,采取分層抽樣、等距抽樣、偶遇抽樣相結合的抽樣方法,分別在市南、四方按照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抽取了三個街道,照此標準又在每個街道抽取了三個社區,也即在青島共抽取了18個社區,由居委會工作人員帶領調研員入戶進行結構式訪談調查,共選擇430個樣本,歷時一個多月時間,獲取有效樣本424個。經過統計分析,得知樣本的基本情況如下:
1.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調查顯示,被調查的老年人中,73%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18%的人具有高中或中專文化程度;9%的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老年人原先從事的職業。被調查的青島市老年人中,59%的老年人在企業當“一般員工”;15%的老年人在機關及事業單位;12%的人是企業管理人員;另外還有2%的個體私營者、1%的軍人及其他。值得注意的是還有7%的無業或失業人員。
3.老年人的收入來源及收入狀況。從收人來源上看,近九成老年人有固定的收入,主要是依靠退休金。同時子女供養和政府救濟也占一定的比例,二者累計為7%,依靠商業保險、做生意收入、儲蓄和其他收入的老年人占較少比例;從老年人的收人情況來看,平均月收入在801-1200元的占23.3%,收入在1201-2000元的占49.2%,也即近八成老年人每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收入在2001--4000元的占8.7%,收人在4000元以上的占7.3%。
4.老年人的醫療保障狀況。調查表明,25%的老年人基本沒有承擔醫療費用,31%的老年人每年承擔的醫療費用在1000元以下,二者累計,56%的老年人每年承擔的醫療費用在1000元以下。但有5%的老年人每年承擔的醫療費用在10000元以上。在醫療費用解決途徑方面,37%的老年人依靠公費醫療,38%的老年人依靠基本醫療保險來解決醫療費用問題,由此表明七成以上的老年人有基本的醫療保障。但是值得關注的是,有五成以上的老年人表示看病難、看病貴仍然是生活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
5.老年人的居住條件。調查表明,有3.5%的老年人居住面積在20m2以下,19%的老年人居住面積在20--40m2之間,46%的老年人居住面積在41-60m(sup)2(/sup),三者累計,68.5%的老年人居住面積在60m(sup)2(/sup)以下,而據有關數據顯示到2008年末青島市人均居住面積達到了26.86平方米。可見,城市老年人的居住情況總體上低于平均水平。相應地,47%的老年人對居住條件比較滿意,43%的老年人認為現在的居住條件一般,有10%的老年人認為現在的居住條件不舒適。
6.老年人的家庭結構及居住方式。調查顯示,69%被調查的老年人有配偶,30.3%的人喪偶,未婚占0.7%;21%的老年人有一個孩子,29%的有兩個孩子,46%的有三個及以上,沒有孩子的占4%。總體看來,近七成老年人有配偶,九成以上有一個以上的子女。從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來看,與老伴居住的空巢家庭所占比例為54%;與老伴、子女共同居住的占14%;與子女居住的為8%;有24%的老人獨居。
7.老年人的家庭關系與子女照顧。從老年人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看,84%的老年人表示與家庭成員非常和睦,15%的老年人表示與家庭成員之間關系一般,僅有1%的老年人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不太好;從子女給予老年人的照顧
來看,九成以上子女都能給予父母以照顧。調查表明,子女給予父母最多的是日常生活照顧(占調查人數的50%);其次是生病時期的照顧(占40.3%)和精神撫慰(占調查人數的48.6%);子女給予父母經濟資助的只有21.9%。由此表明子女給予父母的照顧不再局限于經濟資助,精神慰藉和日常照顧成為主要方面。同時,有近八成的老年人遇到緊急情況會首先向兒女等晚輩求助。不過調查表明近六成的老年人不愿意與子女一起住,其原因主要是與子女生活習慣不同以及不想給子女增加負擔。
二、目前青島市老年人的社區居家養老意愿及現狀
以上調查顯示,目前傳統的家庭養老在我國仍占據主導地位,家庭養老作為主流養老方式具有一定的社會現實基礎和較高的認同度。但是,現代社會的變遷導致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及傳統家庭功能的變化,使得家庭養老方式已發生了一些變革。現代城市家庭養老已不再是與子女共同居住,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照顧側重點開始從物質到精神轉變。但也應該看到家庭養老資源表現出乏力狀態,如子女給予父母的經濟支持不足,以及子女與父母一起居住比例較低等。雖然居住分開并不一定妨礙子女照顧父母,但是地理上的隔離在客觀上給成年子女照顧老人帶來了許多困難。有學者的實證研究顯示,父母的居住模式顯著地影響到被訪者日常照料父母的頻繁程度。相比而言,與父母同住的子女最經常給予父母各種日常幫助。①在年輕時撫養子女,老年時再依靠子女贍養“反哺”式的家庭結構已受到明顯沖擊。這說明傳統的家庭養老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其現實根基變得日益脆弱,亟須社會化養老資源的支持。可以看到,目前社區居家養老在我國已現端倪,但與現實需要尚有一定距離。
1.在理想養老方式的選擇中,近二成的人選擇社區居家養老。有關“理想的養老方式”調查表明,59%的老年人認為理想的養老方式為只靠老伴或子女家庭養老,19%的選擇社區居家養老,即由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提供服務的居家養老和利用社區中完善的養老服務設施的社區養老相結合的養老方式,21%的老年人認為理想的養老方式是去養老院等專門養老機構養老。可見,目前我國大多數老年人對社區居家養老的認同感并不強,社區居家養老意識有待提高。
2.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功能逐漸增強,但距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尚有一定距離。調查發現,絕大多數老年人所在社區有養老服務設施,最多的是社區醫療診所;六成以上的人曾經接受過社區的養老服務項目;七成以上的人對目前的社區服務滿意或者非常滿意;多數老年人與社區關系密切。具體分析結果如下:
(1)九成以上的老年人所在社區有養老服務設施和項目,種類比較齊全。調查表明,88.7%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區具有社區醫療診所;68.9%的老年人其所在的社區具有文體娛樂活動中心;4J4%的社區有家政服務中心,有的社區還具有應急救援中心和情緒輔導中心;僅有5%的老年人表示不清楚或者社區沒有任何服務設施。相應地,有八成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社區具有醫療保健服務項目,近七成的社區具有休閑娛樂項目。
(2)六成以上的老年人接受過社區提供的服務,其中七成表示滿意。調查顯示,有六成以上的老年人接受過社區提供的各種服務;對目前社區中提供的服務,近七成的人滿意或者非常滿意,其中有30%的老年人對其所在的社區服務非常滿意,47%的老年人表示比較滿意,二者累計,有77%老年人滿意其所在社區的各項服務。
(3)老年人與社區關系比較密切。調查表明,七成以上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區經常為老年人舉辦活動,這其中又有近六成的老年人經常參加社區舉辦的各項活動。
綜上,應該看到,近幾年隨著政府對社區建設的重視,目前我國城市社區服務有了很大發展,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逐步健全,老年人參與社區的積極性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容忽視的是,目前養老服務設施在不同社區之間存在較大的不平衡性,同時,社區應急救援服務、日間托老照顧服務等新興養老服務設施的發展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進一步完善。
3.青島市在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但仍存在一定問題。近年來,青島市各市區在實踐中,就促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已經探索與創新出了多種有益的養老服務模式:
一是居家養老服務式。讓老年人不出家門就能得到各類生活照顧和精神關懷,青島市建立了市、區、街、居四級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網絡,對于一般老人實行有償服務,對孤寡老人、低保家庭等特殊對象的老人,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行家政服務。這種方式既能有效解決中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問題,又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了新的就業途徑。此種養老方式以成立于2007年的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為典型代表,“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建立了“由政府主導、政策扶持、民間管理、市場運作、低償服務”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服務社以生活照料為基本服務,以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為專業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托老、購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并根據老年人需求變化,規范服務內容,開發新的服務項目,提供專業化、人性化服務;服務方式采取“居家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服務”兩種類型;根據老年人的年齡、身體、家庭經濟條件等多種狀況,采取無償、低償、有償等收費方式和動員社會力量為老人購買服務等方式。
二是社區集中照料式。在青島市內四區的社區中,建設了200處日間照料中心,搭建社區照料服務平臺,整合社區為老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文化娛樂、學習培訓等方面需求。青島市南區在此方面積極探索新的模式,由市南區政府出資在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建立“日間照料中心”,設置“四室一廳”娛樂室、健身室、圖書室、休息室、多功能廳等,配備桌、椅、沙發、圖書、報刊、飲水機、文體健身器材等,全天候免費向社區老人開放。日間照料中心的老人可以與人住公寓的老人一道,參加老年公寓組織的免費或優惠專業學習培訓班。養老服務機構還利用自身的醫療資源和技術,為日間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的保健講座、輔助治療、保健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公寓的營養師還經常為日間照料中心的老人免費提供養生保健、食物搭配、食物療法等方面講座和咨詢。市南區實行的這種養老機構與日間照料中心合作的模式,較好地實現了街道、社區、老人、養老服務機構等多方位的協作與互動。①既減少了經費投入,又使養老服務機構的富余資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取得了多贏的效果。
三是社區互助養老式。在社區中選擇有寬敞房屋的老年人家中設立互助式養老站點,政府提供必要的活動設施及水電費補貼,發動老人們自愿結合,一起開展活動,使他們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相互照應,共享晚年快樂,此種養老方式于2007年在青島四方全面推開。社區互助養老模式采取“政府支持、多方參與、依托社區、民間操
作”的運作模式,在老人家中和社區兩個層面建立互助養老點和互助養老中心,形成以老人家庭為基礎的家庭式互助養老和以社區居家養老設施為依托的社區式互助養老。在這種養老模式中,政府負責為互助養老點購買娛樂設施、補貼水電費等,并引導動員條件寬裕的老人家庭提供活動場所,或社區內企事業單位提供閑置場所或提供贊助。通過社區互助養老點建設,使政府、社會、社區三方的分散資源得到有效整合,為互助養老工作開展提供了物質保障。
四是社會關愛探視式。針對獨居老人平時無人照顧,難以保障安全的問題,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建立了送奶、送報探視制度,安排專人定時探視,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及時為老人提供個性化的服務。青島市南區自2007年開展此項養老服務,經過幾年探索,目前市南區打造出了“六送”養老服務模式,即送奶、送報、送家政、送愛心、送午餐、送保險。目前,市南區有4800余名老人享受送奶探視服務,6000余名老人享受送報探視服務、1200余名老人享受送家政服務.20000余名老人與社區志愿者結對幫扶、170余名老人享受免費送午餐服務、為1600余名人住養老機構的老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經過多年探索,青島市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獲得了長足發展,實現了服務方式由單一化服務向多樣化服務拓展,服務對象由傳統救濟對象向全體老人拓展,服務內容由物質供給型向精神關注型拓展,服務項目由單一的生活護理照料逐步向醫療康復、文化娛樂、精神慰藉等多樣化服務拓展,投資渠道上由政府投入為主的單一化向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化拓展。
三、構筑支持城市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的政策體系
從國外經驗看,不同模式的居家養老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內容:一是政府主導,政府著重在觀念引導、政策制定和監督方面發揮作用。二是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主要依靠市場運營,在社區和家庭等場所由中介組織、專業機構提供服務。三是穩定可靠的、制度化的、多元化的資金投入。對此,筆者認為在城市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方面,應從以下方面加強對城市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的支持體系構建。
1.充分發揮政府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中的主導作用。養老服務屬于準公共產品,這決定了政府在養老服務發展中不能缺位。特別是在我國居家養老發展初期,更要注重發揮政府在養老發展規劃、扶持政策、財政資助、協調監管等方面的主導作用。(1)做好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規劃。政府相關部門要制定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規劃,并將它納入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之中。在摸查、掌握養老資源和需求者信息的基礎上,立足當前、謀劃長遠,做到切實可行,既考慮有效需求,又考慮潛在市場,既顧及投資者的經濟利益,又顧及服務對象的支付能力,做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高、中、低多層次并舉的格局,避免盲目發展和重復建設。①(2)加大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投入力度。社區居家養老業本身具有福利性質,政府應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然而目前經費來源渠道尚不固定,城市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基本靠福彩公益金支撐,財政投入明顯不足,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今后社會福利支出不應低于財政支出的10--20%。為此各級政府應加大對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投入,應在現有投入基數上適當增加一定比例,保證每年給予的財政支持以不低于國民收入增長的比率,建立社區專項養老基金,用于社區老年服務事業的發展和相關設施的建設。(3)政府要加快社區居家養老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制定。國家出臺的養老服務優惠政策,由于涉及范圍廣、制約因素多,真正落實起來較為困難。地方政府應根據自身特點,在強化部門協調和配套落實措施上下功夫,從實際出發,多層次分類構建,將政府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福利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細化、量化、具體化,研究制定系統性、操作性更強的養老服務事業的相關優惠政策。(4)政府要加強對民間組織的培育扶持。采取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購買服務以及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培訓等方式加大對民間組織的扶持力度,引導各種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行業。
2.創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作模式,實現政府、市場和社會的有效合作。社區居家養老靈活性很強。目前青島市已經探索出了居家養老服務式、社區集中照料式、社區互助養老式、社會關愛探視式等幾種主要形式。其中,青島市南區開創的把社區居家養老與養老機構成功合作的模式及居家養老服務的運作模式尤其值得關注。囿于目前政府財力限制,一些社區的養老服務設施還不完備,不能很好地滿足更多老年人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一些社區中的養老服務機構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基于此,青島市市南區于2007年在峽區頤和老年公寓正式啟動了“社區體驗式養老”活動。該舉措是由青島市市南區政府出資購買養老服務機構的專業化服務,向轄區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的機構養老、日間照料、家庭陪伴、義工陪護、異地養老等體驗模式。“社區體驗式養老”將養老機構的優勢資源與社區居家養老需求有效結合起來,探索和建立了一種“社區居家養老與養老機構合作”的新模式。一方面拓展了養老機構的服務功能,另一方面為社區居家養老提供了專業化的支撐平臺,老年人在社區、家庭就可以享受到與養老服務機構一樣的專業化服務,實現了社區居家養老、居家養老、機構養老的有效結合和互補,使養老服務的各種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滿足,實現了多贏效應。另外,青島市南區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實施的“街道、勞動保障部門和民間服務實體三級運作模式”,其成功經驗也值得借鑒。這種運作模式的具體內容是:街道成立居家養老領導小組,負責對管區居家養老工作的領導,制定相關政策方案與措施,并主導其運作和走向;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崗位審核,勞動技能培訓,提供合格的具有專業特長或專業技能的勞動者;和諧社區促進會是承接居家養老各種服務功能的實體,對確定的服務對象實行居家服務和社區日托照顧。此種運作模式成功實現了政府機制與市場機制、社會機制的合理分工與有效整合,既為老年人提供了便捷、低廉的社會化服務,擴大了養老覆蓋面,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質量,同時也為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4045”人員開辟了新的就業渠道,實現了雙贏效應。
3.促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產業的產業化、社會化與專業化發展。養老服務作為準公共產品,一方面,若完全推向市場,真正需要幫助的困難老人群體反而得不到應有的照顧,有違社會公平正義;而另一方面若完全由政府包辦,養老服務就會受制于政府財力限制,滿足不了社會需求,效率也不盡如人意。因此,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既要提倡志愿服務、無償服務,也要遵循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尋求社會化、產業化的發展道路,借助社會力量、市場力量,通過建立市場機制,合理配置社會養老資源,解決日益突出的養老供需矛盾。為此,首先要求各級政府要樹立養老服務產業化、社會化理念,要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