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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據(jù)是保險人接受被保險人的申請,并收取保險費后與其訂立的保險契約,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權利義務的說明,是當事人處理理賠和索賠的重要依據(jù)。保險單據(jù)應準確反映如下要素:保險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保險金額、運輸工具和路線、承保險別、查勘、賠付地點、簽發(fā)地點和日期、保險人或其的簽章。
與運輸單據(jù)諸條款不同,UCP600第28條“保險單據(jù)及保險范圍”,對于保險單據(jù)應記載的內容沒有做詳細的規(guī)定。具體保險單據(jù)應記載的內容,需要開證申請人在條款中預先規(guī)定。筆者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進口開證項下保險單據(jù)的不符率遠高于出口單據(jù),保單不能反映合同原意而銀行不能拒付的情況時常發(fā)生。究其原因,在于國外出口商對國際慣例的理解有偏差,條款表述不夠透徹,導致保險單據(jù)不符,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保險要求落空。這些問題,往往伴隨著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未得到有效覆蓋,被保險人權利受損等情況。因此,擬定簡單、具體的條款,提醒國外出口商按要求投保,可以保證進口貿易順利開展,減少貿易糾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本文針對以下條款中容易出現(xiàn)的不符點或問題,逐項分析如下:
一、投保幣種錯誤
INCOTERM從1990版開始,就要求CIP、CIF價格術語下,投保貨幣應當為合同貨幣。為了保持UCP與INCOTERM的一致性, UCP600沿用UCP500的觀點,第28條F.I款規(guī)定“保險單據(jù)必須表明投保金額并以與信用證相同的貨幣表示”,詳見ICC511號出版物《UCP500與UCP400比較》關于“第34條的改動”。作此規(guī)定,是為了保護進出口商:投保幣種如果不是信用證下貨幣,可能產(chǎn)生因該國外匯管制而無法匯出、貨幣兌換發(fā)生損失等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后果。
然而有些國家的進出口商、銀行或保險公司,對國際慣例的理解并不深刻,保單上常常照抄此條款,同時用本國貨幣表示承保金額。制作保單的人員似乎根本不了解UCP和INCOTERM的規(guī)定。投保貨幣與信用證不符的保險單據(jù),常來自巴基斯坦、印度、菲律賓、烏克蘭等國家。印度、巴基斯坦的保險法規(guī)規(guī)定,投保國際貨運險的本國企業(yè),只能按本幣獲得賠付,外幣賠付僅對境外被保險人有效,保險公司的外幣頭寸也受到諸多限制。這些國家的保險單,常見投保金額以該國貨幣表示,有時補充了等值若干外幣或表示一個外幣投保金額。
例如,信用證幣種為美元,受益人國別巴基斯坦,保單條款:“…CLAIM PAYABLE …IN CURRENCY OF THE CREDIT…”(保險索賠款項,可用本信用證的幣種賠付)。常見不符:來單照抄CLAIM PAYABLE IN CURRENCY OF THE CREDIT,同時表明SUM INSURED PAKISTAN RUPEE…(承保金額巴基斯坦盧比…)
所以,對于從外匯管制國家的進口,筆者建議保險條款中強調“…SHOWING SUM INSURED IN CURRENCY OF THIS CREDIT…”。
二、投保金額不足
常用條文:“FOR 110 PERCENT OF INVOICE VALUE”(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非專業(yè)人士往往并不了解,對于投保金額,UCP600第28條F款規(guī)定“如果從單據(jù)中不能確定CIF或者CIP價格,投保金額必須基于要求承付或議付的金額,或者基于發(fā)票上顯示的貨物總值來計算,兩者之中取金額較高者”。《關于審核跟單信用證項下單據(jù)的國際標準銀行實務》(ISBP,ICC681號出版物)第178段規(guī)定“如果從信用證或單據(jù)中可以得知最后的發(fā)票金額僅僅是貨物總價值的一部分(例如由于折扣、預付或類似情況,或由于貨物的部分價款將晚些支付),也必須以貨物的總價值為基礎來計算保險金額”。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常常因受益人誤解這一條款而導致投保不足:
一是發(fā)票金額小于貨物總價。大宗原材料往往先憑臨時發(fā)票、運輸單據(jù)、保險單結算大部分貨款而不是全款,如進口鐵礦石、煤炭等商品時,信用證常規(guī)定臨時發(fā)票金額為貨物臨時總值的95-98%;機器設備貿易中,常常規(guī)定憑發(fā)票、運輸單據(jù)和保險單據(jù)等支取60-70%的價款而不是全款。如果信用證不特別要求發(fā)票金額應為總價,此時受益人出具的發(fā)票往往為本次支款金額,小于貨物總價。
二是信用證允許隨貨提交不計價的樣品;樣品沒有計入總價。
三是貨物有折扣。如信用證貨描為貨物總價1萬美元,來單發(fā)票顯示貨物原價12500美元、折扣20%,發(fā)票凈額1萬美元。
如果來單均按照發(fā)票凈額投保,上述1、3情況下,銀行會按照投保金額不足而拒付。對于情況2描述的樣品,銀行往往無法拒付,因為發(fā)票顯示樣品價值為0;保險公司不會受理樣品受損的索賠,因為該項商品無價值;然而,一旦樣品受損,進口商或者需拆開正裝貨品作為樣品,或者因等待出口商補發(fā)樣品而浪費時間,利益已經(jīng)受損。
實踐中,不熟悉這些規(guī)定的受益人還是大有人在,自作聰明按本次發(fā)票的凈額投保,從而導致投保不足。一旦發(fā)現(xiàn)此類不符點,預約投保項下,保險單據(jù)尚可更換,有補救的可能;而如果是獨立的保險單項下,保險公司往往不愿承擔增額和追溯從前的責任。
為了避免投保不足可能產(chǎn)生的風險和糾紛,開證申請人應事先判斷是否會出現(xiàn)發(fā)票金額不能反映貨物總值的情況,如果是,則建議開證時列明“…FOR 110 PERCENT OF FULL GROSS VALUE OF INVOICED GOODS…”,提醒受益人按發(fā)送貨物的總值投保。
三、險別條款問題
UCP600第28條g款規(guī)定,“信用證應規(guī)定所需投保的險別及附加險(如有的話)”。
一是保險條款應當明確。許多企業(yè),僅規(guī)定ALL RISKS或OCEAN MARINE CARGO ALL RISKS等,殊不知類似表述,正好落在UCP第28條f款h的懲罰性規(guī)定內:“當信用證規(guī)定投保“一切險”時,如保險單據(jù)載有任何“一切險”批注或條款,無論是否有“一切險”標題,均將被接受,即使其聲明任何風險除外。” 按《UCP600評述》(ICC680號出版物)對UCP600第28條的解釋,“跟單信用證不應要求投保“一切險”,因為在不同的市場有各種各樣的一切險。h款意指跟單信用證應該明確所要求的投保險別”。由于保險公司均通過保險條款來定義險別和附加險,因此,信用證條款應明確指出所投保險種及所依據(jù)的保險條款全稱,或者廣為接受的保險條款縮略語簡稱,如I.C.C.(A)。
筆者建議進口開證前,與出口商要約定好保險條款。選擇條款時,要注意尊重投保地的保險公司習慣,首選是ICC條款,其次是投保地的常用條款,是因為保險公司對于不常用條款,往往需要啟動特殊流程,單獨審查條款、單獨報價,在費率和服務效率上自然會打折扣,甚至拒保。
在國際海運保險業(yè)務中,英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和比較發(fā)達的國家,它所制定的保險規(guī)章制度,特別是保險單和保險條款對世界各國影響很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在海上保險業(yè)務中直接采用英國倫敦保險協(xié)會所制定的“協(xié)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簡稱I.C.C.)。此外還有AMERICA INSUTITUTE CARGO CLAUSES、DTV ADS 德國遠洋船舶保險條款等。
歐美的企業(yè),習慣于采用預約保險方式,將一定時間、一定范圍的保險業(yè)務一次交給保險公司承保,船期、船名、航程確定后,投保人向保險公司作出保險申明(DECLARATION),保險公司再簽發(fā)保險證明(INSURANCE CERTIFICATE)。預約投保方式下,保險條款往往早已確定,出口商也往往獲得了一個比較滿意的費率。進口商如果一定要另外選擇對方不熟悉的條款,就可能增加談判難度、浪費時間、多付保費。
二是進口開證時需慎用CIC一詞。“在中國,進出口貨物運輸最常用的保險條款是C.I.C.中國保險條款…”,這段中國人保官網(wǎng)的文字廣為傳抄。然而據(jù)筆者考證,1981年中國人保國際貨運險系列條款時,是否使用CIC這個詞已不可考,當年參與修訂該條款的回金鰲同志在其論文中未用過CIC一詞;1995年央行在銀發(fā)[1994]328號《關于下發(fā)外幣保險業(yè)務類保險條款的通知》中廢止了中國人保當時的所有國際貨運險條款,附件中的央行版條款未使用CIC一詞;此后,中國人保并未將CIC、中國保險條款這個詞做注冊或備案。按照現(xiàn)行保險法,CIC或者CHINA INSURANCE CLAUSE并不是一個中國保監(jiān)會認可的正式名稱。PICC官網(wǎng)的表述是“以上八種條款,投保人可按需選擇投保”,即保險單應顯示該公司已備案保險條款的全稱,例如ALL RISKS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1/1/09,而不是ALL RISKS(CIC)。筆者無意糾結于CIC目前是否可用,但是,要求國外的保險公司按照它所不熟悉的、名稱未得到監(jiān)管機構認可的CIC條款承保,確屬強人所難。
四、查勘理賠機構的問題
常見條文:“SHOWING CLAIM PAYABLE IN CHINA”(中國境內可賠付)。它的本意是為了方便進口商,一旦出險,進口商應可以聯(lián)系該保險公司在當?shù)氐牟榭薄①r付,就地完成理賠,發(fā)生糾紛時,適用中國法律。所以,如果保險公司在當?shù)貨]有顯示查勘或賠付,中國境內可賠付這一承諾就無法落實。
雖然辦理出口保險時,國內保險公司見此條款會主動加列目的地的查勘理賠機構,但是進口保單就往往忽視這一點。國外保險機構繁多,競爭激烈,不是所有保險公司都能很好地處理國際貨運險業(yè)務,目前僅東亞和東南亞國家來單能較好地寫上中國大陸的查勘理賠機構。歐洲國家的保險公司常指定港澳臺的保險機構,甚至有些國外來單,照抄“CLAIM PAYABLE IN CHINA”而不標明中國的查勘,此時開證行無法拒付,因為保險單據(jù)顯然載明了”CLAIM PAYABLE IN CHINA”;而此時進口商面臨的卻是,或者港澳臺、新加坡的保險公司無法在大陸開展業(yè)務、不能直接來大陸查勘,或者需克服通訊不暢、語言不通的困難,趕緊聯(lián)系海外保險人,給查勘理賠帶來諸多不便。
為了防止類似尷尬局面,建議進口商開證時補充列明”INDICATING A SURVEY AGENT IN CHINA MAINLAND”。同時要求銀行通過特別條款列明“INSURANCE DOCUMENTS INDICATING SURVEY AGENT IN HONG KONG OR MACAU OR TAIWAN UNACCETABLE”。一旦保險單據(jù)上未載明在我國大陸的查勘,銀行即可理直氣壯拒付。
五、被保險人、倉至倉以及空白背書問題
信用證往往規(guī)定保險單據(jù)需空白背書而不規(guī)定被保險人是誰。
[關鍵詞] 農村、抽水效應 貸款 區(qū)域合作 縱向一體化
一、“抽水效應”
“抽水效應”形象的比喻了資金從農村流向城市等發(fā)達地區(qū)的經(jīng)濟現(xiàn)象,主要表現(xiàn)為“存易貸難”、“金融機構對農業(yè)貸款所占比重低”以及“以高利貸為代表的民間資本盛行”等。造成抽水效應的原因大致可以歸結為市場規(guī)律、經(jīng)營風險及宏觀政策三個方面。農業(yè)在我國屬于弱勢產(chǎn)業(yè),近10年間,我國GDP結構中第一產(chǎn)業(yè)所占比重下降了10多個百分點, 相應第二、三產(chǎn)業(yè)上升10多個百分點,其生產(chǎn)具有經(jīng)營分散,成本高,風險大,收益率低等特點。受利益驅動,設立在農村的金融機構不愿將資金投入到農業(yè)生產(chǎn)與建設中去,而是將大量從農村吸儲的資金通過國有商業(yè)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郵政儲蓄系統(tǒng)三大渠道投入到回報率高、風險低的行業(yè)和經(jīng)濟發(fā)達的城市地區(qū),使大量農村資金“非農化”,加劇了農村信貸資金的供需不平衡。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我國目前國有商業(yè)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所提供的貸款數(shù)量之和僅能滿足農村10%的貸款需求,除了64%的貸款需求由民間提供外,仍有26%的貸款需求沒有得到滿足。而2001年~2006年間,僅從農村信用社流出的資金就由4677.98億元增加到6723.7億元,增幅達43.7%。向人民銀行提交準備金、購買債券和資金拆出是三種主要的資金流出方式。因此,可以說現(xiàn)有的農村金融系統(tǒng)是將農村資金引流到城市的一個橋梁,是造成農村經(jīng)濟“失血”的無形殺手。政府補貼杯水車薪,資金短缺已成為制約農村發(fā)展的瓶頸。
二、農業(yè)信貸推行的困難與問題
農村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于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fā)放的貸款。該項措施本應對于緩解“抽水效應”,增加農業(yè)資金供本應起到積極的作用,但目前效果并不明顯。
農業(yè)信貸推行遇到的主要問題與困難有以下幾點。首先,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條件有限,歷史包袱沉重,業(yè)務水平不高,發(fā)展后勁不足。其次,農村的傳統(tǒng)思想使得農民懼怕“負債生產(chǎn)”,加之辦貸手續(xù)繁瑣使得農民整體對于貸款熱情不高。再次,貸款農戶信用評價體制不完善,投資回收期過長,貸款管理成本過高。并且農民多為消費性貸款,生產(chǎn)性貸款需求不足甚至缺乏借貸載體。農民經(jīng)營水平不夠,導致還債率低。最后,大量金融機構從農村撤并,導致金融服務工具匱乏,“高利貸”卷土重來。
三、農村金融改革的主流思維與局限
目前,國內關于解決農村資金匱乏問題的主流思維是在政府政策扶持的基礎上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加強農業(yè)金融體制建設,然后通過市場機制引導資金回流。具體的措施有:1、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關部門的緊密配合;2、重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fā)展多種經(jīng)濟成分的金融機構;3、完善貸款制度,調整利率,進一步擴大放貸范圍;4、按照WTO 的宗旨和原則,適當鼓勵和引導外資金融機構進入農村市場;5、規(guī)范民間借貸行為;6、直接限制縣域資金外流等。
以上提到的解決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疏通農業(yè)資金回流渠道的作用,但從根本上來講,我國小農經(jīng)濟的特殊性決定了農村經(jīng)濟結構調整完全由市場自發(fā)配置難以完成,必須由政府政策支持、引導和推動。農村生產(chǎn)力低下是一個普遍的世界性難題,在中國尤其嚴重。農業(yè)產(chǎn)出無法達到社會平均回報率,從而無法對資本產(chǎn)生吸引力,試圖僅依靠“看不見的手”來調節(jié)農村資金流向近乎不可能。因此,農村金融體系的重構、貸款制度的完善等措施治標不治本,甚至一個更加完善的金融系統(tǒng)會導致農村資金更有效率的流出,可以說恰好起到相反的作用。而在農業(yè)產(chǎn)業(yè)不成熟的前提下,盲目引入外資的后果不但會阻塞本土資源流通,甚至產(chǎn)生破壞性的作用。因此,解決農村資金流向問題的根本不在于外部制度的成熟與否,而關鍵在于農業(yè)生產(chǎn)水平本身。
四、農業(yè)貸款的對象調整與新思路探究
那么究竟如何合理解決農村資金短缺的“抽水”問題呢?如何調整現(xiàn)階段農村的生產(chǎn)關系以適應當前的生產(chǎn)力水平呢?針對以上幾點原因,調整農業(yè)信貸的貸款對象,形成以村鎮(zhèn)為單位的農村經(jīng)濟區(qū)域合作模式與開展“縱向一體化”的經(jīng)營模式是目前最為可行的方案之一。
農村經(jīng)濟區(qū)域合作模式是指以村或鎮(zhèn)為基本單位,由當?shù)剞r民采用入股集資的方式自發(fā)組成生產(chǎn)性的互助組織,選舉產(chǎn)生領導機構,然后以之為單位開展農業(yè)生產(chǎn)。從國際經(jīng)驗來看, 要提高農業(yè)勞動生產(chǎn)率和平均利潤率, 不可能依靠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jīng)濟模式來實現(xiàn), 必須加快農業(yè)產(chǎn)業(yè)化進程, 提升生產(chǎn)單位的層次和規(guī)模。
縱向一體化的經(jīng)營模式是指政府放開與農業(yè)生產(chǎn)相關的各個領域的限制,允許并鼓勵農民參與到農業(yè)生產(chǎn)的上下游,逐步延伸產(chǎn)業(yè)鏈條,培育新的增長點,拓寬增收渠道。然后,農村金融機構以生產(chǎn)互助組織為單位,按其信用評級統(tǒng)一發(fā)放貸款,使資金回流農村,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最終拉動產(chǎn)業(yè)增長。
具體來講,例如某村農民可以采取一人一票制,以一定金額作為入會費組建股份制生產(chǎn)合作社,通過選舉產(chǎn)生領導委員會,對外統(tǒng)一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統(tǒng)一組織檢疫與銷售;對內開展農業(yè)知識講座與技能培訓,普及農業(yè)生產(chǎn)知識。對于有能力的合作社,可以開辦化肥生產(chǎn)廠和農產(chǎn)品加工廠,提高產(chǎn)品的單位附加價值。合作社還可以進入包括設備制造、運輸、零售、餐飲等其他與農業(yè)有關的領域進行經(jīng)營,形成三大產(chǎn)業(yè)緊密結合,互相促進的局面。政府在這過程中給予一定的政策優(yōu)惠與幫助扶持,例如采取免稅或補貼政策,加大政策性銀行的支農力度,重點扶持示范性農業(yè)等,同時適度引入競爭機制,保證農業(yè)產(chǎn)業(yè)穩(wěn)步發(fā)展。此時,作為農村金融體系核心的農村信用社以生產(chǎn)合作社為單位發(fā)放貸款,不僅可以獲得良好的收益,還可以極大的活躍農村金融市場,引導資金回流。
采取“區(qū)域合作”與“縱向一體化”經(jīng)營模式的優(yōu)勢在于:首先,提高了農業(yè)生產(chǎn)水平。個體農戶由于缺乏知識技術或必要的培訓,往往經(jīng)營收益微小甚至虧本,采取合作生產(chǎn)的方式不僅可以提高經(jīng)營水平,增加農業(yè)產(chǎn)出,還可以發(fā)揮社會主義集體生產(chǎn)的優(yōu)勢,通過規(guī)模經(jīng)濟效應大幅降低生產(chǎn)成本,同時增強農業(yè)生產(chǎn)的風險抵抗能力。其次,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了壞賬可能。出于多種原因,農民在使用資金時不夠謹慎以及還貸意識不強,而區(qū)域合作體制要求生產(chǎn)互助組織整體作為信用單元參與信用的評級與核算,使得資金應用效率提高,減少了出貸單位的壞賬損失。在浙江省的部分農業(yè)試點中,信用機構針對合作社可以做到當天發(fā)放貸款且壞賬率僅為0.6%。最后,大幅減低了貸款的管理成本。例如目前農信社、商業(y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小額貸款業(yè)務采用的是一家一戶式的小農資金投入形式,貸款金額一般在1000~10000元之間,最高僅可以達到50000元。這一小額分散經(jīng)營的模式使得出貸單位難以有效管理出借款項。資料顯示,支農貸款每增加1500萬元, 農戶面要增加近1000戶。采取集體借貸,統(tǒng)一核算的區(qū)域合作制度將使得這一過程變得簡便,易于有效控制,且有利于農戶聯(lián)保制度的推行,從而促進貸款的回收與再發(fā)放。
需要注意的兩點是:首先這兩種經(jīng)營模式的開展是相輔相成的,僅采取“區(qū)域合作制度”無法使得農業(yè)生產(chǎn)水平有所進步,農村生產(chǎn)力無法從根本上得到提高。同時,不以合作經(jīng)營為前提而允許農民自主經(jīng)營其他涉農行業(yè)是極其危險的,不僅成功率極低,而且將在很大程度上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由此可見,農業(yè)生產(chǎn)力水平的提高是中國農村發(fā)展的大前提,在這個前提上輔之以之相適應的生產(chǎn)關系可以進一步穩(wěn)固和促進發(fā)展。其次,區(qū)域合作模式中的生產(chǎn)合作社與上個世紀90年代的農村合作基金會有著嚴格的區(qū)別,目前鄉(xiāng)鎮(zhèn)體制改革已全部到位,政府行政機構不再參與其中,完全靠農民自發(fā)組織,自我管理,政府權力機關僅從宏觀政策方面給與幫扶,而不直接參與具體經(jīng)營活動。
五、結束語
總而言之,目前農村資金外流的現(xiàn)象可以歸結為農村生產(chǎn)力發(fā)展滯后,并且沒有相適應的生產(chǎn)關系與之匹配的問題,而并非由于農村金融體制不健全或市場化程度不夠。因此,要解決這一問題也必須從生產(chǎn)關系與生產(chǎn)力的適應性角度入手,通過“區(qū)域合作”與“縱向一體化”的方式調整農業(yè)貸款對象,同步改善生產(chǎn)力與生產(chǎn)關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投資環(huán)境惡化,農業(yè)資金匱乏,城鄉(xiāng)差距進一步拉大的農業(yè)現(xiàn)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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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長句 特點 英文翻譯 技巧
前言
合同是甲方和乙方在商務合作的時候設立、變更、終止合作關系的有效法律協(xié)議。目前,我國貿易活動頻繁,經(jīng)濟發(fā)展迅速,合同的英文翻譯已經(jīng)成為了一種常態(tài),英文合同具有英文本身文體的特點,比如,在合同中使用大量的長句,以此來確保合同的嚴謹性和科學性。如果想要將英文合同的內容準確無誤、語意通暢的表達出來,就需要了解英語合同中長句的特點以及英文翻譯的技巧,所以本文對此進行了簡單研究。
一、合同長句的特點
1.語言特點。
(1)用詞方面。英語合同中長句的單詞應用具有很大的特色,合同中的單詞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專業(yè)性、準確性,并不會像其他英語文章一樣經(jīng)常應用一些比較大眾化、通俗易懂的單詞。比如,The buyers are requested to countersign and return one copy of this Sales Confirmation immediately after receipt of the same.(買方確認簽收到售貨書后,立刻退回一份副本),“the same”在合同中的應用屬于法律和商業(yè)用語,解釋為“上述的人(或物)”。
(2)語態(tài)和時態(tài)。
1)應用現(xiàn)在時態(tài)的頻率高于將來時態(tài)的應用頻率。在合同中雖然一些規(guī)則是對簽約后相關事宜的協(xié)議,但是往往在合同的書面記述中仍然采取現(xiàn)在時態(tài)的方式表達。例如,The period of Lease is two years beginning from the date the Lessee accepts the equipment on examination.(租期為兩年,從承擔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其實選擇現(xiàn)在時態(tài)表達相關事宜的協(xié)議內容,可以讓當事人雙方之前更加容易理解合同條款,閱讀起來更加方便。
2)在合同協(xié)議中當某些條款涉及到雙方權利與x務的時候,往往采取主動語態(tài)和直接的方式來闡述條款,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理解條款內容的難度。例如: The parti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extend this agreement for five years。(當事人雙方有權將本協(xié)議延長五年),在這一條款就采用了主動語態(tài)闡述,使表達看起來不嗦,更加直接了當。
2.句式的特點。英文合同和法律文書相差無幾,內容都需要具有嚴謹性的特點,言語措辭具有一定的嚴格性,但是英文合同中的句式特點有規(guī)矩可循。首先,合同里面的條款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內容的句意表達一定要清晰、明確、完整,所以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選用陳述句敘述文字,減少疑問句、祈使句和感嘆句的使用頻率。其次,英語合同中往往會采用被動語態(tài)和名詞化結構來增加事實的客觀性,突出強調事實的真實性。
合同中也會經(jīng)常使用條件從句來考慮可能會發(fā)生的各種情況。合同文獻必須具有嚴密的思維邏輯,需要在文獻中羅列出各種可能發(fā)生的情況,對如何解決各種可能涉及到雙方利益的突況,都要在文獻中討論清楚,以免日后雙方有利益爭執(zhí),所以條件從句的使用非常頻繁。有的時候,可能因為要考慮到各種情況的發(fā)生需要混合使用多個條件從句,所以在翻譯的時候看起來很繁瑣,這時候就需要弄清每個條件從句的含義然后綜合翻譯。
由于英語合同嚴密性的要求,所以英文合同的句子通常都較長并且結構復雜,這是為了清晰地劃定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使文章內容存在容易讓人曲解或誤解的部分,歧義的句子也不能夠出現(xiàn)在文章中。這時候就需要用許多的限定詞和附加成分等來修飾句子,非謂語動詞短語、定語短語、并列句和主從復合句等都會被應用到文章中。這樣就會增加英文合同中句子的長度,有可能每句長達17個單詞,甚至有的時候一個長句就成為了一個段落,這樣的句子結構會更加的復雜,需要翻譯者仔細研究長句要表達的意思。
二、 合同長句的英文翻譯的分析
英語合同是具有法律性的協(xié)議文件,內容言語要求嚴格、嚴謹,不能夠使文獻中的某些條例引起當事人雙方的誤解和糾紛,所以在合同中往往會舉例說明各種情況,并針對各種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做出解答方案。這樣一來,很容易造成合同句子的結構復雜和長度大的問題,但是長句的使用又可以清楚的規(guī)定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曲解或誤解,所以在合同中長句的應用又顯得極為重要。由于英文合同中長句具有一定的復雜性,所以在翻譯的時候要非常注重語句的通順和用詞的準確性,下文將介紹翻譯長句的一些技巧。
1.簡單長句及其翻譯。在英語合同中簡單長句非常常見,它的主要特點是句子長,但是句子結構較簡單,有明確的主語。通常情況下,簡單長句用來敘述一系列動作、從假設到結果的事情、時間順序、邏輯順序等有關內容,這種英語長句的結構和漢語句子結構相比相似度很高。所以在翻譯這類句子的時候,順序翻譯法可以幫助翻譯者清晰準確的表達句意。首先,翻譯者要分析出長句中各個相關成分的邏輯關系,隨后劃分句意整合句子的主干和支干,然后以主干為核心,以支干為輔助,整合組成的句子。
例如: Either party hereto shall he liable for the failure of the performance hereunder,If the same is caused by war , food or any other causes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party.
上面舉例的簡單長句可以把主句劃分為either... Hereunder.從句作為假設條件句:if the same...of the party.
從句一般會羅列出不需要當事人負責的各種情況的相關條款,然而主句主要負責說明從句中發(fā)生各種情況后的后果。
2.并列長句及其翻譯。商務合同的嚴謹性不允許文獻中缺失任何可能會發(fā)生的情況,所以合同中也會存在大量的并列成分用來羅列事例。一般情況下,并列成分由并列的詞、短語以及從句等部分組成。如果從語言角度來分析的話,并列句擁有平行結構的優(yōu)點,可以使合同的句子結構有良好的協(xié)調性,語意表達得充分,減少缺失各種情況的可能性。面對這種句式翻譯的時候,可以采取分句譯法,因為并列句羅列組成段落后,并列句之間的語意邏輯關系不強,可以在翻譯的時候將各個并列句分開翻譯,以單獨成句的方式呈現(xiàn)出來。比如,
(1)Time of shipment is of the essence of this contract but if as a result of any cause or causes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seller, (2) shipment is delayed for more than thirty(30) days。
e例中的句子是合同句子里的一部分的并列句,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劃分好的段落順序依次翻譯。
3.復合長句及其翻譯。在合同中也會經(jīng)常用到復合長句,以此來確保合同的嚴謹性,或者確保合同中文獻能夠明確的闡述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當條款數(shù)量有限,又必須使意思完整明確、語意通順流暢的呈現(xiàn)出來的時候,通常還會在合同中使用多個復合長句組成段落。這類句子結構的特點為句子長度長、語法結構復雜,但是復合長句思路清晰而且有條理,語意表達準確具有嚴密的邏輯關系。抓住這種類型句子的特點,然后尋找翻譯技巧,在翻譯的時候要明白原句結構的關系和組成,分清主干和支干的組成,翻譯的時候要將主句的內容作為核心,用從句來輔助主句說明句意。對于句子中存在的固定搭配等其他成分不能忽視,用漢語充分的表達出成語和詞組的意思,確保語義連慣的同時可以適當?shù)亟o句子潤色。
三、英文合同長句的翻譯策略
由于中西方的差異,中文與英文的語法結構有所不同,所以不能夠在翻譯英文合同的時候,將英語結構套用到漢語翻譯上,要懂得靈活變換漢英之間的關系。為了讓當事人雙方能夠準確的領會到英文合同的內容,翻譯者要在確保英文合同具有嚴謹性的同時,學會隨機應變,實現(xiàn)翻譯功能的對等,用規(guī)范的漢語把合同原文的意思準確的表達出來。
1.包孕。包孕就是改變原來的英文格式,以“英語的后置修飾成分+被修飾成分”的方式表達出來,用這種方式把英文用漢語翻譯出來行成前置包孕。包孕的優(yōu)勢是可以使句義的銜接更加流暢和結構緊湊,讓句子整體看起來不散漫有極強的整體感,如果翻譯的長句中有后置定語的成分,完全可以采用這種方式來翻譯合同。合同也會經(jīng)常出現(xiàn)定語從句和短語,它們可以增強合同語言的精確性,使條款所表達的含義一目了然,同時也可以減少誤差。
2.切斷。由于英語合同中經(jīng)常采用長句,很不容易將語意準確無誤的翻譯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先采用切斷的方式把原句的關系代詞、關系副詞、主謂連接處、并列或轉折連接處、后續(xù)成分與主體的連接處等劃分出來,使翻譯者更容易的理解文章內容。切斷的優(yōu)勢是既可以不打亂英語長句語序,又可以避免漏譯的情況,其實這種方法類似于學習文言文的時候劃分句子結構,這是結合了我們學習漢語長短句時的習慣。合同往往為了表達多重密切相關的概念,會用多個修飾成分、限定成分來修飾句子,所以在翻譯的過程中結合英文合同長句的實際情況采取切斷的方法,從而增強句子的層次感,為翻譯者的翻譯提供便利。
3.重組。由于英文合同中應用的長句非常復雜,長句應用的修飾成分、句式較多,而且英漢之間的語序又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重組的方式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當然,重組的時候不能改變原文的語意,要在清楚長句結構的組成、語言邏輯關系的情況下,對長句的各個相關成分進行重組。重組的時候可以改變英文的表達方式,按照漢語的表達習慣對語序進行變動,實現(xiàn)“英文合同”到“中文合同”的科學轉變。
四、結束語
英漢兩種語言在語法結構和語意表達上有很大的差異,正因為如此,翻譯者在翻譯英文合同的時候會遇到很多困難,這時候就要求我們學會尋找英文合同中存在的特征以及翻譯技巧,從而達到翻譯英文合同長句能夠運用自如的水平。本文闡述了英文合同長句的特點以及英文翻譯的相關內容,并且講述了論述了包孕、切斷、重組這三種英文合同長句翻譯的策略。在實際翻譯中,不能夠過于死板,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各種翻譯方法,達到最好的、嚴謹?shù)姆g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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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譯國際技術轉讓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幾種:國際許可證合同,或稱國際技術許可證協(xié)議(InternationalLicensingAgreement);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InternationalConsultingServiceContract);國際合作生產(chǎn)合同(InternationalCooperativeProductionContract);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或協(xié)議(InternationalContractingAgreement),好的技術轉讓合同的譯文,一般都應具備以下特點:
1、準確性
技術轉讓合同的英譯要以“準確”為首先條件,做不到這一點就談不上翻譯。這里講只滿足于字面上的一致,而是將從詞義、語法、專業(yè)上去深刻理解原文的含義,使疑問說明原理準確無誤,陳述事實明白曉暢,切不可使人感到疑問模棱兩可。請看下面例句:“合同總價30%,計3642美元(大寫:三仟陸佰肆拾貳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下列單據(j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讓方”。原譯:“thirtypercentofthewholecontractprice,counting3642dollars(Incapital,thirtythousandsixhundredandfortytwo)willbepaidbylicenseetolicensornotmorethan30daysafterreceivingthefollowingdocumentsfromlicensorandfindingthemauthentic”。
這一條款的英譯至少有六處不妥:第一、“合同總價”不能譯成"thewholecontractprice",應譯成"thetotalcontractprice","total"在這里強調“總額”;第二、“計ⅩⅩ美元”應譯成"namelyⅩⅩUSdollars",在"dollar"前一定要加US,因為使用dollar的國家除美國外,還有加拿大、澳大利亞、埃塞俄比亞等國;第三、“大寫”不能用"incapital","incapital"表示“用大寫字母”,英語合同中的“大寫ⅩⅩ”應譯成"say+英語數(shù)詞",第四、“不遲于三十天”,準確的譯文應是"notlaterthan30days";第五、"willbepaidby"應改譯為"shallbepaidby",在合同文本中"shall"主要用來強調一方所負有的義務;第六、“經(jīng)審查無誤”,應譯成"tofindtheminconformitywiththestipulationsofthecontract".另外"afterreceivingthefollowingdocuments....andfinding"最好用完成時形式"afterhavingreceived...andfound"或用從句的完成形式"afterlicenseehasreceived...andfound",“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jù)”譯成"thefollowingdocumentsfromlicensor"不夠確切,不如譯成"thefollowingdocumentswhichareprovidedbylicensor"
2、嚴謹性
起草合同文件必須嚴謹,那么英譯合同文件也應力求嚴謹,譯合同文件不同于譯文藝作品要求具有文采、韻味,英譯合同文件要求的是嚴謹和精確。為了排斥歧義的產(chǎn)生,合同中有些詞語的翻譯必須保持一種譯文,特別是一些重要的詞語都有嚴格的法律涵義,絕對不可信手拈來。如“排它許可”就不能譯成"Exclusivelicence"而應譯成"solelicence";"Exclusivelicence"的意思是“獨占許可”,這是國際間通用的術語,兩者有明確的含義。"Exclusivelicence"表示,許可方不得再把同樣內容的使用許可證協(xié)議授與該地域的任何第三者,就連許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該地域使用該項技術;而"solelicence"則不同,它表示:“許可人不得把同一許可證售于同一地域的任何第三者,但許可人則保留自己在該地區(qū)使用該合同中技術的權利”。再如:翻譯“支付條款”時,譯者可能碰到“最高提成費”這樣的術語,這條術語不能盲目地套用漢英詞典上的詞語,譯者必須弄清其真正內涵。“最高提成費”一般是指受讓方提出的,意即規(guī)定一個提成費的最高數(shù)額,將來受讓方產(chǎn)品銷售量一旦很大,按比例計算將超過這個數(shù)額時,則僅僅按這個數(shù)?鈧Ц叮輝俁喔丁K裕選白罡嚀岢煞選幣氤?nbsp;"MaximumRoyalty才能體現(xiàn)出原文的含義。
3、規(guī)范性
技術轉讓合同中的句子都是相當規(guī)范的,英譯時一定要保持合同原文的體例,反映原文的精神,有些詞句已形成固定的翻譯標準和格式,一般不易隨意改變。例如:在專有技術許可證協(xié)議中“保密條款”是不可忽視的,一方購買另一方的技術,就要承擔該項技術的保密義務,保密條款一般指受讓方為許可方的技術保密,但又不僅止于此,如果許可方許可受讓方獨家在某一地域生產(chǎn)某種產(chǎn)品,則許可方自己在該地域內也負有不將該項技術透漏給第三方的義務。所以這個條款是這樣規(guī)定的“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一部分或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這一條款主要規(guī)定了兩項內容,一項是受讓方對出讓方提供的技術進行保密的期限,一項是在何種情況下,受讓方不承擔保密的義務。所以,英譯時應分成兩段,第一段譯成"licenseeagreestokeeptheknow-howandTechnicalDocumentationsuppliedbylicensorundersecretconditions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這一段的“對....進行保密”使用"keepundersecretcondition";“在....期內”使用"within"不用"during";第二段譯成"Incasepartoforallknow-howoftheabovementionedtechnicalcontentshavebeenpublishedbylicensororanythirdparty,andlicenseeobtainsevidenceofsuchpublication,licenseeshallnolongerberesponsibleforkeepingsecretandconfidentialthepartalreadypublished",這一段英譯時,要注意增譯一句"licenseeobtainsevidenceofsuchpublication",因為另一方不承擔保密責任要有理由,對方堅持要求時,另一方要拿出足夠的不履行義務的證據(jù)。最后一句,“受讓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應使用"Itshallnolongerberesponsiblefor....",結構,表示在法律不承擔責任的義務。
二、技術轉讓合同的英譯過程
技術轉讓合同的英譯一般要經(jīng)過以下幾個階段。
1、熟悉全文、掌握大意
譯者在拿到一份技術轉讓合同時,必須先通讀幾便全文,了解原文的結構以及每個詞語在具體上下文中的含義,著重領會合同中的法律語言的確切性,必要時還需要查閱有關資料,切不可一拿到文件就提筆翻譯,這草率的工作態(tài)度是絕對要不得的。熟悉全文、掌握大意有兩大益處。一方面有利于選擇詞義,比如:合同文件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一句話“具有同等效力”譯成:“tohavethesameeffect”就欠妥,“effect”是指“效果、效應”,而合同文件中的“具有同等效力”,是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應譯成:“tobeequallyauthentic”。再如:“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應譯成:“eitherofthepartiestothecontract”,這里的介詞“to”不能用“of”代替,因為“to”是指“作為一方參加合同”;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文造句,不同種類文章,其文體不同,譯文的表達方式,行文造句也就隨之不同,如果譯者在翻譯之前沒有領會原文的內容,那么其譯文就不會是“行話”。請看下面條款,“本合同于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三日在ⅩⅩ簽訂,一式兩份,每份用英文和中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原譯:“thiscontractwassignedin ⅩⅩonMay,13,l987,eachcopywaswritteninEnglishandChinesewithtwocopiesineach,thetwotextshavethesameeffect”。這句話是在“合同的生效、終止”一章中出現(xiàn)的,由于譯者對這一條款的行文不了解,加之對主要意思也不大懂,所以把這一結構嚴謹?shù)臈l文翻譯成了“大白話”、此句應譯為:“SignedinⅩⅩthis13thdayofMay,1987induplicateinEnglishandChineselanguages,bothtextsbeingequallyauthentic”本句使用了兩個分詞短語,句中的“于八七年五月十三日在ⅩⅩ簽訂”,譯成:“signedinⅩⅩthis13thdayofMay,1987”,含有簽字的那一天并不一定是生效的日期,因為技術轉讓合同簽字后,還應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一式兩份每份用兩種文字寫成”,講的是用兩種文字寫成的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內容完全相同,因此直接譯成:“induplicateinEnglish andChineselanguages”,這里的“induplicate”指文件一式兩份,用介詞“in”表示“用...語言寫成”。
2、推敲詞義、分析結構
合同文件中的詞語是構成合同文書最基本的單位,對合同文書中的一些重要詞語的正確理解,是英譯合同文件的基礎。要透徹理解原文,必須認真地推敲詞義,那種孤立、片面地去理解詞義的態(tài)度,必定會出錯。以“遵守”一詞為例,詞典上有observe,obey,abideby,complywith,但這幾個詞并不都是同義詞,在不同上下文和不同的條文中就有不同的處理方法,請看下列句子:(1)“全體人員應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shù)仫L俗習慣”,在這一條款中執(zhí)行者是人,表示人對法律的遵守,動詞應選用abideby,譯成:“Allthepersonnelshallabidebythelawsanddecreesintheproject-hostcountryandrespectthelocalcustomsandtraditions”(2)“雙方的一切活動都應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這一條款中的主語是“活動”,英譯時謂語動詞應選擇“complywith”,不能用“abideby,obey”或“observe,”,故譯成:“Alltheactivitiesofbothpartiesshallcomplywiththeprovisionoflaws,decreesandpertinentregulationsintheproject-hostcountry”。如果把以上幾個詞套用就會使譯文詞不達意,也不象法律語言。再如合同中經(jīng)常使用的一個詞“承擔”,英文中就有"bear,accept,undertake,take,respondin,shoulder”可供選擇,但“承擔”在下列不同句子中,卻有不同“承擔”效果。如:(1)“由乙方承擔法律上和經(jīng)濟上的全部責任”,譯為:“partyBshallbearallthelegalandfinancialresponsibilityarisingthere-from”,"bearresponsibility主要表示“承擔”法律和經(jīng)濟上的責任,(注:“法律上和經(jīng)濟上的責任”不譯成“l(fā)awandeconomicresponsibility”)。(2)“雙方承擔風險”應譯為:“Bothpartiesshallaccepttherisk”(3)“乙方承擔后果”譯為:“partyBshalltaketheconsequence”(4)“許可方承擔賠償費用”譯為:“l(fā)icensorshallrespondindamages”(5)“承擔受讓方的賠償責任”譯為:“tohonorlicensee''''sliability”。以上例句中如果“承擔”一成不變地譯為:“hear”那就會另人費解。當然其它詞也具有類似的情況,譯者一定要注意結合上下文仔細推敲詞義,勤查專業(yè)工具書,作到詞不離句,句中求詞。
除仔細推敲詞義外,還應認真地分析原文的結構以及各種成分之間的制約關系,英譯時,譯者必須吃透原句含義,對句子本身的內部結構、句間的邏輯關系要反復加以分析,如有必要,可打散原文結構,按英文習慣,重新調整,使譯文具有可讀性。請看下列條款:“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原譯:“Ifthecontractcannotcomeint0oeffectwithinsixmonthsafterthedateofsigningthecontract,bothpartiesshallhavetherighttocancelthecontract”,這句譯文不大象“行話”,力量也不足,確切的行文應該是把主句和從句的主語調整成一個,從句的謂語動詞使用“comeintoforce”,將連詞if改為incase表示“雙方希望合同按期履行”。主句謂語動詞改用“tobebindingneithertoA,nortoB”說明一旦合同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生效的話,合同對雙方就不具有約束力,并不是取消不取消的問題,所以本句應譯為:“Incasethecontractcannotcomeintoforcewithinsixmonthsafterthedateofsigningthecontract,thecontractshallbebindingneithertopartyA,nortopartyB”。合同中的個條款間一般都有著普遍的制約關系,當某一條款受到其他條款制約時,英譯時一定要注意突出主要內容,保持主要內容的獨立性與完整性。再看下面兩個條款:(1)“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chǎn)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fā)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fā)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2)“改進和開發(fā)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開發(fā)一方”。第一條主要規(guī)定了相互許可使用的問題,英譯時一定要突出,“雙方相互提供使用”這個關鍵結構,(bothpartiesshallprovideeachotherwith...)其他成分都是圍繞這一結構進行的,故譯成:“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bothpartiesshallprovideeachotherwiththeimprovementanddevelopmentof thetechnologyrelatedtothecontractproductsfreeofcharge”,這句中的謂語動詞“提供”一詞,有人譯成“supply”,就不如“provide”確切,盡管這兩個詞都表示“供給”但牽涉到金錢時,“provide”則表示“免費供給”,“supply”則不太明確,一般來說需給錢。第二條的重點在于規(guī)定改進后的技術專有權歸屬問題。所以這句中的“屬于”一詞是很關鍵的,有人譯成:"belongto",也有人選擇"possess",還有人用"own"。我們首先分析一下這幾個詞,"belongto"的含義是指“屬于...的財產(chǎn)”;"possess"和"own"雖然都著重于“所屬關系”但possess只是指目前屬于某人,并沒有講清是如何得到的,而own含有“對...合法占有”與原文意思一致,故把這一條譯成"Theimprovedanddevelopedtechnologyshallbeownedbythepartywhohasimprovedanddevelopedthetechnology".如果將“屬于”改用"belongto",其主語就應該用"ownership"表示“所有權屬于....”因為“知識產(chǎn)權”是與物質財產(chǎn)直接相聯(lián)系的,譯成:"Theownershipofanyimprovedanddevelopedtechnologyshallbelongtothepartywho...".
3.理清層次,逐條翻譯。
技術轉讓合同的條款主要有四大類。即:定義條款、基本條款、一般條款和結尾條款,英譯時一定要理清層次,突出重點,對合同條款本身的內部結構、各條款間的制約關系應仔細琢磨,吃透其含義,然后按英文合同問題的語氣逐條翻譯。請看下列三個仲裁條款:(1)“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通過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3)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xù)執(zhí)行”。以上三個條款是互相聯(lián)系,不可分割的。現(xiàn)就以上三條進行逐段英譯:(1)這一條款重點講明了,只要雙方當事人訂立仲裁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首先通過友好方式解決,一旦解決不成也只能提交仲裁,英譯時應分成兩句,第一句譯成:"Allthedisputearisingfromtheexecutionof,orintheconnectionwiththecontractshallbesettledbetweenbothpartiesthroughfriendlyconsultations".本句中的“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所有發(fā)身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兩個定語之間的連詞應選擇"or"決不能用"and",第一個定語”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所發(fā)生的”譯成:"arisingfromtheexecutionof..."顯得更明確、具體,第二句譯成:"Incasenosettlementtothedisputescanbereachedbetweenbothpartiesthroughsuchconsultations,thedisputesshallbesubmittedforarbitration"這句中的“不能達成協(xié)議”,漢語原文否定動詞,譯文否定名詞;在"settlement"之后應加譯"betweenbothpartiesthroughsuchconsulations",使全句完整、明晰。(2)這一條中的“仲裁裁決”不能譯成"thearbitrationruling"或"thearbitrationadjudication",因為這里的“裁決”是指“由仲裁員作出的決定”應譯成"thearbitrationaward";“對...有約束力”使用"bebindingon/upon"結構,全句譯成"The arbitrationawardshallbefinalandbindingonbothparties"。(3)這一條款主要說明了“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那些沒有提交仲裁的條款”,所以譯成主動態(tài)顯得關系更明確,“在仲裁過程中”用"tobeunderarbitration"全句譯成:"Inthecourseofarbitration,bothpartiesshallcontinuetoexecutethecontractexceptthepartofthecontractwhichisunderarbitration".
4.校改譯文、潤色詞語
校改譯文是從事漢譯外所必不可少的一步。在校改合同英譯文時,要對譯文的詞語、行文作更進一步的推敲。要著眼于譯文的嚴謹性和準確性。所以譯者在擱筆之前一定要逐段、逐句、逐詞仔細修改、潤色譯文,做到:詞義精確、結構嚴謹。請看下列各例的譯文:
(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guī)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ⅩⅩ美元(大寫ⅩⅩⅩⅩ)。其分項價格如下:
ThetotalcontractpricetobepaidbypartyAtopartyBaccordingtothecontentandscopestipulatedinArticle2ofthecontractisⅩⅩUSdollars(say:ⅩⅩⅩⅩ),Theirclassifiedpricesareasfollow:...在該英譯文中有幾處值得商討。第一,“按照...規(guī)定”,譯為"accordingto..."欠妥,"accordingto"的主要意思是"ontheauthorityof",而本句所表達的是“按雙方同意在平等基礎上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根據(jù)”,應選用"inaccordancewith"或"pursuantto"較為貼切,第二“本合同第二條”。在這個短語中,“合同”和“第二條”的關系是一種“歸屬”關系,介詞應用to不能用of,譯成:"Article2tothecontract".第三,“合同總價為...”譯成:"Thetotalcontractpriceis...",不象合同語氣,正確的譯文應是"Thetotalcontractpriceshallbe..."。第四,“其分項價格如下:”應譯成:"Theirbreakdownpricesareasfollow:",這里"breakdown"是指‘把成本價格、總數(shù)分成細目”,而"classifies"主要表示“把貨物分類或分等級”。另外‘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應改用定語從句“...pricewhichshallbepaidbypartyAtopartyB"才能體現(xiàn)出“甲方所負有的義務”,全句應改為:ThetotalcontractpricewhichshallbepaidbypartyAtopartyBinaccordancewith(orpursuantto)thecontentandscopestipulatedinArticle2tothecontractshallbeⅩⅩUSdollars(say:ⅩⅩⅩⅩ).Theirbreakdownpricesareasfollow:
(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算起ⅩⅩ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ThecontractshallbevalidforⅩⅩyearsfromthedateofsignature,aftertheexpiryof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thecontractshallbecomenullandvoidautomatically.
本句的原文似乎沒有什么難懂的地方,但請注意:這里的“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能譯成:"fromthedateofsignature",因為合同雙方授權的代表在技術轉讓合同上的簽字日期,并不是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往往是最后一方政府當局的批準日期,所以應該譯為:"fromtheeffectivedateofthecontract";“有效期滿后”中的介詞譯文用"after"顯得范圍有些大,用"on"來代替可以彌補這一不足;“有效期”在法律英文中的“行話”,應是"thetermofvalidity"經(jīng)過校改,全句譯為"ThecontractshallbevalidforⅩⅩyearsfromtheeffectivedateofthecontract,thecontractshallbecomenullandvoidautomaticallyontheexpiryofthecontract''''stermofvalidity.
(3)乙方保證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fā)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jīng)濟上的全部責任。
“PartyBguaranteesthatheisthelegitimateowneroftheknow-howandTechnicalDocumentationsuppliedtoPartyAinaccordancewiththecontract,andthathehastherighttotransferthemtopartyA,IfthethirdpartyaccusesPartyBofinfringement,PartyBshalltakeupthematterwiththethirdpartyandbearallthelegalandeconomicresponsibilityarisingtherefrom.
欺詐案例
進口商恒遠公司是2012年在迪拜成立的貿易公司,主要經(jīng)營各種時尚商品和奢侈品的貿易,其公司并不生產(chǎn)任何產(chǎn)品,純粹是通過低買高賣賺取手續(xù)費。其經(jīng)營特點是通過多渠道獲取海量信息,并通過對比分析選定合適的交易對手。2014年3月,因為匯率的變動,在一筆貿易中恒遠公司虧損了120萬美元,處于破產(chǎn)的邊緣。由于經(jīng)常利用信用證與國外的企業(yè)進行貿易,其對于信用證流程以及制定條款十分熟穩(wěn),經(jīng)過一番掙扎,公司的高層決定利用隱蔽的信用證軟條款騙取出口商的履約金。
出口商是位于中國香港的飛天公司,于2005年成立,主要生產(chǎn)時尚箱包,經(jīng)過數(shù)年的打拼,在行業(yè)內小有名氣。2014年4月,公司投入大量的資金開發(fā)了一種高端的箱包,但由于前期的市場調研不充分,這款產(chǎn)品并沒有獲得市場的認可。之后,因為經(jīng)營和管理不善導致飛天公司庫存大量堆積,資金鏈甚至可能出現(xiàn)斷裂,現(xiàn)急需現(xiàn)金流去彌補資金鏈的缺口。
本案中的開證行南星銀行是迪拜當?shù)氐男°y行,通知行健通銀行是香港地區(qū)的小銀行。
恒遠公司決定利用軟條款進行欺詐,首先要選擇目標企業(yè)。恒遠公司的高層通過渠道關系得知香港的飛天公司目前出現(xiàn)了資金周轉不靈的問題,并且其高級箱包有大量庫存。于是,恒遠公司的代表通過中間人找到了飛天公司。根據(jù)恒遠公司的說明,其收到了某公司價值200萬美元的高級箱包的供貨合同,現(xiàn)在急需貨物。故而恒遠公司向飛天公司提出了購買其生產(chǎn)的高級箱包的要求。
由天公司急需現(xiàn)金流,這筆交易可謂雪中送炭。于是在看過恒遠公司的銷售許可證、法人證件、介紹恒遠公司的視頻短片后,兩個公司的高層通過遠程會議碰面與協(xié)商。之后,飛天公司便馬不停蹄地與其簽署了供貨合同。合同中規(guī)定,飛天公司向恒遠公司提供的高級箱包分為兩批供貨,每一批價值100萬美元,而且均獨自在迪拜的南星銀行開立信用證支付。為了節(jié)省時間,兩個公司經(jīng)商量決定,信用證的內容首先由雙方確定,以免以后經(jīng)過頻繁的修改而耽誤時間。
在擬定信用證草稿的時候,恒遠公司在信用證內容上加入了如下條款:飛天公司所提供的單據(jù)中應該有一張恒遠公司代表簽署的買方抽檢質量合格證明。飛天公司當時就表示不同意。恒遠公司的代表反復強調這是公司高層為了使貨物質量得到買主滿意所做的行為。這時,由于這種箱包有庫存,飛天公司的第一批貨物已經(jīng)基本準備妥當。飛天公司的工作人員帶領恒遠公司的代表在倉庫中看了貨,雙方就信用證條款的內容進行了協(xié)商。同時,恒遠公司的代表簽署了質量抽檢的合格證明。但是在信用證草稿中又加入了以下內容:恒遠公司代表的簽字印鑒與開證申請人在開證行預留的簽字印鑒相符。飛天公司不同意這種做法。恒遠公司的代表說這樣做是為了保證資金安全,并當場立下字據(jù),表明其英文簽字與開證行完全一致,并在此字據(jù)上簽字蓋章。恒遠公司一直強調自己這么多年做生意都是以誠信為本。最后,恒遠公司的代表人還向其提供了自己在銀行的印鑒照片,上面有恒遠公司代表人的英文簽字和南星銀行的公章。由于急需這筆貨款彌補資金鏈的缺口,飛天公司妥協(xié)了。
恒遠公司根據(jù)商業(yè)條款向在南星銀行申請開立了信用證。作為通知行的健通銀行審證后,把信用證傳遞給飛天公司。飛天公司在收到信用證后,根據(jù)雙方的協(xié)議,貸款向恒遠公司的銀行賬戶中打入了50萬美元的交貨保證金。飛天公司發(fā)貨到迪拜港,并依據(jù)信用證流程交單,并請南星銀行結匯,卻因恒遠公司的代表在開證行只有阿拉伯文簽名,并無英文簽名,因信用證的審核結果為單證不符,開證行南星銀行拒付。飛天公司向南星銀行郵寄了恒遠公司代表的簽名保證書以及帶有南星銀行蓋章的證明照片。南星銀行以此保證書不是所規(guī)定的單據(jù)和自己并未在證明書上蓋過章為由,拒絕受理。這時,飛天公司才意識到自己成為這場信用證軟條款欺詐案的受害者。
案例分析
以上的軟條款信用證的欺詐案例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飛天公司的大意,沒有仔細研究信用證的細節(jié)和做好對恒遠公司的資信調查。具體問題如下。
第一,恒遠公司的代表簽署的買方抽檢質量合格證明屬于不折不扣的軟條款。具體來說,屬于商檢中的軟條款。恒遠公司在信用證的單據(jù)條款中設置了所謂的收貨人檢驗條款,使得進口方能夠主觀評論判斷貨物的質量,最終以貨物質量不符的借口推搪,如果飛天公司當時同意了這一條款,則可能導致單證不符,結果是開證行拒付。事實上,貨物質量的保證和確定只是進口方開出軟條款的借口。這類沒有明確標準的信用證條款純粹是交易的進口方說了算的,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不對等的。這類條款無疑使作為貨物買方的恒遠公司在交易中處于絕對主動地位,一旦信用證開立,單憑恒遠公司的單方面決定就可以將原來不可撤銷的信用證變?yōu)榭沙蜂N的。恒遠公司的目的是通過制造軟條款信用證,致使開證行拒付,從而占取出口商的交貨保證金。飛天公司在這方面沒有上當。
第二,恒遠公司保證其預留的簽名與其在銀行預留的印鑒相符,這屬于要求印鑒、簽字與樣本相符的軟條款。恒遠公司一計不成,再升一計,其目的仍然是制造軟條款信用證,騙取飛天公司的交貨保證金。這次,恒遠公司的代表人不僅口頭發(fā)誓,而且寫了保證書,并且蓋了章,甚至還拿出自己在開證行的“印鑒”作為證明。事實上,由于信用證雙方信息的不對稱,受益人飛天公司是無法查看和得知開證申請人恒遠公司在開證行預留的簽字和印鑒的。只憑恒遠公司的一家之辭和一紙保證是無法確定單據(jù)是否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同時,飛天公司想當然地以為憑借恒遠公司代表人的保證書就能讓銀行付款,無疑是無知和不理智的。因為UCP600中規(guī)定:信用證只處理與其相關的單據(jù),即使是蓋章的保證書也不屬于單據(jù)。最終的銀行審單過程中,銀行同意議付的前提是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對于單證以外的證明文件,銀行沒有義務辨明真假。
第三,飛天公司沒有做好對貨物買方恒遠公司的資信調查。由天公司的資金鏈出現(xiàn)了問題,急需現(xiàn)金流去彌補,而且恒遠公司的這筆貨款的數(shù)額較大,所以飛天公司才將信用證的程序壓縮到最簡,交貨時間壓縮到最短,以至于例行的后續(xù)檢查都沒有,只憑恒遠公司的銷售許可證和法人證等證件就輕信了他人。可見,企業(yè)在談業(yè)務時,一定要對合作伙伴明察暗訪,仔細觀察和推敲可能會導致風險的一絲一縷的信息。
第四,飛天公司沒有仔細盤查和推敲與貿易商的合同,以至于錯誤地繳納了供貨保證金。作為出口商的飛天公司簡單地估計了形勢,并沒有意識到供貨保證金是恒遠公司進行這一系列騙局的源頭。恒遠公司作為這場騙局的始作俑者,正是利用飛天公司對貨款的急切需求和對現(xiàn)金流的渴望才得逞的。
案例總結:出口商如何防范
在信用證軟條款的欺詐案中,被騙方一般是出口商。一旦遭遇軟條款,可能會被因無法形成相符交單而被銀行拒付風險、保證金無法退回的風險。以下是出口商防范風險的舉措:
第一,出口商需要仔細、認真地對進口商和開證行進行資信調查,并且認真審核其資信狀況。這是出口商防范軟條款風險的第一道門檻。出口商可以跟與其有密切合作關系的銀行合作,通過這些銀行以及其分支機構、海外機構、代表處甚至此銀行的行和合作行等多方面的渠道驗證信用證開證行的資信狀況。如果發(fā)現(xiàn)開證行是新成立的小銀行,或者所在地是金融監(jiān)管不嚴格的國家,則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確保自己能順利收匯。
本案中,出口商沒有對進口商進行資信調查,或委托其他機構進行調查。飛天公司明知道南星銀行是迪拜當?shù)氐男°y行,可能會面臨收匯風險和銀行信譽風險,但并未提議采取特定措施,讓開證行找一家信譽好的保兌行參加保兌。
第二,慎重選擇通知行。通知行的作用不局限于通知信用證,還應檢查信用證的真實性以及是否有明顯的欺詐條款和軟條款等。出口商選擇通知行時,不僅要看重其名氣和行業(yè)內的威望,而且要看重其是否有嚴謹、嚴格的軟條款識別機制,以及是否有過識別軟條款的典型案例等。建議進口商選擇信譽卓著的國際級大銀行。本案中,飛天公司為了節(jié)省費用,選擇了無論是從名氣上還是實力上都不強的健通銀行。
第三,謹慎擬定單據(jù)條款。受益人應對保險單、海運單、提單、商業(yè)發(fā)票和商檢證書等各種需要用到的單據(jù)提出具體而明確的要求。單據(jù)中必須明確而具體地對必要的規(guī)定如貨物裝運期限、付款期限、兌付行或承兌行等。一旦通知行或者貿易商發(fā)現(xiàn)信用證條款與合同不符(單證不符),應立刻要求進口商修改或者刪除該條款。本例中,恒遠公司故意在所開信用證的單據(jù)條款中制造了買方質量檢測的軟條款,飛天公司選擇堅持不讓是正確的。一旦讓此軟條款信用證生效,主動權將會完全交于進口商恒遠公司。
在現(xiàn)實中,出口商應該將信用證的修改和通知限定在一定的期限內,是為了防止進口商對軟條款的相關問題打球。如果進口商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給出明確的答案,出口商應當要求進口商提供必要的擔保,否則合同將不被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