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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711 文獻標識碼:A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
綠色貿易壁壘,簡稱綠色壁壘,也叫環境壁壘,產生于20 世紀80 年代后期,90 年代開始興起于各國,指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以保護生態資源、生物多樣性、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借口,設置一系列較為苛刻的、高于國際公認或絕大多數國家不能接受的環保法規和標準,對外國商品進口采取的準入限制或禁止措施。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比較廣泛,大致包括綠色技術標準、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和綠色補貼五種類型。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特征
(一)名義上的合理性。
現代社會人們對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會很自然地關注環境問題,對于那些可能對環境和健康帶來危害的商品和服務表現出了高度敏感性。綠色貿易壁壘正是抓住了這一共同心理,使貿易保護在名義上和提法上有了合理性。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綠色貿易壁壘屬于非關稅壁壘的范疇,是以一系列國際國內公開立法作為依據和基礎。例如,WTO 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前言中規定了“不能阻止任何成員方按其認為合適的水平采取諸如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以及保護環境所必須的措施”。由此可見,發達國家采取的嚴格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從法律的角度看,一般是無可非議的。
(三)保護內容的廣泛性。
綠色壁壘保護的內容十分廣泛,它不僅涉及到與資源環境保護和人類健康有關的許多商品在生產和銷售方面的規定和限制,而且對那些需達到一定的安全、衛生等標準的工業制成品亦產生巨大壓力,因此對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挑戰性。同時,綠色貿易壁壘保護措施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在具體實施和操作時,很容易被某些發達國家用來對來自于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隨心所欲地加以刁難和抵制。
(四)保護方式的隱蔽性。
與傳統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如進口數量與配額等相比,綠色保護壁壘具有更多的隱蔽性。它不像配額和許可證管理措施那樣,明顯地帶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視性。
(五)時效性和發展性。
近幾年來, 綠色貿易壁壘的時間效應不斷增強,實施方通常隨著貿易伙伴國經濟和技術條件的進步,不斷調整其環境技術標準,使得綠色貿易壁壘呈現出不斷加高和拓寬的趨勢。
三、綠色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
(一)綠色貿易壁壘根源于保護生態環境和國民健康的需要。
1972 年,聯合國舉行了人類環境會議,第一次提出了發展與環境問題,并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自此,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開始從單一追求經濟效益方式向追求經濟、社會、環境三個目標效益平衡的發展模式轉變。發達國家公眾的環保意識普遍提高,對衣、食、住、行的條件以及用品衛生和安全的要求日益嚴格,迫使發達國家的政府通過立法對生活用品的衛生和安全予以保證,從國外進口的產品當然不能例外。
(二)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是綠色貿易壁壘產生的重要原因。
綠色貿易壁壘是一種隱蔽的、理想的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綠色貿易壁壘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由于受近年一些國家或地區經濟增長緩慢,失業壓力增加,優勢產業空心化等因素的影響,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也就不可避免,綠色貿易壁壘正好以其“合理”的外貌而被大加利用,因為綠色貿易壁壘是以保護環境、自然資源和生命健康為借口,與世界貿易組織加強環保的目標一致,表面上看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歷史潮流,也迎合了綠色消費的需要,而且以國際公約和國別法律、法規等公用立法為依據。
(三)世界貿易組織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持肯定態度,為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提供了多邊的法律基礎。
世界貿易組織對可持續發展理念相當重視,在《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序言中規定:“各協定參加方認識到,在處理貿易和經濟領域的關系時,應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證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穩定增長,以及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貿易為目的,同時依照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考慮對世界資源的最佳利用,尋求既保護環境又以與他們各自在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需要和關注相一致的方式。”WTO 對環境問題的重視和許多國家環保條約的制定,為各國制定環保標準,實施綠色貿易壁壘創造了多邊法律基礎。
(四)不同國家的技術水平、經濟實力和國家利益是綠色貿易壁壘產生的客觀原因。
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有著不同的技術力量和生產成本,而發達國家在一些低技術的產品生產中,由于生產成本高,與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具有劣勢,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而采取種種限制性措施,尤其是在第一產業領域。
(五)發展中國家環保意識薄弱,相關環保法規滯后是重要原因之一。
與發達國家相比,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法制還不完善,尤其是剛剛興起的有關綠色貿易的法規更是如此。如在我國,有關產品的技術標準的制定明顯滯后,不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且標準的時效性差,標準修訂和復審周期長,長期落后于發達國家。
四、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是一把“雙刃劍”,它既對國際貿易產生消極影響,又對其發展具有積極的一面。盡管在很大程度上,“綠色貿易壁壘”阻礙了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發展進程,但從發展的角度也應看到它對環境與貿易的良性互動、生態環境的保護、國家安全及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所產生的積極作用。因此,我們應該辨證看待,而不能全盤否定。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積極影響。
1、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綠色貿易壁壘”以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主要目的,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嚴重危害生態環境、浪費自然資源的產品貿易與投資,另一方面又為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創造了新的發展空間,形成了國際貿易與投資的新增長點。從這一點上來說,“綠色貿易壁壘”對鼓勵“綠色產業”的發展,倡導“綠色消費”,扼制全球環境惡化和資源浪費加重的趨勢,解決人與自然不協調發展的矛盾以及實現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無論對發達國家還是對發展中國家都是十分有益的,也是符合消費者切身利益和社會長遠利益的。
2、調控貿易利益,提升國際競爭力。
由于“綠色產品”消費者尤其是發達國家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普遍較高,他們愿意支付因加入環境因素而提高的那部分價格;加之其“綠色消費”偏好的形成,又為企業“綠色產品”的出口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市場;同時,政府采用國際標準并不斷調整國家標準使之與國際標準接軌,以突破“綠色貿易壁壘”對本國貿易的影響,從而要求國內企業通過相應行業的國際認證,為企業調整和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和國際競爭力、突破“綠色瓶頸”的制約、達到貿易與環境的“雙贏”創造了良好的政策條件和發展契機。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消極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通過市場準入限制與削弱進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等方式對國際貿易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影響是極為明顯的。發達國家通過制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或環境立法使發展中國家的有關優勢產品無法或很難進入該國市場;而發展中國家所制定的所謂的“綠色壁壘”則更易于被發達國家突破,從而使發展中國家蒙受著由此而造成的巨大損失。
1、限制進口,阻礙國際貿易的自由化。
發達國家或國際組織憑借其經濟、技術的壟斷優勢,通過立法或其它非強制性手段制定了許多苛刻的環境與技術標準等形式的“綠色貿易壁壘”,客觀上為本國或其成員國市場罩上了一張巨大的貿易保護網。發達國家通過“綠色壁壘”的實施,達到其借口保護本國環境、排擠他國產品流入的目的,使更多的貿易發生在發達國家間或國際經濟組織成員國內部,進而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市場范圍與經濟增長,影響了國際貿易的地理方向、產品結構及利益分配,阻礙了國際貿易的自由化和世界經濟的全球化進程。
2、提高成本,降低出口企業的經濟效益。
發達國家通過綠色技術標準、生態標簽等的設置,增加進口產品的檢驗、測試、購買設備、認證和標志使用等中間費用或附加費用的成本構成。發達國家甚至還對進口產品征收“綠色關稅”或對本國產品采取“綠色補貼”等方式間接降低本國產品的相對成本。這樣,生產成本的提高,削弱了進口產品的比較優勢,影響了其在世界市場上的供求關系和競爭力,從而降低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3、引發爭端,加劇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
發達國家經常以保護環境為名實施單方面限制進口的貿易措施,從而引發越來越多的貿易摩擦和國際爭端。發達國家指責發展中國家由于國內環保不力而使其生產成本中未包含環境成本,從而構成了對其市場的所謂“生態傾銷”和對其民眾健康的威脅,因而利用“綠色壁壘”限制進口;而發展中國家則更尖銳地指責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借口,推行“偽裝”的貿易保護主義,否則的話,發達國家就不應過多地把貿易與環境問題糾纏在一起,而應幫助或至少不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實現其經濟增長,努力使其產生保護環境的內生動力。
五、攻克綠色貿易壁壘――我國的策略
(一)改善貿易結構,建立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對外貿易戰略。
我們應堅持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改善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發展綠色經濟。把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協調起來,把當前發展與長遠發展結合起來,在保持對外貿易增長的同時又要考慮到我國自然生態資源和環境遭到的污染和破壞,對促進我國自然生態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鼓勵技術創新,開發綠色產品,積極推進環保產業的發展。
環保產業的發展,必然會提高企業防治污染的能力,為其產品沖破國際貿易中的綠色貿易壁壘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環保產業具有較強的關聯效應,在自我發展的同時能夠帶動、引導許多前向、后向相關產業的發展,極具潛力。政府與企業應形成共識,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科技投入,加強技術創新,發展綠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開發和生產優質的綠色產品,以沖破國際綠色貿易壁壘,擴大在國際市場的貿易空間。
(三)完善現有的環境經濟政策法規。
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相關的環保政策法規,再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制定各種保護環境的政策法規,推行各種國際上通用的環保制度,并保證其與國際上的環保法規相銜接。另外,我國尤其要強化政府的環境管理職能,對從事貿易活動中的違反環境法規的行為予以嚴懲,不僅要利用綠色貿易壁壘來保護自己,還要打擊發達國家故意制造各種事端的行為,以減輕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的負面影響。
(四)積極參與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協定中環境條款的談判。
由于經濟發展的差異,在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協定環境條款的談判中,發達國家往往提出過高的環境標準和環保措施,發展中國家則強調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并重。因此,為了維護本國的經濟利益,我國應與發展中國家團結起來,積極參與談判,拒絕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環境條款。
(五)加強我國國民的環境意識。
21世紀經濟的主旋律將是綠色經濟,追求與自然共生與循環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因此必須使國民樹立綠色意識,增強綠色觀念,自覺維護和推動綠色經濟發展。尤其我國的外貿企業要從意識上積極面對綠色壁壘,同時在對外開放、招商引資中加強環保意識,堅決禁止高污染而又無法控制的項目和產品流入我國。
總之,綠色貿易壁壘并不可怕。我們應正確認識綠色貿易壁壘,因勢利導,采取綜合配套措施,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綠色產業;同時,應積極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保護本國的國家利益,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不斷發展。
(作者單位:鄭州大學法學院2009級國際法專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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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畢素紅.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與對策研究.載《商業經濟》2010年第三期.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農產品;出口
一、概述
綠色貿易壁壘是國際貿易活動中,進口國為了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限制進動的措施。隨著世界經濟的高速增長和工業化的加速,資源和環境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影響人類生存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各國減排,遏制全球變暖成為了關鍵,這也為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提供了重要條件。
二、表現形式
我國是農業大國,并且勞動力多且廉價。一國該生產和出口充裕要素密集的產品,因此,我國勞動力密集型的農產品低于國際市場價格,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力。在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上,發達國家由于貿易逆差嚴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先后出臺了各種環保法規標準、綠色標志等制度安排,從而達到保護國內經濟的目的。
1.制定有關法律法規
國家通過制定以保護人身健康、保護自然環境和資源為目的國際公約和國內立法,對一些貿易活動進行嚴格的控制,以至于在形式上對部分國際貿易活動產生了障礙,形成了貿易壁壘。
2.實施嚴格的環境標準制度
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一般高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標準,這使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或服務想要進入發達國家的市場,則必須滿足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要求,這就不得不考慮環境因素和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
3.實行環境標志制度
環境標志制度是一項自愿性的環境政策措施,且需要第三方認證,認證費用很高,所以它往往令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望而卻步。這形成了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另一種形式的貿易壁壘。
三、案例分析
1.案例具體內容
以我國輸日冷凍菠菜為例,以前一箱冷凍菠菜到日本7天左右便可通關,但從2004年7月后延后到了35天。這是由于日方新增了原來沒有要求的材料審核,并要求輸日菠菜必須同時附有大批書面材料,用以準備日方的隨機抽查。檢驗檢疫部門認為,大量的附加勞動給出口企業增加了成本,使得大批次出口量無法實現。
2.對進出口國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口國的影響:如圖1所示,由于綠色貿易壁壘的設置,發達國家進口大大減少,相同產品的價格由P1增加到P2,國內供給量由Q1增加到Q3,但需求量由Q2下降到Q4。生產者剩余增加了ACP1P2,消費者剩余減少了BEP1P2,凈福利減少了ABCE。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的影響:如圖2所示,我國出口的產品數量大大減少,價格由P1下降到P2,國內供給量由Q2下降到Q4,需求量由Q1增加到Q3,因此生產者剩余減少了DBP1P2,消費者剩余增加了ACP1P2,凈福利減少了ABCD。因此這種披著合理外衣的綠色貿易壁壘,實際上是保護本國產業的發展,但通過上圖分析,不管是進口國家還是出口國家,最后凈福利都是減少的,因此,這種貿易壁壘對國內民眾是不公平的。并且這種惡性的綠色貿易壁壘嚴重影響了自由貿易市場的正常運作,甚至可以看做是一種閉關鎖國的行為。
3.原因分析
第一,經過一系列的檢測和較高的綠色標準,通過層層手段限制進口或者增加進口成本,削弱了我國產品原有的競爭力。即使流入到他國市場,銷售價格提高,競爭力減小,利潤降低。第二,隨著綠色貿易壁壘的擴大和強化,出口成本提高,我國農產品的出口一直處于被動地位,很多企業在出口過程中損失慘重,嚴重打擊了農產品出口的積極性,致使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增長速度大大降低。第三,由于綠色貿易壁壘導致多邊國家貿易摩擦不斷,發達國家通過高標準的優勢來排擠發展中國家,而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又通過補貼幫助企業出口的產品達到發達國家的標準,但發達國家認為這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因此引起國際貿易爭端。
四、結語
現如今,保護和改善環境已經是大勢所趨,但是綠色貿易壁壘是把雙刃劍,一方面有利于保護世界環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又成為發達國家用來制約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障礙。我國要想重新振興農產品出口貿易,贏得國外市場,必須從自身改變,促進農業健康發展,提高全民的生態保護意識。政府應該提高農產品的生產標準、檢疫標準,并且給企業提供資金,鼓勵他們技術創新;企業應該積極進行技術創新,開發綠色食品,符合出口標準,有效的突破綠色貿易壁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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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特征負面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GreenTradeBarriers),又稱綠色壁壘、綠色技術壁壘、環境壁壘或生態壁壘,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20世紀90年代開始興起。這是繼貿易技術壁壘之后的又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形式,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進口國或地區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由,以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為目的,通過頒布復雜多樣的環保法規、條例,建立嚴格的環境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要求,建立繁瑣的檢驗認證和審批制度,以及征收環境進口稅方式對進口產品設置的障礙,以防止或抑制他國產品進口對本國或該組織成員國市場的沖擊而實施的一種貿易壁壘。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特征
1.廣泛性。綠色貿易壁壘保護的范圍極其廣泛,它涉及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有關商品的生產、銷售方面的規定,凡是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人類健康有關的產品貿易均在保護之列。
2.合理性。綠色貿易壁壘標榜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而在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生態環境遭到極大破壞的背景下,人們對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人們越來越認同綠色貿易壁壘,有一定的合理性。
3.合法性。綠色貿易壁壘是以一系列國際國內公開立法作為依據,發達國家通過環保立法,為綠色貿易壁壘提供法律支持,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
4.隱蔽性。綠色貿易壁壘沒有限制哪個具體國家,表面上是一視同仁。但是綠色貿易壁壘隱蔽于具體的貿易法規和國際公約的執行過程中,各種檢驗標準極為復雜,往往使出口國難以應付和適應。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負面影響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 國際貿易 農產品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背景
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帶來了諸如資源短缺、環境污染、臭氧層被破壞、全球氣候變暖、生態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環境惡化問題,以及環境污染對食物的危害等,使人類認識到環境污染、自然生態系統失衡,最終將危及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許多國際環境公約對以往國際貿易中忽視的環境問題也進行了規范,增加了貿易在內的制裁條款。
綠色壁壘是指那些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通常,綠色壁壘應由進出口國為保護本國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設置的各種環境保護措施、法規標準等,是對進出口貿易產生影響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
二、綠色貿易壁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發達國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屢屢打著環保的旗號,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制外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的進口,頻頻引發雙邊或多邊貿易摩擦與糾紛。
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出口的影響取決于它的設立國家及其水平,因此,綠色貿易壁壘對進出口的影響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
(一)對國際貿易發展的影響
綠色壁壘是調節進出口貿易的重要杠桿。綠色壁壘措施在調節貿易方面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日趨增多和復雜的綠色壁壘措施正在對國際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成為各方關注的重點。通過建立綠色壁壘體系來調節貿易進出口,已經迫在眉睫。綠色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一樣,會對國際貿易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設置綠色壁壘之后,受限產品的國際貿易額減少。
但是綠色貿易壁壘也可以促進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為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新產品的國際貿易發展創造了條件。通過建立綠色貿易壁壘,可以促使企業提高科技水平和環境標準,降低污染排放,從而有助于增強國際競爭力。
(二)對進口國的影響
綠色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一樣,起到限制進口,引起進口國國內市場價格上漲和保護本國的市場和生產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產品被綠色壁壘阻于國門之外,進口國消費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潔的產品,但由于產品價格上升,進口國的消費者必須以更高的價格購買所需的商品,而有關廠商卻從中獲得高額利潤。另外,環保標準的國別差異導致一些發達國家將其有毒有害難以維持的印染、漂洗行業轉移到環保要求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進行生產,這種不公平現象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困境,使之進入污染不斷加重、貿易利益不斷減少的惡性循環中。[ ]
(三)對出口國的影響
綠色壁壘對出口國不同的生產廠商的影響是有所不同的。對于及時改用清潔生產技術、生產綠色產品的生產廠商,其在市場上處于有利的地位,綠色壁壘阻礙了國內許多廠商的出口,競爭對手銳減,出口市場廣闊,而且國際市場上綠色產品價格上升,更使得生產綠色產品的廠商能夠補償由于采用清潔生產技術而增加的成本。對于不能及時改用清潔生產技術,依舊采用舊的有污染的生產技術進行生產的廠商,其境況將嚴重惡化。國內該類產品供給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內產品積壓,使得價格下跌,產量減少。
(四)對我國的影響
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正面臨越來越多來自于發達國家甚至發展中國家的綠色貿易壁壘的挑戰。總體來說,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份額、貿易機會、企業和商品信譽等方面都產生了不利影響,導致國外消費者對我國部分產品尤其是農產品食品信心下降,對我國出口造成長期的負面影響。具體地說,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產品出口的市場范圍
我國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國、東南亞、歐盟、韓國等國家,而這些國家(或地區)多數是環保主義倡導者和擁護者,也是綠色貿易壁壘的發源地。我國出口商品的市場銷路極易受綠色貿易壁壘的影響。從產品的出口增長速度來看,由于我國的出口市場相對單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場銷路受到影響,出口的增長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發達國家專門針對我國的某些商品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情況下,如不及時采取對策,就會影響到整個產業的發展。
2.企業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
由于綠色貿易壁壘多數是以環境標準和標志的形式出現,要想實現其環境標準、獲取其環境標志,就必須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進行技術改造,改善環境質量,使企業出口產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價格優勢削弱,喪失了國際市場競爭力。比如一次性打火機出口,歐盟就提出一個CR 法案,完全的技術壁壘,限制進口的一次性打火機必須安裝安全閥來避免兒童不慎使用的時候的安全性,這一點就給國內的一次性打火機生產廠家就帶來了難題,涉及到了技術和成本的問題。
3.從我國的對外貿易關系
由于遭遇了越來越多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與主要貿易伙伴國之間的貿易摩擦不斷,稍有處理不當,就會影響到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因此,必須恰當處理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的沖擊。[ Www.]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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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綠色貿易壁壘是當今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新動向,是非關稅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國際貿易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程度的影響。文章在探討綠色貿易壁壘的相關概念的基礎上,系統地闡述了綠色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基本形式、特征及發展趨勢,詳細論述了它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在此基礎上,從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上提出了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建議。
一、綠色貿易壁壘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含義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環境貿易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由于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再利用等整個過程均需符合環保要求。這無疑會給廣大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及出口帶來很大的障礙。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以下兩點:一是綠色壁壘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各國采取的法規、政策與措施;二是綠色壁壘的性質,即以保護生態環境或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為由而采取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一種形式。如果進口國是以保護生態、人身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等社會進步為動機,制定與實施相應的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則被可稱之為善意綠色壁壘,是在貿易中應提倡和遵守的。如果進口國是以環境保護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目的在于利用其擁有的技術優勢阻止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本國市場的一種貿易壁壘措施,筆者認為這就是惡意綠色壁壘,是在貿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目前綠色壁壘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①強制性技術水平標準。發達國家依賴其科技和環境水平,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以將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拒之門外。②環境措施。由于我國出口的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品,受環保因素的影響較大,加之我國企業的環境意識不強,使我國越來越多的出口產品受發達地國家環保法規的影響。③認證制度。除了ISO14000系列認證外,發達國家還有各國的實驗認證以及某個行業的認證,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壓力越來越大。④綠色包裝和標簽制度。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國際貿易的影響
發達國家為維護其長期以來在經濟和資源上的霸主地位,一方面利用自己在經濟和科技方面的優越地位,設置環境壁壘措施,限制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出口,從而影響國際競爭,限制貿易自由;另一方面將被污染的廢棄有害物品和污染型產業越境轉移到發展中國家,造成對發展中國家生態資源的大肆掠奪和破壞,加劇全球環境惡化的同時,進一步削弱了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1、影響我國的出口市場。目前中國主要貿易伙伴有美國、日本、歐盟、韓國、東南亞以及中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與他們的貿易額占中國進出口總額的85%以上。而這些國家和地區大多數是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成員”,也是綠色貿易保護主義最為盛行的地區。由于我國長期忽視環保產業的發展,出口產品很難在短時間內達到發達國家制定的環境標準。如果發達國家憑借自身在環保方面的優勢,制定對發展中國家過于苛刻的環境標準,并通過世界貿易組織將貿易與環保緊密掛鉤,這將使我國的外貿出口市場面臨縮小的可能,對我國的外貿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
2、削弱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一些發達國家對我國出口貨物征收綠色關稅和反補貼稅,將使我國出口產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喪失競爭優勢。此外,綠色貿易壁壘的制定實施必然會涉及到產品從生產到銷售、使用乃至報廢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測。這樣,我國出口產品的各種中間費用和附加費用將大幅增加,使產品的出口成本大為增加,進而削弱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也使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的經濟效益下降。3、影響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引發貿易摩擦。近年來,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經常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制外國商品的進口,由此引發雙邊或多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多。當前世界經濟區域化和集團化趨勢的不斷加強,像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這一類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成員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家,他們的環保水平和環境標準大致接近,個別成員國存在的差距也在趨于協調一致。
三、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措施和建議
1、依據原則,積極抗辯。我國在面對無理的綠色貿易壁壘時,應沉著應戰、據理力爭。我國可根據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所確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提出抗辯,充分利用環境條約協議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照顧原則,通過采取雙邊磋商、談判解決。
2、加強國際合作。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保持密切聯系,在國際事務中代表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3、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環保意識。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要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綠色經濟意識融入每一個人的生產、生活中。建立綠色貿易制度,把綠色貿易思想作為開展國際、國內貿易的一個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則,順應世界綠色潮流。
4、大力推行環境標準制度和環境認證制度。ISO14000體系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關于環境管理的標準體系,該體系由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專門機構—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TC207)負責起草制定。
5、嚴禁國外污染產品和產業流入我國。發達國家在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同時,正將污染產品和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我國對此應提高警惕,加強對進口產業的環境監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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