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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以來,微信朋友圈這樣的“救救我”籌款越來越多,這些內容無一例外附帶著一個名為“輕松籌”的鏈接,而當你點開鏈接后跳轉的界面顯示了求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求助人(患者)的姓名、所患疾病,收款方信息、目標金額、已籌金額、支持次數等,捐款人可以通過點擊“幫助TA”進行捐款,捐款金額從幾元到上千元不等。
這就是眾籌網“輕松籌”目前最吸引人的地方,憑借這一充滿“慈善愛心”的特色,“輕松籌”目前估值已經達到3.5億美元,騰訊、IDG等資本已經成為其股東。
不過,最近“輕松籌”卻頻頻受到質疑。據媒體報道,一女大學生為病重的母親募款6萬元,事后卻天天曬吃喝玩樂,類似事件層出不窮。網友對此頗為無奈:“‘輕松籌’什么時候變成了‘輕松騙’?”
不可否認,“輕松籌”確實完成了眾多慈善項目。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據調查顯示,“輕松籌”為代表的網絡慈善平臺也正面臨著越來越多的虛假慈善詐騙難題。事實上,“輕松籌”并不對各種“大病”和捐款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核實,無法從根本上防止虛假信息。
身份問題逐漸變得明朗
8月22日,民政部公布了13家入圍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名單,其中就包括“輕松籌”。近日,慈濟基金會的工作人員表示:“站在慈善的角度來說,是希望看到‘輕松籌’這類平臺出現,因為慈善組織的資金并不寬裕,在大病、重疾方面往往無能為力,對于這類人群,公益眾籌可以起到對慈善組織的補充作用,但前提是要規范。”
從“輕松籌”這類眾籌平臺的流行可以看出,中國社會保障機制尚不健全,尤其在重疾方面,求助渠道嚴重缺乏。除此之外,與傳統慈善組織相比,在“輕松籌”上發起眾籌的程序相對簡單:即求助人籌款項目、提交材料、平臺審核后上線、求助人在項目募集期結束后提現。公益眾籌平臺的高效、便捷也為很多急需資金的求助人解決了燃眉之急。
然而,在身份問題逐漸明朗之后,“輕松籌”仍未“輕松”。公開信息顯示,此前,輿論曾對商業公益眾籌平臺“輕松籌”頗多質疑。這些質疑曾充斥了整個募捐環節。例如,平臺是否合法、捐助者資金流向、受捐者案例真實性以及平臺收費的合理性等。
根據百度搜索熱度,“輕松籌”身份、“輕松籌”資金流向、“輕松籌”為何頻頻出現在朋友圈、“輕松籌”收費等問題仍是當前輿論關注熱點。
9月1日,《慈善法》正式實施。根據《慈善法》,個人不能發起公開募捐,慈善募捐的主體是慈善組織。不過,慈善法同時也為求助者開了“一扇窗”:個人雖然不能公開募捐,但是可以公開求助。
按照上述解釋,個人用戶并不能在“輕松籌”平臺以眾籌的形式進行募捐,但是卻可以以個人求助者的形式在朋友圈傳播。
“輕松籌”平臺也曾于5月20日公開聲明,稱“輕松籌”平臺僅作為信息服務方為其提供網絡技術支持,“輕松籌”平臺不對求助項目進行任何推薦與傳播,求助信息在“輕松籌”平臺后,多通過微信朋友圈及微博等社交方式進行傳播,整個項目的發起即救助流程不屬于我國新慈善法規制的募捐范疇。
“輕松籌”副總裁于亮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進一步解釋稱,他們一度通過不在網頁展示醫療救助項目、明確針對特定受助人,形成事實上的個人求助方面的私募項目,以規避法律風險。
不過,經過梳理發現,隨著身份問題逐漸清晰,更多的質疑被拿到臺前。自今年慈善法草案公布以來,曾有包含《南方周末》在內的多家媒體從不同角度關注“輕松籌”平臺,而其中交叉點最多的便是平臺項目的信任問題。
核實難題
據報道,2016年2月10日,一位在德國留學的白血病患者在“輕松籌”發起個人求助,希望籌款500萬元治病,后來患者不知為何將金額修改為50萬元,并在兩天后籌款成功。該事件被媒體報道后引起了軒然大波,這是因為在德國注冊的大學生都需要購買強制公保醫療保險,大部分的治病和藥費是報銷的。
2016年5月19日,名為“午后狂睡_Silent”的網友在微博上爆料稱,在“輕松籌”上一位需要換髖關節的病人在眾籌后用醫保還可以報銷85%,不僅治病還能賺錢。
2016年6月1日,名為“請叫我毛大神”的網友也微博稱,“這個女孩說她媽媽生病了要做手術,用‘輕松籌’來籌款,自己和朋友都捐錢給她了,但是今早看到女孩曬朋友圈,資金和生活條件都比別人好”。針對此類事件的頻發,一些網友嘲諷道:“輕松籌”不僅管治病,還管發家致富、吃喝玩樂。
據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輕松籌”醫療救助項目遭到用戶舉報1150起左右,相當于每天有3起用戶舉報。在這些扎眼的舉報數字的背后,除了關系到求助人的誠信問題,還關系到成千上萬真正需要幫助者的生命。
于亮并不諱言“輕松籌”的多個被外界詬病的項目,不過,他認為大多數求助者是真的需要幫助,而不是抱著詐騙的心態。據于亮介紹,目前“輕松籌”對類似項目的審核主要分成三塊來做,“包含基本的身份信息審核、病例審核以及發起人(不一定是求助者本人)關聯銀行賬戶審核”。
不過,目前對求助者家庭的總體資產情況并不當作必然的條件來進行驗證。對于求助者可能存在隱瞞真實財產狀況的情況,一般將通過舉報通道來進行干涉處理。
據于亮介紹,目前“輕松籌”負責審核的服務團隊超過100人,其中審核人員近40人,電話客服人員70余人。其中,審核人員大都具有醫學方面的背景,可以初步審核求助者病歷和診斷證明的真實性。
于亮同時坦承,考慮到時間、人力和財力成本都比較高,所以一般不會去當地調查,而是通過公安部信息開放接口,來驗證姓名和身份證號是否匹配,做出初步信息審核。然后就是醫院的病例審核、機打病例報告等,審核人員審核身份,再通過技術判斷是否存在PS的可能。
“目前‘輕松籌’主要通過線上審核,因為有合作關系的醫療機構并不太多,和醫生電話溝通一次也存在難度,所以實地調查和電話回訪方面確實并未完全展開”,于亮說。
收取2%手續費被質疑
在發起大病救助時,“輕松籌”的相應界面會跳出關于微愛通道籌款的說明:“如果你需要將‘輕松籌’賬戶余額提現到銀行卡,將扣除提現總額的2%,該費用為平臺服務費。”這只是針對求助人的界面,而捐款人在實際捐款時并不知情,平臺也沒有任何提示。
名為“白一日”的網友在知乎上表示,“平臺用大家的愛心來推廣自己,但卻雁過拔毛,收取2%的手續費,這個從情感和道德上都是無法接受的”,而另一位參與過“輕松籌”捐款的網友不禁提出:“平臺收取2%的手續費,難道不需要對項目真實性擔責么?”
針對網友的提問以及公眾的擔憂,“輕松籌”公關張穎麗回應表示:“我們只是提供一個救助的平臺,平臺沒有監管權利,對于善款的使用情況,我們沒有權利進行約束。關于2%手續費的問題,這其中有一半是用于第三方支付的費用(主要是微信),屬于騰訊收走的轉賬服務費,剩余的1%才是‘輕松籌’的真正收入,這部分收入被用于維持公司的運營基礎成本。”
據了解,“輕松籌”的業務板塊主要包括:嘗鮮預售(農鮮產品、私房菜等)、夢想清單(影視圖書、藝術設計等)以及微愛通道(大病救助、災難救助、動物保護、扶貧助學及其他)這三大類型。
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輕松籌”醫療救助板塊共上線2.3萬個項目,籌款金額1.8億元,參與人數380萬人。按照1%的比例來看,上線僅一年多的醫療救助板塊就為平臺帶來了1800萬元的收入。
截至8月17日,“輕松籌”平臺官網顯示,其累計注冊用戶8607萬,累計籌款項目98.64萬個,獲得了1.56億人次的支持。漂亮的數據讓“輕松籌”獲得了資本市場的青睞。
2014年12年18日,“輕松籌”獲IDG數百萬美元A輪投資;2015年4月15日,獲唯品會創始股東兼董事吳彬A+輪投資;今年6月1日,獲2000萬美元的B+輪融資,投資方包括騰訊、IDG、德同資本和同道資本,目前“輕松籌”的估值已達到3.5億美元。
互聯網+的發展為網絡眾籌平臺的野蠻生長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據艾媒咨詢研究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國共有正常運營眾籌平臺370家,與2015年底全國正常運營眾籌平臺數量283家相比,漲幅達30.74%,是2014年全年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的2.6倍。
互聯網分析師于斌表示,“輕松籌”模式是一種新的模式,它的進入門檻是比較低的,而且審核也不嚴格,可復制性強。市場上這種模式的企業比較多,所以平臺必須有注冊用戶、流水等才能吸引到融資,除此之外,“輕松籌”的風控相對其他同類企業來說,處于弱勢,風險系數比較高,對其生存周期持懷疑態度。
平臺應對虛假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輕松籌”的公益眾籌模式是伴隨著互聯網+出現的新事物,當騙捐事件出現時,捐助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成為目前公眾熱議的話題。
目前在互聯網上提供眾籌模式發起大病救助的平臺并不在少數,除了“輕松籌”以外,還包括新浪微公益和騰訊公益等。
新浪公益的相關負責人余哲介紹,新浪微公益不支持個人賬號直接收款,并且項目需由具有公募資質的基金會認領、執行、監督后續的善款發放,同時可以在平臺上進行執行反饋,并且微公益平臺不收取費用,基金會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收取管理費,也有完全不收費的,這由基金會按規定執行。
關于眾籌金額的問題,于哲表示,金額是求助人自己設定的,但有一定限額,公益機構會綜合多渠道評估善款。騰訊公益與“輕松籌”的模式很類似,但是,當籌集資金目標在5萬元以上時,項目需要由公益組織認領。
那么,“輕松籌”平臺是否涉嫌超出經營范圍中“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的限制呢?
針對質疑,張穎麗表示,“輕松籌”上所有醫療救助項目的發起人均為個人,屬于個人求助行為,未被《慈善法》所禁止或限制,并且“輕松籌”不是慈善組織,無需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并不違反公司的經營范圍。
那么,如果平臺上的眾籌項目出現了問題,應該由誰對虛假信息承擔責任呢?對此,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法專家趙占領表示:如果募捐平臺從募捐金額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那么平臺對上線的項目就具有審核的義務,包括對求助人身份和捐款事由是否真實進行審核,如果平臺沒有盡到合理的義務,一旦項目存在虛假情形,則平臺對于求助人的侵權行為可能構成“明知”或“應知”,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除此之外,目前我國對于募捐平臺這種模式的監管比較落后,相關部門有必要對其進行規范。
“當發生騙捐事件時,如果平臺只是按照流量收取商戶的廣告費,那么平臺不承擔責任;如果平臺從求助人身上收取了2%的手續費,那么平臺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騙捐的求助人,按照詐騙罪承擔刑事責任,平臺則承擔連帶責任。”江蘇禾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一丁也如是說。
周一丁還表示:“向社會不特定的人群募集款項的話,參與募集的人數超過200人就涉嫌非法集資了。”北京邦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焦曉菲與周一丁持有相同的看法,同樣認為平臺涉嫌非法集資,并表示,把眾籌項目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也算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資金。
不過,趙占領對此持有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如果募捐項目是真實存在的,即使參與募集的人數超過200人也不涉及非法集資問題,如果項目本身是虛假的,則直接按照詐騙罪承擔刑事責任,平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