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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增長速度過快
根據統計年鑒的數據顯示,1994年我國的非稅收入為91.22億元,占全國公共財政收入的1.75%,而在2014年,全國的非稅收入為21 192億元,占全國公共財政收入的15.1%,相比于1994年,增長額為21 100.78億元,增長率為23 131.75%,可以看出非稅收入過分膨脹。這種高份額的非稅占比,嚴重影響了國家利用稅收對市場經濟的調節效果,同時,費擠稅,容易滋生腐敗問題,造成社會分配中的不公平,對于企業來講,則容易造成企業負擔的增加。
2.非稅收入結構不合理
根據國際統計局披露的2013年的數據,非稅收入的結構構成中,行政事業性收費占比25.57%,專項收入占比18.89%,罰沒收入占比8.88%,而其他上收入則占比46.66%,可以看出其他收入占比過高。
3.非稅收入管理混亂
這種管理的低下主要表現在:政府對于非稅收入的征管不合理,配套的法制規范不完善,層級低、不統一,嚴重滯后于非稅收入的發展;票據管理的混亂,一些部門在領取票據后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登記、核銷,造成缺乏有效監督的現象。同時,由于非稅收入涉及到很多部門的自身特點,造成有些部門、地方政府不按照統一規定自行收費、超標收費,亂收、亂攤、亂罰等不合理現象長期存在,并且由于監督的缺失,屢禁不止。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問題產生原因的分析
1.轉軌時期的經濟體制,財政收支矛盾突出
隨著改革開放的繼續深入,政府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支出逐年增長,服務內容趨于復雜。同時,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后,財力向中央轉移,而事權向地方分解,因而使得地方政府為了滿足自身支出需要,更加容易在非稅管理方面利用信息的不對稱進行違規操作。這是造成亂收、亂攤、亂罰等不合理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政府職能運行中的越位、錯位、缺位,行政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過硬,增加了行政運行成本,支出需求過多而預算收入的緩增長為非稅收入的額外增加提供了可能。
2.管理機制不健全,效益低下
相關部門在收費的申報、批準、審核方面,職能重疊交錯、多頭管理,在非稅收入的征收和資金的管理方面,分散性、隨意性比較大,缺乏統籌管理,有的上繳主管部門,有的上繳財政系統,有的納入預算,而有的則是預算外管理,這不但增加了征管成本,而且不利于統一監督,容易造成收入流失。
3.法制建設滯后,缺乏配套的約束、監督機制
現有的法律制度對收費項目做出了明確規定的非常有限,相當程度依靠政策規定,而國家機關對于收費的界限本身也存在界限不清的問題,再加上政府與市場的分工不明確,事權、職責劃分交叉情況嚴重。同時,法制建設的滯后造成監督的缺位,雖然部分政府采用了行政手段進行干預,但是在依法治亂、依法治費方面并沒有達成共識,這些現象與法律監督的弱化是分不開的。
三、加強我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政策研究
1.合理控制非稅收入的規模,積極推進“費改稅”改革
目前,我國政府的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在財政收入中的占比已經遠遠超過發達國家水平。因此,應該清理一些不合理的非稅項目,嚴格征管行為,使得非稅收入控制在適當的水平。同時,推進費改稅改革,構建以稅為主、少量的費用為輔的財政收入體系。例如,將現行的環境保護方面的費用整改為環境稅,將教育方面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改革為教育稅專項用于教育事業,將交通方面的養路費、運輸管理費、車購稅等合并改革為燃油稅等。下面就以環境稅為例展開分析。
環境稅在國外一般以資源稅(法國等)、污染稅(芬蘭、瑞典等)、綜合環境稅(美國等)等方式征收,在我國關于環境方面的稅收已經貫徹到各大稅種之中,如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等方面,但是在此之外,依然對廢氣、廢水包括固體廢物征收費用。這種管理方式不但增加了征稅成本,而且不利于稅收效益的提高。因此,推行費改稅改革,首先有利于國家通過環境稅收對相關企業活動進行調節,同時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稅收收入的專管專用也有利于環境的治理,形成良好的社會效應。
2.創新非稅收入的管理機制
在非稅收入的取得方面,建立項目庫,強化非稅“項目管理”,建立非稅收入的標準體系,加強票據管理,完善征管方式。通過建立項目庫的方式,對不合法的收費予以取消,減輕繳納人負擔;對于有明確規定的合法項目,進行分類管理,納入國家非稅項目庫,并通過網絡等方式向全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對于票據的管理,將發放、繳驗、核銷等集中在特定機構,統一管理。
在非稅收入的使用方面,明確去向,納入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非稅的使用應當以滿足公共利益為基礎,納入預算由財政部門統籌安排。國庫集中支付有利于資金的高效、安全使用,可更好地發揮社會效應。
一、全面推進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
(一)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全面推進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力爭2010年底前,地方各級執收單位全部實施改革;經清理整頓后繼續保留的收費、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等非稅收入要全部納入改革范圍。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地方,也要在2012年底前將改革推進到所有執收單位和所有非稅收入項目。
(二)省級財政部門要在做好省本級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工作的同時,加強對地(市)、縣(區)改革的指導,推動省級以下財政部門按照中央和本省改革規范化要求有序推進改革。
二、規范和完善非稅收入收繳方式
(三)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統一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體系,實施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后,所有非稅收入收繳都要在統一的收繳管理體系中運行,其中的收繳方式包括三種:通過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收繳非稅收入;通過就地繳庫方式收繳非稅收入;通過財政與其他部門的橫向聯網系統收繳非稅收入。三種收繳方式分別適用于不同類型和不同管理要求的非稅收入收繳,應按照統一規范、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目標要求逐步完善。
(四)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完善通過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收繳非稅收入的方式,并將其作為非稅收入收繳的主要方式,不斷優化收繳流程,更好地滿足繳款人和執收單位的需求。
(五)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對涉及多級政府間分成且通過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實施難度較大的非稅收入可通過就地繳庫方式收繳。對偶爾發生、沒有明確規定執收單位、執收單位對信息反饋要求不高的非稅收入,也可通過就地繳庫方式收繳。
(六)由稅務機關征收或代征的非稅收入,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收繳。研究將適合橫向聯網系統收繳的非稅收入通過橫向聯網系統辦理,實現收入收繳信息在財政部門與執收單位之間共享。
(七)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要求,建立統一的收繳信息反饋機制,確保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執收單位及時掌握收繳信息。
三、健全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
(八)省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總體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健全全省統一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
(九)省級財政部門要完善政府間分成的非稅收入收繳制度。對應上繳中央財政的分成收入,通過財政之間上繳的,要按規范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流程;通過執收單位之間上繳的,要加強規范化管理,條件成熟時應轉為通過財政之間上繳;采用就地繳庫方式上繳的,應研究改進信息反饋方式和反饋內容。省級財政部門要重視并研究規范省級與市、縣級分成收入的上繳、下撥方式,保證按照規范、統一的渠道解繳。
四、規范非稅收入收繳賬戶管理
(十)地方各級財政部門選擇非稅收入收繳銀行原則上實行招投標制度,應參照《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收付銀行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按照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做好銀行選擇工作。
(十一)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與規范財政資金專戶管理的通知》有關規定,將各類財政資金專戶統一歸口到同級財政國庫部門管理。各級財政部門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或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應盡量歸并,原則上在同一家商業銀行只開設一個財政專戶。
(十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設立的非稅收入歸集性賬戶尚未歸口財政國庫部門統一管理的,要創造條件逐步統一歸口管理。確有必要新設立非稅收入歸集性賬戶的,原則上歸口財政國庫部門管理。
五、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建設
(十三)省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深化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提升系統管理功能和收繳效率,并加強系統安全管理,切實保證非稅收入及時、準確、安全收繳。
(十四)省級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業務基礎數據規范及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做好非稅收入收繳業務數據口徑及編碼規范工作,要按照中央財政統一要求和《財政業務基礎數據規范》內容對現行系統進行改造,實現省級財政與中央財政以及省以下各級財政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及時傳輸。
(十五)省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和系統建設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和銀行先進支付結算工具,研究建立以電子信息為基礎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支持POS機刷卡繳款、網上銀行繳款等新型繳款方式。
六、加強非稅收入收繳執行情況分析
(十六)省級財政部門要研究建立全省非稅收入收繳執行分析制度,全面、準確、及時地反映本省非稅收入規模、結構和收繳情況,科學分析影響收入實現的因素。
(十七)省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規定的非稅收入收繳執行分析報表格式、口徑和時間要求,及時報送本省非稅收入收繳執行分析情況。
七、強化非稅收入收繳監管
(十八)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管理,建立和完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審驗、核銷機制,實現系統自動核銷電子票據和人工核銷紙質票據的有機結合,切實發揮《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以票控收”的作用。
(十九)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非稅收入收繳銀行綜合考評制度,并切實抓好落實,促進銀行更好地履行委托協議,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柞水是一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國家級貧困縣,也是一個國家財政補貼縣。近幾年,我縣在經濟建設中,緊緊圍繞現代醫藥、礦產冶金、生態旅游三大主導產業加快發展,財政收入出現了高幅增長態勢,政府非稅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并且對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作用日益突現。但是,由于管理機制不完善,加之部門利益的誘惑,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現了許多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統一。一些單位甚至是領導同志,把黨和國家賦予的行政執收職能,當作本部門的特殊權力,把收取的非稅收入視為單位自有資金,私設“小金庫”;有的部門把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與“三亂”現象聯系在一起,認為加強非稅收入管理難免引發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也有的領導不著眼長遠,不求自我發展,認為政府非稅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會影響財政轉移支付結算,得不償失。二是征管機制不健全。我縣政府非稅收入有七大類、200多個項目,這些項目主要分布在農業、工商、財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勞動等部門,并且是以執收單位自行征收為主。這種多方征收、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財政管理職能,分散了非稅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稅收入管理成本,不僅造成了“收費養人”局面,同時,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每辦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門“過關交費”,群眾對此意見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完善。由于國家還沒有出臺一部系統性的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較為科學實用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軟件,所以,我們財政機關對非稅收入管理的強制性不夠,對超標準、超范圍和隨意減收、免收非稅收入的問題查處不嚴,因此征收非稅收入的隨意性較大,出現了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亂收的現象。
面對上述問題,縣政府緊緊抓住省上推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試點的工作機遇,于2009年12月份成立了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的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動員大會,制定下發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從轉變政府職能、實行財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繳系統三個方面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確立了堅持公開透明、堅持科學規范、堅持積極穩妥三項基本原則,并按照“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改革模式,選定了公安局、國土局、勞人局等15個部門為首批試點單位。
經過一年來的改革實踐,我縣取得了四個方面的成效。
1.確立了一個模式。即:確立以財政直收為主、委托部門征收為輔的“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征管模式后,明確主管部門的工作責任,建立相互制衡執法體系,較好地防范了非稅收入征管的隨意性和資金的體外循環。
2.構建了兩個體系。即:在財政、銀行、單位之間構建非稅收入收繳軟件體系和財務報表管理軟件體系,既降低收入征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便于廣大干部群眾查詢非稅收入的管理政策、資金收繳和計劃執行情況。
3.實現了三個創新。一是通過管理政策的宣傳,使全縣上下進一步了解非稅收入的概念和資金的屬性,形成共識,創新管理理念,加速了非稅收入“三權”的歸位;二是四個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出臺,成為有史以來較為全面、較為規范、較為時尚的新制度體系,標志著我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正在向法制化軌道邁進;三是非稅收入管理機構的改革創新,明確了工作職責,提高了執法地位。
4.發揮了四大作用。一是有利于發揮政府的統籌作用,增強調控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財力保障。二是有利于發揮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作用,加快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步伐。我縣實施非稅收入管理改革,使非稅收入計劃與財政綜合預算得到有機結合,規范政府與執收單位之間的分配關系,增強預算約束力和執行力,縮小了有執收權限單位與沒有執收權限單位之間的利益差距,克服了過去那種用收費資金來養人、發獎金、發福利的不合理現象,為推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基礎。三是有利于發揮信息資源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我縣實行財政直收大廳管理模式,財政、銀行部門在同一信息平臺、同一辦公地點操作開票和收繳業務,簡化了繳款義務人辦事程序和路程,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同時減少網絡設備投資和辦公經費100多萬元,精減財政票據26種,杜絕執收人員亂用票據、混開票據的行為。四是有利于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預防腐敗現象。我縣通過清理收費項目、取消收入過渡賬戶、開展重點收入稽查、公示執收人員和收入運行情況,從源頭上預防了非稅收入征管中的腐敗問題,有效地遏止了“三亂”行為,加快了“陽光政務”的建設步伐。新晨
二、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的運行情況看,我縣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一是隨著財政保障機制的逐步完善,執收單位存在著執法不到位的現象,由過去那種“用收費養人”極端主義,向現在的“養人不收費”享樂主義轉換,出現了該收不收的行政不作為問題;二是有些單位存在著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亂收,該取消的不取消、已經取消了的還在收的問題,嚴重地影響了政府形象;三是財政部門和代收銀行使用的收繳網絡、財務和報表系統,需要雙方盡快完善;四是財政、銀行、執收單位的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還要進一步提高。
一、當前非稅收入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非稅收入預算管理方式不統一
當前全國各級的非稅收入預算管理的方式不盡相同,甚至在同省同市不同的縣都不一樣。有的把非稅收入完整融入到全口徑預算中,嚴格實行預算指標管理,有的只是粗線條的把非稅收支納入全口徑管理,對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沒有明確到項目,支出都通過追加,有的就是形式上納入預算,政府調控后的資金仍然是執收部門使用。非稅收入預算管理在全國范圍內沒有一個統一規范的管理方式。
(二)非稅收入預算編制不夠準確
非稅收入在政府財政收入中具有相對特殊性,收入極不穩定,受宏觀政策影響明顯,如清費減負政策;在非稅收入占比較大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受房地產市場影響在上下年度間波動大,有的可能超收或短收50%以上,預算編制缺乏準確性。
(三)非稅收入預算執行缺乏剛性,存在兩張皮現象
非稅收入不穩定,若大幅超收,則支出頻繁追加,若大幅短收,不僅預算任務無法完成,安排的支出也執行不到位,非稅收入預算缺乏剛性約束。雖然將非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已經有多年了,但有些地方在思想上還存在預算內外的想法,仍把非稅收入當作預算外收入,在預算編制時重稅收收入,輕非稅收入。只是簡單的把非稅收入數字加到政府全口徑預算中去,實際執行時仍然是分開的,尚未擺脫預算內外兩張皮現象,導致部門單位支出與收入掛鉤,誰收誰用,多收多用,降低預算管理成效,削弱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支出的管控力度。
(四)非稅收入預算管理政策法規不健全
當前對非稅收入預算管理政策的制定、預算編制與執行等,還缺少全面細致的法律法規約束,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增加財政部門全口徑預算編制執行的難度。現行《預算法》中非稅收入沒有相應的條款規定,造成部門預算和政府預算的口徑不一致,使得在編制部門預算時非稅收入缺乏相關法律支撐。
二、非稅收入預算管理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對加強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認識不到位,管理難度大
從目前非稅收入預算管理來看,社會對非稅收入預算管理還比較陌生,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沒有從以前預算內和預算外管理的舊體制中脫離出來,對非稅收入納入政府全口徑預算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相比,具有靈活性、分散性、非普遍性和不穩定性等特點,導致非稅收入預算難以統一編制執行。一是非稅收入受國家政策、經濟發展形勢影響大。比如近幾年每年都出臺清費減負政策、土地出讓金收入大幅波動,非稅收入極不穩定。二是稅收稅種不到20個,而國家和省級非稅收入項目則多達幾百個,不僅省級的收費項目不盡相同,還涉及到不同標準、不同分成、不同用途,統一管理難度較大。
(二)非稅收入認定及征收成本核定難度大
有些非稅收入需要納稅,非稅收入是按稅前收入還是稅后收入計算,有些收入需要進行中央、省、市、縣各級分成,是按分成前還是分成后計算,這些都沒有明確規定;大部分非稅收入都有征收成本,而每個項目的征收成本又不同,成本核定工作繁多復雜。如工本費、資料印刷費、應繳稅款、代征手續費、維護費等,涉及的項目多,計算復雜。
(三)地方財力薄弱難以編制完整預算
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轉移支付分配不盡合理,地方政府尤其是縣級政府,在稅收收入分配上又處于弱勢,導致縣級財政缺乏穩定的可支配財力。公共財政預算只能低標準安排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業務費,缺口部分通過非稅收入來彌補,以此來調動部門征收非稅收入的積極性,多收多用,少收少用,影響了非稅預算的完整性。
(四)非稅收入預算制度體系不健全,沒有統一的改革模式
作為政府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非稅收入法規制度建設嚴重滯后,至今沒有一部非稅收入法律法規。非稅收入怎么收、怎么用隨意性很大,使得非稅收入預算管理無章可循,無法可依,缺乏強有力的法規約束。2010年6月,財政部下發《關于將按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將全部預算外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取消全部預算外收支科目。這是一次自下而上的改革,各地做法不一,存在著不同的問題,難以形成全國統一的模式。
三、規范非稅收入預算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充分認識非稅收入預算管理的重要地位
充分認識到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重要組成部分,非稅收入預算在全國全口徑預算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非稅收入預算的質量關乎著政府全口徑預算的質量。
(二)加大非稅收入征管力度
把非稅收入視同稅收管理,將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職能集中于專門的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機構,改分散征收為集中征收。徹底解決非稅收入征管政出多門,程序混亂等問題。只有實現對所有非稅收入的統一征收,統籌安排,統一管理,才能真正從源頭上杜絕“三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三)完善預算編制方法
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預算編制原則、程序、方法,預算的編制由平衡狀態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將單位所有非稅收入編入部門的收入預算,細化收支科目,全面反映其收支狀況,增強預算編制的透明度。
(四)上級財力向基層傾斜
完善地方支出責任與財力相匹配的財政體制,特別是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財力向基層傾斜,為縣級財政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非稅收入才能真正做到收支兩條線,全口徑預算才能編制完整規范。
一、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多年來,各地在非稅收入管理方面都進行了諸多行之有效的探索與實踐,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了非稅收入的管理。但是,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在目前的非稅收入管理中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不統一
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對非稅收入的財政屬性認識不清,把非稅收入看成是部門和單位的自有資金,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為不積極主動的將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
(二)收支長期掛鉤
多少年來,收支掛鉤的現象使得單位的收入與收費的多少聯系緊密,財政部門在綜合預算的編制和執行上流于形式,綜合預算、收支脫鉤并未真正落實到位。
(三)收入征管不規范
目前,執收收罰的部門多、環節多、標準亂,在非稅收入收繳過程中,個別單位還未全面實行“票款分離”制度,存在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空轉”收入等行為。
(四)規章制度不完善
當前,非稅收入從立項到范圍、標準到征收及資金使用等各個環節,沒有一套統一、完善法律法規,使得非稅收入管理制度鋼性約束不強。
二、對非稅收入管理改進的措施及建議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客觀要求,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社會主義分配制度是今后一段時期經濟改革發展的方向。我們應當按照公共財政改革的要求,徹底改變非稅收入現今的管理模式,進一步加快法治建設,完善健全非稅收入監管機制,從而促使“收支兩條線”向縱深發展。
(一)建立非稅收入管理新理念,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
在積極同推進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行政法規建設工作的同時,積極加大開展政府非稅收入對財源建設重要性的宣傳,真正提高對政府非稅收入在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中重要意義的認識,從本質上認識到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非稅收入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的客觀要求,對于規范政府分配秩序,從源頭上防范腐敗有著重要而積極的作用,實現管理工作開展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完善措施,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首先對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應納入預算的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其次是建立有效地政府非稅收入制約和激勵機制。在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和部門預算編制中建立一種激勵約束機制,以調動執收單位的積極性,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及時足額征收,確保應收盡收,防止財政收入流失。三是實行票款分離,充分運用互聯網、固定pos機、移動pos機等高科技信息技術,全面采取直接繳庫的辦法進行征收。直接繳庫就是執收單位向繳款人開具繳款票據與收款合一的“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繳款人持此繳款書直接到的金融機構將應繳款項直接繳入財政專戶。對于金額較小、分散的款項,由金融機構直接給執收執法單位及人員配備相應的固定、移動pos機,實現直接繳庫。四是財政部門建立新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賬戶體系,規范收入收繳程序,在金融機構設立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國庫的單一賬戶。此財政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反映非稅收入資金活動,并按執收執法單位和分收入項目進行核算。
(三)深化改革,建立完善非稅收入支出管理機制
在加強非稅收入管理的同時,加大財政支出改革力度,強化對非稅收入的預算管理,把政府非稅收入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實行綜合財政預算,使非稅收入的收繳同執收部門和單位的收入徹底脫鉤。繼續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促使非稅收入及時、全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同時監督了各項支出的全部用途,進一步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規范了非稅收入的管理。
(四)加快法治建設步伐,健全非稅收入監管機制
為此建議盡快出臺政府非稅收入征管法,應當建立一系列完整的法規、制度,把各地五花八門的征管辦法統一到同一軌道上來,從而促使非稅收入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早結束各地對非稅收入監管各行其是的局面。應當比照稅收征管法,不斷深入完善非稅收入各項制度,實行非稅收入征、管、查相分離,形成一個以政府財政為主體,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和執收單位相互配合的監督模式,確保非稅收入依法及時、足額、規范入庫。
(五)規范機構設置,充分發揮政府管理職能
開展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其管理機構代表政府行使管理權,就應將其納入政府序列,按照公務員進行管理,使其責任、義務和權利相適應,這樣有利于管理、監督和處罰三項工作并舉,充分發揮政府管理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