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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治理一直是學術界探討的熱門話題之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意識日益向農村擴展,傳統的農業經濟模式受到沖擊并發生轉型。農村經濟結構的轉型,意味著傳統鄉村治理模式也將隨之發生變化。J村位于廣西中部農業區,是典型廣西的農村。改革開放30多年來,J村經濟結構發生了兩次重大的轉型:的實行使集體經濟的功能被后來興起的個體農業經濟所消解;近幾年來,J村傳統但較為單一的農業結構轉變為多元化的農業結構,這種轉變對J村村莊治理產生了重要影響。那么,在農村社會轉型期當中,在市場經濟和市場意識日益向農村擴展的情況下,及農村傳統農業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前提下,鄉村治理如何能夠適應這種變化?如何才能實現鄉村治理的轉型?本文以廣西J村為例,以農村社會轉型期為背景,分析多元農業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問題。
二、多元農業經濟:結構與特征
(一)多元個體農業經濟結構
1、多元個體農業經濟概況
J村多元的農業經濟主要體現在農作物的種植面積及其產量兩方面。2010年J村全村播種農作物面積共12462畝,其中,水稻播種面積為2717畝,產量896.4噸(早、晚稻總量);甘蔗共播種面積3602畝,產量15008噸;蔬菜種植面積4468畝,產量2904.2噸;馬蹄種植面積1025畝,產量3300噸;桑葉種植面積為1849畝,蠶繭產量為252噸。水稻、甘蔗、蔬菜、馬蹄以及桑葉的種植面積分別占總面積的18.87%、25.01%、31.03%、7.13%、14.84%,在作物產量上各占總產量的3.94%、65.89%、12.75%、14.49%、1.11%。因此,無論是在種植面積還是在農作物產量上,這五種農產品所占比重都遠遠大于其他農產品,成為J村農業經濟的五大主導產業。
2、五大主導農業產業
在水稻種植方面,水稻為J村傳統農作物。馬蹄引進到J村農作物種植行列之前,水稻即為J村稻田種植的主要作物并且一年種植兩稻。而J村水稻種植所承擔的功能是保證村民糧食自給,其市場化程度較低。在甘蔗產業方面,其市場化率幾乎接近100%,除了自家留做蔗種,農戶所產的甘蔗均出售,它所承擔的是一種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的功能。根據政府的相關政策,政府一般會以一個糖廠為中心,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一個“蔗區”,該“蔗區”內的農民所產的甘蔗必須出售給“蔗區”內唯一的糖廠,價格也由省級政府統一制定,農民的自很小。
此外,農民砍甘蔗也需要到糖廠申請所謂的“生產證”,并按照“生產證”所要求的時間和數量砍好甘蔗,再由糖廠派車輛將甘蔗運往糖廠。目前,J村屬于N糖廠蔗區,所產之甘蔗只能運往該糖廠。這實際上是一種“群眾自愿生產、政府強制收購”的模式,農民無法自主選擇,失去價格博弈的權利。在馬蹄產業方面,J村馬蹄產業是在最近兩三年間發展起來的,最初由鄧家屯率先開始種植,其后才慢慢推廣到整個行政村。而在馬蹄收獲季節,外地的收購商一般都會到J村進行收購,但外地的收購商一般都會與當地的經紀人進行合作,形成“外地收購商+本地經紀人”的模式。在馬蹄的整個生產、銷售過程中,農民的自主性較強,整個市場基本上沒有受到行政力量的影響。而在J村村莊經濟生活中馬蹄所承擔的主要功能是提高村民收入水平。
在桑蠶養殖方面,養蠶是J村的一個傳統產業。一般而言,養蟬所需之桑葉都由村民自己種植,而蠶繭幼蟲一般要到市場上去購買。蠶繭成熟后一般會賣給當地的紡織公司。據村民介紹,當地政府在蠶繭生產季節,一般會盡其全力以阻止外地收購商進入當地市場而壓低價格,維持其壟斷利潤。J村的桑蠶養殖是受到政府干擾的產業,它所承擔的功能也在于增加村民收入。在蔬菜產業方面,除了縣城的蔬菜市場外,主要面向的是外地市場。在蔬菜成熟時節,外地的收購商到村里進行收購,同時,也有部分蔬菜用于自給,但其市場化程度較糧食產業更高。據村民介紹,2010年受到全國蔬菜市場低迷期的影響,J村蔬菜種植戶特別是辣椒種植戶受到嚴重沖擊,價格較之往年大幅下降,甚至出現農戶不愿采摘成熟辣椒的狀況。
(二)低層次的農民合作組織
J村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的程度仍處于一種低水平的狀態。目前J村僅有鄧家屯一個自然屯存在著正式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形式———鄧家抽水站協會,它主要負責鄧家屯全自然屯的生產生活用水供應,每到生產用水高峰期,村民們都會組織起來統一抽水并將其引到稻田或者其他耕地中。該抽水站協會并沒有拓展其他的功能和業務,合作的層次較低。此外,在甘蔗行業,J村也存在著初級的低層次的砍甘蔗的合作小組,以15戶J村農戶為例,楊某、韋某、韋某某等戶自愿組成一個砍甘蔗的互助組,每戶出兩個勞動力。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只要互助組內的任意一戶需要砍甘蔗,其他戶都會去幫忙。每一個榨季結束,互助組內都會進行結算。據楊連秋主任介紹,她一戶兩個勞動力去年參加互助組,一個榨季下來只賺了28塊錢,而她家砍甘蔗的人力支出則是以勞動力補償的方式進行償還。這種砍甘蔗的互助組在J村普遍存在。
三、多元農業經濟背景下的鄉村治理:問題與困境
(一)市場化背景下多元個體農業經濟的出現,使村莊集體經濟功能逐步弱化
集體經濟是村莊治理的經濟基礎,它的缺失會使村莊失去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進而對村莊治理產生消極影響。目前,J村集體經濟經營模式仍然較為單一,主要是靠分包土地經營權收取租金的模式,此外,每年從國家那里得到約8000元的補償款。在村莊財務收支上,J村所掌握的經濟資源極少,2010年J村村莊收入僅為9.3萬元,而村莊支出為6.3萬元,其中管理費用支出高達5.1元。J村集體經濟的缺失,對村莊治理產生了負面的影響。村莊公共事務的實施需要必要的經濟資源,而J村2010年的集體收入不足10萬元,難以維持整個村莊公共事務的基本運轉,這就影響到村莊公共事務的實施,進而影響到村干部在村莊治理當中的威信,最終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黨在農民心目中的形象。同時,村莊集體經濟發展后勁不足,一方面是集體經濟對個體的束縛瓦解,另一方面也造成集體與個體紐帶的缺失,導致集體對個體的凝聚力下降。此外,在村莊自主收入有限的情況下,村莊公共事務的開展只能依賴于各級政府的補助,這就為各級政府介入村莊自治事務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在這個過程當中村莊治理權又進一步被削弱了。而J村集體經濟功能的弱化正是因為個體農業經濟的興起。上世紀80年代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J村將集體用地都分到原子化的農戶手中,由農戶自主經營,這導致了集體經濟的缺失,“在農村社區集體經濟內部,家庭分散經營層與集體統一經營層發展不平衡,突出表現為家庭分散經營層的絕對強勢和集體統一經營層的弱化”[1]。在集體經濟缺失之后,村莊治理所需要的經濟資源只能通過村民集資或者各級政府撥款的方式來籌集。由于集體行動的邏輯的存在,即村民可以選擇“搭便車”的方式坐享其成,這在一定程度上使村民集資的方式大打折扣;政府撥款對農村進行扶持,也為政府介入村莊公共事務提供了操作空間。
(二)村民個體對經濟利益的偏好,造成了村莊政治參與動力的不足
公民政治參與的愿望和意識也隨著公民個人狀況的不同而不同。公民的經濟狀況在一般情況下對公民的政治參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一般而言,收入水平越高,政治參與的意識和意向也就越強;而收入水平較低,則公民關注的焦點往往在于如何改善自己的收入狀況。J村正處于一種擴展型經濟需求的特定時期,在“生存理性”得到滿足的情況下,“經濟理性”成為主流的偏好。在這種轉型期中,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意識向J村經濟生活領域擴展以及J村村民生活不富裕的狀況,使得追求經濟利益、改善收入狀況成為J村村民的主要偏好(群體偏好)。這種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個體偏好充分體現在J村五大農業產業的結構當中。這五大產業所承擔的功能各有不同:水稻所承擔的功能在于保障糧食自給,保證基本生存及減少這方面的支出;甘蔗、馬蹄、桑蠶等所承擔的是增加收入以提高生活水平的功能;而蔬菜產業在承擔蔬菜自給的功能的同時,也承擔著增加村民收入的功能。這五大產業所承擔的功能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其市場化程度的高低,這兩者呈現出一種正相關的關系(見表1)。換而言之,在這種擴展型經濟需求的特定時期,隨著市場經濟的擴展,農業產業結構也隨之發生變化,個體的經濟利益偏好也成為主流。而偏好作為潛藏在人們內心的一種情感和傾向,是具有傳導功能的。某個領域內的偏好可以傳導到另一個領域內的偏好,對其他領域內的偏好產生重要影響。J村村民個體這種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群體偏好擴展到了政治生活領域,對村莊政治生活產生了負面影響。這種追求經濟利益、改善收入狀況占據了J村村民主要精力,再加上多元經濟所面臨的多元風險和多元的市場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村民的政治注意力和參與公共事務的精力,使得J村村民呈現出一種政治冷漠的現象。根據調研數據顯示,2010年參與村民會議的人數僅為5人,占33%,沒有參加的為4人,認為沒有召開村民會議的有6人,后兩項比例高達達67%;而在村民會議上提出過意見的僅有1人,沒有提出意見的高達11人,比率高達91.67%;對村務、財務以及政務監督過的僅為2人,選擇“沒有”的多達13人,比率多達86.67%。這種政治冷漠的現象不利于村莊公共事務決策的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J村村委會的民意基礎,損壞村委會的合法性與公信力。
(三)村莊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的分離,弱化了村莊政治精英的權威
在基層社會,除了在政治領域內的傳統的政治精英外,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在經濟領域內也出現了一些新興的經濟精英,“農村經濟精英就是在農村中先富起來,并對當地鄉村有著一定影響力的人”[2],在村莊治理當中發揮重要作用。就J村市場化率較高的馬蹄、甘蔗、桑蠶產業而言,村莊政治精英大多以村民個體的身份參與或者根本不參與整個農業生產過程,很少有村莊政治精英參與農產品生產與銷售過程。以馬蹄產業為例,村干部除了到省會的農業科學研究所去預定優良的品種以及組織幾次流于形式的馬蹄種植的培訓之外,并沒有更多的參與進來。在具體的市場行情、市場價格信息提供等方面均沒有參與進來,農產品的收購環節也是如此。在馬蹄收獲季節,外地的收購商一般都會到J村進行收購,但外地的收購商一般都會與當地的經紀人進行合作,形成“外地收購商+本地經紀人”的模式,而J村每個自然屯一般而言都會有一到兩名經紀人,負責與外地收購聯系并負責事先收購本自然屯所產之馬蹄。據筆者調查,在J村橋頭自然屯,該自然屯馬蹄收購的經紀人是黃某,他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村民,而非村干部。而該自然屯的村干部楊某并沒有參與整個的收購過程,她更多時間忙于自己地里的活以及鄉鎮政府安排的任務和村委的事務。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尚未結合,使得村民在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面對不同的村莊精英,分散了政治精英的重要性,對村莊公共事務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同時,在村莊經濟發展水平仍然比較低以及在村民政治參與度低并顯示出一種政治冷漠的情況下,村民更多的是追求收入水平的提高,這就導致村民更多的依賴于經濟精英,這也進一步降低了政治精英在整個村莊中的重要性和影響力。而村莊政治精英權威遭到弱化的一個重要原因也在于村莊尚未建立一種新興經濟精英的吸納機制,使經濟精英轉化為政治精英的渠道不暢通,使得經濟精英影響領域局限在經濟領域而難以向政治領域擴展。
(四)低層次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淡化了村民對村莊整體的認同
農民之間合作的組織化,可以提升農民抵御風險的能力,改變農民個體原子化天生的缺陷,提高農民利益表達的能力,改變農民在面對市場時的弱勢地位,“它帶領入社農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護并獲取經濟利益,合法、理性地向政府部門表達政治和社會利益訴求,實現各種利益的合法化、最大化”[3]。而農民組織的建立是實現鄉村有效治理的途徑之一,它能為農民實際參與村莊經濟生活和村莊政治生活提供一種有效的途徑,能為村民提供一種協同合作的機制,培養村民之間的合作意識。在J村,農民合作組織明顯的特征在于村民進行合作的主要目的在于解決勞動力的不足。也正是為了解決村莊勞動力的不足,低級的農民合作形式開始出現。然而,這種合作組織的存在往往是臨時性的,隨時都可以解散,很難長久。也就是說,J村農民合作層次和合作水平仍然停留在一種低層次的狀態當中,采取的是一種原子化的合作方式,僅僅在小圈子內部進行,并沒有上升到村莊集體層面的合作,也沒有形成一種制度化的合作方式,不利于村民參與更大范圍內的村莊公共事務的意識的形成,進而導致村民對村莊的認同感不強,最終會在一定程度上對村莊的治理產生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村民冷漠的政治參與態度也表明,J村村民寧愿參與認同和協作可以隨時消失的初級合作組織,而不愿意過問村莊公共事務,不認可長久存在的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這實際上也說明了村民的認同僅僅局限在小圈子內部,并沒有形成對村莊整體的認同。
(五)多元治理中心的出現,沖擊了村莊傳統內生型的秩序
“鄉村治理中各參與主體為實現自身利益,在權力配置上必然產生嚴重分歧,在實踐中不斷進行博弈,力爭擴展自身權力范圍,從而形成了鄉村治理中的博弈格局與路徑軌跡。”[4]改革開放30年來,隨之上層政治經濟體制的改革,基層農村政治經濟體制也隨著發生變化。就J村而言,政治經濟體制也先后發生了數次較大的變化。在時期,原來J村生產大隊的村莊組織模式,管理著政治、社會和經濟事務,采取的是一種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權力高度集中,行政的力量決定一切。此時,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身份重合,在村莊治理當中發揮著主導作用。在鄉政村治基層治理模式確立后,隨著的建立,村莊治理體制逐漸從村莊經濟領域退出,村莊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開始出現分離,但是由于J村經濟領域市場化程度仍然比較低,經濟精英尚未形成,使得政治精英仍然掌握著村莊治理的主導權。另一方面,在資源吸取型的體制下,行政力量對村莊的控制主要表現在農業稅費的收取上,此時行政的力量通過一種更為直接的方式對村莊經濟領域進行干預和控制。
在后稅費時代,隨著國家控制方式的轉變以及市場經濟的沖擊,使村莊政治精英失去了傳統的地位,多中心治理的體制開始形成。在政治領域,傳統的政治精英仍然占據著主導的作用,但是由于村民個體經濟利益的偏好,出現一種政治冷漠現象,使得村莊政治參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政治精英的權威;另一方面,隨著市場意識向村莊經濟領域擴展,村莊出現了新興的經濟精英,在村莊經濟領域發揮著主導的作用。此外,村莊外部的經濟精英也開始對村莊經濟領域產生重大的影響,如外來收購農產品的客商為村民解決農產品的銷路問題,而他們所提供的市場信息、市場行情等對村民農作物種植產生了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同時,行政力量仍然對村莊政治和經濟領域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政治領域,行政的力量對村莊選舉仍然保持著很強的控制力,進而保持著對村莊政治精英的控制,確保國家的政策得到順利的實施;而國家對農村的治理方式由資源吸取型向資源給予型轉變,再加上J村集體經濟的缺失,使村莊失去了抵御行政利用經濟資源對村莊控制的能力。這些都使行政力量對村莊自治秩序造成沖擊。在經濟領域,行政力量對村莊經濟生活的干預,取代了市場,影響村民與市場之間的分配關系。
關鍵詞:循環經濟;新農村建設;農業循環模式;耦合機制
中圖分類號:F327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9-0103-03
河南省是我國重要的農業生產大省之一,但當前的農業生產狀況由于受傳統生產方式的影響,資源浪費嚴重、環境質量較差、產業鏈條較短、經濟效益較低,嚴重制約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進程。如何尋找一條新的農業經濟增長方式、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而循環經濟的提出為解決該課題提出了新的思路。在新時期,河南省的新農村建設目標沒有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的支撐,將是難以實現的。
一、現代農業循環經濟及其特征
農業作為直接利用自然資源進行生產的基礎性產業,是人類對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影響和依賴最大的第一產業,其可持續發展對整個國家和地區的可持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乃至決定性作用。農業循環經濟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循環經濟理念應用于農業發展中,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依靠科學技術、政策手段和市場機制,調控農業生產和消費活動,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盡可能地降低污染排放和資源利用損耗,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1.物質的循環利用性
傳統的農業經濟發展模式是“資源農產品廢棄物”的線性模式,而循環型農業經濟則是“資源農產品(消費)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循環模式。把廢棄物重新納入農業經濟生產循環之中,通過資源再生、物質循環,以實現資源利用高效率和最終廢物“零排放”。
2.資源的再生利用性
傳統經濟模式以“大規模生產、大規模消費”為主要特征,具體表現為資源的一次性非再生利用和廢物的直接排放。而循環經濟是以生態學理念為指導,注重物質與能量的循環流動和對外部環境負面影響最小化,因此,資源的循環再生利用與廢物零排放便成為循環經濟的主要追求目標,并成為其主要特征之一。
3.經濟的協同發展性
農業循環經濟中的生產不再是單一的生產過程,而是一個系統的生產鏈條。循環經濟利用系統論原理,通過廢物資源化利用、要素耦合等方式與農業中的相關生產環節或農業外的相關產業形成協同發展的產業網絡,延長農業生態產業鏈,組成一個完整的農業循環經濟大系統(見圖所示)。
4.農業的生產關聯性
農業循環經濟是要充分打造“資源產品消費再生資源”的物質反復循環流動模式,這就需要把利用不同原始資源的第一生產環節與消耗第一生產環節廢物的第二生產環節,以及以此類推的第三、第四生產環節有機地組合在一起,結成產業生態鏈條,這樣才能保障物質流的最大循環。
二、河南省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關系問題
1.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這是構建農業循環經濟系統必須首先要明確的問題,構建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的主體似乎是農民和企業,但經常存在政府職能“錯位”的現象。一些政府部門還陷于對經濟活動中的公共權利進行限制和審批,習慣于數量管理、項目管理而不是規則管理,習慣于直接的微觀控制而不是間接的宏觀協調。例如,在推進河南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發展中,低價征用土地,忽視農民利益;為解決農民收入問題,向企業施加壓力,忽視企業權益;為扶持企業,在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給予優惠,違背市場規則;減稅幅度過大,所減稅種偏多。在構建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的過程中,農民的意愿必須得到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能動搖。政府在這個過程中,不僅不能發生職能的“錯位、越位、虛位”,還必須做到“職能回位”,發揮“引導職能、協調職能、調控職能和檢查監督服務職能”,為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的構建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三個效益”的關系
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的順利構建和健康運行都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作為經濟學基礎的“經濟人”假設,同樣是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構建循環經濟系統的基本假設。主要包括三個基本命題:第一,“經濟人”是自利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他們經濟行為的根本動機;第二,“經濟人”在行為上是理性的,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只要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證,“經濟人”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動會增進社會公共利益。作為構建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主角的農民和企業,其根本動力是成本―收益框架下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而不是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然而,農業循環經濟系統建成,無疑會帶來一定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這正是政府部門發展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的目標所在,但絕不是大多數農民和企業所首要追求的。所以,政府要在構建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中順勢而為,充分挖掘以農民為主體的勞動者的巨大潛力。
3.外部效應與成本收益的關系
外部性是指企業或個人向其他人所強加的成本或效益,構建農業循環經濟系統同樣存在外部性的問題,從成本收益角度看主要表現為:一是經濟收益的流失。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農業本身具有很明顯的“收益外部化”。在工業化資本原始積累過程中,農業平均每年要把一部分新創造價值的無償貢獻給工業;二是對其他行業成本外部化的接受。和工業、交通運輸業等其他非農產業相比,農業更容易成為成本外部化的受體,工業“三廢”對農業環境的污染正在由局部向整體蔓延;三是生態環境及景觀功能的無償提供。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的構建將促進農業資源持續高效利用,不僅可以改善生態環境,還推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發展,對提高農產品質量、完善農產品安全體系也可發揮積極作用;四是對生態環境的成本外部化。主要體現在農業使用物污染和農業廢棄物污染兩個方面,農業耕作時的介質如農藥、農用塑料等,都會造成環境污染。這些損失被轉嫁給了其他經濟主體;不恰當地處理農業廢棄物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如一些地區存在著焚燒秸稈的現象,相當于把保護環境的責任轉嫁給了社會。
三、河南省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
在現實中,我們需因地制宜,選擇適合本地的現代農業循環經濟模式,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循環經濟,以促進河南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河南省各地區地形、氣候、資源等的差異,可以形成多種不同類型的現代農業循環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立體農業循環模式
該模式利用農業生產體系內部物種之間的互惠互利、相克相生,使廢物量排放最小,減少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合理而有效地開發和利用多種資源,使之成為物質循環利用、多級生產、穩定高效的農林復合循環生態系統,充分發揮生態系統的經濟、生態、社會的三大效益。基本模式包括立體種植模式(林―農―藥―菌種植等)、立體養殖模式(禽―魚―蚌養殖等)和立體種養結合模式(桑基魚塘、稻田養魚、林牧間作等)等。
2.有機農業發展模式
該模式以開發有機農業、有機農產品生產加工業、有機農產品貿易與服務業、有機消費領域所構成的生態產業鏈為目標。遵循生態學原理和生態經濟規律,不采用基因工程和不施用化肥農藥等化學合成物質,而利用生態農業技術建立和恢復農業生態系統良性循環。旨在建立作物、土壤微生物、家畜和人的和諧系統。通常采用的耕作措施有種植覆蓋作物、輪作、秸稈還田、生物防治病蟲害與用有機飼料喂養家畜等。
3.產業鏈循環模式
該模式以產業為鏈條,將種植業、養殖業和農產品加工業連為一體,使上游產業的產品或廢棄物轉變成下游產業的投入資源。在同一個產業系統中,提高資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和農業有機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環,從而使資源和能源消耗少、轉換快,廢棄物利用高,減輕環境污染。如甜菜種植業――制糖加工業――酒精制造業;果樹種植業――果汁加工業――畜禽養殖業等。其基本模式有種植業(養殖業) ――加工業――植業(養殖業);種植業(養殖業)――初級加工業―延伸加工業。
4.廢棄物與資源循環模式
該模式利用農業廢棄物與農業資源之間的循環發展經濟,其特點是投資少、風險小、效益高,農產品無污染、無公害,節水、節肥,既降本增效,又能改善環境、保護生態。如“三位一體”模式,即沼氣池――豬舍(或牛舍等禽舍)――魚塘(或果園、日光溫室等);“四位一體”模式,即沼氣池――豬舍(或牛舍、禽舍等)――廁所――日光溫室(或果園、魚塘、食用菌等)。
5.農業生態綜合治理模式
該模式是指運用生態學原理和系統科學的方法,把現代化技術與傳統方法通過合理的投入和時空進行結合,使農業生態系統保持良好的物質、能量循環,從而達到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模式。充分發揮地區資源優勢,運用系統工程方法,全面規劃、合理組織農業生產,對中低產地區進行綜合治理,對高產地區進行生態功能強化,實現農業高產優質、高效、持續發展,及生態與經濟的良性循環和經濟、生態、社會效益的統一。綜合治理模式有土壤改造、植被的恢復與重建、防治土地退化、小流域綜合整治、土地復墾等。
四、河南省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框架
1.調整農業結構和優化農業經濟布局
根據各地區的自然資源稟賦和農業結構的特點,用循環經濟理念指導、調整河南省農業的區域布局,建構循環農業經濟體系。開展農業的專業化生產與區域布局,要建立發展循環農業經濟所要求的適度經營規模和產業聚集地,為農業產業鏈條的延伸與農業廢棄物資源的綜合利用與產業化開發提供原材料基地。
(1)種植業。一是建立有機農業開發模式。積極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建立生產基地,加強執法檢查力度,提高農產品安全質量;二是積極開展測土配施肥技術的試點工作,待條件成熟后,積極向全省推廣;三是大力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程,主要采取直接還田、過腹還田、秸稈氣化等形式,提高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和材料化水平。
(2)林業。一是抓好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通過造林工作,改善生態環境,減少生態災害;二是加快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步伐;三是改變林業生產的粗放經營方式,加快淘汰小造紙、小型木材加工等項目。
(3)畜禽養殖業。一是建立規模化養殖農場建設;二是加大對養殖排泄物的集中管理程度,使排放物及時得到加工,順應時令進行農田綠肥實施,確保被農田吸收利用;三是加大對畜禽的防疫和衛生工作。定期給養殖戶進行科技培訓,給予養殖戶養殖衛生方面的知識傳播,確保畜禽養殖安全進行。
(4)水產業。一是建立自凈式水產養殖模式。主要針對設施漁業,通過配方飼料、精量投餌、合理品種結構等措施,確保水體清潔衛生,循環使用;二是建立規模化適宜密度養殖模式。盡量采用配方飼料、精量投餌、合理品種結構等措施外,根據品種特點將養殖密度控制在適宜的范圍;三是要加大對水產品的病害防疫工作,定期對養殖水域進行抽樣檢測,確保養殖水源符合養殖物的質量標準。
(5)農副產品加工業。建立加工廢棄物集中利用模式。在農產品加工廢棄物較為集中的區域,建設規模較大、技術水平較高的企業,專門從事農產品加工廢棄物就地利用模式。對于易腐敗或附加值較低的農產品固體廢棄物、液體廢棄物,采用就地利用的循環模式。
2.面向新農村建設的循環經濟制度創新
這是有利于人們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制度創新。這種制度創新不是追求純經濟效益最大化,而是兼顧社會效益以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創新。不僅不能加劇對資源的掠奪和對環境的破環,而且必須能實現資源再生產與持續利用,以及對自然環境的維持與保護。制度創新所創造的效益應是涵蓋經濟、社會、生態等方面的綜合效益,尋求的是社會福利的持續化,它所產生的推動力也將促進政府、企業、個人之間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上的合作。當前,政府部門應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體系,增加農業的財政投入,推動農村金融市場化改革,建立循環型農業推進組織,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環境管理,為循環農業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推進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國家層次的循環經濟立法相呼應,制定相應的政策保障體系與扶持措施。
因此,要研究和建立起完善配套的政策體系,一方面促進各子系統內的“循環”暢通,另一方面要避免各子系統“接口”之間的“堵塞”現象。要在產業結構、價格、稅費、投資、補貼、信貸、消費、政府采購等一攬子問題上,制定有效、配套的政策,促進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發展。制定現代循環農業發展規劃的重點在于農業資源的節約與高效利用、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農業產業鏈延伸過程中的清潔生產以及農村社區“清潔化”建設等方面,需要提出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思路、途徑、目標和模式及相關的工程措施、支持重點領域與保障體系。
3.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耦合機制
在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系統內,產業和產業之間、行業和行業之間都要形成相互耦合的循環系統,循環經濟才能真正“循環”起來。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調整資源性產品與最終產品的比價關系,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進有利于資源回收再利用和減少污染排放的稅費改革;結合投融資體制改革,調整投資政策向推進循環經濟傾斜,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要參照國際標準規范,建立科學的循環經濟環境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以資源生產率、資源消耗降低率、資源回收率和資源循環利用率等為基本框架的循環經濟與節約型社會評價指標體系;加強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適時推進農村地區舊村改造工程。
關鍵詞:農業環境 產權界定 農業可持續發展 環境污染
農業環境資源是自然環境資源的一種重要構成,是農業生產的前提條件,影響農業發展及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伴隨人類文明的推進,為滿足日益增多的人口對農產品的不斷擴大的需求,人類加大了對農業資源的利用和開發力度,但過度利用和不合理開發的后果導致農業環境質量逐漸變差,良好的農業環境愈發稀缺,持續的農業環境污染可引發全球嚴重環境問題。
1農業環境及農業環境產權界定
1.1農業環境的特殊屬性
農業環境是自然環境的一部分,是以農作物或農業生產為主體的周圍環境各要素的總和。包括農業天然自然和農業人工自然。但本文所指農業環境是抽象化了的特殊環境資源,是指潔凈無污染且有利于農作物生長繁殖的環境資源,包含農業環境的容量資源、生態平衡以及自我調節資源。[1]如農地、農用水資源、空氣等。長期以來,人類對農業資源的盲目開發利用導致農業環境稀缺,昭示其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較之其它環境資源,農業環境具有其特殊性:
其一,公益性,即公共性,農業環境資源屬于公共物品,不易分割,可無償使用,且無競爭性。農業環境的公共性易導致“公地悲劇”之類事件。其二, 區域性,全球范圍的農業自然資源的分布不具均衡性,其構成成分、形態和分布規律必然要受當地自然、地理、氣候和生活方式等的影響,具有顯著的區域性特點。其三,顯著的外部性,外部性的產生是基于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不可避免的對第三方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且無需對被影響方付出報酬和補償。治理農用水污染的行為產生的是正的外部性,即經濟主體的社會收益大于私人收益,反之負的外部性產生,如二氧化硫污染、工業三廢對農地的損害等。一般農業環境資源的負外部性居多,農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環境問題都是外部不經濟的表現,較之污染環境,提高環境質量更有利于社會收益。
外部性的存在使市場交易價格不能真實反映社會邊際收益,使資源配置不合理,達不到帕累托最優狀態。究其外部性造成的不合理資源配置原因,并非只是市場機制的結果,主要是缺乏明晰的產權制度安排。
1.2 農業環境資源的產權界定涵義及理論依據
農業環境的產權是一種特殊產權,是對圍繞農業環境的使用、占有等問題而形成的人與人的關系。即對農業環境具有使用、所有、處置和享有的權利,對其界定實際是對有利于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資源及其使用的數量、范圍、程度的界定,一是對環境的歸屬、優劣、侵權等情況作出定性或定量的劃分和規定。二是對環境污染影響的輕重主次和時效作出明確區分和相關約束。
產權理論認為,產權結構對資源配置存在重要影響,市場交換是實現稀缺資源優化配置的最有效手段。在現實的市場經濟中,交易必產生費用,交易要有效率,需滿易成本低于交易所得。要降低交易成本,產權就必須明確界定。產權經濟學界認為產權界定不清是外部性問題產生的根源。
2 農業環境產權界定分析
2.1農業環境產權界定的意義
2.1.1產權明晰有利于環境外部性問題的解決
從“科斯定律”得知:產權界定不清是環境外部性產生的主要原因。明確的產權關系也是科斯定律得以應用的前提。他認為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方法是通過市場交易來達到資源的優化配置,但必須要滿易費用為零的條件,所有權分配才不會影響經濟效率,但在現實的市場條件下,交易費用不可能為零,因此,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思路,就是把它轉變成產權問題再作界定。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實現外部效應內部化。由于環境資源的無產權制度,使經濟行為主體對環境資源的無償使用,由此產生外部邊際成本。科斯認為,要消除外部效應的影響,只能重新分配產權。
明確界定產權后,環境資源的價格通過市場機制反映出來,并遵循市場規律,隨市場供求變化而自發調整。實際上,產權明晰后的市場價格,就是產權界定前所顯現的外部邊際成本。當環境資源進入私人成本計算時,私人邊際成本比界定前增加,此時,當企業的私人邊際成本和社會成本一致時,環境的外部性問題才得以解決。
2.1.2明確界定農業環境資源產權是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發展道路的新階段,在農業生產活動中既要考慮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會對后代所需的良好農業生態環境造成破壞。農業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容,其含義并不意味既有資源數量的穩定,而是在充分利用環境資源的同時,使其存量增加和質量提升[2] 。當前,隨著農藥、重金屬等對農業環境的污染,清潔高質的農業環境資源日益稀缺,農業環境問題正威脅著農業可持續發展,原因之一就是產權制度安排的不合理造成,明晰的產權對農業環境資源的合理利用有積極意義。
產權不清不利于發揮市場的價格調節機制達到資源的優化配置,進而影響農業生態環境。明晰產權雖然要受成本和收益約束,以及環境保護時交易費用過高的約束,盡管如此,在實際環境政策選擇上,應當明確不作界定將導致的后果。只要產權明晰的收益高于其成本,就有界定的經濟可行性,否則,模糊的產權將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就會進一步阻礙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產權界定對農業環境的保護效果和環境污染的后果將作出內容、范圍、程度和主體責任的界定,從而將影響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因素作出定性或定量的規定。一方面,主體在經濟利益驅動下,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對環境保護的責任心,有利于大眾可持續發展意識的提高。其次,在合理的產權制度下,清晰的界定使稀缺性環境資源的價格市場化,有利于激發交易雙方的技術提升,在技術創新和與環境資源產權制度的互動中,提高了產權界定收益,有利于農業環境資源可持續續發展的經濟條件形成。
2.2農業環境產權界定中存在的問題
2.2.1可界定的農業環境資源
從產權界定的角度來看,空氣、水、土地、氣溫等農業環境資源,可分為可界定與不可界定兩大類,其中部分資源能明確界定,以農地資源為例,土地是客觀存在的實體,且具有不可移動的特性,因此其具備了明細產權的物質基礎,較之農用水資源,空氣等,土地資源在產權規定上更具明確性、可界定性。由于我國土地制度的逐步完善,在所有權、使用權等方面具有相對明細的規定,使界定有明確的依據,但在現實中,當前農村土地產權的權能仍不夠清晰,農民對土地的處分權十分有限,導致一些農村土地產權歸屬模糊,仍需進一步明晰產權安排。
2.2.2影響產權明晰界定的因素
影響農業環境產權界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一,受農業生產效益影響,對污染性環境資源的責任認定受生產效益的制約,一般來說,相對于農業環境污染產權認定,人類更熱衷追求農業經濟效益,人類受短期利益的驅動不愿去做明晰的產權界定。其二,受考核成本過高影響,進行農業環境產權界定,涉及到考核環境資源的歸屬、權責、環境污染程度等問題,然而受經濟或其它條件約束,考核成本往往過高,使界定存在一定困難。如產權界定中的設備設施費、技術費、人員組織、培訓費等。其三,受農業資源分類復雜性影響,農業環境資源分類廣泛和復雜,不僅指農地資源、農用水資源等,還包括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的陽光、大氣等生存資源;不僅包括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范圍生態產權,而且包括由噪音、粉塵等所致的健康損失的局部生態產權;不僅包括由工廠排污造成的空氣、水質污染對種植和養殖業的顯性危害侵權,而且包括由使用農藥、化肥對土質、農作物造成的隱性危害侵權[3]。
3農業環境產權界定與環境污染
3.1農業環境污染的來源和特點
農業環境污染包括外部性污染源和內部性污染源,外部污染主要來自于緊密依托農業環境的機構。如工廠通過排放工業廢物、污水、廢氣等,使農業環境慘遭破壞。近年來,農業環境的內部性污染比重日益上升,主要表現為農業生產中使用化肥、農藥等造成的土壤、水體、大氣污染、農產品質量問題、生態平衡問題以及影響畜牧業發展的生態環境污染。農業環境污染具有隱蔽性強、污染源具有隨機性等特點,給產權界定和污染治理造成一定困難,因此,農業環境保護應先明確界定的主體,針對性的采取不同界定方法。
3.2農業環境污染的產權界定和環境保護
農業環境污染程度隨經濟發展而加深,由此引發的后果也日益嚴重,究其原因,一是農業環境消費者的環保意識不強,缺乏足夠的環境產權認知,沒有明晰的環境產權的約束,環境保護的行動力也較弱。二是針對環境污染和保護的治理和對策的選擇上存在不足。
針對外部性污染的解決措施,有政府干預式、市場手段以及二者的連用式。政府管制主要是通過行政手段禁止或限制排污,或用經濟手段征收排污費,由環境污染者承受相應經濟責任。市場手段以經濟性為標準,一種是采用科斯的產權協商法,在無交易成本時,脫離政府干預,由雙方自由協商可以達到總體收益最大化。另一種是排污權交易,它是由環保相關部門制定排污上限并發放排污許可證。在環境產權交易市場,既有政府與農業環境消費者之間進行付費許可的交易,也有各廠商之間的排污權的交易,這一過程中要既要進行不同條件下交易費用比較,又要進行行為成本和交易收益的比較。
行政和市場兩種手段,各有利弊。國家手段在產權的初始界定中很重要,其介入有利于降低產權界定和轉讓的交易費用,減少交易成本,但不能充分體現市場的經濟激勵作用。環境產權安排應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上的靈活性。由于政府對農業環境產權只具有界定和作出法律保護的權利,因此引入市場手段,能補充政府干預的不足。由于環境資源的考核成本過高,如果僅依靠市場,就不利于有效產權制度的建立。因此,治理農業環境外部污染需要科斯手段和政府手段的聯用。
農業環境既是農業廢物接收者又是重要的生產資料,這導致農戶既是排污受益者又是受害者。對于因農藥、化肥等不當使用造成的內部性污染,由于交易成本和監督成本都過高,不能使用市場產權交易法,只能由政府用行政手段管理和治理環境污染。政府應從現實和法律上明確農業環境資源的所有權歸屬,一要完善和穩定土地的承包期限。以農地為例,農戶對土地享有化肥、農藥的使用權,但同時也有責任保持土地質量穩定。只有穩定土地承包期才能增強農民對土地的保護意識,否則將挫傷其積極性,在有限承包期內因經濟利益而超量使用農藥化肥,過度開發利用土地,從而造成土壤污染、耕地質量受損等環境問題。二是對具有農業環境資源使用權的農戶作出明確的權利和義務的界定,并制定衡量標準給與相應獎懲,以明確的產權和激勵措施來推動農業環境保護,從而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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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改進;農村生態環境;經濟發展策略
1走生態農業經濟發展道路的重要性
農村生態環境的好壞不但對居民生活環境產生了影響,而且還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分析目前我國農村的生態現狀,發現近年來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而且資源問題也越來越突出,甚至產生了一定污染。所以必須要堅持走生態農業經濟發展道路,摒棄過去的粗放式、污染式發展模式,減少對農村的環境污染[1],也能使農村生態環境得到一定的改善,維持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農村生態環境面臨的主要問題
2.1耕地面積減少,能源及水源不充足
如今國內農村生態環境受到了嚴重污染。耕地面積也逐漸減少,水源和能源更是越來越少。這是因為我國人口基數大,人均耕地面積少。而且城市化進程得以加快,農村建筑占用耕地現象非常多,導致耕地面積減少。此外,一些偏遠農村的水資源缺乏,無法滿足農業生產的需要,導致農村的生產受到阻礙,甚至無法提升農村經濟水平。
2.2生活廢棄物造成了污染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居民的生活廢棄物也逐漸增多。因為我國并未對廢棄物問題進行有效解決和處理,而且也沒有投入的資金和技術,所以很多不能降解的塑料包裝,以及對環境產生污染的電池、電子廢棄物,沒有經過處理便隨便亂扔,污染了土壤與水資源,給人們的生活及農業生產帶來了不良的影響。
2.3工農業生產加劇了污染
一些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減少對城市造成污染,會將生產地設在偏遠的農村。在進行生產的過程中,大量污染物會對農村的水源、糧食、土地產生不良的影響。此外,不合理的農業生產會提高污染的程度[2]。而且農藥、化肥等藥物的使用,也會影響農產品的質量,甚至污染農村的水源和土地。
3基于改進農村生態環境的生態農業經濟發展對策
3.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人們的生態環保意識
為了對農村生態環境進行保護,促進生態農業經濟的發展,必須要加強環保的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生態環保意識。此外,也要對農村居民普及生態環境方面的知識,促使他們意識到落后的農業生產模式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而且也要減少傳統落后的觀念所帶來的不良影響,遏止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以及農業生產模式。還要在學校開展生態農業知識講座,促使學生們了解生態環保方面的知識。
3.2加強監督管理,避免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在強化法律監督的過程中,相關部門會對破壞農村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時也明確了工業生產中廢棄物的處理細則,防止對農村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破壞。
3.3加大資金投入,推動生態農業的發展
由政府部門牽頭,企業參與,加強生態農業產業的建設。而且要制定出寬松的優惠政策,鼓勵廣大農民發展生態型農業。也可以促使企業享有環境治理權,使企業能夠行使環境治理的資源再利用權,從而激發企業對治理環境的熱情和積極性。還要在各個地區建立生態農業試點區域,并使這些試點區域能發揮出模范帶頭作用,促使更多的地區都開始建設生態農業,保護農村的生態環境[3]。
3.4增強對綠色旅游資源的開發建設
很多農村都缺乏對生態農業的正確認識。因此在生態農業的發展方面也缺乏正確的指導方向,技術落后。所以政府必須要加強對科研的投入力度,推動綠色農業和生態旅游的建設[4]。不但要研究生態農業應用型技術,也要在農村推廣這些先進技術,使農民意識到發展生態農業的緊迫性。同時也要不斷開發農業生態旅游以及綠色農業種植方式,提升農民的經濟效益,擴大生態農業經濟的發展范圍。
現代農業主要表現為現代石油農業、現代生態農業等各種不同的模式,因為現代石油農業的發展主要是依賴于巨量化學物質的投入來提升產量與經濟收入的,因而也造成了對水資源的極大消耗,甚至導致生態環境出現了惡化,所有也被認為是一種不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生產模式,隨之,生態農業這一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模式開始受到人們的高度關注。盡管全球范圍內各國關于現代生態農業的名稱有所不同,一些國家稱之為有機農業,一些國家稱之為生物農業或者無公害農業,還有一些國家稱之為持續農業等,但是對于其內涵之理解卻是一致的。生態農業事實上是應用生態學的原理以及系統科學的方法,將現代科技和傳統農業技術加以結合,全面而合理地運用自然資源以實現農業生態、經濟、環境等方面效益的有機統一,從而讓農業能夠走上良性循環之路,所以,它已經逐步成為如今全球農業發展的重要潮流之一。生態農業和循環經濟之間具備了極為密切的內在聯系,循環經濟理論認為這反映出人類積極尋求和自然界和諧共處之理念。循環經濟運用于農業上即為生態農業,所以,生態農業也屬于循環農業發展模式。循環農業之實質在于用環境友好方式來運用自然資源以及環境容量,從而實現我國農業經濟活動趨向于生態化,實現經濟、社會以及生態等諸多方面的相互統一。有鑒于此,發展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之間具有目標上的一致性,兩者均要求在農業生產活動之中和自然環境、生態系統形成良性發展的新機制,以達到節約資源與重復利用能源之目標。
2循環經濟條件下生態農業的基本特點
(1)資源化
也就是要以污染排放的最小化為主要目標。應當針對產業鏈之輸出端,即廢棄物,以充分提升綠色農業技術的發展水平,也就是要運用對廢棄物實施多次的回收、利用與資源閉合式循環,從而實現廢棄物排放的最小而。資源化原則是一種輸出端的方法,能夠將廢棄物再一次地轉換成為資源,從而減少最終的處理量,這也就是一般意義上的廢品回收以及綜合利用。為了和資源化的過程保持適應,消費者要提升購買再生產品之意識,從而促進循環經濟之實現。
(2)再利用
也就是以廢棄物利用的最大化為主要目標。這一原則屬于過程性的方法,其目的在于盡可能地延長產品與服務時間,盡可能地多次或者以多種不同方式來使用物品,從而避免其太早成為垃圾。要致力于發展白色農業,也就是要開發與利用各種微生物資源,從而生產出各類無公害的綠色食品、無污染的飼料和其他能源。
(3)減量化
也就是要用資源投入的最小化為主要目標。這一原則所針對的主要是輸入端,目的在于減少進入到生產與消費過程之中的物質與能源流量,對于廢棄物之產生,主要是運用預防方式而非末端治理方式加以避免的,能夠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對于各種不可再生資源之耗竭性開采與運用。對于廢棄物的產生與排放則應當實施總量控制,在農業上主要是運用好該原則,使用最為科學和靈活的方法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
3循環經濟下發展生態農業的幾點思路
(一)大力提升農民群眾的農業循環經濟意識
當前,循環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之下并非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經濟發展模式,迫切需要得到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與引導規范。因為我國農民群眾受教育程度整體上較低,對于資源的利用和環保等公共意識顯得極為淡薄,所以在向農民群眾進行宣傳時可向其展示一部分典型示范項目,帶領農民群眾實地進行參觀、考察,并對農民群眾實施培訓,從而讓其更好地了解資源和環境對于農業生產所具有的重要意義。與此同時,還應當注重于循環經濟發展中經濟效益之宣傳,運用可預見的經濟收益以激發出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從而做到自覺了解循環經濟原理,積極參與農業循環經濟進程,進而取得理想的經濟成效。
(二)立足農業生態環保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
(1)要逐漸增加生態農業建設方面的投入
從而形成支持我國生態農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性體系。鑒于生態農業具備了人、財、物力的投入量相當大以及技術含量較高之特點,國際上通常采用投入和補貼等相關支持政策。我國的現代生態農業起步比較晚、層次相對較低、經濟效益也比較差、經營較為分散,生態農產品的市場規模也比較小,消費者的認知度相當低,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地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在資金投入、信貸支持、稅收減免以及補貼等多個方面實施政策傾斜以及必要扶持,從而更好地拓寬農業投資途徑,持續增加對大型農業生態工程以及農業資源保護區之投入。
(2)要建立健全生態農業建設激勵體系
要更加積極地倡導與鼓勵企業承包與租賃荒地、荒山和荒灘等,開展植樹綠化與水土保持等農業領域的綜合性開發,切實健全農業生態環境的獎懲機制。
(3)要強化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
切實有效地控制各類環境污染的出現。要積極引領農民群眾依據當地生態資源環境之實際來發展好生態農業,控制使用化肥與農藥等各類化學物質,不斷加大有機肥、無毒性的生物肥料的施用力度,從而切實減少因為農業生產而產生的各類污染,并且積極整治水土流失。四是要強化農業領域的標準化建設,更好地發揮出標準化對于生態農業建設所具有的導向性作用。
(三)提升創新我國農村生態環境管理體系
要妥善處理好新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與管理之間的關系,明確其職能,加強農村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和建設同行,這是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保障。有鑒于此,應當建立健全新農村生態環境建設之引領機制,有效改進與優化資源在城鄉間的有效配置以及重新組合,對各地方政府以及農民群眾的行為加以引導,對于環境友好的措施應當進行全力扶持與鼓勵。應當建立起政府資金和金融資金之間的相互聯動體系,切實形成社會資本引領機制,促進對新農村基礎設施以及生態環境之投資,并且致力于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要健全完善環境和發展的綜合決策辦法,各地政府要設置農業生態發展專業機構來健全農業生態環境管理機制,并且組織與協調農業生態環境取得可持續發展。
(四)強化農業技術體系建設以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1)要增加對生態農業技術開發加以支持之力度
不斷提升生態農業技術的發展水平。在持續增加國家財政對于生態農業技術投入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吸引社會各方資金用在生態農業科技建設與開發上,從而逐步形成和健全投資與收益相互掛鉤的新機制,并且形成多元化生態農業科技投入機制,為我國生態農業的技術創新提供相應的技術條件。
(2)要認真汲收傳統生態農業技術之精華
切實推動現代生態農業技術的創新步伐。因為我國傳統生態農業已經積累了相當豐富的間作套種、休耕輪作以及精耕細作等技術與經驗,因而對于發展生態農業具備了非常好的繼承與借鑒價值。然而,生態農業同樣還需要高新農業技術之支持,如今,一部分西方發達國家的生態工程技術、生物技術、現代信息技術以及遙感技術等均被廣泛地應用到生態農業建設之中,從而實現了生態農業的高技術化以及信息化,因而值得我們認真進行學習與借鑒。
(3)要健全完善生態農業技術推廣機制
積極培育我國農村生態農業技術服務、咨詢以及轉讓等各類中介機構,全面鼓勵與引導建設各種生態農業協會,從而健全完善生態農業領域的科技推廣網絡,提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者的專業素質,進而為生態農業科技實現成果轉化奠定良好基礎。
(五)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應當說
農村生態農業與循環經濟之發展需要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切實保障。但是,目前階段我國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尚不夠健全完善,主要體現為不夠系統和靈活,通常是照搬與照抄城市環保立法,在現實之中很難加以執行。相關農村生態農業與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依然存在著大量空白,往往只能零星地散見于各類單項法規之中,缺少一部真正具備了統領性與可操作性的高位階法律。因此,要想發展以循環經濟為基礎的生態農業,迫切需要以整合當前較為分散的條文或者立法為基礎,形成一部以廣大農村地位為主要對象,在農村具備了極強可操作性的、系統性的農村領域循環經濟法律。在此基礎上,環境法當中也要明文規定各級政府一定要把生態農業、循環經濟等內容列入到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從而把生態農業、循環經濟之發展狀況真正視為判斷當地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標準,明確相關監督機構以及人員,保障生態農業在農村地區得到又好又快的發展,進而有效減緩我國農村環境惡化之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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