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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9-0292-01
前言:國家的稅制體制和會計制度日趨完善,為了滿足我國經濟發展趨勢的要求,處理好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
1、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聯系
1.1 財務會計是稅務會計的基礎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存在必然聯系。稅務會計工作的嚴謹性較強,在實施稅務會計工作的過程中,其重要參照物就是來源于財務會計信息。簡而言之,就是指在核算與監督納稅人經濟活動時需要以財務會計信息為基礎,從而才能讓規范化、科學化的會計管理工作目標得以實現。稅務機構借助于財務會計系統能夠對企業的財務信息做到及時準確的了解,從而也就能夠以此為基礎,將合理的稅務會計編制制定出來。此外,企業還能夠在財務會計信息的基礎上對相關的稅務會計工作做到有效處理,能夠促使其將財務會計核算結果直接運用到稅務會計工作中,從而也就能夠讓自身的生產經營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1.2 財務報告反映二者之間的協調
財務報告可以有效反映財務會計跟稅務會計之間的聯系,這就要求我們在具體開展財務會計跟稅務會計工作中,有效協調好二者之間的關系,這才能使相關管理目標更好實現,為企業與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重要保障。受稅務會計的制約,財務會計在具體工作過程中要遵從相應的稅務會計規定。企業通過比較自身的負債情況與資產情況,便可以充分明確計稅基礎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利用這種差異所產生的所得稅,可以將會計利潤跟企業所得稅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準確記錄下來。例如,企業在所得稅會計中,需要處理好時間性差異,這就需要將相應的“遞延稅款”科目設置出來,這才能列示企業的長期資產或者是長期負債情況,保障二者可以協調發展,從而使企業更好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
2、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
2.1 核算對象不同
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一般都是企業中以貨幣為單位的所有經濟事項,財務會計核算能夠準確地反映出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生產經營與資金變動情況。稅務會計核算范圍和財務會計的核算范圍并不相同,稅務會計在核算過程中往往會涉及諸多與納稅有關的經濟活動,如稅收收入、收益分配以及稅收減免等,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相較于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而言,其主要是以受納稅影響的一系列經濟活動類型的資金變動,如稅款繳納、補退以及計算等。
2.2 核算目標不同
稅務會計在具體核算過程中,往往需要將稅法作為重要的工作參照,通過實施正確的計稅、納稅以及退稅等工作,有效達到降低遵從成本的效果。為了幫助稅務使用人員做出合理科學的稅務決策,便可以采取將相關會計信息提供給稅務會計使用者的方式,使稅務會計使用者可以實現稅收收益的最大化。財務會計的主要目標就是核算與記錄所有企業的經濟業務,進而合理編制出相應的附表、利潤表、資金流量表以及資產負債表等。
2.3 計量依據不同
稅收制度的形成一般都是通過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的有機結合而實現,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則是依賴于權責發生制,其關注的是實際收入、收入和費用之間的比例。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必須參照權責發生制,而稅法的配比原則不僅要參照權責發生制,而且還要有機結合歷史成本原則和相關性原則。稅法通常不會對會計核算實質進行運用,稅務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循相關的會計準則及稅法規定,會對納稅人的行為進行明確規定,但不會預測未來費用和損失。而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運行,主要是以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為參照基礎,未來讓企業財務信息的準確性、有效性得到保障,必須嚴格遵循會計準則和制度來進行核算與編制。
3、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協調措施
3.1 建設稅務會計理論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稅務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越來越重要。但是由于我國的復雜國情,許多企業中稅務會計并沒有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會計系統。目前我國處于一個經濟轉型期間,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我們需要加快我國會計學科的發展,協調兩者的差異,加強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間的合作與配合,從而減低企業稅收成本和納稅風險,建設我國一個完整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
3.2 合理制定稅務會計準則
稅務會計是財務會計發展出來的一個分支,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本質上都是為所需者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核算結果。但是由于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不同,所以對于稅務會計,需要一套適合的稅務會計準則,這套準則能與財務會計日常核算方式保持一致,避免重稅漏稅的現象。在稅務會計中,應該嚴格區分營業收益與資本收益。這兩種不同來源的收益擔負著不同的納稅責任,對于這兩種收益應該有相應的劃分方案,明確的計算所得稅負債和費用。
3.3 遵循實質性的相關原則
按照現行稅收制度的規定,“視同銷售”的行為同樣也是沒有現金流動的銷售業務,如果對“視同銷售”行為進行征稅的話,無疑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因此我國的稅收制度應該減少類似規定,減少稅務會計制度與財務會計制度之間的差異,以體現我國稅法法規合理征稅的原則。在對于企業稅務會計處理中,重要事項定要遵循嚴格處理,次要事項按情況處理,無關事項無需處理,做到以實際為主的原則。
3.4 縮小兩者政策差異
財務管理制度僵化和過多是我國以往財務管理中較為常見的現象,其對企業生產規模的拓展有著很大影響。從當下我國市場經濟的實際發展狀況來看,使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政策性差異得到縮小,雖然能夠讓企業會計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兩者在一些方面上的差異性屬于長期存在的現象,因此想要短時間消除顯然很難實現。例如:政府部門對企業違法支出或經營行為所進行的行政罰款、司法罰金,在財務會計實施中,就能列支出成本、費用以及損失等科目。但是從稅法的角度上來講,其規定這種支出不能使用于抵稅,由此也就讓稅法以稅后利用為目的,為國家收取稅收收益的性質得到了直接展現。
3.5 實現二者趨同化發展
當前我國財務會計跟稅務會計之間的趨同化發展越來越明顯。首先是會計制度跟稅法法規的協調化發展使得二者逐漸開始呈現趨同化形式,不管是在實物界還是在理論界,企業所認同的便是財政部制訂的會計準則跟會計制度的權威性與有效性。財政部還有制訂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責任,(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是并行的吧?)這就可以為我國會計制度跟稅收法規的趨同化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其次是我國企業的籌劃活動也會影響到財務會計跟稅務會計的趨同化發展,如果企業的收入和費用一定的話,企業的應繳稅額跟稅后利潤就屬于一種反比關系。所以企業為了有效減少自身的應稅負擔,就需要通過稅收籌劃來實現合理避稅,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稅收政策跟會計制度的協調發展。
4、結語
總體來說,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兩者的關系非常密切,管理人員在工作時要對兩者之間做好區分及協調,從而推動企業更好的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務;財務;會計;原則
在我國經濟工作的建設中,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在原則上既存有相似之處也存在有差異。當前二者的原則差異的問題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差異對于協調二者之間的關系,共同推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要作用。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都是我國經濟正常運行所必不可少的內容,二者在其根本上都是財務人員的服務領域,因服務對象,運行系統的不同而具有一定的差異。
(一)稅務會計
國家稅收法規和各省市地區的稅收操作制度是稅務會計開展工作的基礎,基于當前的稅收制度、規程,運用會計學和統計學專業知識對目標企業的財務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和統計,并最終形成企業適宜繳納的稅種、稅目,以及各稅種、稅目應繳金額,以穩定國家的稅收收入[1]。
(二)財務會計
不同于稅務會計站在國家的角度,財務會計更多的是站在企業與個人的發展的角度,對企業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2]。財務會計需要通過一系列會計程序來工作,在現代企業發展中充當著較為重要的角色。通過對企業財務狀況與盈虧能力的了解,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提供相應的信息。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原則
在會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必然有其必須遵循的原則,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工作性質不同必然致使其工作原則不同。以下通過具體分析二者的工作原則來加以說明。
(一)稅務會計的原則
我國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原則有:客觀性原則,會計理論以揭示研究對象的本質屬性和規律為目的,稅務會計理論也不例外。通過對會計理論的深入研究以便更加有效地發揮稅務會計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的功能和作用[3]。邏輯性原則,即保證思維邏輯的一致性,保證稅務會計報表是符合邏輯發展規律的。總體性原則,即有一個整體的概念,明確認識到這是一個戰略性規劃。歷史性與動態性原則,由于稅務會計處于較為復雜社會經濟環境中,這就使稅務會計理論體系不可能是永恒不變的,也就是說但該理論體系的內容是可以調整的,是根據社會實踐環境的改變而改變的。
(二)財務會計的原則
財務會計的原則有:歷史成本原則,即在尊重歷史經濟數據的基礎之上,參照歷史數據加之以現實數據綜合整理以得出結果。收入實現原則,即指企業產生過程中的收入應選擇一個固定的時點作為確認的日期,借以判斷其歸屬期間[4]。配比原則,即成本與收入相配合的原則,是指企業在特定的期間實現的收入與為此所發生的費用成本相較,以確定損益的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即以明確的權責關系來確認收支,也就是按收款和付款的責任來確認。謹慎原則,即穩健主義的原則,泛指在企業未進行某項工程前對其進行的風險預估,并在該風險顯現出較為穩定態勢下加入財務計劃中去。
(三)二者的不同之處
二者的服務主體不同決定了二者的工作原則的不同,稅務會計的服務對象是納稅人,而財務會計的服務對象則是企業。這就決定了稅務會計一切以稅務法為基準,所有工作活動都建立在此之上。稅務會計堅決擁護歷史成本的原則,強調在企業資產與歷史成本相抵觸時,必須按稅法的規定使用相關的處理方式[5]。財務會計則恰好相反,相較于稅務會計更具有靈活性。在工作執行中的諸多地方引入了可收回金額和等不少公允價值的理念,以確保財務會計報表信息的真實可靠。可見,會計工作者對于從事工作的性質完全屬于根據服務對象而決定的。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在相關性原則的運用上也存在有相當大的差異。基于二者特性的不同,稅務會計的服務則更多的趨向于政府,幫助政府促進稅活動的有序開展。財務會計則更多是指財務信息,趨向于企業,其主要職責是幫助企業統計出企業的財務收支狀況,明確企業的經營盈虧額,以便于企業做出相應方面的決策。因此也就造成了二者在相關性方面的差異。二者在配比方面也有所不同,稅務會計對配比原則的認可是毫無疑問,因為稅法對稅款的流失有著嚴格的要求和規定。根據稅法的相關條例,納稅人應該繳納的稅費必須在其應當配比的當期進行申報扣除,提前或者滯后都無效。與稅務會計的強制性不同,財務會計則更多的是核算企業當中的金額,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差異進行的財務統計[6]。由此可見財務會計在靈活性上面要更加的人性化。財務會計核算中則更多的實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在對企業進行財務運算時,必定會出現未知的情況,財務會計則需要通過對未知情況做出相應的風險評估。這一原則在稅務會計工作時基本用不到,因為稅收是全都按照稅法進行核算的,是根據國家法規有自己固定標準的,所收取的稅費也僅僅由納稅人承擔,并不存在有所謂的風險性。因此,對于財務會計的運算來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稅務會計中并不適用,若強制運用到稅務會計的工作中則會增加稅收工作的風險,也與其確定性相悖,不利于國家的財政收入的穩定。
(四)對于二者差異的思考
1.促進二者的協調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在許多的原則上面還是具有一致性的,即使二者之間部分的原則并不能夠互相適用,但并非是不可調節的。由此可見,這些原則都是具有共通之處的,只不過是基于二者的具體的適用目標而改變。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進步,目前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促進二者之間的相互融合,。在不違背二者的原則之下充分發揮二者共同之處的作用,也要正視不同之處,使二者能夠協調的發展,更好的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共同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稅務會計更多的考慮的是如何才能增加收稅的便利以保障政府的收入,是本著“稅收核算原則”來進行收稅。并非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來為納稅人考慮,這在很大程度上與財務會計的為公司和員工的績效考慮不同。目前我國的稅收工作的開展還未能做到一切完全按照法定標準來完成,不嚴格按照稅法的相關條例來展開工作,勢必會導致許多的問題在收稅中出現。因此,我國現在需要制定出完整的稅收體制來展開工作。目前我國的“財務會計原則”已經過較長一段時間內的實踐已經漸趨成熟和完整。因此,在進行稅務會計的改革的同時,是否可以多多借鑒財務會計原則中較為成熟的方面,將財務會計中看重實際重于規定的原則用于日常的稅收工作中,融合能夠適用于稅收的加以合并。壓縮二者之間的差異,促進二者互相協調,共同發揮我國在財務處理上的最大優勢。2.加強企業的稅務統籌企業內需要大多數是財務會計,但在企業的整體運行中也是需要繳稅的,關于稅款方面則就需要稅務會計了。因此即使在企業的實際運行中二者雖然有著不同的運行原則,但二者始終是會在某些方面加以重合的。財務會計也可以根據國家企業納稅的相關法規計算企業營業額,從而進行一部分的稅務籌劃,將企業所需繳納的稅費提前計算,促使企業提前準備稅款,避免出現流動資金不足的現象。使得財務會計在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對企業的運營和盈虧狀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發展中所承擔的經濟風險,促進了企業更好發展。
三、結論
總而言之,財務會計原則和稅務會計原則即使存在有大量的差異,二者也都是為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運行的。二者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性決定了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是可以互相融合的。在對二者的原則進行具體的對比后,不難發現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只有在更加合理的協調之下,才能夠更好的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幫助國家尋找到一條更加符合基本國情的經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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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財務會計;稅務會計;差異;協調
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的博弈加大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這兩類會計的差異既導致了納稅人財務核算成本的增加,又不利于我國稅收征管機構的征收管理。筆者認為,目前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比較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而搞清楚它們之間的差異情況以及協調好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關系,不僅對企業財會人員很重要,還能夠為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意義。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
就概念而言,財務會計是指通過對企業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進行比較全面系統的核算和監督,以為外部和企業有經濟利害關系的債權人、投資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盈利能力等此類經濟信息為目標的而進行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而稅務會計是介于稅收學和會計學之間的一門邊緣科學,其依據是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基本形式是以貨幣來計量的。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從而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門特種專業會計。當前,由于我國會計準則與稅法在目標、所遵循的原則、會計要素、計量屬性、核算基礎、政策導向等方面存在不同而導致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差異,具體表現為:
1、目標的差異
會計目標是指向與企業產權相關的投資人、債權人、政府和相關部門等使用主體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相關的會計信息,會計目標主要反映了企業管理者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主要是為使用主體服務并兼顧國家、企業和相關利益集團的利益;稅法目標是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滿足社會公共需求,從而引導和調節社會經濟發展,實現政府職能,公平稅負,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由此可見,兩者的目標存在不同,這也就導致了會計利益集團的多元化與稅法的唯一性之間的產生了矛盾,也即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產生差異的根源。
2、核算原則的差異
在核算原則上,稅務會計遵循的是稅收核算原則,并以稅法為導向。而財務會計所遵循的一般原則就是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盈虧狀況。
3、會計要素的差異
財務會計要素是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部分組成。而稅務會計要素既要受到稅法的影響,又要受到稅務會計環境的影響。這里的稅務會計環境決定了納稅會計主體的具體涉稅事項及特點,并按照涉稅事項的特點和稅務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進行的分類,從而形成稅務會計要素。稅務會計要素的組成部分有:計稅依據、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稅所得。二者在在構成上存在明顯的差異。
4、計量屬性的差異
企業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情形下計量的內容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以此保證計量會計要素金額的可靠性。稅法對企業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存貨等各項資產,計稅要求以歷史成本作為基礎。只有在資產轉移確定收入和計量成本及反避稅要求方面采用公允價值,如企業盤盈資產、拆遷補償采用重置成本計量,企業關聯方交易、企業債務重組業務、非貨幣形式獲得資產與收入。但稅務會計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增值或者減值,一般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由于會計準則計量屬性選擇的范圍較大,因而企業資產、負債等會計要素的賬面記錄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存在較大不同,其結果加大了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的分離。
5、核算的差異
(1)核算基礎差異。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都規定會計確認、計量和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采用權責發生只為原則進行核算。但在其被用于稅務會計時,與財務會計還是存在明顯差異: 在收入的確認上稅務會計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被支付能力原則所覆蓋而包含著一定的收付實現制原則,而在費用的扣除上財務會計采用穩健原則列入的某些估計、預計費用在稅務會計中是不能夠被接受的,后者強調“該經濟行為已經發生”即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的確認扣除的限制條件,從而起到保護政府稅收收入的目的;(2)稅基保全差異。稅務會計的基本目標是保障財政收入,財政收入是用來滿足政府機構和公共開支的,財政收支一般都要納入財政預算,有很強的計劃性和時間性,而且稅款必須是現實的收入 ,不能是預期或虛假的收入,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財政赤字,引發通貨膨脹等一系列問題。稅務會計對企業取得的應納稅所得規定了扣除標準,這個標準就是所得稅納稅稅基。稅基的存在使稅務會計達到了獲得財政收入,調整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實現經濟資源在全社會分配的目的,但是財務會計并沒有這樣的一個標準對企業的收入進行界定。因此,稅基的存在也造成了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差異;(3)核算對象不同。財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企業以貨幣計量的全部經濟事項,而稅務會計作為一項實質性工作并不是獨立存在的,稅務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對象只是與計稅有關的經濟事項,它是以財務會計為基礎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中不符的會計事項或出于稅收籌劃目的需要調整的事項按稅務會計方法計算、調整并作調整會計分錄,再融于財務會計賬簿或報告之中。
6、政策導向差異
稅收是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因此,稅法中調節宏觀經濟、包括一些對企業經濟行為進行獎勵或限制的條款及對社會弱勢群體收入進行優惠的條款。結果是一部分會計所得免于納稅,或者一部分支出的扣除標準相對于類似支出項目有所不同。這些鼓勵類和限制類條款均體現了國家的政策導向。財務會計不承擔調節宏觀經濟和國民收入的作用,所以一些稅收政策在財務會計上得不到體現。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的協調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逐漸加大,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這種較大差異,對于稅務而言就會產生一些不良的影響,對企業也會帶來所得稅征管方面的困難,對政府稅務部門帶來很多的困難,比如:增加了工作難度和成本。另外,還會導致大量的納稅調整事項給會計工作帶來不便,進而影響和降低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由此可見,加強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協調尤為重要。
1、重視會計準則與稅收制度協調的理論研究
目前對會計法規和稅收制度的研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作為會計人員,我們要明確兩者之間的差異和聯系,準確把握好兩者的分離或者統一的 “度”,既不能片面夸大和追求兩者之間的差異,走向極端,又不能因為兩者具有緊密聯系而無視其差異?;诖?,我們必須要重視和加強對會計法規與稅法協調的理論研究,從而促進會計理論和實務的發展與完善。
2、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制定部門應加強合作
由于我國財政部制定會計準則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稅收法規的具體目標和要求不一樣,所以就導致了各自制訂的政策法規存在差異。然而,這兩個部門具有一致的根本目標,因此,兩個部門在制定準則與法規的過程中應該加強互相溝通和配合,從而減輕企業與國家在法規實施過程中的難度。
3、加強政策宣傳,會計準則應增加涉稅信息披露
無論是財政部門還是稅務部門,都要充分認識到加強政策宣傳的重要性,應該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對會計和稅法的宣傳和培訓,這將有助于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調的效果。開展政策宣傳的方式方法可以靈活多樣,內容可以突出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為主,宣傳的對象主要針對企業的會計從業人員,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法的協調為主要目標。
另外,由于當前納稅申報表的不公開性,使得利益相關者無法充分了解企業與稅款征收相關的信息,更無法全面理解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作為主管和主要實施部門,為了幫助利益相關者更為充分的了解企業經營與稅款征收,了解會計利潤與稅收等相關內容,有必要增加涉稅信息的披露,在相關會計準則中增加納稅調整信息披露條款,從而保證會計信息對稅收的支持。
4、改進和完善差異 調整的會計處理方法
企業在處理差異會計時,主要以賬外調整為主,并體現在納稅報表中,這種做法既不能與日常的會計記錄相銜接,又不利于與稅務機關的信息進行交流。因此,要想系統完整地反映差異的形成和納稅調整情況,企業就要增設必要的備查賬和明細賬,進一步規范會計賬簿記錄。針對會計差異的調整情況,應該及時在財務會計報告中進行相應的披露。如:在利潤表的“所得稅”和“利潤總額”項目之間增列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增加額和減少額等項目,依據備查賬和明細賬的記錄來分析和計算調整金額,并對其進行填列,從而完整地反映差異調整的情況。
三、結語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目標、所遵循的原則、計量屬性、核算基礎、計量屬性及政策導向等方面存在著差異。而為了實現兩者的協調關系,不僅要積極主張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之間相互借鑒,還要加強和完善兩類會計制度,從而促使其形成良性互動的關系,實現會計核算與稅收征管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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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鳳娟(導師:云虹):我國會計準則與稅法之間的關系研究,長安大學碩士論文,2008.
[6] 吳康為: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及協調――基于新準則對所得稅影響的分析,經濟研究導刊,2008.8.
財務制度、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科法之間的關系問題,自會計改革以來一直沒有中斷過討論,隨著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確地回答這些尚問題。 —、財務、會計、稅收:處理企業、國家以及社會之間利益關系的切合點 要說明財務制度、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稅法之間的關系,首先應當對財務、會計和稅收之間的關系作出回答。 財務、會計和稅收之間的關系,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考察。從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出發,他們可視為處理企業、國家和社會之間利益關系的三個切合點。改革開放之前是這樣,改革開放以來,乃至于將來建立起成熟的市場經濟制度以后,這個結論也同樣是成立的。區別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結構,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這三者也就有不同的結合方式。 改革開放以前,基本經濟成份是國有企業,經濟運行方式是通過指令性計劃實現資源的配置和社會總產品的分配。以集體企業為主體的非國有企業也采取了類似于國有企業的經濟運行方式。就分配體制來說,國家為社會總產品分配主體,按照經典作者所闡述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實行對社會總產品的統,分配,形成補償基金、消費基金和發展基金,從而實現社會再生產。其中,財務制度通過規定資金投人、資產計價、成本補償、收益確定、利潤分配、基金形成等標準,成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據。財務制度也是國家稅收的基礎,財務制度所劃定的補償標準和收益確認標準,是確定稅基的依據。而會計制度則是按照復式記帳要求,根據財務制度和稅法所規定的分配標準規范企業的會計科目、報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內容。這時的會計制度本質上是薄記 制度。 實踐證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與其相適應的財務制度、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現在:第一,分配權力高度集中。補償基金和消費基金以及發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國家手中,企業沒有自主權,大到基建項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職工福利設施,都是政府部門決定的。第二,分配過程缺乏制約。社會總產品有多少用于補償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費基金,又有多少用于發展基金,服務于國家計劃和預算,而沒有考慮經濟生活自身的規律。根據國家計劃和平衡預算的需要,可以調整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可以推遲確認損失。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計劃決定財政,財政決定財務,財務決定會計”的運行機制。在這種體制中,只有縱向決定與被決定關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權力集中,又缺乏內部制衡,導致分配比例失調,突出表現是補償和消費大量欠帳,如,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欠帳,職工福利欠帳,環境治理欠帳,等等。這些隱患現在已經充分暴露出來,成為當前改革和發展道路上的嚴重障礙。 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社會總產品在補償基金、消費基金和發展基金之間進行分配。這一結論適用于各種社會和各種體制。問題在于如何進行分配,由那個主體進行分配,在那些層次進行分配,根據什么進行分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出問題在于,社會總產品是在國家層次上進行分配的,企業并不是分配主體。換句話說,社會資金實行的是宏觀循環,補償基金和消費基金是根據國家計劃進而通過財務制度進行分配的。改革的方向是,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承認企業是商品經濟的細胞,在企業層次上進行分配,按照資本運動規律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和會計核算。 企業資本運動,首先表現為資本的投入,形成資本存量,然后經過生產經營過程實現資本的增值,對資本增值進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進而實現新的循環。從資本的運動過程中,我們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財務,會計和稅收的各自作用空間,并且能夠找到計劃經濟體制下分配問題的癥結。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是按資本運行規律組織社會再生產,社會總產品價值和新增價值的界定取決于財務制度,服務于國家計劃和年度預算,最終表現為存量與增量界限的混淆,導致分 配關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這是我國國有企業當前普遍面臨生存危機的深刻背景。 一般認為,會計通過價值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信息。這個結論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會計的深刻意義還在于,通過資產、負債、權益和收入、費用、利潤的確認和計量,它劃定了資本存量和增量的界限,其中資產、負債和權益三個要素劃定了資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費用和利潤三個要素劃定了資本增量的界限,這六個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貫串于會計循環的全過程,是會計職業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業得以持續經營的基礎。包括國家在內的投資者所執行的財務活動,實際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進行的資源的配置,包括資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潤(即增量)的分配。稅收也是在合理劃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礎上對增量的分配,盡管參與分配的法理依據完全不同于財務活動。 二、會計準則與財務制度 前面已經說到,傳統分配體制下,財務制度直接地執行統收統支的職能,是國家實現社會總產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權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導致分配結構失調,弊病甚多。為此,我們建議全面認識并重新界定會計準則的性質和功能,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轉交由會計準則來執行,建立起體現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原則、約束機制健全的社會總產品分配體制。 問題是,為什么會計準則能夠執行這些職能,并且能夠避免傳統財務制度的弊端呢。這是由會計準則的內在機理決定的。 第一,會計準則是市場經濟實踐和人類智慧的結晶。經過近百年市場經濟實踐的催化,會計準則已經成為有一套邏輯嚴密的概念體系支撐的規范系統。象真實與公允、權責發生制、可比性、謹慎等概念和原則,已經成為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固有觀念,規范著會計實務,不僅支撐著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在市場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樣也使資本存量與增量的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礎之上。 第二,在由投資者、債權人、管理者、政府部門、企業職工和會計職業等所組成的多角關系中,會計準則已經成為處理和協調經濟利益關系的內在穩定器。企業是各種經濟利益關系的聯結點。這里所講的經濟利益,既可能表現為直接經濟利益,也可能表現為以經濟信息形式存在的間接利益,因為誰擁有更多的信息,誰就有更多的決策能力和影響能力,并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其中,對我們本文所要討論的問題有意義的,是其直接經濟利益方面。會計除了其固有的信息功能外,另一個重要功能是資本存量與增量之間的分割功能。對于股權投資者來說,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保證,一般情況下,會傾向于多確認存量(當然,例外的情況也是有的。比如,對于短線投資者來說,只在意企業的短期價值,可能會傾向于多確認增量。而這本身就說明了多元利益的存 在卜對于債權人來說,他們一般也傾向于多確認存量,因為,存量充分意味著其債權的安全系數更大一些;對于政府部門來說,其直接利益是稅收利益,多確認增量,意味著更大的稅基;對于企業職工來說,其報酬往往是與企業的當期利潤相聯系的,他們也會傾向于多確認增量(當然,基于長期雇用、追求長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類似于這樣的利益主體及其利益傾向,還可以舉出一些。為了協調各種利益矛盾,會計職業最早以中間人的面貌出現,主持會 計準則的制定。 后來的實踐證明,會計職業也是有自己獨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風險,獲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現為市場份額、審計取費,風險則表現為可能的審計失誤以及由此引起各種利益主體的訴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職能時,就會考慮特定利益關系中的力量對比,并以對自已有利的方式進行會計政策選擇和設計。這正是為什么美國、英國等國家的會計準則制定權限先后從會計職業轉移到獨立的會計準則制定團體手中的真實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有理由將現行財務制度執行的制定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標準的職能分解出來,使其成為會計準則的職能,建立比較完善的會計準則體系和會計準則形成機制,有效地負擔起資本存量與增量的分割職能。將財務分配和稅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劃定資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礎上。 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改造為會計準則的職能以后,相應的問題是,是否取消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筆者認為,將財務制度執行的資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職能改造為會計準則職能,并不意味著取消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相反,應當按照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原則,改善和加強國家作為所有者對企業財務的管理。 所謂財務活動、財務管理,都是圍繞資源的配置和分配進行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國家法律約束和計劃指導下實現的。資金投資到哪里,投資多少,從哪里籌資,怎樣安排資金結構,利潤應當怎樣進行分配,多少分配給投資者,多少用于后備和發展,基本上是所有者決定的,或者是由管理部門在投資者的指導下進行的。國家對企業財務的管理至多是從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證小股東或債權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規范??赡艿念I域有,利潤分配順序,社會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備基金的建立,等等?,F行公司法律對這類問題已經作出規定。 而國有企業的情況就大大不同了。國家是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或者通過法人行使所有者職能。國家必須對國有企業財務進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對其資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場經濟賴以正常運行的保證。而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國家,對于國有資本的投放和國有資產收益的分配以及對經營者的考核,必須由國家來執行。 第二,國有企業是實現社會主義經濟社會目的的重要途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是一個重要而特殊的經濟成份。國有企業固然要以盈利為目的,但其所擔負的經濟社會目標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的職能、平抑物價的職能、解決就業的職能等等。這都要求通過國家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管理來實現。 第三,相對于非國有企業來說,國有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要弱得多,承受的經營失敗風險比非國有企業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種經濟體制中,都表現為一系列的授權過程。對于非國有企業來說,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經營,自己授權自己,其責任心和風險意識都是很強的。有的則是由私人投資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極強的風險意識。當然,由于掌握企業命運的是大股東,對小股東有著潛在的損害,所以往往要有一定程度的政府于預,比如定期公布信息,保留必要的后備。公司法律有關條款起的就是這樣的作用。而在國有企業,授權層次大大增加,有時甚至不能直接確指是誰授權的。這就大大增加了授權風險。注重眼前利潤而忽視長期利潤,剝奪性經營而不注意資本維護和技術開發,冒險而不顧忌后果,等等。這就是產權經濟學一再提醒的道德風險現象??梢哉f, 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比非國有企業要大得多。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強國家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管理和監督,比如規定和監控負債比率,流動性比率指標等等。 三、會計準則與稅法 在傳統體制下,稅法和會計制度都是以財務制度為依據的。會計制度根據財務制度規定的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標準規范帳務處理方法和程序,而稅法則根據財務制度確定稅基。隨著會計制度改革和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職能將由會計準則來承擔。 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是,如何處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關系,是將稅基完全建立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還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稅辦法?;蛘邔⒍惙ㄅc會計準則統一起來。最近幾年,不少同志倡導建立一門獨立的稅收會計學,并發表了一些研究成果。
總的來說,有兩種意見,一種觀點是,稅收會計學是財務會計學的一個分支,它集中研究和處理企業與稅收有關的會計業務,比如,增值稅的會計處理,營業稅的會計處理,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消費稅的會計處理,以及納稅申報。還有一種觀點是,鑒于財務會計與稅收的目標不同以及會計準則與稅法的現實差異,分別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并進行跨期所得稅的分配,即所得稅會計。更有人建議,不但要確認所得稅的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而且還應當確認增值稅等其他流轉稅的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并進行跨期 分攤,在此基礎上建立稅收會計學。 關于第一種觀點,筆者認為,從會計的角度看,企業的納稅業務,與企業其他各類經營活動井沒有什么兩樣,交納各種稅收,所導致的企業納稅義務形成的負債以及多交稅收而應當退回稅款所形成的資產,與企業對存貨、固定資產、應收帳款、應付帳款等經濟業務的核算原則是一樣的,都要遵循有關會計準則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標準。單獨建立一門納稅會計學,就象要建立應收帳款會計學、存貨會計學、固定資產會計學一樣說不過去。 關于第二種觀點,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財務會計與稅法在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慮,會計準則與稅法如果能夠協調好乃至統一起來,當然是一件好事。因為那樣既有助于簡化企業會計核算,又便于稅收征管。然而,會計準則與稅法在立法宗旨、服務對象和約束因素諸方面都是有區別的。就當前實務來說,稅法與會計準則在諸多項目的處理上已經出現了一些差異。絕對地講會計準則與稅法保持一致,已經行不通了。但是,贊成會計準則與稅法分離,并不意味著不顧成本與效益原則,盲目地追求兩者的差異,甚至人為地夸大兩者的差異,而應當盡量保持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和一致,不要夸大納稅扣除政策的作用。實際上,某些稅收政策的獎勵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別是在我國目前經營環境和企業機制下,更是這樣。對于會計準則與稅法 在某些項目的確認標準上的差異的處理,筆者贊同我國現行會計制度有關所得稅核算的規定,即,企業可以選擇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 有同志建議,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稅,還要確認增值稅時間性差異,并進行跨期分配,進而 建立起稅收會計學。筆者認為,借鑒所得稅跨期分配原理進行流轉稅的跨期分配,不失為一種嘗 試,但需要注意以下兩點:第一,任何一種會計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國現實和特定環境,符合成本與效益原則,不能為會計而會計,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轉稅跨期分配與所得科寫期竹配一樣,都是會計原理和會計原則的具體運用,屬于某一類會計業務,指望因此形成一門稅收會計學,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 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所要解決的實際上是會計規范本身的結構問題。廣義上講,會計準則是會計制度的一種形式,就象會計制度以外,還有會計規章、會計規則、會計規定、會計處理辦法等多種法規體例一樣。80年代初開始搞會計改革,乃至于從統研究會計制度改革,開始用會計準則這個稱謂,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會計實務的影響。因為美國、英國、加拿大以及國際會計準則都稱accounting standards 或accounting principles,分別譯為會計準則(或會計標準)和會計原則,當時國內大量介紹和譯述西方國家會計文獻,使得會計準則這個詞成為市場經濟制度下會計規范的象征。記得當時還曾就會計準則、會計標準或會計原則的區別或聯系以及我們該選用哪一個名稱進行過多次討論和論證,后來在1988年底召開的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基本理論和會計準則研究組的研 討會上達成一致意見,今后統一用“會計準則”一詞,不再在名詞上爭論了。 現在我們討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已經不再是名詞本身的討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現在都以其現實存在,直接影響著會計實務和會計理論。當然,由于已經的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國際會計經驗,會計準則幾乎成為新的會計規范的代名詞,因而影響更大一些。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會計準則,基本上是指已經或即將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而會計制度所涵蓋的內容要廣泛得多,且復雜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兩則兩制”中的13個行業會計制度和后來陸續的其他行業會計制度,象公路經營企業會計制度,還有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制度兩個會計制度。從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看,表現形式、體例結構、詳略程度、政策選擇方面存在一定區別,但所涉及的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間的關系確實需要理順,從而形成 有分工又有協調、結構嚴密的中國會計規范體系。 早在80年代末財政部著手研究和草擬會計改革發展規劃時,就提出了建立會計準則體系這一動議。1991年的《會計改革綱要(試行)》以及先后提出的《關于擬定我國會計準則的初步設想》等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在內的會計準則體系的設想。當時,按行業和所有制制定的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國營商業企業會計制度等基本上是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格式為框架的,這就是本文前面所說的,執行的是簿記職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會計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除了傳統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方面的內容外,也獨立地規定了一些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政策。實施“兩則兩制”時,由于當時《企業會計準則》只有一個基本準則,尚不能滿足具體指導企業會計實 務的需要,所以根據基本準則按行業制定了13種會計制度。這些行業會計制度也相應地充實一些會計政策的內容,即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方面的內容。這就是為什么隨著具體準則制定工作取得進展,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重疊之處越來越多、人們越來越關注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關系問題的根本原因。 如果說,80年代末開始搞會計準則時,還主要是直觀地借鑒西方國家會計準則這個名稱和形式,那么經過10年來制定會計準則的長期實踐,我們切實感到,分要素、分經濟事項制定會計準則這個形式,有顯著的優越性。一是分會計要素、分經濟業務制定會計準則,有可能將某個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闡述得比較全面且清楚,邏輯嚴密;而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其邏輯結構的,其核心是帳戶設置、記錄內容和信貸規則,不可能象會計準則那樣根據特定要素或業務的需要靈活組織其結構和內容。二是會計準則這種形式已經成為國際公認的規范形式,已經為國際社會所認同,象法國、德國等國家也開始采用會計準則這種形式。 曾經普遍認為,會計制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應當用會計準則取代會計制度?,F在看來,評價會計制度,應當從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辯證地看。就內容來說,通過會計制度規定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等會計政策,并不是絕對不可行。有人說會計制度規定過死,不利于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會計政策。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實際上,并不是會計制度規定過死,而是財務制度規定過死,不能把財務制度的問題算到會計的頭上;就現行的會計制度來說,除了仍然過多受到財務制度制約之外,很難說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過死。再說,就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余地將越來越小。會計制度的問題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其邏輯結構的,因此,無法對特定會計要素和會計業務的確認、計量作充分 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圍,這也是形式決定內容的一個例子。 會計活動包括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四個環節,因此,會計規范也就有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這四個可能的要素。無論是國際會計準則,還是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都只包括確認、計量和報告三個環節,而基本上沒有涉及記錄這個環節。就我國的會計準則來說,必要時也有一些有關帳戶的規定,比如,單設帳戶還是合并反映,直接轉銷還是備抵方法,就屋于記錄的規定,因為不影響計量的最終結果。有關記錄環節,所解決的問題主要有帳戶的設置、帳務處理程序、帳戶對應關系、帳戶與報表項目的協調和配合等等?,F行會計制度的形式特別適合于記錄制度。所以,要不要用會計準則代替會計制度,實際上就變成了還要不要對會計記錄環節作出規定?有關記帳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給企業自己來做? 筆者認為,會計制度有關記錄環節的規定,主要是幫助企業設置會計科目和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并不象會計準則那樣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所以,要不要對會計記錄環節作出規定,取決于企業會計實務有沒有這個需求。離開特定環境,絕對地說取消會計制度或保留會計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個時期以來,有不少發展中國家建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包括會計記錄在內的帳務處理程序作出規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新設的發展中國家和體制轉換國家會計指導委員會(即steering committee;我國會計文獻大都將其譯為“籌劃委員會”。筆者認為,譯為“指導委員會”更為貼切),其研究課題之一是,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要不要就會計程序提供指南提出決策建議。另外,法國的通用會計制度(即plan general comptibles;國內大多將其譯為“會計總計劃”或“會計總方案”,這實際上是對法文的直譯。法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獻,將其譯為general accounting system。筆者以為,為正確表達這份制度所包含的內容,應當譯為“通用會計制度”)作為法國會計特色的體現,在西非國家及世界一些地區有很大影響。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提 出的命題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國通用會計制度那樣的會計指南。 筆者認為,就我國目前會計實務來說,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還沒有形成,企業會計人員尚不習慣于自己設計會計制度,所以棒供一套與會計準則相配套的會計制度,推薦會計科目,解釋會計科目的性質和使用方法、交代會計程序、提供主要經濟事項分錄范例,對于幫助企業更好地運用會計準則,提高會計效率,加強內部監督和政府監管,還是有必要的。鑒于目前會計制度種類比較多,不便于檢索和執行,建議適當加以歸并。隨著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企業會計人員簿記水平的提高,加之會計準則指南中提供了各類業務的相關會計科目和記帳方向,會計制度的作用將逐步弱化。什么時候會計人員感覺到這套制度對于企業來說沒有什么參考價值了,這套會計制度也就自動取消了。我們實在沒有必要再在準則與制度的存廢上花太多的精力討論了。以上方案如果可行, 那么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關系的新模式就可以簡單地概括為,會計準則主要規定確認、計量和披露標準,而會計制度則主要提供會計記錄指南。有人認為,會計準則偏重理論,會計制度偏重實務;會計準則是抽象的,會計制度是具體的,會計準則是原則,會計制度是方法。這些觀點,顯然天法正確界定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對于指導會計改革實踐也是有害的。 鑒于會計準則目前還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執行,建議先在上市公司試行這一模式,非上市公司暫時仍主要執行行業會計制度,但應當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推進,逐步擴大新模式的適用范圍,最終過渡到新模式.
1.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組成要素不同。根據相關會計制度標準,財務會計包括6個要素,要素為企業資產、負債、利潤和費用等方面。而稅務會計只包括4個要素,而且根據稅務會計的定義,稅務會計包含的4個要素也主要與企業的應繳納稅款有關,如納稅所得、應納稅額。
2.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不同。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目標分別為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和保證企業依法納稅和、低企業納稅負擔。財務會計是指為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并向信息使用主體提供經濟信息,財務會計的目標是通過會計活動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有用的信息,如提供真實的企業資產信息,企業財務經營狀況信息,為信息使用者的管理或投資提供參考。稅務會計的定義為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從稅務會計的定義可以看到,稅務會計是在遵循有關稅務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稅務經濟經濟指標進行核算,在確保企業依法納稅的基礎上減輕企業的負擔。
3.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差異。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差異主要表現在核算對象、核算原則以及核算依據三個方面的差異。在核算對象上,財務會計核算企業所有經濟活動及事項涉及的貨幣計量,而稅務會計只核算與企業稅務有關的經濟活動,如稅收變動核算,財務會計核算對象的范圍遠遠大于稅務會計核算對象的范圍;在核算原則上,財務會計核算更加重視核算工作的穩定性,注重與稅務會計核算的結合。而稅務會計涉及企業納稅問題,屬于法律范疇問題,因此稅務會計核算原則為遵循有關稅務法律法規、公平、便于管理等。在核算依據上,財務會計核算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記錄,它只需依據有關會計制度和準則即可,財務會計核算的靈活性更高,而且不同行業的會計核算也存在很大差異。而稅務會計的核算的原則為相關稅務法律法規,因而稅務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為我國稅法,根據稅法規定記錄企業納稅金額,并及時申報。稅務會計核算的強直性、統一性和客觀性都高于財務會計核算,而且任何行業企業稅務會計核算都具有此特點,都以稅法為核算依據。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協調對策
1.完善稅務會計理論構建。稅務會計理論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還未形成完善的稅務會計理論,稅務會計理論體系缺失嚴重,稅務會計理論仍未脫離財務會計理論的指導,稅務會計理論無法指導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因而,研究人員還需要完善稅務會計理論研究,形成符合我國企業發展狀況以及我國稅法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將稅收學的相關概念轉化為稅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借助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將企業應繳納的稅款通過會計系統予以體現,實現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在管理層面的合作與配合,協調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關系,讓二者在協調中得到良性發展。
2.完善稅務會計核算內容。從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內容上看,兩者的核算內容有很大的差別,因而要減少兩者之間核算內容的差別。具體操作為: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處理所得稅上,要加強統一,盡量減少核算內容上的不一致事項。在遵循所得稅稅收制度的基礎上,稅收人要盡量與會計制度保持一致,放寬應稅費用的列支標準,加大稅收扣除,涵養稅源,為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3.統一核算基礎。我國企業稅收采用收付實現操作制度,雖然這種操作方式簡單,有利于保全稅收。但是財務會計利潤核算以及應繳納所得稅額之間容易產生差異,導致會計可比性的信息質量要求匹配收入與費用的會計原則,無法體現我國稅收公平公正的原則。因此,稅務會計也應該將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計量的基礎,從中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體現我國稅收公平公正。最后,統一企業所得稅,平衡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所得稅,減輕內資企業負稅壓力。而且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符合我國企業所得稅未來改革發展方向。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