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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概述
1.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內涵
財政審計大格局提出的依據是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理論,是在對原有的審計項目進行拓寬的基礎上依法進行的權力約束和監督。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提出,不僅滿足了當前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也更加符合全國審計工作的實際發展情況。財政審計大格局是以維護財政安全為目標,以全部政府性資金為紐帶,以揭示和防范財政分纖維著力點,統籌整合各類審計資源,有機結合不同審計類型,全面整合審計信息,形成目標統一、內容銜接、層次清晰的財政審計工作體系。
2.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特點
同傳統的財政審計相比,財政審計大格局在實踐中有著更多的特點。主要體現在組織的協調性上,財政大格局的組織協調形式更加統一,也就是有著統一的方案和組織實施形式,同時在培訓和進點上也實現了統一。還有就是財政審計大格局有效地避免了跨年度報告現象的出現,極大的提高了審計的時效性。此外財政審計大格局是在審計的“免疫系統”理論指導下開展的,有效的實現了在審計上的資源優化配置。與此同時財政審計大格局有著更加明確的年度目標,將一切工作都安排到圍繞“兩個報告”的年度審計工作中去,在“兩個報告”的要求下不斷開展財政審計工作,探索財政審計和專項審計的高效結合,為加快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財政審計模式奠定基礎。最后財政審計大格局有著更加集中的審計范圍和更加明顯的整體性特征。大格局下審計工作在明確財政審計目標的基礎上,將審計范圍集中到了對預算執行的審計情況方面,在增加了各個審計項目之間聯系的同時也有效的提高了他們同總體審計目標之間的緊密度。
3.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意義
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既能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又能深化財政審計工作,是對審計工作五年規劃的堅定貫徹和落實,也是解決當前財政審計資源分散和力度缺失等問題的重要措施。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出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對促進我國財政審計體系的健全有著重要的意義,此外也大力推進了我國財政體制的改革以及為實現財政安全和提高財政績效水平都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通過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實現財政審計工作的統一和整體性,有利于將全部政府性資金納入到審計監督的范圍中,保證了統籌安排部門預算和民生資金,以及政府擴大內需資金等各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的合理合法,更加快了高效統一的工作體系的建立,更能夠充分的發揮出審計監督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
二、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措施
1.樹立財政審計新理念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首先就需要樹立審計工作的新理念,做好財政審計職能的發揮。新形式下提出的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其目標是要提高政府財政收支和相關財政活動的管理水平以及績效水平,因此關注的不僅是預算以內的資金,還要對沒有納入到預算管理中的資金進行審計。要轉變原有的審計工作思路,要站到國家審計的高度上開展工作,把財政審計工作同其他的審計工作進行融合,加快聯網審計的發展進程,同時還要提高規避風險的能力,及時發現財政運行中的不穩定因素,對重大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嚴肅的查處,必須要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使用和優化配置。
2.健全財政審計法制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還需要對財政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不斷地健全和完善。在我國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因此啊哦做好財政審計工作必須有完善的法律做后盾。但是當前財政工作無論在政策的實施還是管理的法律依據方面都存在嚴重的缺失,即便是已經存在的法規大都也已經無法滿足當前審計工作的需求,因此財政審計工作在實際運行中經常會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因此就需要更加重視對財政審計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做好法律保障。
3.創新財政審計方法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也需要通過科學的整合審計資源,實現對財政審計方式方法的創新。不同于傳統的審計工作,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要根據審計項目的實際情況,采用科學合理的組織方式,既可以使用“大兵團作戰”的工作形式,在對組織和方案進行統一的基礎上實現對審計自愿的集中調配,特別適用于審計任務繁重而且時間短的綜合性審計項目。也可以采用“分兵作戰”的方式,也就是在明確審計目標的基礎上,根據審計專業的不同進行科學的分工合作,在最后實現對審計成果的共同分享。這種方式針對的是漢高領域廣泛且審計次數較多的審計項目。最后還有一種審計方法就是“獨立作戰”,這種審計方法適合那些審計任務相對簡單的項目,同時也能用于對政府的階段性中心服務工作進行審計的實踐中。
4.加強財政審計整改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最后還需要加強對財政審計的整改力度,促進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健全。在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進程中,必須要堅持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重視對審計整改情況的后續檢查工作,重點是要檢查審計單位在制定審計結果和處理審計事項等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還要健全審計整改的問責機制,對于那些審計整改效率不高工作不力的要采取相應的追責問詢處理。要在依靠人大和政府資源的基礎上,保障通報制度的暢通無阻。要將財政審計整改的具體情況進行定期的分類整理,加大對整改單位的施壓力度,要從根本上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更好地維護財政的安全和優化配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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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 審計監督 對策
科學合理的財政審計監督不僅對政府政策的落實,改革發展的進步,法治社會的進程等有巨大的助推力,還通過規范化的制度嚴格限制了權利的蔓延、堵塞了管理層面上的漏洞。故而,與時俱進地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擴大審計監督的范圍對新時期的反腐倡廉、經濟建設等層面都有無可替代的基礎作用。當前,國家新出臺了宏觀經濟政策,要求確保經濟穩定增長,創新財政支出方式,整合財政支出結構等,這更要求財政審計監督工作要立足當前、有針對性地改進,確保我國經濟在新的一年保持穩定并持續健康發展。
一、新時期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現狀及問題
在互聯網+的審計監督環境下,全樣本數據也隨之出現,財政審計監督面臨著完全不同于過去的形式和環境。雖然審計監督工作在逐漸的改進中,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關于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有些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例如,關于財政審計的準則和標準、財政審計人員的責任以及財政審計的風險防范這些方面,相關法律都沒有做出正式規定。還有一些法律法規過于陳舊,無法適應大數據時代的具體需求。更有一些法律法規不夠嚴密謹慎,給財政審計監督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第二,現行的財政審計監督工作手段落后,大多仍采用傳統的簡單的手工方式,只采用低效的事后審計,運用科學的大數據查賬方法卻少之又少;第三,自動監督與自主監督的落實情況也有所欠缺,參與財政審計監督也未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更有違法違紀的問題發生;第四,在實際工作中,有的財政審計監督人員能力不足,專業知識匱乏,對財政審計工作的的專業知識了解匱乏。有的甚至利用裙帶關系,對于個別單位的財政進行有意庇護。這一系列的問題都亟待得到改善和解決。
二、新時期完善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五點對策
(一)推動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制度化
政府需將財政審計監督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嚴格落實下來。尤其要關注預算編報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財政投資項目、財政專項資金、財政存量資金管理情況。加強對財政資金的政策性、效益性審計,揭示財政資金分配不符合政策規定、財政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具體要做到:一,健全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財政審計監督的職責和權限,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和執行力度。二要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通過提升績效理念,構建科學規范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來更加鞏固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預警、監控、糾察、制裁和反饋職能的實現。
(二)強化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互聯網觀念
互聯網+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已經作為規范性的政策得到了政府的廣泛提倡和大力推廣。尤其是作為國家治理基石的審計工作,更要具備互聯網觀念及大數據方式。審計工作的網絡化和統一化,首先能夠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傳統的審計管理中工作單位缺乏完善的數據錄入和保存系統,故而獲取的數據在真實性方面有所欠缺。另外,網絡化的審計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貪污浪費的可能性。因為有些審計項目的資金量大,數據多,如果利用傳統的財政審計工作統計,則可能會出現相關人員侵吞財務等貪污現象。
(三)充分利用大數據推進計算機審計工作
在大數據的環境下,首先我們要建立健全審計數據系統,將所有的數據納入統一規范的管理中,這樣就從形式上防止了數據被篡改等問題,確保了數據的真實有效性。另外,對于不正確、不可靠的數據要大力摒除,對于系統存在的漏洞要及時修復。其次,要財政審計計算機監督的控制范圍,這樣可以更加及時的發現財政審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監督人員的工作效率也能利用計算機得到跨越性地提升。
(四)優化并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指標體系
財政審計監督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指標體系的可靠性。審計部門不僅履行著最簡單的監督權,還對財政監督、稅務監督等其他經濟監督負有再監督的權利。通過嚴密的監督體系,保證各地乃至全國的有效運行。因此作為最后一道經濟把關門,審計監督必須完善其指標體系。將審計對象的時間、范圍、內容等具體資料以嚴格的指標形式記載,更加突出過程監督和流程控制。
(五)重視對審計監督隊伍的引進及培養
財政審計監督的事先預防和事后管理作用,需要通過政策監督員及審計監督隊伍的工作實現。第一,完善對監督人員的引進。對財政審計監督人員的引進一定要采取公正、公平的方法。采取提高薪酬的方法,加強財政審計監督崗位對專業人員的吸引,使監督崗位有更多高素質高水平的隊伍組建。第二,提高審計監督人員的素質。通過積極的培訓機制和學習系統,幫助財政審計人員形成長效學習機制,從而提高其互聯網觀念和大數據審計方式。
三、結束語
審計監督工作關乎我國經濟發展的效率,與人們群眾的切身利益休戚相關。在互聯網+蓬勃發展的大環境下,我國的經濟政策也發生了轉變,審計監督工作面臨著諸多限制。因此我國的審計部門要具備互聯網思維,構建網絡化的審計系統,提高每位員工的審計監督素養,才能保證財政資金安全及經濟活動健康運行,從而使得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真正做到法制化和規范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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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財政審計運行新模式的必要性
財政審計是國家審計的永恒主題和基本職責,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維護公共財政安全的重要舉措。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不斷完善和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進入新常態,審計機關在政府公共財政審計上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原有的財政審計模式已不能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一些突出問題成為阻礙審計事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首先,財政審計覆蓋范圍不全。如預算執行的審計,主要關注一般預算、政府基金預算、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和地方財政收支的審計,而對政府性非稅收入、地方政府債務、社會保障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重視不足,使得部分財政資金處于審計“盲區”。其次,財政審計目標定位不準。盡管財政部門已較成熟地運用財政杠桿和宏觀政策“聚財、理財、用財”,但審計部門的財政審計還停留在就事論事層面,偏重于對具體單位和具體項目的審計,沒能從更高的角度認識資金、數字所反映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的深層次問題,闡述對問題產生原因的整體性、針對性分析。第三,財政審計組織形式分散。在“各管一塊”的審計職責劃分體制下,財政資源分屬于審計機關內部不同職能科室審計,財政審計的項目計劃、工作實施由各專業科室分別完成,審計人力資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各走各路、各自為戰”的審計局面嚴重影響了審計信息的交換,消弱了財政審計的效能發揮。第四,財政審計技術手段落后。主要體現在審計人員習慣于用傳統方法進行審計監督,信息化手段的應用不足,財政聯網審計、被審計單位數據庫和審計數據庫建設滯后。面對上述問題,審計工作者應充分認識構建財政審計運行新模式的必要性,堅持“揭示問題、促進改革、規范管理、維護安全、提高效益”的審計工作原則,強化探索與實踐,總結和完善財政審計運行新模式的構建策略。切實強化財政審計在財政管理、預算執行、資金流向、財政支出結構和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監督保障作用,促進廉潔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設。
二、財政審計運行新模式的構建策略
改革與創新是構建財政審計運行新模式的核心要素。只有在財政審計的內容、目標、組織方式、資源配置、信息利用等方面潛心研究和總結,才能探索出與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新常態相適應的財政審計運行新模式構建策略,進而統籌整合審計資源,充分發揮審計的公共財政監督職能,有效提升財政審計整體質量和水平。
(一)完善審計計劃,實現財政審計的全覆蓋
制定完善的財政審計計劃,是避免財政資金游離于審計監督之外、實現財政審計全覆蓋的基礎和保障。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者要進一步提高對審計計劃重要性的認識,緊緊圍繞財政這一中心,結合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制定周密的財政審計計劃。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公示財政審計計劃,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集體智慧,多環節、多渠道征集對財政審計計劃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完善財政審計計劃,科學安排審計項目。通過完善審計計劃,使審計范圍實現全覆蓋,既涉及政府財政預算、投資、撥付、管理和使用環節的審計,也包含對普九化債專項資金、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資金、社會保障資金、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等專項資金的審計。不僅對重點國有企業的稅收征繳情況進行審計,也對以往審計中忽視的民營企業、個體經營戶進行審計。這樣就了消除財政審計的死角,使審計視野不斷向全部政府性收支擴展,有力地推動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二)把握審計重點,明晰財政審計的既定目標
財政審計的重點也是當前財政改革的熱點、難點。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者要通過明確財政改革的發展方向把握財政審計重點,進而明晰財政審計的既定目標。為此,財政審計應突破單純的查賬、就收支審收支,以發現資金違規問題為目的的簡單、狹隘的審計內容,關注財稅政策體系的完善、財政體制的改革、財政支出結構的優化以及稅費改革和依法理財,將公共財政項目與資金的決策、分配、使用和績效等環節全部納入審計范疇。不僅要審計資金收支是否按照預算執行、預算執行是否實現了既定目標、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也要審計財政資金使用是否符合經濟性原則、是否有利于經濟結構調整以及推動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更要從體制、制度層面和管理層面分析財政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揭示違法違規問題所反映的體制障礙 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從專業的角度提出整改意見,有效發揮財政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三)優化審計資源,促進財政審計的部門協作
政府性資金量大面廣,涉及單位既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又有私營企業和個體經營戶,以往的各部門“單打獨斗、各自為戰”的財政審計格局顯然難以適應新的經濟形勢。審計機關應結合構建大財政審計的審計理論研究新成果,整合優化審計資源,促進財政審計的部門協作。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財政審計協調指揮中心,統一規劃安排方案擬定、業務處置、工作協調、信息傳遞和審計綜合等財政審計工作。根據財政審計工作的新特點,打破科室分工,實行審計部門之間、審計人員之間的混合編組,合理搭配,改變按行業歸口安排審計項目的傳統做法,注重人力資源、信息資源、技術資源的共享,充分發揮不同類型審計人員的業務專長,營造主體清晰、團結互助、共同進步的財政審計環境。加強與政府和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熟悉本單位、本行業工作特質的優勢,通過對內部審計的監管和質量評估,科學利用內部審計結果,減少與內部審計工作的交叉重復,提高審計資源的配置效率。
(四)更新審計手段,推動財政審計的信息化
一是突出績效審計,探索由常規性審計向績效審計轉變。
財政審計應在堅持真實性與合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績效審計的力度。財政績效不僅僅指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整個政府性財政收支都存在績效問題。財政績效審計應突出三個方面:一是正確評估財政收支的經濟性。各項收入與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是否遵循了增收節支原則,是否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標準、范圍、定額征收與使用;二是正確評估財政收支的效率性。各項收入是否應收盡收,各項支出是否及時撥付到位,追加預算是否及時等;三是正確評估財政收支的效果性。各項資金收入與支出的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是否存在挪用、擠占、閑置浪費情況等,財政審計力求做到“真實、合法、績效”三位一體。
為不斷推動財政績效審計的發展,在審計實踐中應注意圍繞審計目標,不斷強化績效意識,從方案制定、重點確定、成果反映、項目總結等方面,設定績效評價標準,科學評估財政審計績效。
二是強化決策審計,探索由執行環節審計向決策、執行等環節審計轉變。
審計作為促進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通過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實現的。監督的對象是“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的重點是“決策、執行、反饋”等環節,監督的內容是“人、財、物”。對財政審計而言,對權力的監督主要體現在與財政收支相關的經濟活動決策權、執行權與監督權方面。
籌集與分配資金是各級政府及其財稅部門的重要職責,集中體現為財政預算編制及其執行兩個主要環節,可歸納為財政資金運行過程中的決策權與執行權。財政審計應重點關注預算編制、調整與執行情況,加大對財政決策權、管理權、使用權的監督,通過對預算編制及調整的審計,可以發現預算編制與調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隨意調整與分配不公正現象,從源頭上制止和糾正財政收入與分配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對財政、稅務、海關及其它預算執行部門的審計,可以制止財政資金在籌集與使用過程中的權力異化現象,促進這些部門規范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三是加大成果反映,探索由反映單項審計信息向反映綜合性審計信息轉變。
審計信息是審計機關發揮作用的重要途徑,也是審計主要成果的集中體現。在財政審計中,應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會關注的焦點與熱點問題,加大審計信息綜合分析力度。同時注意對審計中發現的單個的、零星的、原始的審計素材進行綜合性加工,有意識地上升到宏觀經濟管理的高度進行分析,力求從苗頭中發現傾向性、個性中關注普遍性、動態中把握規律性,撰寫一批份量重、價值高、宏觀性強的綜合性審計信息簡報,逐步改變反映審計信息單一、缺乏綜合性與宏觀性的傳統做法,推動財政審計成果反映上層次、上臺階。
四是加強綜合審計,探索由“賬本審計”的傳統審計方法向現代綜合性審計方法轉變。
現階段,以計算機技術為主要手段的辦公自動化在政府及其部門得到了廣泛應用,辦公無紙化進程明顯加快,財(政)稅(務)銀(行)企(業)聯網,信息資源共享已成為一種趨勢,并呈現出加速發展態勢。財政部門的“金財工程”、稅務部門的“金稅工程”、海關部門的“金關工程”建設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辦公自動化及管理現代化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以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為例,全國稅務系統已建立了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形成縱橫交錯的監督制約機制。從稅源控制、稅款征收、稅收監管、納稅人的應征稅款、入庫稅款、罰款及滯納金計算等數據實施全程控制,強化了稅收執法及清理欠稅的剛性,有力地推動了稅收征管工作的現代化。
【關鍵詞】風險定義 審計轉型 危機 良機
一、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內涵及啟示
2009年3月3日,在財政審計項目培訓班上,原審計長劉家義代表審計署黨組講話時指出:“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國家財政的范疇,與之相適應,我們要著力構建國家財政審計大格局”,首次提出了構建國家財政審計大格局的理念。而后,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審計機關,紛紛探索構建審計大格局的實踐和理論。
與過往分散的審計項目或部門、地域、領域各自為政的分散態勢不同,財政審計大格局強化系統性、統一性、宏觀性和徹底性,全面整合審計資源、拓展審計視野,關照一切政府財政資金,展現出全國或不同級別的政府審計“一盤棋”的大兵團作戰氣勢,在系統確認、評估各種風險方面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也給審計領域的發展帶來了多方面的啟示。
啟示之一是系統性是審計工作徹底發揮作用的保障。作為協同管理層開展風險管理、提升組織績效的一種確認活動,單個審計項目在發揮其自身的作用的同時其分散性為審計風險留足了空間,限制了其整體效用的發揮。對此,唯有形成系統的大格局,在時間、領域、部門、層級等多個維度系統聯動,實現審計程序、審計跟蹤、審計模式開發等方面的無縫連接,并形成長效機制,才能比較徹底地在確認業務風險的同時評估、管控審計風險。
啟示之二是適用性可從政府部門拓展至社會各個領域。劉家義審計長提出財政審計大格局是在特定境遇下針對國家審計而言的,不過其本身的適用范圍絕對不局限于國家審計,也不應該僅在國家審計領域發揮作用,應該在國家審計領域初步實踐后逐漸向企業內審、金融審計、社會審計等領域蔓延,在更廣闊的范圍內發揮其由于系統性而產生的積極作用,其中與國家審計密切相連不可分割的金融審計應該是其走出國家審計后的第一個領域。
二、構建金融系統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必要性分析
與其他行業相比,金融業是較早地接受風險管理理念,開展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工作的領域,在社會各行業各領域中具有一定的先導性。目前,金融業及審計工作的多個方面又呼吁金融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和實施。
(一)日益廣闊的審計面需要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
在目前金融市場上,金融結構日益復雜化,非銀行金融機構數量和資產負債規模大幅度擴張,非貨幣性金融資產的創新也不斷發展,金融衍生業務迅速拓寬,傳統的金融業務向中間業務、電子業務、證券業務、保險業務等不斷傾斜。在這種情況下,金融審計監管的客體將更為廣闊,側重點也日益向銀行中間業務、表外業務、證券市場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方面傾斜。對此,傳統的審計監督模式難以適應和勝任,需要構建審計大格局與時俱進地確保全覆蓋。
(二)綜合經營的趨勢需要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
隨著對外開放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系列寬松政策絡繹而出,股票、債券、短期融資券、商業票據、期貨、利率市場等眾多金融工具紛紛涌現,彼此之間的界限日益模糊,交叉混業經營逐漸成為現實常態,綜合經營業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分業監管模式已經相形見拙,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支撐統一監管成了未來發展的必然。
(三)多部門協調需要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系統聯
基于金融業的復雜性及本身地位的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體系由政府監管為主導、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為依托、行業自律為輔助和社會監督為補充、國家審計為最終監督,這種五位一體的局面讓金融審計工作涉及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財稅等多部門,在協調方面對地位、能力和技巧等有極強的要求。這些需要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以系統、全面的姿態統籌協調,協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實現金融業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四)財政風險向金融風險的蔓延需要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接駁防范
基于國家財政和金融業的天然聯系,二者的風險是隨時可以互相轉化甚至共享的。國家財政領域的國債風險、財政周轉金風險、地方債務風險等都容易引發金融風險。最近幾年,隨著國家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和完善,財政方面的部分風險以風險轉移的態勢進入金融領域,加劇了這種財政風險向金融風險轉化的范圍和規模。對此,唯有構建與國家財政審計大格局類同的金融審計大格局,二者之間實現無縫接駁,才能徹底堵死財政風險向金融風險轉化的路徑。
三、構建金融系統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初步設想
站在如今金融審計的現實平臺上,在持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的同時需要從多個方面出發,構建全新的金融審計大格局。對此,筆者有如下幾方面設想:
(一)建立權威機構,作為金融審計大格局的終極權屬載體及協調者
與國家財政審計大格局一樣,金融審計大格局同樣是全國一盤棋的系統態勢。然而,與國家財政系統的層級性、健全性及秩序性不同,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非貨幣金融機構的分布比較零散,管轄方面的關系錯綜復雜,是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的主要障礙。對此,筆者認為可在國務院領導下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協調國家審計機關、金融監管機構、中央銀行、各金融機構、相關財政機關及相關監管部門,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就一些重大問題進行協商。
(二)建章定制,構建金融審計大格局的基本框架
確定專門機構以后,可由該機構協調國家審計機關、金融監管機構、中央銀行、各金融機構、相關財政機關及相關監管部門的管理層及審計人員,以宏觀性、行業性或系統性的金融風險為主要關照對象,開展系統調研,召開系列研討會議,厘定相關機構協調、金融審計計劃體系構建、審計模式開發、風險預警體系建設、跨單位及領域的審計項目協調、審計質量監督體系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從整體上確定金融審計大格局的基本框架,構建國家金融審計與金融監管協作框架,理清國家金融審計的工作邊界,依法對各種金融機構進行系統性風險審計和對監管機構的工作績效進行系統監督和確認,全方位地為金融審計大格局作用的發揮奠定基礎。
(三)借助科學和網絡信息力量,構建宏觀共享的審計信息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