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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體制到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體制轉變中,經濟主體隨之改變,工廠企業取代封建土地主成為了經濟制度的新主體。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中,土地生產要素的所有者成為經濟體制中的主體,那時農業產出代表了整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土地作為農業經濟的載體和最重要的生產要素,自然成為回報率最高的要素資源。步入資本主義社會之后,科技進步、工業生產力提高、城鎮化使得社會經濟不再單純依靠土地一種生產要素的產出來支撐。制度的變遷將以地主和農民互動關系為主的封建體制,轉變成為承載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博弈關系的市場經濟體制。在市場經濟體制中,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越發密切,一方面企業要在生產要素市場雇傭消費者的勞動力,另一方面企業在產品市場上為消費者提品,這種雙向的關聯,使得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相互依存,增加了競爭,為整個市場效率的提高和產出的增加提供了動力。
以工業化為代表的市場經濟,與以農業為代表的自然經濟相比,最大的特征就是產品的豐富化。這要求社會分工的專業化,市場經濟為分工的專業化提供了平臺,兩者相互促進,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分工還帶動了高等教育、服務業等社會部門的發展,促進了生產經濟以外的社會部門不斷進步,并與生產經濟部門形成良性互動,帶動整個經濟社會體系的優化發展。市場經濟體系推動的社會分工在自然經濟時代是不可能完成的。原因有三個,首先自然經濟時代的主導產業是農業,產品單一,耕作技術進步空間較小,勞動貢獻率差異不大,沒有給專業化提供空間。其次在自然經濟時代,規模經濟效用很難發揮作用,小農戶為主的運作模式失去了分工的動力和基礎。再次資本主義改革進程中,將大量的農民從土地上分離出來,從事第二和第三產業,為社會分工提供了對象。
2市場經濟的特點
2.1市場經濟是社會化的商品經濟,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經濟商品經濟的典型特征是以交換為目的的。社會生產的目的是為了到市場上交換其他效用不同的商品,而不是為了消費,這個目的也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生產的專業化。市場同時為各種資源提供了配置制度,通過價格信號,調節供給和需求之間的關系,將資源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或者說讓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市場中的需求者和供給者以同樣的態度去看待各種資源,即自身利益最大化,供給者希望利潤最大化,需求者希望物美價廉,因此雙方對價格都十分敏感,誰能夠了解市場信息,誰就可能獲利。在這個邏輯的推動下,市場參與者都最大程度的為對方著想,以求實現共贏。
2.2市場經濟具有平等性、競爭性、法制性和開放性等一般特征市場經濟的第二個特點就是在開放的系統中,優勝劣汰,充分體現實力的競爭,而這個過程始終在法制的框架之內。市場經濟中的參與者在信息公開的前提下相互競爭,誰贏誰輸就要看實力了,就類似于自然界中的優勝劣汰,優秀的公司、有競爭力的人才為社會的貢獻大,得到的報酬也多,生存能力就越強;競爭力差的公司和個人,如果不及時提高自身的實力,就會被其他優秀者替代,進而被市場淘汰。而這一切都是在市場中自動運行,通過需求和供給者的博弈,實現優秀基因的得到傳續。市場經濟中的社會關系比自然經濟要復雜很多,商品的豐富程度、交換方式的多樣化、各種市場的形成都將經濟體系規模不斷膨脹,如果靠人管理,效率低,效果差,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法制。
2.3市場經濟一般特征的各種表現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市場經濟的特征在很多方面都是相互關聯的,分工促進了產業的分離,產業分離使得社會產品豐富化和專業化,專業化又可以提高社會效率,專業化又必須以交換為前提,交換行為將會使得經濟關系不斷復雜,復雜的經濟關系必須依靠法制來管理,法制又將促進信息的公開和平等競爭,進而促進優勝劣汰機制,優勝劣汰就要求每個市場參與者必須提高自身的競爭力,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最好方法就是做自己最擅長的事情,這樣一來就又促進了社會分工的發展。因此市場經濟體制的各個環節相互作用,相互關聯,共同促進市場經濟制度自身的完善和演進。
3教學實施
市場經濟的概念對于相關專業的學生來說,是必須要掌握的,然而對于這個概念的理解還需要時間的積累。特別是對于沒有經歷過我國市場經濟演進階段的90后大學生來說,沒有實踐對比,很難理解其中的深層次內涵。因此在教學實踐中,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學法和對比教學法幫助他們理解,同時一些歷史事件的講解同樣十分必要。在教學中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可以注意和借鑒。首先,自然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對比,可以從我國的區域經濟差異中找到合適的范例。在我國西部一些地區,特別是偏遠山區,一部分人還過著近似于自然經濟的生活,他們的生產活動主要以滿足自身需要為主,不以交換為目的,他們只能從事傳統農業產業。而東南部沿海地區,產業分工與專業細化已經到了一個相當細致的程度,每個人只從事社會分工中的一個環節,通過交換其他人的產品和服務來滿足自身需求。這兩種模式的總體效率和生產效果卻有著天壤之別。其次,我國的歷史因素使得現階段的市場經濟和發達國家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相比,還有諸多差異。這種差異是和我國國情相聯系的,是適合現階段發展的必然選擇。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制還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存在。對于我國現階段的市場經濟體制有必要給學生做概況和說明。
4小結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核心制度 現代產權制度原則 現代產權制度內涵
雖然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理論界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性作了許多論述,但對其戰略地位、原則和基本內涵還有深入探討的必要,這將有助于增強改革的自覺性。
一、建立現代產權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
1、所有制的核心是產權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制度基礎工作是構建現代產權制度。由于所有制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因此,現實生活中所有制各種實現形態及其發展形態,實際是表現為產權形態。從這個意義上講,產權可視為所有制的核心,那么,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當然就是現代產權制度。因為,我們要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顯然不是古典的市場經濟體制,而是建立在現代生產力高度發達基礎上的市場經濟體制,尤其表現為,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作為制度基礎的市場經濟。所以,按照經濟學的這一基本原理要求,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理應成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
2、按制度經濟學理論,產權制度是社會經濟制度結構中最核心的制度
林毅夫認為,制度可以區分為制度安排與制度結構。前者是指在特定領域內約束人們行為的一組規則;后者則指經濟社會中所有制度安排的總和。但制度安排還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基本的制度安排和一般的制度安排,因為一個經濟社會的制度結構,不是所有制度安排隨機的、簡單的加總,也就是說,在制度結構中必有一個或幾個作為基本制度安排起決定作用,它(們)決定和影響其他一般的制度安排及其性質和功能,從而決定了該制度結構的構成和性質,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現實中的制度變遷問題。從經濟的制度結構來說,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可以看作兩種不同的經濟制度結構。而所有制或產權制度,則是制度結構的基本制度安排,它決定并影響著其他一般制度安排。例如,在改革開放后的20多年里,由于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形成,更精確地說,是產權制度的變遷,決定并影響了其他一般制度安排的變遷和形成,從而導致了計劃經濟體制的制度結構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結構轉變。所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就是要改革傳統計劃體制的產權制度這一基本制度安排,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產權制度。
二、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原則
1、建立與現代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現代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相適應的產權制度
農業社會的權利制度,是以身份權、土地產權為中心的;工業社會的產權制度,是以機器、設備、材料等物質資本的產權為中心的。雖然我國首先需要完成工業化任務,重視物質資本產權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歷史的發展趨勢,即一個越來越以人力資本產權為中心的世界經濟社會的形成。為此,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就必須充分體現每個人自由的選擇權、流動權、就業權、勞動權、創新權,以及享有勞動(包括一切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創造的一切有形和無形成果的權利。
2、建立屬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
既然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那么,在此基本制度規定下的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產權制度,就必須體現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因此,要建立的現代產權制度,在結構上必須是國有產權、集體產權、社團產權、法人產權、私有產權、個人產權、混合產權等多種不同產權,既相互競爭又相互聯系融合的產權結構。所以,我國既要學習發達國家的產權制度,也要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允許和鼓勵各種形式的產權制度創新,尤其是各種混合產權制度的創新,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趨勢。
3、建立必須符合現代市場經濟法治要求的產權制度
所謂的現代市場經濟,是一個以高度發達的分工和專業化,密切合作和充分競爭為本質特征的復雜經濟體系,也是由高度非人格化的交易活動組成的經濟體系。在這種經濟體系中,一切分工和交換關系,都必須建立在由國家提供第三方的產權界定和保護的基礎上即法治的基礎上,而不靠傳統的身份權關系,如血緣關系、同鄉關系、朋友關系、上下級關系等來維系的。因此,我國的現代產權制度,首先要在憲法的層次對所有的財產即無論是公有財產還是私有財產,無論是有形的財產還是無形的財產等等,都必須給予明確的界定和保護,同時還需要嚴格劃清政府公共權利與公民私人權利的范圍邊界,以防止公權侵犯私權。其次,由于這種現代高度非人格化交易關系,而使得各種交易糾紛十分復雜,因此必須保持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否則,產權的第三方保護將是不可能的。
三、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內涵和特征
關于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內涵和特征,《決定》已概括為四句話:“歸屬清楚、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但除了這四條以外,還需要增補很重要的一條,即“選擇自由”。另外,“歸屬清楚”不如改為“界定清楚”似乎更準確些。因此,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特征可概括為:“界定清楚,權責明確,選擇自由,保護嚴格,流轉順暢。”
1、界定清楚
將歸屬改為界定主要有兩點理由:一是歸屬在我們的通常理解中,是指財產歸誰所有的關系,很容易把它理解為狹義的所有權,從而不利于各種產權關系的把握。二是把它理解為廣義的所有權,但這種歸屬,只涵蓋了作為產權的客體與主體的歸屬關系,難以表達產權的行為邊界含義,在現代產權制度中十分重要。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界定清楚的產權,應是具有人格化的產權,也就是說,產權要明確界定在有行為能力的主體上。這不僅是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意義,而且對于公有產權來說或許更重要。在現代市場經濟里,交易中的產權更多的是表現為法人產權的行為。法人是法律認可或規范的有獨立人格的團體組織,因而,它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團體組織。但是,我國的公有產權,雖然歸屬十分清楚,如國家所有、集體所有,但是,由于它們不具有這種人格化主體的性質,因此在人格主體上即行為主體上卻是界定不清楚的,從而導致交易關系混亂,并為個人侵吞公有產權提供了便利條件,這種不具有行為主體的產權特征,也正是我國國有制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效率不高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而且,只有界定了人格化主體的產權,才能夠權責明確。
2、權責明確
完整的產權,顯然還包括利益,因此,這里的“權”即權利,涵界了相應的利益,所以,完整的表述應為:權責利的明確。其次,權責明確,只是一個簡略的說法。也就是說,現代產權制度,不僅要求在權責利上有明確的、具有人格化的產權主體,而且,權責利還應是對稱的,即多大的權力必須與多大的利益,及多大的責任相對應。否則,不對稱的權責利將導致權力的濫用,逃避責任,利益分配不對等,從而,產權起不到應有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實際上,產權制度的效率與權責利的對稱性是正相關的。所以,權責利最大限度的對稱性,是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特征。
3、選擇自由
為什么要增加這一特征?因為,現代社會是一個高度分工和專業化的社會,每個人只能掌握極片面的一小部分知識,因此,個人最清楚自己范圍所及的事情,從而作出最有利的選擇。在每個人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市場便把這分散的知識匯集起來形成價格信息。而這樣形成的價格機制,才能起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所以,有人格化的產權主體,在社會習慣和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具有選擇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樣做的自由權,這是現代產權制度不同于前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在前現代,因各種國家權力和各種封建特權的種種限制,產權主體的選擇是不完整、不充分的,因而他們的創造性也相應受到限制。目前我國就存在類似的限制,例如銀行等行業,只對國有企業甚至外資開放,而限制民營企業進入。實際上,現代社會,尤其在知識經濟時代,如果產權主體充分自由的選擇權被抑制了,那么創新的源泉也將同時枯竭。美國硅谷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由于那里的人們限制最少,他們在合作和競爭中都享有充分自由的選擇權,從而才可能在無數的“試錯”中篩選出具有商業前景的創新技術。所以,我國要建立的產權制度,也應具備這一現代特征。
4、保護嚴格
產權僅界定清晰還不行,它在各種交易關系中還必須得到嚴格實施才有意義。馬克思也說過,所有權必須實現,否則毫無意義。怎樣得到可靠的產權實施,這就必須有嚴格的保護。雖然傳統社會的產權實施可以靠親緣關系,熟人關系,倫理道德,甚至建立個人武裝來維系,但在現代社會,產權的實施主要靠國家的法律來保證,而且,只有在國家法律的保護下,產權的實施才是嚴格的、可靠的、具有效率的、公正的。所以,保護嚴格是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特征。
5、流轉順暢
流轉順暢是指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特征。現代市場經濟社會的效率往往會高于以往的社會,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該社會能夠“地盡其力,物盡其用,人盡其才”,每一資源都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用經濟學術語講,叫資源最優配置。那么,為什么資源能夠得到最優配置?這就得益于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例如,同樣一元錢,在自己手中只能購買價值一元的消費品,但在企業家手里,它卻能為社會創造出10元,甚至百元的財富來。但是,如果這一元產權不能充分流動和交易,那么就到不了企業家手中。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也是現代社會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而在前現代社會是沒有的。因為,不僅產權有種種限制而邁不開步,而且也沒有現代這樣發達的統一市場。所以,建立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意味著要打破我國目前地方、部門分割和封鎖的市場狀況,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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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怎樣變遷的,地方財政制度變遷在整個社會制度變遷中處于什么地位,制度怎樣創新,地方財政制度應當創新什么等問題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一、制度、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
制度是指對人(包括法人)的行為具有約束力的一套規則,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前者如法律法規、制度規章;后者如倫理道德、價值取向等。
每個人都置身于制度之中,其行為都是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的產物。行為主體有三類:居民、企業和政府。制度環境是指行為主體不能改變的制度。人們通常把憲法作為制度環境的例子。因為在通常情況下,上述行為主體是不可能改變憲法的。制度安排是指行為主體可以改變的制度,例如商業合同。制度變遷首先發生在制度安排這一層面上。例如,個人可能因為他的倫理道德或價值取向發生了變化(不成文制度安排的變化),因此其行為也發生了變化。企業可以對其內部的管理制度作出改變,從而使企業行為發生變化。政府可以對其制訂的法規作出改變,從而使政府的行為發生變化。
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是相對的概念。總體上看,制度總要變遷,不論是制度安排,還是制度環境。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是分層次的,每一個人都處于特定的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之中。例如,對于個人來說,其所在工作單位的制度就是他的制度環境,如果他不滿意,單位也不作朝著他滿意方向的制度改變,那么唯一的辦法只能“退出”。對于居民和企業來說,法律法規就是他們的制度環境。又比如說,下級政府要服從上級政府,因此上級政府的法規就成為下級政府的制度環境,等等。制度環境是由政治程序產生的,因此制度環境不是不可改變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確立,就是制度環境改變的例證。
制度為什么要變遷,怎樣變遷,是十分復雜的問題。從行為主體三分法的角度看,制度可以分為三類,即國家的制度、生產單位的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制度。從現在的研究成果看,這三類制度的變化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是沒有疑問的。制度變遷的根本原因是行為主體期望福利的增進。但個人的福利、單位的福利和國家的福利是不同的概念,有統一,又有矛盾。如果處理不當,制度變遷就未必是帕累托改進的。
傳統體制的根本缺陷在于制度變遷主要、甚至唯一是國家推動的。因此,制度創新、福利增進的評價均缺乏廣泛性。這樣,福利增進的制度變遷就缺乏家“自然史”一樣的進程。要使制度變遷始終朝著福利增進的方向發展,就必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就是說,相對于傳統體制來說,環境和制度安排都必須發生深刻的變化。
市場經濟體制的根本優點在于:民眾是社會福利以及福利增進的最終評價者,因此也是增進社會福利的制度變遷的發動者。這樣,制度變遷就必然沿著福利增進的路徑發展。可見,這種“自然而然”的制度變遷是需要初始條件的。確立這樣的初始條件,才是真正的制度創新。
市場經濟體制就是這樣的初始條件。分解開來看,就是社會主義的國家制度、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的社會意識形態。社會主義國家制度的核心是政治民主、決策民主和行政管理民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核心是清晰的產權制度,即建構評價個人福利的基本制度。社會主義社會意識形態的核心是正義、公正和公平。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具備基本框架,但仍然任重道遠。
二、市場經濟制度、非市場經濟制度和財政制度
從制度對人的行為規范來看,可以分為市場經濟制度和非市場經濟制度兩類。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際上就是市場經濟制度和非市場經濟制度的總稱。從另一個角度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不斷增進人們總福利的社會制度,它不僅當時是較好的選擇,而且變化的趨勢總是帕累托改進的。
市場經濟制度是資源配置的效率制度,準確地說,是私人商品資源配置的效率制度。效率是福利的基礎,因為只有把“餡餅”做大,才談得上福利增進。市場經濟制度的基本點是承認福利極大化是個人的行為準則,對此,生產者主權和消費者主權是其基本要求。這就是說,個人在追求自身福利的過程中是完全自主的,但以不能損害他人利益為條件。所以,市場經濟制度是以自由選擇為前提、信息充分為基礎、供求關系為導向的制度。在這樣的制度下,可以達到私人商品資源配置的效率狀態。
在市場經濟制度條件下,人的行為是通過生產要素以及商品、勞務的供求關系表現出來的,但指導人行為的“思想”卻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為了使行為的動機和效果相統一,就要有相應的成文制度作保證。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經濟制度是一種理念、一種意識形態、一種不成文制度。要使這種不成文制度更規范、更具有約束性,就要有成文制度作保證。而成文制度本身就是非市場經濟制度的產物,或者說,市場經濟制度要通過非市場經濟制度來外化。
非市場經濟制度中最核心的是國家制度,對于行為規范具有強制性。比如,市場經濟要求充分競爭,國家就應該制訂種種反壟斷的法律法規來避免壟斷。又比如,市場經濟要求公平、公正,國家就應該制訂種種法律法規來避免商業欺詐。等等。
更為重要的是,非市場經濟制度是全面提高社會總福利所不可或缺的制度。它除了使市場經濟制度外化之外,還有自身重要的職責。首先,從整個社會來看,資源配置包括私人商品和公共商品兩個方面。市場經濟不可能對公共商品進行資源配置,或不可能把公共商品資源配置到效率狀態。這類資源配置要靠非市場經濟制度去完成。其次,社會公平和經濟穩定也離不開非市場經濟制度。
無論是市場經濟制度還是非市場經濟制度,都要求每個人遵循,但兩者是有明顯區別的。市場經濟制度是強調個人選擇下的結果強制;非市場經濟制度則是強調公共選擇下的強制結果。例如,在市場經濟制度條件下,均衡經濟下的價格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但這個結果對于個人來說具有強制性,符合者進入,不符合者只能退出。而對于非市場經濟制度來說,先進行公共選擇,形成統一意志,然后迫使公共選擇范圍內的每個人執行。對于公共選擇來說,沒有個人的退出機制。雖然兩者有明顯的區別,但有本質的同一性,即都要求自由、正義、公平、公正。這是可以使兩者和諧共存于同一社會中的根本原因。
在非市場經濟制度安排中,財政制度安排是最重要的。財政制度實質上是非市場經濟的財務制度,是政府履行公共商品資源配置、社會公平和經濟穩定職能的重要財政制度安排。財政制度在處理公共利益、企業利益和個人利益的三者關系中處于核心地位。在整個財政制度安排中,地方財政制度安排是基礎。否則,要實現財政制度安排的帕累托改進是不可能的。
財政制度實際上是財政部門在財務上貫徹政府意圖的重要保證。政府是國家制度安排中履行國家意志的專職機關。國家是一種制度安排,“國家的意志”是通過政治程序產生的。在民主國家中,“國家的意志”實際上是公眾意志的集合。因此,在公眾、國家、政府、財政部門等關系中,實際上是一系列委托關系,委托的最終委托人是公眾。
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首先要分清政府和市場的職責,在此基礎上建立相應的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其次,在財政制度安排中,要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職責,在此基礎上建立相應的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在這一系列制度構建中,充分表達每個人的意愿,把個人的意愿集合為公共意愿,確保公共意愿的貫徹落實是關鍵。雖然財政制度安排在整個非市場經濟制度安排中并非處于最高層次,但各種矛盾都會通過其反映出來。因此,建設好財政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開放性、流動性、差別性和競爭性制度
從經濟效率的角度考慮,地方政府是建立在差別性的基礎之上的。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生活習慣、消費偏好等存在很大的差別,困此,各地對地方公共商品或勞務的需求是不一樣的。這樣,地方公共勞務由地方政府分別供給比中央政府統一供給有效率。地方政府效率資源配置的條件是:地方公共商品的供給由該地居民的公共選擇決定,并且地方公共商品的成本由該地居民承擔。如果是那樣,那么該地公共商品的供給由該地的中間投票人決定。
地方公共商品的效率資源配置還應該放到開放性、流動性和競爭性的大環境中去考察。如果地方之間的流動性是充分的(不考慮戶籍制度等非經濟阻擋),且流動是沒有交易費用的,那么在上述情況下,該地不能滿足地方公共需求的那些人就會退出該地,其他地方能滿足那種公共需求的人就會進入該地。其結果,地方必定聚居相同偏好的人。這種“退出”和“進入”在國與國之間是特例,在研究全國性公共商品供給問題時可以忽略。
關鍵詞:經濟法 經濟關系 市場功能 市場經濟
一、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稅法等。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概念是經濟法學研究的首要問題,也是經濟法立法,司法等活動的基礎問題。目前我國經濟法權威采用的概念是: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義:經濟法屬于法的范疇,屬于國內法的體系,但他不同于國內法體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門。筆者認為經濟法的概念雖然各個法系,各個國家有不同的定義,但是它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有共性的,它對各種經濟關系的確立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經濟法的原則
(1)營造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原則
平衡和諧充分體現了經濟法治條件下經濟環境應有的狀態,強調的是不同主體的配合而不是對抗,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不是靜止的而是動態的,不是一種中庸理念的體現而是建立在對客觀經濟規律認識基礎上的一種應然的狀態。在這樣一種經濟環境下,能夠實現自由與秩序、公平與效率的平衡和諧,現實利益與未來利益的平衡和諧,國家、社會與個體之間的平衡和諧。經濟法律的完善本身并不代表這種良好經濟環境已經大功告成,由于社會經濟體系是動態向前發展的,這就要求經濟法制不斷地與時俱進,具有前瞻性、規劃性地從立法、司法和執法等方面來建立和維持這種環境。
(2)合理分配經濟資源原則
首先是令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正常發揮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場經濟自發規律之理。價值規律由對經濟個體的決策和行為之微觀作用實現對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宏觀調節和配置,順利完成經濟資源的初次分配,市場規制法在其中發揮著保障作用。其次是利用國家超越整個社會的優勢地位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國家社會自覺調整之理。國家根據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后產生的不公平傾向,立足于社會整體利益進行再次資源分配和調整,宏觀調控法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從現代經濟學的角度看,經濟資源不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相對于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的要求,經濟資源永遠是稀缺的。經濟資源既包括生產資料也包括生活資料。生產資料資所有制最終決定了社會資源的分配制度。我國目前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資源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多種分配制度并存。這樣一種復合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保證了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貧富兩極嚴重分化。這種分配制度也正是社會總體經濟效益優先,兼顧社會各方利益公平的體現。
(3)保障社會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的提出是人類認識論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義的突破,這一思想既強調人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又著重人的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唯有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才能實現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思想的提出不僅以人類社會橫向的當代利益和諧為出發點,更以人類社會縱向利益和諧為出發點。它不強調盲目的快速,而強調連續與穩定下的高速發展。因此可持續發展就是在穩定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穩定的辯證的邏輯統一。
三、經濟法的作用
(1)保障國家依法實施宏觀調控,促使國民經濟持續、協調發展。
宏觀調控是國家運用計劃、法規、政策、道德等手段,對經濟運行狀態和經
濟關系進行干預和調整,把微觀 經濟活動納入國民經濟宏觀發展軌道,及時糾正經濟運行中的偏離宏觀目標的傾向,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政府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以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2)引導、推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有助于引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經濟法律、法規對經濟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作出明確規定,就是把反映客觀經濟規律要求的經濟體制改革方向規范化、法律化。從法律上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以利于實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二是有助于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為了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在經濟法律、法規中對經濟體制改革的措施作出規定,使這些措施規范化、法律化,有助于國家機關、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嚴格地遵守和執行這些措施。三是有助于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手段保護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穩步發展。
(3)維護經濟個體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經濟民主。
社會公共利益一直是用來作為論證國家和社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權力的法律目的、法律秩序和正當目的的終極價值的基礎性概念,并被各國法律,甚至是憲法上規定為用來限制個體的權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對司法實踐、立法、執法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經濟法是用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經濟法是以社會公共利益優先作為法律的核心精神,構成了經濟法有別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門法的一種特質。同時,經濟法也維護個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個人的經濟權利。
參考文獻:
關鍵詞:經濟倫理;義利關系;道德倫理主體
隨著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我國的經濟取得了巨大的發展,與此同時,也出現了食品安全、信用危機等諸多問題。這些由于市場機制的缺陷以及市場規則的不健全而引起的市場經濟秩序的種種混亂,不僅僅需要依靠法治建設等制度建設外,道德倫理建設也需更加重視,經濟倫理的探討與研究也因而具有更加現實的意義。
一、經濟倫理的內涵探討
“經濟倫理”作為一個概念最早出現于韋伯的《世界宗教的經濟倫理》,一經提出,就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并于20世紀70年代形成一個新的學科――經濟倫理學。20世紀80年代,這一概念從西方傳入中國,我國的經濟倫理研究迅速開展起來,經過30多年的研究,至今已取得了數量頗豐的成果。
對于經濟倫理這一概念的理解,目前學術界的各位學者看法尚不能統一,無論以東方朔、萬俊人為代表的把經濟倫理看做經濟活動中的倫理道德實踐,還是許崇正為代表的倡導的“倫理經濟學”中把倫理道德看做人們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一個制約指導工具,或是章海山、孫春晨為代表的提出把經濟倫理理解為經濟與倫理的相互關系,即道德行為與經濟活動的關系。毋庸置疑,這些觀點都有一定的道理,同時,他們也都指出了經濟倫理的基本問題,即研究經濟活動中的義利關系問題。
義利關系遍及經濟活動的各個層面,從層次結構上看,學術界認為經濟倫理有宏觀方面的經濟倫理、中觀方面的經濟倫理、微觀方面的經濟倫理,具體而言,經濟倫理在經濟體制、企業或公司、個人經濟主體三個層面均有體現,由此可見,經濟倫理對整個社會的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
二、經濟倫理研究的重要性探討
(一)經濟倫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支撐
目前,我國正大力推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相比,從表面上來看,似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經濟倫理更容易堅守。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央處于絕對集權地位,社會資源依靠強有力的國家權力統一支配,單個個體并無支配權,因而全部個體有著共同的經濟目標,在之后的經濟活動中也不存在利益糾紛,也就減少了一系列的經濟倫理問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中央權力逐漸分散,個體有了自由的意志和資源的自由自配權,人們很容易成為“經濟人”,追求自身利益,在經濟活動中把個人利益最大化作為基本動機,有了利益糾紛,不可避免的倫理道德在某些時候就會讓位于經濟利益。
然而,我國現在實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早已被現代化,這種現代化的市場經濟是一種有序、規范的使資源得到合理配置的經濟運行方式。資源的合理配置并不能在每個個體的自由行為中實現,它必須在配置的過程中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有秩序的、合規范的進行,而這種秩序規范不僅僅包括法律制度,必然還包括道德規范。同時,市場經濟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方式,有著公平性、開放性、競爭性等特征,自由、公平是它的本質,而這恰恰也是道德倫理的要求。所以,市場經濟其實本質上就包含了經濟倫理這一內容,且經濟倫理是作為其一個重要的內在支撐所存在的,正如學者萬俊人所認為的,市場經濟本身具有合道德性,作為一種先進的經濟模式,市場經濟必定有其更為充分的道德理由”作為其內在支持,否則其“先進性”就是可疑的。
(二)經濟倫理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
2005年10月27日,我國第一部規范市場經濟主體行為的重要法律一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通過,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遵守職業道德。”首次以法律的形式來規范企業的道德倫理建設。
近年來,蘇丹紅、三氯氰胺、瘦肉精等等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一些企業受“利益最大化”這以目標的驅使,價值觀產生了改變,在處理義利關系上,把更多的眼光放在了“利”字上,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成為他們的代名詞,權錢交易、假冒偽劣是他們慣用手段。從短期來看,這些企業的確可以獲得巨額利潤,但是從長遠來看,等待這些企業的往往是法律的制裁、企業的倒閉以及公眾信任的喪失。一個企業的長足發展,必須立足于公眾的信任,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則,公平、公正、合法的經營,這樣才能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三)經濟倫理是經濟個體利益的重要保障
經濟個體是市場經濟活動最小的也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市場經濟的規范建設、企業的持續發展,歸根到底,都是由經濟個體來完成的。因而,經濟個體的經濟道德倫理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恩德勒認為,在微觀層次上,經濟倫理研究的對象是個人為了把握和履行他或她的道德責任,他或她作為雇員或雇主、同事或經理、消費者、供應商或投資者做了什么,能夠做什么,應當做什么。
人們的經濟活動是不可能脫離社會活動獨立的進行,市場經濟活動中的經濟個體,不僅僅處于經濟關系中,同時也處于復雜的社會關系中,他們既是追求經濟利益的經濟主體,也是推動社會持續發展的道德倫理主體。作為一名雇員、消費者、投資者,如果個人道德觀念不強、道德素質不高,就會缺乏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從而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專門鉆法律的空子,讓法制建設成為空談。法制建設垮了,人們的經濟利益最后也得不到保障。從這種角度來講,經濟倫理建設能夠促進法制建設的發展,從而間接起到保障經濟主體的利益作用。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法律并不能兼顧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小攤小販的缺斤少兩等,此時,倫理道德就發揮了重要作用,它約束著大家在經濟活動中的各方行為,直接起到了保障經濟主體利益的作用。(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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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俊人.道德之維――現代經濟倫理導論[M].廣東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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