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高校工程審計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1.1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涵義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是一種經濟活動,主要是指審計機構和審計工作人員接到受托對高校需要審查的工程項目進行監督和審核,主要監察的是本工程項目的經濟、社會、環境以及辦學的績效,收集和匯總相關的資料信息,對其做出客觀的、科學的評價,并有的放失地提出一些相關的建議和意見,敦促工程項目的彌補和完善。
1.2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特點
首先,高校工程的籌款方式復雜,不僅是國家政府的撥款單一的形式,還有學校自籌、社會捐贈、銀行貸款、租賃抵押等不同形式,但就高校工程建設來說,雖然籌款形式多樣,但是對于工程項目的回款快,不拖欠。這對項目績效審計也增加了很多不同的審計工作,對于國家撥款和社會捐贈等需要有不同的方法和程序;其次,高校工程項目配套性高,除了項目本身的必要性和藝術性以外,對于某一個或是某幾個工程建設的項目之間功能是相關聯的,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這也需要項目績效審計不能只孤立的審查和審核一個項目,而是要把整體項目做到完整審計;最后,高校工程建設一般時間相對較長,以非營利為目的,主要向學校內部服務,所以工程周期相對較長,質量要求也有所不同。項目績效審計也不能只關注和重視項目的經濟效益審計,而對于其他像社會、辦學、環境等效益因素都應該考查在內。
2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職能
高校工程績效審計有三大主要職能,即經濟監督和評價職能以及經濟鑒證職能。這些職能與傳統的職能相比,有著很多的優勢,傳統職能一般側重于審計造價、核減工程、質量驗收、結算預算以及查錯查漏等,但是目前這種新的工程投資審計績效職能,從開始審計的最初以及后期都參與其中。首先是對項目施工合法性的審計以及招投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使整體的審計都起步于最初的真實、客觀、科學和可靠性,把好方向,定好目標;其次,為了達到高層經濟監督的實際性,從工程項目的效果和效率上進行審查,并提出相關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在此期間分析工程的不同的績效來評價各因素的影響,這階段體現的就是它的評價職能;最后是投資工程項目績效審計的鑒證職能,主要體現在對于經濟責任體的管理責任的鑒定和證明上,為托方決策提供相關可靠信息,為受托方解決經濟責任問題。
3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內容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內容是按照先后順序進行的,也是跟隨著工程進度和步驟進行,投資工程項目基本程序主要流程如圖1所示。通常來說,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的方法基本也不盡相同,方式相似,都是依據績效審計的預期目標,依據項目的經濟、社會、辦學、環境這方面進行審計,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和工程進度與程序相同,即前期階段、中期階段和后期階段。主要三段內容如下:
前期階段,主要審計的內容為項目立項決策審核、招投標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也關注于立項和決策的程序及資料是否合法、真實、有效。在些階段績效審計重點審查項目書審批、可行性研究是否都按照規章進行以及項目書中的相關論證是否全面、是否正確,審批是否按照法定規定和程序進行的,有無越權現象,立項、計劃是否具有合法手續。
中期階段,主要審計的內容為工程資金籌集與各項使用、工程各項費用支出、工程施工的各項管理。在工程資金籌集和使用著重要審計:工程款項是否足額到位,各項開支是否照標準,有無超標支出和挪轉項目款項,是否存在資金浪費等審計工作,各項工作是否已配備一些造價計算師、預算師進行相關項目款項的監督和審核,在工程建設中每月對進度和用度進行核查,嚴格控制預算,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因為審核不到位的資金流失。對工程承包合同審計,主要審查內容在于項目是否列入建設計劃中,是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投資計劃的簽定,是否所涉及到的相關事項均在其中,像雙方的利益、義務和責任是否一致、責權明確;工程質量和要求以及驗收的辦法是否明文列出,合同中是否注明工程收工和開工的日期以及違約的處理辦法;施工方是否有相關資質證書、批準文書和開工許可等相關證明。在對于施工管理上主要審查項目是否有法人責任,在建設施工中工程項目是否有無私自擴大和縮小,工程質量是否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要求,并符合國家質量檢測部門的規定,相關施工設計是否按照原定計劃進行,如需要有部分更改,是否有可靠真實并實際的問題和依據。
后期階段,主要審計的內容有投資效果審計、工程結算和決算審計以及項目賬務收支核算審計。在投資效果的審計中,審計人員應明確高校的投資項目工程雖然也是建設項目,但是它的非營利性質決定審核的重點和方向。高校投資基建工程績效審查主要并不體現在其經濟效益上,而較為注重的是其辦學效益和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綜合評定上。在工程結算和決算上,審計單位應審核施工方是否按時按要求完結施工項目,施工價款是否也可以按照原定的計劃進行支出,工程的用料和用量的標準、材料價款、工程收費等,在此基礎上,重點審核工程項目價款,建筑經濟用度、工程材料和設施價格變動,設計變更和合同補充等。
4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目標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目標,是指按照《世界審計組織效益審計指南》的要求,在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環境下,在我國審計制度的要求下,相關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人員依法依規對指定對象相關審計核查后所期望達到的效果和審定的結果。效益審計的目標一般在法律中已經有所強調或是需要相關的審計機關做出相應的內部規定,通常審計的目標主要有以下三個:
4.1 經濟性目標
主要是指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中審核的經濟和資金上的使用、節約以及浪費的情況。
4.2 效率性目標
效率性目標有兩層含義:一種是宏觀層面上;另一種是微觀層面上。從宏觀上來看,高校工程投資績效審計的目標主要是在某種政治經濟條件下,工程項目的效率就是指工程項目的利用率,也就是說高校的基建工程的利用,換而言之,就是高校所建的工程對于師生和教育的利用率和消耗率,同樣的工程資源占用和消耗使用的少,那么效率也就相對高,工程的利用率在這里和效率成反比。從微觀上來說,高校工程投資效益是其所占高校經濟投資總額的比例,或者說就是一定的教育資源對老師和學生提供的教育功能量。
4.3 效果性目標
這一目標更為側重于對于工程成果和質量的審查,而高等學校所培養出來的學生成果,不僅僅是考核高校工程的標準,還有畢業生數、就業數量、和科研成果以及課題數量,甚至還有社會的認可程度和基本建設的使用程度以及教學場館的作用效果等。
5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審計績效的評價內容主要以下四個方面:
5.1 辦學效益審計評價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可以說最為首要的就是為高校的師生服務,為教學提供場館,為課余生活創造最為基本的條件,進而提高整個教育,提高公民素質,提高勞動者的能力,同時也對于高校自身的全面發展修建了良好的平臺,優美的校園以及多功能的場地。在評價體系中的辦學效益主要是指,高校工程投資項目完工和投入正式使用與運營的同時,它能為教學所具備的輔助教學開展,滿足教學要求的服務和價值。這種價值的評價和審計需要經過一定的指標和標準進行運算,并與國家政策和相對的評價指標進行對比,進而對該項工程所帶來的辦學效益進行評估,以評定其效益是否達到了基本或是預期的要求。
5.2 經濟效益審計評價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的經濟效益主要是指從事一項活動并使其達到合格質量的條件下耗費資源的最小化,其重點關注的是投入和產出過程中的成本,只有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同等質量的資源時才能夠實現經濟性。但是作為委托方的高校基建,其本身的目的也并不是以經濟效益為主,而是以教學和科研為主要功能,它本身并不能直接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所以從上述的經濟效益來評價,還不能完全去審核高校的基建投資工程,在這部分的審計評價,審計工作人員和部門就需要把重點放在高校工程投資、資金的使用、工程的成本以及費用的支出等方面。
5.3 社會效益審計評價
高校工程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社會效益,主要是指工程投資對于社會所帶來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面的影響。而高校的基建工程所帶來的這方面的效益并不能直接的表現出來,它是一個潛在的效益,需要一定的分析和長時間的評價才能做出相對合理的審計。
各高校的工程審計對工程招標清單及最高限價監督的做法不同。有的高校是對招標單位負責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及限價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清單及最高限價;有的高校是由審計部門負責編制,編制完成后交由招標管理單位進行;也有少部分高校審計部門不對此進行監督,認為這是招標管理單位負責的業務,而且可能存在招標及審計部門都委托,學校為此要付雙份委托咨詢費,在這種情況下,有部分高校的招標管理單位將清單及限價從委托招標公司的業務中分離出來交由另外一家造價咨詢單位編制。作為高校的審計部門對工程招標清單及限價的監督是不可缺失的,從工程造價控制上來說,招標清單及限價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力比工程結算審計的影響力重要的多。具體監督要看高校自身的招標管理單位及招標業務的實際情況。如果高校招標管理單位人員配備尤其是工程造價專業人員配備充足,招標清單及限價的編制水平較高,工程審計就可以提高審核的門檻,只對重大的基建項目的清單及限價進行審核,如果高校的招標管理單位人員相對欠缺,清單及限價的編制水平易出現問題,就應當進行廣范圍的審核。高校內審部門首要職能是監督及評價,不是協助招標管理單位進行招標,可以在業務上進行專業指導及幫助,但不能簡單將此項業務直接由審計部門負責,這也不利于招標管理單位工作的管理,同時也為審計遺留風險。
二、開標現場的監督
各高校的審計機構負責人一般都是高校內部招標領導小組成員,都在招標現場參與監督工作,但部分高校的審計機構負責人在開標時卻擔任評標委員。這是不可取的,內審機構的監督性質就決定了自身應當在開標時的監督職能。招投標法實施條例中明確界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得擔任本部門負責監督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因此,高校的工程審計負責人是不能擔當評標評委的,更不能以擔當評委的名義領取勞務費。
三、施⼯過程的監督
工程在招標完成后進入施工階段,主材認價、隱蔽工程、驗收是不可避免的環節和內容。各高校在這些內容的監督做法不盡相同,有的高校工程審計人員作為小組組成人員參與到其中,有的高校由工程施工管理單位自行組織,審計部門不參與,有的高校由施工管理單位組織完成后到審計部門備案審查。高校的工程審計人員應當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由施工、招標管理單位等職能部門共同組織完成后報備審計部門,對于主材認價要及時審查,提出意見,對于隱蔽工程及工程驗收要求施工管理單位形成合規的紙質資料及影像資料,形成誰簽字誰負責的機制,避免審計風險。這與高校審計部門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是不矛盾的,全過程審計是將審計關口前移,是基于總結和歸納在工程結算審計中發現的諸多問題而提出來的,是為了更好的實施審計監督,是一種實時監督和事中監督,并不是直接參與具體業務。
四、結算報送審計的流程
工程施工完成后,要進行結算審計。這對于大多數的高校的工程審計來說是目前的主要工作,而且形成了系統的流程及辦法。由管理單位進行初核后送交審計部門是最為合理的。從審計監督的角度出發,高校工程審計作為內部審計機構實施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的主體是學院內的單位而不是作為校外單位的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即使部分高校施工管理單位專業人員配備不足,沒有進行初審的能力,但對工程項目清單項的施工內容及工程量還是可以進行核對的,這也是責任到主體的具體要求。另外,工程審計要制定標準的送審填報文件,將施工單位呈報結算價、監理單位審核價、合同價、工程管理單位初審核價進行明確的記錄,并向工程施工管理單位的分管校領導及工程審計分管校領導報告,重大的項目還要向行政負責人報告。
五、審計結果的運⽤
(一)擬定審計計劃根據學校年度建設工程投資計劃、修繕工程計劃及管理部門報送的工程結算審計計劃,由審計部門統一編制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計劃并報學校招標部門進行招標,選擇資質、信譽好的社會中介機構。
(二)確定委托審計項目根據工程結算報送審計數量和金額。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工程管理部門、招標部門和監察部門組成的工程委托工作會議,確定委托審計項目的安排。
(三)簽訂審計合同及交接審計資料委托審計項目確定后,由審計部門安排項目負責人及時與受托單位簽訂合同并辦理委托審計資料交接。
(四)出具審計報告受托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實施審核并按時提交由被審計單位簽字認可的審核報告和工程結算審定單及相關的委托審計資料。
(五)復核并發送審計報告審計部門對委托審核報告進行復核,無誤后出具審計報告并報有關領導審批,經審批后的審計報告發送給工程管理部門。
二、高校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質量控制要點
(一)委托審計目標設立高校審計部門可以將審計目標是否達成作為評價社會中介機構是否履行受托責任的依據。高校工程結算委托審計目標就是嚴格控制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質量,達到節約工程投資的目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降低內部審計的風險,緩解審計壓力,提高審計效益。
(二)委托審計過程監督工程結算委托審計不是委托出去就萬事大吉,還需要審計部門做好委托審計全工程的監督、檢查和控制工作。一方面監督審計進度是否按合同規定時間進行:另一方面要對審計質量進行監督,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其保質保量地完成審計項目;同時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紐帶作用,做好與管理部門、施工方和社會中介機構的溝通和協調,更好地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
(三)委托審計結果復核由于高校審計部門往往代表學校簽字確認工程造價。而社會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的審核實質是一種有償服務,因此內審部門不能完全擺脫審計責任。加上內審部門對施工情況較為了解,因此通過嚴格的監督復核,可以發現和糾正審計工程中的差錯,把風險降到最小,從而有效地防范了審計風險,保證了審計質量。
三、高校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一)實行招投標管理制度,選好社會中介機構成功選擇好社會中介機構即意味著工程結算委托審計成功一半。因此委托審計單位要實行公開招投標,在全面了解整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情況的前提下,應選擇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作為邀標對象,這是控制委托審計項目質量的最直接的一環。同時要設定資格線,讓具有一定規模、一定資質、一定權威性和良好社會信譽的社會中介機構參加投標。
評審委員會要根據投標機構的投標書中提供的審計方案、審計費用報價等內容進行綜合評價。原則上要統籌考慮公司資質、業績、項目方案、進度、報價、項目負責人及執業造價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審計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等因素,審計部門應采取一定措施把握好審計項目的質量與中標價格之間的平衡,決不能片面壓低中標價而致使審計質量下降。
(二)嚴把資料收審關,做好送審前的準備工作工程項目結算送審資料的完整和齊全,是審計結果準確的前提。工程結算委托審計前,審計部門必須做好工程結算資料的收審工作。工程結算資料主要包括:工程立項文件及審批文件、工程招投標文件、標底編制說明及標底、中標通知書、工程承發包合同及補充協議、工程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記錄、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經濟簽證單、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分包工程確認單、甲供材料清單、乙供甲控材料清單、水電費使用單、文明施工證書、施工單位計價手冊、施工單位上報并由工程管理部門審核簽章的工程決算書(含工程量計算書、工料分析表、鋼筋計算書、定額換算補充資料)等,其中項目從開工建設到竣工的所有變更簽證資料要齊全并保持連續性,缺一不可,所有簽證一定要求是原件(或在報送資料時查看原件,保留復印件)。
為保證工程結算送審資料的真實、完整,工程結算資料的交接應有嚴密的書面手續,交接雙方必須簽署明確意見。同時,應嚴格實行工程結算資料送審承諾制,工程管理部門要承諾已對施工方報送的工程結算及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復核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完整;施工方要對工程結算及相關資料的真實、完整性及工程結算沒有高估冒算進行書面承諾,并保證審計中不再補充資料,如果確因補充資料的,必須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學校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并經審計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收審。同時為了控制工程造價和審計費用,要求施工方還需承諾工程結算審減率在5%以上的,按審減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審計費用,具體支付比例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
(三)實行合同管理,明確責權委托事項確定后,審計部門必須及時與受托方簽訂委托合同。工程委托審計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文件,合同須明確審計事項、審計內容、審計時限、審計要求、審計標準及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等,其中工程結算委托審計付費標準嚴格執行招投標文件約定。為了控制委托審計費用,合同還可約定對于甲供材費用、水電費用、工程造價下浮金額以及委托方復核核減的金額等不作為委托審計費用計取的基數。為了加強對受托方的控制和約束,可以適當增加和修改一些條款,如在專用條款中要特別指明審計項目負責人及主審造價工程師、審計進度分階段要求、審計質量問題懲罰措施等,尤其是審計人員及服務工期應依據投標書承諾,不得隨意變更。對于規模大、結構復雜的工程可以要求受托方制定出較為詳細的審計方案,并把它作為合同的附件,以便控制審計質量。
為了更好地防范審計風險,對于一些風險高、投資大、結構類型復雜或有異議的委托審計項目,可以在委托合同中補充約定委托方有權選擇第二家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復審,如復審核減率超過一定比例,將解除與第一家受托方的合作,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的權利,賠償由此給委托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實行項目負責制,加強委托審計全過程質量控制審計項目實施前,要確定項目負責人,嚴格執行項目負責人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委托項目的管理,加強對資料收審―合同簽訂一資料移交一工程管理、協調一報告復核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合同簽訂后,項目負責人首先應將收審資料以書面形式移交給受托方,并向受托方介紹工程概括及工程管理狀況,提出審計中應注意的問題和要求,并提醒受托方在具體審計時,不要跟著施工單位的決算思路走,以免被動。另外,要求受托方對工程變更、簽證的真實性、合理性也要進行審計,因為有的建設方代表對變更、簽證的合理性并不十分清楚。在審計工程中,還有大量需要項目負責人協調和溝通的事項,如現場勘察、隱蔽工程核實、施工合同不明確、變更簽證模糊不清、資料不全或不真實、審計依據有爭議等,要盡量避免施工單位與受托方私下接觸,人為影響審計結果。
在委托審計中,學校審計部門和受托方之間還可以建立定期交流機制,在交流中,審計部門可以及時了解和跟蹤受托方的審計
情況,并提供一些幫助和指導,發現偏差及時糾正,對嚴重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要及時采取措施,中止合同履行,及時挽回損失;受托方可及時反饋審計中獲得的信息,并就下一步如何實施審計與審計部門進行討論,以確保審計結果滿足委托方的審計要求。
浙江省高等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實施辦法中規定投資估算2000萬元(含)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應實施全過程審計。當前還處于高等教育大發展階段,高校改擴建校區也在大規模的進行中。超過投資估算2000萬元(含)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比比皆是,很多高校的項目上億元,這樣情形下,高校必然按照國家規定以各種方式逐步開展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
2 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價值
2.1 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的績效
高校建設項目工程金額都比較大,與傳統的零星維修項目無法相比。雖然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需要付出相應的成本,但是全過程跟蹤審計為項目創造的價值遠遠超過全過程跟蹤審計付出成本,跟蹤審計在參與的過程中同時也關注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本身,每個建設項目至少使用幾十年,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今后的使用及維護管理,其意義也遠超過核減金額本身。
2.2 彌補傳統審計的缺陷
傳統的工程審計基本局限于工程結算造價審計,通常是在建設工程項目已經交付使用后進行,這只是一種靜態的事后審計,無法對基建項目的造價進行動態的把握,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反建設程序或合同事項無法及時糾正。全過程跟蹤審計從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全過程進行動態的和持續性的審計監督。參與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與投資項目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履職履約情況等方面。彌補了傳統審計關注工程結算造價審計的缺陷,也改變了傳統審計事后靜態審計的局面,能動態地、事前及事中全面地參與建設工程項目。
2.3 規范工程項目的管理降低風險
由于各種原因,一些高校沒有有效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當工程竣工后才發現工程漏洞問題就已經過了最佳的審計時期,即使發現工程建設中一些不合理的資金浪費現象,因沒有及時介入,結算審計也無法挽救。跟蹤審計目的是為了在于控制和節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成本支出,工程建設中及時發現問題,并要求糾正,提高建設項目建設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風險,維護高校整體利益。
3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及需要重點關注的環節
高校基本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涵蓋前期工作、建設實施、竣工驗收3個階段,前期工作階段包括立項審批、勘察設計、項目報建、工程招標。在這個階段主要關注工程招標環節,關注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控制價設置是否合理。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委托有資質的咨詢單位進行招標控制價的復核,但是現實情況中,做標單位和監標單位經常出現互相復制的情況,可能出現監標單位沒有進行實質上測算,直接使用標底的數據來應付高校。這時如有跟蹤審計介入對監標的結果再抽查核對,能發現的問題并指出要求他們糾正,可從源頭上控制錯誤的發生。
建設實施階段包括合同管理、質量控制、安全管理、工期控制、變更控制、資金管理。建設實施階段是全過程跟蹤審計中參與最多也是最重要的階段。做好建設項目實施階段是做好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關鍵時期。合同管理環節分為合同起草、合同簽訂及合同執行三階段。合同起草階段跟蹤審計需關注簽訂合同依據是否充分,合同條款是否清晰,內容是否完備,以及在執行的過程中是否存在與現行的法律或規章制度有沖突的地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關注合同簽訂的程序是否合法,簽訂是否及時。在合同執行的過程中重點關注是否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執行,有無存在著背離原合同實質性內容進行簽訂補充協議的情況。在質量控制環節中對工程質量跟蹤檢查,關注施工、監理單位履行對應職責的情況,現場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督促整改。安全管理環節,聽取施工單位關于安全管理環節的情況通報,可聯合基建部門對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工期控制環節中需要關注是否按期完工情況,高校建設工程項目會因各種原因出現延期,就會涉及辦理工期簽證,這個時候就需要提醒基建部門做好工期索賠的證據積累和保存。
4 高校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面臨的難題
(1)目前我國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方面尚未出臺相應的法規,僅是在宏觀政策層面上給出一些指導,對在實施過程中對應依據的標準、操作程序、具體事項上的處理缺乏相關的規定,沒有相應的操作管理辦法。對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規定,定位的不明確,跟蹤審計在插手到具體的項目管理中易出現審計越位問題。
(2)現有的審計力量與審計任務之間不匹配不對稱,工程專業審計人員在數量和素質上都嚴重不足。開展跟蹤審計對人員的專業要求極高,需要工程造價管理、工程技術且懂審計法規的復合型人才。此類人才在目前的高校內部審計隊伍中極其缺乏。
(3)由于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介入,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會出現高校基建管理人員和監理人員竭力把風險和責任推給跟蹤審計方,只要涉及關于造價的問題基本推給跟蹤審計來定,從而推脫自己的責任。角色的錯位,本來應該起到監督把關的作用,就沒有辦法實現了。
(4)如何處理好審計監督與常規管理的關系,做到重點有限干預而不是隨意無限參與,如何做好審計的獨立性站位問題也是擺在跟蹤審計面前的難題。
5 全過程跟蹤審計面臨難題的解決對策
(1)建立和完善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明確跟蹤審計地位和職責,劃清與其他部門的權利界限,使跟蹤審計在工作的過程中各司其職,不得越位。制定科學合理確實可行的工作流程,能在項目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緊密地配合下順利開展全過程跟蹤的審計工作。
(2)解決跟蹤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有兩種方式供高校參考,一是委托中介機構執行,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委托單位的監察審計部門對委托業務實施管理和監督。二是從社會審計組織或其他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審計人員或工程、法律等方面專家,編入審計機關審計組,優化全過程跟蹤審計人員配置,提高整體素質,抓好現有在職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使其能不斷學習工程最新的知識。
(3)對跟蹤審計工作及時進行審計總結,與其他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成員溝通交流互相學習經驗,結合工程項目特點調整審計方案。涉及關鍵環節、關鍵工序、隱蔽工程或重要簽證項目的,審計人員必須現場進行審核記錄,以保證結算資料的真實性。隱蔽工程是審計的難點,易產生爭議,專業審計成員采用寫審計日志的方式來記錄。這種參與現場的審計不是替代工程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責,而是加強對他們及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監督。
(4)加強對跟蹤審計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法制教育。監督者自身硬才能監督別人。
關鍵詞:高校 工程 內審外包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G6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2-1578(2012)04-0235-01
由于高校內部審計部門的自身約束,當面對基礎建設項目審計和各類維修改造工程項目審計這樣專業性強、技術性高的任務時,常用的方法是尋求社會中介機構的幫助,將全部或部分審計業務外包給外部中介機構。這種借助外部力量完成內部審計的行為叫做內審外包,又稱“內部審計外部化”。
1 內審外包在高校工程審計應用中的優勢
能提高審計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是高校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在權限、人事、經費上要受到這樣那樣的制約。將工程審計項目委托給獨立于高校的社會中介機構,由于中介機構及其造價工程師與學校沒有直接的管理、利益和人事關系,更能夠遵從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職業態度和操守,從而保守審計的獨立性。
提高審計質量。外部的工程造價師取得了國家認可的專業資格執業證書,長期從事專業造價工作,對市場信息了解及時,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練就了熟練的技術手段,為審計結果質量提供堅實的保障。
2 高校工程內審外包中存在的問題
2.1選擇外包機構方法不當
某些高校在選擇外包機構的時候由于種種原因在沒有認真考察、比選的前提下,讓某些素質低下、職業道德差的中介機構或工程師進入高校工程審計項目中,不但使審計質量得不到保障,而且增加了審計合謀、機密外泄等違規行為發生的風險。
2.2審計合謀
基于利益相關方對額外經濟利益追求的內在原因,施工方、監理方、造價工程師、基建管理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均有可能參與審計合謀。針對外部工程師可能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在收受施工方好處之后,對施工方工程變更、虛報工程量、高套定額、材料設備以次充好、隱蔽工程偷工減料等弄虛作假行為“打讓手”,或在審減金額上做手腳,為自己謀私利,損害國家和高校的利益。
2.3過度人為干預,損壞了審計的獨立性
內審機構為了保證審計質量,對外包項目實行監督控制勢必要行為。但是如果把握不好監控的方式和力度,對審計技術、審計程序、涉及范圍等進行不適當的干擾、控制,甚至濫用行政干預,影響外部工程師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從而降低審計獨立性。
2.4不利于調動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工作主動性
外部工程師與高校是短暫合同契約關系,外部工程師對高校忠誠度遠不及內部人員,對高校內部具體情況了解程度也不如內部人員。將全部或部分工程審計業務交給外部工程師來完成,彌補了高校內部機構審計力量不足的缺陷,但同時使高校內部工程審計人員缺失了在大型或復雜基建工程項目結算審計上的實踐機會。其自身業務素質無法得到進一步提高,同時養成對外部力量的依賴性,降低對自身的要求。這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長遠發展勢必產生消極影響。
3 提高高校工程內審外包的對策
3.1建立公開招投標制度
內部審計機構往往由于人員緊張、工程造價審核的專業水平有限,即使實施全過程監控也有難以及時發現和糾正的違規行為,因此選擇一個優秀的外包機構顯得尤為重要。將公開招投標方式作為選擇外包單位的方式,是目前國內高校普遍適用的方法。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要積極參與,科學合理的設計技術招標書、評分指標和分值權重,招標過程邀請紀委監察部門監督。全面考察外包機構及其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對市場的熟悉程度等各方面因素,選擇出素質高、技術強、資質合格、收費合理、中介機構。
3.2健全制度、加強管理、提高審計合謀成本
建立一系列的控制制度,如公開招投標制度、工程變更審批制度、審計結果復核制度等。由高校內審機構指派內審人員負責聯絡、協調外審機構與相關各方的工作,全程監督、控制的外包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到現場看施工情況,加強信息交流,記錄并做好影像資料,特別是對一些隱蔽工程的實際情況做真實性的反應。凡是涉及外部工程師需要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到施工現場勘查、與施工單位就核算差異協商等事宜,內審人員負責陪同。提高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水平,加大審計質量監管力度,提高發現審計合謀的能力。一旦發現外包機構及其工程師參與審計合謀,立即終止委托合同,同時向其行業主管部門舉報,加大其審計合謀成本。
3.3適度干預,保證審計獨立性
外部工程師審計工程要對工程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工程量、定額子目套用、材料價格、簽證、費用等進行審核。他會根據不同建設項目、工程大小、圖紙繁簡以及工作細致程度的需要、時間要求等選擇不同的審計方法,制定審計路線。內部審計部門除了陪同外部工程師與施工方的一切接觸外,內部審計機構不要對工程師做出的職業判斷和選擇橫加干涉,要給外部工程師充分的工作空間,使其能遵從獨立審計準則。這樣才能達到中介機構形式和實質上的“雙獨性”。
3.4提高內審人員業務素質
抓住一切學習機會,變外包審計為內審人員學習機會。高校在將工程內審外包的同時,一方面,應注意加強對內部工程審計人員的培養,要求內部工程審計人員抓住這一難得的學習機會,通過不斷與外審單位及人員進行溝通交流,配合外審人員收集相關資料和數據,了解相應的審計進度及具體審計情況,積極學習外審人員先進的審計技術手段和審計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外審人員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業務水平,逐步減少高校內部審計對外部審計資源的依賴;另一方面也要鼓勵內部審計人員通過自學或參加培訓, 學習工程施工技術、預決算技術、現場管理知識等,取得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建造工程師、注冊安裝工程師之類的專業資格,有效增強內在的專業勝任能力。
參考文獻:
[1]朱丹紅,尤樹林,朱靖娟.關于高校工程內審外包的法律思考[J].經濟師,2008(9):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