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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7-0-01
一、投資估算的定義
投資估算是指在整個投資決策過程中,依據現有的資料和一定的方法,對建設項目的投資額(包括工程造價和流動資金)進行的估計。投資估算總額是指從籌建、施工直至建成投產的合部建設費用,其包括的內容應視項目的性質和范圍而定。
二、投資估算的作用
1.項目建議書階段的投資估算,是多方案比選,優化設計,合理確定項目投資的基礎。是項目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建議書的依據之一,并對項目的規劃,規模起參考作用,從經濟上判斷項目是否應列入投資計劃。
2.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投資估算,是項目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是正確評價建設項目投資合理性,分析投資效益,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的基礎。當可行性研究報告被批準之后,其投資估算額就作為建設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不得隨意突破。
3.項目投資估算對工程設計概算起控制作用,它為設計提供了經濟依據和投資限額,設計概算不得突破批準的投資估算額。投資估算一經確定,即成為限額設計的依據,用以對各設計專業實行投資切塊分配,作為控制和指導設計的尺度或標準。
4.項目投資估算是進行工程設計招標,優選設計方案的依據。
5.項目投資估算可作為項目資金籌措及制訂建設貸款計劃的依據,建設單位可根據批準的投資估算額進行資金籌措向銀行申請貸款。
三、投資估算原則
投資估算是擬建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內容,是經濟效益評價的基礎,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估算質量如何,將決定著項目能否納入投資建設計劃。因此,在編制投資估算時應符合下列原則:
1.實事求是的原則。
2.從實際出發,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不能弄虛作假。
3.合理利用資源,效益最高的原則,市場經濟環境中,利用有限經費,有限的資源,盡可能滿足需要。
4.盡量做到快,準的原則。
一般投資估算誤差都比較大。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加強研究,積累的資料,盡量做到又快,又準拿出項目的投資估算。
5.適應高科技發展的原則。
從編制投資估算角度出發,在資料收集,信息儲存,處理,使用以及編制方法選擇和編制過程應逐步實現計算機化,網絡化。
四、投資估算方法
在建設項目總投資的構成中,通常把其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工器具構置費用、其他費用以及預備費中的基本預備費部分,合稱為靜態投資部分(有些書中也稱其為概算投資,而將建設期貸款利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以及預備費中的漲價預備費部分,合稱為動態投資部分。下面分別講述各類投資的估算方法。
1.靜態投資部分估算
靜態投資部分估算是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基礎,應全面進行分析,既要避免少算漏項,又要防止高估冒算。由于不同的研究階段所具有的條件和掌握的資料不同,估算的方法和準確程度也不相同。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幾種方法。
生產能力指數法這種方法是根據已建成的、性質類似的工程或裝置的實際投資額和生產能力之比,按擬建項目的生產能力,推算出擬建項目的投資。一般說來,生產能力增加一倍,投資不會也增加一倍,往往是小于l的倍數。根據行業的不同,可以找到這種指數關系。
按設備費用的推算法這種方法是以擬建項目或裝置的設備購置費為基數,根據已建成的同類項目或裝置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及其他費用占設備購置費的百分比推算出整個工程的投資費用。
造價指標估算法對于建筑工程,可以按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積的造價指標來估算投資。也可以再細分每平方米的土建工程、水電工程、暖氣通風和室內裝飾工程的造價,匯總出建筑工程的造價,另外再估算其他費用及預備費,即可求得投資額。
采用這種方法時,一方面要注意,若套用的指標與具體工程之間的標準或條件有差異時應加以必要的局部換算或調整;另一方面要注意,使用的指標單位應密切結合每個單位工程的特點,能正確地反映出其設計參數,切勿盲目地、單純地套用一種單位指標。
2.動態投資部分的估算
動態投資部分主要包括建設期價格變動可能增加的投資額、建設期利息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三部分內容,如果是涉外項目,還應該計算匯率的影響。動態投資不得作為各種取費的基數。
價格變動可能增加的投資額對于價格變動可能增加的投資額,即價差預備費的估算,可按國家或部門(行業)的具體規定執行。
建設期利息對建設期利息進行估算時,應按借款條件的不同分別計算,對國內外借款,無論實際按年、季、月計息,均可簡化為按年計息,即將名義年利率按計息時間折算成有效年利率。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開征目的在于貫徹國家的產業政策,控制投資規模,引導投資方向,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對投資方向調節稅進行估算時,計稅基數是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數。按不同的單位工程投資額乘以相應的稅率,求出建設期內每年應交納的投資方向調節稅。房地產項目的投資方向調節稅,詳見本章第二節。
3.流動資金的估算
這里指的流動資金是指項目建成投產后,為保證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周轉資金。流動資金的估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擴大指標估算法一般可參照同類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占銷售收入、經營成本、固定資產投資的比例,以及單位產量占用流動資金的比率來確定。譬如:百貨、零售商店、流動資金可按年銷售收入的10%。15%估算:機械制造項目可按年經營成本的15%。20%考慮:鋼鐵聯合企業可按固定資產投資的8%。10%估算等。
1.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在投資中,追加或者減少投資就會使投資方對被投資方的股權控制和對被投資企業的共同控制、對經營決策的重大影響都會發生變化,因而也要及時的調整會計核算方法。
1.1追加投資。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追加投資后,與被投資企業的關系就從共同控制、重大影響轉變為全權控制后,投資企業就要對核算方法做出轉變,將權益法變成成本法。而且在多次的投資賬面交換后,要通過分步獲得股權的方式最終實現企業合并。在企業實現合并后,對合并企業的首次會計核算中,要對原本采用“權益法”的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的具體數額運用成本法進行摸底核算與調整。這樣對原來的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用成本法核算清楚,可以避免企業將子公司計入企業凈資產的累積影響數額,能夠更加準確的記錄企業的利益,避免虛、空、假現象。以甲乙公司為例。2005年7月1日,甲公司決定對乙公司追加投資5000萬元,追加投資后甲公司累計持有乙公司70%股權,獲得對乙公司控制權。此時不用追溯調整。(1)對乙公司追加投資5000萬元。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5000萬元
貸:銀行存款5000萬元(2)長期股權投資內部二級明細之間的轉換。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80萬元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80萬元(64萬元-56萬元+72萬元)
1.2投資減少。在長期股權投資中,如果投資方已經減少了投資,并且導致對被投資方的經營決策不再有重大影響或者不能共同控制時,投資方在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被可靠的估量時,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就要采取成本法。可以把企業在投資中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成本核算方法的投資成本。在采用成本法后,就不用再將企業的利益劃分是屬于投資前還是屬于投資后,而是統一將改用成本法后的收益確定為企業投資收益。
2.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在投資企業加大或減少投的時候,投資的比例在被投資企業股份中所占的比例也會發生變化,因此會出現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現象,要切實聯系不同情況對核算方法做出調整。
2.1追加投資。追加投資使得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中所占的股份上漲,就加大了對投資方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核算方法就有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值得注意的是,應該將原來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追加的股權投資分開管理。首先,對于原來的長期股權投資比例部分的管理,如果取得的賬面余額大于應享有的公允價值的余額,就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做出調整;反之,則要適當的調整賬面價值。因為在追加投資的條件下,新的投資交易日時開始使用,因此原來的投資部分不能滿足權益合算的標準。其次,在原取得投資后到運用權益法核算的新取得投資的時間里。被投資方取得的可辨認的凈損利益的部分對原取得股份比例的部分,可以算作是被投資方在此期間實現的凈損利益,并且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留存收益做出相應的調整,對留存收益處理時,會計應做出如下的處理: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2減少投資。因為減少對被投資方的投資,因此投資方與被投資方的關系發生轉變,不再享有對被投資方的控制能力,而是轉為對被投資方的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響。首先應該根據投資比例的減少終止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資本。而且,以此為基礎,比較減少投資比例后的剩余資本和根據剩余資本的比例算出原有的投資,可以在被投資方享有的公允值份額,不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做出調整;如果減少投資后,核算方法轉變為權益法,被投資方取得凈損益中應有的份額,就要及時的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做出調整。
二、長期股權的處置
企業通過長期持有股權進行投資能夠創造的一定的經濟效益,但是出于多方面的考慮,要對持有的長期股權進行部分或全面的處置時,要能夠結合長期股權的賬面價值和實際能夠獲得的價值之間的差額,應該把它計入處置損益中。如果是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出現股權的轉讓或出售情況時應該一次轉結,把處置的股權和相對應的部分資本公積轉入到處置損益中。
三、結語
一、應用基礎的比較與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僅對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的關系有不同的認識,而且對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的認識也不相同。
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后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
權益法認為被投資單位是投資企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資企業的經濟活動,投資企業對此均應在活動發生時或年終進行會計結算時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則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從財務的角度不難推導出,非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一般應為投資額與市場利率的乘積,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無實質聯系;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最后則為所享凈投資額(所有者權益)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的乘積,體現了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的整體一致性。
二、應用范圍的比較與分析
在我國會計實踐中,核算方法的具體應用范圍通常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或會計核算制度的明確規定。根據會計核算制度的規定,如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實質控制權,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則應用權益法。《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相關內容還表明,當企業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時,應使用完全權益法。雖然現行的行業會計制度并未就權益法的具體類型加以說明和限定,但從有關應用舉例及說明上看,所用的權益法應是非完全權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體選擇上,確定投資企
業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實質性影響是十分重要的。按《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規定,是否具有實質性影響的標準是看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如果存在則為有實質性影響,反之則否。從這一規定及相關說明來看,核算方法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投資企業對其在被投資單位可供分配利潤中所占份額的可控制程度。當這種可控程度較高,投資企業有權按自己的意愿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取得投資收益、或有權否決一切不利于自己實際取得投資收益的決議時,則傾向于采用權益法,反之,則傾向于選用成本法。
顯然,前述規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慮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總資產中所占的比例情況。實際上,在這一比例較高的情況下,即使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難以使其對被投資單位產生實質性影響,但被投資單位的盈虧及資產的受贈等行為仍會在實質上對其財務狀況及相關指標產生影響。如果投資企業仍按前述規定選用成本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投資企業投放到相關長期股權投資上的那部分資產的運營狀況將得不到充分的披露,進而極大地影響到投資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例如,我國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從未進行過利潤分配,這就使得許多采用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的法人股東(投資企業)未能在其會計報表上反映出這部分投資的真實情況。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使用權益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應是最優的選擇。
三、應用過程的比較與分析
核算方法的應用過程就是對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過程,以及對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過程。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動具體包括取得稅后利潤、發生稅后虧損。進行利潤分配、接受實物捐贈、出現法定財產重估增值以及產生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所謂股權投資差額則指取得股權的支出與其所代表的凈資產(所有者權益)之間的差額,前者大于后者為借差,反之為貸差。無論何種差額,在投資企業個別會計報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轉貼于
在成本法下,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化一般都不進行確認,只有在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收到利潤(行業會計制度)或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時,投資企業才按實際收到的利潤或應當收到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股利”科目,貸
記“投資收益”科目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如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或無利可分的情況下,投資企業不作任何反映。當然,這種只認盈利不認虧損的做法對投資企業單個會計報表而言,是有停謹慎性原則的;另外,通過不同的法規對同一會計事項規定了不同的確認標準,不僅缺乏規范性,而且違背了可比性原則。
在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前述相關變化均視同投資企業自己相應項目的變化,一旦被投資單位發生這些變化,投資企業就應進行恰當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投資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反之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被投資單位實際支付利潤,投資企業應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其它相關變化,投資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長期投權投資”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在完全權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權投資差額的分攤問題。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投資企業應按本期的分攤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反之,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按我國規定,分攤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攤年限借差不超過1O年,貸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核算方法還會對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程序產生影響。按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母公司(投資企業,下同)為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對子公司(被投資單位,下同)進行的股權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但這并不意味著只有權益法才會涉及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問題。按規定,當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況下,母公司對相關股權投資可用成本法進行核
算,該子公司一般也不屬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但若加上通過其它子公司間接持有該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過50%的情況下,母公司仍應將該子公司納入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因而仍會涉及會計報表的合并問題,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需按權益法對該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進行調整。權益法下則不存在這一過程。
四、應用結果的比較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對會計核算結果將會產生不盡相同的影響。就投資企業個別會計報表而言,受到影響的報表項目決定于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類型及相關的會計核算規范。根據我國會計制度的規定,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或發生稅后虧損的情況下,受到影響的項目為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以及由此決定的其它相關項目;當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其它相關變化的情況下,受到影響的項目為長期股權投資、資本公積以及由此決定的其它相關項目。而受到影響的程度則取決于被投資單位的盈虧狀況以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性質。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且股權投資差額為貸差時,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余額及投資收益的本期貸方發生額在完全權益法下將達到最大,非完全權益法下次之,成本法下最小;當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且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時,情況則相反;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但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或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但股權投資差額為貸差時,相關項目在不同核算方法下的大小還將取決于被投資單位盈虧的大小、股權投資差額的大小及其具體攤銷年限等諸多因素,情況十分復雜。這種狀況不僅導致了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失去可比性,而且會計報表的使用人也很難按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資料將不可比的數據調整到可比的基礎之上。因此,進一步統
[關鍵詞]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轉換
1成本法和權益法的理念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確定后,其后續計量的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方法依據的理念不同導致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結果不同。
1.1 成本法的理念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主要適用于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依據的理念是法律形式重于實質的原則。從法律形式看,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是獨立的法人,除非被投資企業宣布分派利潤,否則其實現的利潤就只屬于被投資企業,而投資企業無法按照比例分享。因此,成本法決定了投資企業持有期間不需要對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變動進行會計處理,只有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才按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額進行會計處理。
1.2 權益法的理念
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隨著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金額的變動而變動的方法。權益法主要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權益法依據的理念是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盡管從法律形式看,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都是獨立的法人,但是從經濟實質上看,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政策和經營政策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因此,股權代表的是股東應享有(承擔)的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金額的增加或減少,投資企業應該按照持股比例反映長期股權投資隨著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金額變動而變動的部分。
2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解讀
由于投資企業增加或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即成本法和權益法的相互轉換。
2.1 適用范圍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
(2)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
2.2 基本原則
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初始投資成本如何確定;成本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否需要調整;如果調整,如何調整。要解決上述問題,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轉換處理的基本思想是遵循追溯調整法,即假設從原取得的投資開始就采用權益法,把原取得投資采用成本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調整為權益法下的賬面價值。
2.2.1 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2.2.2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的調整
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是否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2.2.1 追加投資導致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應區分原持有的以及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2.2.2.1.1 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原則
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大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屬于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原取得投資時投資成本小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調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賬戶;貸記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賬戶。
2.2.2.1.2 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原則
應按權益法處理,比較新增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如果新增的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按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如果新增的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按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賬面價值)。
2.2.2.1.3 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原則
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投資企業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部分,屬于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新增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于新增投資當期期初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
2.2.2.2 因處置投資導致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屬于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體現追溯調整。
對于原投資取得后至轉為權益法之間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的處理: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權益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1)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2)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在具體處理時,應當分別投資年度和以后年度處理。
[例1]甲企業2002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A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實際投資成本為25萬元。A公司于2002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10萬元。假設A公司2002年1月1日股東權益合計為120萬元,其中股本為1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20萬元;2002年實現凈利潤4|D萬元;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0萬元。則甲企業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250000
貸:銀行存款250000
(2)2002年5月2日甲公司宣告發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由于此時屬于投資年度,并且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全部是投資前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利潤分配得來的,因此不能作為投資收益,而應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借:應收股利(100000×1O%)1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10000
(3)2003年5月1日A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由于此時屬于投資年度以后,應按以后年度的計算公式進行計算?!皯獩_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一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一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100000+300000-400000×10%-10000=-10000(元)”,計算結果是負的,也即應轉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0000元?!皯_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300000×10%-(-10000)=40000(元)”。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10000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又轉回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但轉回數不得大于第(2)步中的沖減數。
[例2]承例1,假設A公司于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
則甲企業2003年5月1日在A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根據上述公式計算:“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100000+200000-400000)×10%-10000=-20000(元)”,計算結果是負的,也即應轉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20000元。“應確認的投資收益=200000×10%-(-20000)=40000(元)”。
如果根據這個計算結果來做會計分錄,就會出現兩個問題,一是轉回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20000元大于第(2)步中的沖減數10000元,而實際上轉回數不能大于沖減數;二是確認的投資收益40000元大于投資后累積分得的現金股利30000元,這在成本法下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說,當公式中“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時,說明投資企業投資后分得的現金股利全部都是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利潤分配得來的,因此,應當將累積分得的現金股利30000元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從整體上來說,應維持原有的初始投資成本,第(2)步中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10000元應全部轉回。很顯然,此時就不能按照公式進行計算了,正確的做法應當是:
借:應收股利(200000x10%)20000
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10000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