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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科技企業;融資問題;企業發展
民營科技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主要分為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指某一特定企業或經濟單位所需投資是通過該企業內部積累(留存收益和折舊基金等)提供資金的融資方式。外源融資是指企業或經濟單位通過外部金融市場獲得投資的資金來源的融資方式。外源型融資主要包括企業直接融資(債權股權融資等)、間接融資(銀行借貸等)以及其他融資方式。
從企業發展的階段來看,創業初期的民營科技企業缺乏風險投資扶持,小型企業借貸缺乏有效的擔保機制;處于成長期的企業由于缺少新的資本金注入,往往無法抓住快速發展的機遇實現規模的擴張。從融資方式來看,間接融資方面,民營科技企業多為中小企業,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狹窄,資本規模也相對較小。同時,民營科技企業的性質也決定了其投資項目多具有相對較高的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在講求安全性、流動性的商業銀行難以獲得貸款擔保以及貸款支持。直接融資方面,民營科技企業由于資產規模、效益指標等方面的原因很難達到國內證券市場的上市要求,國外上市機會亦十分渺茫。以往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使股份制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問題得以部分緩解,但是1998年為防范金融風險,對未經人民銀行和證監會批準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加以關閉,更使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方式受到限制。
一、融資手段單一,嚴重依賴于內部積累,外部融資比例較小有關數據顯示,中國的民營企業融資比例中內源性融資比例高達90.5%,而廣東民營中小企業作為廣東省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其內部融資的比重也達到60%。由此可見,民營科技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于企業家自有資本以及企業的資本積累,而不是通過市場的資本集中過程。政治經濟學原理告訴本文,資本集中卻可以在短時間為資金需求方匯聚眾多社會資本,而傳統的資本積累雖然是使社會總資本擴大的主要方式,但這種融資過程是相對緩慢的,與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勢頭和發展速度是不相稱的。
另外,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內源性融資依賴嚴重,并且存在著長期性的特點。經營年限在5年之下的民營企業,自我融資比例達到92%以上的水平,經營年限超過10年才出現較明顯的下降趨勢,很明顯,這于民營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是不相適應的。隨著中國加入世貿,資本市場的全面開放,民營企業在面臨著巨大沖擊的同時也面臨著廣闊的融資空間,因此,拓展資本融通渠道,多元化融資結構對于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我國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20多年來,經濟生產規模不斷的壯大,駕馭市場的變化的能力在不斷的提高,形成了以內源性融資為主導,間接融資為輔的融資特點。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無論是初創期還是發展時期,都嚴重依賴自我融資渠道,80%左右的民營企業認為,融資困難已經嚴重阻礙了他們的發展。據調查顯示,我國民營經濟初創時的啟動資金有90%以上主要來自于資金持有者,當初的合伙人以及他們的家庭來解決,這也就從資本來源角度解釋了為什么我國民營企業有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業的原因。
二、契約不完備導致投資者對創業者評估偏低,股權融資受到抑制
投資者的外部資本是民營科技企業創立、生存和發展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當投資者將資本投向特定的企業家時,就將其資本的實際使用權讓渡給了企業家。企業家的創業活動充滿著不確定性,這也意味著投資者將資本投入了一項結果不確定的活動中,承擔著投資遭受損失的風險。而且外部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產多為流動性差的物質資本,其專用性程度較高,投入企業后其價值嚴重依賴于團隊的存在和其他團隊成員的行為,受團隊成員機會主義行為“敲竹杠”(hold-up)的風險較高,因而面臨著事后被套牢的可能性較大,使得中小投資者對創業者評估偏低。
另外,從資本市場來看,與銀行借貸和發行債券的間接融資相比,從證券市場直接融資是企業低成本擴張的有效途徑。股權融資成本相對較低,面向社會融資,融資規模可以達到較大范圍。融資連續性好,企業上市后只要經營業績較好,滿足配股條件,每年均有可能實施配股融資,可以得到股票市場的持續資金支持。
此外,證券市場融資所獲得資金具有非償還性特點,一般情況下投資者不能回抽出資,在未出現破產風波情況下,股價升高,說明公司效益穩步前進,使得投資者自動持有股份或者更多的持有;股價走低,短期投資者大量買入,或者已高價持有者常抱有機會主義心理,繼續持有或者更多的持有以保持較低均值成本。但是在我國股票市場不發達,市盈率高,上市公司股票尚未實現全流通,股權分置現象明顯,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極不合理、不規范。這主要表現為:上市公司股權被人為地割裂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兩部分,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比例較高,約為2/3,并且通常處于控股地位。其結果是,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權,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容易產生一股獨大、甚至一股獨霸現象,使流通股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嚴重傷害中小股民投資熱情,使得中小投資者對創業者評估偏低。另外,投資者的贖回權和退出權的行使受到限制,致使投資者投入資金時顧慮頗多,又由于民營創新科技企業的自身結構和產權不清問題,投資者多采取觀望態度。
股票市場是企業外源型融資的一個主要渠道。由于我國缺乏二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因此絕大多數股票資本交易都集中在滬深兩市,而民營企業在這個市場上阻力重重。2001年末,滬深兩市1175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118家民營企業,其中買殼上市的就有65家;而到2005年上半年,1300多家國內上市公司中,民營企業包括借殼上市的才剛剛超過200家。面對過高的上市門檻,很多民營企業主動將股票市場排除在自己的融資渠道之外。
三、融資渠道狹窄,債券的發行和銀行借貸面臨困難
目前銀行貸款以及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貸款仍是我省民營科技企業獲得長期發展主要的間接性外源融資渠道。據2000年中國第四次私營企業抽樣調查數據顯示,在向銀行借款時,有63.3%的企業感到困難和很困難;時難時易的占22.1%;比較容易貸到款的只占14.6%,并且民營企業貸款難問題一直以來都制約著我省民營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外源融資渠道不通暢,導致民營企業高度依賴內源融資。同時,民營企業的外源融資方式以銀行信貸為主,但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是不夠的。銀行向民營企業發放貸款余額所占企業融資結構比重即使從長期來看最高也只是在5%左右徘徊。
本文認為造成貸款融資困難的原因,主要來自于商業銀行對于所有制、業務經營成本以及交易費用等3方面的考慮。
1.所有制方面
(國有)商業銀行統計數據表明,雖然作為市場的運作主體的非國有中小企業信貸質量往往優于國有中小企業,但其在經濟活動中卻受到企業所有制的約束,受到不應有的信貸歧視。非國有中小企業在獲得貸款比例上不占優勢,民營科技企業貸款比例更是杯水車薪。銀行對民營創新企業的所有制歧視原因有三:其一,國家發展規劃和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政策傾斜;其二,所有制結構決定民營科技企業自身素質遭到置疑,“貸了就跑”(loanandrun)的機會主義行為使得銀行不愿在創新期投入風險資本;其三,民營企業容易被外資俘虜,成為外資間接約束和影響商業銀行的工具。
2.業務經營成本方面
相對于大型企業貸款不僅資金規模大,而且風險相對較小,還款比較有保證,收益相對較高,民營科技企業尤其是在其創業階段,貸款規模小,雖然潛在收益可能很大,但是巨大沉沒成本的存在,增加了銀行的貸款風險。同時,由于我國利率受到嚴格管制,小規模信貸造成的成本差異又無法通過利率差的調整獲得補償,因此從規模經濟角度決定了民營創新企業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困難重重。
3.交易成本方面
①信息成本、監督成本方面。銀行在發放貸款前需要對申請貸款的企業進行資信審查,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銀行對于企業信息的可獲得性方面存在劣勢,保證獲得準確和全面的信息的成本相當大。同時,“逆向選擇”也使銀行最終放貸質量無法達到最優水平。此外,發放貸款后銀行要對所貸放的資金運用情況進行監督,并且對企業的重大決策進行干預,以確保貸款本息的回收。然而企業獲得貸款后的“道德風險”的存在也使得銀行在獲取信息方面處于嚴重劣勢,在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受約束的情況下,銀行幾乎喪失了對民營創新企業貸款的有效監督權。
②違約(破產)成本方面。相對于具有國家財政支持的國有企業以及有大量可抵押固定資產的大中型企業來說,民營創新企業沒有良好的可抵押資產作為擔保。根據工商銀行公布的2002年上半年統計數據,廣東地區的各項存款余額為4086.40億元,而各項貸款的余額為2763.24億元,似乎尚有許多貸款空間。但是,我國《銀行法》規定,在貸款是如不能提供足夠的抵押、質押或擔保是不行的。而在進行低壓借貸是,銀行所承認的抵押品只有土地、房產等不動產。而對于民營科技型創業企業,自身的資產主要是知識產權和技術等無形資產,難以提供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這就意味著民營科技企業創業一旦失敗,銀行將承擔其風險投資的全部風險。風險轉移的信用擔保體制不完善,并且在專利和知識產權保護不完備的前提下,對于專利以及研發技術,銀行亦無法通過剩余要求權來回收投資成本。
四、民間借貸市場的補充功能受到限制
與正規的金融市場融資相比,民間融資是民營科技企業更有效的資金來源:一是融資成本低,雖然民間借款的利息一般比商業銀行高,但是由于民間金融市場的貸款企業與借款人信息相對對稱,例如對貸款企業的經營情況,貸款人的信用情況,收入狀況以及還款能力等等都較銀行信貸有更充分了解,減少了信用評估、抵押資產等的交易成本。二是融資效率高,在正規的金融市場上,申請、審批等手續繁瑣,商業銀行從規模經濟的角度出發往往不愿意從事對民營科技企業的小額貸款。而在民間金融市場上,由于信息對稱,貸款決策的速度快,效率高,及時地滿足該類民營企業的資金需要。三是交易方式靈活,民營科技型企業,特別是處于創新階段的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要求具有急需、高頻、小額的特點,民間融資就其貸款方式、期限與利率方面,都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協商,靈活快捷地解決企業的融資要求。因此這種與正規金融市場并存民間金融市場,由于正規金融市場的封閉與僵化,民間金融實際上為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了一種替代性的融資渠道。然而,結合民營科技型企業的特殊情況,新創業企業成長較制造業等一般民營中小企業的創業活動,除了具有市場需求和市場收益的不確定性之外,技術和產品的不確定性帶來了更大的投資風險。加之產權制度的不規范,以及投資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共同導致民營科技型創新企業無法通過讓渡一定的剩余索取權控制權獲得融資,投資者在投資項目失敗時無法順利通過剩余索取權挽回投資。
五、缺少與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
中小金融機構的數量不足,以及本身的發展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對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的金融支持也顯得力度不夠。另外,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制度不健全,同樣面臨著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經營風險以及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的信用評估較低的問題。同時,新創業企業成長的不確定性較大和契約的不完備也導致中小金融機構對創業者評估偏低。此外,中小金融機構本身未能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商業信譽,阻礙了中小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減弱了中小金融機構對民營科技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
綜上,現有民營科技企業在創業之初時,面臨著融資手段單一,資金來源渠道狹窄等方面的問題。同時,由于廣東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前沿地帶,其民營科技創新企業成長本身的不確定性以及金融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帶來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于民營科技創新企業的評估偏低,導致廣東省的民營企業家更多地還是依賴于個人和家族的融資,在發展過程中則更多靠企業留存收益和折舊等內源性融資。1999年國際金融公司(世界銀行集團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分支機構)對北京、溫州、順德和成都的民營企業進行的調查顯示,80%的民營企業認為缺乏融資渠道成為其發展的嚴重制約,90%以上的初始資本來源于主要所有者、合伙發展人及其家庭。在企業創業后的后續發展投資中,62%的資金來源于主要所有者或其留存收益。因此,如何安排廣東民營科技企業的融資結構,向投資者傳遞科技企業發展前景的有效信息,以及如何通過對融資契約的設計,在企業家獲得效用最大化的同時吸引更多外部投資者的投資參與,成為本文開拓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融資渠道,多元化融資方式的有效途徑。
參考文獻:
[1]儲小平.職業經理與家族企業的成長[J].管理世界,2002,(04).
[2]葛亮,仲偉俊,梅姝娥.民營科技企業的成長模式與環境分析[J].中國軟科學,2004,(03).
關鍵詞:民營科技企業 金融支持 風險投資 擔保體系
注:本論文為河北省科學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項目“推進我省科技與金融有效結合的機制研究”(課題編號10457241)結項成果。
引言
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提出,我國民營科技企業蓬勃發展,民營科技企業已經成為我國科技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據科技部網站統計,截止到2005年,我國共有民營科技企業143991家。民營科技企業共實現收入61218億元,實現利潤3192億元,出口創匯1742億美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過程中,不斷遇到金融問題的困擾,主要表現在陳玉娟科技型中小企業較難從銀行獲得貸款,主要原因:一是銀行對科技項目和科技產品缺乏評估能力;二是銀行對企業的償付能力不放心,強調要有足夠擔保,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又普遍缺乏擔保資源。融資難已經成為了制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民營科技企業整體發展與完善,對我國科技創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金融體系作為民營科技企業維持必要資金流動的重要支撐,在企業科技化創新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國必須重視發展整個金融體系,才能為提供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建立一個良好的基礎。加快推動我國金融與科技相結合,促進我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的緊迫性極為突出。如何實現技術創新與金融市場效率提升呢? 重要的方式就是技術創新鏈條與金融市場鏈條的融合創新、聯合創新,形成合力,最終實現高效的財富創造方式,使我國真正成為一個具有強大競爭力的創新型國家[4]。我國民營科技企業金融支持體系在構建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在新金融政策支持體系的外生性力量的引導下,充分培育內生性的商業信貸融資支持體系和直接融資支持體系,是解決民營科技企業融資困境,促進其健康發展[5]。
1.民營科技企業金融支持體系構建策略
1.1推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發展
首先,建立多元化的風險投資機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可以多元化,例如借鑒美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該種風險投資機構主要有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專門共同組成,其中投資者根據投資金額大小,對風險投資機構承擔有限責任,但是不參與風險投資機構的基本管理工作,而風險投資專家對風險投資機構承擔無限責任,參與機構的經營和管理。還可以采用公司制,各個投資方按照出資額,承擔不同程度的責任,并分享不同的收益。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
其次,拓展風險投資資金來源。我國風險投資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和企業,資金來源單一,資金量比較小。多元化的風險投資資源來源,主要是擴大個人投資者。第一,利用我國改革過程中,發展起來的一部分富裕人群的閑置資金,吸收該部分資金進行風險投資。第二,借鑒國外的經驗,例如美國利用部分養老基金進行風險投資,第三,鼓勵我國信托公司、政權公司積極進入風險投資市場。最后,放松對風險投資進入門檻的管制,允許國外的資金進入我國風險投資市場。
最后,建立風險投資有效退出機制。我國風險投資推出機制主要是企業并購形式,盡管目前已經推出中小板市場,但是與實際的創業板市場存在很多差距,這主要是因為我國上市的條件要求比較高,上市的企業數量又比較少,大部分傳統制造業上市數量巨大,但技術含量很低。而高科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數量很少,風險投資組織機構難以通過中小板市場推出。因此,風險投資機構必須建立完善的風險推出機制,除了通過企業并購,還可以通過股權回購和股票上市等多元化形式,回收風險投資,實現投資的增值。這就要求,有必要將中小板市場改造成為創業市場,新改造的創業板市場可以降低企業進入門檻,減弱審批程序的繁瑣性,促進上市企業數量的增加,促進民營科技企業改善風險投資環境。
1.2信貸資金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首先,加強大型銀行對民營科技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根據銀行融資理論,大型銀行主要的目標客戶群為大集團和大企業。這樣可以有效降低銀行信貸風險,減少銀行信貸成本,促進銀行規模經濟的實現。而我國民營科技企業一般規模比較少,資金實力與大企業大集團存在差距,這就造成了企業融資的苦難。實際情況是,我國民營科技企業已經發展相當成熟,企業發展的各項指標完善符合銀行信貸標準。另外大企業大集團通過股票和債務市場完全可以進行融資,其融資成本比銀行貸款更小,因此,大型銀行應該發展我國有實力的民營科技企業作為融資對象,增強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科技企業的資金支持,勢在必行。
其次,發展本地中小型銀行對民營科技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根據我國學者研究發現,我國發達地區中小銀行發展,更加有利于促進我國中小型企業的發展。這是因為我國民營企業往往規模小,盡管在爭取大型銀行貸款上存在優勢,但是苦難重重,然而中小型銀行往往植根于本地,對本地的民營企業發展狀況比較了解,因此,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途徑更多是通過中小型銀行。加快中小企銀行對民營科技企業的信貸支持,依然是民營科技企業融資的主體。
關鍵詞:民營科技企業;產權明晰;風險投貪;融資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9-0046-01
1 我國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現狀
從改革開放初至今,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的民營科技企業在各方面都得到了發展。截止到2007年,我國民營科技企業已超過15萬家,從業人員約1300多萬人,經濟規模已接近8萬億元,繳納的稅金約占全國稅收的十分之一、全國工業企業繳納稅金的四分之一,工業增加值約占全國工業增加值的五分之一。
我國民營科技企業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歷了巨大的社會變革,這中間涌現了諸如聯想、方正、華為、遠大和東軟等一批著名企業,然而也有一些曾風行一時的企業,如巨人、京海、科海等己被淘汰。據統計分析,民營科技企業的倒閉率約占20%,在市場逐漸成熟和規范的過程中,其生命臨界為三年。
2 我國民營科技企業存在的問題
2.1 產權明晰問題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營科技企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然而在其向深層次發展過程中,產權不清問題一直是限制我國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瓶頸”,由于產權不清問題產生的種種弊病日益顯現。例如,小霸王企業倒閉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母公司任意抽調小霸王的流動資金使得企業捉襟見肘,生產設備改造、技術創新都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嚴重阻礙了企業由一個高峰向另一個高峰躍進,從而最終導致了一個明星企業的隕落。我國民營科技企業由于產權不清而產生的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1)產權主體不清晰,不利于企業的資本積累,因而從根本上動搖企業的競爭力。(2)產權不清,從根本上影響企業的治理結構,進而影響企業的管理權威。(3)產權不清,由此界定的有關人員間的權、責、利就不明確,易產生“搭便車”的道德風險。
2.2 融資問題
融資是現代經濟運轉的必要條件。融資困難是我國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普遍遇到的一個問題。傳統的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商業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企業合資聯營等等。由于商業銀行風險約束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的不信任和存有偏見,以及高科技企業自身的特點之一就是高風險,使得企業難以通過正常的銀行融資渠道獲得大量的貸款。在證券市場上,民營科技企業直接上市有嚴格的資格審查,對于創業初期的企業來說更是難上加難。而高新技術產業化成功率低的特征又決定了企業很難具備企業合資的可行性。由于缺乏可靠的投融資渠道,使得我國大批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高科技項目難以實現商業化、產業化。
2.3 其他問題
(1)企業國民待遇尚需落實。民營科技企業在土地供給、稅收優惠、進出口經營權等方面,仍受到不公平待遇。此外,科技服務體系尚不健全,為民營科技企業服務的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培訓中心等數量少、功能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
(2)知識產權。國家近幾年雖然也加強了在這方面的法律保護,有了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軟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但法律力度還不夠,尚未形成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風氣。
(3)創新問題。由于缺乏核心技術與品牌,中國制造的產品很多長期處于獲利鏈的最低端。盡管民營科技企業已經無可爭議地成為我國自主創新的一支生力軍,但是在創新發展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如技術積累不足導致的創新后勁不足、對技術創新缺乏有效的管理,自主創新還沒有成為所有企業自覺的意識和普遍的行為等。
3 促進我國民營科技企業健康發展的建議
3.1 明晰企業產權
雖然至今還沒有哪一種產權制度是盡善盡美的,但是產權明晰滿足了一個企業之所以成為企業的起碼制度要求。從根本上說,清晰私人資本的產權,首先是民營資本自身的權利,因而應尊重民營資本自身的選擇,不能有任何直接的外來干預,更不能存在否定民營資本自身選擇權的各種強制。因為民營資本最清楚重新界定產權對企業發展究竟有效、無效,最清楚重新界定產權所需要支付的代價究竟有名高。對于這種有效性和成本,別人是難以體察的。
3.2 完善我國的風險投資機制,深化金融改革
風險投資機制的出現可以大大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為其提供資金支持和分擔投資風險。高科技企業的特點是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而風險投資追求的目標是,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后所能夠獲取的高資本收益。因此,風險投資的特點恰恰滿足了高科技企業成長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二者在投融資的動機上具有驚人的契合性。風險投資的魅力就在于其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創新,它不僅是一種投資,同時也是一種融資。并且,投資和融資的工具都是以權益形式存在的,即作為金融中介的風險投資公司或風險投資基金,首先從投資人那里籌集一筆以權益形式存在的資金,然后又以掌握部分股權的形式對一些具有成長性的企業進行投資,當風險企業通過運營、管理獲得成功后,風險投資家再安排其股份從風險企業中退出。樹立風險投資意識和建立風險投資機制是科學技術向生產轉化必不可少的條件。
3.3 其他問題的對策
(1)在民營科技企業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鼓勵創新的土地供給、稅收優惠、進出口經營權等方面的政策。建立民營科技企業社會服務體系,為民營科技企業提供完善的社會化服務。在鼓勵發展會計、審計、法律、信息咨詢、市場營銷技術服務等各類中介機構的同時,積極設立技術市場,大力加強經紀人隊伍、科技情報研究所、科技培訓中心等建設,努力提高為民營科技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首先可以有效的促進新的創造發明,鼓勵更多的資源用于科技的研究與開發;其次,可以促進新技術的應用于推廣,促使更多的發明被公開,從整體上促進科技進步。
(3)創新是企業發展不竭的動力。技術創新離不開制度機制創新。如在對新技術新產品的識別上,既注重國家關于產業與技術政策的導向,更注重技術與產品的國內外市場需求及前景;在對人才的選拔上,既注重科技人員的學歷、經驗和成就,更注重其思想、創意、潛力,能夠不拘一格降人才。進入新時期,民營科技企業應進一步完善創新機制,摒棄“一次創業”時只重簡單的量而忽視質的粗放外延式企業發展模式,轉向重視技術創新、加強研發體系建設的內生式企業發展模式。
總之,民營科技企業作為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要從外部創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此外,民營科技企業自身也要加強治理,在發展方向、運作機制以及思維方式、管理模式、經營特點、誠實信用等方面,克服自身存在的缺陷,苦練企業“內功”。
參考文獻
[1]沈衛堅.民營科技企業發展迅猛[J].中國經貿導刊,2003, (3).
[2]代勇登,陸新文.中小企業發展與政府扶持問題初探[J].中國民營科技與經濟,2006,(9).
[3]鄧佩玲. 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內部沖突管理研究[J].暨南大學, 2006.
一、企業基本情況
被調查的1012家企業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企業生存年限普遍較短。76.8%的企業均在5年以內,而10年以上生存期的企業僅占7.2%。二是中小型企業是主流。以銷售收入為例,進行有效選答的875家企業中,有72.6%的企業都在500萬元以下。三是處于成長階段的企業多。47.8%的被調查企業選擇了“成長階段”,而位居第二的“起步階段”僅占26.9%,說明中關村大多數科技企業處于發展壯大的上升通道之中。四是企業制度較為現代化。1004家有效作答的企業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比重達到63.8%,較為普遍地建立了“責、權、利”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五是電子信息與軟件業是主要行業領域。這兩種領域的企業數量共有633家,占990家有效作答企業的63.9%。六是企業技術領先程度較高。84.4%的企業認為自身技術水平在區域、國內甚至國際保持領先。
二、企業融資基本情況
從企業融資的基本情況來看,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
第一,資金問題是制約中關村科技企業發展的首要因素。483家被調查企業將“資金”作為其發展的首要制約因素,占976家作答企業總數的49.5%。
第二,企業在融資順序上遵循“啄食理論”。面對資金需求,中關村科技企業更多的是通過內部積累加以滿足,其次才會考慮外源融資。76%的被調查企業將“內部積累”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對于外源融資,企業更傾向于通過貸款獲取發展資金。42.1%的企業將“銀行或信用社貸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其他如“民間借貸”、“資本市場”等,進行選擇的企業比重均未超過18%。
未來一段時期,中關村科技企業這種融資模式仍將延續,銀行貸款依然是企業期望的主要融資方式。65.8%的被調查企業選擇“銀行或信用社貸款”作為未來主要融資方式,遠遠高于其他備選答案。這是由當前各種融資渠道發展程度及中關村科技企業的自身經營意識共同造成的,說明在鼓勵企業進行多渠道融資方面,政府部門及各相關單位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三、主要融資渠道分析
從各主要融資渠道看,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向銀行、信用社借款的難度依然較大。959家給予反饋的企業中,僅有69家認為與2004年相比當前借款的難度降低了。
中關村科技企業普遍將貸款難度大的原因歸咎于銀行等金融機構,認為商業銀行現行貸款考察標準的不適用以及貸款審批程序和手續的復雜與繁瑣等因素,直接導致其難以進入正規融資渠道。
商業銀行之所以將日均存款額、抵押擔保等納入貸款考核指標體系,主要是由其必須遵循的“三性”原則決定的。商業銀行相對謹慎的經營理念決定了銀行貸款并非是最適合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特性的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方式,中關村科技企業應在利用好商業銀行這一傳統融資渠道的同時積極探尋新的融資方式和融資工具。
對于如何在控制商業銀行經營風險的同時支持中關村科技企業發展壯大的問題,被調查企業提出了各自的改進建議。不可否認,這些建議的提出有其特定立場,但這是中關村科技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經驗得出的結論,值得商業銀行在制定運營決策時認真研究探討并加以合理借鑒。
中關村科技企業對商業銀行金融工具的了解程度不高,這是導致其融資難的另一重要原因。從問卷回答情況看,對于給出的與中關村科技企業特性較為適宜的9種金融工具,選擇“不知道”的企業,其相對比重均較高。其原因可能在于一些金融工具實際運用的時間不長,沒有被廣泛認知,如聯保協議貸款、保理業務、出口退稅質押貸款等。但對于那些不知道專業擔保機構擔保貸款等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企業,似乎更應該從其自身尋找原因。
二是股票市場短期內難以成為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關于企業是否考慮上市或上市處于何種階段的問題,有987家企業進行了有效回答。其中78.4%的企業“尚無上市打算”。
對于沒有上市的原因,被調查企業將其歸結為“上市門檻過高”、“上市成本過高”以及“企業自身產權、財務、管理等問題”等方面。而對于影響企業上市成本的主要因素,有57.1%的企業選擇了“設立費用、輔導費用、承銷費用、上市費用等改制上市費用”。這一方面顯示出降低市場門檻、建立真正的創業板市場的迫切性,另一方面說明一些企業已經開始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并有不斷加以改善的可能。
此外,中關村科技企業對深圳中小企業板了解程度不高的現實,也抑制了股票市場在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上積極作用的發揮。給予有效反饋的943家企業中,有58.5%稱其“不是很了解”中小企業板。盡管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努力下,中小企業板建設已初顯成效,但是,要使中關村科技企業充分了解該市場,并將中小企業板上市作為融資的重要渠道尚需時日。
三是產權市場自身存在的運作不規范等問題造成絕大多數企業沒有利用其進行融資。有效作答的931家企業中,有92.5%的企業都從未利用過產權交易市場進行融資。究其原因,“產權市場不規范”是被調查企業的首選,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明了產權交易市場自身尚存在諸多不足之處,需花大力氣不斷加以改進。而對于“產權評估定價困難”、“成交率低”等問題,鼓勵相關中介機構的快速發展也許是較好的解決方法。
四是通過公開發行債券或利用信托方式融資的企業很少。962家被調查企業中,有93.6%的企業都未曾通過公開發行債券或利用信托方式。對于沒有公開發行債券的原因,作答的870家企業各有不同見解,主要包括“審批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成本過高”、“不了解如何操作”等。可見,要讓債券市場在解決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難問題上做出更多貢獻,還需要相關各方的不懈努力。
五是創投機構投資的中關村科技企業數量不多。970家被調查企業中,僅有13.1%的企業曾經獲得過專業創投機構的資金支持。這既有企業運營效率及管理理念上的問題,也有企業與創投機構之間缺乏信息交流與溝通的問題,需要企業在認清自身缺陷的基礎上積極采取措施進行彌補和改善。同時,政府和相關行業協會也可以通過搭建信息平臺提高企業與創投機構間的溝通效率。
六是向個人或其他單位借款是企業目前進行民間融資的主要方式。就民間金融問題,被調查企業中有846家作了有效回答。其中,選擇“向個人借入”、“向股東、職工、社會集資”、“企業或單位間拆借”三種方式的企業比重分別為50.5%、42.4%、38.7%。這些方式均屬于直接借款行為,且不涉及任何金融機構,是目前中關村科技企業開展民間融資的主要方式。
四、企業融資環境分析
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以及中介組織的共同努力下,中關村整體融資環境進一步優化,中關村科技企業對其的認可度也進一步提升。
但不可否認,目前中關村融資環境仍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科技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問題上,如中介服務體系的不完善、融資渠道和融資工具單一等,宏觀政策對企業融資活動也產生了許多不利影響。
調查表明,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對于改善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環境、緩解企業融資難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對于那些現行的與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活動關系較為密切的政策法規,許多被調查企業并不了解,使得這些政策的積極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同時,這些政策措施在最初的設計以及隨后的執行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問題,致使那些了解這些政策的企業對其評價不高,需要政府根據環境變化對扶持科技企業的政策進行適時調整。
北京市科技中介業在推動首都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依然存在很多問題,中介機構發展不規范仍是中介服務體系構建過程中存在的首要問題,這在本次問卷調查結果中也有所體現。60.4%的被調查企業將“難以辨別中介機構的資質”作為其尋找中介服務時遇到的主要問題。此外,27.2%的企業認為“缺少合適的尋找中介機構的渠道”是其尋找中介服務時面臨的主要問題,這突出反映出中關村科技企業與中介服務機構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缺乏信息溝通平臺的現實情況,在這方面政府及行業協會應發揮積極的作用。
五、企業融資情況評析
通過對問卷結果的分析,可以總結出中關村科技型企業融資現狀、特點和發展趨勢。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中小型企業是主流,資金問題仍是企業發展的首要制約因素。調查結果反映出中關村科技企業大多處于成長階段、產權制度較為明晰、總體技術領先度較高的現實。但是,中關村科技企業大多屬于中小型企業,總體抗風險能力較差,相對于大企業,在融資尤其是通過銀行貸款等傳統方式融資時處于不利地位。976家被調查企業中有49.5%選擇“資金”作為其發展的首要制約因素。
二是商業銀行是企業外源融資的主要渠道,但企業貸款難度依然較大。在現行金融體制下,商業銀行在當前及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仍將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資金供給者,以銀行貸款為主、其它融資渠道為輔的民營企業資金供給格局短期內難以改變。42.1%的被調查企業將“銀行或信用社貸款”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65.8%的企業選擇了“銀行或信用社貸款”作為其今后擬選擇的融資方式,其選擇率均遠遠高于其他備選答案。但是,企業貸款難度卻一直很大,尤其是近年來國內宏觀調控政策及金融發展環境的變化,使得本就存在的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難問題更加突出。關于向銀行、信用社借款難度的變化趨勢問題給予有效反饋959家企業中,僅有69家企業認為難度降低了。
三是國內股票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發展仍不成熟,難以在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活動中發揮出應有作用。由于滬深兩個交易所成立時間不長,市場容量小,交易規程也處于探索階段,能進入其中的企業為數不多。調查中,78.4%的企業都選擇了“尚無上市打算”。企業將沒有上市的原因,主要歸結為“上市門檻過高”、“上市成本過高”以及“企業自身產權、財務、管理等問題”等方面,這一方面顯示出降低市場門檻、建立真正的創業板市場的迫切性,另一方面說明一些企業已經開始逐步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并有不斷加以改善的可能。
北京產權交易所已由最初的解決國企改革中國有資產轉讓問題的傳統產權交易市場,逐漸轉變為廣大民營科技企業可以選擇的一條融資途徑,但目前其在解決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難問題上發揮的作用極其有限。被調查的931家企業中有92.5%都從未利用過產權交易市場進行融資。其原因主要在于“產權市場服務水平低”、“融資過程復雜”、“產權評估定價困難”等,說明北京乃至全國產權交易市場仍不完善。
四是普遍認為創業投資是高科技企業最為有效的融資途徑,但調查顯示創投機構在中關村科技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有限。970家被調查企業中,87%的企業都無緣與創投機構合作。其原因除了企業自身存在的技術、市場前景、產權及管理理念等問題外,更多的可能在于這些專業創投機構發展不成熟、缺乏與企業的信息交流與溝通。
關鍵詞: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支撐體系;金融創新
中圖分類號:F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8-0072-02
促進福建省民營經濟的發展是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重大措施。中小型民營企業約占全部福建省民營企業的90%,它們在擴大社會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財政稅收收入、推動出口創匯、促進科技進步等方面對福建省經濟的發展做出巨大貢獻。在當前海西經濟區建設和金融危機的雙重時代背景下,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依然面臨融資難的困境。通過分析融資體系的現狀和問題,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設一個有福建特色的融資支撐體系,對促進福建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福建省中小型民營企業現有融資支撐體系
融資支撐體系是一個由需求、供應、政府等中介組織多方面參與、各司其職的、以促進企業融資為目的的體系,福建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支撐體系包括融資渠道體系,融資保障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三部分:融資渠道體系是由各種類型的資金供給渠道構成的綜合體,它是整個融資支撐體系的基礎。結合企業生命周期理論,福建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體系呈現出創業初期以內源性融資為主,成熟期以金融機構貸款為主,成長期以資本市場融資為趨勢的格局。此外,民間借貸、風險投資、典當、租賃等其他創新性融資途徑也成為了少數融資主體探索的新方向;融資保障體系是以信用體系和擔保體系為主體,克服雙方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交易成本增加和逆向選擇等消極影響,進而保障良好融資秩序的體系。信用體系包括企業內的信用制度建設和企業外部信用系統。健全的擔保體系是分散金融機構貸款風險,提高其貸款積極性的重要保障,福建省已形成了以政策性擔保機構為核心,互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為補充的擔保體系;融資服務體系是以政府和社會服務組織為主體,通過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社會化服務網絡。介于資金需求者和供給者之間的服務系統的主要職責包括:政府健全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政策法律體系,同時與銀行、信用機構、擔保機構、高校等建立聯動機制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各種交流平臺,社會服務組織要為融資主體提供培訓、政策咨詢、法律保護、信用信息甚至直接融資等服務。
2 福建省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支撐體系的缺陷
結構合理、運作協調、功能完善的融資支撐體系對于解決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將產生積極的作用,但目前的融資支撐體系還存在諸多弊端。
2.1 體制性缺陷阻礙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體系的發展
內源性融資的資金供給能力有限、向金融機構貸款困難、向資本市場融資門檻高是福建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體系存在的現實性問題,其主要原因在于企業、銀行和資本市場體制上的缺陷:企業管理體制的問題是一切問題的源泉。福建省大多數民營企業采取的是家族式管理,在財務制度、科技創新、產品開發和銷售等各個管理環節都缺乏科學性,造成企業發展緩慢、缺乏抵押資產、信息不對稱、信用度低等消極影響,削弱了資金投入者的信心;金融抑制論認為,金融體制不健全、經濟中存在過多的金融管制措施,將阻礙經濟的發展。福建省的銀行缺乏相應的信貸營銷激勵機制、嚴格限制金融機構的信貸審批權、資金和管理資源都集中于國有銀行,缺乏創新性的金融服務和產品,這些障礙性因素影響了金融體系的運行和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此外,福建省資本市場尚未完全放開,股票和債券市場進入門檻高、層次性不明確、政府管制嚴格;同時,各種民間融資存在渠道單一、規模有限、運作不規范、擾亂金融秩序等問題。
2.2 信用擔保體系對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保障力度不足
根據生態經濟學理論,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是缺乏適宜的金融生態環境。只有當出資者對籌資者的信用與償還能力、投資項目的盈利性等信息有足夠的了解時才能增強其投資信心。目前福建省的信用體系尚未充分發揮其保障:從企業的角度來看,誠信理念尚未內化為企業文化,企業內部也缺乏信用等級制度構建方面的專業人才;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目前尚未在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信用保障方面設立專門性的政策法規,省政府構建的“福建企業信用網”在信息的征集,分析,評估和使用中還缺乏專業性;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銀行習慣于單方面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評估過程易帶主觀色彩;另一方面,福建省的融資擔保體系也處在體系完善階段。存在結構不合理、擔保資金渠道單一、風險抵御能力較低、缺乏充分的風險補償和分散機制、缺乏專業人才、統一標準和規范性操作等問題。
2.3 融資服務體系尚未充分發揮輔助
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驅動下,政府從管制者轉為服務者,而其在為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問題:職能轉變不到位、觀念意識陳舊、行政效率低下;缺乏體系化的融資法律保障,不足以為處于市場弱勢地位的中小民營企業創造公平的融資環境。另一方面,福建省的公益性社會服務組織數量不足,意識薄弱。美國有以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融資為主要職責的小企業管理局和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各種服務的“商業孵化器”、臺灣政府在1987年就成立了對中小企業進行綜合指導并輔助融資的“省屬行庫聯合輔導中心”,而目前福建省只有少數行業協會。
3 福建省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支撐體系的完善與創新
3.1 進行體制創新,完善融資渠道體系
完善融資渠道體系是創新整個融資支撐體系的基礎,可以從企業、金融、資本市場三個角度來進行探析:
3.1.1 企業制度創新為擴展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奠定內部基礎
各投資主體都愿意投資于管理現代化、經濟實力強、信譽度高的企業。福建省中小型民營企業應該以此為標準,進行一系列制改革:一方面,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產權制度和財務管理等各項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產品的質量和科技含量、提高營銷管理水平和利潤率,為擴展融資渠道進行資金積累。最后,企業應加強信用制度建設。企業要構建內部信用信息檔案,真實準確信息需求者提供信息,同時應加強信用文化建設,為融資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3.1.2 金融制度創新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金融制度的創新是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核心。各金融主體應轉變觀念,充分認識中小民營企業在福建省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積極推進各項改革措施:(1)完善信貸管理機制,提供良好的信貸服務。銀行要完善信用評級體系、合理下放信貸權限、完善信貸員激勵制度、培養服務意識、簡化審批辦理程序,幫助企業實現融資成本的最低化和融資效率的最大化。(2)創新金融產品。銀行應該根據企業多樣化資金需求的特點,充分應用各種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物流金融、票據融資、應收賬款貸款、供應鏈金融等新業務,以靈活的方式為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資金來源。(3)大力發展地方中小金融機構。中小金融機構有區域化、小型化、靈活化、低成本化等特點,應該幫助其規范內部管理、強化風險控制,使其成為中小民營企業的對口性金融機構。其次,對民間融資采取“堵疏結合”,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到中小金融機構的改革中來,實現民間資本管理的透明化,防范其可能帶來的高成本和風險。最后,應該加強對“草根銀行”等農村新型中小金融機構的扶持和規范工作,幫助其在實現公益效益和實現經濟效益的“兩力搏擊”中尋求平衡點,使其真正服務于中小民營企業。(4)利用獨特的地緣優勢,努力構筑金融合作的平臺。福建省應利用對臺區位優勢,拓展臺灣金融資本進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渠道,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同時應加強與港澳僑的合作,吸引更多港澳金融機構到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
3.1.3 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構建為中小民營企業拓展直接融資渠道
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是為不同生命周期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資金的重要途徑:在證券市場的管理上,需要構建層次清晰的多元化交易板塊,并根據福建省中小民營科技企業發展迅速的趨勢,重點培育創業板市場,通過建設一個準入條件相對寬松、信息披露嚴格、具有較好流通性和退市機制的資本市場,為具備高成長性的民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其次,進一步利用福建省與港澳臺區位鄰近、經貿關系緊密的地緣優勢和海西建設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指導更多有實力的中小民營企業到海外上市。再次,要通過吸引社會閑置資金、完善風險和退出機制、培養高素質人才等方式來進一步完善福建省的風險投資市場。
3.2 健全信用擔保機制,優化融資保障體系
融資保障體系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融資方是否能獲得融資機會,我們要不斷健全信用擔保機制以優化融資保障體系的運作。針對擔保機制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首先,優化擔保機構的結構。增大互和商業性擔保機構的比例,并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再擔保機構,以實現擔保渠道的多元化。其次,拓展擔保資金渠道,吸取更多民間資本和政府資金投入。同時,要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實現經營的規范化和公開化。信用機制的完善應重點推進企業外部信用系統的建設:一方面,可將各部門、各行業的評估進行整合,建立中小民營企業信用的綜合評估體系。在此基礎上,結合現代信息技術,形成動態的省級企業信用信息檔案庫,并不斷對信息進行更新和共享,以提高信用產品的質量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利用法律、制度、道德、輿論等多種方式相結合,加強對企業信用的監督。
3.3 完善融資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其支持
以公益性為特色的現代服務型政府和社會服務組織應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掃清障礙。一方面,政府應履行好宏觀調控的職能,根據融資市場的新變化,制定一系列內容詳實、相互補充的法律和政策。另一方面,政府要履行好社會服務的職能,可借鑒美國的扶持經驗,精心構建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服務、融資咨詢、技術創新、管理方法等支持體系;并進一步完善政、銀、企合作機制,強力打造融資平臺。最后,以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需求為基點的各社會服務主體應該朝著經濟成分多元化、服務功能全面化、管理方式規范化、系統運行網絡化的目標模式發展。不斷提高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服務的中介組織的自組織水平和專業能力,使其能夠靈活處理各類直接融資問題。
在當前海西經濟建設的時代背景下,完善福建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支撐體系關系企業的發展、社會的穩定和海西能否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增長極。對融資渠道系統、保障系統和服務系統進行創新和優化,能增強整個融資支撐體系的功能,為有效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問題提供新思路。
參考文獻
[1]王世豪.中小企業融資之道[M].上海:學林出版社,2005:9-10.
[2]陳曉紅.論中小企業融資與管理[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315-316.
[3]劉琰超.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研究[D].鄭州:鄭州大學,2007.
[4]劉曉輝.構建與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支持體系的路徑[J].河北學刊,2006,(5):161.
[5]衣長軍.構建福建沿海地區民營企業融資的金融服務體系研究[J].華僑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4):96.
[6]李小菊.美國、日本、德國中小企業融資經驗及借鑒[J].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