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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化學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能力
中圖分類號:X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02-0080-02
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環境污染事故在不斷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已經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了人體的健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財產的安全以及生態環境平衡和生物物種的生存發展,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危害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環境化學污染影響范圍較廣,它會影響到環境中的四大要素,即空氣、水、土壤、食物,而這四大要素也是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質,因此,必須要根據環境化學污染的類型和特點,對環境化學污染事故進行應急處理研究,及時、準確、高效地處理化學環境污染事故,爭取通過應急處理把環境化學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1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類型
空氣、水、土壤、食物是環境中的四大要素,根據環境要素劃分,環境化學污染包括大氣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污染以及食物污染。根據發生方式可以將事故類型劃分為泄露、爆炸、火災等類型,如核污染事故,溢油污染事故,有毒化學物質泄露、爆炸、擴散等污染事故,非正常大量排放污染物等。
2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特點
2.1 爆發具有一定的突發性
通過世界范圍內的種種突發性事件來看,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往往是在一個較大的范圍內突然發生并且來勢兇猛,令人措手不及。如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發生,并且一發不可收拾,在發生三個月后才用新的控油裝置成功罩住漏油點,才使得原油不再流入墨西哥灣。這么長時間的漏油導致大面積的海水被石油覆蓋,影響了多種生物的生存,同時也給當地的漁業以及旅游業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2.2 事故往往具有很大的危險性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因為是存在化學物質的,所以都具有一定危險性,并且在一些突發性事件中還會存在一些后繼發生的爆炸事故等,更是大大地加劇了事故的危險性。在2011年的日本地震中造成的核泄漏事件,首先是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1號反應堆爆炸,而后造成了核泄漏,對周圍生活的將近21萬人都造成了威脅,事故必須及時地處理,否則其他機組都會相繼爆炸或核泄漏,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很大的危險,在后來的檢查中發現福島有部分人已經確認受到核輻射,危害了人體的健康。
2.3 事故的危害具有長期性
化學物質中有毒的污染物進入有機體后,會損害人體組織器官,破壞人體正常的生理機能,引起病變。這種傷害對人或其他物種來說都會具有長期的不良危害,如珍珠港事件之后給當地人民帶來的各種后遺癥。
3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中要做好監測工作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往往是突發性的,在處理這類事故時任務往往是比較艱巨和復雜的,難度較大,要求也比較高。因此要不斷提高應急監測的能力,必須在發生環境化學事故的緊急狀況下,檢測人員通過自身攜帶的小型、簡易的檢測儀在短時間內對污染物進行鑒別分析,分析污染物的種類、污染范圍、危害程度等,為處理好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奠定基礎。
4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要做好應急預案
在突發的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發生的時候,應該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事故的整個過程所要做的工作做出系統的、緊密的安排,做好事前監測、事中處理、事后回應,并要找出事發原因。對于預警、監測、終止及回復等幾個環節要重點抓、重點做。
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分工要職責明確、應急設備的利用、應急工作程序、應急技術保障、應急防護工作、應急后勤保障系統、應急處理制度、不同污染類型的不同應急措施及方案。
5 應急方法的選擇
對于環境化學污染事故這種突發性的事故必須迅速查明造成該污染的化學污染物的種類、污染程度和范圍、危害性以及事故的發展趨勢。在環境化學事故應急處理中,首先要充分地利用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鑒別、確認的方法在短時間內獲取最有價值的結果。根據科學的知識和實踐經驗,筆者總結出通常情況下采用的方法及思路。
5.1 檢測管法
在毛玻璃管中放入試劑封口,然后組裝在聚乙烯軟塑料試管中。塞住試管口,排出管內空氣插入水樣中,吸入水,捏碎試管中的試劑,幾分鐘后,與標準色對比來確定污染物的濃度。
5.2 化學比色法
利用化學反應顯色原理分析,這種方法反應比較快,操作簡單,通過反應后的顏色變化,來判斷污染物的特質。
5.3 便攜式儀器分析法
這是近年來研發出的具有多組分監測能力的綜合測試儀器,操作簡單,測試結果準確。
5.4 實驗室儀器法
對于大型的環境化學污染事故,污染物成分比較復雜,污染范圍較大,持續的時間長,就需要利用實驗室的儀器進行全面的監測,這樣做比較規范,準確度高,可以確定污染的范圍和污染的程度。
6 對于常見問題采取方法的思路
對于空氣污染事故,一般采取的是氣體檢測管法、便攜式氣體檢測儀、便攜式的氣相色譜法等,同時還可以通過空氣監測站以及污染排氣來獲取相關處理信息。
對于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應該采取檢測試紙法、水質檢測管法、化學比色法等方法,同時還可以通過水質監管部門以及污水檢測系統來獲取一些應急處理的信息。
對于有機污染物,及時采用氣體或水質檢測管法、便攜式紅外光譜儀法、便攜式氣相色譜法等收集信息。
對于無機污染物應該考慮檢測水質法、便攜式氣體檢測儀、便攜式離子選擇電極法及便攜式離子色譜法等方法處理收集信息。
對于現場不能確定分析的污染物,應該及時采集樣品,送達實驗室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統一的方法
分析。
7 對于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應該在技術以及設備上有保障
要不斷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法規,在環境事故應急處理上應該有技術指導、技術保障,不斷完善污染源數據庫,對環境監測人員不斷進行培訓,提高技術水平,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應急設備是應急處理的重要保障,它包括檢測儀器設備、現場防護設備、處理事故過程中不斷利用到的各項設備。在事故現場檢測儀器應該選擇能快速鑒定和鑒別污染物種類的儀器,這些儀器要盡量使用上簡單、方便,并且要便于攜帶,如檢測污染物時用到的試管等儀器,到達現場的工作人員所需要的防火服、防化服、口罩、頭盔、防毒面具、防毒手套等裝備。
8 要對每一次的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進行思考
對于承擔應急處理的機構單位要加大資金投入,購置先進的設備,給予硬件上的大力支持。另外,要不斷加強應急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實戰演練,強化和提高應急能力。可以每年開展幾次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演練,提高反應和應對能力。
不斷完善風險評估和應急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9 結語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威脅著人類及其他生物群的生存和發展,破壞了生態環境,制約著生態平衡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立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提高應急技術,提高應對環境化學事故的應變能力,對人類的健康發展、社會的穩定、生態環境的維護、社會的和諧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必須把環境化學污染問題放在重要位置進行預防和解決。
參考文獻
[1] 阮貞江.強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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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杰,來勇.如何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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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宇清.淺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要求
[J].河南農業,2010,(19):246.
關鍵詞:環保監測;應急系統;預警機構
中圖分類號:X8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22-0053-02
1引言
在國內所有的污染當中,工業污染排放是最為嚴重的,并且會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呈現只增不減的狀態。環境的惡化導致生態系統失去平衡,為人們的生命安全帶來巨大的威脅,所以各地政府建立環保監測應急系統迫在眉睫,一旦發生環境污染,能夠迅速的開啟應急系統,使污染危害降到最低。
2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現狀
2.1數據挖掘水平低
環保監測主要是通過監測應急系統將污染環境的各項數據進行收集,并對可能存在的污染隱患數據進行深度的挖掘,并對其進行有序選擇和分析,從而找出此類數據更大的價值。這就要求系統必須具有極高的數據分析能力。通過對目前全國各地的環保監測系統進行調查后發現,大部分的環保監測系統對于污染數據的深度分析能力較低,甚至低于國際標準。同時各個區域政府對城市的建設工作更側重于經濟的發展,對環境的監測工作并不重視,從而阻礙了監測應急系統對數據挖掘工作的展開和技術的優化,也無法向環境保護決策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數據依據。
2.2互聯網應用范圍較窄
在環境的監測系統中,政府無法投入過多的人力和物力去監測各個地方的環境問題,為了便于監測和查看,環保監測系統將互聯網引入系統的建立和運行中。但是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互聯網的使用范圍卻相當狹窄,因為互聯網只被用于對標準數據和已經污染數據的采集,就目前環保應急系統的應用現狀來看,真正能夠達到國家制定標準的少之又少。
2.3數據一體化程度不高
數據信息的挖掘水平低和應用范圍窄這兩種問題的存在,必然會影響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最終呈現出的數據一體化程度不高。現代化的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多以圖片、文字、視頻、音頻等作為環境監測分析的參考數據,從而改變由傳統方式帶來的不便。然而,數據信息在格式上的變化為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研發與運行帶來一定的困難,有部分企業和地方政府作出一定的調整,但是針對此類形式的數據一體化模式也無法滿足現代監測所需,不利于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長遠發展和大面積應用[1]。
3環保應急系統需要遵循的原則
3.1預防與應急相互結合優勢
在某地建立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時,首要任務是建立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這是為在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能夠迅速調取污染事故材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人員能夠迅速進行處理。在針對突發性的環境污染應急預案中,需要對污染企業的所有檔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引起污染的原材料(油汽罐、化工廠的化學試劑等)、區域內是否還存在這樣的污染企業、污染對當地水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響調查等,針對這些污染現象建立應急監測方案。同時要對當地的重污染區進行系統規劃,在污染事故現場內外都建立應急預案,提高周圍群眾及企業的環境污染風險意識,針對當地的污染現象強化預防的措施,讓全民參與到積極防止污染事故繼續擴大的行動中[2]。
3.2實現快速的應急警報與處理
在整個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除了監測外還要建立應急系統和機構。應急機構的建立是為了一旦發生污染事故需要處理時,機構的人員能夠及時調配人手到污染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和污染監測處理。除此之外,機構的主要職責還包含應急計劃的制定和落實、建立污染處理的技術部門。
在機構內的每個成員都需要明確自己的職責范圍,對機構的應急處理設備、技術、程序進行合理的分配,保證在污染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的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系統;利用現有的設備和監測技術能夠迅速的判斷出污染物質的種類、濃度、影響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妥善地處理污染事故,保證應急機構內的技術人員不能太少,否則無法面對較大的工作需求。
3.3政府與社會企業共同協作,更利于工作的展開
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單靠政府部門的應急機構難以快速有效地進行事故處理,所以在此過程當中,需要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互相配合。遇到重大或者突發性的環境污染時,社會企業應該及時上報到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由政府牽頭,與各部門共同協作,做到責任到人,盡心盡職。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社會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產品成立環保監測機構,從企業的內部防止污染物質的排出,避免造成更大范圍的影響;這也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3.4突出環保監測的重點,分步實施
造成環境污染的因素有很多,污染物質也很多,但是目前的環境監測技術能夠檢驗到的物質有限,所以政府在進行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構建時,需要結合當地的地方產業或者曾經發生過的污染事故進行應急方案的設定,這樣才能更好找準監測方向,及時抓住污染源頭并解決。對設備的選用宜采用多元素物質的設備配置,比如污染數據云監測(針對大氣污染物質的監測)、質譜監測(水質)等,逐步地形成完整的應急監測能力。
4環保監測應急系y的建立
4.1監控預警機構
監控預警系統建立的任務主要是針對地方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產生的原因、污染物、污染范圍等信息點等進行采集和預警處理;能夠實現對還未發生的污染隱患和環境質量進行實時監控,這樣才能有效避免潛在問題的爆發,及時將存在的隱患扼殺在搖籃里,避免污染范圍的進一步擴大,降低污染損失;同時也為已經發生的污染事故爭取足夠的處理時間。
4.2現場的應急處理機構
現場應急處理機構是指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時,能夠第一時間為應急處理人員收集各項數據,并提供處理所需要的工具,這也是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重要的部分。在工作時,現場應急處理機構根據監測儀器與設備實現應急監測,對造成污染的物質和種類進行確定,提前做好污染程度的預測,為技術人員提供的應急處理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依據。
4.3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指揮機構需要全方位不間歇地進行監測指揮工作。在區域內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應急指揮機構會直接將采集的信息進行處理,分析出發生事故的性質(較高、嚴重、惡劣)并作出合理的調配。在應急指揮機構工作時,通過傳感器出發應急接警裝置發聲,在監測系統接收到報警后指揮命令進行調度工作,對消防和應急機構的技術人員的車輛調配進行監測,在人員未趕到現場時可以盡可能的控制污染的范圍及程度[3]。
4.4決策支持機構
污染事故發生后,在進行應急處理的同時,系統還會對其污染的各方面信息變化進行分析,從而能夠協助現場指揮調度工作的人員和系統進行應急方案的調整和進一步完善,預測實行此方案后可能產生的影響,結合目前的實際狀況和處理方案提出相應的參考意見,其一般為數據信息依據。
4.5災后評估
在污染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理完成或者處理的途中),需要對此次污染事故進行災后評估,這也是應急系統中最終程序。進行災后評估的作用是讓公眾了解到污染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應急處理的過程及處理的結果,倡議各部門注意預防此類污染事故的發生,為其提供有效的改善措施參考和監測依據。
5結語
構建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原因是應對區域內的突發性的污染事故,而突發性污染事故在處理上存在時間上的限制。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就必須進行監控的預警,應急機構的技術人員立即趕到事故的現場,最大限度減小或者消除事故造成的損失。當然,在處理事故時,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工作是避免污染進一步擴大,減小或消除事故造成損失的關鍵,所以構建的環保監測應急系統需要立即執行監測應急功能外,還要默契配合。在進行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使用過程當中,需要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確定監測的方向,這樣才能做好應急預案工作。
參考文獻:
[1]王柏林,胡玉峰,李佳.移動式自動氣象站設計及其在應急氣象環境監測服務中的應用[J].氣象科技,2006(5):628~632.
關鍵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監測;應急監測;要點前言
針對于環境染污事故,需要環境監測可以對其應急處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信能夠有效的預防,而且對降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也具有積極的意義。特別是對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的處置問題,一旦處理不當,不僅會對人類健康帶來較大的威脅,而且還會破壞生態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平衡,影響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處置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對環境和人身帶來的危害。
1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作為公益,主要由政府授權,是國家環境保護系統各級監測站的主要職責。其通過對環境的監視、測定和監控,從而為政府部門有關環境法規、決策及管理工作的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同時還能夠為環境科學研究及環境質量標準修訂提供重要的基礎資料。通過環境監測,對一種或是多種環境質量的代表值進行測定,并對其對環境的影響過程進行觀察和分析,以此來對環境質量的好壞進行監視,對環境污染程度進行評價,并進一步對環境污染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實現對環境質量的有效監控。
2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特征
2.1 突發性事故形式的多樣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隱其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而且污染因素眾多,具有較強的復雜性,所排放的形態呈現為氣體、液體、固體及放射性物質等,呈現出多樣性特點,一旦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則會涉及到較多的行業和領域,所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
2.2 突l事故發生的突然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由于事發原因較多,事故具有突發性,而且發生后控制難度較大,具有不可預測性、偶然性及瞬時性等特點。
2.3 突發事故危害的嚴重性
一旦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則其會帶來較強的破壞性,會對一定區域內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嚴重時還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給國家財產及生態環境帶來嚴重的破壞。
2.4 突發事故處理的復雜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因素呈現為多樣性特點,而且事故發生突然,這也給事故監測及處理帶來較大的難度。相較于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理上更加復雜。
2.5 突發事故處理的艱巨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的范圍較大,很難進行有效處理,需要針對污染物質屬性來采取針對性的處理措施,從而達到徹底清潔的目的。而且在處理過程中還要在最短時間內阻止污染的蔓延和擴散,這無形中更加劇了處理的艱巨性。
3 環境監測在突發性污染事故中的作用
3.1 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
為了能夠有效的避免或是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帶來的威脅及損失,政府及相關機構通過制度和實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應對策略,以此來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能力,即通過制定應急預案、應急處理方法、突發事故解決與解決后的恢復等方案。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具有不可預見性,在任何工業活動中都有發生的可能是性,而且在現代工業發展過程中,一些巨大能量及有害物質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則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再加之事故誘發因素較多,因此一旦事故發生后,要構建應急救援體系,第一時間采取應急救援行動,以此來控制災害的蔓延,降低事故風險,有效的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3.2 突發性污染事故中的應急監測
(1)應急監測。當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需要通過應急監測來對污染物種類、污染范圍和程度進行確定,從而為快速對事故反應和處理提供重要的依據。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需要在事故發生后,監測人員及時進入事故現象,利用相應的檢測設備和儀器,采用實驗手段來獲取污染物的各種信息。在應急監測中分為定量監測和定性監測兩種形式,通過定期監測來準確查明造成事故污染物的種類,通常在突發性環境事故開始階段會采用定性應急監測措施。而通過定量監測來對不同環境介質中污染物的濃度分布情況進行確定,并對不同程度污染區的邊界進行確定。通過定性和定量監測能夠查明事故發生的客觀條件。
(2)應急監測與事故應急管理。一旦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則需要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與處置,同時還要做好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工作。首先需要找出環境污染事故的泄漏源,并對泄漏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其次,對于污染物泄露及擴散態勢、影響范圍等進行查明,以此來對污染物信息進行有效了解和掌握,并以此來及時做好應急監測,通過實施科學的監測來將污染現狀及時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為采取進一步應急措施提供科學的依據。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消除危害后果及做好現場恢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對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對人體、土壤及空氣帶來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避免其繼續對人及環境帶來損害,以此來對事故對人員和環境的危害進行有效控制。
4 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要點
4.1 對監測儀器要求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儀器和設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1)便攜快速、實現準確監測數據的獲取;(2)操作簡單易掌握;(3)實用性、可操作性強,儀器本身無特別使用限制性;(4)結合我國現狀與水平,力爭做到在國內應用的普適性;(5)投入最小化,方法具有較好的性能價格比;(6)滿足便攜式或車載的要求。
4.2 監測人員要求
作為應急監測人員,不僅需要具備扎實的監測技術,而且在明確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具備較高的應急污染事故處理能力和豐富的應急監測處置經驗。在日常工作中還要通過技術培訓及應急學習等來更加熟練的對突發性應急監測工作的流程進行掌握,熟練操作應急監測儀器和設備,以此來提高應急監測的工作效率,從而為應急事故處置贏得寶貴的時間。
4.3 監測技術要求
要求應急監測人員開展監測工作時,應該遵照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和國家的監測技術規范執行,為達到質量保證要求,需帶標準樣做實驗或做加標回收實驗,確保數據具有較高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污染指標判定應按國家污染物排放或國家認定的相關標準執行。并強調要嚴格數據審核,確保監測數據不能錯報、誤報。
5 結束語
當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應急監測通過對整個事故進行監測和評估,能夠有效的掌控污染事故的特點和發展情況,并通過掌握的各種數據來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為應發事故救援提供重要的支持,及時做出應急反應,可以有效的實現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有效平壤人民,將其所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參考文獻
[1]陳英.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的研究[D].鎮江:江蘇大學,2007.
1.1.1目的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迅速、有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確保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特指定本預案。
1.1.2工作原則
1.1.2.1預防為主。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全市人民防范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我市各類污染源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1.1.2.2全面覆蓋。對區域范圍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鎮居民點、水源保護區、生態示范區、特殊生態保護區,以及大氣、水體、固廢、危廢、噪聲、輻射等各環境要素全面覆蓋,全面監控,以保證環境信息的完整性、連續性。
1.1.2.3突出重點。對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重點水域、重點區域內的污染源實施重點監控。
1.1.2.4公眾參與。建立環境新聞機制,確定新聞發言人;建立環境公示、聽證機制,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建立舉報制度,健全“12369”投訴系統,確保公民的環保知情權、參與和監督權。
1.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
《四川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
《四川省飲用水源保護管理條理》
《成都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1.1.4適用范圍。
凡屬我市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1.1.4.1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1.1.4.2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環境污染事故;
1.1.4.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它嚴重污染事故;
1.1.4.4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1.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2.1應急領導小組與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我市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市人民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全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統一決策、統一領導和統一指揮。
市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責任是: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故的預測、預警、監測工作;制定和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人員進行有關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收集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有關信息,掌握動態,適時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策略和預防控制措施,開展效果評價;組織實施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統一調配應急資源,及時協調解決應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應急防治、物資保障、信息宣傳、治安、督查等五個工作組。各組按照以下職責分工開展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防治組: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的預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根據突發環境事故發展形勢和預防控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調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議。
物資保障組:由市經貿局牽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生產和調度保證供應;負責應急設施的建設和應急設備的采購。
信息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收集分析突發環境事故的有關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動態。
治安工作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及時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區域的隔離封鎖、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交通管制、保障運輸;協助污染現場處置等。
督查工作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辦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應急措施的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予以解決糾正,對違法違紀和瀆職行為進行處理等。
1.2.2環境應急專家咨詢委員會
成立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專家咨詢小組,由聘請的水、氣、固廢、生態等方面的專家組
成。負責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和處理提出咨詢和建議;指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的制定和修訂;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承擔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安排的其它技術工作。
1.3預測、預警
1.3.1監測與信息收集
市環境監測
、環境監察部門為環境監督與信息收集機構,承擔所轄區內水、大氣、危險廢物的日常監測,收集本行政區域內外和境內外對本行政區域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突發環境事故信息。
1.3.2報送制度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市環保局應當按照職責范圍,做好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環保局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市環保局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繼續擴大,對突發環境事故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把初步認定的情況及時報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省環保局報告,并同時報送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1.3.2.2一般(ⅳ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市環保局應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1小時內,向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并報市應急辦。
1.3.2.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市環保局應當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1小時內,報告市應急辦和成都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
1.3.2.4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市環保局在依照本條前兩款規定報告的同時,應當向省環保局報告
1.3.3報告方式與類型
1.3.3.1通常有口頭報告、電話、傳真報告、電子郵件報告、書面報告等。
1.3.3.2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上報。通常采用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通常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視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進展情況可一次或多次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關確切數據、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通常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立即送報。
1.3.3.3核與輻射事故的信息報告在按照本辦法規定報告的同時,還須按照有關核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
1.3.4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健全全市環境安全管理體系,定期對體系網絡進行維護,逐步實現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預測、預警和應急指揮工作的自動化和信息化。
1.3.5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分級標準
1.3.5.1特別重大環境事故(ⅰ級)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事故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環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環境污染事故(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
1.3.5.3較大污染事故(ⅲ級)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3.5.4一般環境污染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傷)1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響應程序與協調內容
1.4.1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應急處置指揮部要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處置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市)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處置的同時,應急處置指揮部要對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并及早向市相關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辦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1.4.2協調指揮的分類
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工作組,完成現場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員疏散安置、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物資經費保障、應急通信、信息綜合、新聞報道、涉外處置、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
1.4.3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
(2)啟動市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指令;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
(4)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5)組織事故發生區域人員的疏散或轉移;
(6)組織現場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組織對傷員的急救;
(8)組織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9)組織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污水處理方針,重點突擊“以防為主、防重于搶”的實效性。居安思危、未雨綢繆,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準備充足、指揮得當、應對有序,確保污水處理作業安全運行。
二、編制說明
該預案在發生以下一般問題的情況下,該預案自然啟動:
1.發現出水水質超標時
2.污水水量超過設計標準時
3.大面積、長時間停電時
三、應急處理原則
1.及時控制進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總量
2.加強運行控制,保證運行正常
3.加強設備運行維護
四、指揮和協調
1、指揮和協調機制
設立醫院污水處理領導小組,負責污水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污水處理警報期間,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全部上崗,統籌指揮。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應急領導小組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提請市排水監管中心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五、事故預防措施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防止因檢查不周或失誤造成事故。
2.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狀況,嚴禁超負荷運行。
3.加強設備管理,認真做好設備,管道,閥門的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閥門及時進行整改、修理或更換。
六、事故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
緊急事故的處理流程:
1、發現后當班人員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并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保持與領導小組的聯系。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和行業主管匯報,并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保持與當地環保部門和行業主管的聯系。
3、當班人員及時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①發現進水超出設計標準
a立即向領導匯報,減少進水量。
b立即對進水水質,工藝運行參數,出水水質數據進行分析,根據化驗數據對相關工藝流程進行及時調整。
②突發暴雨
a根據天氣預報,預先對各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完好,組織力量對廠區雨水管線進行疏通,確保暢通。
b各崗位將門窗關緊,防止雨水流入,影響設備運行。
c隨時觀察調節池的水位并向領導匯報。
d外出巡視,必須兩人一組,注意防滑等自身保護。
③水量超過生化系統設計處理能力
及時與領導匯報,并取水樣化驗COD。及時向上級請示,部分污水或外運處置,或投加適量氧化劑后與正常流程的出水混合排放,或按上級的指示處理。
④突然停電
a將現場設備退出運行狀態。
b如長時間停電超過6小時,則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送電。
c來電后,按操作規程及時開啟設備,恢復運行
七、事故后的恢復和重新進入
由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狀態結束,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開始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進行事故損失評估和總結,組織力量進行污染區的清消,恢復。
八、安全防護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九、應急終止
應急終止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降低的水平。
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小組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應急小組報上級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小組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⑴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⑵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補充及修改意見。
⑶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9、宣傳、培訓與演練
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防范能力。
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