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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現代商業銀行所面臨的多樣性風險要求全面的風險管理,全面的風險管理則要求全面的成本管理,其核心和靈魂是內部資金轉移價格。本文介紹了銀行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及相應的管理手段,著重分析了風險管理職能在兩種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定價機制中的實現,給出了幾個具體問題的解決方案,并進一步指出了完善內部資金轉移價格體系的方向。
風險管理要求我們的成本管理具有前瞻性和全面性,全面成本管理適應了這種要求。戰略成本控制是全面成本管理的核心理念,是一種全面性與前瞻性相結合的新型成本管理理念。運用戰略成本控制理念來提高內部資金的配置效率,其實現方式之一是在各經營單位間建立內部資金轉移價格體系。內部轉移價格是各責任中心之間相互轉移產品時所采用的一種計價標準,是進一步績效評估的依據,既是責仟成本管理的核心也是企業戰略決策的傳導工具。
內部資金轉移價格體系可以作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確定全行(一級分行)統一的內部資金轉移價格,有利于從總行(一級分行)這樣較高層次去管理風險。定價中考慮到信用風險,有助于運用組合思想分散管理各項資產;在定價中考慮期限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有助于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和從期限結構的角度來管理利率風險。
一、通過內部轉移價格進行風險管理的實現方式
(一)風險離析成本收益均攤法。
風險離析成本收益均攤法是根據資金的實際成本率和收益率的平均值來確定基準利率。其風險管理職能體現在通過分別確定經營策略調節參數 (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調節參數β、信用風險調節參數α、期限風險調節參數ε來實現。不同的風險需要通過價格手段進行調節和抵補,通過市場化的手段,用價格機制把各種風險傳導到資產和負債部門,達到防范和化解風險的作用,如在資金配置方面,對低風險的資產給予較低的價格,對高風險的資產相應提高價格。相應的公式如下:
(1)基準利率:C:[(b—e)+a+f]/2
其中:C:表示內部資金轉移基準價格;
b:表示扣除營業稅及附加的盈利性資產回報率;
b={[利息收入一(表內應收利息期末余額一表內應收利息期初余額)+投資收益(扣除股權性投資收益)+債券交易價差損益+匯兌損益]×(1一綜合稅率)+(金融企業往來收入一系統內往來收入)}/[各項貸款(不含委托貸款)月均余額+各類債券投資月均余額+拆放同業月均余額+存放同業月均余額+存放中央銀行準備金月均余額]
e:表示資產損失率(含信用風險因素);
資產損失率:呆壞賬準備金提取率:上級行核定的呆壞賬準備金提取額/各項盈利性資產月均余額
a:表示籌資成本率;
a=[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一(應付利息期末余額一應付利息期初余額)]/(各項存款月均余額+同業存放款項月均余額+同業拆入資金月均余額+中央銀行借款月均余額)
f:表示籌資費用率;
(2)上存資金利率=C+—β/2一ε/2;
(3)配置資金利率=C++α+ε/2+β/2;
以下我們依次說明各風險參數的確定方法。
1.“一經營策略調節參數”的確定。
表示經營策略調節參數,是由銀行根據自身經營需要,為推動某項資產業務的發展或結構的改善,用來傳導經營策略、體現經營定位的資金利率調節參數。經營策略調節參數用以度量決策支持能力和業務發展支持能力。
的確定方法是:以全行各項貸款平均名義利率為調節參數的標準值,根據全行經營策略,將需要加快發展的優質或具有優勢的某項資產業務品種的名義利率與之比較,得出相應業務品種的經營策略調節參數。如要支持某項資產業務,可通過降低值(值取負數)擴大其盈利水平實現;反之,若要限制某項資產業務,則可通過提高值(值取正數)縮小其盈利水平實現。當然這是一種倒推的方法。其邏輯是先確定產品的價格再倒逼出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從風險成本的角度,可將之視為經營風險的一種補償。
2.“ε一期限風險參數”的確定。
ε=該檔期對應的指標國債收益率——一年期指標國債收益率
3.“α一信用風險參數”的確定。
α的確定方法是:設定某一信用等級企業貸款的名義利率為調節參數的標準值(以2002年度信貸業務法人授權等級劃分有關內容為標準,以AA一級和未評級單位按照五級分類的關注類為基準分別設置參數),其他不同信用等級企業貸款的名義利率與之相比,得出相應信用等級企業貸款的信用風險調節參數。
信用風險調節參數用以度量由于資產質量不同而產生的信用風險。資產風險越大,α值越大,轉移價格越高。
4.“β一流動性風險參數”的確定。
(二)市場法。
市場法的作法是:選取相應期限的銀行間同業市場利率等指標利率作為基準利率,再在此基礎上按國際上中等發達國家資金利差(30個基點)分攤標準確定各部門、各產品的內部資金價格。利差由負債和資產產品平分。這里,風險管理職能是通過跟蹤市場及利用利差進行風險補償來實現的。相應的公式如下:
有市場參照利率的基準利率=市場指標率(如銀行間同業市場利率)
某檔次基準利率=運用市場指標率計算得到的復利利率+該檔平均期限風險成本
某檔平均期限風險成本=(該檔存款期限風險成本+該檔貸款期限風險成本)/2=[(該檔現行存款利率一該檔復利利率)+(該檔現行貸款利率一該檔復利利率)]/2
上存利率=基準利率一0.15%
配置資金利率=基準利率+0.15%
(三)兩種計價模式的利弊分析及相互聯系。
風險離析成本收益均攤法實質是風險、成本和利益共分,對風險進行離析管理的一種方式。該方案的優點在于對現有體制沖擊較小,現有條件下可操作性相對較強,可有效傳導上級行的經營策略,對各種風險進行了離析,有助于各部門各司其職,分擔總體風險,集中精力管理其可控風險。其缺點是滯后于外部市場利率變化,制約了資源配置效率。且各風險參數的衡量方法都是采取了若干簡化,與實際真值難免會有偏差,影響了風險信息的有效傳遞,進一步影響了最終的經營決策。還要看到通過風險離析成本收益均攤法對各種風險進行劃分和補償是十分困難的。
因此,盡管在我國目前的情況下,風險離析成本收益均攤法是一種較為可行的內部資金定價法。但我們也要看到這種方法的弊端使它只能成為權宜之計。
市場法是發達國家銀行普遍采用的做法,它實際上是一種經驗法,其優點在于操作簡便,考慮了機會成本,適合利率市場化的要求,可以較好地跟蹤市場風險,具有前瞻性。同時,這種方法受人為因素影響小,因而較為客觀。其缺點在于,這種方法有效的前提是高度發達的外部市場,而目前我國銀行間拆借市場、票據市場份額相對較小,其利率無法真實反映資金的機會成本,貨幣市場的資金價格尚未完全走上市場化道路、不同市場利率水平差異明顯、利率信號失真,還缺少權威的指標利率作為基準利率的確定依據,這使該方法在目前的可行性大大降低。該方法忽略了對信用風險的管理,無法體現信用等級差異引起的風險成本差異,并且該方法并未將傳導管理層的經營理念與經營側重點的功能包含在內,不利于通過政策參數進行風險分散化管理。
兩種方法基準利率的確定分別從自身及外部市場尋找依據,但理論出發點都應該是利潤最大化法則,即基準價格應等于使邊際收入等于邊際成本的價格。利差的確定分別采用風險計價和經驗法.但確定依據也都應依資金配置部門的風險管理范圍和深度而定。兩種方法對風險的測量與管理采取的都是經過簡化的辦法,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可以采用更為精確的VAR技術來確定風險參數和運用對多種風險進行綜合衡量的模型(IMF和國外的一些一流大學正致力于這方面的研究)進行風險測量。
兩種方法分別適應了不同的市場環境及基層單位的風險管理水平,隨著市場化進程的發展以及基層單位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風險管理職能會相應下放,市場法必然會成為主導。而在目前先啟用風險離析成本收益均攤法,建立起資金統籌統支的框架,為全面推行資產負債管理創造前提條件。其中,風險參數的測量有助于積累風險管理的經驗,可以作為未來利差確定的依據,從而為未來采用并進一步完善市場法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三個復雜的具體問題的解決方案
以上定價模式還只是一個框架,它可以用來直接解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定期存貸款的內部定價問題,但銀行實際的金融產品紛繁復雜。對以上定價體系還有待于進一步細化和精確化。以下給出內部轉移價格體系運行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幾個復雜具體問題的一些解決方案。
(一)分期償還問題。
對于分期償還貸款的轉移價格這里可提供兩種解決辦法。
1.資金剝離法。資金剝離法是一種將分期償還貸款視為零息票貸款的組合,將每筆分期償還貸款按償還期剝離成若干筆零息票貸款,將每個現金流與相應期限的零息票貸款資金內部轉移價格相匹配,再將根據這些筆不同的內部資金利率進行簡單的加權平均得出的利率作為整筆貸款頭寸整個貸款期間的內部資金利率的一種方法。例如,我們可以將一筆l2個月分期償還的貸款剝離成l2筆零息票貸款的組合,將每個現金與相應期限的資金轉移價格相匹配,再把將這l2筆不同的資金利率進行簡單的加權平均得出的利率作為整筆貸款頭寸整個貸款期間的內部資金利率。
2.久期法。用資金剝離法來處理成千上萬個賬戶過于繁瑣,所以要對其加以變化。久期法就是采用貼現現金流來計算加權平均的貸款期限(即久期),再將期限與該筆貸款久期相等的零息票貸款內部資金利率作為該分期償還貸款內部利率。久期方法除了更為簡便,但它的困難在于貼現率的選取,一般可采用一年期的零息票貸款內部資金利率作貼現率。
(二)期權問題。
期權使內部資金轉移價格的確定更為復雜。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司提前償還貸款和任意支取存款。這種情況往往是從客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銀行利益的最大化出發,因此會給銀行帶來再貸款或再籌資鐵風險。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對此類上存資金或配置資金收取一定的期權費來解決。期權費可以用期權公式計算,或者用蒙特卡羅模擬來計算。無論采用哪種方法,期權費歸屬于資金配置部門,因為如果客戶提前還款,就會影響到資金配置部門。例如,當客戶可以在一個較低的價位再融到資金時,他才會提前還款。這筆貸款歸還后銀行就要將這筆資金在一個低利率的環境下貸出,這將減少資金中心的價差收入。
另一種處理期權的方法是當期權執行時決定期權的成本,并將罰金轉移給資金中心。這種方法當然會比上述的估算方法要更精確,但它不能識別出隱含組合中的選擇權。換句話說,如果銀行采用這種方法。會夸大客戶除最后一期的各期給銀行帶來的收益,而縮小最后一期客戶帶來的收益。
(三)不定期產品問題。
?眼關鍵詞?演 風險;學生工作;監督
?眼作者簡介?演羅斌華(1985―),男,南昌工程學院學工處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高校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胡盛華(1968―),女,南昌工程學院學工處處長,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高校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江西南昌 330099)
“風險防控”原是經濟領域里的概念,指管理方采取各種措施和方法,消滅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或者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部署,風險防控成為反腐倡廉的重要環節。當前,加強高校黨風廉政建設、規范權力運行,是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辦人民滿意大學的重要舉措。本文結合實際工作,就風險廉能管理視角下的高校學生工作監督機制作一簡要探析。
一、新形勢下加強高校學生工作監督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歷經“精英化”向“大眾化”的轉變后,“內涵式”發展成為高校發展的共同選擇。在此背景下,高校的學生工作不能停留在傳統的單一管理模式上,要求學生工作不斷改革創新。因此,引進監督機制對高校學生工作迫切而有重要意義。
一是推進學校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學生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教育、管理和服務是學校人才培養的重要環節。隨著社會對大學生的要求越來越高,學生工作的廣度、深度、難度不斷增強,亟需建立高校內部學生工作監督機制,加強對學生工作各環節的檢查,提高督查力度,確保高校建立科學合理的學生工作運行機制,從而提高高校管理水平、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二是建設合格學工隊伍的政治保證。學工隊伍是學生工作的組織者、實施者。正如有學者指出:“學校的腐敗行為不但會影響學校自身的教學秩序和社會聲譽,損害學校的教育質量和教育平等,還會通過教育的傳導機制,誤導我們的年輕一代。”因此,需要加強對學生工作的監督,在行為上保證學生工作人員成為廉潔文化的弘揚者和廉潔行為的示范者,真正成為學生成長成才的導師和思想上的領航員。
三是提高學生工作效能的有效途徑。消極、拖沓、混亂、無序是影響高校學生工作效能提高的主要問題,提高效能是高校“內涵式”發展的基本要求。學生工作是面向一線基層的基礎性工作,是學校辦學的形象窗口。需要在管理上,通過監督,調動學生工作隊伍的積極性,促使從事學生工作管理者內在動力的增強,從而推動學生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四是創建和諧校園環境的重要措施。建立良好和諧的校園人際關系,包括學生與學生的和諧、學生與老師的和諧、學生與學校的和諧,是創建校園和諧環境的基礎與保障。學生工作涉及的領域廣闊,尤其是在各種評優表彰,如國家和學校的助學金、獎學金評比經常滋生各種矛盾。因此,一個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的介入,有益于促進透明、保證規范、規避風險、減少矛盾,促進校園和諧。
二、組織開展高校學生工作監督的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工作監督是對全校范圍內學生開展的各項學生工作的督導。一般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對全校學生工作進行監督。學校設置了學生工作職能部門,主要包括學生工作部?穴處?雪、共青團以及學生就業機構,承擔學校層面的學生事務。職能部門在學生思想教育、政治引導、日常管理、心理健康、經濟資助、素質拓展、生活管理、就業引導等方面發揮著政策制定、政策執行等重要作用。在監督中主要是掌握學生工作職能部門在學校精神貫徹與否、上級要求落實與否、職權使用是否得當等情況,確保學生工作不缺位、業務工作不違規。同時,要在監督中開展調查研究,促進學生工作的科學化水平。這個層面的監督主要是學校(黨委、行政)或學校的職能部門(如組織、紀檢)或學校的專設機構(如學生工作黨委、學生工作管理委員會)對學生職能部門的監督。
二是對二級單位學生工作的監督。院系是學生工作落實的一個獨立面,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兩級辦學的體制下,院系的職權進一步放大,包括學生教育、管理、資助、獎勵等各方面。從學校各個職能部門的“線”上的業務匯總到院系一個“面”上,其工作落實、工作方式、工作機制、工作成效等情況,都是監督的題中之義。對院系的學生工作監督一般由學生工作職能部門擔負。
三是對輔導員班主任工作的監督。輔導員、班主任處于學生工作的第一線,是年級和班級工作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因此,對輔導員和班主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是學生工作監督的重點和基礎。學生工作職能部門和院系要通過例會、周報、抽查、走訪等形式,掌握輔導員班主任在專項工作(如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創評等)以及常規工作(學習、學風、考勤、寢室管理、心理健康等)的規范性、及時性情況,確保學生工作在這個環節的有效運行。
三、組織開展高校學生工作監督的主要作法
當前,建立和運行學生工作監督機制是適應新時期學生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結合高校管理和學生工作的特點,要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堅持以內部監督為主,內外督導相互補充。由于編制的限制,高校一般不可能設置專職的學生工作監督部門,學生工作的監督主要依賴學生工作系統內部監督,同時發揮組織、紀檢、審計等專職部門對專項學生工作的監督。通過定期匯報、部門走訪、專題總結,掌握學生工作情況;同時,發揮組織、紀檢、審計等專職部門開展的黨建思政評估、黨風廉政檢查等專項檢查,促進學生工作部門加強機關作風建設。
二是要遵循教育法規和政策,以法律政策為準繩。學生工作監督要堅持以法律、政策為依據,以法律、政策為準則進行評價,監督學生工作的各個環節。具體包括通過檢查了解學校及各院系對于黨和國家有關高校學生管理的指導思想、教育方針、教育法律和一系列的教育法規、文件的貫徹和執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依法改進。通過依法監督,引導學校及各院系走上依法管理、依法實施教育的軌道。
三是要寓“導”于“督”中,堅持以“導”為主。高校學生工作監督,不僅要開展檢查、評價,同時還要對學生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工作不應簡單地停留在對被督導對象的問題“糾察”上,而應該進一步幫助被督導對象分析問題存在的癥結和差距形成的原因,指導他們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加以改進,從而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
四是尊重大學生的主體地位,發揮學生監督作用。尊重大學生的主體地位,引導大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例如,建立大學生維權中心、學生民主管理委員等,發揮學生主體參與管理的作用。同時,還要創造條件和方式讓學生參與到學校管理、監督中,特別是涉及到學生權利和義務,校紀校規等切身利益的制度、要求時,積極采用主動指導式、民主參與式、雙向對話式的工作方法,尊重學生權益,吸收學生參與管理,創造雙向對話交流機制,將學生參與常態化。
學生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人才培養的重要環節。在高校深化內涵發展的道路上,呼喚更精細化的學生工作;在人才培養創新呼聲不斷的背景下,亟需更科學化的學生工作;在新形勢不斷加強高校預防腐敗的背景下,需要更透明化的學生工作。行之有效的學生工作監督機制,有利于這種精細化、科學化、透明化的學生教育、管理和服務體系的構建。
?眼參考文獻?演
?眼1?演晏丕振,李永勤,段青松.高校學生工作督導機制的探索與實踐?眼J?演.高等農業教育,2005,(10).
本刊謹向積極參與本次征文活動社會各界的人士包括長期支持本刊的讀者、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我們將抓緊征文活動的后期進程: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優秀論文并盡快予以公布。今后,本刊將本著創辦精品期刊、服務于商業銀行戰略轉型、服務于讀者的基本宗旨,繼續舉辦類似的活動,以繁榮理論研究和深化實踐探索,希望社會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們。
內容提要: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核心,風險管理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一家銀行經營的成敗。與國際先進銀行相比,特別是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提出的全面風險管理精神相對照,國內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仍存在較大差距。在目前產權改革初步告一段落的情況下,國內商業銀行下一步的改革將圍繞建設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的體制機制方面展開,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首當其沖。本文在對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和國內外銀行業的有關實踐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概括出了商業銀行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的基本原則,并對國內商業銀行提出了有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商業銀行 全面風險管理 組織框架
中圖分類號:F830.49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770(2007)07-014-04
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核心,風險管理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一家銀行經營的成敗。近兩年來,隨著銀行業改革不斷推向深入,特別是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取得巨大成功,國內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狀況得到極大改善,風險管理有了明顯好轉。但與國際先進銀行相比,特別是與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提出的全面風險管理精神相對照,國內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仍存在較大差距。進入金融業的重要轉折期和重要發展期,在產權改革初步告一段落的情況下,國內商業銀行下一步的改革將圍繞建設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的體制機制方面展開,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首當其沖。因此,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是當前國內各商業銀行的一項緊迫任務。
一、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的判定原則
從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精神和國際銀行業的實踐來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并不僅僅意味著架構形式上的建立,還包括職責明確、功能健全、信息溝通順暢、體系運行有效等深層次的內涵,即形神兼具。概括來說,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全面與否應符合六項標準,即一致性、全面性、獨立性、權威性、互通性和集中與分散相統一。這也是商業銀行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具體來看:
1、一致性原則
所謂一致性原則是指,銀行在制定風險管理框架時,首先應確保其風險管理目標與業務發展目標的一致性。風險管理的目的在于為業務發展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和內部機制,而不是抑制業務的發展。在發展業務的過程中,應將風險管理看作有力的保障,而非阻礙因素。這是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的前提。
2、全面性(或稱為有效性)原則
全面性原則可以歸納為兩個確保,即銀行應確保其風險管理框架能夠涵蓋所有業務和所有環節中的一切風險(即所有風險都有專門的、對應的崗位來負責),確保該職責框架能夠識別銀行面臨的一切風險。尤其對于新產品、新業務,銀行應確保這些產品、業務在創新出臺和引進之前就為其制定出適當的風險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即“內控先行”的原則。
3、獨立性原則
這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之間風險管理職責的獨立性(風險管理戰略、政策制定與實施之間的獨立性)、獨立的專門負責風險管理的部門(風險管理部門應獨立于業務部門)、獨立的風險管理評估監督部門。獨立性原則的實質就是要在銀行內部建立起一個職責清晰、權責明確的風險管理機制。因為清晰的職責劃分是確保風險管理體系有效運作的前提。值得注意的是,獨立性原則并不排斥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對此,巴塞爾委員會特別強調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審計機構之間要進行充分的交流和合作。
4、權威性原則
權威性原則意味著,在銀行的風險框架中應確保風險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評估監督部門具有高度權威性,盡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擾,以保持其客觀、公正性。從理論上來講,當兩個部門的權威性處于相同層面時,每個部門會形成不同且清晰的權力邊界,并將兩個部門割裂開來,從而使兩者之間的合作和溝通難于實現。這一點在風險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之間得到突出體現。銀行的風險管理勢必要滲透到業務部門的運作中,因而很容易受到抵觸。如果風險管理部門沒有強于業務部門的權威性,風險管理工作將難以順利執行下去。理論和現實都證明,必要的監督可以確保各個崗位職責的充分實現,但監督部門如果缺乏權威性,監督就會形同虛設。
5、互通性原則
互通性原則要求銀行建立一個完善的信息系統,進而在銀行內部形成一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包括信息上報(即風險管理部門與風險管理評估監督部門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渠道)、信息下達以及內部信息的橫向流動(即各相關部門之間要保持信息的互通)。有效的信息溝通可以確保所有的工作人員(包括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都能充分理解其工作職責與責任,并保證相關信息能夠傳遞給適當的工作人員,從而使風險管理的各個環節正常運行。
6、集中與分散相統一原則
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內涵就是商業銀行作為一個整體,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充分了解銀行面臨的各類風險狀況,并對各類風險實施有效管理。鑒于此,商業銀行全面風險框架的設置應遵循集中與分散相統一的原則。為了確保各類風險都得到管理并及時向高層匯報,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應由相應的專業機構來負責管理,不同的風險管理機構最終都應直接向總行高級管理層中的專職風險管理行長負責,由其統籌規劃,實現風險的集中管理。同時,考慮到業務的多樣性和風險的復雜性,在風險集中管理的大框架下,不同類型的風險應交由不同的專業機構來管理,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比如,合規風險應由獨立的合規部門而不是傳統的風險管理部門來管理。風險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關部門充分發揮專業知識,集中力量將各類風險控制好,體現出專業化分工的優勢。而風險的集中管理則有利于從整體上把握銀行面臨的全部風險,從而將風險策略與商業策略統一起來,實現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的有效平衡。風險管理過于集中往往使該部門力不從心,不能專心于某類風險;風險管理過于分散則往往容易造成信息割裂和管理真空,不利于銀行商業策略與風險策略的結合,甚至違背銀行的發展策略。
二、當前國內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國內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進行了眾多改革和積極探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不斷完善。但離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及其六項原則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這集中表現在:
(一)外形上,風險管理組織架構不健全,部分環節尚未建立或較為薄弱
1、作為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基礎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
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得以建立和運行的基礎。目前,國內大多數商業銀行都建立起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基本結構。但從深層次看,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在風險管理方面的職責尚未清晰劃分,各自為履行風險管理職責所需的組織架構還未完全建立,三者之間互相合作與制衡的機制較為薄弱。可以說,國內商業銀行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的起點不高,基礎不牢,從而影響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轉。
2、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缺乏運行支撐
董事會的風險管理職能主要是通過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來行使。而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職能的充分履行依賴于兩方面因素:一是委員會有一個強有力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信息收集、決策執行、材料準備等工作;二是委員會與高級管理層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對接,信息傳輸、決策傳達、情況匯報等相對順暢。國內商業銀行在這兩方面普遍做得不夠。一是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要么沒有設置專門的日常辦事機構,要么辦事機構資源配備不足,特別是缺乏訓練有素、有專業知識的專業人才,從而無法有效支撐委員會風險管理職能的充分行使;二是高級管理層的風險管理體系與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缺乏有效對接,委員會無法獲得行使風險管理職能所需的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撐,雙方之間的溝通渠道缺乏;三是國內大多數商業銀行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中,具有銀行業風險管理經驗的人員缺乏,而且在金融、法律、會計等不同專業背景人員之間的有效互補和科學搭配方面存在不足,從而制約其風險管理職能的發揮。
3、高級管理層層面風險管理架構分散割裂,統一性、集中性不足
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要義是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集中、統一的管理,實現對各類風險的全面覆蓋。體現在風險管理組織框架上,就是要有獨立的部門(機構)對風險進行集中、全面管理,而不是將風險管理職能割裂開來,分散于多個不同部門。從國外的情況來看,商業銀行大多是通過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和風險管理部門來實現這一要求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為管理全行各類風險的專門委員會,負責制定銀行的風險管理政策、措施以及協調解決重大風險問題。風險管理部門則負責落實執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政策、措施以及有關決議,并對全行各類風險進行集中、統一的具體管理,包括風險識別、評估、監測、量化并報告等具體內容。從國內的情況來看,受各方面因素和條件的限制,風險管理委員會尚未覆蓋銀行面臨的各類風險,對信用風險、操作風險關注較多,而對市場風險、合規風險等新型風險的管理則相對欠缺。而風險管理部門也未能有效整合銀行的風險管理職能,更多的是在信用風險領域開展管理工作,其他各類風險的管理職能則分散于多個部門,使得風險管理框架被割裂開來,集中性、統一性不足。
4、銀行基層分支機構風險管理角色缺位
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意味著商業銀行在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總行、分行、支行等不同層面都有相應的機構(單位)承擔相應的風險管理職能,以確保對風險管理全過程的覆蓋以及風險管理鏈條的完整性、有效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職能主要集中于高級管理層、總行和分行,確保了總行對風險的集中管理。但在支行等基層機構層面則缺乏獨立行使風險管理職能的角色。這并不是說基層支行沒有為風險管理設置崗位和配備人員,而是指有效承接總行或分行層面風險管理體系鏈條的環節缺乏,沒有實現風險的垂直管理,基層支行風險管理主要受支行行長領導,并向其負責。在利潤考核的驅動下,基層支行的業務經營不可避免與風險管理產生矛盾,并最終導致風險管理職能的弱化和缺位。
(二)內涵上,風險管理職責不完善,現有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無法達到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
1、董事會風險戰略管理職能薄弱,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缺乏科學規劃指導
制定風險管理戰略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第一環節。因為風險管理戰略明確了一家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方向,確定了銀行的風險偏好,對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起指導性、方針性作用。風險管理戰略環節的職能是由董事會及其下屬風險管理委員會承擔的。由于組織架構方面的缺陷,特別是受制于有效運行支撐不足,國內商業銀行董事會的風險戰略管理職能普遍薄弱,銀行缺乏完整、清晰的風險管理戰略,這使得整個銀行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建設缺乏科學指導。
2、風險管理部門對風險的全面、集中管理程度不高,不能充分覆蓋銀行面臨的各類風險
本文前面提出的“全面性(有效性)”原則要求,商業銀行應確保有一個獨立、強大的風險管理部門對全行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集中管理,以確保風險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國內大多數商業銀行雖設立了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但其職責并未達到全面性的要求,僅僅實現對信用風險的集中管理,尚未將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納入管理范疇。這種風險分散管理的狀況,既不利于發揮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的優勢,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又不利于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對銀行風險管理狀況的全面了解,影響風險管理政策的制定。
3、風險管理監督評價職能缺乏
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健全的風險管理框架除了設立一個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之外,還應有一個獨立的風險管理評估系統和一個獨立的審計機構(定期審查銀行風險計量、監督與控制職能的執行情況)。風險管理的評估一般由董事會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風險管理的審計稽核一般由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和銀行的內部審計部門負責。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規定,審計部門應就“銀行是否有負責設計風險管理系統的獨立的風險控制部門;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是否積極參與了風險控制工作;風險執行是否合規;有關風險政策、控制與程序是否得到遵循;風險管理人員配置是否合理等”問題進行審計。從國內的情況來看,大多數銀行已經在董事會下設立了風險管理委員會,就風險管理目標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但風險管理各項職能執行情況的稽核審查缺乏。董事會下雖然設立了審計委員會,但并沒有對風險管理職能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的稽核審查,導致風險管理組織框架中對風險管理的監督評價職能缺乏。
(三)運行上,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不完善,風險管理體系賴以運行的信息支撐不足
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是一個由決策系統、信息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系統組成的有機體系。其中,信息系統是這一體系的基礎,是其他三個環節有效運轉的支撐。無論是風險管理戰略的制定,還是風險管理政策的執行、風險管理活動的開展,都依賴于一個健全的信息系統。而國內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存在的一個不足之處就是信息系統不健全、信息渠道不暢,從而影響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各環節的正常運轉和作用發揮。這也是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大要案頻頻發生、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構建國內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的建議
根據本文前面提出的六項原則的要求和國內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存在的不足,筆者認為,當前國內商業銀行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夯實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的基礎平臺
國內大多數商業銀行已初步建立起以“三會一層”為主體的公司治理基本架構,實現了“形似”的要求。下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重點在于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運行機制,達到“神似”的最終目的。具體來說:第一,進一步明確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在風險管理中的不同職責,劃分權力邊界,承擔起各自的角色,建立起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衡的的運行機制;第二,進一步健全董事會、監事會及其下設專門委員會有效運行的支撐體系,設立專門的日常辦事機構,確保董事會、監事會層面的風險管理職能與高級管理層的風險管理職能有效對接;第三,逐步建立董事、監事知情權保障機制,特別是風險管理方面的知情權,為董事、監事充分履行職責提供信息保障。
(二)強化董事會的風險戰略管理職能,提高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建設的前瞻性、指導性
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全面風險管理精神,國內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強化董事會的風險戰略管理職能,為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提供科學指導。一是結合市場定位和業務發展戰略,董事會制定與銀行自身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風險戰略,并據此確定風險偏好,對銀行風險管理活動的開展做出規劃;二是建立健全風險戰略管理機制,定期對銀行風險戰略執行情況和業務發展情況做出評價,并據此調整完善風險戰略,確保風險戰略的科學有效;三是強化董事會對銀行風險政策的最終審批權力,確保風險政策符合銀行風險戰略的長遠規劃,促使高級管理層建立起符合銀行風險戰略的風險管理體系;四是探索實施首席風險官制,在董事會下設立首席風險官,直接向董事會負責,與高級管理層形成有效制衡,強化董事會的風險管理職能。
(三)完善高級管理層下風險管理體系,實現風險管理職能由分散割裂轉向集中統一
針對本文第二部分分析的國內商業銀行存在的風險管理職能分散割裂問題,進一步整合高級管理層層面的風險管理職能,完善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第一,進一步完善高級管理層下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設置,針對目前國內銀行業的現狀,考慮為風險管理委員會配備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專職人員,分別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實行集中管理,擴大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覆蓋范圍,提高風險管理的集中性和統一性。第二,整合總行層面分散于多個部門的風險管理職能,將其納入風險管理部門的管理范疇,實現風險管理部門對全行風險的全面集中管理。與此同時,要逐步改變那種風險管理部門既承擔風險管理職能,又承擔業務經營與業務指導職能的做法,真正實現風險管理與業務經營的分離,確保風險管理的獨立性。
(四)健全基層分支機構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實現風險的垂直化、矩陣式管理體系
針對基層分支機構風險管理架構缺失的現狀,國內商業銀行應逐步推行垂直化、矩陣式的風險管理體系,設置基層分支機構的風險管理部門和崗位,確保整個銀行風險管理體系鏈條的完整性。具體來說:一是在銀行推行垂直化、矩陣式風險管理體系,總行首席風險官和風險管理部門為風險管理的最終負責人和部門,分支行層面的風險官和風險管理部門對上一級風險官和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并受其領導,同時又向分支行的行長匯報工作。該體系有利于確保風險的集中管理,提高風險管理效率。二是在基層分支機構設置風險經理崗位,由上一級風險官和風險管理部門委派,協助其進行風險管理,不受基層分支機構的干預,客觀獨立地對基層分支機構的風險進行管理。三是風險官與風險管理部門定期進行交流和交換,以解決分支機構之間、分支機構與總行之間信息不暢的問題。
(五)完善風險管理的監督評價體系,確保風險管理組織框架的有效運轉
有力的監督評價體系可以確保銀行的風險管理政策得到充分落實、各項風險管理職責得到有效執行,并使銀行風險管理體系得到持續改進。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風險管理的監督評價普遍較為薄弱,尚未形成完整的體系,持續性、有效性不足。對此,應從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建立董事會對高級管理層風險管理情況的監督機制,促使高級管理層充分貫徹落實董事會制定的風險戰略和風險政策;第二,強化監事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風險管理職責履行情況的評價機制,確保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充分承擔各自的風險管理職能;第三,建立風險管理的審計監督機制,由銀行內部審計部門或獨立的外部審計機構對銀行風險管理體系中各環節的風險管理職責執行情況和風險管理的合規性進行稽核監督。
(六)建立健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為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框架提供信息支撐
巴塞爾委員會特別強調要建立一個完善的信息系統,進而在銀行內部形成一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包括信息上報、信息下達以及內部信息的橫向流動。完善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不僅僅局限于網絡信息系統,還包括銀行內部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交流系統。對此,國內商業銀行因從三方面入手:一是進一步完善網絡信息系統,為總行與分支機構之間、分支機構與分支機構之間、總行各部門之間進行信息交流建立溝通渠道;二是在銀行內部建立起風險信息溝通渠道,特別是建立起一個較為完善的風險信息匯報框架,實現風險信息下達、風險信息上報以及風險信息橫向流動的暢通;三是逐步建立風險損失數據庫,特別是操作風險損失數據庫,為風險量化技術的運用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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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操作風險;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4-0053-03
長期以來,社會各界對銀行業的風險管理都聚焦于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而對操作風險并未予以足夠的重視,對其認識和管理都處于較低水平。然而,隨著金融管制的放松、銀行經營業務范圍及產品的多樣化和復雜化,操作風險的破壞力和影響力愈發顯現,對其研究和管理也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2004年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規范了操作風險的定義①,并提出操作風險的最低資本要求,為各國銀行業加強操作風險管理敲響警鐘和提供指導;中國銀監會于2007年6月了《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為加強銀行業操作風險管理、推進完善銀行業公司治理結構、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提供指導。
一、我國銀行業操作風險危機四伏
受舊體制等不利影響,我國銀行業面臨著嚴重的操作風險。表1列示了近年來部分銀行操作風險事件。
通過綜合分析我國銀行業操作風險損失事件,其具有的特點主要有:
1.操作風險主要形式是欺詐①。欺詐包括內部員工的欺詐、外部人員的欺詐以及內外部勾結的欺詐,其中內部員工欺詐和內外部勾結的欺詐是我國當前存在的主要形式,并且這種類型的損失事件一旦發生,就具有單筆損失金額大和社會影響力大的特點。
2.操作風險大都發生在基層分支機構,且與上層機構的控制力負相關。我國銀行的業務運作大多數集中在基層機構,總、分行則更偏重于行使管理職能,當分支機構距離較遠、受到的監管較弱時,分支機構的一些違規操作就不易被發現,操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就更大。
二、我國銀行業操作風險的影響因素
目前,我國銀行業普遍存在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問題,這是導致操作風險頻發的最主要原因。我國銀行業內部控制不健全性主要表現在:
1.操作風險管理意識薄弱。目前,我國銀行業的主營業務仍以信貸為主,因此銀行風險管理的焦點都集中于信用風險,而對于操作風險,從管理層到基層員工對其管理的意識都有待于提高。
2.操作風險專業化管理部門缺位。我國絕大多數銀行均未設立獨立的專業化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對其管理主要是依靠非專業部門負責,以定性管理為主,主要依賴專家的主觀判斷,缺乏科學和專業的管理。此外,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用于計算監管資本的內部操作風險計量法,必須建立在對內部損失數據至少5年的觀察基礎上,而我國由于缺乏數據,很少采用定量分析控制操作風險的科學方法。
3.分行制的組織形式不利于監管。我國銀行主要采用分行制,該體制下的直線管理職能削弱了內部控制的力度和有效性,各層次的負責人橫向權利過大,為操作風險的孕育提供了空間。
4.管理體系不完善。我國銀行業普遍存在管理層次多而繁雜,各層次權責不清,缺乏相互制衡、權責明晰和相互獨立的管理體系,容易出現管理的真空地帶和重復低效管理。
5.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所需的制度建設不健全,現有的制度大都流于形式,存在不切實際、難以執行的問題,此外,仍有部分正常經營所必備的規章制度缺位,導致管理盲點的存在。
三、完善我國銀行業操作風險管理體系
由于我國銀行業對操作風險的重視長期不足,導致銀行對操作風險的管理長期處于低效率和不足的水平。因此,克服各種不利因素,及時建立完善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銀行操作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在內容、對象和范圍上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的形成有助于銀行操作風險的高效管理。本文結合COSO委員會關于內部控制五要素的闡述和銀監會的《指引》,設計一套適合我國銀行業操作風險管理的體系。
COSO委員會所述的內部控制包括五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以下分別從這五方面構建操作風險管理體系。
(一)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控制環境塑造企業風險管理文化,影響銀行內部各成員的風險意識,關系著風險管理控制制度的貫徹和執行。
《指引》指出,操作風險管理需要創造一個良好的控制環境。首先,銀行董事會應充分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風險所在,把它作為一種必須管理的主要風險類別,努力促進這種公司文化的建立,并且提供充足的資源支持在各職能部門實施操作風險管理,還應當把操作風險管理納入到業績評估程序中,強調風險管理為銀行關注重點。其次,應建立一個能夠有效執行操作風險管理框架要求的組織架構,該組織架構應明確界定各職能部門的責權關系、上下級報告關系,并且制定嚴格的監管審計制度。最后,應根據本行對操作風險的承受能力,制定規范的操作風險管理政策,該政策應對存在于本行各類業務中的操作風險進行界定,列明本行操作風險的具體構成,應明確識別、評估、監測與控制操作風險所應依據的原則、政策和方法。
(二)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指操作風險管理部根據職能部門的信息,識別、量化和分析相關風險以實現既定目標,從而形成操作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風險評估系統包括以下三個子系統(如圖1所示):
1.風險識別子系統
風險識別子系統的作用是將操作風險進行定義和分類,它的主要部分是“知識庫”。“知識庫”是一種風險映射,將職能部門的業務與風險類別之間建立對應關系。具體來說,“知識庫”將銀行業務分為若干個風險檔次,并將所有的業務歸類到相應的風險檔次之中,并存儲在數據庫的相應位置。
2.風險計量子系統
風險計量子系統由“模型庫”和“預警庫”組成。該系統在初步識別原始數據的基礎上,利用“模型庫”中的風險計量模型對風險進行量化,將定性的操作風險數字化。其中風險計量模型利用數理統計方法量化銀行操作風險,“模型庫”再將風險計量模型計算機程序化,即編寫計算機軟件以實現風險計量模型的功能。而“預警庫”則是預先在系統內設定的不同職能部門的市場風險限額指標,在“模型庫”計算出風險值之后,“預警庫”就可以對實際風險承擔與預先設定的風險限額自動比較,若發生超限額的情況,“預警庫”會將該信息同時反饋到風險評價子系統中,實現實時風險監控的功能。
3.風險評價子系統
風險評價子系統主要提供風險匯總報告,并對各職能部門風險承擔狀況進行評價,為風險管理決策層提供支持。“報告庫”針對經“模型庫”風險計量子系統測量的風險結果,根據指定的報告模式進行綜合匯總,為管理層提供銀行風險的數據。“評價庫”是對綜合報告進行的深入分析,通過對具體風險的分析評價,提出風險改進意見。
總的說來,風險評估系統中,風險識別子系統歸類操作風險,風險計量子系統量化操作風險,評價子系統評價并報告操作風險。這一系列活動的完成,關鍵在于設計出一整套計算機程序以實現上述幾個子系統的功能。我國銀行應當根據本行業務的特點,設計出自己的風險管理程序,或者直接從專業公司引進成熟又適合自身的風險管理系統。
(三)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是指那些有助于管理層決策順利實施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明確銀行各部門的職責、對各部門活動的控制和對偏離授權的行為進行調整。
首先,《指引》明確規定了各組織層次在操作風險管理系統中的職責,以便整個系統有條不紊的運作,各層次的職責具體為:銀行高層負責制定操作風險管理的戰略和總體政策;風險管理委員會建立風險管理的操作方法;各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其次,對各職能部門活動的控制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各職能部門,應定期向負責操作風險管理的部門通報本部門操作風險管理的總體狀況,及時通報重大操作風險事件;第二個層次是操作風險管理部門應當提供風險預警指標,將風險限額建立在各業務部門的不同的層面,然后為每個關鍵風險指標設定門檻值,一旦風險值超過門檻值則啟動預警系統。
最后,操作風險部門應當對于超過門檻值的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及時修正執行中的偏差。
(四)信息與溝通
各職能部門的信息溝通是整個操作風險系統的基礎,系統的數據來源于各職能部門。只有將信息及時有效地傳遞給操作風險管理部,才能及時進行信息分類。《指引》規定,職能部門應當根據統一的操作風險管理評估方法,建立持續、有效的操作風險報告程序,從制度上建立有效的信息和溝通機制。此外,《指引》要求建立案件查處和相應的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對案件查處的信息披露有良好的警示作用,對案件的及時總結能有效地避免同類風險事件的發生。
(五)監控
監控的核心在于監控的制度性和監控的獨立性。《指引》規定,監控的制度性建設要求風險管理委員會應當建立指向清晰的定期監控體系,清晰的監控系統可以明確監管者的責任范圍,而定期監查行為有利于快速發現并且糾正操作風險。監控獨立性依靠操作風險管理部與其他職能部門相對保持獨立,不能存在從屬關系,應當受董事會或其下屬的審計委員會直接領導。
與此同時,銀行還需要對其內部監管人員進行嚴格培訓,使其對銀行各項業務活動和崗位責任的執行情況依據相關制度標準進行監控,及時預見潛在風險并極力阻止其發生,實現銀行操作風險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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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國際貿易 風險防范 風險管理
一、外貿風險管理的對象和內容
外貿風險管理指的是外貿主體在對外經營過程中對各種相關風險進行識別、測定和分析評價,適時采取風險管理技術或技術組合,對外貿風險實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實現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目標,保證對外貿易活動正常進行的管理行為和過程。外貿風險管理的對象當是國際貿易中形形的風險因素、風險事件和風險損失。這既包含經濟風險,也包含政治、文化風險;既包含國內風險,也包含國際風險;既包含進出口方行為所引起的風險,也包含其他經濟主體和行政機構所引起的風險;既包含處于潛在狀態的風險,也包含處于現實狀態的風險;既包含未起作用的風險,也包含已造成損失的風險。根據外貿風險管理的對象,對外貿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處置即是外貿風險管理的任務。概括來說,外貿風險管理的內容有三個方面:一是健全企業對外經營的風險管理制度和體制,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統一規劃、組織和協調。二是預防和控制風險,防止國際貿易風險從潛在狀態轉化為現實狀態。三是處理外貿風險損失,將國際貿易風險損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外貿風險管理的主體
外貿風險管理一般由外貿部門的管理人員進行,在大型外貿企業可成立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配置專業的風險管理人員,實行專業化的對外貿易風險管理。但是,外貿風險可能源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各個細節、各個過程。風險管理涉及到企業對外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各個部門各個崗位的工作,涉及到對外經營的全過程。因此,外貿風險管理的主體不應僅限于風險管理部門成員,外貿風險管理的主體應該包括外貿企業的全體成員。外貿企業中上至最高領導決策者,下至一線生產工人和普通外貿業務員都是風險管理的主體。外貿風險關乎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外貿企業在國際化經營的過程中務必養成全員風險防范意識,企業全體成員都應當是風險防范的當事人、責任人和主人。各成員都應認識到自己工作的點滴疏忽都可能構成風險險源,引發嚴重的風險事件,產生無法挽回的經濟社會損失。每個成員都有義務消除本工作崗位上的風險隱患,為創造企業整體性的安全運營環境做出貢獻。
外貿風險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程,有必要在每個經營環節中都對相關風險因素實施管理、監控,消除引發風險事件的苗頭,化解風險危機,防止外貿風險從潛在狀態轉化為現實狀態。企業全體員工應嚴格按照風險管理規程開展工作,確保每一個工作流程都不出現差錯,把風險隱患消滅在具體的工作流程中。外貿業務人員、財務人員、一線生產人員、各部門負責人員既要分工把關,又要協調合作。只有通過外貿企業全體人員的精誠合作、共同努力,企業的對外經營方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外貿風險管理的職能
外貿風險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外貿風險管理服務于對外經營的總目標,它對企業的涉外經濟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企業外貿風險管理的作用與職能具體表現為:
1.風險分析職能。所謂風險分析,即是對相關國際貿易風險因素進行較為全面的識別、鑒定和評估。在紛繁復雜的國際貿易環境中,外經貿企業必須洞察各種隱性和顯性的國際貿易風險隱患,對這些風險隱患進行比較準確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較為客觀地估計出風險產生的概率、頻率、影響幅度,為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對策提供依據。
2.風險警戒職能。為保障企業的切身利益,保證對外經營的順利進行,外經貿企業必然要加強國際貿易的風險警戒。企業要對各式各樣的貿易風險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戒備,對外貿業務活動保持審慎的態度,對交易環節中的風險因素保持合理的懷疑,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進行全程監控。外經貿企業要經常對國際貿易環境進行評價分析,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搜索,及時發現國際貿易風險隱患并發出相應的警報。
3.風險預防職能。根據對國際貿易風險因素的較為準確的分析把握,外經貿企業可采取充分而必要的手段、措施對外貿風險進行防備,以遏止或消除風險隱患。在行使風險預防職能時,外貿企業可以采取積極的手段駕御風險因素、排除風險隱患,防止風險事故和風險損失的發生;也可采取消極的防御措施,躲避風險、分散風險、轉移風險。為更有效地應對風險,外經貿企業往往會先采取積極的措施主動消除風險隱患。當風險隱患無法清除,風險事故無法避免時,企業則可采取消極的回避策略,躲避風險損失。
4.風險處置職能。風險事故發生后,外經貿企業應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對風險損失進行積極的補救,防止風險損害事態進一步惡化,從而將風險損失降低到最低點,保障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繼而,外經貿企業要亡羊補牢,迅速地對各個部門和環節展開查漏補缺的工作,發現并清除其他類似風險隱患。外經貿企業應以風險事故為鑒,從中汲取經驗教訓,強化風險意識教育,完善風險管理制度。
5.風險抵御職能。外貿企業要通過有效的對外貿易風險管理工作,從體制上、制度上完善風險防范機制,健全風險警戒防范措施,增強預防風險、駕御風險、抗擊風險的能力,從容自如地應對風云變幻的國際貿易風險。
四、外貿風險管理的目標
外經貿企業經營的總目標是為企業獲取最大的利益。企業對外貿易風險管理的目標必須符合于、服務于外經貿企業經營的總目標。做好了風險防范工作,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才會有保障,企業的利潤才能得以實現。外貿風險管理的目標具體包含高級層次上的風險管理目標和普通層次上的風險管理目標兩個方面。高級層次上的企業風險管理目標,是指通過積極主動的風險管理工作為外貿企業創造安全穩定、和諧高效的外貿經營環境,保障企業總體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按照這樣的目標,外貿企業應積極建立科學合理的風險防范機制,準確分析、識別外貿風險,有效地監控、處理風險因素,慎重地開展國際商務活動,引導外貿企業在比較安全的外貿軌道上運營,保障企業對外貿易活動的安全性和贏利性。這屬于外貿企業風險管理的上策。普通層次上的企業風險管理目標,則是外貿企業風險管理的具體目標,該具體目標指的是通過風險管理,預防外貿風險損失的發生,或者當風險損失發生后,盡快采取補救措施,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保障企業經營的連續性。外貿企業風險管理的具體目標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預防、遏止風險事故的產生。企業應安排專業人員對匯率變動、貿易壁壘、單證制作、交易方的商業信用等多項風險點進行監視、布控。企業爭取以最低的成本、最經濟的方法去預防潛在的風險事故,對企業對外經營計劃、財務保障措施、風險管理技術進行嚴格的審查和周密的部署。第一個具體目標強調的是對外貿風險的前置管理。其二,當風險事件發生后,使風險損失最小化。風險損失既已發生,就要盡快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防止風險損失擴散,減輕風險損失對企業的沖擊。同時,通過有效的風險處理機制和安全保障機制,逐步化解風險損失所帶來的消極影響,保證企業對外經營的持續發展。上述第一個具體目標強調的是外貿風險管理的前置功能,第二個具體目標強調的是外貿風險管理的后置功能。
五、外貿企業風險管理目標實現的條件和途徑
外貿企業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需以下列條件作為保障:
1.健康發展的國際經濟環境。在健康、穩定、開放的國際經濟貿易環境下,國際經濟法律規則和制度得到了普遍遵守,交易者可以在比較自由、平等的條件下進行競爭,違逆國際經濟關系準則者將受到相應的制裁。在這樣的國際經濟法律環境下,企業風險管理的安全目標與獲利目標自然容易實現。反之,若在國際經濟關系中貿易保護主義猖獗、非關稅壁壘措施林立,企業正常的對外經營都難得展開,企業時刻面臨著美其名曰“公平貿易”的貿易保護主義大棒襲擊的危險,外貿企業風險管理的目標如何能夠實現?
2.健全的國際經濟協調機制。國際經濟協調機制構成外貿企業風險防范所倚賴的一個重要平臺。為此,以WTO為主導的多邊協調機制和大量雙邊協調機制需得到健全的發展,其調節貿易爭端、緩解貿易沖突、消除國際經濟動蕩因素的作用能得到有效的發揮。
3.科學的經營管理體制。風險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須在企業宏觀管理體制下運行。企業運營管理體制構成外貿風險管理的前提條件,科學嚴謹的企業管理體制為外貿風險管理提供了保障。
4.穩定高效的風險預警機制。風險預警是保障外貿安全的第一條戰線,風險預警機制是護衛企業利益的第一道屏障。穩定高效的風險預警機制為外貿企業風險管理提供了前提條件。國家應建立起覆蓋全國范圍的風險預警網絡,及時為外貿企業提供國際貿易風險預警服務。同時,在外貿企業內部亦建立起科學的風險預警體系,制定有詳細的風險防范規程和風險應急方案。企業的一切對外經營活動均需嚴格地按照程序和規矩辦,在對外貿易過程中杜絕各種僥幸心理。
在上述條件保障下,外貿企業可采用眾多途徑來實現風險管理的目標。這里列舉出一些重要途徑,但需說明的是,實現風險管理目標的途徑不限于此。其一,政府積極開展對外經濟協調和合作,建立高效的國家間沖突解決機制和風險信息通報制度。對于企業難以獨自抵御的國際經濟貿易風險,政府積極出面應對處理。其二,外貿服務管理機構與部門,積極主動地為企業外貿做好服務保障工作。海關、商檢、工商、外匯管理等部門要以熱忱服務于外貿、服務于企業的工作作風,千方百計地為外貿企業排憂解難,幫助外貿企業排查風險、克服風險、戰勝風險。要堅決清除外貿機構中的衙門作風、官僚習氣,禁絕對外貿企業的“管卡要”行為。各外貿服務管理機構與部門要將服務好外貿企業作為其工作的第一要務,作為考核其政績的最為重要的標桿。其三,加強企業的風險防范機制建設。風險管理重在防,重在用健全而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來防。外貿企業應建立起全天候、全方位的風險監控、管理體制。要把好外貿立項、審核關,所有外貿項目必須經過專業人員的多層次、多環節的風險評估。對所有外貿項目都要進行嚴格而規范的事前審核、事中監督、事后檢查,加強對國際貿易行為和流程的全過程監控。由于外貿交易涉及的因素和環節頗為復雜,一旦出現風險事故,當事者很難控制其進程。因此,對風險因素不明、風險事件無法控制的外貿項目堅決不做。對不同的貿易項目制定有不同的風險控制底線。其四,強化企業全員風險防范意識。企業成員上至董事長總經理下至普通員工都應將風險防范工作作為第一大工作,將風險防范意識作為第一工作意識。要將風險防范工作作為考核企業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的首要標準。企業領導決策者行事務必謹慎,決策力求集思廣益。重大外經貿項目不經專業論證,不能匆忙立項。企業內每位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工作職責和流程辦事,把好每一關。一旦發現風險苗頭應毫不遲延地匯報。其五,實施風險管理能力建設工程。外經貿企業若想立足于世界市場,必須要有足夠的應付外貿風險的能力。外經貿企業務須重視外貿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和措施建設,增強抵御國際經濟風險的能力。大型外貿企業應設置有專門的風險防范部門,安排有專業的風險防范人員。中小外貿企業的風險防范部門可與其他職能部門合并設置,風險防范人員兼任其他工作。各外經貿企業中所有部門的成員都對風險管理負有與其崗位相對應的風險防范職責和義務。外經貿企業應定期舉行面向全體成員包括領導決策者在內的風險防范教育培訓,增強企業全體成員識別風險、估測風險、監控風險、預防風險、處理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胡小娟:國際貿易風險管理與案例評析[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