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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避稅籌劃作為稅務籌劃的一種主要手段,避稅的彈性和空間比較大,合理地規避稅賦,能夠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稅收利益,且又不違反稅法。本文從避稅籌劃的概念、特征、常見技術手段以及案例分析來淺析避稅籌劃。
稅務籌劃是21世紀的朝陽產業,但“對大多數企業來說,稅務籌劃仍然是皇冠上的明珠。”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稅境和現行稅法,遵循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根據稅法中的“允許”、“不允許”以及“非不允許”的項目和內容等,對企業的涉稅事項進行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稅務籌劃具有必然性、復雜性和廣泛性,稅務籌劃呈越來越專業化的特點。稅務籌劃應該在合法或不違法的前提下進行,既不能越雷池一步,也不能刻舟求劍;還不能為籌劃而籌劃,要服從、服務于企業的財務目標。在企業稅務籌劃實務中,避稅籌劃作為稅務籌劃的一種主要手段,避稅的彈性和空間比較大,合理地規避稅賦,能夠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稅收利益,且又不違反稅法,企業肯定樂意為之。
避稅籌劃一般是與稅法的立法意識相悖的,它是利用稅法的不足進行反制約、反控制的行為,但并不影響或削弱稅法的法律地位。避稅籌劃實質上就是納稅人在履行應盡法律義務的前提下,運用稅法賦予的權利保護既得利益的手段。避稅籌劃并沒有、也不會、也不能“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避稅籌劃不是對法定義務的抵制和對抗,而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即納稅人有權依據法律“非不允許”進行選擇和決策。對此,在一些著名的判例和判決中,早就做出了比較明確的回答。例如,美國著名的漢德法官曾指出:人們通過安排自己的活動來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是無可厚非的。無論他是富翁還是窮人,都可以這樣做,并且這完全是正當的。任何人都無須超過法律的規定來承擔稅負。稅收不是靠自愿捐獻,而是靠強制課征,不能以道德的名義來要求稅收。人們可以為了規避或減輕稅負,對自己的活動事先做出安排,以實現依法降低或免除稅負的目標。退一步說,即使不承認避稅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經濟行為,但它肯定應是不違法、不能受到法律制裁的經濟行為。
避稅籌劃作為市場經濟發展的特有現象,隨著法制的不斷健全、不斷完善,將逐漸演變成一種高智商的經濟技巧和經營藝術。如何運籌好避稅籌劃,成功地進行稅務籌劃,必須認真學習并熟練掌握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術。根據我們的理解,避稅籌劃應是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境的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直接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等有關法律的差異、疏漏、模糊之處,通過對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的精心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的行為。在了解了避稅涵義的前提下,我們也要嚴格區分避稅籌劃與偷稅、欠稅、抗稅、騙稅的法律界限,即正確界定合法、不違法與違法的界限。(圖1)
從這圖1中我們可以嚴格區分避稅籌劃與偷稅、欠稅、抗稅、騙稅的法律界限,即正確界定合法、不違法與違法的界限。所以說,避稅籌劃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即納稅人有權依據法律“非不允許”進行選擇和決策。我們常常看見有些逃避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受到了政府的嚴厲制裁,損失慘重,而有著合理的避稅籌劃的人則坦然、輕松地面對政府的各項稅務稽查,順利過關,不受任何損失或懲罰。究其原因,不外乎這些聰明的納稅人常常能夠卓有成效地利用稅法本身的漏洞和缺陷,順利而又輕松地實現了規避或減輕納稅負擔而又未觸犯法律。針對企業避稅籌劃所安排的經濟行為必須合乎稅法條文和立法意圖或者不違反稅法,而依法納稅更是企業納稅意識增強的應有之意。綜觀對避稅籌劃的各種觀點,相對比較一致地認為避稅具有以下特征:(1)避稅是合法的或者是不違法的,這是與非法偷稅的根本區別;(2)避稅的目的是通過避免繳稅、少繳稅和推遲繳稅,使稅收負擔最小化;(3)避稅的手段是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或漏洞,有的是歪曲、濫用法律的有關規定,而且這些手段一般都經過精心計劃和安排;(4)避稅技術的應用一般應在應納稅事實發生之前。這就使越來越多的納稅人對避稅籌劃十分重視,不斷提升避稅籌劃技術。避稅籌劃技術是納稅人在現行稅法的框架下,為降低稅負而采用的某些手段和技巧。主要是從縮小稅基、降低稅率兩方面籌劃,常見的技術有:
1、價格轉讓法。價格轉讓法亦稱轉讓價格法、轉讓定價法。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有經濟利益聯系的經濟實體為共同獲取更多利潤和更多地滿足經濟利益的需要,以內部價格進行的銷售(轉讓)活動,這是避稅實踐中最基本的方法。
2、成本(費用)調整法。成本(費用)調整法,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合理調整或分配(攤銷),抵消收益、減少利潤,以達到規避納稅義務的避稅方法。
3、融資(籌資)法。融資法,即利用融資技術使企業達到最大獲利水平和使稅負最輕的方法。
4、租賃法。租賃可以獲得雙重好處,也是一種減輕稅負的行為。
5、低稅區避稅法。低稅區避稅法是最常見的避稅方法。低稅區包括稅率較低、稅收優惠政策多、稅負較輕的國家和地區。
稅制具有復雜性,這就意味著納稅義務不能自動履行。納稅人必須及時、正確、全面地掌握所涉稅境的稅法,將稅務籌劃置于理財學的框架內,盡可能避免納稅風險給企業帶來潛在的機會成本發生,努力實現涉稅零風險。避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實施某項稅務籌劃使稅收負擔最小化與其稅后利潤最大化呈正相關時,稅收負擔最小化就是稅務籌劃的最高目標。通過合理的避稅籌劃,能夠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稅收利益。
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既少交稅,又不違法,企業合理避稅可以設計。有一家2009年3月成立的10個人的管理咨詢公司,如果預計年度銷售額為1,000萬元,作為這家公司的財務經理,你能使公司一分錢的稅不交,又不違反稅法嗎?在10月15日舉行的首屆中國財務經理年會上,稅務專家、中國稅收策劃網CEO李記有先生給來自全國的財務經理出了一道難題。他表示只要精通稅法,善于籌劃,這完全可以做得到。這么一家管理咨詢公司如果年度銷售額為1,000萬元,按照正常情況應該交納營業稅、所得稅80萬~100萬元左右。很多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不一定了解財務政策,遇到這種情況,往往會讓財務經理或人員去報稅、辦手續等,大部分財務經理可能就按照稅法把這個稅給交了。但這位財務經理如果進行一番策劃,可能這80萬元的稅就不用交了。
如果仔細研究稅法,至少有兩個新的稅收政策可以使這家公司免交80萬元的稅款。一是2009年國家規定:“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安排失業、下崗人員達到30%的,可以免三年營業稅和所得稅。”這個政策看起來非常簡單,但非常實用。有些公司領導可能會說:“我安排下崗、失業人員干什么?”其實,這是一種觀念上的障礙。像這家管理咨詢公司完全可以利用這一政策,安排兩個下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個失業或下崗的給領導開車,這樣80萬元的稅就不用交了,省下的錢能買好幾輛高級轎車。但許多財務人員對這樣的稅務政策可能看了一百遍了,但誰也沒去使用。另外,還有一個文件可以使用。2004年新的稅務政策規定:“興辦的私營企業安排退役士官達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營業稅和所得稅。”這家公司完全可以招個退役的男兵開車,招兩個女兵做秘書和話務員,他們并不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影響并不大。一年免80萬元,三年就是200多萬元。很多企業的老總們沒有去思考這個問題,在現有中國沒有籌劃的背景下,很多企業關注的是誰和稅務部門的關系好,考慮更多的是出事的時候,如何“滅火”,而不是提前安排“防火材料”,還沒有籌劃的概念在里頭。
有人說,現在是野蠻者抗稅,愚昧者偷稅,糊涂者漏稅,智慧者進行稅務籌劃。稅務籌劃是明智之舉、文明之舉、進步之舉。與此同時,政府也不得不將其注意力集中到完善、健全稅制、加強征稅籌劃上。這種對稅法的避與堵,大大加快了稅收法制建設,使稅制不斷健全、不斷完善,稅務人員的執法素質不斷提高,有助于社會經濟的進步與發展。因此,避稅籌劃是一種高超的智力競賽、有益的社會經濟現象和經濟行為。
參考文獻:
[1]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稅務籌劃的概述
一、定義。稅務籌劃是由Tax Planning意譯而來的,也稱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的政策導向,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安排,盡可能地降低納稅成本,取得最大經濟利益的一種行為。
二、特征。第一,合法性。稅務籌劃必須在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這是稅務籌劃與偷稅、漏稅的本質區別。第二,超前性。納稅行為具有滯后性,企業可對自身應稅經濟行為進行預見性安排,比較不同經濟行為下的稅負輕重,做出相應選擇。納稅人可事先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出投資經營和財務決策。第三,綜合性。要綜合考慮企業的各種稅種,使其總的稅負最低。要綜合考慮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的收益和成本,使納稅方案的綜合效益最好。第四,時效性。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與納稅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也在不斷變化,稅務籌劃方案必須立足現實,適時調整和更新。
三、意義。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通過對經營管理行為的事前籌劃,使企業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以達到稅后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經濟活動。從企業角度來說,稅務籌劃可以降低企業納稅成本,企業如果能通過稅務籌劃減輕稅負,創造的價值和利潤就有更多的部分留歸自己,增加了可支配的資金,有利于企業的發展。而一個企業要進行納稅籌劃,必然要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提高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這必將促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從國家角度來說,盡管企業進行稅務籌劃主觀上是為了減輕稅務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向優化產業結構和合理配置資源的道路,如果國家制訂的稅收政策導向正確,稅務籌劃無疑將會對社會經濟產生積極的正面作用。同時國家還可以根據已經出現的稅務籌劃方法,了解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過程中的不盡合理和不完善之處,適時地對稅法進行補充、修訂、調整,推動稅法的不斷完善。歸納起來,企業稅務籌劃的意義包括以下幾點:節約稅收成本、實現涉稅零風險或低風險、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維護企業及其利益相關者各方合法權益。
稅務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的關系
一、稅收籌劃服務于財務決策。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的,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的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了財務決策,必然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甚至誘導企業做出錯誤的決策。
二、財務管理是稅收籌劃實現的保證。任何一項稅收籌劃的實現,都離不開企業財務管理手段的運用。只有通過財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分析,才能確定該項稅收籌劃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與企業的經營活動相符;只有通過財務管理的稅收預測才能了解所設立的籌劃方案能否實現稅負最小化;也只有通過財務管理的成本認定才能比較稅收籌劃所帶來的收益是否高于其成本。所以,稅收籌劃離不開財務管理,稅收籌劃必須運用財務管理中的時間價值和風險報酬觀念,以及財務分析方法,對其可行性、成本、收益進行綜合分析,才能保證籌劃的有效實施。
三、稅收籌劃貫穿于財務管理的全過程。所謂財務管理活動是指資金的籌集、投放及分配等一系列行為,整體上來講主要由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和分配活動構成。如何確定合理的籌資結構、投資結構、經營規模和分配方式,來提高效益,降低風險就成為財務管理要解決的主要問題。而不同的財務決策,稅負往往不同,這就使得企業在實現其財務決策活動時不得不顧及稅收因素,使稅收籌劃貫穿于企業資金運動的全過程。
稅務籌劃在企業中的具體應用
一、利用會計處理籌劃。在企業一些經濟事項的核算中,稅收法律認同對企業納稅情況產生不同影響的多種會計處理方法。利用會計處理籌劃法,則是指納稅人利用會計處理方法的可選擇性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利用會計處理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包括:存貨計價法、選擇籌劃法、固定資產折舊法選擇籌劃法、無形資產攤銷法選擇籌劃法、遞延納稅籌劃法等。在利用會計處理選擇進行稅務籌劃時應注意:一是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應為稅收法律所認同;二是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要考慮企業自身盈利、虧損、虧損彌補、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等影響稅收因素。
二、規避納稅義務。征稅首先要考慮的是納稅義務,如果企業不符合既定稅種納稅人的定義或者企業的經營范圍不在征稅對象之內,企業就無須納這種稅。所以企業稅務籌劃的首要策略就是規避納稅義務,如果企業能規避納稅義務,那么無論稅基、稅率如何變化,都能大幅度的降低稅負。
三、利用稅法漏洞籌劃。稅法漏洞,是指稅法對某些內容的文字規定,因語法、字詞等有歧義或疏忽而造成的不周嚴。利用稅法漏洞籌劃法,則是指利用稅收法律漏洞或稅收實務中征管方的漏洞稅務籌劃的方法。其本質屬于避稅類稅務籌劃。利用稅法漏洞籌劃法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包括:利用稅收法律矛盾籌劃法、利用稅收管轄權缺陷籌劃法、利用稅務機關設置不合理籌劃法等。在利用稅法漏洞進行稅務籌劃時應注意:一是需要精通財務與稅務的專業化人員;二是操作人員要有相當的納稅經驗;三是要有嚴格的財務保密措施;四是要保證籌劃的隱蔽性。
四、利用轉讓定價籌劃。轉讓定價,是指關聯企業之間不根據市場買賣規則和價格進行交易。利用轉讓定價籌劃法,則是指納稅人通過關聯企業之間不完全符合營業常規的交易活動進行的稅務籌劃方法。利用轉讓定價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包括:利用商品交易籌劃法、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購銷籌劃法、利用提供勞務籌劃法、利用無形資產轉讓籌劃法、利用機器設備租賃籌劃法、利用管理費用分配籌劃法等。在利用稅轉讓定價進行稅務籌劃時應注意:一是將價格控制在稅務機關認同、認可的范圍內,防止出現納稅調整情況;二是充分運用預約定價安排管理機制,簽訂《預約劇介安排執行協議書》。
五、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是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是法律與政策的結合,具有很強的政策導向作用。因此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稅務籌劃具有操作性強、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特點。增值稅作為我國的主體稅種,稅收優惠政策較多,其中的一項是有關固定資產抵債的。對于抵債的固定資產,因為這部分資產往往不僅容易出現價值被高估的情況,而且對接受抵債物的企業用處不大,企業只能早日將其變現。企業如果直接轉手銷售不但需要繳納l7%的增值稅而且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從而使得稅負較高。此時,債權企業可以通過委托銷售幫助債務企業銷售抵債物,收取中介費,只需繳納營業稅,不用負擔增值稅。另外,企業獲得抵債固定資產后,可以短期使用一段時間,再作為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銷售。根據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售價不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否則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從而減輕了稅負。
六、稅負轉嫁籌劃策略。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在繳納稅款之后,通過各種途徑,將稅收負擔轉移給他人承擔的過程,其旨在消除或減輕自身的納稅義務。稅負轉嫁基本上與稅法無關,只是利用商品購銷過程中價格的控制而將稅負轉嫁給他人,其行為并未侵害國家利益,亦不構成違法行為。在稅收轉嫁的問題上,較為常見的是:一部分稅收通過提高商品或生產要素的價格,向后轉嫁給商品或生產要素的購買者;另一方面稅收則通過壓低商品或生產要素進價,向前轉嫁給商品或生產要素的提供者。至于轉嫁程度的大小,則要視供求彈性的力量對比(即供給彈性和需求彈性之間的比率)而定。
論文摘要:我國企業要從維護自身整體、長遠利益出發,摒棄避稅、偷逃稅等短期行為,轉而進行科學的國際稅務籌劃,即利用國際稅法規則,通過對自身的籌資、投資和營運等生產經營活動事先進行適當的安排和運籌,使企業既依法納稅,又能充分享有國際稅法所規定的權利和優惠政策,以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一、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
企業要進行國際稅務籌劃,首先要對各國的稅制有較深認識。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差別是由稅收管轄權、稅率、課稅對象、計稅基礎、稅收優惠政策等幾個方面組成的:
1.稅收管轄權上的差別。各國稅制上的稅收管轄權主要有三種類型:居民管轄、公民管轄和所得來源管轄。各個國家或地區一般是根據自身的政治、經濟情況和法律傳統,選擇及行使稅收管轄權,其中多數國家是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和所得來源管轄權的。由于各國家行使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從而為國際稅務籌劃創造了機會。
2.稅率上的差別。稅率差別是指不同的國家,對于相同數量的應稅收入或應稅金額課以不同的稅率。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
3.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不同的國家稅種的課稅對象可能不同,不同國家對于每一課稅對象所規定的范圍和內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計稅基礎也會存在差異。企業可以利用不同的稅收處理進行稅務籌劃。
4.稅收優惠的差別。許多國家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對于國外投資者在征稅上給予實行各種不同形式的優惠。如減免稅、各種納稅扣除等。一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是跨國納稅人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從上述的分析可見,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就是各國稅制的差異。企業只有在全面掌握有關國家稅收法規及其具體稅制的基礎上,兼考慮一些其它客觀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稅務籌劃方案。
二、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方法
依據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和其它相關因素,可以大略總結出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途徑如下:
1.稅收管轄權規避。企業應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居民管轄或公民管轄的國家發生人身法律關系,或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所得來源管轄權的國家發生聯系。許多國家對企業的“常設機構”的利潤是課稅的,因此在短期跨國經營活動中,盡量不要成為東道國的“常設機構”,則可避免向東道國納稅。這種規避可以通過控制短期經營的時間或是通過改變在東道國機構的性質來實現。
2.利用稅率差別。由于不同國家規定的稅率存在差別,在進行國際稅務籌劃時,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據統計,美國跨國公司持有資產總額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稅率低于20%的國家或地區,在這些國家資產收益率普遍較高。
通常實踐中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有幾種:(1)企業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轉移財產。如果一個國家的所得稅稅率較高,該國企業就可以以全權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設在境外的避稅地的信托機構代為管理,通過創立這種國外信托,財產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徹底擺脫就這筆財產所得向本國政府納稅的義務。同時,由于信托財產是委托避稅地信托機構管理的,當地政府對信托財產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稅。(2)企業也可以通過向低稅率國關聯企業轉移利潤的方法利用轉讓定價手段在公司集團內部轉移利潤,使公司集團的利潤盡可能多地在低稅國關聯企業中實現。實踐中跨國公司在稅務籌劃中這種方法最為常見。
(3)通過組建內部保險公司來轉移利潤。具體做法是,在一個無稅或低稅的國家建立內部保險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把利潤大量轉出居住國,使公司集團的一部分利潤長期滯留在避稅地的內部保險公司賬上。內部保險公司在當地不用該筆利潤納稅,而這筆利潤由于不匯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國也不對其課稅。
3.在稅務籌劃中注意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在稅務籌劃中,要注意考慮所選擇投資地的稅種主要是所得稅,根據投資地在存貨計價與成本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各類準備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稅制規定的不同來進行籌劃。
4.籌劃時考慮稅收優惠政策。利用稅收優惠是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比如: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對方國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稅尤其是預提所得稅的優惠條款。在國際稅務籌劃時,在考慮稅收優惠時,要注意稅收優惠往往是在經濟不發達、勞動力素質低的地區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慮稅收優惠,忽略該地區基礎設施制度落后所導致的高成本負擔及政治和經營風險。
三、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1.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現狀。我國大部分企業稅務籌劃意識缺乏。我國企業的領導由于欠缺財務、稅收知識,因此當提及減少納稅成本時,往往使用偷逃稅款、找稅務人員等方法,而不是通過自身的稅務籌劃合理合法地節稅。而企業的財務人員也因而不能利用稅收知識和會計水平為企業做稅務籌劃。同時,稅務籌劃主體在我國企業中,至今還不甚明確。會計人員只關注會計核算、會計報表,不關心稅收成本比較及相關決策;而管理人員則認為稅收籌劃是財務部門的職責。這樣就形成了稅務籌劃工作無人負責的情況。
另一方面,我們要看到我國企業對于國際稅務籌劃的迫切需求。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企業的國際貿易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不僅是出口事業蓬勃興盛,跨國經營事業也必將取得更加令人矚目的發展。因而我國企業必須提高國際稅務籌劃的水平,以適應自身發展的需求。
一、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
企業要進行國際稅務籌劃,首先要對各國的稅制有較深認識。因為國際稅務籌劃的客觀基礎是國際稅收的差別,即各國由于政治體制不同、經濟發展不平衡,稅制之間存在著的較大的差異。這種差異為跨國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和機會。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差別是由稅收管轄權、稅率、課稅對象、計稅基礎、稅收優惠政策等幾個方面組成的:
1、稅收管轄權上的差別
各國稅制上的稅收管轄權主要有三種類型:居民管轄、公民管轄和所得來源管轄。各個國家或地區一般是根據自身的政治、經濟情況和法律傳統,選擇及行使稅收管轄權,其中多數國家是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和所得來源管轄權的。由于各國家行使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從而為國際稅務籌劃創造了機會。
2、稅率上的差別
稅率差別是指不同的國家,對于相同數量的應稅收入或應稅金額課以不同的稅率。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
3、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
不同的國家稅種的課稅對象可能不同,不同國家對于每一課稅對象所規定的范圍和內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計稅基礎也會存在差異。企業可以利用不同的稅收處理進行稅務籌劃。
4、稅收優惠的差別
許多國家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對于國外投資者在征稅上給予實行各種不同形式的優惠。如減免稅、各種納稅扣除等。一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是跨國納稅人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從上述的分析可見,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就是各國稅制的差異。企業只有在全面掌握有關國家稅收法規及其具體稅制的基礎上,兼考慮一些其它客觀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稅務籌劃方案。
二、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方法
依據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和其它相關因素,可以大略總結出國際稅務籌劃的具體途徑如下:
1、稅收管轄權規避
正如上文所論述的,企業可以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居民管轄或公民管轄的國家發生人身法律關系,或盡量避免同一個行使所得來源管轄權的國家發生聯系。這就是所謂的稅收管轄權規避。
對外投資的企業可以通過避免成為一個國家的常設機構來降低稅賦。許多國家對企業的“常設機構”的利潤是課稅的,因此在短期跨國經營活動中,盡量不要成為東道國的“常設機構”,則可避免向東道國納稅。這種規避可以通過控制短期經營的時間或是通過改變在東道國機構的性質來實現。
2、利用稅率差別
由于不同國家規定的稅率存在差別,在進行國際稅務籌劃時,企業可以選擇綜合稅率較低的國家來投資,也可以將稅率高的國家所屬機構的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國家。據統計,美國跨國公司持有資產總額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稅率低于20%的國家或地區,在這些國家資產收益率普遍較高。
通常實踐中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有幾種:
(1)企業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轉移財產。信托關系一但成立,委托人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信托財產在法律上委托人之間的所有權關系就切斷。一般對財產所有人委托給受托人的財產所得不再征稅。而且在全權信托中,信托的受益人對信托財產也不享有所有權,所以只要受益人不從信托機構得到分配的利益,受益人也不用就信托財產繳納任何稅收。在稅務籌劃中可以利用這種規定來避稅,如果一個國家的所得稅稅率較高,該國企業就可以以全權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財產委托給設在境外的避稅地的信托機構代為管理,通過創立這種國外信托,財產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徹底擺脫就這筆財產所得向本國政府納稅的義務。同時,由于信托財產是委托避稅地信托機構管理的,當地政府對信托財產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稅。
(2)企業也可以通過向低稅率國關聯企業轉移利潤的方法利用轉讓定價手段在公司集團內部轉移利潤,使公司集團的利潤盡可能多地在低稅國關聯企業中實現。實踐中跨國公司在稅務籌劃中這種方法最為常見。
(3)通過組建內部保險公司來轉移利潤。所謂內部保險公司是指由一個公司集團或從事相同業務的公司協會投資建立的、專門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險服務以替代外部保險市場的一種保險公司。利用內部保險公司可以進行跨國稅務籌劃。具體做法是,在一個無稅或低稅的國家建立內部保險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把利潤大量轉出居住國,使公司集團的一部分利潤長期滯留在避稅地的內部保險公司賬上。內部保險公司在當地不用該筆利潤納稅,而這筆利潤由于不匯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國也不對其課稅。
還有其它一些轉移應稅收入的方法,這些方法在實踐中被有效地運用在國際稅務籌劃中。
3、在稅務籌劃中注意課稅對象和計稅基礎的差別
在稅務籌劃中,要注意考慮所選擇投資地的稅種主要是所得稅,根據投資地在存貨計價與成本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各類準備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稅制規定的不同來進行籌劃。
在國際稅務籌劃中,要注重對于進口稅的分析。進口稅通常會附加到產品價格中,低進口稅率或免進口稅將使產品價格有利,而高進口稅會導致投資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外國投資者將向某國出口貨物改為直接投資,則在高進口稅率國,高稅率其將可以阻止競爭對手對投資所在地出口商品。所以,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對于直接投資和出口貿易所采取的策略應該是不同。
4、籌劃時考慮稅收優惠政策
利用稅收優惠是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比如: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對方國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稅尤其是預提所得稅的優惠條款。但這種協定本不應使協定簽約國之外的非居民企業受惠,但企業可以通過在其中一個協約國內設立子公司,并使其成為當地的居民公司,該子公司完全由第三國居民所控制。這樣,國際稅收協定中的優惠待遇該子公司就可以享受。然后該子公司再通過關聯關系把受益傳遞給母公司。
在國際稅務籌劃時,在考慮稅收優惠時,要注意稅收優惠往往是在經濟不發達、勞動力素質低的地區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慮稅收優惠,忽略該地區基礎設施制度落后所導致的高成本負擔及政治和經營風險。
三、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一)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現狀
稅務籌劃在我國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概念,但是稅務籌劃在我國企業中的實行情況并不理想。
首先,我國大部分企業稅務籌劃意識缺乏。我國企業的領導由于欠缺財務、稅收知識,因此當提及減少納稅成本時,往往使用偷逃稅款、找稅務人員等方法,而不是通過自身的稅務籌劃合理合法地節稅。而企業的財務人員也因而不能利用稅收知識和會計水平為做企業稅務籌劃。
對于我國很多企業來說,稅務籌劃工作缺乏良好的基礎。而從我國部分企業財務管理現狀來看,存在嚴重的不規范現象:比如管理活動不嚴格按照財務工作規程,未經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未經必要的財務預算就由企業領導主觀決定,這種情況更不用提對此進行稅務籌劃了。
同時,稅務籌劃主體在我國企業中,至今還不甚明確。會計人員只關注會計核算、會計報表,不關心稅收成本比較及相關決策;而管理人員則認為稅收籌劃是財務部門的職責。這樣就形成了稅務籌劃工作無人負責的情況。
我國存在相當一部分管理不嚴、體制不善的企業。這些企業的會計人員素質低,會計制度不健全,會計賬目不準確、賬實不符、不履行會計程序等現象嚴重,這使得稅務籌劃無從入手。因此企業財務管理的不健全,使得稅務籌劃成效始終不理想。這樣的企業,更無從去熟悉國際稅收和金融知識,了解各國的稅收制度,很難完成國際稅務籌劃工作。
另一方面,我們要看到我國企業對于國際稅務籌劃的迫切需求。截止到2001年底,我國累計批準了海外投資企業3091家,累計投資額43.33億美元,遍布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企業的國際貿易將進人一個新的階段,不僅是出口事業蓬勃興盛,跨國經營事業也必將取得更加令人矚目的發展。因而我國企業必須提高國際稅務籌劃的水平,以適應自身發展的需求。
(二)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研究國際稅收因素作為稅務籌劃的重要依據
如前文所論述的那樣,國際稅務籌劃是以國際稅制的差別為基礎的,因此要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就應該加強對國際稅收制度的研究。
企業應研究有關國家的稅收法規和稅收政策,根據各國不同的稅收制度和政策,選擇有利的投資地點。這就要求企業做到了解各國稅制差異,并關注各國稅收政策的動態和發展。在選擇投資地或市場時,要從該國的稅收結構、優惠條件等多方面充分認識和考慮。我國已經有一些企業基于稅務籌劃來選擇對外投資地點的實踐例子,如我國中信、首鋼、中旅等在香港設立基地公司或控股公司對外投資。
2、恰當安排企業組織形式和資本結構
在稅務籌劃中,也要考慮企業組織形式的因素。企業的組織形式主要有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適用于這三種組織形式的稅法規定有很大差別。因此,如果是在國外投資組建企業,就要選擇特定的組織形式以減少納稅。如美國稅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適用按照合伙企業形式計算交納所得稅。如果企業設立時注意滿足這種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就可以按合伙企業交納所得稅以節約大量的稅款。
同時,企業的資本結構也是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內容。由于我國企業自身發展水平不高,企業的資本結構容易出現不合理現象。例如企業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之間比例的適當調整可以增加企業價值,但當存在個人所得稅時,這種稅收屏蔽效應會被個人所得稅削減。所以在安排企業資本結構時要找到企業最優負債比例點。我國企業在跨國經營時,要注意首先熟知與籌劃目標相關的經營國稅收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密切關注法規的內容及其變化。選擇采用適當的不同比例負債,本著稅后凈利潤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原則,綜合考慮企業風險、稅收風險和政治風險,最終選定可行性方案。
3、選擇符合國際稅務環境及運作機制的會計核算方法
會計核算的方法會影響應稅收益。為減輕對外投資建立的公司的稅務負擔,我國企業要注意對東道國稅務會計的研究,選擇適當的會計核算方法。
例如,對于存貨計價方法,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籌劃:當處于不同的物價狀況下注意在可能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當存貨歷史成本與市場價格背離時,許多國家允許企業選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關鍵詞】:新稅制;增值稅;稅務籌劃;風險;防范
在如今的社會形勢下,軍工企業作為一個經濟組織獨立的系統,其主要遵循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模式,它隸屬于生產經營實體與競爭實體,每一個軍工企業都注重自身經濟利益的提高,怎樣才能實現減輕稅負的目標,這也是中國許多軍工企業急需解決的任務,由此稅收籌劃推行成為一種必然,并且其成為軍工企業決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們經常提及的稅務籌劃主要是在遵守國家稅收法規的基礎上,納稅人結合經濟業務的實際屬性,與之相關的稅種,相符的稅率,實施系統把握,進而達到所繳納的稅額最少,此項財務活動被稱為稅務籌劃,它的實施推動了納稅人軍工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中國目前所使用的稅法制度均是1994 年工商稅制改革下提出的,在實際應用中得到了不斷的完善,將其合理的劃分為七大類別,其稅種稅法體系共計23個。增值稅隸屬于流轉稅的一個分支,其主要形式是將貨物或勞務在流轉期間的增值額看作對象課征。中國目前增值稅法之中的所有稅收政策都給稅務籌劃的實施創造了一定的條件。
1國有軍工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當前的形勢
(1)子公司設置的偏多,使得納稅的主體過多。不少的國有軍工企業為追求經營的多元化,下面都會設置不少大大小小的子公司,同時把母公司的主營業務下轉移到下面的子公司之中,因為納稅主體數量的加大,這樣各項流轉稅、所得稅就會增多,如此一來,公司下的所有子公司的盈虧就會不協調,這樣就使得納稅支出增大。
(2)業務鏈冗長 ,這樣納稅的環節就會加大。國有軍工企業之中的經營決策與業務的調整,都會因為管理的需要,對生產部門業務進行合理的輔助,這樣他們就不得不獨立出來,這樣就使得納稅的環節增大,這對于一個母公司來講,效益在本質上不增,相反會成為企業的負擔,會使得固定資產的原值和折舊便得困難。
(3)資源不科學的整合,使得納稅行為增多。國有軍工企業下面的不少子公司同業經營現象極為常見,這樣同業競爭的影響下,內部不必要的消耗就會增多,比方說:子公司間的場地、資產、資質會互相的租用,這樣租入的一方就出現了成本,租出一方得到了收入,同時也就需要承擔一定的納稅義務。
2促進軍工軍工企業增值稅稅務籌劃工作更好開展的方案
2.1根絕貨幣時間價值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
現代軍工企業財務管理之中的基礎觀念其中有一個就是貨幣時間價值。從軍工企業納稅籌劃方面來分析,使納稅實施合法的遞延,可使得軍工企業運營資金增加,資金得到了優化,資金的時間價值就會提升。
軍工企業在銷售貨物,或是創造應稅勞務的時候,其結算模式的選取很重要,通常使用沒有收到貨款就不出具發票的模式,這樣納稅就可以實現合法的遞延。比方說:貨品發出去之后,貨款回來的不及時,這樣就看成是委托代銷商品處理,等待貨款收回之后,才可以開發票納稅;盡可能在銷售貨品的時候不使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結算模式,這樣可避免墊付稅款現象出現,最好使用支票、銀行本票、匯兌結算等模式進行銷售貨物;貨款沒有及時收到的時候,可以使用賒銷,或是分期付款結算模式,以免出現墊付稅款現象。軍工企業在購進貨品的時候,最好使用商業匯票的模式進行貨款支付,不建議使用現金,或是銀行存款支付。與此同時,要督促供貨方早日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及時認證、申報,將進項稅額進行抵銷。此外,軍工企業可經過合并等模式,遞延銷項稅額計算繳納時間,這樣稅款資金的時間價值就會提高。
2.2進項稅額的稅務籌劃
要結合購貨途徑的不同實施稅務籌劃。軍工企業在購買貨品的時候,或是購買原材料時,可結合納稅人處購貨的不同對原材料成本和可抵扣進項稅額進實施籌劃,這樣會促進軍工企業稅后利潤有效的提高。對一般納稅人來說,購貨對象體現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方面,在一般納稅人哪里購買貨品;第二方面,在主管稅務機構代開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那里購買貨物;第三方面,在不可請主管稅務機構代開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那里購買貨物。假如一般納稅人的銷售價格和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價格一樣,這時我們可優先選擇一般納稅人那里購買貨品,因為這樣抵扣的稅額比較大。然而假如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價格低于一般納稅人的銷售價格,這樣軍工企業可通過計算進行科學的選取。通常選取的標準是比較購貨后稅后收益的大小。
2.3實施分類核算聯營兼營,合理的運用優惠政策
中國的國有生產型的軍工企業,不少都屬于跨行業經營,不但與增值稅息息相關,還關系到營業稅,然而,如果經營業務比較單一,這樣又牽連到許多不同稅率的產品。要想使得稅負降低,軍工企業就要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實施獨立核算,將銷售收入根據應稅、免稅、減稅等進行核算,同時要根據貨品稅率的不同,實施獨立核算。
案例:某國有這樣一家軍工企業,其主要經營模式是生產產品,其中包含軍用產品、其他產品,根據調查統計,這家企業在2014年11月份的銷售收入為400萬元,購買原材料價款是90萬元,進項稅額是為30萬元,并且無上期留抵稅額。
方法1:根據銷售額實施分開核算,在這里面,軍工產品占據70%的比例,其他產品占據30%的比例,此時,對于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劃分就不是很準確。因所以,本期應納增值稅額是:400×30%×17%-(30-30×70%)=11.40萬元.
方法2:沒有把銷售額進行分開核算,軍工企業本期所繳的增值稅額是:400×17%-30=38萬元。
綜上所述兩種納稅核算方法結果的對比我們得出,分別核算繳納要低于不分別核算少繳納額為26.6萬元。
總體來說,對于增值稅稅務籌劃的合理開展,有助于軍工企業利潤的增加。然而,在稅收籌劃期間要把握好稅法政策,對于稅法的變化要時時關注,仔細分析,不要局限于基本稅法的規定。
參考文獻:
[1] 張建強. 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幾個問題[J]. 商業會計,2013, (7):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