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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對外銷售產品、材料、供應勞務及其他原因,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及其他單位收取的款項。應收賬款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流動資產,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企業應收賬款數額普遍增多,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中日益重要的內容。
關鍵詞:企業;商業信用;應收賬款;管理
一、企業產生應收賬款的原因
1.商業競爭。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存在著激烈的商業競爭。競爭機制的作用迫使企業以各種手段擴大銷售。除了依靠產品質量、價格、售后服務、廣告等外,賒銷也是擴大銷售的手段之一。由競爭引起的應收賬款,是一種商業信用。
2.銷售和收款的時間差距。商品成交的時間和收到貨款的時間常不一致,這也導致了應收賬款所需時間就越長,銷售企業只能承認這種現實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資金墊支。
3.減少庫存,降低存貨風險和管理開支的需要。企業持有產成品存貨,要追加管理費、倉儲費和保險費等支出;相反,企業持有應收賬款,則無需上述支出。因此,當企業產成品存貨較多時,一般都可采用較為優惠的信用條件進行賒銷,把存貨轉化為應收賬款,減少產成品存貨,節約相關的開支。
二、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不善帶來的問題
1.降低了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使企業效益下降。企業因追求表面效益而產生的墊繳稅款及墊付股東分紅,占用了大量的流動資金,影響企業生產計劃、銷售計劃等,無法實現既定的效益目標。
2.夸大了企業經營成果。由于我國企業實行的記賬基礎是權責發生制(應收應付制),發生的當期賒銷全部記入當期收入,因此,企業賬上利潤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實現現金流入。會計制度要求企業按照備抵法進行壞賬的核算。
3.加速了企業的現金流出。賒銷雖然能使企業產生較多的利潤,但是并未真正使企業現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業不得不運用有限的流動資金來墊付各種稅金和費用,加速了企業的現金流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4.對企業營業周期的影響。營業周期即從取得存貨到銷售存貨,并收回現金為止的這段時間,營業周期的長短取決于存貨周轉天數和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營業周期為兩者之和。由此看出,不合理的應收賬款的存在,使營業周期延長,影響了企業資金循環,使大量的流動資金沉淀在非生產環節上,致使企業現金短缺,影響工資的發放和原材料的購買,嚴重影響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三、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具體措施
1.確定好信用政策。應收賬款賒銷政策的好壞,依賴于企業的信用政策,它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確定合理的信用期間。信用期間是企業允許顧客從購貨到付款之間的時間,或者說是企業給予顧客的付款期間。
(2)制訂相應的信用標準。信用標準,是指顧客獲得企業的交易信用所應具備的條件。
2.制定相應的收賬政策。應收賬款發生后,企業應采取各種措施,盡量爭取按期收回款項,否則會因拖欠時間過長而發生壞賬,使企業蒙受損失。
(1)加強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基礎記錄,了解客戶付款的及時程度;二是檢查客戶是否突破信用額度。企業對客戶提供的每一筆賒銷業務,都要檢查是否有超過信用期限的記錄,并注意檢驗客戶所欠債務總額是否突破了信用額度;三是掌握客戶已過信用期限的債務,密切監控客戶已到期債務的增減動態,以便及時采取措施與客戶聯系提醒其盡快付款;四是分析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平均收賬期,看流動資金是否處于正常水平,企業可通過該項指標,與以前實際、現在計劃及同行業相比,借以評價應收賬款管理中的成績與不足,并修正信用條件;五是考察拒付狀況,考察應收賬款被拒付的百分比,即壞賬損失率,以決定企業信用政策是否應改變,從而修正信用標準;六是編制賬齡分析表,檢查應收賬款的實際占用天數,企業對其收回的監督。
關鍵詞:國際保理;后危機時期;商業銀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2)17-0065-02
一、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發展現狀
1.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與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的比較。歐美發達國家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發展,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保理服務體系,例如完備的法律基礎,相當數量的客戶群體,多層次的保理服務機構等。我國商業銀行的國際保理業務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存在明顯差距。首先,保理模式不同。國際保理可以采取單保理或雙保理模式進行,其中,雙保理模式是國際標準模式,涉及四個當事人:出口商、進口商、出口保理商、進口保理商,這種保理模式已經得到發達國家的一致認可。由于我國保理業務機構還不夠完善,為了規避風險,國內大多數銀行采用單保理模式。其次,保理業務內容不同。在歐美發達國家,保理業務品種十分豐富,可以分為:無追索權保理業務、追索權保理業務、發票貼現、債款回收、出口保理、進口保理等項目。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服務項目主要集中在為客戶提供融資和賬款托收方面。最后,業務范圍不同,我國保理業務主要是國際保理業務,并且僅限于國際出口保理業務,有一定的局限性。
2.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發展迅速,發展前景廣闊。雖然國內保理業務和歐美發達國家之間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有廣闊的發展前景。2000年之前,國內只有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兩家商業銀行開辦了國際保理業務,且業務規模較小。2000年以后,很多家商業銀行開始辦理保理業務,到目前為止,我國已有近20家銀行開辦保理業務,其中有18家銀行加入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CI)。以民生銀行為例,去年,民生銀行推出了應收賬款、進口貿易鏈融資、保函服務增值等多種解決方案及結構性貿易融資等五大綜合解決方案,滿足了客戶多元化貿易融資及服務需求。2009年末,該行金融業客戶數為9 439家,國際雙保理業務13 027筆,位居國內同業第一,全年國際保理業務量3.69億美元。在第42屆國際保理商聯合年會上,民生銀行榮獲全球最佳出口保理商服務質量進步獎第二名,獲得國際同業的肯定。
3.金融危機為商業銀行發展國際保理業務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國際貿易市場買方格局進一步加強,更多的進口商為了緩解自身資金周轉的壓力,減輕結算成本,堅持采用賒銷承兌交單等信用貿易結算方式,延長還款期,加重了出口企業面臨進口商時承擔的信用風險和匯率風險。金融危機后,我國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嚴峻的貿易形勢和巨大的市場壓力。在這種情形下,國際保理業務為出口企業承擔財務風險,保障出口企業可以100%收匯,商業銀行作為保理商可以提供資信調查、賬務管理和追收賬款等服務,節約了出口商的管理成本。另外,根據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CI統計,2009年,我國保理業務成交額達673億歐元,比2003年增長646.6億歐元,占全球保理業務成交額比重由2003年的0.35%提高至2009年創紀錄的5.24%,由此可見,后危機時期,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發展前景廣闊。
二、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發展遇到的困難
1.缺乏完善的國際保理業務法律體系。目前,我國沒有設立有關國際保理的部門系統,國際保理業務的法律法規尚未確立,有關部門規章層面的管理條例處于不健全的狀態。我國在進行保理業務操作時,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兩部法律,同時還有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國際保理慣例規則》以及《國際保理服務公約》等國際統一規則,但是這些法律法規在商業銀行進行保理業務辦理時只能起到指導建議的作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發生出口商與進口商之間的貿易糾紛,我國出口商和保理銀行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容易在貿易糾紛中處于劣勢的地位。因此,法律體系的不完善也是阻礙我國保理業務順利開展的原因之一。
2.出口企業對使用國際保理業務的積極性不高。我國目前從事出口貿易的企業大都以中小企業為主,主要集中在江南沿海一帶,以出口服裝、手工藝品、紡織品、電子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這些中小企業在貿易結算時更傾向采用傳統的信用證結算方式,他們對國際保理業務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清晰的認識。因此,我國出口企業使用國際保理業務的積極性不高。
3.手續費過高。國際保理業務收取的手續費比傳統的信用證貿易結算方式高,限制了出口商的選擇。根據我國進行的市場調查來看,商業銀行收取的手續費約占貨款的1%~3%左右,手續費包括賬戶管理費、資信調查費、額度核定費等,保理費用大概是信用證業務費用的10倍左右,如此高額的保理手續費,只能讓中小出口企業望而卻步。
4.我國缺乏完整的征信系統。在進行保理業務操作之前,銀行作為保理商首先需要收集和獲取客戶較為準確的信息,然后對客戶進行有效的信用評估,最后做好保理業務的風險防范工作。由于我國社會整體信用水平較低,缺乏完整的、權威的征信系統,因此,增加了商業銀行進行保理業務時的風險,間接地阻礙了我國保理業務的發展。
5.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具有一定風險。2009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給全球金融業造成了災難性的影響,來自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消息顯示,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美國倒閉銀行的數量大幅上升,2007年美國銀行的倒閉數量僅為3家,2008年增至25家,截至2009年8月,倒閉的銀行總數已達64家。除了美國本土雷曼兄弟的倒閉,富通、蘇格蘭皇家銀行陷入困境,摩根士丹利、瑞銀、花旗的實力大大削弱了之外,歐洲主要銀行和保險公司幾乎都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因此,我國商業銀行開展保理業務面臨的風險也是不容小覷的。我國商業銀行海外設立的分行、行和聯行數量較少且分布不均,不利于我國銀行在辦理國際保理業務時對國外客戶情況的調查,這樣導致了我國銀行保理業務風險的增加。
6.我國商業銀行沒有設立專門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機構,同時也缺乏高素質的專業人才。目前,在國內銀行中,只有中國銀行在總行結算部設立了專門負責保理業務的機構,而其他商業銀行均未設立專門負責保理業務的部門。與此同時,由于我國保理業起步較晚,銀行派職員到國外交流學習的機會又是有限的,而國際保理業務又對從業人員要求較高,需要具備國際結算、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催收、信用擔保等業務能力。
7.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能提供的服務項目有限。國際保理業務均采用雙保理業務模式,這種業務模式得到歐美發達國家的廣泛認可。目前,我國保理業務的運作模式以單保理為主,這種業務模式存在的弊端在于出口保理商與進口保理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出口保理商不能通過進口保理商對債權人核準的信用額度來彌補自己可能承擔的業務風險。
三、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對策
1.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專業的保理公司來提供保理服務。在歐美發達國家,市場機制比較成熟,從事保理業務的機構不僅有銀行和專業的保理公司,還包括銀行設立的保理公司和非銀行保理公司,例如日本瑞璤銀行旗下的瑞璤保理公司,法國巴黎銀行旗下的巴黎銀行保理公司。我國保理業務的運營模式較為單一,大都采用銀行內成立保理部門,或團隊模式進行保理業務操作。目前,我國大中型銀行具備綜合經營的能力,運作子公司的經驗也十分豐富,已經有多家商業銀行設立了子公司,例如保險、信托、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針對國內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現狀,商業銀行可以選擇設立子公司的模式來運營保理業務,這樣可以為銀行帶來更多的利潤,有利于銀行和保理業的共同發展。專業的保理公司可以按照提供服務的內容逐項或合并收取服務傭金,通常是發票金額的0.5%~2%,并且在提供融資時還需收取融資的利息。因此,保理公司在分享市場發展收益的同時,也給母銀行帶來更多的利潤。此外,專業的保理公司可以將風險控制在公司范圍之內,避免將風險帶給銀行。保理公司可以建立符合保理業務特點的風險控制體系,采取積極的業務發展策略,這與銀行的傳統信貸業務管理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商業銀行采用保理公司的模式有利于保理專業服務團隊的建設。專業的保理公司打破傳統銀行線條式的管理模式,打造專業化團隊和全方位服務平臺,更專業地滿足客戶的需要。
2.商業銀行應注重國際保理業務專業人才的培養,加強國際保理業務產品的創新。國際保理業務對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商業銀行應積極開展對保理業務專業人員的培養,例如商業銀行可以將員工送到國外進行培訓,學習國外先進的保理業務管理模式,考取FCI的資格證書,提高自身團隊研發能力和管理水平,可以嘗試提高保理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和工作條件,吸引人才關注國際保理業務這項工作,可以將中國銀行業協會保理委員會作為一個交流的媒介,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和磋商交流。
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強化貿易金融產品的創新,積極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貿易金融綜合解決方案。以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為例,2010年在充分了解到上海航運企業金融業務需求的基礎上,推出了隱蔽性國際保理業務,即指銀行為船舶出口企業辦理保理業務后,不立即將應收賬款債權轉讓事宜通知債務人(船東),對于銀行通過支付承購款(或提供融資)方式購進的應收賬款,銀行有權在保理期間屆滿而未能收回或其他特定情形下,要求出口商承擔回購責任。
3.商業銀行面臨嚴峻的國際金融市場,需要建立健全風險控制系統。國際保理業務主要包括三種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對于商業銀行的影響占主導地位,同時也是商業銀行進行風險預測和控制的關鍵。商業銀行之間可以相互合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業資信管理系統,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資信管理,完善銀行內部的風險預警系統和風險評價體系,制定專門的國際保理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商業銀行可以加入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利用組織內部的信用評級,不僅會選到資信好的會員作為進口保理商,而且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對稱引發的信用風險。商業銀行可以加強對信用評級工具的研發和應用,以更有利于對出口商的貿易背景、評估能力、償債能力和發展前景的調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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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生態環境;社會信用體系;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金融生態環境的概念闡釋及其與社會信用體系的相互關系
金融生態環境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金融生態環境包括社會信用體系與政策法律等內容。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認為,金融生態就是指微觀層面的金融環境,包括法律、社會信用體系、會計與審計準則、中介服務體系、企業改革的進展及銀企關系等方面的內容。廣義的金融生態環境包括文化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政策環境、信用環境等。可見,金融生態環境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其中各成分、各要素相互連接、相互依賴、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了一個有機的金融生態鏈,包括社會信用體系在內的各成分平衡的共生。而社會信用體系無疑是金融生態環境中最主要的成分之一。
社會信用體系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社會信用體系主要包括信用調查活動和信用評級活動。廣義的社會信用體系包括了與信用交易有關的四個主要環節的制度安排:一是信用的投放,二是信用風險的管理和分散,三是信用信息服務,四是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廣義的社會信用體系幾乎涵蓋了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所有重要方面,既涉及對交易過程的規范,也涉及到對市場主體和政府行為的規范,可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金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全面而深遠的,甚至可以說,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關系著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成敗。
二、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步入了快車道,綜合國力大幅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極大提高。為適應經濟發展和建設金融生態環境的需要,黨的十六大報告和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都強調了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性。2004年2月總理在全國銀行、證券、保險工作會議上強調:金融安全事關大局,維護金融安全,必須健全金融法制,加強金融監管,整頓金融秩序,加快信用體系建設。要加快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建設,規范社會征信機構業務經營和征信市場管理。2006年1月中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在全國聯網正式運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也于2006年8月在全國聯網正式運行。截至2006年末,央行的征信系統數據庫已經覆蓋全國,并為5.33億自然人和1116萬多戶企業建立了信用檔案。這些對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來說無疑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與此同時,信用體系建設的速度仍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速度。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經濟領域,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廣告充斥市場、價格欺詐、中介組織違反獨立、公正的職業道德的現象層出不窮,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商業競爭力、辦事效率,直接影響到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存在諸多問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信用立法滯后,失信懲罰機制尚未有效建立
具有完備的法律法規是社會信用體系完善的重要表現。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擔保法》、《票據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了關于信用的一些原則性條款,《刑法》中對欺詐等行為也有相應的懲罰規定。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相對完整、系統的規范信用活動的專門法律。雖然在一些法律法規中也有關于信用的規定,但受傳統意識的影響,這些規定還沒有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不能對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約束,在一些失信和詐騙案件的審理中,還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傾向。這些都非常不利于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的形成和維系。因此,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首先就必須要完善立法,以法律作為保障。
(二)社會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滯后
信用征集、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咨詢等信用中介機構的完善與否關系著信用制度能否真正建立。目前,我國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由于用國家信用代替了各類信用關系,缺乏維系社會經濟生活正常運轉的獎懲機制,使得信用機構少,市場規模小、經營分散、行業整體水平不高,市場競爭基本處于無序狀態。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學的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導致了企業的信用狀況得不到科學、合理地評估。
(三)缺乏信用教育和信用研究
目前我國信用管理教育還很落后,國內幾乎沒有一所專門的信用管理學院,甚至沒有信用管理課程,沒有一所院校開展系統的信用管理職業人員從業資格教育工作。我國的信用管理教育還很落后,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這造成了長期以來人們只知道信用的道德層面的含義,很少去從教育和經濟層面系統地思考信用問題,嚴重阻礙了信用體系建設的實質性進展。
(四)信用信息開放程度低
社會信用記錄集中于政府部門,政府及其下屬的事業單位負責信用記錄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全社會信用記錄的市場開放程度低,征信企業缺乏向企業和個人正常獲取和檢索信用信息的途徑。
三、基于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路徑選擇
(一)加快信用法律法規的建立
營造良好金融生態,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必須立法先行。鑒于我國的國情,信用立法難以在短期內完成,但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客觀上又需要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作為保障。因此,建議我國從三方面推進信用立法工作:一是盡快出臺《征信法》,代替人民銀行制定的《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管理條例》,將征信制度由部門規章提升到法律范疇,確立征信制度的權威性和法律地位;二是抓緊研究、率先出臺急需的法律、法規,如《信用報告法》、《社會信用信息法》、《信息披露條例》等,為商業化的社會征信機構在開展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評級、服務等業務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據;三是抓緊修改和完善《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擔保法》、《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涉及信用的內容,特別是其中的懲罰條款,對諸如產權制度、契約制度、競爭制度、輿論監督制度等,也應該加以健全和補充。
(二)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管理數據庫
先進的信用風險控制方法需要有先進的信息管理系統來支持,應充分發揮會計核算自動化和網絡化的優勢,根據信用風險控制的需求,利用數據庫建立信息檔案,及時獲得數量多、質量高的信息,實現信息的實時錄入,不斷滿足信用風險控制系統數據信息的動態需求。
中國人民銀行在推動我國征信體系建設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實現了企業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升級改造和全國統一企業、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下一步社保、住房公積金以及企業的環保信息等將納入該系統。伴隨著該數據庫的應用,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規范信息收集和錄入,確保信息準確、及時、有效,能準確反映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既要滿足商業銀行多樣性風險控制的需求,也要建立個人消費者信息糾錯工作機制;非銀行社會信用信息的更新,更涉及到多個政府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協調,人民銀行應責無旁貸地做主協調人。
(三)大力發展社會征信行業,發展信用中介組織
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初級階段,其核心任務是促進征信行業的發展,只有征信行業得到全面而健康的發展,才能形成失信懲罰機制的基本條件。我國在現階段,應大力發展和鼓勵民間的經營性征信機構,特別是要大力發展信用管理民間機構,通過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提供法律保障、數據信息開放等有利條件,鼓勵社會各界包括民營、中外合資、合作機構根據規定開辦專業化的信用服務機構,積極發展信用中介組織,為社會提供廣泛的信用中介服務,以此促進信用服務業健康發展。在此基礎上,明確征信業的管理部門,并逐步統一征信機構資質標準、建立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嚴格規范信用中介組織的行為。
(四)大力開展信用管理教育,建立和完善失信懲罰機制
重塑“誠實守信”的社會價值觀念體系是營造良好金融生態,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使誠信成為人們交往的道德準則,強化“守信光榮、背信可恥”的觀念。同時,要建立社會失信懲罰及獎勵的長效機制:加大對各類企業、個人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不良信用記錄進行合法且有效的公示,設立“黑名單”,形成失信的企業難以生存、發展的氛圍;同時,設立“紅名單”、“綠色通道”等,通過免工商年檢、降低貸款利率、提高授信額度等各種措施,對誠實守信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這樣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誠信氛圍,也是良好金融生態環境有序運行不可或缺的觀念因素。
(五)大力培育和發展信用市場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政府應繼續大力培育信用市場,通過催生中國企業對征信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市場,擴大信用經濟規模,增加社會對信用管理中介行業的需求,做大“蛋糕”;與此同時,政府應當制定一些優惠政策,支持征信機構研發和創新征信產品,為社會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增值服務。同時,政府對社會信用信息系統的整合是對政府管理體制、行政效率的一種考驗。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整合需要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否則各部門的建設成果只可能是分散和孤立的行業系統,而不可能是真正促進消費增長和經濟增長的有效的社會系統,不利于市場化的信用服務業的增長壯大。
(六)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
要建立一個規范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除了外部的社會信用體系和相關法治環境外,作為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和主要服務對象,市場主體的信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金融機構、企業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尚處在自然盲目狀態,防范市場信用風險的能力有限,不敢輕易進行信用交易,結果反過來又影響了其市場競爭能力,喪失很多商業機會。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現有的信用經營機構主要是金融機構,其中主要是商業銀行,從國際上看,企業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經營機構,其主要信用活動是信用銷售。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我國應重視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一方面完善企業自身信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財務核算制度、銀行貸款管理制度、應付賬款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完善客戶信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客戶授信制度、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等。
四、結論
作為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信用環境對金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全面的、廣泛的與基礎性的。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是金融生態環境有序運行的前提,社會信用環境建設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約金融生態環境的好壞。因此,科學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必須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改善社會信用環境。在這其中,政府要發揮引導作用,加強信用立法,大力培育和發展信用市場,使征信行業邁向市場;同時也要發揮公眾的作用,培養信用管理人才,教育群眾,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另外應建立有別于金融機構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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