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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全縣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人體器官移植行為,維護群眾的健康權益,現將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關于印發<市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淄衛監字〔2012〕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以下意見,認真抓好落實。
一、認真傳達學習。人體器官移植涉及重大倫理和政治問題,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和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是《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賦予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法定職責。3月21日上午,市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啟動儀式正式舉行,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印發了《關于印發<市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淄衛監字〔2012〕7號),對全市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通過三個階段進行組織實施,并提出了具體要求。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包括縣級醫療單位、鎮衛生院、專科醫院、診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組織行政管理人員、醫務人員認真學習《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市局方案”等法律規定和工作要求,切實增強依法執業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責任,建立醫院、科室、人員三級崗位職責,堅決杜絕非法開展人體器官移植的行為。
二、深入開展自查。全縣各級醫療機構要認真對照3項“工作重點”進行自查,深入查擺醫院及醫務人員是否組織、參與非法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是否組織、參與摘取健康人體器官的行為,是否為非本院開展器官移植手術提供移植配型實驗情況,是否為非法從事器官移植相關工作提供場所等行為。
縣衛生局對此項工作非常重視,專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求對存在違法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鄭重作出承諾。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各級醫務人員要簽訂《依法執業,不從事非法器官移植承諾書》,鄭重作出公開承諾。承諾:堅決抵制非法人體器官移植行為,不提供非法人體器官移植場所,不進行非法人體器官移植配型檢驗;醫務人員不組織、參與非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麻醉、護理等工作,不向非法人體器官移植活動提供配型檢驗結果,不向非法器官移植活動提供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以及其他承諾事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2009年11月,區人大常委會對我局進行了工作評議,這既是對衛生工作的關心和重視,更是對衛生工作的監督和促進,對我區衛生事業發展起到的積級推動作用將無可估量。在評議過程中,區人大衛生工作評議調研組共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意見,我局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召開不同對象參加的座談會和書面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對衛生改革發展的建議和良策,并專門召開局務會議,研究討論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措施,落實整改工作的責任制和時間表,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進展,現匯報如下:
一、對“技術人才缺乏,骨干醫生青黃不接”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衛生機構嚴重缺編,技術人才缺乏,年齡結構斷層是多年來困擾我區衛生事業持續發展的現實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我局大力實施衛生人才戰略,創新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的體制、機制,加強衛生人才資源能力建設,推進衛生人才結構調整,推動我區衛生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目前主要采取爭取編制、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加強教育培訓的解決方式,力求逐步緩解衛技人員不足、技能偏低給衛生事業發展帶來的壓力。
1、爭取編制。Xx人民醫院從2000年改制以來核定編制人數143個,現有在崗在編人數103人。血防防疫婦幼保健站2000年定編13人,現實有在編人員11人。鄉鎮衛生院、衛生監督所、Xx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農合辦一直沒有配編。按省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人民醫院應配編為210個;血防防疫婦幼保健站應配編為60個;5個鄉鎮衛生院應配編50人;衛生監督所、Xx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農合辦分別應配6、20、4名。合計缺編236名。面對衛生機構缺編嚴重的現狀,我局積級向區委、區管委反映情況,爭取按政策配置編制。2009年12月區委同意給衛生系統配編33人(鄉鎮衛生院15人,Xx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3人,血防防疫婦幼保健站5人),2010年3月22日,我局制定了編制實名制實施辦法,按文憑、工齡、獎勵、職稱、投票五分項合計計分的辦法,依次從高分錄至低分,錄取了5名同志實名列入編制。目前,我局正在制定《Xx管理區2010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實施方案》,實行公開招聘、考試考核、擇優聘用28名衛技人員補充到Xx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血防防疫婦幼保健站。
2、提高待遇。我們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政府依法監管的要求,建立符合醫療衛生單位特點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促進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規范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環節,做到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貫徹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逐步建立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建立量化績效考核體系,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今年我局為貫徹落實全省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做好人員工資收入的摸底和相關政策性問題的調研,為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作準備。
3、加強培訓。我們牢固樹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觀念,不斷加大對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專業技術人才系統培養工程。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充分開發本系統人才資源,緊緊抓住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關鍵環節,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選人才,鼓勵人人都作貢獻,人人都能成才。二是堅持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弘揚救死扶傷精神,使衛生人才全面協調發展。三是開展衛技人員崗位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為著力提高區級醫院兒科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組織人民醫院3名兒科醫生參加全省縣級醫院兒科專業、心臟B超專業培訓;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實施方案(2009—2010年)》的要求,組織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0名衛生技術人員參加4項適宜技術培訓;根據《Xx省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實施方案》要求,組織3名衛生技術人員參加2010年度全市全科醫師崗位培訓。
二、對“醫療設備陳舊,診療質量不高”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1、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合理布局醫療機構。2005-2009年基本上完善了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對全區所有醫療機構業務用房全部進行了新、改擴建,改善了老百姓的就醫環境。2005年投資40萬元,對Xx鄉和Xx鄉衛生院進行改擴建。2008年投資80萬元,對我區Xx鎮和Xx鄉衛生院進行新建。2009年投資270多萬元,歷時100天完成了Xx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改擴建項目(國土使用面積51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1824平方米)。今年正制訂我區衛生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按照《Xx省村衛生室建設指導標準(試行)》,爭取在3年時間內對75個村級衛生室進行規范建設。
2、加大醫療設備投入,提高資源利用率。醫療設備是衛生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衛生事業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標志。近年來,省政府不斷加大醫療設備投入,為我區鄉鎮衛生院裝備心電圖機、生化分析儀、尿液分析儀、婦產科器械和防疫保健基本設備,基本解決了群眾就近看病的問題,滿足廣大農村居民的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需求。今年為進一步提高村衛生室的服務能力,使廣大農村居民得到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我局爭取中央財政補助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項目,為全區75個村衛生室統一配置健康檔案柜、高壓消毒器等十余種基本醫療設備。由于我區沒有準行政區碼,人民醫院的升級改造難以納入國投資金項目,近2年,我區人民醫院為了更新醫療設備,集資和貸款430萬元購買彩超、CT,新建放射樓。為有效整合全區醫療衛生資源,我們將Xx中心衛生院的醫療設施整合到區人民醫院,提高醫療設備利用率。
三、對“衛生監督職能缺失,監管有肓點,服務不到位”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規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申請受理、頒發工作,并加強對實施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檢查。我區未成立食品藥品監督局,我區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只能到岳陽市食品藥品監督局辦理,衛生監督與食品藥品監督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能交叉模糊不清,衛生監督執法在運行中顯得非常尷尬,但為了防止監督、監測、監管脫節和缺失,有效地防止了惡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我們以完善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為重點,履行衛監依法行政之職,進一步提高食品衛生監管能力。
1、實施分級管理,推進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全面啟動了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向社會公示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標準、內容及進展情況,將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落實到日常衛生監督工作中,提高了監管效果。目前,我區學校食堂量化率已達100%,12所學校食堂達A級單位,10所學校食堂達B級單位,餐飲單位108家,已完成量化的有78家,量化率為72.2%。
2、加大監督力度,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今年我們全面加強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共出動執法人員35人次,行政處罰12戶次,沒收銷毀食品8戶次、177公斤,有力地震懾了違法經營行為,凈化了食品市場。
3、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根據我區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重點職業病危害人群、重點職業病危害企業(行業)等情況,3月份我們重點開展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監督工作,擴大對重點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監護覆蓋面,督促落實職業監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等工作。
4、加強衛生監測檢驗工作。對全區飲食店將進行一次抽樣檢驗,對全區范圍內的幼兒園、旅店、醫療單位及個體診所、藥店進行一次消滅檢測,有效杜絕食物中毒事故和醫療事故的發生。
四、對“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行業作風需進一步加強”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1、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主題,不斷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和創建“醫德醫風滿意院”、規范化收費醫院活動,完善了臨床、醫技科室質量控制體系,成立了臨床檢驗質量控制中心,促進了全區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的整體提高。加強醫院收費管理,有效地規范了自立項目、分解項目等重復收費、多收費、亂收費行為,認真落實“一日清單制”“住院費用認定制”等制度;不斷完善便民措施,簡化就醫流程,實行限時服務,確保患者就診方便、快捷;實施“優質導診臺”“優秀服務窗口”“醫護患聯系卡”等便民措施。
2、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活動。開展“弘揚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醫務工作者”教育活動,不斷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廣大衛生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質。通過組織廣大醫務人員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醫德醫風教育讀本《大醫精誠》,開展職業道德討論、優質服務競賽等一系列活動,廣大醫療衛生人員的思想認識不斷提高,職業道德水準不斷提升,進一步增強醫務人員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意識。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醫務人員執業行為日常監管制度,緊緊把握“抓規范,抓檢查,抓懲處”這個重要環節,不斷規范醫務人員的行為;實行了醫療機構執業信息公示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向社會公示醫療機構的綜合信息,醫政監督、重大案件及服務投訴等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實行《醫療機構處方點評制度》,加強處方管理,促進合理用藥,逐步建立公開透明、規范運作的藥品購銷機制。
4、查處醫療行業違紀行為。進一步加大了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開大處方、花處方,濫檢查、濫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我局成立了糾風監查組,延長檢查時間,擴大檢查范圍,增加檢查內容,并采取對重點問題一跟到底的方法,使我區醫療衛生單位行風建設明顯好轉,有效地遏制了各種不正之風問題的發生。
5、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按照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密切與紀檢監察、檢察、工商、公安等部門合作,摸清醫藥購銷中的不正當行為的基本情況;堅持“教育為主,把握政策,區別對待”的原則,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加強與執紀執法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嚴肅查處醫藥購銷中的商業賄賂案件。
五、對“個別診所無證經營和個別醫務人員無證上崗的現象依然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今年醫政及醫院管理工作目標就是進一步深入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切實加強醫院內涵建設、促進醫患和諧,讓患者安全就醫、讓醫師安全執業,把醫患關系回歸到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本質上來。我們按照衛生部提出的深化和擴展“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醫政及醫院管理工作,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1、堅持依法執業管理,規范執業行為。強化依法執業意識、提高醫療質量是醫院工作的核心,堅持依法執業、依法管理是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重要保障。通過醫院管理年活動,認真清理醫師和護士執業資格,依法執業意識得到加強,把依法執業作為醫院管理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加大依法執業、依法管理工作,進一步拓展依法執業、依法管理的范圍,在認真貫徹《執業醫師法》和《護士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學習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品和管理條例》、《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把依法執業作為加強醫院內涵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好。
2、健全崗位責任制,落實醫療管理制度。結合我區醫療單位的實際情況,按照衛生部醫院管理制度、工作人員職責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各工作崗位的職責和要求,通過健全崗位責任制來促進醫療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醫院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流程也比較清晰,醫療風險得到了有效防范.
3、加強“三基三嚴”培訓,防范醫療風險。醫務人員的素質是保證醫療質量的關鍵因素,當前,由于各種原因,一些醫師重高新技術發展,輕體格檢查、無菌操作、心電圖判讀、基礎急救、病歷書寫等基本技能的提高;一些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與患者溝通的能力還有待提高,在具體工作中就表現為工作不細致、對病人不耐心、醫患溝通出現障礙,進而影響到醫療質量,甚至引發醫療糾紛。針對這些問題,我局加強對醫務人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的培訓,在全區衛生系統開展“三基三嚴”的崗位練兵活動,按照崗位類別,規定培訓內容,強化“三基”技能操作訓練,提高了醫務人員依法執業的踐行能力和“三基”基本功。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探索建立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內容及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對20*年醫療市場整頓專項行動中頒發的有效期一年的臨時《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依據《行政許可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分類予以處理。
1、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責令所有領證的個體診所七日內補辦校驗手續,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如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對廬城和建制鎮所有臨時許可證暫緩1個月校驗,到期后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到期后如仍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一律依法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除縣醫院、中醫院、廬城鎮衛生院、晨光衛生分院所在地社區外,廬城其余7個社區均可設立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為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社區服務站可由縣醫院、中醫院、廬城鎮衛生院領辦,也可向外招標設站。服務站建成后,可聘用被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
3、持有臨時《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執業助理醫師人員,如果不愿到廬城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可推薦其到鎮的村衛生服務站工作;如果不服從推薦,將依法予以取締。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醫療機構,其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執業資格,否則一律依法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和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成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由衛生、公安、藥監、廣電、工商、科技、監察、人口計生委等部門各抽調1人組成,辦公室設在衛生局,主任由衛生局副局長張延明同志擔任。
職責是:負責綜合協調專項行動,配合支持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開展對各地專項行動情況的監督檢查;收集工作進展信息,負責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典型案件查處情況;加大曝光力度,探索建立整頓規范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各部門職責分工
1、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2、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本系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的行為,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出租、承包醫療科室的行為,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3、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4、公安機關負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監察機關負責對衛生、公安、工商、廣電、藥監、科技、人口和計劃生育等部門以及各鎮人民政府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戶外墻體、燈箱、標牌等非法醫療廣告;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醫療廣告的廣告業主;對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醫療廣告不得審批,否則追究批準人的責任;對變換花樣非法行醫的人員按無證照經營依法查處。
7、廣電部門負責非法行醫整治的宣傳指導工作和違法行醫事實公布,負責對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醫療廣告進行督查,對未取得批準文件的醫療廣告,不得。
8、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規范管理,禁止藥店坐堂行醫。
9、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非法行醫整治工作的領導和宣傳,組織協調當地衛生、公安、工商等單位對本轄區內的非法行醫進行清理,依法查處。
四、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年*—*月)為動員部署階段。組成專項行動領導組,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全縣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階段(20*年*月—*月)為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期間,將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領導組將組成督查組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第三階段(20*年*月)為總結檢查階段。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接受省、市專項行動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
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落實“*”重要思想、體現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是規范醫療執業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的重大舉措。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和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實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
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按照國家七部委局“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迅速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各鎮政府要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部門間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要加強工作中的聯系、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強各級專項行動工作機構之間的聯系,加強部門間、地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點,狠抓專項行動的落實。
方案中確定了本次專項行動的內容和重點,要加大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犯罪,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使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保證不走過場。著力解決當地醫療服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實現專項行動的目標。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特別要做好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的突出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要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在加強有關行政部門之間的聯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時,有關行政部門還要將發現的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的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對存在嚴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地區和部門領導,監察機關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門間移送工作,特別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決不能以罰代刑。各有關部門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和結案之后,要及時向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有關案件情況。
(五)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按照整頓與建設并舉,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與加強醫療機構審批和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日常監督執法與開展專項行動相結合的原則,立足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從源頭把關,按照《*縣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設置醫療機構;規范審批行為,清理整頓不符合設置標準的醫療機構;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積極探索、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監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衛生執法監督工作水平,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執法力量,組建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在鎮衛生院增掛“*縣衛生監督所駐××鎮工作站”的牌子,協助開展所屬地區醫療市場整頓和其他衛生執法相關工作。
按照中央和市委、區委政府要求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工作部署,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及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要求,昌平衛生健康監督所為全面推進“雙隨機”執法工作,將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控和放射衛生等專業全面納入“雙隨機”監管抽查內容。為進一步提高監督員對“雙隨機”工作的認識、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單位監督執法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2015〕58號)精神,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5〕58號)要求,推動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隨機抽查,落實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度,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提升監管效能,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二)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實施原則。嚴格執行衛生健康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執法行為,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
堅持公正高效原則。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管效能,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市場環境。
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堅持穩步推進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執法信息系統,立足衛生健康監督專業特點、執法隊伍現狀、區域實際等情況,分步實施,逐步推開,有序推進,務求實效。
二、工作職責
2021年將根據市衛生健康監督所針對國家2021年監督抽檢計劃的要求,及“市抽”設定“雙隨機”抽查規則及補充規則,使用北京市衛生監督平臺,進行“雙隨機”工作。
昌平衛生健康監督所負責雙隨機抽查工作的規則制定、統一抽取,任務發放,工作協調,工作考核工作,各專業科室負責本專業“雙隨機”檢查內容的指導及國抽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執法科隊完成轄區范圍、職責范圍內的“雙隨機”檢查工作。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段玉林
副組長:國民、崔宗強、胡帥
下設雙隨機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胡帥,辦公室設定為宣傳信息科。全所各科室積極配合完成每年雙隨機工作。
三、國家雙隨機工作
國家雙隨機任務由衛生監督平臺統一接收、分派工作。監督員使用手持機現場操作完成雙隨機監督任務。
(一)國抽人員安排
監督員共計:62名監督員,有執法證件人員:55人 無執法證新進人員5人 ,工勤2人。
參與雙隨機占比71.81%(國家要求70%以上)。
(二)國抽雙隨機工作總體要求
1、2人一組執法記錄儀視頻留存。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衛生視頻移交一科整理收集,醫療衛生、傳染病、放射衛生移交二科整理收集。2人一組執法記錄留存(監督小條、采樣記錄等)。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衛生視頻交一科整理收集,醫療衛生、傳染病、放射衛生交二科整理收集。整理核對無誤后統一移交檔案室存檔。
2、需要檢測的單位(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衛生),根據總體日程安排進行,如需要調整,由信息科總體調整安排,不得自行修改時間。
3、不需要檢測的單位(醫療衛生、傳染病、放射衛生),由抽到的監督員在科隊內協調自行完成監督工作。
4、學校衛生需要檢測教室環境等檢測外還需要檢測飲用水(有二次供水及集中式供水的單位)。
(四)國抽雙隨機職責分工
按時完成國家雙隨機工作,公共衛生監督科、醫療衛生健康監督科完成本專業雙隨機業務指導培訓及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要及時通報、協查。
宣傳信息科負責工作計劃、任務下達、統籌協調、監測數據平臺錄入、質量控制和雙隨機信息公開工作。
各執法隊負責雙隨機單位的監督檢查、檢測、處罰工作。監督信息平臺錄入率、及時率、正確率100%;行政處罰平臺錄入率、及時率、正確率100%;
四、北京雙隨機工作
(一)工作原則
1、地點分配原則。全區共分為9個區域進行雙隨機抽查:
第一區域:東小口分所管轄區域;
第二區域:回龍觀分所管轄區域;
第三區域:執法一隊管轄區域;
第四區域:興壽延壽分所管轄區域。
第五區域:北七家小湯山分所
第六區域:沙河分所管轄區域。
第七區域:南口分所管轄區域。
第八區域:綜合執法一科(專業職責工作)
第九區域:綜合執法一科(專業職責工作)
人員分配原則
定期維護執法人員名錄庫信息,結合區域特點設置隨機抽查基本單元,基本單元內人數不得低于4人。每月動態調整人員執業范圍、在崗情況、管轄區域等。“北京衛生監督工作平臺”的人員執業范圍設置應與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平臺”保持一致。可多項選擇人員執業范圍。
所有監督員以科室為單位進行雙隨機工作,不進行混編。在各自專業及轄區內,按時開展雙隨機監督檢查。
2、人員匹配
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及托幼機構,每月定時從隨機抽查單位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中分專業,隨機抽取抽查對象和執法人員2人,隨機進行匹配。
醫療機構檢查實行分級分層隨機抽查,一次抽查應覆蓋該機構涉及到的全部專業內容。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從執業范圍標記為醫療(含中醫)、傳染病、計生(含婦幼)的人員中隨機抽取2人,完成醫療機構、傳染病、計生、放射有關的全部檢查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從執業范圍標記為(含中醫)、傳染病、計生(含婦幼)的人員中隨機抽取2人,完成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計生有關的全部檢查表。從執業范圍標記為放射的人員中抽取2人,檢查放射有關的廍檢查表,二醫療機構3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三級醫療機構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同一醫療機構有多個放射診療許可證的,以日常監督檢查補充覆蓋。
3、雙隨機處罰原則
雙隨機處罰工作依據誰發現誰監督誰處罰原則進行。處罰所得款項計入作出處罰的科隊,不統計在管片科室中。每月法規科負責雙隨機處罰案件數及金額的核查及統計,宣傳信息科負責將統計結果與本月其他處罰結果進行匯總、整理及通報。
(二)抽取專業及比例。
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控和放射衛生等專業抽查比例原則上為每月不低于5%。
學校衛生在每年的學校寒暑假停止抽取。
如遇大型活動保障或抽取單位已經完成100%覆蓋等情況,視情況調整抽取比例。醫療機構完成全年100%抽取,公共場所力爭全年完成100%抽取。
(三)動態維護單位庫
按照確定的隨機抽查事項,動態維護隨機抽查單位庫信息。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及托幼機構單位以“北京衛生監督工作平臺”管理相對人數量為基礎,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放射診療單位以“北京衛生監督平臺”醫療機構數量為基礎,每年12月底標記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隨機抽查單位庫的高風險單位。確定為高風險單位的,每年至少檢查3次,三次均合格者取消風險等級標記。高風險單位情形包括:
1.投訴舉報3次以上(不含控煙);
2.監督抽檢檢測不合格的;
3.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4.國家級、北京市級相關部門轉辦或督辦的;
5.中央或本市新聞媒體曝光存在違法行為的;
6.列入醫療機構重點監督監測臺賬管理的;
7.各區結合區域特點確定的高危違法行為。
新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應在三個月內完成首次現場監督檢查之后,自動進入隨機抽查單位庫。
2021年昌平衛生健康監督所已完成高風險單位的標記工作。
五、雙隨機工作信息公開
及時公示隨機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宣傳信息科負責雙隨機監督檢查情況在區衛計委網站進行公示。法制稽查科負責將抽查結果處罰信息通過區衛計委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六、其他要求
充分利用現有執法信息系統平臺(北京市衛生監督平臺、國家監督中心平臺),積極完成國家、市級各項“雙隨機”工作,堅持將“雙隨機”監管運用到日常監督工作中去,努力探索適合昌平區監督模式的工作特色,加強“雙隨機”工作的監督與考核工作,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北京市昌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抽查事項清單
附件1
昌平區公共場所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抽查事項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隨機抽查方式
抽查主體
實施日期
1
公共場所衛生抽查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公共場所經營者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2
學校衛生監督抽查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管理規范》(GB31177-2014)、《中小學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中小學校教室采暖溫度標準》、《中小學校教室換氣衛生標準》、《書寫板安全衛生要求》、《學校課桌椅功能尺寸》、《 學校衛生監督工作規范》、《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公共浴室衛生標準》、《游泳場所衛生標準》、《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
中小學、普通高等學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3
托幼機構衛生監督抽查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幼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4
生活飲用水單位衛生情況抽查
《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生活飲用水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附件2
昌平區醫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事項名稱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體
1
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疫苗接種工作規范》、《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
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衛生部關于修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告2009第8號》、《衛生部關于將手足口病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的通知》、《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
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控制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試行)》、《衛生部關于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的通知》、《醫院隔離技術規范》、《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2012)、《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4
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工作規范》、《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2)、《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 50333—2002)、《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技術操作規范》、《內鏡清洗消毒技術操作規范(2004版)》、《血液透析器復用操作規范》、《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1部分:管理規范》WS 310.1一2009、《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范》WS 310.2一2009、《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WS 310.3一2009、《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WS/T 313一2009、《醫院感染監測規范》WS/T 312一2009、《醫院隔離技術規范》WS/T 311一2009、《新生兒病室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管理規范》、《血液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YY0572-2005、《醫院手術部(室)管理規范(試行)》、《醫院空氣凈化管理規范》WS/T 368一2012、《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 367一2012、《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5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志標準》(HJ421-2008)、《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6
醫療衛生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人間傳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室活動生物安全審批管理辦法》、《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7
母嬰保健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8
婚檢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9
產前診斷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10
孕產期保健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1
醫療保健機構開展計劃生育技術的監督檢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證明監督檢查(醫療保健機構出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內的醫師和助理醫師、中醫醫療機構、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3
外國醫師來華短暫行醫;香港、澳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依法執業抽查
《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管理規定》、《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管理規定》
在中國境內短期行醫的外國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的香港、澳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的臺灣地區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外出會診依法執業抽查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醫療機構內的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依法執業抽查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內的鄉村醫生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資格考核、依法注冊、依法執業抽查
《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
醫療機構內的護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7
港澳藥劑師、護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內地短期依法執業抽查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在內地短期執業管理暫行規定》
在內地短期執業的港澳藥劑師、護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脊醫;澳門治療師、按摩師、針灸師、診療輔助技術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核、依法注冊抽查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
醫療機構內的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9
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抽查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北京市發展中醫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
血站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血站管理辦法》《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管理辦法》
血站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21
醫療機構開展精神衛生執業活動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2
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診療活動抽查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23
醫療機構使用、儲存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情況抽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4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情況抽查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5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抽查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暫行辦法》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26
醫療機構執行《處方管理辦法》的情況抽查
《處方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7
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情況抽查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8
醫療機構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情況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9
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抽查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0
醫療機構開展新生兒篩查情況抽查
《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1
醫療機構開展臨床用血情況抽查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2
醫療機構開展性病診療活動抽查
《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3
開展院前急救情況抽查
《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4
醫療機構開展臨床實驗室檢測情況抽查
《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5
醫療機構開展技術臨床應用情況抽查
《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6
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監督檢查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7
發生醫療機構人員購置使用藥品牟取利益的行為的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8
醫療機構報告職業病、疑似職業病情況的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9
放射診療機構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附件3
昌平區生活飲用水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事項名稱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體
1
自備水源供水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自備水源水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
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二次供水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務院和梧州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各部門聯合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在我縣開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醫療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軍隊、武警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以及與境外社會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開辦“科室”、“病區”或“項目”,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醫療機構聘用無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二)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臨床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由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四)由公安機關負責,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由監察機關會同衛生、人口計生、科技等部門,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地方行政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照《廣告法》查處醫療機構的違法醫療廣告案件,并將處理情況適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
(七)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依照《藥品法》有關規定嚴厲查處醫療機構非法配制制劑、使用假劣藥案件,并將處理情況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清理整頓藥店非法坐堂行醫和非法義診活動。
四、組織機構及主要任務
(一)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二)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
專項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整頓規范組、宣傳教育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組4個專門小組。根據《梧州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梧衛法監[2005]35號)具體要求,各負其責地開展各項工作。
五、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5年6月)為動員部署階段。組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轄區內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階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專項行動牽頭單位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本縣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自8月開始,要及時將有關執法信息編發簡報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案件查辦、責任追究情況等);分別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匯總表(見表1、2、3)隨同階段性總結一并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統一匯總上報自治區。
第三階段(2006年6月)為總結檢查階段。自查和整改結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案件查辦、責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匯表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完成專項行動總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政府主管部門領導要親自掛帥,設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切實把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