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城鄉土地規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農村土地;問題;管理
土地資源是地區發展的重要保障,必須按照區域規劃要求設定土地開發機制,才能進一步落實項目建設方案,提高農村土地的綜合利用率。面對傳統土地規劃與管理模式,要掌握城鄉一體化發展內涵,提出符合戰略決策標準的可行性對策。據此,結合農村土地管理存在問題,可實時調整現有的土地管理制度。
1城鄉一體化背景
“城鄉一體化”作為中國改革建設新思路,主要針對農村地區土地資源規劃進行調整,促進農村與城鄉之間整合與發展,形成相對穩定的土地資源利用機制。從城鄉一體化標準來說,其主要針對農業經濟區域規劃與發展,對項目改造建設提出可行的處理方式,幫助農村地區做好資源利用決策,統籌農村土地資源規劃及安排,帶動土地資源、產業資源、環境資源等協調發展。
2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2.1規劃問題
農村土地規劃中缺少足夠的保障機制,開發與保護土地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導致違規建設現場不斷增加。例如,農村土地開發前期,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開發方案,土地資源結構布局失衡,開發之后,土地結構層次混亂,部分土地資源浪費;規劃決策失誤導致用地決策失誤,引起一系列的問題。
2.2開發問題
我國農村土地資源豐富,相比城鎮地區具有更大的開發空間。但是,農村土地開發制度不健全,導致各個區域之間土地劃分決策失效,限制了地區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例如,土地開發模式不夠統計、標準,生產區、種植區、居住區等結構層次混亂,難以對農村土地資源實施綜合調度管理,破壞了土地結構層次的協調性。
2.3流轉問題
現有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轉與轉換,如:土地使用權流轉秩序混亂,影響了整個區域規劃與改造標準。市場經濟改革下,農村土地上市流轉是必然趨勢,只有這樣才能帶動地區經濟收益增長,滿足不同階段農村土地改造建設要求。然而,農村地區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影響了農村土地上市流轉的流通性。
3農村土地管理規劃與對策
3.1政府監管規劃
當前,我國國民產業經濟快速發展,農村土地開發規模不斷擴大化,實現了經濟戰略轉型目標。但是,農村土地開發與分配問題尚未得到解決,導致地區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限制了農村土地開發戰略建設標準。對于傳統土地管理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對策。政府部門要建立相對完整的監督體系,按照區域規劃標準執行土地建設方案,為農村地區土地整改實施綜合控制方案,這些都是實現資源利用標準的可行性方案。例如,針對大規模土地流轉情況,要時刻掌握土地資源分配計劃,從農村經濟產業發展實況出發,做好詳細的監管與改革工作。政府部門要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對農村土地改造建設提出可行的指導方向,挖掘土地資源的綜合利用價值。
3.2土地流轉調控
城鄉一體化是為了促進城鄉地區的綜合體,構建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村改造模式,幫助農村經濟實現穩步增長,消除潛在性的發展隱患。例如,市場化改革準則下,城鄉土地制度與規劃建設、產業布局、政策調控、生態保護等緊密聯系,從而保證了地區經濟戰略決策要求,消除了農村土地使用障礙,幫助城鄉地區搞好市場轉型工作。例如,“三個有利于”原則,探索土地流轉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農戶的增收,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不管怎么樣的土地流轉形式,都可以運用并推廣。
3.3開發土地市場
可持續發展是農村土地管理的核心理念,任何一個階段,都要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才能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的戰略性調整。為了擺脫傳統土地資源模式的缺陷,城鄉一體化倡導新型改造機制,要求土地管理平臺建設更加穩定化,從而促進了農民經濟收入增長,實現了產業規劃與改造目標。堅持土地規劃與統籌發展,建立符合農村區域發展要求的土地建設標準。同時,按照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盤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從嚴控制,用好用活農村建設用地置換政策,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確定的村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結合新農村建設,做好村鎮建設規劃。
3.4倡導規范用地
城鄉一體化背景,最終是為了實現產業效益化,帶動地區農民收入增長,實現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同步進行。基于傳統土地改造標準下,農村土地效益化必須注重收益增長,利用產業結構調整實現統籌化建設。同時,按照土地管理規劃標準執行操作目標,這些都是產業效益增收的主要方向。農村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堅持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盡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則,禁止占用基本農田。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確定后,不得擅自將原土地用途改變為非農業建設用途。
4結論
城鄉一體化促進了農村土地戰略轉型,實際管理階段要考慮綜合發展需求,從可持續發展角度編制戰略轉型方案。同時,面對城鄉一體化轉型中遇到的問題,要敢于采取土地管理決策額,消除土地資源利用隱患。
參考文獻:
[1]宋迎新.農村土地整治的突破口在于制度創新[J].浙江國土資源,2010,(01).
[2]魯建平.當前我省農村土地整治現狀、問題及對策[J].浙江國土資源,2009,(09).
[3]劉彥隨,劉玉.中國農村空心化問題研究的進展與展望[J].地理研究,2010,(01).
[4]黃飛,羅春華.加強農村土地管理的思考—以德江縣為例[J].科技信息,2010,(16).
關鍵詞:土地瓜化管理;關系研究;城鄉規劃實施
引言
筆者在經過一系列的資料查閱以及相關的案例分析以后,在結合自身所參與的一些真實案例,例如《中山市阜沙鎮豐聯村新農村建設規劃(總體2009-2020)》、《中山市阜沙鎮上南村新農村建設規劃(總體規劃2009-2020)》、《中山市阜沙鎮大有西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17))》、《中山市阜沙鎮土地利用規劃(2010-2020)》。筆者在這些實踐中對二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有著一定的認知,對于二者之間的協調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在下文中進行討論。
一、土地規劃管理和城鄉規劃二者之間存在的矛盾
1.1土地規劃管理管理內容與城市規劃相違背
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的矛盾主要是因為二者同為城鄉發展的重要管理方法,但是二者的內容卻有很大的差異。管理內容的不同使得二者在實施過程中體現出不同的管理原則[1]。目前,農民由于收入情況、教育、醫療條件等各種原因放棄了原本在農村的土地使用權,紛紛涌入市區,土地資源作為城市發展的一種基礎性資源而受到挑戰。土地資源管理要求對土地進行科學合理地規劃、使用和管理,尤其是對于閑置的土地進行合理的再次開發利用。但是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性,有的閑置土地被用于拍賣,沒有考慮到土地被征用后的用途,雖然在當下取得了經濟回報,但是卻忽視了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2]。
1.2城鄉規劃的管理方法與土地規劃管理相違背
土地征用作為整個規劃環節中最為常見的規劃管理手段,也是最容易出現矛盾的環節。在實際的土地征用的過程中,往往會存在因為土地的補償價與農民心中的理想價位差異過大而引發的土地矛盾,造成農民的不滿情緒,影響土地征用的進程,最終影響到城市建設。另一方面,目前,隨著人口的大量遷徙,城鎮化加快,人們對土地的應用也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對于商業用地、宅基地等土地需求的增加,讓許多耕地被破壞,被侵占。這種情況不符合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的實施,違背了將土地資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則[3]。
二、協調土地規劃管理和城鄉規劃的關系
2.1規范土地征用程序
一般情況下,由于市場對于土地的價值評估波動,以及當前經濟環境對于土地認知的一個差異,另一方面再加上政府在進行土地征用時所各處的相應補償與市場價格差距明顯。讓國家在實際進行土地征用時,會出現許多方面的矛盾,一方面來自土地所有人,也就是農民本身的不滿,這是由于經濟差帶來的,另一方面是來自于管理方面的矛盾,在實際的征用時,存在很多管理問題以及不合規操作,這加劇了土地矛盾,也會造成群眾的不滿情緒增加。為了解決這些現行存在的矛盾,我們必須要做到土地征用的規范操作。首先要將現行的補償標準進行合理的調整,在征用上要進行周祥的計劃,合理征用,統籌兼顧,要根據實際情況實事求是的進行征用,而不能毫無規劃的盲目征用。其次要對土地所在區域位置的不同進行價格標準的調整,盡量以市場價格為評判依據,不能所有的征用都是統一標準,這樣反而會帶來不公平。最后,在征用后,要對失去土地的農民進行合理的照顧,引導就業,促進發展,做好后續工作。
2.2保證對土地資源的協調管理
要對土地資源更合理有效的管理,應完善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的管理體系。土地規劃管理是城鄉規劃的基礎,它是以法律法規為武器來對土地資源進行規劃,并保證土地資源的利用率達到最大化。而城鄉規劃是由各級城市規劃局對各種資源進行整合并進行總體的規劃,以實現城市與鄉鎮資源利用最大化,其目的是發展城市和鄉鎮的經濟,以提高城鄉人民的生活環境。所以,要不斷完善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使二者在實施時對土地資源能進行統一協調的管理,才能實現城鎮經濟的發展[4]。
三、結論
只有解決了發展中存在的矛盾,才能更好的進行城鄉的建設,更好的進行土地的規劃管理以及更好的進行城鄉規劃,從而促進城鄉和諧,帶動經濟發展。我們將二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梳理,將二者之間的矛盾進行分析,并根據二者之間存在的矛盾進行相應的協調管理,讓二者能夠和諧發展,共同進步。避免出現規劃和實施的矛盾,避免出現不必要的資源浪費,避免土地資源不合理使用。從根本上促進二者的結合,讓土地得到科學合理的開發,讓城鄉得到更好的建設發展,推動社會經濟的進步。
參考文獻
[1]蔣志龍,劉東海.按土地總體規劃實施用地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J].浙江省土地學會、溫州市土地學會、浙江省土地勘測規劃院.“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研究文集(下冊)[J].浙江省土地學會、溫州市土地學會、浙江省土地勘測規劃院:,2008,01:51-53+66.
[2]宋柏慧,廉高波.論電網規劃對電網建設用地的影響——以電網規劃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間的關系為視角[J].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02:66-70.
[3]于婧,陳芳.《土地利用規劃學》研究型教學改革內容探討——以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為例[J].科技經濟市場,2012,05:84-86.
關鍵詞: 土地制度 土地管理 二元化
中圖分類號:TU2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05(c)-0135-01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定義,城鄉規劃是由政府的建設部門負責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是對城鄉空間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改善人居環境,其根本目的是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目前,建設我國的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就是統籌城鄉發展。但是,現行的土地制度已不能滿足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所以,對土地制度進行改革是統籌城鄉發展中的重中之重。
1 我國土地制度的現狀及缺陷分析
1.1 我國土地制度的現狀分析
缺乏完善的土地產權制度。“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是《憲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重要法律明確規定的,但是,在中國很大部分農村地區,農民集體經濟已名存實亡,上級政府取代農民集體經濟組織,以其名義行使土地所有權,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利益受到威脅。不明晰的農村土地所有權、限制農村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等方面致使我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存在較大的缺陷。
缺乏有效的土地法律制度。目前,農村土地法律制度與集體土地權能、土地資源配置方式、農民權益保障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困境。一是模糊的土地所有權打擊了農民積極開發利用土地的熱情;二是不完善的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大大降低了農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三是農民的權益在城市化進程中得不到有效保障,最終只會嚴重制約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我國當前實行的是城鄉二元化土地制度,即土地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所有權制度并存。主要表現為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土地征用的二元化。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城鄉的土地市場卻存在著極大的差異。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政府都是土地的操縱主體,城市的土地交易市場相對于農村而言是較完善的,在農村,由于缺乏完善的土地產權制度和有效的土地法律制度,原本是土地操縱主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卻未能發揮其該有的主體作用,導致土地被政府壟斷,農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這種被政府壟斷的城鄉土地二元化制度不可避免的會產生許多缺陷。
1.2 我國現行土地制度—城鄉二元化土地制度的缺陷分析
我國現行的城鄉二元化土地制度嚴重違背了權利平等的基本要求,不僅農民的土地權利與城市人口的土地權利不平等,在土地交易市場中也存在著權利的不平等。這種土地制度的缺陷顯而易見,主要體現在政府壟斷土地,社會矛盾不斷激化、不合理的土地資源配置方式,增大了耕地保護壓力、農民缺乏明確的土地權利,維權意識下降等幾個方面。所以,政府很有必要對現行土地制度進行改革,以促進社會經濟和諧發展。
2 城鄉規劃中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議
“三農”問題一直都是一個關系著經濟社會國計民生的問題,農民收入低,經濟蕭條,城鄉差距大,主要體現在農民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農村經濟產業化程度低。自中央推出與三農政策后,如何縮短城鄉差距,實現農村經濟發展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而制度主要表現在農村經濟的產業化與土地權的流通化為基礎,將農村土地作為生產要素推進市場,其目的在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筆者就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2.1 全面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我國不存在法律意義上農戶土地所有權,集體是農地的法定所有者。但在實際經營活動中,由于農戶擁有30年的經營權甚至更長,并且不繳納任何地租;而實際上政府行使最終所有者的權利,如規定承包合同年限、地租的繳納、土地的買賣等,集體所有已經名存實亡。農戶除沒有最終處置權外,擁有準所有權。土地集體所有制不是一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土地制度。它既不能塑造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行為合理,能夠負擔起土地保值增值的市場主體,又不能刺激投入、促進流轉、提高效率,故應徹底拋棄,重新構建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土地產權制度。筆者認為,土地所有權分解為社會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兩部分,前者歸國家所有,后者由農戶掌握,并依法繳納租稅,取消農民集體所有權。在確保國家擁有從宏觀上調控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的權利的基礎上,通過地稅經濟杠桿實現土地的高效經營,激勵農民長期投資和穩定生產。
2.2 積極推動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加快推進農業市場化現代化
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的重點在完善農戶的土地經營權。進一步通過法律和政策,強化農戶經營主體的地位;在維護土地公平分配原則的同時,有限度地按照效率原則配置土地,以改變土地細分化、規模不經濟的狀況;發育土地使用權市場,允許土地承包經營,適度促進使用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和推動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農民可以自由地經營、出租、轉讓,保障農民的社會權利,促進農村土地市場的發育,推進農村市場化現代化的進程。
2.3 將土地股份制引進到土地市場中,統籌城鄉發展
農村作為一個貧窮落后的區域,大部分農民除了生產種植外,沒有其它的生存能力,當土地進行轉讓后,生活將會陷入困境。而允許農民將土地經營權作為股份入股,以合作的方式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土地,由土地生產低成本向高效率結合,從而實現土地股份合作制與土地經營租佃制相結合的雙層產權制度,統籌城鄉發展。
2.4 戶籍管理與相結合,保障農民的社會權利
在全市范圍內,取消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的等級區別,實行統一的登記管理,使得農民也被納入到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管理的范圍之內,在土地經營所有權在市場化的同時,給予他們相應的社會保障,全面普及“三農”政策的核心思想,實現城鄉的共同發展。
2.5 嘗試建立城鄉土地一體化的新制度
由于現行的城鄉二元化土地制度在目前的時代大背景下已不能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且其自身也存在著諸多的缺陷,所以,國家政府可以嘗試建立一套城鄉土地一體化的新的土地制度。早在2008年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提出的農村土地流轉新制度就為城鄉土地一體化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政府可以通過制定和完善城鄉土地一體化的的土地管理法律體系、完善農村土地交易市場,增強農民主體權利、轉變政府職能,建立農村監管制度和耕地保護制度,來構建城鄉土地一體化制度,這種新的土地制度不僅能充分保障農民的自主性和權利,還有利于促進我國城鄉土地市場的穩定發展。
3 結語
在城市規劃過程中,土地制度的改革之路任重而道遠,只有通過不斷的探索、實踐和創新才能建立起一個有利于社會和經濟發展,有利于政府和人民,特別是農民的新的土地制度。
【關鍵詞】城鄉規劃;建設;土地管理
1.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1.1規劃編制滯后于建設
在近年來的城鄉規劃區的規劃建設中,就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特別是原有道路系統功能和建設用地的位置及規模,已不能滿足城市建設發展的需求。總規的調整和修編都需要一定的時間,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方案的制訂、評審修改等一系列過程。這對于規劃本身科學性、合理性是必須的,但由于總體規劃的調整及修編,造成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缺乏上層規劃的指導,而無法做深做細,造成對于具體的微觀控制嚴重不足,在整個規劃體系中出現了薄弱的環節乃至斷層,造成規劃管理工作的被動。規劃設計在相當程度上強調的是城市空間環境質量,追求物質空間結構理想狀態。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加之有的規劃編制單位不能深入實際,隨著近兩年的“房地產熱”及政府的經濟狀況拮據,村莊的搬遷不能及時地實施,造成農民大規模違規建房而無法控制,以致今后村莊搬遷無望,只能調整規劃。
1.2城市土地壟斷措施不力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是城市建設的平臺,是城市發展的根本。近年來,由于縣級城市環境的不斷改善,招商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和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城鄉結合部,另外還有大量經營性建設用地走向市場和農村進城讀書人員增加,都吸納了大量的外來人員進城,同時,由于政府長期以來缺少對城市規劃區內的一級土地市場的剛性約束手段,一些居民為了增加收入,利用區域優勢,以要求解決自己居住問題為由,紛紛搶占地皮,亂搭、擴建、亂建房屋,私買私賣,牟取暴利,還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戶的土地隨意高價出賣,擾亂了土地市場,也給規劃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1.3規劃管理技術手段不具體
在城鄉規劃管理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總體規劃是對城市的宏觀控制,而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則因為縣級城市規劃經費緊張的原因而存在編制上的不足,致使規劃管理部門無法將其作為管理的依據。加之隨著《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地方性新的《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和《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也都沒有出臺,因此就沒有過硬的技術手段對建設項目進行控制。
1.4規劃決策不夠科學民主
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職責,城鄉規劃行政作為一項政府職能,在錯綜復雜的城市大系統中,無論是城市建設發展的宏觀決策,還是整個建設項目的微觀決策,大到城市總體規劃布局、交通組織、環境保護,小到地塊的開發強度、建筑日照、綠地布局和公建設施,無一不涉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和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從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體的外部不經濟行為,體現空間資源使用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對于城市規劃的決策,常常涉及多因素、多結構、多種關系的綜合性決策,僅憑領導者個人的才能、經驗和智慧或對城市建設的良好愿望進行決策,是難以做到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的。
2.加強城鄉建設規劃與土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嚴格規劃審批
嚴格執行市域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沒有規劃的地塊,一律不批任何建設項目;不符合規劃技術規范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受理;城市規劃區內以及市域內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建設項目審批由市規劃委員會研究,市長一支筆審批。各鎮(處)按規定的權限對本轄區內的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村民住宅建設以及其他建設項目涉及鎮(處)的,由鎮(處)提出初審意見,各鎮(處)行政主要負責人必須按本區域規劃進行審核再上報審批。
2.2嚴肅規劃設計
土地儲備機構在對地塊進行儲備前必須要有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條件。土地在招拍掛過程中,規劃設計條件必須作為一項前置依據。規劃設計條件中確定的各項技術指標,特別是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指標,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變更,因涉及公共利益確需變更的,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由市規劃委員會集體審批。經批準提高容積率的建設項目,必須向國土部門補交國有土地出讓金差價。
2.3規范建筑管理
加強建筑安全及建筑節能管理。由市住建局牽頭,監察局、城鄉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房產局、工商局、安監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招投標局、城司和人防辦參與,對在建項目進行綜合評價,每季度向社會公示一次。禁止未批先建、少報多建。同時建立健全“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公示后一年內市招投標局不得受理綜合評價不合格或列入“不良行為記錄”的市內外企業投標報名,市住建局不得受理其年度準入備案。加強對房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對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禁止房屋銷售。由市房產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依法查處未經批準的商住項目虛假宣傳及預售活動。建設項目綜合竣工驗收由市住建局牽頭,監察局、城鄉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房產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執法局、招投標局、城司和人防辦參與。未取得綜合驗收的項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辦理房屋產權產籍登記手續。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評比活動,結果向社會公布。對優良工程獎勵分值計入企業信用檔案。對獲得前三名的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級工程招投標中予以加分。
2.4土地征收補償
強化土地收購儲備,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堅決實行建設用地統一規劃、統一征收、統一儲備、統一供應、統一管理的“五統一”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與農戶私訂征地協議,或以租代征形式非法使用集體土地。市國土部門代表市政府行使征收土地主體職責,負責宣傳征地政策、簽訂征地協議、組織報批材料。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土地統征前期事務性工作及土地儲備。各鎮(處)和村級組織負責收地,履行征地協調、落實征地補償的職責。同時要建立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收儲制度。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制訂年度收儲計劃,與鎮(處)簽訂《控制性土地收儲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控制性收儲期間,土地仍由農民耕種。控制性土地收儲范圍應向社會公示。廣泛宣傳、定期公布和嚴格執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城市規劃區內所在鎮(處)負責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構筑物,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形式,停止宅基地安置方式。引導村民到統一規劃建設的安置小區居住。實行政府指導、鎮(處)主體、鎮(處)村(社區)分配落實和物業化管理新模式。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及監管由市房產局負責組織。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由物價、房產部門審核,報市政府備案。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資源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支撐各行各業。當今中國正處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重要歷史時期。在新的發展階段,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大國土、大資源、大生態的理念,樹立國土資源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綜合管理的理念,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路徑,對進一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字:土地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實施關系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一、土地規劃管理作用分析
1.確保土地得到充分使用。對國有土地進行固化可在罕間結構和經濟結構范圍內對土地進行合理使用,可增進區域與工業之間的協調性買現人、土地、經濟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經過土地規劃與管理既可以維護基本農田的使用面積,還可以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條件構成可繼續的、生態化的土地使用環境科學、標準的土地規劃與管理還可以進一步進步土地的使用率和經濟結構的合理性防止土地資源的。
2.加強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資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積少又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對土地用途進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條例的約束下,按照經濟發展需求對土地性質進行分類如將土地資源分為農田用地、建設用地、生態環境保護用地等。這樣能夠限制和引導不同類型土地資源的利用在經濟建設、耕地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護三者之間建立平衡點達到既保護又發展的目的。
3.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土地規劃需要經過較長的時期才能夠體現出效果,且其受投資、人口、自然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較大不同地區和不同萬案之間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對土地進行規劃管理可以在買施過程中不斷總結當前經驗指導后續使用的進一步完善和土地規劃手段的進一步創新。
二、實施城鄉規劃土地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城市規劃不合理的使用土地,會對規劃的實施造成影響。一方面,現有的土地無法滿足建設的需要,農村耕地面積不斷的減少,但是建設面積卻是一直在擴大。很難控制村莊、城鎮和其他非農業用地的情況。另一方面在現行土地的規劃上還存在很多的不足。普遍的存在征用土地的行為,對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遠遠低于土地本省的價值,導致土地的收益上存在不足,讓農民的利益受到破壞。土地在市場中的價格和征用的價格存在很大的懸殊,使得土地不規范的流失,土地的使用權也變的模糊不清,導致土地無法得到有效的利用。伴隨社會的發展,物價在持續上升,很多的農民不得不進城務工,農村的土地得不到利用無法發揮其價值。城鄉規劃不僅能夠帶動城鄉經濟的快速發展,還能幫助區域人民發家致富。現在土地競拍的方法給房地產開發商們有目的的抬高土地價格提供了機會,建筑商們也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沒有合理規范的使用土地,這樣的土地規劃和城鄉規劃之間就會產生矛盾,阻礙了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兩規”的差異
土地規劃和城鄉規劃不管是在編制還是在實施上都是分別屬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并且在一些原則問題上也存在矛盾,比如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規模等。“兩規”在實施時既要相互結合但是由于之間的差異很難有效的銜接。一般土地規劃和城鄉規劃都是當地政府進行組織,一些地方的經濟發展速度和規模過快,導致城鄉規劃無法順利實施。當地政府為了表面上的發展,沒有計劃的進行城鄉建設,降低土地利用率。一般會有兩方面的原因造成土地利用規模不能滿足城鄉規劃的發展:一是兩方面沒有良好的協調性,不能直接有效的控制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第二兩者在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上存在不同,造成土地規模不能滿足城鄉規劃的用地需要,當地政府有沒有進行協調處理,最后只能造成耕地的破壞。
四、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之間的關系
1.以土地管理為核心,推動城鄉規劃的科學發展。增減掛鉤政策是村鎮建設項目中用地規劃中的一種有效方式,能夠幫助調整城鄉結構,提升城鄉經濟發展。在城鄉建設中在用地中增加掛鉤能夠增加農村土地利用率,將農民的居住情況由分散向集中轉變,將城鄉布局進行優化,在保障耕地正常的情況下緩解城鄉發展之間的矛盾。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下,增減掛鉤政策的實施中可能和一些農民的意見出現沖突,為了化解沖突就必須建立土地規劃和管理的政策,對增減掛鉤政策的效能進行明確,也讓土地使用和城鄉規劃更加有序的開展。從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對土地的用途定位和產業發展定位進行適當的調整,保護耕地不被破壞,保障農村勞動力合理的轉移,加強城鄉規劃的可實施性。
2.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城鎮建設用地有序擴張。目前的土地規劃有新區擴張和舊城改造兩種模式。對城市擴張進行控制加強土地利用率。像是開發區、小城鎮可以通過擴張的方法進行城鄉規劃,在大中城市土地資源缺少在使用上要進行控制,對新區擴張和舊城改造進行協調,對當地城鄉發展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控制建設用地量,對規劃方案中的經濟結構和土地用途進行重點研究,在實施規劃之前對發展的重點和用地的類型進行區分,落實集中產業和集中居住等方案實施情況。
3.拓展土地規劃的深度,在規劃與實施之間搭建橋梁。對于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土地規劃方案會影響城鄉規劃的發展,造成城鄉建設和土地儲備方面的戰略性和欠缺性,嚴重的甚至會導致基礎設施不足,降低城市功能,對城市生態進行破壞等情況。為了有效的提升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的實施效果和整體質量,需要制定完善的土地管理規劃,最大程度的發揮土地儲備的引導作用和調控作用,加強土地調控在宏觀層面上的意義。將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之間的聯系為中心,將功能作為依據促進城鄉規劃的實施。土地規劃的合理性需要有完善的政治、明確的用途、詳細的內容,這樣才能保證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當然有了合理的土地規劃還需要現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提高土地規劃的運用效果,節約資源降低投入成本。政府和社會要加強對土地規劃方案的評估,用更加先進的理念將土地規劃和城鄉規劃之間的關系進行統一協調。4.“兩規”協調性發展。伴隨經濟體制的不斷增長,規劃管理部門需要認真研究出新的規劃方式來適應目前的形勢。這樣也就應運而生了區域協調發展、城鄉規劃等新型的規劃方式。在這種特殊的經濟體制下需要建立“兩規”發展機制,并且在實施中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和完善,建立起環節制度化和溝通信息化的模式。為了保障兩個規劃在實施中的協調統一,可以采用一下措施:(1)建設區內的建設項目需要在審批土地利用規劃和建設為前提的情況下進行。(2)城市不僅是人們的居住和活動場所,也是豐富人們精神文明和彌補人們人文資源的重要地區,有地質災害隱患區域和大量的水資源保護地帶在土地利用中都要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對城市規劃建設區進行限定。(3)在進行限制建設區需要和鄉鎮和農村管理土地歸屬權的單位部門進行事先的溝通,達成共同協議。(4)將限制建設區的劃定和管理條例直接上升為當地政府的條令,并制定對應的實施方案,提高各類開發商保護生態資源的意識。
結束語
總而言之,城鄉規劃的順利開展和有效實施是非常具有戰略意義的,有助于提升社會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而土地的管理和利用是城鄉規劃的重要部分,兩者之間的關系必須要協調統一是保障城鄉規劃順利進行的前提。為了促進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就要在土地管理的基礎上加強城鄉建設的調控和統籌,制定合理的規劃方案和管理方法,提升土地利用率,確保城鄉規劃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