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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鄉鎮建議
中圖分類號: F301.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規劃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活動形式之一,是對客觀事物的未來發展狀態進行預選的安排和設計,并給出未來行動路線的過程。由不同種類、不同類型、不同級別和不同時序的土地利用規劃所組成相互交錯且相互聯系的系統稱為土地利用規劃體系[1]。在規劃的不同時期、不同對象、不同區域,規劃要解決的問題不一樣,規劃的著重點不一樣,規劃的內容體系也不一樣。
一、國內外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一)國外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1、英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英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由國家級規劃、區域性規劃、郡級規劃、區級規劃組成。國家級規劃叫規劃政策指南,提出全國性的土地利用方針政策。地區規劃又叫區域規劃指南,通過召開區域協調會議制定。郡級規劃也叫結構規劃,由每一個郡級的規劃機關在土地測量的基礎上,與相關委員會協商后提出本郡土地利用的方針、政策及發展的框架結構。區級規劃也叫地方規劃,是一種詳細的發展和實施規劃[2]。
2、美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美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有三大類和六個層次。三大類是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用地增長管理規劃。六個層次是國家級、區域級、州級、地區級、縣級和市鎮級。縣級規劃是美國土地規劃中的一個重要層次,注重資源經濟情況的分析和用地分區的劃定。市鎮級規劃的內容比較具體,屬城市規劃,并有相應比例的規劃圖。美國基于可持續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設計了保護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控制人口增長的一系列政策[3]。
3、日本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日本國土規劃體系分為四級,全國綜合開發規劃、區域規劃、都道府縣規劃、市村町規劃。國家根據《國土綜合開發法》(1950年)及其相應配套法規,相當集權的制定全國綜合開發規劃、大地區和特殊地區規劃。都道府縣規劃即土地利用基本規劃,將地域劃分城市、農業、森林、自然公園、自然保護等五種,它落實全國綜合開發規劃精神,聽取市村町的建設要求,起承上啟下的作用。市村町根據地方自治法制定規劃并聽取都道府縣的建議。規劃內容比較具體,屬實施性詳細規劃,在市村町下還專門設有城市規劃與農村土地利用規劃,且各市村町的情況差別較大[4]。
(二)國內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我國現行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專項規劃三個層次組成,形成了全國、省、市、縣、鄉五級土地利用。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處于最低層級,國家、省、市、縣四級規劃目標、任務、各項控制指標最終都必須通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得以落實,其內容應達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據。因此,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具有重要的理論地位和實踐價值。
二、現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幾點不足
(一)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缺乏技術規范
由于規劃區域、規劃對象不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內容、深度、模式、方法不盡相同,在缺乏明確的編制技術思路和技術操作規程及要點提示的情況下,易導致規劃水平不高,規劃可操作性不強。
(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問題
目前,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件比例尺一般為1:10000,這主要是考慮到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但是萬分之一比例尺的圖件達不到按圖審批用地、劃分用地紅線的程度,而且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的編制水平總體不高,突出的表現為數、圖、表、文不一致,這就使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證,對規劃的具體實施造成影響。
(三)規劃間的協調和銜接存在問題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協調與銜接明顯不夠,主要體現在圖件比例尺、圖件現實性、城鎮現狀用地規模、人口統計口徑、人均用地標準、基礎設施布局、城鎮規模定位、村莊撤并和整理等方面。
三、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優化完善建議
(一)加強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指導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作為我國五級規劃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加強其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研究,明確規劃編制的技術思路和技術操作規程,注重規劃人才的培養和技術設備的投入,推進鄉鎮規劃編制與實施的一體化進程。
(二)完善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職責是具體落實職能規劃的指標,進行土地利用規劃的詳細設計,做好圖件上的定位控制和定量控制,其核心和重要成果就是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目前亟需加強GIS技術應用和制圖方面的研究,為完善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三)注重規劃間的協調和融合
當前要做好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的協調工作,首先應開展圖件比例尺的協調工作,這是兩規劃銜接的基礎。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測較大比例尺的土地和現狀圖,保持圖件的現實性,這樣才能將用地范圍和用地界線協調好。其次要注重在城鎮現狀用地規模、人口統計口徑、人均用地標準、基礎設施布局、城鎮規模定位、村莊撤并和整理等實質性內容方面的銜接。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織同時編制這兩項規劃,統一資料口徑,實現資料共享,統一編制的指導思想,加強建設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的配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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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規劃;土地規劃;規劃控制;土地利用目標
Abstract:Analyzing and discuss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and planning control issues and put forward some personal view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planning; planning control; land use objectives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土地利用規劃控制的內涵和意義
1.1土地利用規劃控制的內涵
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是指在土地利用與管理過程中,將土地利用規劃作為一種政府行為和公共干預手段,透過規劃控制機制,在法律所賦予的權限內,通過編制和執行土地利用規劃,將各種土地利用活動限定在規劃所規定的方向和范圍以內,以達到保障社會整體長遠利益的目的,實現預期的土地利用目標[1]。
1.2土地利用規劃控制的意義
從土地利用規劃的產生看,1944年英國城鄉規劃部出臺了名為《土地利用的控制》(The Control of Land Use)的白皮書,指出土地利用規劃是“提供正確的土地使用”計劃的技術性工作。它是為了維護社會公眾利益而對各種土地開發行為在用途、強度和布局等方面進行規定和限制,從而規范個體的土地利用行為[2]。一般的,土地利用決策就是決定土地利用的方式、數量和位置。將規劃看作土地利用控制的重要手段,已為許多人認可。早在1939年,Tugwell就將規劃視為美國權力建構中的“第四種權力”,即與立法、司法和行政相平行的國家建制[3]。在這種意義上,土地利用規劃被看作是依據社會利益融合進市場經濟的運行,并對個體的土地利用利益進行約束的過程。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因為大量土地利用的需求來自于民間部門,因此必須把這些不同類型、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土地利用需求相互協同起來,并統一到與區域發展的整體目標相一致的方向上;也必須將各個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協同起來,以避免產生相互的干擾和由此而帶來的利益抵觸和消耗。為了避免只有極少數投機者從土地利用中獲益,而大多數土地所有者、開發商和居民的利益受到未來土地價格波動、環境質量惡化、缺乏公共設施等損害的問題,需要建立一整套未來土地利用的目標和事先協調的行動綱領。惟有土地利用規劃才能擔負起這樣的責任,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既是政府控制土地利用的依據,也是實現土地利用控制的重要手段。
2土地利用規劃剛性控制的現狀及內容
2 .1我國土地利用規劃剛性控制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也是人口對土地產生的壓力最大的國家。保護耕地一直是我國政府所關心的重要問題,也是我國實施土地利用規劃控制的核心問題。目前,我國已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建立了專門的機構,加強對土地利用的管理和控制,其現行的土地利用控制體系主要由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計劃管理和用地審批管理等構成,這些控制體系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率,屬于具有一定約束機制的剛性控制。
我國在過去幾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與修編工作中,分別確立了以保護耕地為核心,合理確定城鎮及其他各類用地規模、布局和發展方向的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制度;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土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計劃管理制度;以保護耕地為目標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制度;對土地的微觀使用行為進行控制的用地分級限額審批制度;以確權、登記、發證為核心的產權產籍管理制度。這種全國范圍的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的剛性體制,對加強土地資源管理、堅決制止亂占濫用耕地籌行為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國的土地管理在體制和機制上還存在著嚴重缺陷,在土地利用上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土地利用在很大程度上還處于失控狀態,土地資源未得到有效配置,耕地未受到保護。與此同時,由于目前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不健全、法律地位不明確、編制工作滯后、規劃實施不落實,導致土地利用規劃還不能真正有效地發揮在宏觀上對土地利用進行控制,在微觀上對土地使用者行為進行規劃、約束的作用[4]。
2.2土地利用規劃剛性控制的內容
綜合前幾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的實例研究,不難看出,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是十分典型的剛性控制規劃。以下本文從規劃的體系、指標、布局、管制和管理等方面分別介紹其剛性控制的具體內容。
2.2.1規劃體系
在明確的規劃戰略思想指導下,各級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具有一定的剛性。由于在不同層面,政府的職能和地域空間尺度都有所不同,各級政府負責編制和實施的土地利用規劃的任務和內容也不盡相同。在國家、省、市、縣、鄉五級規劃體系中,從上至下,規劃任務和內容由宏觀逐漸向中觀、微觀轉變。全國規劃、省級規劃等高層次規劃要突出戰略性、宏觀性和政策性,統籌協調經濟與社會、城市與鄉村、產業與空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的發展。市級以下規劃要突出針對性、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與上級規劃雷同,內容更貼近本級政府負責的領域。
2.2.2規劃指標
前幾輪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思路是“以供給引導需求”。這里的供給指的是上級下達的指標,而“引導”則在規劃的實際編制過程中具有指令性。指令性指標主要是指國家從全局和長遠出發,為確保土地資源安全,通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區域平衡的方法編制和分解下達的作為法定義務必須執行的土地利用數量和結構指標,它是土地利用規劃剛性的重要體現,也是各級規劃必須完成的主要任務之一。指令性指標的編制必須要以政策法規為依據,而且要有強有力的政策法規保證其逐級落實。
2.2.3規劃布局
土地利用規劃布局應遵從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等空間規劃的用途分區,針對重大工程項目進行考慮和布局。譬如大型水利、交通、能源和生態工程的建設會對土地利用產生深刻影響,主要體現在諸如城市邊界擴展、區域用地結構變化、土地生態和土地利用效益改變等方面。重大工程項目用地布局在土地利用中起著骨架作用,一旦重大工程項目用地安排發生變化,整個規劃布局方案將發生變化具有一定的剛性。
2.2.4規劃管制
規劃管制包括土地用途管制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譬如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土地管理制度,它是國家依據土地利用規劃做出對土地使用上的限制和對土地用途轉變的許可、限制許可或不許可的規定,并通過法律或行政手段實施的強制性措施,其內容包括土地用途分區及其用途管制規則兩方面。土地用途管制的主體、客體、目標和手段等基本構成要素都具有固定性和法定性。因此,土地利用規劃劃定的土地用途分區及其制定的用途管制規則具有很強的剛性,是實施土地利用規劃的主要依據。
2.2.5規劃管理
規劃管理包括規劃編制、審批和規劃實施管理。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不僅要在事實上合法,而且要在程序上合法。這就要求規劃管理程序具有法定性和較強的剛性。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修編、局部調整,都必須依法報有法定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規劃管理程序保證了規劃思想、規劃目標、用途管制制度等規劃剛性內容在規劃管理各個環節上得以具體體現和落實。
3土地利用規劃彈性控制的理論內涵與應用分析
土地利用規劃是對未來區域經濟發展在用地數量、用地結構、利用方式等方面的全方位預測安排。因為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內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及規劃主體的主觀非理性,所以面對以往以絕對剛性為主的規劃體系,在土地利用規劃中應用彈性思想來制定彈性的土地利用規劃,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3.1土地利用規劃彈性理論內涵
規劃學中的彈性是指規劃思路、指標體系和具體指標數值對不確定性的市場經濟發展的適應程度。規劃與市場之間存在一種互動的制約的廣泛關系,規劃對市場具有誘導、調控、規范和拉動作用;市場對規劃則具有主導、決定和導向作用。
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彈性理論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點:①規劃的彈性是一種動態的思想,面對規劃中內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和各種非理,這種動態思想使規劃更好地適應變化②規劃的彈性是一種協調的思想,規劃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各種因素間都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關系,而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進行不斷的博弈,有利于規劃各方的協調發展;③規劃的彈性強調規劃各方選擇的多樣性,包括規劃工作者與參與者、規劃的目標、規劃的技術方法等,面對難以預測的未來世界,彈性理論認為,在多方參與之下制定多種目標,采取多種方式,有利于使規劃不斷促進人類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
3.2彈性規劃控制的應用分析
彈性規劃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早在20世紀60年代,法國、德國(西德)等國家就開始探討彈性規劃方法論,同時編出若干不同的方案,供決策部門評價選擇。將彈性控制理論應用于我國土地利用規劃中,是為了適應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使以行政手段為主的計劃型規劃轉變為行政手段和價格手段并用的市場型規劃,最終使原來過于具體的剛性規劃轉變為應變能力較強的彈性規劃。
由于規劃中的彈性是相對于剛性而言的,土地利用規劃彈性理論主要針對原有規劃缺乏靈活性、過多限制與約束的缺點,制定符合實際情況、有利于實施的彈性土地利用規劃。當前,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背景下,規劃編制者有必要認識到規劃和市場之間存在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關系,即一方面規劃對市場起著導向性、調控規范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場對規劃起著主導性、決定性的作用。
彈性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思路是:市場調節和政府干預并存,有機協調,適時適度,強調規劃思路及指標體系對隨機性的市場經濟發展的適應程度。根據經濟學原理,在土地資源的用途配置與市場需求相一致時,土地資源配置效率達到最優狀態,因此彈性規劃在以數量為基礎的同時,也要以價格為基礎。綜上所述,以數量為基礎的規劃方式是以資源配置影響市場的價格變化,而以價格為基礎的規劃方式則是以市場價格影響土地資源的數量配置[5]。
在編制彈性規劃時應注意確定合理的彈性期限(不規定規劃實施時間,只說明規劃要達到的目的)、合理的彈性度(依據政府和當地實情編制規劃目標的高、中、低方案和土地利用結構的彈性方案的上下浮動區間),要對同一地區編制若干個不同程度的符合規劃目標的方案,依據實際情況加以選用,最后制訂與彈性規劃相配套的彈性發展政策和實施計劃。
4剛性與彈性規劃控制的實現途徑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剛性,是指土地利用規劃為了合理利用各類用地,認真貫徹落實我國的基本國策而具有的固定性和強制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彈性,是指土地利用規劃為了適應未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確定性,而表現出來的靈活性和可變性。在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中,需要探索“剛性”與“彈性”相結合的方式,以增強規劃的應變能力。
5結語
土地利用規劃的剛性與彈性是矛盾的統一體,規劃必須在保持一定剛性的前提下,具有適度彈性。只有剛性與彈性能夠得到有機的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才可能在實現國家對土地嚴格管理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規劃的可行性、科學性,才能保證各級各類用地的規范與合理,土地管理部門也才能進行更為有效與規范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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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鎮化;農村居民點;規模調控;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1.21 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0439-8114(2014)12-2974-03
Analysis 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 on the Village Scale Regul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Urbanization
CHANG Chun-qina,b
(a. School of Surveying and L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b.Land economy and Region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Jiaozuo 454003,Henan,China)
Abstract: The main problems of scale regulation of village develop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urbanization were analyzed. It is indicated that the village scale regulation was restricted by many factors including regional urbanization, land use planning and the present and future demand of village construction land and so on.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relation of the factors, aiming at multi-target balance docking and improv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for the village scale regulation.
Key words: rural urbanization;residents in rural areas;scale regulation ;countermeasures
當前中國正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城鎮化速度是世界同期城鎮化平均速度的兩倍左右,預計這一快速發展態勢將持續到205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按照健康城鎮化的發展目標,隨著每年大量的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不斷增加,農村建設用地應相應減少[1]。由于我國農村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大大高于城市,因此從理論上講,隨著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與城市的建設用地總量應該呈下降態勢[2]。然而,權威的統計數據顯示,2002~2006年,中國的農村總人口從78 241萬人減少到73 742萬人(依據戶籍統計資料,包含居住在城鎮的農村人口),村莊建設用地總量沒有相應減少,反而從2002年的1 636 萬hm2增加到2006年1 653萬hm2。現階段村莊規模調控受到區域城鎮化發展目標、土地利用規劃對建設用地總量控制、村莊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需求等多種因素的制約[3,4],依據不同目標所確定的村莊規模在實施層面尚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本研究擬分析村莊規模調控的影響因素及其相互間的制約關系,并提出多目標約束下村莊規模調控對策建議。
1 村莊規模調控面臨的主要問題
1.1 村莊用地規模持續增長與城鎮化進程的矛盾
按照城鎮化發展的一般規律,伴隨著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轉移和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的增加,農村建設用地應出現減少的趨勢。而實際上,由于農村人口市民化速度遠遠滯后于城鎮化速度,村鎮規劃所預測的農村建設對土地需求大于健康城鎮化的期望值,導致了村莊用地規模和城鎮用地規模同步持續增長,村莊建設規模縮減的調控目標難以實現[5]。
1.2 村鎮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難以銜接
現行的村鎮規劃確定建設用地規模的方法是在國家或地方規定的人均用地指標范圍內,以現狀人均用地指標為基準,結合人口增長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來確定的,是以需求為出發點確定村莊規模控制目標。而土地利用規劃是從耕地保護的目標出發,根據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總體保護要求,自上而下逐級分配建設用地增長指標,而且指標分配優先用于滿足大中型城市建設用地增長的需要。由于現階段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速度嚴重滯后,還存在大量城市-農村兩棲人口群體,因此村莊用地規模增長的需求不可避免地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目標產生矛盾。
1.3 村莊建設用地指標調整難以實施
現階段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指標過大,村莊和集鎮土地浪費和閑置的現象非常普遍。村鎮規劃雖然對人均建設用地標準依照國家和地方標準進行了控制和調整,但村鎮建設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現階段村莊和集鎮住宅更新以農戶自行建設為主,再加上受建設現狀的限制,實際上通過對原有村莊的更新改造實現指標的調整需要經歷長期的過程[6]。而村鎮規劃方案缺少對這一過程設計可操作的實施步驟和控制方法,導致規劃難以實施,實際建設偏離規劃目標。
2 村莊規模調控的主要影響因素
2.1 區域城鎮化發展目標
隨著城鎮化過程的推進,區域生產力布局不斷進行調整,與之相伴的是區域城鎮體系和村鎮體系的調整和優化過程。村莊發展規模調控目標應該與區域空間布局調整規劃保持一致,根據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鎮域村鎮體系規劃所確定的重點建設、逐步縮并、維持原狀等不同類型的村莊,以及等級規模體系、職能體系和空間布局優化方案,確定規劃期內村莊規模調控的總體目標。
2.2 土地利用規劃所確定的建設用地減量指標
土地利用規劃的基本目標是實現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在快速城鎮化背景下,政府實施了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平衡政策,即城市建設用地增加必須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因此,土地利用規劃根據此項原則所確定的建設用地減量指標將根據土地利用規劃的指標分配辦法在鄉(鎮)域進行分配,并作為村莊規模調控的基本約束條件。
2.3 村莊建設現狀與未來發展需求
村鎮規劃對未來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需求量預測一般按人均用地定額指標法,計算公式為:Z=C×J/10 000,式中,Z表示規劃目標年村鎮建設用地面積(hm2);C表示規劃目標年村鎮人口數量(人);J表示城鎮人均用地定額指標(m2/人)。由于現階段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速度嚴重滯后于城鎮化發展速度,村莊人口數量難以實現理想的健康城鎮化狀態下大規模的轉移和縮減,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的減少只能依賴對人均用地指標的縮減。按照現行的《城鄉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人均用地指標的縮減幅度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從村莊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需求來看,尚存在著對建設用地縮減的阻力,而這一阻力也成為村莊規模調控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
3 各影響因素的相互制約關系解析
3.1 城鎮化發展目標對村莊人口發展規模的制約
城鎮化發展目標對村莊人口規模調控主要通過制定省域、縣域和鄉(鎮)域城鎮體系規劃,逐級控制并落實區域城鄉居民點布局調整目標,在區域層面統籌調整城鄉居民點等級規模體系。鄉(鎮)域城鎮體系規劃向上承接省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向下對鄉(鎮)域居民點空間布局調整進行統籌規劃和安排,并作為村莊人口規模控制的基本依據。村莊建設用地需求量預測采用人均用地定額指標法,因此區域城鎮化發展目標通過人口指標制約村莊建設用地需求預測量。區域城鎮化發展目標對村莊人口規模的制約關系如圖1所示。
3.2 土地利用規劃控制目標對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的制約
土地利用規劃通過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從而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保護目標。農村居民點依靠空心村整治、遷村并點等挖潛形式實現用地的集約化利用和規模縮減,并與城鎮建設用地增量掛鉤,從而保障城市建設、區域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增量指標。因此土地利用規劃通過制定耕地增量、建設用地減量等指標對村莊建設用地規模調控起到制約作用。
3.3 村莊發展需求對村莊規模調控的制約
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村莊戶籍人口難以實現理想狀態下的快速縮減,因此用人均用地定額指標法預測的村莊建設用地需求量與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村莊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之間一般會有一定的差距,兩者的平衡需要通過對人均用地指標的調整來實現。在村莊建設現狀的基礎上對人均用地指標進行調整,需要通過遷村并點、空心村治理、新村建設等手段,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度來實現村莊建設用地需求與供給的平衡。
4 村莊用地規模調控對策建議
4.1 實現多目標的對接和平衡
在區域城鎮化統籌發展目標、土地利用規劃所確定的建設用地減量指標、村莊建設現狀與未來發展需求等多目標約束之下,村莊人口規模和建設用地規模相互對接并取得平衡發展是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必要保障。基于以上各影響因素的相互制約關系分析,構建如下多目標平衡模型(圖2)。
4.2 以完善的實施方案作支撐
一般來說,根據土地利用規劃所確定的村莊用地控制規模與村莊人口發展對用地的需求之間存在矛盾,如果沒有完善的方案作支撐,村莊規模調控顯然在實施層面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借鑒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于城鄉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的思想方法,通過劃定村鎮現狀建設邊界、規模控制邊界和擴展邊界,實現村鎮規劃人均用地指標調整與土地利用規劃用地控制目標的彈性對接。如圖3所示,規模控制邊界范圍內為允許建設區,現狀邊界與規模控制邊界范圍之間為規模縮減調控區域,擴展邊界范圍內為限制建設區(設定條件、彈性過渡),擴展邊界之外為禁止建設區。
鄉村居民點格局存在布局散亂、占地超標、大量閑置等一系列問題,對耕地保護造成了極大壓力。科學地調控村莊發展規模對緩解城鎮建設用地需求與土地資源短缺的矛盾、推動城鎮化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應該以土地利用規劃所確定的用地規模作為調控目標,制定村莊人均建設用地調整指標,結合村莊人口發展對用地的需求,通過遷村并點、空心村整治等技術手段提高村莊建設的集約度,并制定完善的村莊用地規模調整彈性分步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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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實施;關系
中圖分類號: G32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對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既能夠增強土地利用效率,還能夠更加高效地開展城市建設,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城鎮化建設是我國經濟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在土地規劃管理的基礎上推動城鄉建設的統籌與調控,制定科學的規劃與管理方案,在確保城鄉經濟發展的通知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一、土地規劃管理作用分析
(一)確保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對國有土地進行固化可在空間結構和經濟結構范圍內對土地進行合理利用,可增進地區與產業之間的協調性,實現人、土地、經濟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通過土地規劃與管理,既可以保護基本農田的使用面積,還能夠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條件,形成可持續的、生態化的土地利用環境。科學、規范的土地規劃與管理還能夠進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經濟結構的合理性,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二)加強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資源是有限的,而人均土地面積少又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對土地用途進行管制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條例的約束下按照經濟發展需求對土地性質進行分類,如將土地資源分為農田用地、建設用地、生態環境保護用地等。這樣能夠限制和引導不同類型土地資源的利用,在經濟建設、耕地保護以及生態環境保護三者之間建立平衡點,達到既保護又發展的目的。
(三)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
土地規劃需要經過較長的時期才能夠體現出效果,且其受投資、人口、自然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較大,不同地區和不同方案之間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對土地進行規劃管理可以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當前經驗,指導后續使用的進一步完善和土地規劃手段的進一步創新。
二、城鄉規劃的價值
(一)對空間布局的利用
城鄉規劃的重心就是通過對城鄉的空間布局進行一個合理有效的利用。通過對實際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分析,然后對每個地區作出詳細的規劃,看哪個地方有利于發展經濟,哪個地區適宜人類的居住,通過對布局進行合理的設置,從而對土地有一個合理的應用。土地之源的合理開發作為城鄉規劃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不僅對于人們生活環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能夠為人們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氛圍。并且通過城鄉規劃,可以協調城市和鄉村之間的格局,促進地方經濟的向前發展。在城市規劃中,生態環境的建設也是一個重要的內容,通過完善人們的生存環境,從而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二)緩解城鄉兩極分化
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指的是通過對城市與鄉村的有限條件進行一個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從而促進城市與鄉村的不斷融合,適應社會發展的潮流。在城鄉規劃中,主要是通過對農村進行改造,充分利用農村中的土地資源,對外進行招商引資,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同時,通過對農村土地的征用,發展經濟項目,然后再根據相關的實施細則給農村的人們分配城市用房,并且鼓勵他們進行自主創業,政府通過提出鼓勵和優惠政策,來支持和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農村進行招商引資,還可以通過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有效的分擔,政府對其加強教育力度,提升他們的文化水平,傳授他們農作物的種植管理水平,通過開展培訓等,發展林業、畜牧業、種植業,從而拉動農村的整體的經濟水平,有效的緩解城鄉的兩極分化現象。
(三)有利于宏觀調控
政府對于城鄉規劃的建設可以通過宏觀調控的方式來進行,宏觀調控作為政府發展經濟的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以城鄉規劃的表現形式來進行城鄉規劃,從而使城鄉經濟能夠保證協調、平穩的運行。自從《城鄉規劃法》出臺并實施之后,各個地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都制定了相關的城鄉規劃政策,以期通過政府對城鄉規劃進行有效的管理和實施,對城鄉的經濟發展不斷存進,從而使其能夠與我國的經濟發展相適應。
三、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之間的關系
(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城鎮建設用地有序擴張
加強兩規的銜接和互通的關系,兩者之間既不是明確的制約關系也不是具體的平行關系,要想較好處理兩者之間的關系,應建立符合實際的管理辦法。要把合理用地和保護耕地作為指導方針,城鄉規劃中的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規劃應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以內,并且在城市建設設中可分為新區擴張和舊城改造兩種方式,分別對新增建設用地和舊城改造用地進行合理的利用,在開發區和小城鎮要以新區擴張為主,舊城改造為輔建設良好的大中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都是以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為基礎的。
(二)拓展土地規劃的深度,在規劃與實施之間搭建橋梁
由于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鄉規劃的實施和編制分屬于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的利用規模等原則性的問題上存在差異,導致“兩規”在相互結合的過程中不能夠有效的銜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都是由地方政府組織的,由于地方經濟的發展規模和速度追求太快導致城鄉規劃不能順利的進行。地方政府追求形式上的發展盲目的擴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以滿足各類建設用地的需求。土地利用規劃是從土地的結構均衡分配,對城鄉空間增長的控制和對土地資源的布局和空間結構進行合理的布局,“兩規”自身存在的差異性不利于城市空間的有序增長,甚至在城鄉規劃當中出現又相互制約的局面。城鄉空間的擴大常常具有一定的主觀性,擴張沒有一定的規律,通常產生跳躍性和無序性的增長。
(三)以土地管理為核心,推動城鄉規劃的科學發展
為了能夠與經濟體制的增長相適應,規劃管理部門通過積極的探索新的規劃方式,使得區域協調與城鄉規劃相一致,并發展處一系列的新規劃。通過這種特殊的方式來逐步建立和完善“兩規”,使其能夠協調穩步的發展,從而建立一個環節制度化與溝通信息化的信息交流平臺。
為確保兩個“規劃”在工作中的協調一致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區內的建設項目要以審批土地利用規劃和建設為前提;(2)城市是彌補人們精神資源和人文資源的核心地區,地質災害嚴重和珍貴的水源保護地帶要做好保護措施,限制建設城市規劃區劃定;(3)限制建立區應該充分考慮鄉鎮和你農村土地歸屬權的單位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溝通;(4)將限制建立區劃定和管理條例上升為由當地政府令,制定相應的配套方案,提高社會保護生態資源的積極性。
結束語
城鄉規劃在我國的城市化進程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通過土地管理與城鄉規劃之間的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從而使得經濟社會的健康有序良好的發展,因此,必須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土地規劃管理與城鄉規劃實施是我國當前土地領域的一個研究熱點,在土地規劃指標分解缺乏科學性、城鄉規劃實施困難的情況下如何在兩者之間建立有效聯系,以審批為前提,以保護為手段,以溝通為橋梁,以保護生態資源為根本,制定科學、合理的執行策略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城鄉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王書芳,王娜. 城鄉統籌理念下探析我國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改革[J]. 江西建材,2014,07:19.
關鍵詞:土地整理施工建設經濟效益
1土地整理的基本概念
1.1土地整理的基本內容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利用土地總體規化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改變地塊零散化、插花狀況嚴重化等現象,改良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生產率、勞動生產率,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機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以及改善環境的措施。
1.2土地整理的基本方法
廣義的土地整理可分為兩類: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國情,現階段我國的土地整理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方法有:調整農地結構,歸并零散地塊;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綜合建設道路、林網、溝渠等;歸并村民居住點、鄉鎮工業用地等;復墾廢棄土地;劃定地界,確定權屬;改善環境,維持生態平衡。
狹義的土地整理指農地整理,包含土地開發、復墾,即在一定地域內,按照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利用的要求,通過將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相結合的手段,調整農地利用和社會經濟的關系,改善農地利用結構,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增加可利用農地數量,提高農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確保經濟、社會、環境三大因素效益的良性循環。
1.3土地管理的客觀意義
我國是人口大國,土地資源相對不足,可供開墾作為耕地的土地已經很少,所以更應該注重土地的集約利用。為保證國內糧食的供應不受影響,就需要妥善安排用地比例。土地整理就是一項對土地的權屬和土地的用途,布局、結構等進行全面調整的綜合措施。對目前出現的土地資源數量不清,土地資源質量不明,土地權屬混亂,土地糾紛多并復雜,土地浪費嚴重等問題有很大的幫助作用。
2簡單論述我國幾個地區的土地整理情況
2.1安徽省關于土地整理的狀況
自2008年以來,安徽省合肥市將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首批以“整村推進”的形式組織實施了4個試點項目,在全國打造了土地整治整村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合肥模式”。
以新農村建設為載體,改善農民居住環境。農民新村配套了水、電、電話、廣播、道路等基礎設施以及學校、醫療衛生、敬老院、村級綜合服務和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
以土地整理為依托,全面發展現代農業。通過實施土地平整、配套水利設施、田間道路和防護林網,提高田間機械化操作水平,發展現代高效特色產業,促進農業增收增效。
以土地流轉為平臺,全面提升農民收入。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新機制和新模式。土地流轉保證了農民有充足時間務工經商,企業進駐促進了農民務工本地化,農民人均純收入較項目實施前增加了千元以上。
以社會化管理為突破,促進農村社會和諧。通過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讓農民直接參與社區管理、制定新村文明公約、美化綠化環境等方式,服務引導農民改變傳統的生產和生活方式。
2.2南京市關于土地整理的狀況
為了發揮土地的最大效益,南京市土地整理項目盡量選擇“空心村”和工礦廢棄地。在制定農戶搬遷、安置政策時,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確保農民舊房拆得掉、新房搬得進,整理出的土地流轉得出、農民新居住得好。在搬遷安置中,政府堅持農戶自愿、多種安置方式和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利益。
為了讓農民滿意,南京市政府明確搬遷安置方案,采取統拆統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等多種方式,由拆遷農戶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同時,搞好搬遷補償安置費的測算,原則上讓農民不增加或少量增加資金就能獲得安置住房。新建農民小區的基礎設施配套費用由政府補貼,提高土地補償標準,讓農民愿意拆、主動拆、爭先拆。還利用區級投融資平臺,通過土地整理工程建設專項資金、掛鉤項目資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資金、國家及省級投入資金等,保證土地整治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2.3浙江省關于土地整理的狀況
通過實地考察瑤琳鎮桃源村和江南鎮荻浦村兩村的土地整理、農民集聚、古建筑保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情況,詳細了解工程推進中的重點和難點,在聽取相關工作匯報后,浙江省政府推進了中心村和美麗鄉村建設中有規劃、有項目、有重點、有特色、有保障、有行動的口號,真正做到了領導重視、機制健全,規劃到位、推進有序,重點突出、注重結合。
政府指出:加快中心村和美麗鄉村建設,要堅持科學規劃,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既要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又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按照“人口集中、產業集聚、要素集約、功能集成”的要求,強化規劃與產業發展、土地整理的結合。要充分挖掘所在村的自身特點,做到因村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有序推進,防止“一刀切”。要注重結合,把中心村和美麗鄉村建設,與“三江兩岸”生態保護和建設、農村住房改造建設、土地整理、下山移民等有機結合起來,整合多種資源,增強工作實效。要立足“富民強村”,通過發展規模效益農業、鄉村休閑旅游業、來料加工業等產業,培育特色支柱產業,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帶動農民致富增收。
要不斷完善服務,加快城市資源向農村延伸,按照城市社區標準打造農村社區,完善醫療、教育、文化、體育、養老等功能,以功能集成促進人口集中,提高農民生活品質。要突出項目帶動,通過項目化運作促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要注重建管并舉,建立健全符合中心村和美麗鄉村建設的管理機制,提高管理效率。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和市場的配置作用,形成共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