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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以下是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工程施工技術員年度個人工作總結》,供您查閱。
參加工作已多年了,根據自身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對自己的工作做出分析評定,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方法,以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揚長避短,為今后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據,下面就本人的工作總結如下:
作為一名技術人員,我將工作定位為協助好技術負責人的工作和不斷的自我學習充實,在參與建設的工程中,在完成工程的施工測量放線的同時,還協助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并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指導與編制,和施工員一起進行現場質量檢查,以及協助安全員落實、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安全工作。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我一直以積極的心態認真地對待自己的工作,在從事的各項工作中,都能盡職盡責,以求圓滿的完成工作任務?!安灰庇诔龀煽?,埋下頭來干工作”,是我的工作格言,提醒自己不要好高騖遠,而要腳踏實地,多干實事,在實踐中檢驗自己的知識并獲得施工現場的經驗累積。
施工現場工作更使我深深明白,在學校學習的東西和自己翻看規范、規程死記硬背的知識遠不如實際經歷過的記得牢固,而且好多學問更是書本里學不來的,完全是憑自己的經驗。工作以來,我一直在多看,多學,碰到施工現場的做法與書本里不一樣的地方及時的向技術負責人、工長等虛心請教,盡管有時候得不到理論上的解釋,但是卻是很好的經驗。剛工作時覺得技術資料工作、測量工作,質量檢查工作都比較簡單,而實際上卻學問大著,一直覺得自己會,而實際操作起來才發覺自己的不足,時常事倍功半,缺乏效率?,F在實踐操作多了,方法掌握了,經驗有了,才得心應手起來。比如說測量,重要的是要抓好其關鍵工作,個人認為,測量關鍵性的工作一是選擇施測方案,二是一定要進行復測以避免人為錯誤。
另外,拿技術交底工作來說,并不是簡單的把交底寫完交給勞務施工隊簽字就完成工作了。而是在書面交底工作完成后,還要在工人的實際施工過程中跟蹤、檢查,發現未按或未完全按技術交底施工的工人,要耐心的給予講解和指導,這樣才能使分部分項工程做到位,避免返工,在保證施工進度的同時也保證了工程質量。
工程施工中,安全更是不容忽視的主要環節,根據一年的工地實際經驗簡單談談安全方面。最重要的就是樹立安全意識,首先在項目部管理人員心中必須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只有項目部管理人員從心底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用心做好這項工作。如果項目部管理人員抱著僥幸的心理去做這項工作,那在工程安全施工方面是致命的隱患。所以項目部管理人員必須將安全工作從心底認識并付諸實施。對于勞務隊,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工人進場以后要安排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同時要對勞務施工隊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這些工作都做好后,就是具體實施,項目部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爭取將安全隱患在萌芽狀態時就徹底消滅掉。在安全方面特別注意的就是架體支撐、工人自身攜帶或佩戴的安全設施等。要時刻督促和檢查工人必須佩戴安全設施后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架體支撐在搭設過程中,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要求施工班組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或規程進行搭設施工,要做到無任何安全隱患,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后可以進行下一步的工序施工。
1.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概況:
1.1普查工作目的。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全面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
1.2普查工作意義。
搞好全國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保障國家環境安全;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2普查工作范圍、時間安排、建制鎮情況、制度建設。
普查工作有序地遵循:《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一次全國污染普查方案的通知》(國發[2006]3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07]46號)的制度、政策。就普查對象的確定、普查工作時間的安排、制度建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對普查工作也作了明確的技術規定。軟件清查、審核、平臺建設也作了明確規定。
2.1漣源市所轄區域:藍天街道辦事處、石馬山鎮、六畝塘鎮、安平鎮、湄江鎮、伏口鎮、橋頭河鎮、七星街鎮、楊市鎮、楓坪鎮、斗笠山鎮、水洞底鎮、白馬鎮、茅塘鎮、荷塘鎮、金石鎮、三甲鄉、龍塘鄉、渡頭塘鄉、古塘鄉19個鄉鎮1個街道辦事處全部參加本次普查,我市就此次普查工作安排了60多名普查員分別對各鄉鎮的種植業情況,養殖業情況及農戶地塊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以確保調查數據的真實。
2.2污染源普查時間從2007年12月致2008年6月止。于2008年3月20日我市召開污染源普查工作會議。選聘、抽調60名普查員,2名普查指導員。其中從20個鄉鎮共抽調20人作為普查員,負責本鄉鎮的普查工作。普查指導員中來自重點污染源企業的11人,只負責本單位普查表的填報、指導工作,來自鄉(鎮)的20人,負責本鄉(鎮)的普查指導工作,其余5人來自市普查辦,負責普查全面指導。2008年4月15日我局正式委派普查指導員到各鄉鎮培訓普查員,4月15日期正式下到各村開展普查工作,收集登記數據,6月份對相關數據進行錄入整理.資料時間:2007年度。
2.3于3月15日至5月8日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以專家授課的形式開始接受培訓,普查辦派2名專家親自授課。培訓內容主要是全國污染源普查的背景、目的、意義、具體內容及農業源普查表填報指標解釋、技術規定和填報要求,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工作細則等。普查辦普查指導員結合普查表填報實際,對于容易錯填、漏填的相關表格和指標進行強調解釋、說明,確保培訓效果的質量。經過培訓,縣普查辦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發給普查指導員證和普查員證。
2.4建立了以下普查員工作紀律:一,普查期間不得無故脫離崗位。二,嚴禁不經調查,只恁經驗或行政記錄進行填報,杜絕急于求成、趕進度的作法。三,普查員赴現場調查,原則上要二人以上同行,佩帶工作證件。不得與普查對象發生糾紛。四,普查工作手冊要隨身帶,不斷完善工作方法。不得自作主張、隨意處理普查工作中的問題,不得隨意涂改普查表。
3污染源普查的技術路線和方法
3.1技術路線圖
普查技術工作流程、清查工作流程、普查工作流程。
…………
3.2普查對象的確定方法
農業污染源普查的范圍
農業污染源普查對象包括種植業污染源、畜禽養殖業污染源和水產養殖業污染源。
種植業污染源主要針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豆類和薯類)、經濟作物(包括棉花、麻類、桑類、油料、糖料、煙草、茶、花卉、藥材、果樹等)和蔬菜作物(包括根莖葉類、瓜果類、水生類)的主產區開展肥料、農藥、農膜和秸稈污染普查。
畜禽養殖業污染源以舍飼、半舍飼規模化養殖單元為對象,針對豬、奶牛、肉牛、蛋雞和肉雞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和污水開展普查。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以池塘養殖、網箱養殖、圍欄養殖、工廠化養殖以及淺海筏式養殖、灘涂增養殖等有飼料、漁藥、肥料投入的規模化養殖單元為對象,針對魚、蝦、貝、蟹等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染開展普查。
3.2.1種植業和農戶地塊調查對象確定:
各鄉鎮及街道辦事處指定人員有選擇性的對該鄉鎮各村的農戶信息進行登記,組織人員根據普查技術規定逐步篩選普查對象并建立普查對象名錄。再由普查員根據對象名錄逐一走訪。
3.2.2禽獸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對象確定:一是從獸牧、統計、工商、經貿、(電力)等部門獲取的各類產業活動單位信息(各鄉鎮列表),再根據普查技術規定逐步篩選普查對象,建立普查名錄。二是由各鄉鎮安排人員下村調查走訪獲取相關信息,建立名錄,根據普查技術規定逐步篩選普查對象并建立普查對象名錄。
3.2.3清查和普查對象的數量
我市19個鄉鎮1個街道辦事處共計確定種植業抽樣地塊農戶2204戶(見表n302),要清查的禽獸養殖場7個,禽獸養殖專業戶776戶,(其中生豬養殖專業戶680戶,奶牛養殖專業戶0戶,肉牛養殖專業戶22戶,蛋雞養殖專業戶9戶,肉雞養殖專業戶72戶)普查的水產養殖規?;B殖場3個,水產養殖養殖專業戶171戶(見表n305和表n306)。匯總詳見表三、另各類普查對象總數及分類數量統計匯總表見表二附后。
3.3清查、普查工作的評價
建立清查底冊。6月份,漣源市農業局普查辦的工作人員對全市的農業源進行清查摸底工作。
根據各鄉鎮抽調人員走訪、登記、錄入的原始數據和經過普查員核對篩選錄入軟件的數據建立清查底冊,通過和有關鄉鎮、居委會、村委會調查了解,采取交叉核對的辦法,并實地逐一調查核實,15人經過近一個月的拉網式調查摸排,經初步篩選后保留987家禽獸養殖專業戶和275家水產養殖專業戶作為進一步核實的清查底冊。在此基礎上,再對照國家普查辦確定普查對象的條件和技術要求,從底冊中確定是否納入普查對象、是否詳細調查還是簡單調查,同時補充個別遺漏或刪除個別重復的清查名單,最后按照“寧多勿缺”的原則篩選出符合普查條件的對象957家,其中禽獸污養殖業染源783家(其中重點污染源7家,一般污染源776家);水產養殖業污染源174家,作為普查名錄庫。
我局普查辦將普查員分為24個小組,每個小組2名普查員,同時按清查時劃分鄉鎮區域或者企業、個體戶相對集中的片區,每個小組負責一個片區進行入戶調查,并在限期內完成普查工作。
我市農業源普查數量比。種植業污染源普查數量為2204家,其中重點污染源為204家,一般污染源為2000家,分別占清查名錄庫的89.1%、96.7%、和82.1%;養殖業污染源普查數量為957家,占清查名錄庫的99.9%,其中經審核符合普查范圍的957家(錄入軟件),占清查名錄庫的95.7%。種植業污染源中重點污染源發放表格508套,收回491套,收回比例為96.7%,一般污染源發放表格1804套,收回1713套,收回比例為94.9%;養殖業污染源發放表格957張(套),收回957張(套),收回比例100%。
由于以下原因可能清查與普查數量不一致:
清查不夠具體。清查時由于時間緊迫,對于一些偏遠的養殖場沒能到實地核實,但又不能肯定是否已停產,按照“寧多勿缺”的清查原則只能保留。具體普查時才發現,清查表上的部分養殖場已經停業或倒閉,有的養殖場沒有注銷原有名稱,一家養殖場存在兩個名稱,部分養殖業污染源規模達不到普查規模要求,最終導致清查名單和普查對像不一致。
業主錯誤地認為沒有污染不用填報。有些業主認為自己從事的行業沒有污染物排放不必填報,認為污染源普查就是普查污染嚴重的產業活動單位。于是他們百般推諉,要么強調說自己很忙,要么說自己不懂填,要么說沒時間填報,對這次污染源普查不配合。
4.普查質量管理、質量保證
為保證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數據質量,漣源市農業局普查辦對各個階段制定相應質量管理措施。
為確保清查質量,降低清查漏查率、重復率和錯誤率,我市在清查中采取指導員審核,縣市自查,上級普查機構審核等逐一核查辦法,對清查方法、內容、結論分明別類審核。對不符合要求,邏輯不緊,退回限期核查上報,切實做到不漏查、不重復、無錯誤,此項工作得到上級部門認可和肯定。
為確保普查效果,提高工作質量,我市十分重視過程監測,在清查、普查過程中把指導員分成2個工作組多次與普查員一道進入村戶,對普查員在清查、普查中各個環節、表格填寫是否規模、邏輯是否恰當現場檢查,對不符要求,邏輯混合,表格填寫不規范現象當場指正,并現場演練,有效地保證了工作質量、普查效果。
在數據錄入過程中我們采取“專人專機、專人專類別、專人專鄉鎮(街辦、景區)、專職專責”辦法進行數據錄入,錄入后并采取交叉重錄,交叉審核,主要領導最終核定,確保數據錄入質量。
4.1、建立質量崗位負責制。明確技術組負責普查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并指定一名熟悉環保業務,參加過全國污染源普查技術培訓的普查指導員,負責整過普查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4.2、高度重視培訓質量和效果。對選聘、抽調的普查員,由市普查辦派專家到各鄉鎮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進行授課,保證培訓質量和效果。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進行培訓同時,要求規模大、污染較復雜、普查表填報內容多的11個重點污染源也派人參加培訓,負責對本單位普查表的填報、指導工作。
4.3、嚴格執行數據審核程序。清查過程盡量實地核實,做到不重復、不遺漏。普查員入戶發放普查表,據具體情況指導普查對像填報,報表由普查員負責收回或者先交到普查員,由普查員初步審核數據填報的完整性、規范性等,再由普查員送給指定的普查指導員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由普員將表退給普查對像重填,反之交到普查辦進行再次核定。普查表經普辦核定后,由錄入員嚴格按照《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錄入、傳輸與處理技術規定》的要求錄入、比對、審核。
4.4、上級普查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上級普查辦在整個過程中負責全面的技術支持和指導,督促普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解答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并對普查表進行抽樣檢查,使普查工作更順利、普查質量更可靠。
總的來說我們做到了定期進行工作進度匯報,既保證了工作質量,也保障了工作進度;定期召開普查工作組技術討論會,集中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普查工作組成員之間相互審核,組長統一審核,做好質量把關。及時向市局普查辦匯報工作情況及相關問題,與領導及相關人員之間進行溝通交流,認真聽取意見與建議。
5.普查結果與分析
我市共有水田41.82萬畝、旱地20萬畝、果茶園4.65萬畝、蔬菜地0.24萬畝、可養殖水面3.75萬畝。有禽獸養殖場7個,禽獸養殖專業戶776戶。年出欄生豬108.6萬頭,其中專業大戶40%、養殖小區10%、分散養殖50%。牛57.1萬,其中專業大戶30%、養殖小區15%、分散養殖55%雞341.38萬羽,其中專業大戶40%、養殖小區10%、分散養殖50%。水產養殖規?;B殖場3個,水產養殖養殖專業戶171戶。
種植業主要種植水稻、油菜,種植方式為稻—稻、油—稻—稻或單季稻;旱地作物主要以中層黃泥土、中層紅砂泥土和厚層灰黃沙泥土,主要種植油菜、大豆、花生、馬鈴薯、甘薯、玉米等,主要種植方式為套作、輪作、單作,園地主要以紅壤為主,種植油菜、柑桔、茶葉、梨、桃、葡萄等。
化肥施用種類為主要為尿素、鈣鎂磷肥、氯化鉀、復合肥,全市氮肥用量46525噸,磷肥20455噸,鉀肥8562噸,復合肥19599噸。因過量施肥造成氮6021.42噸、磷203.54噸,1251.31噸流失。
農藥施用種類主要為維丹、殺蟲雙、多菌靈、敵殺死、稻瘟靈、撲虱靈、井崗霉素、銳勁特、百草枯等,全市全年農藥使用量1331噸,流失量為110.31噸。
綜合表一所述我市的陡坡地主要分布在石馬山鎮、安平鎮、古塘鄉等地。具體的土地類型、種植方式、種植種類詳見表一。
我市農藥施用量1331噸,其中高毒高殘留農藥占9%。年化肥施用(實物量)量95144噸,其中氮肥占48.9%、磷肥占21.5%、鉀肥占9%、復合肥占20.6%。年農膜使用量840噸,其中可降解的占80%、回收的占20%化肥養魚2萬畝,施用化肥40萬噸。年秸稈產生量3157萬噸,資源化利用的占60%。其中,水稻秸稈年產生量33.2萬噸,丟棄10%、田間焚燒20%、還田30%、堆肥15%,飼料20%,燃料5%,其它秸稈年產生量159.8噸,丟棄80%、田間焚燒10%、燃料10%,油菜秸稈年產生量2964噸,丟棄90%、田間焚燒0%、堆肥10%。年畜禽糞便產生量27萬噸,資源化利用的占50%。其中生豬糞便19.8噸,資源化利用的占30%,直接排放的占70%,主要利用方式為:生產沼氣,施入農田。雞糞6.23萬噸,資源化利用的占90%,直接排放的占10%,主要利用方式為:堆肥。牛糞1.04萬噸,資源化利用的占70%,直接排放的占30%,主要利用方式為:堆肥。
本次普查結果表明:
我市農業污染源密度分布極不平衡,(如調查的957戶養殖業中龍塘鄉就占271戶)布局不合理,污染狀況也不容樂觀,污染源呈逐步加重趨勢,許多污染源沒有很大程度的進行降解再利用。
主要表現在:
①廢水:種植業過量施肥、農藥使用,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廢水隨水土流失污染。
②廢氣:主要表現為過量施氮,自然揮發,農藥使用及畜禽養殖尿夜、糞便物體揮發污染空氣。
③固體廢物:主要表現為畜禽養殖糞便、廢渣排放、堆積,沒得到合理處置,造成污染較重。
自從2015年8月28日參加工作以來,在上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在同事的支持和幫助下,通過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諸多不足,今后還需要不斷的學習,不斷的積累工作經驗,不斷的提高和完善自己。近兩年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項目實施
完成項目資金78.51萬元,直接幫扶農戶86戶,支持養殖場建設4個,支持合作社建設1個。其中:
1、優質肉牛建設項目:項目下達資金30萬元,完成資金30萬元。按照項目方案要求,建設3個養牛場,每個場建設標準化牛舍500平方米,22015年完成了松山鎮團坡村張春元養牛場建設、白石巖鄉幸福園村楊永華養牛場建設、火花鄉落成村班繼美養牛場建設。
2、完成貓營鎮沙壩村養羊項目實施農戶16戶,驗收母羊380只,公羊18只,實施資金31.2萬元。完成貓營鎮新寨村養羊項目實施農戶6戶,驗收母羊180只,公羊8只,實施資金14.7萬元。
3、2016年肉?;A母牛擴群增量項目:完成第二批、第三批10頭以上基礎母牛養殖戶新增犢牛補助,貓營鎮達到項目要求的共計八戶,分別為紫云縣祥和農牧有限公司、紫云縣張志敏養殖場、紫云縣黃恒倫養殖場、紫云縣唐龍才養殖場、吳啟俊養殖戶、湯玉書養殖戶、羅大麗養殖戶、劉天學養殖戶,板當鎮共計一戶,為杜應學養殖戶,共計新增犢牛105頭,完成補助資金1.05萬元。
4、2016年退耕還林還草林草結合項目的申報,實施方案編制及草地建設,項目在貓營鎮、松山街道辦、五峰街道辦、大營鎮四個鄉鎮43個村實施,完成前期草地建設500畝。
5、紅光村林下雞養殖配套及村辦公室基礎設施幫扶項目(第二批):項目下達資金24.189萬元,完成資金1.56萬元。完成松山鎮紅光村發展庭院式林下雞養殖戶8戶,新建雞舍48平方米,自購雞苗800只,完成資金1.56萬元。
6、協助實施全縣《30萬頭生豬及1000萬羽肉雞家庭農場》項目,優質雞養殖項目下達資金2.5億元,生豬養殖項目下達資金6.2億元。圖片收集,數據統計,文件整理。
二、項目培訓
發展畜牧養殖,技術培訓是關鍵。一是牧草加工利用;二是畜禽飼養管理;三是畜禽疾病防治。全年培訓96人,186余人次。
三、其它工作
疫情處理:2015年9月協助處理貓營鎮小反芻疫情,主要完成疫情病原追蹤工作。2016年初協助完成全縣布病檢查和處理工作。
常規工作:認真完成草地中心和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
回顧兩年來的工作,在領導和同事的幫助下,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審視自己,仍有許多不足之處,一是文件領悟不到位;二是工作中主動性不夠,缺乏與領導的溝通,與同事的交流;三是專業技術知識停留在理論上,實踐能力較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政治學習,虛心請教領導和同事,提高自身的寫作能力;努力鞏固和實踐專業知識,提高自身專業素養,為農戶的發展盡綿薄之力。始終堅信在這個大家庭中,我會成功蛻變,用更快、更好、更高的方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二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制度,是為客觀公正評價農業技術實用人才建立的一項新的人才評價制度,納入全省人才評價體系。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省鄉(鎮)、村、組等農業生產第一線直接從事農業、畜牧、工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水產、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等專業技術工作的農村實用技術人員。
第四條取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承擔相應技術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
第五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按專業技術工作特點分為農業工程、農藝(種植技術)、畜牧(養殖技術)、農牧產品加工、經營服務等五個專業,各專業適用范圍如下:
(一)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水產、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從事技術試驗、示范,技術推廣、應用等種植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從事畜牧(牛、羊、豬、馬、驢、騾、兔)、家禽(雞、鴨、鵝)、蜂和特種經濟的飼養管理、畜、禽繁殖,飼料生產與加工,環境保護與動物衛生保健及相關方面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四)從事農牧產品加工技術工作的人員。
(五)從事運輸、營銷、中介服務行業的農村經紀人才。
上述各專業均加注在相應職稱名稱之后。如農技師(農業工程)等。
第六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等級設置為:初級、中級、高級。各等級分別對應的技術稱號名稱如下:
(一)初級:農技推廣員、助理農技師。
(二)中級:農技師。
(三)高級:高級農技師。
第七條我省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在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省人事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市(州)、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會同農業等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第八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通過評定或認定的方式取得。高級職稱通過評定取得;中、初級職稱通過認定取得。
第九條國家已建立準入制度和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認證的專業,不進行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
第十條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本職工作,努力為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評定或認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認定初級(員)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基本了解本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能按技能要求基本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的一般技術內容,了解一般農機具或常用設備的主要結構原理,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工作的實際能力
②參與農業技術推廣,能在科技人員指導下進行群眾性的試驗、示范、推廣工作。正確記載和整理技術資料。
③了解種植、養殖技術操作規程,能承擔規模種植、養殖的技術操作工作。
④種植規模是本村勞動力平均種植規模的1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條件下,單產超過本村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或在同等條件下單位面積的收益高于本村農戶平均水平50%以上。
⑤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能獨立承擔農牧等產品的運輸、營銷等工作,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務。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中專畢業,或高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②獲得農民技術資格證書(即“綠色證書”)或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級技術等級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初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④參加區縣(市、區)以上部門組織的50學時以上或參加鄉(鎮)組織的100學時以上的本專業初等技術培訓或已被鄉(鎮)確認為某一專業的示范戶且連續兩年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認定初級(助理)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基本掌握并能在實際工作中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掌握本專業技術工作的主要生產程序和操作技能,能發現并排除一般農機具或常用設備設施的簡單故障,具有一般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②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中,向群眾傳授農業科學技術知識和技藝,進行一般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③種植規模是本村勞動力平均種植規模的2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條件下,單產超過本村平均水平50%及上;或在同等條件下單位面積的收益高于本村農戶平均水平1倍以上。
④能因地制宜的提出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建議,幫助農戶做好農牧等產品的收購、營運、工作,為群眾致富作出一定貢獻。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大專畢業,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技術等級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高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或初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并累計參加區縣以上部門組織的100學時以上或參加鄉(鎮)組織的200學時以上本專業初等技術培訓;
④取得初級(員)農業技術稱號4年以上;
⑤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鄉(鎮)農業技術人員初級基礎專業知識培訓和考試且成績合格。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認定中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掌握并能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專業技術工作,掌握本專業技能標準和技術規范,了解本專業相關的先進技術和經驗,能正確操作和維護保養較復雜農機具和常用設備,能協助開展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具有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②組織并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應用,能對農戶進行有關試驗、示范技術和操作技能的輔導,具有采集與處理試驗數據的一般知識,能獨立撰寫單項的技術工作總結。
③結合當地農業經濟發展情況,推廣先進技術和科研成果,能解決試驗、示范、推廣和本專業技術工作中的某些技術難題,在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績。
④種植、養殖、加工等示范大戶,近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不低于當地人均純收入的3倍以上,并能帶動一定數量的農戶共同發展,已產生一定規模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⑤在經濟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能制定與本地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經營項目規劃和產品流通、銷售、加工方案,在引進資金,促進流通,加強合作,創建品牌等方面成績顯著。
⑥能指導初級農業技術人員開展本專業技術工作。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大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師合格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取得初級(助理)農業技術稱號5年以上;
④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鄉(鎮)農業技術人員中級基礎專業知識培訓和考試且成績合格或在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半年以上取得結業證書;
⑤獲得縣(市、區)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或被縣(市、區)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技術能手、科技狀元等榮譽稱號;
⑥在縣(市、區)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論文;
⑦受縣(市、區)政府表彰的示范戶、專業戶。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評定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能熟練掌握和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專業技術工作,熟練掌握本專業生產技術知識和技術要點,獨立制定生產計劃、技術工作計劃或規劃,提出技術推廣項目,制定技術措施,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指導中、初級農業技術人員工作。
②了解本專業科技發展動態,能倡導開展科學試驗,及時引進和推廣省內外先進技術,分析解決當地生產及業務工作中的技術難題。
③在種植、養殖、加工等方面有獨到的生產、經營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低于當地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并帶動周邊農戶(至少2/3以上農戶)共同發展,產生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
④能夠運用本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獨立處理經營活動中的業務問題。能進行經營業務的洽談、經營合同的起草,具有對專項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綜合的能力。
⑤熟悉農村市場的流通環節,具有熟練的實務操作的技術和技能。有豐富的農業經紀實踐經驗,熟悉市場行情變化,有較強的創新和開拓能力。
⑥具有承擔農業技術實用人才培訓施教能力,或具有講解、傳授本專業知識或技能的經歷。
⑦能指導中級農業技術人員工作。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大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年以上。
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技師合格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取得中級農業技術稱號5年以上;
④獲得市(州)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或被市(州)級以上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技術能手、科技狀元等榮譽稱號;
⑤在市(州)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論文。
⑥受市(州)政府表彰的示范戶、專業戶等。
第十一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工作由相應評(認)定組織負責。高級職稱由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中、初級職稱分別由中、初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認定委員會負責認定。高級職稱的評定工作每年進行1次,中、初級職稱的認定工作每年應不少于2次。
第十二條各級評(認)定委員會的組建應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由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負責組建,報省職改辦備案;中、初級職稱認定委員會按原農民技術職稱管理權限分別由各市(州)和縣(市、區)負責組建。
各級評(認)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要從取得農業技術職稱的農技人員中遴選,并充分考慮其專業覆蓋面。評(認)定委員會成員應是熟悉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或具有較高技術職稱、公道正派、堅持原則、組織紀律性強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須在15人以上,且必須是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認定委員會由11-13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組成。初級職稱認定委員會由9-11人組成,其組成人員中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應不少于1/2。
第十三條評(認)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程序是:推薦、審核、評(認)定、頒證。
(一)推薦。按照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范圍和條件,對符合本通知第五、九條規定的人員,由其所在的村委會或相應的專業協會負責推薦并提供相關材料,具體包括個人基本情況、主要業績、貢獻、成果,以及相關的證書、證件、證明等,并由被推薦人所在的鄉(鎮)政府將有關材料報送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擬評(認)定高、中級職稱的,由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按行政區域管轄權報送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對暫不具備組建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的市、州,其相應的評定工作由省職改辦負責委托。
(二)審核。被推薦評(認)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其推薦材料由推薦單位送當地鄉(鎮)政府審核,經審核材料屬實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并負責將有關材料報送相應評(認)定工作部門(機構)。對推薦材料的審核,要重點審核能證明被推薦人主要業績、貢獻、成果的相關材料是否屬實,要嚴格按照標準條件,確保材料的真實性。
(三)評定與認定。各級評定委員會應根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的有關規定、要求及評(認)定標準條件,對被推薦人進行考核、評定或認定。具體的評(認)定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以會議形式或現場考評的方式進行。以會議形式進行評(認)定的,必須有2/3以上的評(認)定委會成員出席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同意票超過評(認)定委員會組成人員1/2以上才算通過。以現場考評方式進行評(認)定的,其考評標準須逐條量化,參加現場考評工作的評(認)定委員會成員仍應達到評委會組成人員的2/3以上,并根據現場考評情況對被考評人進行逐項打分,經統分計算出的平均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才算通過。
(四)公示。對按規定程序通過評(認)定相應職稱的人員,由人事職改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對在公示期內群眾反映的問題,由組建評(認)定組織的部門(機構)進行查實,并由市(州)或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按其管理權限,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經公示無異議的,初級職稱由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行文公布認定結果;高、中級職稱由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公布評(認)定結果。
(五)頒證。獲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由各級人事職改部門頒發省人事廳統一印制,人事職改部門加蓋印章的《四川省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證書》。高、中級職稱證書由市、州職改辦頒發;初級職稱證書由縣(市、區)職改辦頒發。
第十四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要堅持重實際操作能力、重效益、重業績、重貢獻的原則,要將申報人員所從事產業規模和經濟效益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將申報人員自身的科技應用能力作為主要評價內容。對有特殊技藝,貢獻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學歷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十五條獲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符合評審農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業績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農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業績特別突出的,可由省職改辦直接推薦評審高級農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對做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可推薦參加各類優秀專家的評審選拔。
(三)取得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作為項目第一負責人申報省外專局引進國外人才項目或農業引智成果示范推廣項目。
(四)受聘在基層單位工作的人員,享有與聘任單位平等簽約的權力。
(五)鄉鎮農業基層服務組織和集體單位在農村招聘農技人員時,優先從具有相應農業技術稱號的人員中挑選。
(六)在進入農村人才市場進行人才引進、交流和勞務輸出時、優先選拔推薦。
(七)優先與單位或農戶簽訂有償服務技術承包、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推廣合同。
(八)優先參加技術培訓、講座、交流、進修或應邀參加有關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學術活動,或應聘到外地傳授技術。
(九)優先獲得有關部門提供的學術技術資料、信息等。優先參與農業開發項目和獲得貸款。
第十六條獲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積極鉆研業務和參加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
(二)努力完成業務主管部門布置的技術推廣和試驗示范任務,帶頭搞好科學技術普及和技術服務,積極向當地群眾傳授科學技術,帶動當地群眾共同致富。
(三)積極提出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意見和建議,為當地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
第十七條取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應按照國家和省對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主動接受各種形式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要統一將這部分人員納入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規劃,各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積極為他們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提供條件。
第十八條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要對本地區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及時了解和掌握有待進一步完善解決的問題,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要每年定期將本地區取得相應職稱的人員總量及相關工作情況書面報省職改辦。
第十九條本辦法下達后,不再進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定工作。四川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四川省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原制定的關于農民技術職稱評定的有關規定均停止執行。
第二十條原已通過評審取得農民技術職稱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持《四川省農民技術職稱證書》到當地人事職改部門加注專業類別,或重新換發《四川省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證書》。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各項規定中凡有量化要求的,均含相應規定之最低量化標準。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科技示范戶綜合能力建設為核心,以推廣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實施主體培訓為關鍵措施,提高我市水田“三熟”制質效,創新油菜效益增長方式,提升產業優勢,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產品穩定增長、市場競爭力增強、農民持續增收,實現農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示范規模目標:全市擇優選擇油菜專業村100個,遴選科技示范戶1000戶,組織開展油菜科技示范面積3000畝以上;輻射帶動2萬農戶、輻射示范面積5萬畝以上。
(二)技術推廣目標:通過開展培訓和指導,推廣雙低油菜主導品種3個,配套實用保優、節本、增產、增效技術8項,在全市推廣普及輕簡化栽培技術。
(三)增產增效目標:通過工程實施建設,使科技示范戶技術入戶率達到100%,示范戶科技種田水平和生活質量明顯提高。示范戶接受科技培訓達到100%,能夠熟練掌握并應用2-3項實用技術。通過工程實施,示范戶油菜畝產達到175公斤,比前三年的平均值提高10%以上,單位產量節約成本10%以上,帶動全市科技輻射戶油菜增產5%以上。
(四)科技攻關目標:開展油菜高產創建活動,建立百畝核心攻關區一個,畝產達250公斤,建立千畝典型示范區一個,畝產達225公斤,建立萬畝配套展示片一個,畝產達200公斤,建立雙低油菜“一菜兩用”高效示范區1000畝,畝平產值過1000元。
(五)工作創新目標:引導農民發展新型農業技術服務組織,建立農業科技入戶的有效途徑和模式,探索科技入戶的長效機制。
三、實施范圍
按照有利于整合農業優勢資源,有利于優化重點優勢區域,有利于高效推進工程建設,有利于構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新機制,有利于形成實用高效科技入戶新模式的原則,確定梅川鎮、大金鎮、花橋鎮、大法寺鎮等十個油菜生產規模大、生產水平高、示范帶動效果好的鎮處進行工程實施,每個鄉鎮擇優確定10個行政村,每個行政村確定10個示范條件突出的農戶作為科技示范戶,每個示范戶輻射帶動周邊20個左右農戶。全市確定科技示范村100個,確定科技示范戶1000戶、入戶示范面積3000畝,輻射示范農戶2萬戶、輻射面積5萬畝。
四、實施內容
(一)確定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
根據我市實際,確定中雙9號、中雙10號和華雙4號為油菜主推品種,推廣雙低油菜稀播化調培育大壯苗技術、雙低油菜水田免耕移栽與直播技術、棉林套栽(播)技術、雙低油菜秋冬春“三發”栽培技術、雙低油菜標準化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雙低油菜“一菜兩用”技術等8大節本增產增效技術。
(二)科學選定示范戶,公開招聘技術指導單位
1、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的招聘
堅持向社會開放的原則,充分發揮農業科技推廣隊伍的骨干作用,積極鼓勵和支持農業科研、教學等單位和農業龍頭企業、協會等社會力量及廣大科技人員參與競聘。由市農業局向社會公開招聘確定技術指導單位,再由技術指導單位根據項目建設需要,擇優招聘技術指導員,并報省農業廳備案。全市招聘技術指導單位1個,即武穴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招聘技術指導員50名。技術指導單位招聘標準是“四有”,即:有必要的技術指導手段;有專業技術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科技人員隊伍;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管理規范;有一定的進村入戶工作基礎,積極支持和參與科技入戶工作。各技術指導員招聘標準是“四能”,即:農村工作經驗豐富,能獨立實施科技入戶工作;農業技術水平較高,具有助理級以上的技術職稱,能滿足科技示范工作需求;工作責任心較強,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身體健康,能適應示范戶的技術指導工作要求。
2、示范戶的遴選
①選擇條件。在科技示范戶的選擇和確定上,堅持“三高”標準,實行“四個優先”,以確保示范農戶素質、工程建設高效益。“三高”,即:文化程度高,家庭主要農業勞動力中至少有1名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科技種田水平高,示范戶常年油菜單產水平和生產效益處于全村、全組領先位置,且生產規模較大,20*年油菜種植規模在3畝以上或在全村、全組處于中上水平;思想覺悟高,積極擁護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明理誠信,群眾公認,樂于助人,積極配合科技示范工作。“四優先”,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農民技術員和有科技示范經驗的農戶;優先選擇油菜生產規模在1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優先選擇已獲得《綠色證書》和《跨世紀青年農民科技培訓證書》的農戶;優先選擇有突出的特殊技能和能提供特別示范條件的農戶。
②選擇程序。實行“農戶自愿,逐級申報,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審核確定”,在農戶自愿申報基礎上,經過相應的民主程序確定和公示,并報省農業廳備案。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民主規范的程序,全市選定技術指導單位2個;招聘技術指導員50名;遴選科技示范戶1000戶。
(三)多種途徑開展科技入戶
1、實行分級式的技術培訓
采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市、鎮、村三級式培訓制度,即專家培訓技術指導員,技術指導員培訓示范戶,示范戶培訓輻射戶,通過層層開展培訓,提高了技術的普及率。對示范戶的培訓采取以鄉鎮為單位,每季度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技術指導員每月開展一次分散培訓;對輻射戶的培訓由示范戶在生產關鍵環節進行現場集中培訓。
2、開展全程化的技術指導
一是根據每個示范戶的生產實際及時制訂增產增收計劃,實行分類指導;二是在關鍵季節和關鍵農時,深入到農戶家中或田間地頭進行現場指導,“面對面”講,“手把手”教,每戶指導次數不少于15次。切實做到“生產關鍵環節主動入戶、突發事件及時入戶、技術咨詢隨時入戶”。
3、建立梯級式的示范樣板
采取專家辦示范畈、技術指導員辦示范方、示范戶建示范田的方式,市級在大法寺鎮桂家畈建立10000畝科技入戶核心區,每個鎮處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建立500畝的示范畈,每個示范戶建立1畝以上的示范田,達到市有示范畈,鎮有示范方,村有示范田,形成市、鎮、村三級立體的示范推廣模式,通過層層辦示范起到以點帶面,全面推進的效果。
4、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一是在《武穴農網》上開辟科技服務專欄;二是在電視上開辟《農技入戶直通車》專欄;三是在電視臺上開辟了病蟲預報專欄;四是開通了科技服務熱線;五是免費贈閱《武穴農業》報。
(四)開展高產創建活動
在大法寺鎮、大金鎮等地建立百畝核心攻關方、千畝典型示范區、萬畝配套展示片,進一步促進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的普及,提高油菜的生產水平,降低勞動強度和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穩定和擴大油菜的種植規模。
五、實施步驟
我市20*年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籌劃準備階段:從20*年10月初到20*年12月底。確定試點鄉鎮,組建專家組,調整優化示范戶,確定技術指導單位和技術指導員,確定推介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制定科技入戶工程實施方案,編制技術指導方案,編印相關技術資料和啟動實施等。
(二)入戶指導階段:從20*年9月初到20*年5月底。對示范戶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開展以示范戶為重點的主體培訓,組織高產競賽,進行項目跟蹤檢查指導、經驗交流等。
(三)總結驗收階段:從20*年6月初到20*年底。依據增產增收目標對示范戶進行檢查驗收,對技術指導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完成項目年度工作總結。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2個工作組。
1、成立工程實施領導小組。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華小明為組長,政府辦副主任劉志勇、農辦主任蘇玉峰、農業局局長吳有新為副組長,農辦、農業局、財政局、糧食局、科技局、各示范鎮處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油菜科技入戶工程實施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全市工程實施方案,協調工程實施和督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農業局副局長郭治成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工程實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建工程實施專家組。組建由糧油、植保、土肥、種子等七名各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首席專家由市農業局總農藝師袁廣豐擔任。
(二)強化管理,規范五項制度。
1、實行專家負責制。首席專家對全市的科技入戶工程技術工作負總責,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確保各項增產增效技術措施落實到戶、應用到田。
2、實行合同式管理制度。市農業局與技術指導單位,技術指導單位與技術指導員,技術指導員與示范戶之間分別簽訂技術指導服務合同,以合同形式明確各方的責權利。確保工程實施各項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時高質量落實到位。
3、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市農業科技入戶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向省農業廳報告全市項目進展情況;技術指導單位每季度向市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專家組報告技術指導工作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各技術指導員及時不定期向技術指導單位報告各自聯系示范工作情況。
4、實行動態管理制度。對在入戶過程中,群眾反映不好,達不到工作要求的專家、技術指導員和示范戶進行調整,并按規定程序及時補充。
5、實行嚴格的項目補貼制度。根據工程實施進展情況安排工作經費和發放“物化技術”補貼。強化項目資金管理,實行“政府給補助、專家開處方、財政一支筆”的辦法,確保最大限度發揮項目資金的效益,確保工程建設資金??顚S?。
(三)開展“四大”活動
1、開展秋播科技入戶宣傳周活動。
2、組織開展油菜生產高產競賽。在全市范圍內組織油菜生產高產競賽,采取“農戶自愿、跟蹤監測、專家驗收”的方式,全市評選十個高產示范戶,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