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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早期文明演進的模式問題
上世紀90年代,蘇秉琦先生提出關于中國古代文明起源與演進模式一系列理論成果,在學術界引起了較大的反響.他認為中國古代文明的起源是多元的,并將中國文明與國家的演進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隨著王權的確立,于公元前3200年左右的黃河流域和長江中下游及西拉木倫河地區的諸考古學文化,已經進入了文明時代。內涵是氏族組織已經松散、勞動與社會分工在家族之間展開、聚落已出現分化、祀與戎發展成為凌駕于社會之上并控制著社會的神權與王權,既不是奴隸制,也不是西周那樣的封建制。第二階段便是龍山時代,他對龍山時代的界定是與分布于黃河中下游及黃淮平原的龍山文化起始年代相當,內涵是包括龍山文化在內的所有與其同時的考古學文化.堯舜時代或為龍山時代,或為龍山時代的部分時期.但堯舜傳說主要同夏王朝有關,故堯舜傳說非龍山時代諸考古學文化的傳說,而只是同夏文化,即二里頭文化前身的那部分屬龍山時代的考古學文化相關的傳說。第三、四階段為夏、商和西周,可稱王國時期。雖有奴隸但并非奴隸制社會。此時期社會的基本內涵是父權家族、貴族、平民、農村公社、神權、王權、宗法制、禮制和分封制。第五個階段從秦漢王朝開始。中國古代文明進入了以對地方實行郡縣管理為特征的中央集權制的帝國時期。
有的學者則認為,中國文明起源與發展模式既不是一元的,也不是簡單多元的,而是多元一體的。文明起源與文明形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文明起源是指文明因素的起源。文明形成則是指文明的因素發展到足以摧毀原有的社會結構,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國家的產生。夏、商、周三代各有自己的文化淵源和發展譜系.并不同源。但中國最早進入文明社會的時間、中國文明起源形成的進程與途徑、環境因素在中國文明起源形成中的作用等課題還有待解決。
有的學者基本上接受了關于“酋邦”的理論,并用它來解釋中國前國家時期復雜政治組織的演進,認為堯、舜、禹時期“屬于酋邦性質的部落聯合體不但久已出現,其內部的運行機制已經相對穩定”。而且從唐堯到虞舜再到夏禹的領導權交接,都不應看作是個人之間的權力轉移,而應視作是部族地位變更的反映,因此,過去那種竭力拔高由“禪讓”到“家天下”的意義,將其視為我國前國家時代與國家時代的分野的評價,也值得重新審視。同時,世襲制并非夏禹以后才有,故而堯、舜、禹之間的斗爭并不如許多學者所分析的那樣,是新的王權和舊的氏族制度的斗爭,故以部落聯合體的最高首領是否世襲來作為判斷我國上古社會由前國家時期進入國家時期的分野,并不恰當。首領世襲制必須與其他因素結合在一起,才能成為正確判定前國家時期與國家時期分野的標志。因此,把堯舜時代看作是酋邦社會的末期,是由前國家形態向國家形態過渡的階段,而且直到有窮氏奪取有夏氏政權以后,堯、舜、禹時代那種舊有的部落聯合體最高領導權力以相對和平方式交接的機制完全被破壞,殘存的部落聯合體軀殼已徹底失去作用,中國上古社會開始進入以強大邦國間的武力爭雄為特征的早期國家時代。據此,不能以夏初作為早期國家時期的開始,而應把我國前國家時代與國家時代的分野定在太康失國以后,以部落聯合體政治功能是否完全喪失作為判斷兩者分野的依據。
2。中國文明的起源問題
目前,學術界對于中國文明起源問題的觀點主要有:(一)“滿天星斗說”,即認為我國數以千計的新石器遺址可以分為六大板塊;(二)“兩大集團說”,即前者以半坡文化為代表,屬高原山嶺型,后者以青蓮崗系統文化為代表,屬川澤湖泊型;(三)“接觸地帶說”,即主張以陰山、秦嶺、南嶺三條山脈為標志劃分出幾個接觸地帶,找出各種文化之間的區別和聯系,(四)“大小中心說”,仍然堅持黃河文化是一個大的文化中心,在這一大的中心之外也存在若干個小的中心;(五)“遼河流域文化中心說”,理由是赤峰的紅山文化并非受黃河仰韶文化的影響才形成的,它有自己明顯的獨立特征,遠古文化北方狩獵民族文化的特點更加突出,遠古時期并非落后于中原文化。轉貼于
近年有的學者提出了“文明起源三段論”的理論。即據摩爾根的“野蠻時代三段論”,特別是恩格斯文明起源論中的“三次大分工理論”,包括文明起源三大物質前提奠基期、文明起源三大要素生成期、文明總體標志國家形成期。關于物質前提奠基期,認為“農業起源一一新石器起源一一陶器起源”這三大創新分別實現了產業創新、工具創新、日常生活用具創新。從而為文明起源奠定了三大物質技術基石。
有的學者通過中國與西亞的兩河文明的比較研究后認為,中國的兩河文明具有鮮明的不同特征,即黃河文明是連續不斷的文明,長江文明是斷而再續的文明;在不同的文化圈內,其文明要素也顯示出不同的特征。由此,形成了中國古文明多源并起、相互促進的態勢。
有的學者則對城市與文明起源的關系提出見解,認為中國古代的城市具有明顯的政治特征,不是商業發展的產物,不是市場中心,嚴格說來是“城”而非“市”。“城”是具有鮮明防御功能的新星聚落形態,城的出現是英雄時代掠奪戰爭的產物,但并不意味著文明的形成。也有學者通過對牛河梁遺址的重新審視指出,牛河梁遺址至少存在兩個不同時代的文化遺存,既不能用新石器時代的紅山文化來概括全體遺存,更不能用青銅時代的夏家店下層文化來代替紅山文化的本身,故其中的“女神廟”和積石冢群的考古發現,并不代表“文明的曙光”或“原始文明”的開端。因此,不同意關于中國文明起源“滿天星斗”式的多元論。
有的學者認為,在運用聚落研究文明起源時一方面要找到突破口,這個突破口就是文明起源重點地區的中心聚落(包括都城),但另一方面也要重視對周圍聚落及聚落群之間關系的研究,即要回答當時文明演進的程度和社會結構,單純聚落的規模并不能說明問題,還要展開微觀聚落研究,尤其是城址布局和功能的研究,沒有該起源研究便難以深入;特別是聚落和聚落群規模的差別,并非進入文明社會才有,史前也是存在的,但那主要是自然環境或人口增長造成的,而進入文明社會之后聚落和聚落群規模的差別才反映了社會結構上的變化。
關于中國文明起源的具體時間,以往學者大多把文明的源頭上溯定在公元前2000年的夏代,即“上下五千年”之說;現也有學者根據20世紀后期中國考古發現的成果,將其上推到一萬年之前,即分為“上下兩個五千年”,上五千年是文明的起源過程,下五千年是文明的發展過程。
3.“古國”問題
“古國”概念是由蘇秉琦先生首先提出的,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古國”理論成為近年來在中國國家起源問題上一種很有影響的解釋性框架。
有的學者認為,“古國”作為指稱前國家時期復雜政治制度的概念應有其深意,即對那些高于典型氏族制度的“社會組織形式”的關注,特別是蘇老后來對“古國”概念的重新界定,更是“對長期以來人們所熟悉的對于中國國家形成和早期國家進程解釋的基本框架的重大改變”。但是應當指出,“古國”理論在考古學證據的認定上存在明顯缺陷.那就是“在作為古國理論基礎的有關考古工作中并沒有發現對于國家制度存在能夠自明的證據”,而這一缺陷是與“古國”理論在內容上的特征直接相關,即“‘古國’理論不包含關于前國家時期復雜政治組織的概念,從而放棄了對國家形成前夕可能存在的接近于國家的社會一一政治形式的探討”。特別是由“古國”理論所導致的國家起源與文明進程的多元格局也與古代文獻總體內容的“內核”相沖突。
有的學者強調要從社會經濟結構的角度來考察社會形態,特別是三代社會性質問題,故不贊成學術界關于“古國”、“王國”、“帝國”提法。三代既不是奴隸社會,也同樣不是封建的,認為“要把三代各種族組織中的貴族與平民的關系解釋成封建主與農奴的關系,就面臨著諸多理論與史實上的困難”,而已故史家霄海宗先生的“部民社會”的提法可用來概括當時最普遍的人群結構的性質。
關鍵詞:氣候變化;溫室氣體減排;溫室氣體評估;甘肅省
中圖分類號:X32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4161(2008)03-0055-04
人為來源的溫室氣體排放是當前觀測到的全球變暖現象最主要的驅動因素[1],溫室氣體減排是目前最重要的氣候變化減緩舉措,也是國際社會最廣泛認同的氣候變化減緩行動。但在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溫室氣體減排義務分配等具體問題上,國際社會也存在巨大的分歧。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自工業活動和土地利用變化,其中尤以發達國家工業化發展所產生的貢獻最大,在過去150余年間,發達國家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75.3%。溫室氣體減排意味著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約束,對歷史排放少的發展中國家而言更是意味著生存和發展機會的減少。
溫室氣體減排是重要的環境與發展問題,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最重要的是協調減緩氣候變化與保持社會經濟持續發展之間的巨大矛盾。發展中國家如此,發展中國家中的欠發達地區更是如此。目前發展中國家中欠發達地區的溫室氣體排放與參與氣候變化行動的可行性的系統研究還未展開,而這些地區可能是發展需求最迫切、減排空間很大、減排壓力也很大的特殊區域。本文以甘肅省為例,從脆弱的生態環境、巨大的社會經濟發展需求、艱巨的溫室氣體減排任務等角度著眼,分析欠發達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的特征,為欠發達地區制定面向未來的氣候政策、參與國際和國家的氣候變化減緩行動提供參考。
1.甘肅省的氣候變化挑戰
甘肅省地處西北干旱―半干旱區,生態系統脆弱,自然生存環境相對惡劣,氣候變化潛在威脅較大;社會經濟水平總體較低,不能滿足當地居民持續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求;作為我國老工業基地,甘肅省具有突出的工業發展與溫室氣體減排的矛盾,高排放產業比重較高,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較高,但繼續加快發展的需求較強。由于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約束,甘肅省在適應氣候變化和減緩氣候行動方面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1.1 氣候變暖趨勢明顯
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近40年來,甘肅的氣候存在明顯變暖的趨勢。20世紀90年代是甘肅近40年中最溫暖的時期,多數年份偏高0.4℃以上,特別是1997年以來,年平均氣溫偏高都在1.0℃以上,明顯高于全國和全球平均值。1998年最高,達1.6℃,其中蘭州市偏高2.1℃,為1932年建站以來的最高值。冬季增溫最為明顯,百年平均偏高1.0℃,1998~1999年的冬季是歷史上有氣象觀測記錄以來最暖的冬季,全省大部分地方氣溫偏高都在2.0℃以上,其中蘭州、武威、西峰等地超過了3.0℃。
1.2 降水量下降,干旱事件頻發
從1961~2000年,甘肅省平均降水量下降接近20%,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干旱頻繁發生。近50年來,全省共發生嚴重干旱13次,而90年代就出現了6次。近100年中(1901~2000年),20世紀20年代和90年代是甘肅省曾發生的兩個最為嚴重的干旱時段,而90年代的干旱,其持續時間、嚴重程度、出現范圍都超過了20年代。
1.3 極端惡劣天氣頻繁出現
甘肅每年發生沙塵暴的頻率總體呈現增加趨勢,目前,甘肅省區域性沙塵暴過程平均每年21次左右,其強沙塵暴過程1次左右,強沙塵暴過程3次左右,一般沙塵暴過程17次左右。近幾十年來,甘肅省暴雨次數明顯增多,實測和調查24h的點暴雨量超過200mm的特大暴雨發生過15次,冰雹、霜凍天氣也呈現增多趨勢。
1.4 土地沙漠化形勢嚴峻,可利用耕地面積減少
甘肅省土地沙化面積已達4 800km2,其中河西為4 100km2,占總沙化面積的85%;強烈發展的沙化土地2 270km2,嚴重沙化土地1 820km2,棄耕農田1 270km2。另外,白銀市北部、華池縣西北部、環縣北部也有沙化現象和沙化發展趨勢。
1.5 植被退化,生物多樣性損失迅速由于干旱、過牧和毀草開荒等原因,造成草原、綠洲退化。全省草場退化面積
71 300km2,占全省可利用草場面積的52%。其中,重度草原退化面積22 300km2,中度退化面積19 700km2,輕度退化面積29 300km2。草場退化面積占草場面積河西為40.39%,黃土高原為91.8%,甘南高原為10%,祁連山為18.8%,隴南為19.2%。雖然最近幾年以來退耕還林措施成效顯著,但在一些森林覆蓋區域,生物多樣性降低趨勢仍不容樂觀。
1.6 社會經濟水平較低,氣候變化潛在風險巨大
甘肅省近年來社會發展保持了較快的增長速度,社會經濟總體狀況得到較大改善。但在全國持續快速增長的過程中,與東部地區社會發展的差距仍在拉大,社會發展與經濟發展總于全國后列,社會各領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及影響社會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因素仍然較多,環境與發展矛盾日益突出,社會保障和抵御風險的水平較低[2]。這些問題也是欠發達地區的共性問題。
另外,甘肅省的內陸湖泊萎縮、冰川后退、降水變率增大等變化事實也不容樂觀,這些已經或即將為甘肅省脆弱的生態和社會系統帶來更大的潛在威脅。
2.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量評估
當前全球轟轟烈烈開展的溫室氣體減排談判、減排活動以及排放貿易等行動,強烈依賴于對各種時空尺度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精確評估,這是討論、分配各國政府承擔溫室氣體減緩義務的基礎,也是衡量溫室氣體排放效率、公平發展機會的重要依據。
溫室氣體的排放既受自然因素的影響,也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其評估既涉及基礎科學研究,又與技術和應用科學密不可分。在進行一般性的溫室氣體排放評估時,國際上廣泛采用化石燃料燃燒排放的溫室氣體量為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代用指標。本文主要利用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參考方法對甘肅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了評估,以獲得甘肅省等欠發達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的特征信息。
鑒于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規范不同、數據支持程度差異等實際情況,本文參考相關文獻[3-8]中的數據對部分燃料類型和計算系數進行了適應性的修訂,并據此對甘肅省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了評估和比較分析。
根據計算,甘肅省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79 897.96KtCO2,其中,來自石油的排放是11 401.22 Kt CO2,煤炭的排放是66 657.03 Kt CO2,天然氣的排放是1 839.72 Kt CO2。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自于煤炭消費,煤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83.43%。
為了獲得有關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的特征和規律信息,本文按照同一方法對甘肅省2004年溫室氣體排放情況、以及與甘肅省在經濟發展模式、社會經濟發展程度具有顯著差異的上海市和全國在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了評估(表1);基于獲得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結合GDP和人口數據,本文也對甘肅省、上海市和全國的單位GDP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等指標進行了計算(表2)。
3.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的特征分析
3.1 煤炭消費對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貢獻巨大
通過比較甘肅省、上海市和全國各種來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發現,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量中煤炭消費的貢獻為83.43%,這一比例要高于中國平均77.63%的排放水平,遠高于上海市56.15%的排放水平(圖1)。與此相呼應,石油消費對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的貢獻僅為14.27%,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0.42%和上海的41.48%。但甘肅省由于區位的相對優勢,來自天然氣消費排放的溫室氣體比例要高于全國1.95%的排放水平,與上海2.37%的排放水平基本持平。來自煤炭消費的排放量對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貢獻最大,這成為甘肅省與全國平均水平和上海市顯著不同的排放特征,這表明甘肅省的能源消費結構具有以煤炭為主的特點。
3.2 甘肅省單位GDP排放量遙遙領先
根據甘肅省、上海市和中國2005年的國內生產總值(GDP)數據,可以計算獲得2005年單位GDP排放數據(表2)。甘肅省2005年單位GDP溫室氣體排放量為4.13t/萬元人民幣,是上海單位GDP排放量的2.51倍,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66倍。但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甘肅和上海的數據均高于全球單位GDP排放量,其中,甘肅省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4倍,上海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1倍。(圖2)反映了甘肅省與其他地區在單位GDP排放上的差異。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與多數的發達國家相比,存在產業分工差異、能源結構不盡合理、單位能耗產值較低等現實情況,這導致我國單位GDP排放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處于發展中國家欠發達地區的甘肅省,單位GDP高排放的特征更為突出,造成這一局面,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
3.3 甘肅省人均排放量處于較低水平
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反映了社會經濟活動的水平,在目前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背景下,溫室氣體排放空間更是被看做一種有限的資源。人均排放量可以反映各地區總體的社會經濟水平和享受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情況。2005年世界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為4.22 tCO2/人,同期,中國的人均排放量為3.48 t/人,上海為8.49t/人,而甘肅省僅為3.08t/人。甘肅人均排放量分別是中國的88.52%、上海的36.28%、世界的72.99%(圖3)。這些指標說明甘肅省人均排放量處于較低的水平,所享受的以工業文明為代表的現代社會經濟福利較少。
3.4 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總體向好的方向發展
在注意到甘肅省相對全國和作為發達地區代表的上海市的比較形勢不容樂觀的同時,本文也注意到甘肅省所發生的一些好的變化趨勢。相對2004年,甘肅省在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了3 970.13Kt CO2,但增長率僅為5.23%,這相對過去幾年中超過10%的GDP增長率來說,是一個相對較低的排放水平。就排放結構來看,甘肅省在2005年來自煤炭的排放貢獻為83.43%,而2004年煤炭的貢獻率為83.98%,來自煤炭的排放貢獻有所降低,與之相呼應,石油和天然氣的消費比例略有上升。這些數據表明甘肅省的能源效率和能源結構總體在向更高效和更清潔的方向發展。
4.結論與建議
本文在修訂、發展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溫室氣體評估方法的基礎上,對甘肅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了評估和比較分析。總體而言,甘肅省的溫室氣體排放具有:煤炭消費貢獻大、單位GDP排放量高、人均排放量低的特點,但隨著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向好的方向發展,甘肅省來自煤炭的排放貢獻和單位GDP排放量正在降低。
本文參照國際通行方案、結合中國和案例區域的數據情況,對溫室氣體排放評估方法進行了適應性的修訂,基于修訂方法所提出的評估結果具有較高的可信度。但由于數據和調查的局限性,本文在非能源利用的燃料消費量、過境加油量、固碳產品轉移等數據的獲得和計算上具有一定的誤差,但本文的工作旨在尋找作為欠發達地區代表的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的總體特征和規律,這些誤差不足以對評估結果和比較結論產生較大影響。
通過評估和比較分析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的特征,可以為欠發達地區參與國際和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提供決策參考。具體建議:
①欠發達地區需要增進對氣候變化的科學事實和潛在威脅的了解,提高適應能力,加強減緩舉措,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能力;②利用溫室氣體排放環境相對寬松的時期,逐步實現經濟轉型,提高應對未來低排放發展模式的應對能力;③將溫室氣體減排與生物固碳等工作相結合,發展有特色的欠發達地區的減排模式;④將溫室氣體減排義務的承擔與國家的政策扶持、補償機制、資金投入相結合,徹底改善欠發達地區社會經濟狀況;⑤鼓勵欠發達地區與發達地區在溫室氣體減排工作中的合作,實現資源、效益、經驗和減排空間的共享;⑥加強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工作,逐步增加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⑦發展、轉化先進的低碳排放、碳捕獲與封存的先進技術,減少發展過程的累積排放,實現跨越式發展;⑧發展欠發達地區有關氣候變化的社會風險評估、保險、預防、預報和救助能力,建立可以積極防御氣候變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基金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全球環境變化人文因素的檢測與分析技術研究”(2007BAC03A11-01)、中國科學院2005年“西部之光”項目“甘肅省利用清潔發展機制的對策與實現途徑研究”和甘肅省重大科技專項“甘肅省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開發”(編號:2GS063-A74-014-01)聯合資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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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編.2006年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6.
農業提供了人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同時,農業生產又是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來源的重要部分。根據2007年中國政府公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有關中國氣候變化的主要觀測事實表明,近百年來,中國的年平均氣溫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溫平均值。根據2004年《中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1994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36.5億t二氧化碳當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占73%,甲烷占20%,氧化亞氮占7%。根據2013年2月公布的《中國氣候變化第二次國家信息通報》,2005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70.46億t二氧化碳,其中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和含氟氣體所占比重分別為78.82%、13.25%、5.59%和2.34%;按行業部門劃分,能源活動占77.27%,農業活動占10.97%,工業生產過程占10.26%,廢棄物處理占1.5%。可見,農業活動在中國溫室氣體排放中占有相當重要的作用。
二、關注農業生產要素投入
溫室氣體排放的必要性在目前的氣候變化國家信息通報中沒有能夠體現出農業生產投入品的能源消耗。氣候變化國家信息通報是根據《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提供的方法編制的溫室氣體清單,溫室氣體報告范圍包括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活動、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置,其中對農業活動的排放清單僅針對了中國稻田和牲畜養殖的甲烷和氧化亞氮的排放。《中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1994年農業活動相關溫室氣體中,沒有報告二氧化碳排放,僅報告了甲烷和氧化亞氮的排放,兩種氣體的農業活動排放分別占全國的50%和92%。《中國氣候變化第二次國家信息通報》,2005年農業活動相關溫室氣體中,仍然沒有報告二氧化碳排放,報告的甲烷和氧化亞氮的農業活動排放分別占全國的57%和74%。農業生產離不開能源,能源不僅是工業的血液,也是農業的血液。以美國為例,自19世紀初期開始,美國用了100多年的時間從農業大國實現工業、農業現代化強國的轉變,其中能源的開發和供給是功不可沒[6]。現代意義的農業,從農業生產所需的農藥、化肥、農膜等投入品的生產,到農業生產過程中耕種收、排灌等機械的使用,均無法離開能源的投入。仍然以美國為例,美國農業號稱是現代科學技術裝備起來的高效率的農業,但是農業生產的燃油消耗份額仍然不容忽視。據美國農業部(USDA)測算[7],與食品相關的能源利用占到了該國能源消費額的比例在2002年是14.4%,到2007年則增長到了15.7%。因此,不僅要關注農業活動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還要關注與農業生產直接關聯的投入品的能源消耗,如農藥、化肥、飼料等。以化肥為例,根據中國化工節能技術協會編制的《2012中國石油和化工行業節能進展報告》,2011年中國化肥行業消耗能源9253.13萬t標準煤,占石化行業總能耗的20.3%,與2010年所占比重基本持平。有研究者在部分研究中已經注意將農產品生產的要素投入的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一并考慮,體現了完整生產過程的生命周期分析思想。例如,美國密蘇里大學的J.E.Ikerd教授在闡述“綠草農業”[8]就指出,“綠草農業”在減少溫室氣體方面的優勢,其分析的畜牧產品生產溫室氣體排放測算時包括了飼料生產的排放。四、以小麥生產要素投入為例的中美農業生產比較分析基于以上分析,筆者提出對農業生產的能源相關要素分析和溫室氣體排放分析的思路:第一步分析農業生產完整的要素投入結構;第二步識別能源要素投入;第三步能源要素投入和結構的分析;第四步,如果技術條件許可,可以開展能源要素相關能源耗費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分析。本文選擇小麥生產為例進行分析,同時進行中美的比較分析。受部分能源耗費技術標準條件的限制,本文完成前3步的分析。
1.小麥生產要素的投入結構經過文獻檢索了解到,中國對農產品生產的成本和費用情況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分類和調查指標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農產品成本調查核算指標體系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207號),本文使用該指標體系。種植業產品的總成本分為生產成本和土地成本,生產成本分為物質與服務費用和人工成本,物質與服務費用進一步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其中,直接費用分為11項:種子費、化肥費、農家肥費、農藥費、農膜費、租賃作業費、燃料動力費、技術服務費、工具材料費、修理維護費、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分為5項:固定資產折舊、保險費、管理費、財務費、銷售費。
2.能源要素的識別小麥生產相關的完整投入要素中,土地成本為存在成本或土地租賃的機會成本,與能源投入無關;生產成本中人工成本,涉及勞動人員的用工時間和能量消耗,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在本研究中暫不作為分析對象;物質與服務費用中的間接費用主要涉及金融和財務等費用,鑒于費用比例較低且與能源投入不形成直接關系,故在本研究中暫不分析。與小麥生產直接相關的能源投入主要體現在直接費用的要素。劉萬秋[9]對山東省昌邑市主要農作物能源消耗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在不考慮勞動用工能量消耗的情況下,2007/08年度當地小麥生產的能源消耗以肥料能耗為主,占78%;其次是農業機械能耗,占15%;種子折算能耗占7%。據此,小麥生產中化肥、租賃作業、燃料動力的能源投入要素分析是必要的。鑒于種子、農家肥、技術服務、工具材料、維修護理等其他費用與能源投入不是直接相關,同時農藥和農膜生產是化工行業能源消耗的重要組成部分,本研究選擇化肥、農藥、農膜、租賃作業、燃料動力作為小麥生產的主要能源投入品來源要素。
3.中國和美國小麥生產能源要素投入和結構分析(1)中國。根據《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匯編2012》數據,筆者計算整理了2006—2011年中國小麥生產,每公頃主要能耗投入品成本為:2729.25、2957.10、3384.75、3905.25、3790.80和4263.75元,每100kg單位產量的主要能耗投入品成本為:51.72、54.78、58.11、68.86、68.30和73.04元。可見,中國小麥生產單位面積和單位產量的主要能耗投入品成本,在2006—2011年期間基本處于穩定增長狀態,其占小麥生產直接費用的比例基本穩定在82%左右。(2)美國。《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匯編2012》收錄了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中心(USDAERS)的部分農產品成本收益數據。該數據對小麥生產成本分類中“運營成本”基本與中國“直接費用”相對應,包括種子費、肥料費、農藥費、作業費、燃料動力費、修理費、排灌費、利息。根據上述分析,筆者選擇肥料、農藥、作業、燃料動力、排灌5項作為美國小麥成本中主要能耗投入品。計算整理結果,2006—2011年美國小麥生產每公頃主要能耗投入品成本為:1223.55、1335.90、1636.50、1631.55、1199.85和1401.45元(人民幣價),每100kg單位產量的主要能耗投入品成本為:54.80、53.11、58.92、60.05、39.64和54.84元(人民幣價)。美國小麥生產單位面積和單位產量的主要能耗投入品成本,在2006—2011年期間基本處于穩定、略有波動狀態,其占小麥生產運營成本的比例基本在70%~76%。
4.中國和美國小麥生產能源要素投入的比較比較分析得出,中國小麥生產單位面積主要能源要素投入成本為美國的2~3倍,且處于增長期,在2006年是美國的2.23倍,2011年為3.04倍。高投入伴隨著高產量,中國小麥生產單位面積產量約為美國的2倍,但是高產量比率并未伴隨高投入而繼續保持,中國單位面積產量在2006年約為美國的2.36倍,在2011年約為2.28倍,期間略有波動。體現在單位產量的主要能源要素投入成本差異上,2006—2008年中國小麥生產單位產量的主要能源要素投入成本基本與美國持平,2009年則超過美國,是美國的1.15倍,2010年更是達到了1.72倍,2011年回落到1.33倍。
三、小結
摘 要:兩會委員提出推動“碳期貨”市場建設使碳交易再一次成為了熱門話題。本文在介紹碳交易市場概況及其相關機制的基礎上,根據相關學者曾經提出的理論,以北京交易所碳交易價格為研究對象進行了碳排放權交易價格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并結合模型和當下我國經濟形勢對我國碳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碳交易市場;碳排放權定價;實證分析
1. 研究背景
隨著人類社會、科技的高速發展,環境、資源問題日益凸顯,尤其是溫室氣體大量排放引發的全球氣溫變暖,已成為當代人類社會發展的緊迫問題。我國對節能減排的重視程度與日俱增,在“十二五規劃”中明文提出,必須“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并提出于2020年將實現碳排放強度降低40%-45%的減排目標。
世界上第一個為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從而減緩溫室效應影響的國際公約是1992年5月9 日合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制定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聯合公約》),在此公約中便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采取了區別對待的態度。公約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義務的程序有所區別,要求發達國家積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發展中國家只承擔提供溫室氣體源與溫室氣體匯的國家清單的義務,由發達國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履行公約的資金支持。其目標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不對氣候系統造成危害的水平上。
而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可謂是《聯合公約》的進一步發展,使溫室氣體減排進一步成為發達國家的法律義務,要求從2008年到2012年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六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5.2%。2009年12月7-18日召開的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是繼《議定書》后又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全球氣候協議書,它商討了《議定書》一期承諾到期后于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節能減排方案。我國對此一直表示積極的配合態度,中國政府代表表示,2016~2020年中國將把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00億噸以下。
碳交易市場是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了進一步達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緩解全球變暖現狀,《議定書》實際上創造出了一種新的交易對象――碳減排額度,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通過市場機制實現了對二氧化碳排放權配額的交易。《議定書》建立了三種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國際合作減排機制。其一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即某一締約國(一般為發達國家)與某儀非締約國(一般為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在清潔發展登記處的減排單位的轉讓,在非締約國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協助締約國通過此機制項目獲得“核證減排量”也即CERs,以降低締約國履行兩河國框架公約的成本。
清潔發展機制賦予有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向不具有強制減排義務的發展中國家投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減排項目,從而獲得CERs。其二是國際排放貿易機制(簡稱ET)。這一交易機制的核心是允許發達國家之間相互交易碳排放額度。賦予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其許可排放量的締約國從其他擁有剩余排放量的締約國購買CERs,其過程包括“分配數量單位”、“排放減量權證”、“排放減量單位”等減排單位核證的轉讓或獲得。一個發達國家將其超額完成減排義務的指標,以貿易的方式轉讓給另外一個未能完成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的同事,從轉讓方的允許排放限額上扣減相應的轉讓額度。其三是聯合履約機制(簡稱JI),其核心是締約國之間以項目為基礎的一種合作機制。所實現的減排單位可以轉讓給另一個發達國家締約方,但是同時必須在轉讓方的分配數量配額上扣減相應的額度。通過此機制實現了減排成本較高的締約國在減排成本較低的締約國實施溫室氣體排放項目。通過以上三種不同機制的對比可以看出,碳交易分為兩類,一類是以CDM和JI為代表的以項目為基礎的減排交易形式;另一類是以ET為代表的配額型交易,由管理者制定總的排放配額,并在參與者之間分配,參與者根據自身需要進行排放配額的買賣。由于我國是《京都議定書》的非締約國,因此不能直接開展配額型交易。我國碳排放交易的主要類型是基于項目的減排交易形式,最主要的是CDM機制。
目前世界上的碳交易所共有四個:歐盟的歐盟排放權交易制(EU ETS)英國的英國排放權交易制( ETG)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國家信托(NSW)其中EU ETS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在世界碳 交易市場中具有示范作用。2012年1月13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廣東省、湖北省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逐步建立起了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以實現低成本2020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由此可見,中國碳交易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交易大部分比較分散,多是企業之間的場外交易,缺乏價格機制,而且以CDM為主的品種較為單一,再加上市場和價格不夠公開、透明,因此還沒有建立成一套完整的定價、核證體系,導致我國碳交易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國際碳市場價格,不利于爭取國際價格決定權。
2.變量選取
關鍵詞:進出口;機電產品;碳標簽;碳壁壘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6-0175-02
眾所周知,碳壁壘已逐步成為下一輪貿易壁壘的主要內容。機電產品是中國傳統的出口優勢產品,也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進口商品。有關機電產品碳排放的研究,目前尚無統一、完善的理論。在此背景下,進出口商品的監管機構適應形勢變化需要,進一步創新并選擇檢驗監管模式,科學監管,方便進出,幫助企業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幫助企業有效應對國外技術法規的能力,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適時開展了基于LCA的進出口機電產品碳排放模型評價及貿易壁壘研究轄區內先后有20余家企業進行了GHG溫室氣體清單核查。
一、國內外碳排放研究的現狀
氣候變化是人類面對的重要挑戰,為此各國積極采取行動,在哥本哈根的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上,各國承諾 “遵循科學,在公平的基礎上實現減排目標”。中國也積極采取措施推進節能減排工作,隨著“低碳”概念的推廣,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企業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的研究,更關鍵的是溫室氣體排放極有可能成為新的綠色貿易壁壘。因此用科學規范的方法來核算碳排放,特別是核算主要進出口機電產品的碳排放值得認真研究。機電產品碳足跡將協助消費者與生產者藉由生命周期內各階段量化數據,了解溫室氣體在環境和經濟面的影響,使企業能鑒定并優先處理具溫室氣體減量潛力的環節。
國內現有碳排放/碳標簽基礎較弱,標準體系基本等同或等效采用ISO標準,具體如下:
目前中國也有少數具有強烈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的企業開始嘗試碳足跡評估,但方法不統一,可信度不高,由于中國企業的碳排放量普遍較高,如果碳標簽的做法普遍實行,將嚴重影響未來中國產品在全球的銷量,給中國產品,特別是機電產品出口形成重大壁壘。英國、美國等都在對碳排放進行研究,監管部門應在碳排放,特別是在進出口機電產品的碳排放評價方法上多做探索,形成理論體系和方法體系,研究碳標簽監管方式和方法,指導企業跨越國外技術壁壘。
二、研究進出口機電產品碳排放研究的意義
首先,對現有的各類進出口機電產品碳排放模型進行對比、評價。有關機電產品碳排放的研究,目前尚無統一、完善的理論,在這一現實情況下,監管部門牽頭對各方法/模型進行對比分析,客觀評價,引導相關企業采用科學有效的方法對產品進行碳排放的科學計算。
其次,對研究進出口機電產品的碳壁壘,探索、保障中國進出口機電產品質量安全,建立以實現宏觀監管為目的、以驗證和監管為主要手段,更有效地履行監管職能,正確履行監管職能,提高執法公正性、準確性和有效性。
另外,推動機電產品的進出口企業增強減排意識。尋找在產品設計、生產和供應等過程中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機會,降低產品的CO2排放量,最終開發、生產、銷售更小碳排放的新產品。同時監管部門可利用該模型評價機電產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對產品進行分類監管,并利用碳排放這一指揮棒指導生產,主動調整機電產品檢驗監管的相關政策。
三、LCA碳排放評價方法簡介
碳標簽概念源自于20世紀90年代關于“食物里程(Food Miles)”的探討。所謂 “食物里程”,指的是消費者飲食消費與食物原產地之間的距離,是評估食物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其中一個方面。“食物里程”越遠,表示食物經過的運送過程越漫長。
有關碳排放的研究,較為公認的是采用的是生命周期評價方法(LCA,Life Cycle Assessment)。LCA方法是計算從產品的原材料采集、提煉到生產、運銷、使用、報廢直至最終處理過程中直接與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來綜合評估其環境影響。LCA模型的宗旨是幫助企業管理自身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尋找在產品設計、生產和供應等過程中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機會,降低產品的CO2排放量,最終開發、生產、銷售更小碳排放的新產品。同時監管部門可利用該模型評價機電產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對產品進行分類監管,并利用碳排放這一指揮棒指導生產,主動調整機電產品檢驗監管的相關政策。
LCA碳排放評價方法較其他方法,更準確、更具體。統計機電產品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內各種溫室氣體排放,即從原材料獲取、生產(或提供服務)、分銷、使用直至廢棄物的處置/再生利用等所有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量計量包括六類溫室氣體其范疇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氮氧化物(N2O)、氫氟碳化物(HFC)、全氟化物(PFC)和六氟化硫(SF6)。LCA可以不同的方式實測每個階段過程的所排放的六類溫室氣體,并將每一類溫室氣體轉換為二氧化碳當量(Carbon equivalent)。最終通過對碳排放進行評價,機電產品生產企業可以尋找在產品設計、生產和供應等過程中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可能,爭取開發出更低碳排放的新產品。LCA碳排放評價的程序如下:
1.選擇產品。企業進行產品的碳足跡評價分析,首先需要選擇可能產生最大的溫室氣體減排的產品進行研究。
2.確定適宜的供應商,碳排放評價作為一種產品/服務全生命周期的評價,需要供應商,特別是主要供應商的配合才能相對準確有效。
3.繪制過程圖。進出口機電產品的碳排放評價是從商業到消費者(B2C)評價:包括從原材料,通過制造、分銷和零售,到消費者使用,以及最終處置或再生利用整個過程的排放。
4.確定系統邊界。確定系統邊界就是要確定哪些生命周期階段應該包含在評價范圍內,哪些輸入和輸出應該包含在評價范圍內。在確定系統邊界時應遵循將產品單元中所有的實質性排放包含在內的總體原則。
5.數據的收集。為了計算產品的碳排放,必須考慮活動水平數據、排放因子數據和全球增溫潛勢(GWP)。
6.碳排放的計算。產品溫室氣體排放的計算通常采用如下方法。(1)活動水平數據乘以該活動的排放因子得出溫室氣體排放量,以產品每個功能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形式計算。(2)將具體的溫室氣體排放值乘以相應的GWP值,將溫室氣體數據換算為CO2當量的排放。(3)與產品有關的碳存儲CO2當量,應當從相應的溫室氣體CO2當量中扣除。(4)將各個活動所獲得的每個功能單位CO2當量相加得到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5)將溫室氣體排放按比例放大,來計算任何次要原料和次要活動,避免數據質量的不確定性。
7.分配問題。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有共生產品的情況下,必須對GHG的排放進行分析。
8.不確定性分析。通常不確定性來自供應鏈中某些數據的缺失和數據質量存在問題,如不是特定的數據、數據來源不可靠等等。
9.編寫報告。產品/服務碳排放評價報告內容包括碳排放評價結果外,還包括如下內容:產品介紹,系統邊界,運行邊界,內部數據收集系統說明,假定、排除及解釋,其他支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