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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家庭暴力;理論分析;預防對策
中圖分類號:C913.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9-0131-02
一、家庭暴力的定義及特征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殘害或者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的行為。我國婦聯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我國2.7億個家庭中,約有3%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主要為男性實施暴力。中國第三次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報告也顯示,認同“男人應該以社會為主,女人應該以家庭為主”的男女比例分別為61.6%和54.8%。在夫妻雙方共同生活的時期內曾遭受過男性言語攻擊、身體傷害等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1]。它的主要特征有:行為的隱蔽性是家庭暴力最顯著的特征,受害女性的外傷很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而精神上的折磨卻較為隱蔽且不易被發現和關注;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有:拳打腳踢、器械攻擊、言語攻擊、情感折磨等。
當前,家庭暴力的主要危害有:家庭暴力侵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如果不及時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女性本人又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在保持沉默、長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態下,采取了不理智的手段――故意殺人,釀成惡性事件;家庭暴力給子女造成不利影響,子女成長過程中,父母是他們學習和模仿的對象,夫妻雙方的吵架、謾罵和暴力行為都會對子女的社會化過程產生消極作用,子女更容易產生恐懼、自卑、焦慮和厭世的情緒,有的子女甚至會選擇離家出走、荒廢學業、走上犯罪的歧途;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單位,家庭暴力會使家庭逐漸走向破碎,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諧。
二、家庭暴力的理論分析
(一)功能主義
功能主義把家庭看作是完成社會所需功能的組織,著重強調家庭為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所發揮的積極功能[2]。帕森斯認為:由于社會的變遷,主干家庭、聯合家庭的分解以及核心家庭的產生,家庭在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功能日漸衰弱,以前家庭生產的功能由工廠接管,家庭的教育功能也隨著學校、監獄、警察的出現減弱等。同時,隨著社會組織的不斷出現以及保障制度的完善等打破了家庭的和諧,家庭傳統的教育功能被學校取代;家庭的保護和懲罰功能被警察、監獄取代;家庭的贍養功能也被療養院、敬老院所取代,現代化進程加快,使家庭的社會功能正在悄無聲息地減弱。家庭所承擔的功能越來越少,家庭成員的集體歸屬感也在逐漸地減弱。功能主義認為,現代社會的自由平等觀念與婦女操持家務和養兒育女的地位之間存在著矛盾,即女性的家務勞動者的身份與現代男女平等和個人主義價值觀念之間存在著沖突,而這無疑是現代家庭解體的重要原因。傳統家庭功能正在逐漸喪失,這使得家庭也在逐漸地演變成一個異常脆弱的組織。家庭暴力及其消極后果便是家庭功能衰落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家庭的脆弱使得家庭的凝聚力不斷地減弱,這種凝聚力的減弱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家庭有了暴力傾向。
(二)沖突理論
沖突論認為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在社會中沖突是普遍存在和不可避免的。沖突的根源起源于權利、財富等,沖突論者認為家庭組織總是與其他社會組織爭斗和沖突[3]193-207。例如,經濟組織要實現利潤的不斷增加,必然要求越來越多的婦女走出家庭,參加工作。這就使得家庭中夫妻兩個都處于工作的重壓之下,同時又要滿足家庭教育和娛樂功能的要求。家庭的功能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沖突,夫妻角色上的沖突也在家庭內部不斷顯現。最終,家庭成為了產生家庭沖突和家庭暴力的溫床。沖突論認為家庭暴力往往是男性面臨的社會沖突和家庭沖突的宣泄方式,家庭內部受害女性則成為了男性宣泄的出口,在關系越親密,感情投入得越多的家庭內部,沖突情緒一旦爆發出來,就可能是非常激烈的家庭暴力行為。當前,社會分工越來越細,社會節奏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沖突也不斷增多,家庭外部的沖突復雜多樣,男性在工作、社交中承受著巨大的社會沖突,工作壓力增大、市場競爭激烈、社交復雜等等。家庭內部的沖突主要是內部因素引發的,家庭經濟困難、突發變故、代際差異、家庭矛盾等等。這些內外沖突共同作用于男性,使很多男性不堪重負,在這樣的壓力下就容易產生挫折、焦慮和壓抑等心理問題。這種負面情緒如果得不到正常的疏導,就要尋找一個發泄的機會,而作為弱勢群體的女性便成了其“攻擊對象”。
(三)交換理論
交換理論認為,人們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總會理性地權衡其行為付出的代價和得到的收益。霍布斯在其“攻擊――贊同命題”中寫道:“當一個人的行動實際所獲得的期望報酬比他所預期的大,或者說沒有遭受到他所預料到的懲罰時,他采取這種贊同行為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這種贊同行為的結果對他而言就變得越有價值。當一個人的行為得到了他預料之外的懲罰或者沒有得到他預期的報酬,他采取攻擊行為的可能性就越大,這一行為的結果對他而言才更有價值。”[3]219-230該命題認為當施暴者的行為未遭受到他預料中的懲罰時,他就有可能采取對女性實施家庭暴力的贊同行為。運用這一理論來分析,正是由于男性在對受害女性實施了家庭暴力后幾乎不受社會干預制約和道德譴責,實施暴力的男性所受到的懲罰也是微乎其微,既沒有法律的制裁,也沒有公眾的譴責,即男性對受害女性實施暴力行為后幾乎不用付出什么代價,如此,這種較小的懲罰結果無形中就助長了家庭暴力高頻率的發生,也必然會使家庭暴力的發生愈演愈烈。
(四)符號暴力理論
布迪厄認為,隱藏的符號暴力具有合法性且不易被識別,因此最符合社會系統的經濟學,也是施加于人的最經濟的支配方式[3]247-255。中國有著兩千多年的封建文化,男權文化和暴力文化是家庭暴力產生的文化根源。作為封建文化的指導思想,“三綱五常”、“三從四德”早就成為人們頭腦里根深蒂固的觀念,在日常生活里,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的思想還留有很大的殘余。特別是在封建觀念較深的農村,父權和夫權觀念還普遍存在,家庭暴力的產生大都與這些因素有很大聯系。同時,這一落后觀念使受害人對于家庭暴力一忍再忍和產生麻木,從而強化了被害人的角色。1949年,波伏娃出版的《第二性》中就寫道:“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成的。”[4]女人作為妻子和母親的命運,是男性強迫地標簽在她們頭上,用來限制她們的自由,女人永遠生活在男人為她們編制的牢籠之中。在家庭層面中,男女的家庭地位不平等。在經濟上,女性依附男性,男性因為經濟地位的優越,在家庭中掌握著主動權、支配權,夫妻之間一旦產生不同意見或矛盾,男性掌握著主動權,女性則處于被動地位,當矛盾沖突到一定程度,男性的支配便表現為對女性實施暴力。
三、預防家庭暴力的對策
家庭作為社會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單位,對家庭和睦、社會穩定起著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家庭暴力,不僅需要個人的改變,更需要社會方面的努力。
(一)構建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有關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2001年4月我國在新修改的《婚姻法》中,才第一次將“禁止家庭暴力”明確地寫入到了草案總則和法律責任中[5]。所以,沒有做到對有家暴的男性實施應有的懲罰,導致他們在實施家暴過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要遠遠小于他們的預期。同時,受害女性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提高自身的社會地位
在家庭中,夫妻雙方經濟能力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由于我國女性長期被賦予“相夫教子”的角色,基本上沒有工作的機會,經濟上無法獨立,在精神和生活上依賴著男性,即男性在家庭中處于支配地位,女性處于被支配地位。所以,要預防家庭暴力就必須從社會層面上實現社會性別平等,提高女性的社會地位,實現在家庭中夫妻雙方的平等主體地位,加強對家庭暴力的輿論和道德譴責,使得家庭暴力的男性在實施過程中付出更大的成本。
(三)組建社會支持網絡
在實施家庭暴力后,女性往往選擇忍氣吞聲,因此,為預防家庭暴力應該組建一個預防家庭暴力的社會支持網絡。充分利用親朋好友、社區、鄰居、民間組織和相關政府機構,建立精神支持、家暴援助、心理咨詢、法律咨詢等方面的支持系統,為夫妻雙方提供解決沖突的有效方式和良好的溝通技巧,在社區中為廣大家庭開展家庭暴力的社區教育,宣傳家庭暴力的法律知識,提高公眾反對家庭暴力的意識,促進家庭的和睦和社區的穩定和諧。
綜上所述,家庭暴力作為影響家庭和社會的一個重要社會問題,正在愈演愈烈,要有效地防止家庭暴力,必須正確認識,理性思考,盡快建立反家庭暴力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公眾樹立性別平等的正確輿論導向,建立強大的社會支持網絡,充分保障受害女性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健康和睦,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課題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主要數據報告[J].婦女研究論叢,2011,(6).
[2]賈春增.外國社會學史[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213―237.
[3]侯鈞生.西方社會學理論教程[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6.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般來說,家庭暴力是指基于家庭共同生活,行為人對其家庭成員施以身體與精神等方面造成傷害的行為。但是,對于家庭暴力的準確定義,目前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無論是人們的認識還是法律的規定都不盡相同。
在有關的國際文件中,家庭暴力是被這樣定義的:1992年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中定義了“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是指“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上的傷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別的暴力行為,包括威脅行為這類行為,強迫或任意剝奪自由,無論其發生在公共生活還是私人生活中。”1995年世界婦女權益保護會《行為綱領》第113條則認為“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中發生的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行為,包括毆打、對家庭中女孩的待、與嫁妝有關的暴力、配偶、切割女性生殖器和對婦女有害的其他傳統習俗、非配偶的暴力行為以及與剝削有關的暴力行為。”
目前,我國對于家庭暴力的內涵缺乏權威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筆者認為,家庭暴力不僅僅包括身體上和精神上的暴力,還有一種被大家所忽視的,或者說已經被世俗的觀念所普遍接受的隱性的暴力方式,即性暴力,就是這種隱性的暴力,卻往往是家庭暴力中最常見的。
二、家庭暴力的種類
目前世界上最常見的家庭暴力分類,以被侵犯的權益為依據劃分,可分為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三大類。
身體暴力,是指以毆打、捆綁等外力直接傷害于受害人身體的暴力行為。身體暴力的后果,通常會在受害人身上形成外傷,具有直觀性。
精神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經常性的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不法行為,對家庭成員進行精神折磨為精神暴力的常見形式。家庭成員認為行為人的經常性精神折磨行為足以令其產生恐懼、受辱即可構成對其的精神傷害。
性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或某幾個針對另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強行實施犯的行為。丈夫違背妻子意愿強迫發生性關系是最常見的性暴力,也有的是其他男性家庭成員對女性家庭成員實施犯行為。
在中國,法律所承認的家庭暴力的侵害客體是人身權利,具體而言包括身體和精神兩個方面,未在司法解釋中將性暴力單獨列為家庭暴力的一種應有形式,而是把性納入身體的范疇,當作對身體暴力的一種特殊形式。只有當性暴力給受害人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時,才認為是家庭暴力,并且也僅是將其認定為對身體的傷害。
筆者認為,無論從法理權利分析的角度,還是在現代國際法律文書中,都應該摒棄這種將婚內排除在犯罪之外,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的觀念。妻子首先是人,其次才是配偶,雙方自愿應該是夫妻性生活的前提,這也是已婚婦女人格獨立和人身自由的起碼要求。現代婚姻是雙方自愿的結合,這種自愿不僅指婚姻的締結,也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的,締結婚姻本身表明雙方做出了上相互尊重的承諾,婚姻決不能成為性暴力合法的基礎。
三、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
(一)從個人角度看
1. 施暴者的角度。施暴者認為其既然有撫養妻子、教育子女的責任,當然也有權對之進行打罵。有的婚姻家庭中,施暴者因不滿婚姻現狀而毆打、虐待妻子甚至孩子以泄私憤,或者通過暴力逼迫對方同意或主動提出離婚。道德觀念較差和個人素質較低下,是發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個人因素;法制觀念較為淡薄,是發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此外,亦不排除個別家庭成員因具有精神病理學上的某些病因而誘發其實施家庭暴力。
2. 受害人的忍讓。一般來說,家庭的存在是以情感和血緣為紐帶的,這使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情感上一般不能接受自己的家庭成員受到法律制裁的事實,甚至在施暴者受到制裁后會產生一種自責的心理。再者,由于家庭成員關系間的不可變性,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亦害怕施暴者在受到法律制裁后會變本加厲地對其實施報復、打擊,而且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家庭中往往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種種原因致使他們不愿也不能看到施暴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只能選擇忍讓。
(二)暴力循環的原因
西方家庭暴力研究提出一種“暴力推動暴力”的理論——暴力循環理論,即:在成長的過程中,曾經遭受暴力的人對配偶或子女實施家庭暴力的概率,要遠高于沒有遭受過暴力的或者很少遭受暴力的人。在這里我們可能會認為,施暴者的暴力行為在某些個案中是其于兒童時期在發生家庭暴力的環境中習得的,然而這一理論卻無法解釋那些在無家庭暴力環境下長大的孩子的施暴現象。這就自然地引出一個問題,即暴力行為的習得是在一種社會“亞文化模式中”作為生活方式而習得的,通過社會對暴力行為的認同或是默認,使得暴力心理不斷被強化,家庭暴力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社會所“遺傳”。
(三)歷史、文化的原因
從家庭暴力的歷史來看,我們不難看出,男權主義和夫權主義思想是家庭暴力的歷史淵源。在中國,家庭暴力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基礎,從西周的禮,到漢代董仲舒提出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就是把子和妻作為男子的附從和財產,從而使家庭暴力在社會上被認為是合法的治家手段。《唐·戶婚律》規定:“諸犯義絕者,離之,違者,徒一年。”到了明清,法律規定“子女違反教令而依法處決,邂逅致死者無罪”。所有這一切,都顯示在封建社會中家庭暴力長久存在,只是被合法化罷了。
在國外,即使是在17、18世紀歐洲資產階級啟蒙運動開始明確提出人權概念,提出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這一時期,人權的概念也并沒有沖破家庭的籬障,深入到家庭中,解放在家庭暴力中飽受壓迫的婦女。例如,法國民法典一方面確立了天賦人權的原則,另一方面又明確規定婦女不能享有同男性一樣的平等權利,規定了“夫應保護妻,妻應順從夫”的條文。
四、我國對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人的司法救濟現狀
建國以來,我國憲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均對實現男女平等,保護婦女、老人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作出了具體規定。憲法第4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都有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第49條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兒童。”這是婦女權益保障的,是對家庭暴力最嚴厲的禁止。
(一)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以予勸阻、調解。我國憲法賦予了作為群眾自治性組織的居民委員會與村民委員會調解的功能,因家庭暴力發生于家庭成員之間,女性受害人與施暴者之間存在著緊密的感情聯系和經濟聯系,受害人一般希望家庭暴力能夠盡可能平和地解決。因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與當事人所在單位的調解功能就具有重大的意義,處理得當的話,大部分家庭暴力可以通過勸說與調解得到預防與制止。
(二)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以予勸阻;公安機關應以予制止。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既可以先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勸阻,再請求公安機關制止;也可以直接請求公安機關以予制止,這完全由當事人自主選擇。如果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不能自行請求有關組織或者公安機關救助,受害人的親屬或者鄰居、朋友、同事等,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公安機關舉報。
(三)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由此可見,對實施家庭暴力者追究刑事責任的前提是當事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構成犯罪。而我國刑法對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條件以及應當追究的刑事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能通過其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進行具體的分析,從而依據刑法的規定定罪,如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等。
此外,《婚姻法》還規定,由于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也屬于司法救濟措施的內容。
五、結語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的和睦與穩定關系著國家的穩定與安寧,不僅是每個家庭成員人生幸福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之一。日益嚴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穩定和發展,完善的家庭暴力法律救濟途徑,充分運用法律的手段來遏制家庭暴力,依法懲罰施暴者,全面保護受害人,促進全社會都要來建立文明、和睦平等的社會主義家庭是目前我們所要做的。
參考文獻
關鍵詞:話語權 網絡表達 幸福感 家庭暴力 博客
話語權是指信息傳播主體所享有的表達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所有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享有言論自由意味著每個公民都享有話語權,只是在現實中,不同公民之間話語權表達的渠道以及表達后對他人或者事物的影響力不同,從而影響不同個體之間權利的實現,甚至致使部分個體處于權利積弱或者缺失的狀態。媒體作為傳播言論的載體,其技術上所具有的傳播特點必然影響著個體的權利表彰。網絡傳播因為其進入門檻低、交流可匿名等特點,給女性的話語權表達提供了便捷的平臺,從而給女性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了不容忽視的影響。本文著重分析女性話語權的網絡表達所帶來的影響可謂機遇與挑戰并存。
網絡交流給女性幸福感的提升帶來機遇與挑戰
幸福感,又稱“主觀幸福”,是指參與主觀幸福評價的個體,根據自律的標準對其生活質量予以的整體性評價。①幸福感來源于對生活各方面感到滿足,以及體驗到較多的積極情感與較少的消極情感。從測量的角度看,幸福感包括情感體驗與滿意度兩個部分。②本文從情感體驗角度分析話語權的網絡表達給女性幸福感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人類需要情感支持和釋放渠道,尤其是女性。面對當今的社會現實,我們仍然不得不承認,女性在婚姻家庭關系中依然處于弱勢地位。尤其是家庭暴力等涉及婦女權益保護的問題嚴重。全國婦聯主席宋秀巖指出,2009年婦聯系統受理的家庭暴力方面投訴有4.8萬件(次),占到婚姻家庭類總量的22.7%;配偶有外遇的有3.5萬件(次),占到婚姻家庭類總量的16.6%。③
網絡可以豐富女性的情感體驗,從而增加幸福感。對于女性需要傾訴的特點而言,網絡在為女性提供情感支持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傳播優勢。網絡能為女性提供不同表現形式的、可供選擇、適合女性心理特點的溝通方式,比如匿名網絡聊天、BBS匿名發泄情緒、論壇匿名發帖詢問意見等。當女性面對家庭暴力、丈夫出軌等問題時,常常抱有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或者礙于面子、孩子等各種原因,不愿意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秘密,于是,網絡往往成為她們發泄情感、尋求心理幫助的重要渠道。
除了家庭暴力等涉及女性維權的問題,由于在家庭和社會中所處的弱勢位置,加之生理和心理特點與男性不同,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往往要承受一些男性不能想象和理解的壓力、困惑,甚至痛苦。溝通、娛樂等方式都能夠對女性的情感提供寬慰和支持。2009年北京市婦聯研究室調查數據顯示,北京市婦女對業余時間安排的結果為:經常參與的休閑娛樂方式排名前三位的是看電視(81.79%)、閱讀書籍報刊(58.92%)和上網(54.94%)。④
從以上調查數據中,我們不能得出婦女使用網絡必然就是為了溝通、娛樂、緩解壓力這個結論,但我們可以看到,使用網絡是婦女休閑娛樂的一個主要方式、重要方式,從而說明網絡使用是衡量婦女生活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畢竟,低收入婦女使用網絡的機會明顯偏低。所以,低收入婦女具有通過提高網絡使用來提高生活質量、提升幸福感的需求。而且這種使用網絡的需求綜合看來應該是高出其他婦女的。從此可以看出網絡對于提升女性幸福感的意義和貢獻。
需要強調的一點是,網絡因為其特有的傳播優勢,可以為女性幸福感增強提供機會,但這種機會也是挑戰,因為如果使用不當,就會適得其反。網絡對女性幸福感的提升,是需要條件的。條件就是女性不僅要正確認識網絡的情感支持作用,而且要不完全依賴網絡,不放棄其他的權利保障渠道,尤其是不能礙于面子等原因,放棄法律的救濟。否則,網絡渠道帶給女性的可能不是幸福感的提升,而是幸福感的降低。
因為,女性話語權的網絡表達是一把雙刃劍,適當使用,有利于女性幸福感的增強;不當使用,不利于女性幸福感的提升。例如,有的女性一遇到婚姻家庭問題,尤其是家庭暴力、小三問題,就只顧著尋求情感救濟,沉迷于網絡的交流中,講自己的故事,聽別人的故事,把網絡上的群體支持當成法律判決,把心理安慰當成救命稻草,長此以往,無異于飲鴆止渴。畢竟,完全依賴虛擬的網絡來解決女性的一切權利問題、幸福問題,是不切合實際的。
如果女性在家庭中面臨自身人身權利等受到侵害情況,只是選擇尋求網絡情感支持,而不依靠法律最終來解決問題,結果可能就是遮蔽了問題的存在,從而導致事情的偽解決、未解決。話語權得到充分甚至是過度彰顯,其他權利卻被擱置了,被網絡在悄無聲息中屏蔽了。這時候,網絡給女性幸福感帶來的就是負面影響,而不是正面影響了。女性要警惕這種情況的發生,注意網絡給女性幸福感提供的只是暫時的情感避風港,避風之后,風浪依然存在。女性需要在現實中勇敢地面對風浪,迎難而上。
博客給男女平等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人們既可以通過博客信息,也可以通過博客進行自我形象的展示。對于女性而言,通過對博客平臺的設定,女性可以表達自己的生活狀態,闡釋自己的思想感受,塑造自己的風格。可以說,博客這種可以由女性本人完全掌控的媒介平臺,因為其傳播主體在塑造自己形象的過程中,是話語權表達的自主平臺,可以自由、真實地創造女性自己想展示的形象,從傳播主體到傳播內容都具有真實性、自主性、自由性的特點,所以,博客研究在“女性主義媒介研究”中具有不容忽視的價值。
女性形象展示和界定的權利,長期以來并沒有掌握在女性自己手里。在傳統媒體的傳播過程中,女性形象的設定與展示是由相應的媒介機構來完成的,性別平等得不到實現。傳統媒介機構掌握著話語霸權,而女性在傳統媒介中不能掌控話語權。話語是社會文化傳統的外化,是一種制度化的產物,男性在傳統的文化結構中處于主宰地位,制定人類生活中的一切規范形式,話語作為一種權力體制的象征,被男性所操縱,并融入了男權文化對女規范、價值觀念的要求,女性存在于男性所創造的文化陷阱中,女性話語在男權文化的制約和覆蓋下走向邊緣化,并依附于男性話語而生存。⑤傳統媒介常常是從男性視角刻畫著大眾眼中的女性形象,從而形成大眾對于女性形象的刻板印象。這些片面的女性形象并沒有全面展示真實的、豐富多彩的女性形象,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扭曲、壓抑了女性的形象特征。
網絡博客使用簡單,其傳播的草根性使女性網民擴大了表達的渠道,有了更多發出自己聲音的機會。對女性而言,博客就是自己能夠主宰的天空,在女性自己的博客中,女性不僅可以進行暢所欲言的表達,甚至可以是堪稱驚世駭俗的表達,如木子美曾經把自己的日發表在博客中國網站上,博客中國網站竟然因為這一日,點擊量飆升。有學者將女性的這種寫作稱之為“反叛式”的寫作方式,也就是寫自己的身體,用不加虛飾的語言,將自己的感受和心靈微妙的變化,肉體的每一絲波紋,都寫進文本中,從而使自己不在男性話語中成為一種他者的角色。⑥木子美的博客對男權文化是一種不容置疑的反叛,也帶來了人們對長期以來由男權文化占主導地位所形成的思維模式的思考:男性就應該是第一位的嗎?女性就應該是處于從屬地位的嗎?在木子美的博客中,她高舉女性個體意識的大旗,極盡女性張揚之能事,男性反而居于附屬地位了。木子美在博客中傳播的內容從道德角度看必然會引起爭議,但木子美事件的傳播效果也不是簡單的正面或者負面的界定和判斷就能涵蓋的。但無論如何,我們從中看到了這樣一個關于博客傳播的不爭的事實:博客客觀上為女性話語權的表達提供了新的平臺。
網絡傳播參與主體的廣泛性,給女性提供了參與的機會,給女性話語權的表達提供了平臺,于是,人們從網絡傳播的平臺上看到了男女平等傳播的曙光。那么,網絡傳播真的實現男女平等了嗎?女性在網絡媒介中的參與性和話語權究竟是怎樣的狀態呢?國內眾多學者的研究普遍認為,網絡傳播中,性別仍未平等。中國女性在網絡傳播中處于傳播主體、傳播文本、傳播受眾三重缺席的狀態。⑦但是,博客自誕生以來,尤其是近幾年,女性這種缺席的狀態似乎開始呈現被打破的趨勢,越來越多的女性因為博客的吸引而參與到網絡媒介中來。越來越多的女性認識到,博客是一個可以自我控制、自我設定的平臺,通過這個平臺,自身的思想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女性的話語正在通過博客而逐漸變得有力量。16200萬,這是截至2008年底中國已有的博客用戶數量;9234萬,這是截至2008年底中國女性用戶的博客數量。⑧
女性話語權通過網絡博客的表達,給女性的發展提供了機會,但同時也是挑戰。博客只是提供了一個話語權的表達平臺和渠道,如果新臺唱老戲,新瓶裝舊酒,那么這個渠道不僅不能有助于男女平等,而且還會起到相反作用:繼續增強大眾對女性的刻板印象,為女性按照男性的眼光來塑造自己增加了范圍更廣、效率更高的傳播渠道。因為女性博客容易淪為依照男性視角、矯揉造作、毫無新意地展示自己的廣告牌,并沒有女性自己的風格和個性,從而失去了獨立自主使用和享受話語權的機會。所以女性應該突破被男性觀看的視角模式,充分行使網絡帶給自己的話語權,促進男女平等。
技術的發展送來了網絡新媒體,使得女性的話語權通過網絡可以得到更廣泛的表達機會。但這種擁有許多屬于自己特有的傳播優勢的媒體,對女性而言,是福音,還是噩夢?目前還不能定論。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網絡的傳播優勢確實能夠并且已經為女性帶來了新的感受、新的生活局面、新的機會和新的挑戰。在這片新的表達話語權的陣地上,女性應該積極參與到網絡的使用中來,享受網絡提供給自己的情感支持來提升幸福感,并清醒地認識到網絡情感避風港的作用;享受博客平臺賦予自己的話語權利,并警惕不要落入男性視角的陷阱。面對女性話語權網絡表達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我們可以引用學者戴爾•斯潘德的話作出回應:婦女必須改變信息的符號并將新科技調整到女性主義的一端。婦女確實需要做好準備,這個準備也必須做得快一點,因為信息革命已經是既成事實。⑨
注 釋:
①李維:《風險社會與主觀幸福》,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頁。
②柯燕:《網絡對女性幸福感的影響》,《武漢科技大學學報》,2009(8),第21頁。
③宋秀巖:《呼吁出臺反家庭暴力》,news.省略/20100430/n271848208.shtml
④北京市婦聯研究室:《2009年北京婦女綜合素質與發展狀況調查報告》,《北京:2009年度北京市婦聯系統調查研究成果專輯》,2010(4),第80頁。
⑤凌睛、梁瑛:《網絡媒介與女音》,《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2007(2),第82頁。
⑥荒林等:《中國女性文化NO.2》,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1年版。
⑦李偉娜:《中國女性在網絡傳播中的三重缺席》,《青年者》,2005(3),第58~59頁。
⑧陳月華、張悅:《從博客看中國女性在網絡媒介中自我形象設定的特征》,《新聞界》,2009(3),第96頁。
⑨蘇•卡利•詹森:《批判的傳播理論:權力、媒介社會性別和科技》,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俄羅斯男人稱理想女人應聰明加美麗
俄羅斯一家網站調查中心近期進行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大多數俄羅斯男性認為,理想女人和妻子首先應當是聰明和美麗的。善良和富有魅力是他們看重的女性品質。而在妻子身上,忠誠和善于持家則更為可貴。在一些男士看來,自己的另一半必須是聰明睿智的,這樣才能輔助丈夫,為他出謀劃策。還有一些人則覺得,只有懂得“適當沉默”才夠得上理想太太的標準。在理想女人和妻子的必備條件中,外表排在第二位。只有為數不多的紳士不忘補充說:“重要的不僅是外表,心靈美同樣不可忽視。”有趣的是,男人把善良看作是女人第三重要的品質,但卻不是妻子必備的品德,它甚至沒有進入前五種品德之列。對他們來說,伴侶的忠貞要比善良可貴得多。許多男人非常嚴肅地看待這個問題,他們希望妻子“忠于自己但不要像個醋壇子”。所有受訪者都在一點上達成了共識,那就是包括妻子在內的女性應當是性感的。相比女友而言,男人更在意妻子是否持家有道。日常生活中,俄羅斯男人是典型的大男子主義:在他們看來,妻子應當忙里忙外,操持家務,還要燒得一手好菜,把自己伺候得舒舒服服。
述評:善良是飯,聰明是藥,美麗是性;吃飯是為了過日子,吃藥是為了提神,性生活是為了快樂。善良是飯,也就是不足掛齒卻又必須的事情。
10月22日 紐約New York
美國中學開設“防約會暴力”課程受歡迎
美國羅得島州通過一項法律,要求當地公立中學把防范“約會暴力”內容作為健康課程的一部分。羅得島州總檢察長說,“約會暴力”等家庭暴力十分常見,但學校里卻幾乎沒有針對這方面的教育課程。老師教學生們性知識,教他們不要吸毒、不要酗酒,同樣也應該教他們不要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根據名為“琳賽?安?伯克法”的法案,羅得島州的公立初中和高中必須開設相關課程,教育孩子們如何培養良好的友誼或戀愛關系,以及如何避免那些有暴力傾向的人成為自己的親密朋友。“琳賽?安?伯克法”也在全美范圍引發廣泛關注。美國全國檢察長聯合會已經通過決議,鼓勵各州向學生開展防“約會暴力”教育;內布拉斯加州正在考慮制定類似法律。“琳賽?安?伯克法”源于23歲女子琳賽?安?伯克。她三年前在約會時被男友殺死,此后她的父母一直致力于推動制定這一法律。
述評:兩性關系中暴力和主動只不過是墻頭上的一棵草,偏一下就成為了另一個行為,有約會暴力的男人,也會有約會不主動的男人,兩種人女人都不喜歡。
10月23日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荷蘭人為寵物申請電視頻道
荷蘭阿姆斯特丹一家動物愛好者組織近日在全國發起為寵物及其主人開設電視頻道的倡議活動,并開始征集支持者的簽名,如支持者達到5萬人,就可以將申請正式提交給主管部門。倡議者要求相關機構制作適合動物觀看的電視節目以及使人了解動物生活狀態和權利的節目。活動的負責人卡倫?蘇特斯指出,目前荷蘭人家中喂養著大約300萬只貓、200萬只狗和100萬只兔子。他說:“人可以從動物那里獲得很多啟發。動物們不會造成信貸危機,不會吃超出需要范圍的東西,它們還愛護環境。”
述評:家富小兒嬌,寵物亦當然。給寵物看寵物的電視節目,是否還要分門別類?狗看狗的啃肉骨頭,貓看貓的捉老鼠,兔子看兔子的不吃窩邊草。
10月24日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荷蘭埃因霍芬鼓勵轉行從良
荷蘭埃因霍芬市為了鼓勵紅燈區的轉行,打算實施一項特別的獎勵計劃,只要她們符合從良表現,便會給予積分獎賞,用以換取贈券,免費購買專人設計的時裝或家。當局希望為這些戒除可卡因毒癮、斷絕她們和幕后操縱者的聯系,又提供課程培訓,為她們進行轉職所需的技能訓練。此外,當局考慮接納由當地時裝設計學院學生提出的意見,向們提供免費的時裝,以特別的衣著設計增強自信,并教授設計之道,以鼓勵她們專攻時裝設計,希望有朝一日,推出個人品牌的時裝。除了埃因霍芬,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和其它城市也采取措施,逐步關閉紅燈區,但進度緩慢。對于這項鼓勵轉行的計劃,當地的反應冷淡。荷蘭工會指出,有部份人可能并不想轉行,而最終一天,街頭可能變為非法,她們便無以為繼,而且大多數人欠缺朝九晚五的沖勁,根本難以適應。
述評:世界上一些自古以來的事情,不見得一定就是高尚的、擺得上桌面的,卻是難以消除的,尤其是難以在一夜之間消除的,一夜的消除必然二夜的復蘇。
10月25日 堪培拉城Canberra
澳大利亞專家建議不吃牛羊吃袋鼠
澳大利亞政府氣候轉變顧問建議,澳大利亞人應該改吃袋鼠肉、少吃牛羊肉,這樣有助于改善氣候變暖。加諾特教授在提交給澳大利亞政府的全球變暖報告里說,牛、羊等動物每天打嗝放屁排出大量甲烷,是澳大利亞溫室氣體的主要源頭,而袋鼠排出的甲烷氣體就非常少。甲烷是溫室氣體的一種,它使全球氣候加快變暖。加諾特的報告還說,家畜主要是牛和羊排出的甲烷氣,占農業排放溫室氣體總量的67%。如果農民也像工廠一樣,需要買排放甲烷氣的許可,畜養牛羊的成本就會增加,這進而會帶動飲食習慣改變。早前的一份調查報告提出,到2020年時,澳州牛和羊的數目應該分別減少700萬頭和3600萬只,同時讓袋鼠的數量從目前的3400萬增長到2億4000萬只。這樣一來,增加的袋鼠數目足以抵消減少的牛羊,而且隨著廢氣排放許可證價格的上漲,生產袋鼠肉就會比牛羊肉有利可圖了。
述評:世界總人口是幾十億,但是為了幾十億人口而來到人世走一遭、最終被人殺了吃了的動物幾百億幾千億都不止。歸根結底是人決定了動物該不該做動物。
10月28日 巴黎 Paris
近六成法國人青睞公立醫院-
法國民意調查機構法國輿論研究所最新調查結果顯示,近六成法國人青睞公立醫院。該機構對957名18歲以上法國公民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高達59%的受訪者表示,在可以自行選擇的情況下,他們更愿意到公立醫院就診。不過,調查結果同時顯示,42%的受訪者認為,無論是法國的公立醫院還是私人診所,過去5年里在醫療質量和就診環境等方面“沒有任何改進”。
述評:把自己靠在國家身上的人就是大多數的人,也就是窮人;對于窮人來說,公立就是國家,國家就是父母,父母有義務負責孩子的吃喝拉撒、生老病死。
10月24日 倫敦 London
英國女性采用“欺騙”方式讓自己更迷人
英國日前一項調查顯示,有超過90%的女性為了讓自己顯得更吸引人有魅力,紛紛采取“欺騙”的方式來裝扮自己。絕大多數女性都非常樂意采取一些“小把戲”來讓自己身型看起來楚楚動人,比如身魔術俏臀牛仔褲讓身型顯得苗條些。調查還顯示,女性采用最多的欺騙手段便是身穿魔術胸罩讓自己的胸部顯得豐滿。據了解,調查顯示女性使用最多的美容方式是:穿著透明的緊身內褲襯;其次是涂抹睫毛膏。不過該調查還透露了這種美容方式可能存在的一定危險。
述評:愛因斯坦相對論無處不在――女人是善于欺騙的,男人就是最容易受騙的,女人偽裝得最美麗的部位,恰恰就是男人最在意的部位、最看花了眼的部位。
10月27日 紐約 Newyork
經濟衰退讓人們生活方式更健康
經濟衰退真的那么不好嗎?當全球都陷入金融危機的恐慌中時,美國的一些學者做了調查,結果顯示經濟衰退讓人們的生活方式變的健康了。專家稱,經濟每衰退1個百分點,人類的死亡率就降低0.5個百分點。理由是經濟衰退后,人們喝酒的少了,抽煙的少了,人們有時間在家里烹飪“健康食品”,而不是去超市、快餐店買那些飽含脂肪的快餐。報道說,社會經濟高速運轉時,人們沒有時間照顧家庭和孩子,現在好了,人們有的是時間照顧家庭、拜訪親朋好友了。此外,開車的少了,路暢通了,交通事故和車禍死亡率也有所降低。英國的環保專家也認為經濟衰退有利于他們工作。舉例說經濟狀況好時,人們買四個蘋果就會浪費一個,每兩年就換一臺電視機,每搬一次家就修一次花園,現在大家的這些行為已經開始減少了。
述評:苦難是人類的財富,這是許多人津津樂道的;如果將經濟危機也看作苦難,是否也是財富呢?在危機過后,肯定有人這么堅持。
10月26日 莫斯科 Mosco
“鐘點丈夫”走俏莫斯科
家政服務公司是2003年才在俄羅斯出現的,絕對算新生事物。但據某市場公司統計,其年需求增長高達25%至30%。不少主婦獨自在家,碰到棘手問題,過去只能求助鄰居或是找物業,而物業的水平實在不敢恭維:等候時間長、干活不賣力、進門不脫鞋、很多活兒不會干……如今,主婦們不必為此而發愁了。最近在莫斯科新開出了一家名為“鐘點丈夫”的公司,名稱聽上去有些曖昧,但員工提供的并非,而是修理水龍頭、更換插座等家政服務,生意非常興隆,秘書小姐接電話接到手軟。安裝吊燈、鋪電線、更換電纜等是最常見的服務項目,但也有更換壁紙、給別墅的菜地松土、維修住宅等大活計。此外,經常會有女客戶打電話來請鐘點工陪心愛的寵物散步、跟自己上街購物、幫助挑選合適的電器甚至只是為了邊喝茶邊促膝談心。
述評:小保姆會與老先生產生愛情,鐘點工會與小主人纏綿,到了“丈夫”的份上,要想冰晶玉潔好像也很難,尤其是促膝談心,一不小心就不僅僅是促膝了。
10月28日 倫敦 London
新版歐元以形象勸阻易
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離婚的增多就意味著家庭的不穩定,家庭的不穩定則會帶來社會秩序的混亂。 由此可見,離婚不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昔日曾共同生活、親密接觸乃至有過甜蜜時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終人散、分道揚鑣 。筆者分別從我院近十三年的離婚案件進行了分析比較,并從近三年來審結的離婚案件中隨機抽取了100件(判決和調解的案件)進行了分析,得出以下一些微薄的結論,并提出一點拙見,以供大家參考。
一. 從1991年——2003年十三年來離婚案件的數量分析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件數 218 169 193 235 205 224 207 219 187 228 261 227 212
占當年的比例 20% 12% 16% 15% 13% 21% 18% 20% 15% 21% 25% 23% 24%
(說明:因從2002年開始實行大民事統計,為了進行比較,從1991年起統一按大民事統計方法進行統計)
從以上表中可以看出,離婚案件的比例總體上是有所上升,并且占據民商事案件較大的比例。幾年來,許多國家的離婚率直線上升。據美國統計,在過去100年間離婚增長率是人口增長率的13倍,有1/3的初婚者以離婚告終。前蘇聯的離婚率也高達35%左右。我國1980年離婚率為4.75%,而到了1997年離婚率竟增加到13%,有的大城市甚至達到了25%。①
二、通過對近三年判決和調解結案的離婚案件抽樣分析,離婚案件在實體上的新特點
(一)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結婚不到一年的有5件,占5%;結婚1—3年的15件,占15%;結婚3—5年的16件,占16%;結婚5—10年的30件,占30%;結婚10—20年的25件,占25%;結婚20年以上的9件,占9%。
(二)、年齡比較小,離婚率較高
30歲以下離婚的占46.5%,30—40歲的離婚的占34.5%,40—50歲離婚的占13.5%,50歲以上離婚的占5%。
(三)、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起訴為58件,占58%;男方起訴為42件,占42%。男方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無感情基礎、女方有婚外情、經濟糾紛及對性生活不滿;而女性提出的離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經濟糾紛及男方有罪。
(四)、離婚的原因比較集中
從分析表明,離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導致離婚的25件,占25%;(2). 因不能正確對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導致離婚的23件,占23% ;(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長期分居而導致離婚的17件,占17%;(4)因雙方感情不合分居而離婚的11件,占11% ;(5)因一方患有嚴重的疾病的8件,占8%;(6). 因家庭暴力而離婚的4件,占4%(7) .因一方被判處刑法而離婚的3件,占3%;(8).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離婚的2件. 占2%;(9)因婆媳關系不和導致離婚的2件,占2%; (10).一方因網戀而導致離婚的1件,占1%。(11).其他案件4件,占4%。
(五)、通過判決或調解,離婚的比例高,有88件,占88%。(不包括撤訴案件在內)
三、在程序上的新特點
(一)、舉證困難。在證實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證據主要是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其他相關的書證和證人證言比較少。書面證據主要就是結婚證,常住人口登記卡。大部分判決或調解離婚的,證據也不是很充分,從統計的判決準予離婚的57件案件中,只有結婚常住人口登記卡,當事人的陳述的有42件,占70%。大部分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是因為證據不足,從統計的12件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中,因證據不足的為8件,占67%。
(二)、公告送達的案件為11件,直接送達的為89件。
(三)、缺席的比例高,缺席審理的為24件, 占24%。
(四)、調解的比例比較低,調解結案的為31件,占31%。判決結案的為69件,占69%。(2003年我院一般民商案件的調解率為46%)。
(五)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后,短期內(在6個月到一年內)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比例高,有19件,占19%;第二次提出離婚訴訟判決準予離婚的比例高,19件中被判準予離婚的為18件,占95%。
三、上述現象存在原因的分析
(一)、為何離婚案件長期以來一直居高不下?
筆者以為:
從婚前感情基礎來分析。現在在外打工的絕大部分都是年輕人,特別是農村的年輕人,打工與異性接觸的機會大,又沒有父母的監督和幫助,戀愛比較自由。但也產生一個負面作用,雙方了解不是很深時,就已經進行同居生活。從分析表明,婚前戀愛時間不到一年占18%,特別是早婚的現象也越來越嚴重,結婚時一方未到婚齡的占15%。
從婚后的感情建立來分析:結婚的時間長短中分析,就會發現,結婚的時間的長短與年齡成正比例,30歲以下,一般結婚在10年以內,從時間上結婚10年以內的比例為36%;從年齡分析上30歲以下離婚的占46.5%。即年齡越小,其結婚的時間越短,夫妻之間的感情還不很牢固,加上年輕氣盛,說離就離。但大部分都已生育了子女,孩子也比較小,認為孩子小越好辦,對孩子的感情上不會有較大的影響。隨著年齡的增大,結婚的時間越長,一方面夫妻的感情比較深厚,不易破裂;另一方面,隨著孩子長大,雙更多的要考慮孩子的感情及其影響,也就會比較理智。
從離婚的原因來分析:年輕的夫妻離婚,大部分是因為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長期分居而導致離婚。本來婚前基礎不牢,結婚的時間不長,夫妻如果一方外出打工或雙方不在同一個地方打工,夫妻長期分居生活,感情就會慢慢變淡,很難經得起沖擊。另外,外出人員一般年收入在1.5萬—2萬元,和在家鄉的收入反差強烈,從而導致人生觀、價值觀發生變化。一旦有什么波折,及易導致離婚。
(二)、為何30歲以內的離婚率較高(達46.5%)
以前在農村,一談到離婚,就覺得十分丟人。現在農村的青年在外打工的比較多, 他們與外界接觸的機會多,見得世面比原來的要寬闊的多。人們的生活觀和價值觀正在發生變化。加上現在的電子信息高速發展,人們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對離婚的案件及離婚程序了解的比較 清楚。夫妻之間實在和不來,能夠比較理智的通過訴訟程序來解決。另一個方面,由于受到外面的精彩世界的誘惑,一些人開始對自己在家務農的結發之妻感到不滿,想方設法通過婚外情來尋找滿足,有的想干脆加以拋棄。
(三)、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于男性
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主要是因為婦女在家庭中經濟地位提高,不再忍氣吞聲,一旦對婚姻不滿,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離婚。離婚后,婦女有能力自己獨立生活。另一個主要原因是男人對外交往比較多,接觸危及婚姻關系的不良因素的幾率比較大,相對女方更容易受外界影響,比如有的丈夫養成了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的丈夫不尊重妻子,對妻子任意打罵,還有的與他人同居,這些都嚴重影響了夫妻之間的感情。歐美男性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無法與親戚很好相處及婚姻對自由限制過多。而妻子提出的離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義、不關心體貼妻子、婚外性關系、嗜酒及賭博、婚姻暴力(對妻子進行身體和心理虐待)、個性不合、性生活問題及財務困難等。
(五)、離婚原因比較集中的體現在婚外情方面
從上面的分析表明,因婚外情而導致離婚的比例位居第一。成年人的婚外情,尤其是男性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女性。從分析的數據反映,男性為15件,女性為10件,比例為1.5:1。據北京某區調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離婚在1982年占總數的14%,1983年占30%,1988年達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匯區的調查,隨機抽出的633件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雙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漢某區1995年1—7月受理離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而婚外情中,真正純感情交往的比例比較小。大部分都與性有關。巴爾的摩的心理學家葛萊絲針對發生外遇的男女所做的研究發現,75%的男性表示性歡愉是讓他們“偷腥”的主要原因,但只有35%的女性如此表示。77%的女性認為發生婚外情的理由常常是“陷入戀愛之中”,而這個比例在男性中只有43%。②婚外性關系的背后也隱藏著種種動機:對幻想的愛與性的追求,或對浪漫的尋求;好奇心(尤其是那些沒有什么婚前性檢驗的人);婦女想證實自己的吸引力,男子想證實自己的男性氣質;各種原因引起的性自卑;性厭煩;性試驗;對自己伴侶的報復(即使是不讓對方知道);偶然遇到實現妄想的機會,以及想驗證一下自己的能力。對于有些人來說,婚外性關系的吸引力,在于其秘密性,他們說“猥褻”的性比“合法”的性更令人滿足等等。當然也有出于性需要未能滿足的情況。旅游、節假日、離家在外和晚會等,都會是引起婚外性關系的潛在因素,但通常只是短暫的。由于現在男女在外打工,機會都很多,這就增加了親熱的機會,使得婚外性關系更有可能。除此之外,大部分以夫妻感情不合、不能正確對待家庭生活矛盾為由的案件中,其實際上就隱含了夫妻性生活不協調的原因在內。新近上海的一份調查報告則明確表明,自1984年以后明確提出因性生活問題而離婚的人數明顯增加,目前在離婚夫婦中有23%以上認為性生活不和諧而不愿意將家庭維持下去,還有36%的離婚緣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這樣,直接由性因素造成的再加上“第三者”插足所致,在離婚案例中竟有半數以上與性有關。③
(五)、現在離婚案件在程序上出現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離婚案件有其獨特的特點
1. 突出表現離婚案件的證據缺乏與離婚率高的矛盾。離婚案件涉及的主要是人身關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是人的內心的思想活動,只有當事人本人最清楚,別人只能從一些表面現象去摧測,加上現在人們的思想觀念的變化,大家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寧愿建一座廟,不愿拆一樁婚姻”的思想,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人是比較困難,但有些案件事實是眾所周知的,又沒有人肯出來作證,另一方當事人又不答辯和參加開庭,通常如果是第一起訴的,以證據不足判決不準離婚。如果是第二次起訴的,一般僅以原告的陳述就判決離婚。
2.公告送達的案件增多,案件事實無法查清,處理上隨意性較大。在實踐中,一方因下落不明,其原因主要有在外打工,從未與家人聯系,一般與家人聯系,只要其家人不說,仍無法查找其下落;還有就是一方本來是外省人(多數是女方),如果夫妻關系發生矛盾,大多數是一走了之;另外就是一方(也多為女性)存在婚外情,干脆家庭與情人遠走高飛。而另一方又常因計劃生育被罰款,這時起訴到法院,只有通過公告送達。這類案件在證據方面也是不很充分,但通常多會被判決離婚。
3.對待離婚案件的觀點正在發生變化。大部分辦理離婚案件的法官認為,離婚案件是涉及個人的隱私問題,因充分體現個人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提出離婚訴訟,對方同意離婚,不管是否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調解離婚的除外),一律判決離婚。不再重視調解的方式結案。
4.同樣是審理一件民事案件,對于離婚案件所花費的時間和成本要高于其他案件,而且從效益的角度來講,又是比較低,因而大部分法官對于離婚案件并不是十分的重視。往往抱有一種吃力不討好的感覺,所以在處理上,主觀隨意性比較大,很少去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5.第二次起訴在一定的意義上變成了判斷是否準予離婚的又一新的標準。筆者在上述的分析中也提到,第一次起訴如果證據不足,被判決不準離婚后。通常法官會對當事人解釋只有等下次起訴,當事人也會認為第二次起訴,法院一定會判決準予離婚。而實踐中,在當事人第二次起訴后,即使證據不是很充分,一般也會判決準予離婚。這里的理由一般有兩種,一是依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在被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分居一年以上,視為夫妻感情確以破裂;二是以被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的夫妻關系沒有能夠改善,因而認定其夫妻感情確以破裂。
四、思考與建議
民事案件無小事。單個看起來離婚案件只是一個家庭的問題,也有人認為離婚案件比較簡單,其實不然。在民事案件中,離婚案件不僅在數量上占據較大的比例,而且離婚案件也是最為復雜,且最為容易引起社會不穩定因素的一類案件。如果處理不好或不妥,極易引發新的矛盾和糾紛,各類報紙也經常登有這類報道。
(一)、端正認識,抓好離婚案件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但是在我國,犯罪學家、臨床心理學家分別證實了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及兒童罹患心理、精神疾病與家庭環境的關系。臨床心理學的大量統計數據說明,親生父母離異的過程和結果,都對孩子尤其是幼齡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心理傷害,他們的孤獨、自卑、怨恨等不讓良情緒可能導致難以矯治的人格障礙。因此,應重視對離婚案件當事人的調解工作。這需要法官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工作。這又與司法效率相沖突。通常,我們對待事關重大社會生活特殊類型的案件,成立專門的法庭進行審理,如少年法庭,軍人維權法庭等。在這里筆者有一個建議,即各基層法院成立一個專門的婚姻家庭法庭。配備一些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和適當的女法官,注重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解開當事人的思想疙瘩,盡量挽回一個家庭。對這樣的專門的法庭,不宜定經濟指標,對它以一高一低兩個比率來進行考量,即以調解結案率(高)和當事人重復起訴率(低)。
(二)、注重證據,加強職權干預。
婚姻案件不能把它簡單當作一般的民事案件來處理。它不僅解決雙方當事人的感情問題,還要附帶解決財產、子女問題。對單純的夫妻感情,我們沒有必要過多的加以干預,但對于因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導致的離婚,還是有必要以公職權加以干預,以更好的保護弱勢群體的婚姻家庭關系。對于一些當事人確因證據不足,但又必須逃離枷鎖婚姻(這里把一方利用婚姻家庭之名實行對另一方的虐待稱之為枷鎖婚姻),應給予一定的幫助,即可以增加依職權調查取證的范圍。
(三)、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目前,我國婚姻家庭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以愛情為基礎的自主婚姻不斷的增多,夫妻平等、團結和睦的家庭已成為當代社會婚姻家庭的主流。但是,由于經濟的發展、物質生活的不斷豐富,人們人生觀和價值觀也在發生變化。婚外性行為、包二奶的現象正在沖擊著傳統的婚姻家庭觀念。一些輿論導向只注重自身的經濟價值而忽視了其擔當的社會責任。大部分人認為現在離婚率高的原因是年輕人看電視、電影多了,受其中的影響大深所致。我們要宣傳社會主義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它是文明社會的基石,它為男女的性生活提供了最安全、最健康、最合法、最自由的空間;為兒童社會化提供了最適應的場所。④
注釋
①、③見(人民網2001-10-25/中新廣東新聞網) 孟繼賢《生活之謎:離婚,許多都有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