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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地震應急救援和救災工作的領導,明確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的職責,確保地震應急快速、協調、高效、有序地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市地震應急預案》、《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鄉或發生在鄰區波及我鄉的地震,及與之相關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活動。
1.4工作原則
立即響應,自行啟動: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鄉政府和相關機構立即自動按照方案實施地震應急工作,處置本行政區域地震災害事件。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鄉政府是處置本行政區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鄉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
社會參與、協同行動:鄉政府有關部門和村、社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緊緊依靠廣大群眾,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與救助機制;依靠和發揮人民、武警部隊、基干民兵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擊隊作用;依靠科學決策和先進的技術手段。
2地震應對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鄉抗震救災指揮部
2.1.1發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后,鄉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轉為鄉抗震救災指揮部,在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指揮下,協調組織本區域內的地震應對與救災工作。鄉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如下:
指揮長:鄉政府鄉長
副指揮長:鄉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鄉長
鄉武裝部負責人
成員:鄉黨政辦、鄉綜治辦、鄉財政所、鄉產業辦、鄉社會事業辦、鄉司法所、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為成員。
2.1.2鄉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地震應對方案。
(2)統一指揮全鄉抗震救災工作,組織鄉有關部門和村、社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救援,必要時派出現場指揮部。
(3)協調縣人裝部、縣武警中隊、全鄉基干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4)向市政府、縣政府報告震情、災情和地震發展趨勢,視災情請求市政府支援和對外呼吁援助。
(5)部署、協調、督促、檢查各部門和村、社區的地震應急、應對工作。
(6)在上級政府和縣委的領導下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7)必要時提出交通管制、征用物資、災區進入緊急狀態等措施的建議。
(8)處置地震應對和救災工作的各類突發事件,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對和救災的重要工作。
2.1.3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鄉長兼任。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
(2)提出抗震救災方案、措施和建議。
(3)貫徹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之間的應對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
(4)掌握震情監視和會商情況,分析、判斷地震趨勢。
(5)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指導抗震救災宣傳,組織信息會,審核有關新聞稿。
(6)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
(7)承擔鄉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鄉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視災情情況,成立鄉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其成員如下:
指揮長:鄉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鄉長
副指揮長:鄉武裝部部長
成員: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單位和村、社區負責人。
鄉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指揮協調搶險救災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指揮協調公安消防部門迅速消除火災及其隱患;指揮協調衛生部門緊急搶救、運轉傷員;指揮協調民政部門迅速安置災民生活、發放救災款物;指揮協調通訊、供水、供電、供氣部門迅速解決臨時通訊、供水、供電、供氣問題;指揮協調建設、交通部門迅速搶修重要市政和交通設施;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及時反映震情、災情處置情況,并負責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決定,處置現場其他事宜。
3預警預防
提前識別地震前兆,對一定時間和空間區域的破壞性地震趨勢作出預測,及時預警信息,做好預防準備,落實應對措施。
3.1預警預防行動
鄉(鎮)政府根據地震預報,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防止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3.2地震預警級別及
鄉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按照國家和省確定的地震重點危險區執行。已經地震短期預報的地區,如果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鄉政府可以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同時向縣政府和縣地震局報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級以上地震,發生在其它地區7.0級以上的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299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5.9級地震,發生在其它地區6.5—6.9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49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4.5—4.9級地震,發生在其它地區6.0—6.4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4.0—4.4級地震,發生在其他地區5.0—5.9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其他地震應急事件,是指強有感地震(﹤5級的有感地震)、震情異常和地震謠傳。應對其他地震應急事件,在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支持下,鄉防震減災辦公室組織、協調地震應急工作。
4.1.2地震應對分級響應
應對縣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分別啟動Ⅰ級、Ⅱ級、Ⅲ級響應。鄉抗震救災指揮部在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委的領導下開展地震應對工作。
應對縣內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鄉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地震應急、應對工作。
4.2擴大應對地震應對期間,在受災區域發生相同、更大等級地震災害事件,或受災區域發生洪災、傳染病暴發流行、社會動蕩等其他意外事件,產生更嚴重影響或破壞,災區喪失自我恢復能力或現有的應急力量不足,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迅速將情況報告縣政府并提出應對建議和援助請求,同時部署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地震應對工作的正常進行。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地震災害信息報送和處理的內容包括: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鄉政府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和處理,震情災情公告。
4.3.1地震系統的震情速報
接上級地震部門的信息后,10分鐘內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報告。
4.3.2地震系統的災情速報
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等。地震災情速報的工作程序如下:
地震工作部門迅速啟動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匯總上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災情發展動態,按1、2、6、6、6、……小時間隔向上級地震局報告,直至應對結束,如有新的突發災情,應隨時報告。
4.3.3鄉政府的災情報送和處理
震區鄉政府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及時向縣政府和縣防震減災局報告。
鄉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初步核實,及時匯總統計,向縣政府報告。鄉政府各部門和各行業部門及時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災情信息。
發現因地震傷亡、失蹤或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鄉政府要迅速核實并上報縣政府和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政府。
4.3.4震情災情公告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震情、災情信息;有關震情災情的新聞報道須經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審查后,涉及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的報道,須經縣外事臺僑辦同意后。
4.4指揮與協調
4.4.1I、Ⅱ級響應
在省應急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4.4.2Ⅲ級響應
在市應急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4.4.3Ⅳ級響應
地震發生后,鄉政府和鄉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第一時間派人參加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鄉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鄉地震應對工作。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召開鄉地震應急指揮部全體會議,通報震情災情,確定應對規模,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
(1)組織搶救被壓埋人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組織實施緊急醫療救護,協調傷員轉移、接收與治療。
(3)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水利、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
(4)啟動應急避難場所或臨時避難場所,設置救濟物資供應點,提供救濟物品、簡易住所和臨時住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確保飲用水消毒和水質安全,積極開展衛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
(5)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做好次生災害的排查與監測預警工作,防范地震可能引發的火災、水災、爆炸、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或者劇毒、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等次生災害以及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6)依法采取維持社會秩序、維護社會治安的必要措施。
4.4.4其他地震應急事件
我鄉發生4.0-4.9級地震,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組織、協調全鄉地震應對工作,及時收集震情和社會影響情況,提出震情趨勢判斷,并報告縣政府和縣防震減災局。負責人為分管副鄉長。
發生地震謠傳事件,立即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牽頭處理,迅速調查了解地震謠傳緣由、影響范圍、群眾情緒等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平息地震謠傳方案;安排布置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有力措施,追查謠傳根源,快速平息謠傳。
4.5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地震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對救援工作體制。
現場緊急處理的主要內容是: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險或威脅,消除次生災害;組織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時疏散居民;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各類救援隊伍要服從地震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按照有關技術要求開展救援工作。
4.5.1搶險救災
牽頭單位:鄉武裝部
成員單位:鄉、村、組干部、民兵應急分隊、鄉團委(青年志愿者隊伍)等
應急工作:遵照鄉抗震救指揮部命令,組織調動鄉抗震、民兵預備隊迅速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搶救國家重要物資。
4.5.2醫療衛生救援
牽頭單位:鄉衛生院
成員單位:各村衛生站
應急工作:組織調動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受災現場進行救治,做好危重傷員轉運、護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及時清運垃圾、死亡牲畜,保持環境清潔,預防各種疫情,做好飲用水源保護、食品衛生監測檢查工作,保障應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
4.5.3交通運輸
牽頭單位:鄉交管站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對被毀公路、鐵路、橋梁和有關交通設施進行搶修,消除路面障礙,設置醒目標志,保證救災車輛通行,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物資運輸和災民疏散,實行交通管制。
4.5.4城市基礎設施與工程搶險
牽頭單位: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電力系統破壞情況進行檢查,并迅速進行搶險、搶修,保障救災電力供應;負責供水、燃氣、排污、市政等城市基礎設施的檢查搶險,負責水庫、河道、堤壩等水利設施的搶險排險。
4.5.5通訊保障
牽頭單位:鄉產業辦
成員單位:鄉移動、聯通、電信營業廳
應對工作:在通訊線路、設施遭受地震破壞時,開通備用的應急通訊設備,保證抗震救災通訊暢通,并盡快恢復破壞的通訊設施。
4.5.6物資供應保障
牽頭單位:鄉社會事業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做好救災物資(帳篷、被服、食品、藥品等)的儲備、調運、發放、管理工作,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4.5.7社會治安保障
牽頭單位:鄉綜治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加強災區社會治安和國家重要財物、設施、次生災害源以及救災人員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對災區黨政機關、要害部門、物資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衛,預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4.5.8災民救濟及安置
牽頭單位:鄉社會事業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設置、檢查各避難場地,調集救災資金和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4.5.9震情跟蹤監測
牽頭單位:鄉防震減災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加強地震監測和震情跟蹤工作,及時向鄉政府報告震情信息和震后趨勢判定意見。
4.5.10災情調查與災害損失評估
牽頭單位:鄉防震減災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及時收集震區受災情況向鄉政府報告,按照相關規范,迅速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4.5.11應對工作資金保障
牽頭單位:鄉財政所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籌集、調撥應急資金。
4.5.12次生災害防御
牽頭單位: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對道路、橋梁、天然氣、供排水等重要基礎設施采取措施排除或控制險情,迅速組織力量對災區的建筑物進行鑒定,圈定危房、豎立標示牌,對可能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險地段進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控制險情;對已造成堵塞溝道、擋水堤壩損壞的險情,要采取緊急有效處置措施排除險情,防止次生洪災發生。對災害性天氣及時作出預報。各有關工業部門和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部門負責對災區易于發生火災、爆炸、毒泄、污染等次生災害的物資、設施采取緊急措施,預防次生災害發生。
4.5.13對外呼吁與接受外援
牽頭單位:鄉社會事業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按照有關規定鄉社會事業辦負責請求和接受社會各界向我鄉受災區提供的緊急救援和捐助,并及時向災區發放。
4.5.14宣傳報道
牽頭單位: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按《鄉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向社會震情、災情信息,及時、準確地報道抗震救災、重建家園等方面的情況,配合地震部門加強地震科普知識、防震抗震和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凡涉及震情、災情的報道,須經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審查同意。
4.5.15后勤保障與社會動員
牽頭單位:鄉抗震救災指揮部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4.6信息
地震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地震預報和地震災情信息通報工作。有關震情信息、抗震救災和災害損失情況的新聞報道,須經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審查后。
4.7應結對束
應對結束必備的四個條件:經地震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一般地震的可能;地震應急各項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地震應結對束命令的,并及時上報縣政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因救災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訊設備等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5.2社會救援
鄉社會事業辦負責接受、管理、安排社會各界的各類捐贈物資,并登記造冊,報鄉政府備案。鄉鎮政府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制定救災物資、資金的使用計劃,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適時向社會公布。
5.3災后重建
合理安排、嚴格管理救災資金、物資,提出恢復重建的短期計劃,并啟動實施。鄉有關部門和各村、社區協同做好災區重建規劃,加強房屋和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工作。
5.4保險
鄉防震減災辦公室負責協調縣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及時實施理賠。
5.5調查和總結
鄉防震減災辦公室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對地震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并報送鄉政府。
6宣傳、培訓和演習
6.1宣傳
地震應急、應對宣傳堅持“主動、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在鄉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地震、科技、教育、廣播電視、新聞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強化配合協作,采取多種方式,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
6.2培訓
各村、社區要加強地震應工對作培訓;承擔地震災害緊急救援任務的各村、社區,要加強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地震應對能力和水平;各村、社區要開展社會民眾震時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工作;鄉防震減災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村、社區防震減災助理員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6.3演習
各村、社區、學校和相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整合各種應救對援資源,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對演習。
專業救援隊伍有關管理部門應定期與不定期進行演練,必要時舉行跨部門多種救援力量合練,檢驗應對聯動、緊急集結、快速反應、協調配合、現場救援、后期處置等能力。
7附則
7.1定義與說明
次生災害: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
生命線設施: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等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共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質災害、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物品等破壞引起的經濟損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7.2方案管理與更新
本方案由鄉政府批準。鄉有關部門和各村、社區應當根據本方案制訂本部門、本轄區的地震應對方案,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備案。《鄉地震專項抗震救災應對工作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
地震應急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承擔。
破壞性地震預報或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本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和實施震區、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第一章破壞性地震的類型與地震應急原則
一、破壞性地震分為:一般破壞性地震;嚴重破壞性地震;特大破壞性地震三類。
(一)一般破壞性地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指標低于嚴重破壞性地震)的地震。
(二)嚴重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0人至1000人的地震;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30億元以下的地震;在大中城市或地區發生的6.5—7.0級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區或旗縣級城鎮發生7.0—7.5級的地震。
(三)特大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數超過1000人的地震;直接經濟損失在30億元以上的地震;大中城市發生7.0級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區或旗縣級城鎮發生的7.5級以上地震。
二、地震應急原則
地震應急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和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一)市范圍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由震區所在地旗、縣、區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并實施地震應急工作。市人民政府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持。
(二)市范圍內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特大破壞性地震,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組織領導地震應急工作。震區所在旗、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地震應急工作,請求自治區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持。
(三)發生在幾個旗縣區或鄉鎮交界處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旗、縣、區人民政府和主要受災區的人民政府負責應急工作,其相鄰地區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協助、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地震應急工作;發生在鄰省區與我市相鄰地域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市級或旗縣人民政府負責,其相鄰地區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協助,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地震應急工作。
第二章地震應急機構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或臨震地震預報后,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13個應急專業工作組、地震緊急救援隊和地震現場工作隊。
第三章備震應急
一、預案準備。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應當參照本預案,從本部門、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本部門、本地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市地震局備案,并依據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補充。
預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2、應急通信保障。
3、搶修救援的人員、資金、物資準備。
4、災害評估準備
5、應急行動方案
6、疏散地點和搶險指揮地點。
二、積極籌措、儲備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確保震后及時有效地組織救災。
三、加強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范圍內的重點建筑物進行抗震設防普查,對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物要采取拆除或抗震加固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破壞性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制定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市區由紅山區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我市危舊房屋多、人口稠密等特點,制定城市人口就近疏散方案。疏散地點確定在交通便利,視野開闊,地勢平坦的地區以及體育場和各大、中、小學校操場等。
第四章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震區所在旗、縣、區人民政府迅速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按當地地震應急預案立即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震救災工作。
旗、縣、區地震部門,要迅速了解災情震情,同時將情況上報市地震局和同級抗震救災指揮部。
市地震局要立即啟動本部門應急預案,在30分鐘內測定出地震三要素(時間、地點、震級),快速上報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地震局,并派出地震現場考察隊、地震流動監測臺,會同震區地震部門進行地震現場考察與震害評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召開緊急會商會,在地震發生48小時內,及時提出地震類型和地震趨勢的初步判斷意見,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通報震情。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要迅速到位,按各自的職責和分工開展工作。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自治區地震局報告震情、災情;向市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災指揮部提出抗震救災方案;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市人民政府視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部署抗震救災工作。
第五章嚴重破壞性地震和特大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指揮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同時,迅速召開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的緊急會議,依據地震部門確定的震情和所掌握的災情,確定應急規模,宣布災區進入地震應急狀態,并將所掌握的震情、災情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請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委的支持和援助。
市人民政府向災區迅速派出市領導同志帶隊的慰問團和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隊,赴災區領導、指揮、協調現場地震應急工作。市長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震情、災情,部署應急行動,視災情協調駐軍、武警,調集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并根據災情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請求,確定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的部門和單位。
二、震區所在地的旗、縣、區人民政府迅速設立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本地區的應急預案,迅速了解震情、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及時將震區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并抄送市各有關部門,同時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宣布進入震后應急期,必要時實行特別管制措施;按本地區大震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災區對災區進行援助,做到統一指揮。市或自治區領導到達地震現場后,震區地震應急工作統一由市或自治區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指揮、協調。
三、市地震局應迅速啟動本部門地震應急預案,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地震局報告震情、災情;并向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提出地震趨勢判斷意見和應急工作的建議;定時向指揮部匯報震情和災情發展趨勢,并負責全面做好指揮部辦公室指定的其它工作。
四、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地震應急預案,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各專業組迅速到位,按照各自職責,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確保整個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高效的運行。
五、各專業應急工作組(隊)應急工作。
(一)地震現場工作隊。迅速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對災區開展地震現場監測和分析預報,進行地震科學考察和地震震害損失評估,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如有上級地震部門在現場,地震現場工作隊要服從上級地震主管部門的調動,積極配合上級地震部門,共同做好地震現場工作。
(二)地震緊急救援隊。調動市公安消防支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埋壓人員、搶救國家重要財產、消防滅火、控制嚴重次生災害的發生。
(三)地震監測工作組。按照大震應急預案,迅速測定地震震級、發震時間和震中位置;派出地震現場考察隊(組)、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組和流動監測臺;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召開緊急會商會,在48小時內提出地震類型和趨勢判斷意見;加強監測,做好余震序列的分析和強余震預報。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平息地震謠傳,穩定社會秩序。協調震區與鄰省的監測工作。
(四)工程震害與重建規劃組。組織建設等有關部門,對受損建、構筑物和生命線工程設施、城市基礎設施進行抗震鑒定,對危房提出拆除或加固的意見,負責指導或組織建、構筑物抗震加固。參與災區重建規劃,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
(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搶修組。調動駐軍、武警以及地方力量,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搶救國家重要財物、機關檔案、搶修被毀道路、橋梁、水庫及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協助有關部門負責急救物資的運輸、存放和看管等工作。完成指揮部部署的其它救災搶險工作。
(六)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組。組織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迅速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幫助災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做好衛生防疫、救治和污染源、傳染源的處理工作,并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必要時組建震區中心醫院。
(七)交通運輸保障組。組織交通、鐵路、民航部門迅速調集本系統人員、物資,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機場和有關設施;調集本系統和社會有關部門的交通運輸工具,迅速調運搶險救災物資、輸送救援人員和災區傷病員。
汶川地震發生后,IT服務廠商也以積極的姿態從幕后走向臺前。IT綜合服務提供商華勝天成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地震當天,華勝天成就已經配合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抗震救災的IT服務工作。
迅速響應前線需求
華勝天成CEO王維航介紹說,為了確保災區救援時通信系統的暢通,華勝天成迅速為趕赴前線的救援隊伍配備了應急通信系統,并有多名華勝天成資深的技術工程師攜帶著全套應急通訊指揮設備隨救援隊趕赴災區進行現場支持與保障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華勝天成的快速相應行動成為中國地震局在救災前線的通信與IT支撐保障的一大亮點。王維航告訴記者,在中國地震局救災隊伍趕赴前線的同時,華勝天成的工程師與中國地震局通信專家聯合組成通信保障組,全力為設在都江堰的中國地震局現場指揮部以及一線救援人員提供了通信和信息服務。
華勝天成應用了以多種先進的通訊技術為基礎的視頻、語音和數據通信系統為核心的應急通信解決方案。記者了解到,這些設備主要運用于設在四川都江堰市的國家地震局抗震救災指揮中心,可以跟地震局既有的視頻設備互聯,進行災情報告,災情數據傳輸等應急工作。
資源調度顯身手
基于此次有效支持中國地震局抗震救災工作的鮮活例子,王維航對于通信與IT的應急災備談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華勝天成在震災前線的成功支撐并非一時之功,災難來臨時通信與IT系統的可靠性,源自于政府部門和運營商對日常災備工作的重視。
王維航介紹了華勝天成幫助中國地震局建設災備系統的情況。實際上,早在2005年,華勝天成就成立了應急通信事業部。在2006年,國家地震局應急救災系統建設啟動,華勝天成以深厚的應急IT服務技術實力,承建了其中的一個商務招標項目,為全國30個省的地震局部署了應急通信系統。該系統有效整合近端的無線通信技術、高端的衛星通信技術和遠端的完善固定網絡,實現了全國通信網絡在區域性災難來臨時的聯動。
這套系統在汶川抗震救災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災難來臨時,對網絡與IT資源的調度是至關重要的。在國家地震局對此次抗震工作的調度中,利用了國家地震臺網中心的設備以及四川、陜西、河北等多個省的設備,完成了整個任務的調度。
災備建設需重視
當前乃至很長時期,同心同德支援抗震救災是我們的重要任務,也是流淌在學生們中間的一個重要話題。此時此刻,感受生命的脆弱與堅強,思索如何面對困境,走出困境是廣大學生的心聲。順應這個心聲,我們語文教師就應該不失時機地以“直面災難”為主題,適時進行生命教育。
一、重組文本,建構災難與拯救的主題
教材的體系,既應該遵循知識的邏輯,也應該遵循學生的心理發展水平。地震來得突然,要全面新編這類教材不太現實,突破課標的框架也有違規的嫌疑。立足現狀,我們可以采取的較為穩妥的策略便是兼顧多種同層文本、同質媒體,迅捷地組合“直面災難”的單元主題教學文本。
一是現行版本內部重組。充分利用當地現行教材,從十二冊教材中提取出和“直面災難”有關的課文。例如,蘇教版的小學語文課本中就有不少和災難有關的課文。但它們分散于各冊教材中,并沒有形成一個獨立的單元。現在,我們就可以把這些課文組合起來,適時建構,形成一組生命教育的“臨時”單元。
生命的責任:《船長》――忠于職守、舍己為人;《永遠的白衣戰士》――救死扶傷,舍生忘死。
生命的堅強:《艾滋病小斗士》――毫不畏懼,抗爭到底;《青海高原一株柳》――歷經磨難,九死一生。
生命的智慧:《大禹治水》――疏導引流,造福于民。
生命的拯救:《天鵝的故事》――頑強搏擊,贏得生機。生命的奉獻:《普羅米修斯盜火》――擔當道義,解救危難。
生命的壯美:《生命的壯歌》――眾志成城,保衛群體。
生命的樂觀:《番茄太陽》《微笑著承受一切》――心靈健全,人就健全。
生命的支柱:《大江保衛戰》――綠色,人民永遠的保護色。
二是多種版本優化組合。目前,人教版、北師大版、上海版、蘇教版、浙教版等多種小語版本并行。其中關于災難的課文大多不疊合。因此,多個版本優勢互補,更豐富地展示了災難爆發的不同側面,提供了更多維度的生命視角。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人教版中以直面災難為主題的課文占相當大的比例,編輯對于悲劇類文本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北師大的版本中還專列了“危急”這一獨立的單元,可以作為其他版本的一個很好補充。筆者初步梳理了一下,發現除上述蘇教版的相關課文以外,還有以下屬于災難主題的課文,可以用來優化組合:人教現行版第六冊的《女媧補天》《飛機遇難的時候》;第八冊的《倔強的小》、第九冊的《秋天的懷念》《地震中的父與子》、第十冊的《諾曼底號遇難記》《豐碑》、第十一冊的《向命運挑戰》;浙教版的《南泥灣開荒》;北師大版的《黑孩子羅伯特》。有了多個同層次版本的參照組合,就可以把“直面天災人禍”這個主題做得更周全些,為學生將來的可能應對準備得更充分些。
三是定向吸納外部資源。教材具有相當的穩定性,穩定就必會有一些滯后。要增加“直面災難”文本主題的鮮活度,要讓文本和現實的抗震救災貼得更近,更具現實的直播感,我們就不能局限于語文教材。更現實的文本就存在于即時的網絡、報刊和廣播電視中。我們可以根據電視預告,適時地安排收看中央臺的《新聞30分》等欄目,及時了解抗震救災的最新動態;我們可以精選報刊中的最具生命感動力的文章讓學生閱讀,增加對災情了解的深度;結合電腦課,指導學生瀏覽相關的網站,了解防災的知識,尤其是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防災抗災的先進科學知識。當然,我們也不可忽視那些紙質媒介。像《讀者》《意林》等期刊,我們也可以找到《相信孩子的眼睛》等等適合生命教育的時鮮文本。另外,我們也可以相互合作,自編抗震救災的學生讀本。讀本可分“常識篇”、“民生篇”、“救助篇”、“愛心篇”、“師魂篇”、“自救篇”、“心理篇”、“文藝篇”等八個板塊來編選。讓學生更全面地“經歷”汶川地震這場災難,感受人性的堅強,人間的大愛。
二、直面災難,廓清人性與科學的關系
悲劇、悲傷、悲情,這些人生的滋味,每個人都得體味。也許一生平安,但每個人都得做好直面災難的準備。準備著,是一個成熟的人應有的姿態。目前,我們可以充分利用相關的課程資源,連線“迎戰暴風雪”,直播“抗震救災”,行走于人文與科學之間,引領學生從心理和行動上,尤其是在信念、情感、意志、價值觀等方面做好準備。在展開生命教育的過程中,我們必須牢牢把握住其核心――如何在面臨災難時在人文與科學之間作出合情合理的抉擇。因為,直面災難,更多的是個人與他人、本地與他域的利益處置。
第一,倡導生命第一的理念。指導學生研讀《人與自然》之類的書籍,分析這次四川抗震救災的報道,品讀總理“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就要作出百倍的努力”、“救人是第一位”,以及地震經歷者的感嘆“活著真好”這三句話,并鏈接《棄璧救嬰》的歷史典故和柳宗元的《水之氓》這一正一反兩個例子,讓學生感悟到生命的可貴,幫助學生建立起生命永遠第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核心理念。由此,就可自然地衍生出抗災救災首先是救人的觀點。學生也就會明晰直面災難時所應采取的第一行動是什么。
第二,鼓起選擇堅強的勇氣。讓學生回憶那個行軍禮的三歲小男孩,懂得堅強與感恩同源;再次聚焦那個腿被截肢仍要跳芭蕾的少女,懂得堅強與夢想齊飛;走近那個痛失愛女等十個親人仍堅守崗位的女警蔣敏,懂得堅強和責任同義。走進地震中頑強堅守生命的人們的內心世界,凝視他們在風中高揚的生命旗幟,感悟到災害無法剝奪人的尊嚴,只要你選擇了堅強,選擇了堅強地面對。為了進一步凸顯“堅強”這一主題,我們還可以聯通《艾滋病小斗士》《青海高原一株柳》等課文,引領學生去體味――無論是自然的災害、人為的破壞,還是其他的個人不幸來臨的時候,我們都不能輕言放棄,不能悲觀失望。要像《秋天的懷念》中的“母親”所說的那樣“好好地活著”。只有頑強的抗爭,我們的生命才是高貴的,我們才有將生命繼續下去的希望。堅強、勇敢、冷靜,是一個人臨危時的生存智慧。
第三,鍛鑄眾志成城的性格。一個偉大的民族要能昂然地立于世界之林,必須具有鮮明、成熟的民族性格。“合和”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性格。在這一次抗震救災中,
“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的民族性格表現得淋漓盡致、光彩奪目。翻閱史冊,我們不難發現,每當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刻,就是中華民族最團結一致的時刻,最具民族凝聚力和奮發力的時刻。這是我們的國家和民族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法寶。因此,在這次主題學習過程中,我們必須重視眾志成城的民族性格的鍛鑄。可結合《生命的壯歌》這組課文來展開教學,讓學生認識到――眾志成城,方能保衛群體;萬眾一心,才能戰勝危難。也可以設計現時的寫話練習:用上“慷慨解囊”、“舍生忘死”、“奮不顧身”、“救死扶傷”、“源源不斷”等涵蓋面廣,關涉民族性格的成語,介紹全國人民齊心協力幫助四川人民抗震救災的感人場面。
第四,弘揚科學救助的理性。大災面前,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心系災區,急災區之所急,想災區之所想,竭盡全力為災區的人民排憂解難。但是,我們不能慫恿一種盲目的沖動,無謂的犧牲。僅僅意氣用事,是不可取的。也就是說,我們得讓學生從小在具有救災熱情的同時秉有科學的理性。閱讀《諾曼底號遇難記》,學習哈爾威船長的沉著冷靜、有序指揮;閱讀《生命的壯歌》,學習以最小的個體犧牲換來最大的群體安全;閱讀《大禹治水》,學習根據實際情況選用最有效的解救策略……在充分利用現有課文的同時,我們還可以結合科學課、電腦課以及綜合性學習,讓學生了解更多有關災害的科學認識,懂得如何針對不同的自然災害采用最科學的辦法去自救與救他。
第五,培育相扶相擁的大愛。在巨大的災難面前,單個人相對來說都是弱小的。因此,我們需要相互的扶持、支撐。也正是在這種非正常情況下,人性大愛的光輝顯得太陽般的明亮眩目。我們要讓學生去聲情并茂地朗誦《媽媽,讓我緊緊拉著你的手》等抗震救災中誕生的詩篇,感受那超越生死的大度的愛、永恒的情;全身心投入地演繹《地震中的父與子》,感受那心心相印、時時牽掛的精神力量。讓學生深深地懂得,整個民族、人類需要相互的大愛來支撐,需要我們每個人在適當的時候無私地奉獻出自己的大愛。
三、發掘資源,開展現實與夢幻的活動
獻計獻策,提出救災與重建的建議。救災與重建,困難重重,需要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為了激發學生的主人翁責任感,我們應想方設法讓學生“卷入”為災區救災與重建獻計獻策的活動,廣泛地向全校同學搜集抗震救災的金點子。由學生自主解說,師生共同評選,產生“抗震救災金點子獎”獲得者。最后,把公認的金點子用圖文并茂的方式加以說明,寄到相關的行政部門,及時地為災區的重建做貢獻。
創編童話,生長堅強與智慧的心力。童話是小學生喜聞樂見的習作體裁。因此,我們可以把童話和抗震救災的主題聯系起來,設計“抗震救災童話周”活動。以大熊貓等四川特有的動物為童話人物,編寫出動物王國抗震救災的故事來――如何發現地震的征兆,如何自救,如何救助他人,如何防疫,如何重建。學生和童話人物走過同樣的心路歷程,一同直面危難,一同作出判斷,一同采取行動,把抗震救災主題教育的內容加以內化和固著。
當前,我國各類自然災害頻發,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給各級政府財政造成巨大突發壓力。8月13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俗稱保險“新國十條”)終于出爐。這是繼2006年頒布“國十條”之后,國務院再次以“頂層設計”的方式,全面部署中國保險業的改革與發展。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新“國十條”亮點頗多,而最令人振奮的無疑是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條款。巨災保險的政策破題對于災害頻發的云南尤顯重要,“新國十條”的時間點正值魯甸“8·03”地震發生不久。因此,加快巨災保險的落地實施,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建立成熟管用、操作易行的巨災保險體系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人民的殷切期望。
“新國十條”勾勒出巨災保險發展空間
時隔8年,保險業“新國十條”終于揭開了面紗,8月13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十條”)正式出臺。政策一經落地,立刻在業內掀起了熱議。其中,巨災問題備受關注。此次 “新國十條”中首次將巨災險提上了日程,對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作出了明確部署。巨災保險制度的落地對保險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有利于提高保險業對于災害的救助力度,標志著國家將保險納入了災害事故的防范、救助體系內的制度安排。
巨災保險提上日程
一度“難產”的巨災保險,終于在“頂層設計”層面取得突破。國務院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制定巨災保險法規。而近期頻發的地震、臺風等巨災,使得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再一次凸顯。
新“國十條”指出,未來“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提升企業和居民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災害事故風險的意識和水平。”同時,“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商業保險為平臺,以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建立巨災保險制度。”
新“國十條”中還提出要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臺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制度,建立巨災風險管理數據庫。
業內人士表示,“新國十條”在巨災保險上的布局,將顯著解決巨災保險制度發展一直存在的缺少頂層設計與財政支持兩大問題;未來或將明確改變過去政府一手包攬的舊路,建立起政府提供支持、商業機構參與的多層次分擔機制,包括建立起“藏救災能力于市場、藏重建能力于民”的救災新機制。
就巨災保險落地問題,保監會副主席王祖繼表示,“新國十條”將巨災險提上了日程,有利于提高保險對于災害救助的參與度。商業保險可以作為一個有效的補充,亦可分散風險和災害的成本,使災區的群眾得到有效的補償,降低對國家救助的依賴程度。
王祖繼進一步表示,新“國十條”作出明確部署之后,下一步保監會要會同各個部門繼續地推動,首先要推動巨災保險立法,以地震巨災保險條例作為突破口,將巨災保險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災后防范救助體系。第二,會同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制定符合國情的巨災保險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實施方案。第三,要完成一些專項工作,比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災條款、費率的擬定,包括巨災共保體的籌建等方面的專題性研究。第四,繼續推動各地的試點工作,為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做好準備。
我國巨災保險推進現狀
我國幅員遼闊,各種自然災害頻發,災害造成的損失呈逐年遞增的趨勢。據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中國近10年來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都在1000億元以上,常年受災人口達2億多人次。如何應對這些損失成為我們面臨的一個難題,僅僅依靠政府救助和社會捐助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顯得尤為必要。
今年7月初,國務院審議通過《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對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作出了明確部署,這被視為是巨災保險在頂層設計層面取得的重大突破。然而,巨災保險的發展進程依舊緩慢,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的時候,巨災保險就呼之欲出,但時隔6年,僅有一個試點落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王祖繼表示,在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是一個非常艱巨的工程,需要結合本國國情以及地方差異來酌情考慮。
作為巨災保險的試點之一,深圳市政府的《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的通過,標志著我國首個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深圳巨災保險制度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部分組成,深圳的率先嘗試,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開展了積極的探索,但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副主任何浩表示,不會將深圳模式進行全國性推廣,因為巨災保險存在著區域性差異,不能整齊劃一,而應當鼓勵各地積極推出適合區域發展并能發揮地方特色的巨災保險制度,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立、推進的難度。
在國際上,已有多個國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而且保險賠款一般都能占到災害損失的30%-40%,而我國卻達不到1%。震驚世界的汶川大地震損失慘重,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說,汶川大地震直接經濟損失是8451億元,保險只賠了20多億元,占比是0.2%,這無異于“杯水車薪”,經濟損失的補償大部分依賴于國家財政,使原已緊張的國家財政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而保險在巨災損失賠付方面卻遠未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目前巨災保險缺位的情況下,對災情起主要作用的還是傳統險種。新華保險、平安保險相關人士均表示,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的客戶在災難中身故或傷殘都將獲得相應的理賠,但這些保險公司在理賠方式上還應繼續探索創新。
對于巨災造成的損失,國內還是以國家財政救濟和社會捐款為主,如果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逐漸實現巨災商業化賠償機制,不僅可以大大減輕政府和財政的負擔,有效幫助災后災區的重建,確保社會和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而且還能使商業保險公司受益,有利于保險市場的發展。可見,隨著巨災損失的逐年遞增,政府的財政負擔的加重,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必要性更加凸顯。
我國幅員遼闊,各種自然災害頻發,災害造成的損失呈逐年遞增的趨勢。據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中國近10年來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都在1000億元以上,常年受災人口達2億多人次。如何應對這些損失成為我們面臨的一個難題,僅僅依靠政府救助和社會捐助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顯得尤為必要。
今年7月初,國務院審議通過《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對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作出了明確部署,這被視為是巨災保險在頂層設計層面取得的重大突破。然而,巨災保險的發展進程依舊緩慢,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的時候,巨災保險就呼之欲出,但時隔6年,僅有一個試點落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王祖繼表示,在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是一個非常艱巨的工程,需要結合本國國情以及地方差異來酌情考慮。
作為巨災保險的試點之一,深圳市政府的《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的通過,標志著我國首個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深圳巨災保險制度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部分組成,深圳的率先嘗試,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開展了積極的探索,但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副主任何浩表示,不會將深圳模式進行全國性推廣,因為巨災保險存在著區域性差異,不能整齊劃一,而應當鼓勵各地積極推出適合區域發展并能發揮地方特色的巨災保險制度,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立、推進的難度。
在國際上,已有多個國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而且保險賠款一般都能占到災害損失的30%-40%,而我國卻達不到1%。震驚世界的汶川大地震損失慘重,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說,汶川大地震直接經濟損失是8451億元,保險只賠了20多億元,占比是0.2%,這無異于“杯水車薪”,經濟損失的補償大部分依賴于國家財政,使原已緊張的國家財政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而保險在巨災損失賠付方面卻遠未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目前巨災保險缺位的情況下,對災情起主要作用的還是傳統險種。新華保險、平安保險相關人士均表示,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的客戶在災難中身故或傷殘都將獲得相應的理賠,但這些保險公司在理賠方式上還應繼續探索創新。
對于巨災造成的損失,國內還是以國家財政救濟和社會捐款為主,如果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逐漸實現巨災商業化賠償機制,不僅可以大大減輕政府和財政的負擔,有效幫助災后災區的重建,確保社會和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而且還能使商業保險公司受益,有利于保險市場的發展。可見,隨著巨災損失的逐年遞增,政府的財政負擔的加重,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必要性更加凸顯。
云南實施巨災保險勢在必行
云南獲批巨災保險試點
尚未開始實施
2014年8月3日在云南魯甸發生的地震,讓無數災民都在一夜之間失去家園,面對災害只有痛徹心扉,無能為力,由于對保險了解非常有限,所以幾乎沒有購買任何保險。每一次重大自然災害,都是對當地保險深度及保險密度的考驗,可惜的是,保險未能發揮太大作用。中國并非只有一個地方會地震,許多地處自然災害多發區的貧困地區,其保險深度及廣度、當地居民對保險的認識均十分貧乏。面對頻繁的自然災害,如何發揮巨災保險的作用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云南是一個地震災害高發的地區,每年因地震平均損失38.1億元,去年8月,中國保監會批復深圳、云南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其中,深圳開展綜合巨災保險試點,并已于今年6月正式落地;云南試點則是針對農村居民房屋的地震保險。可惜的是,由于目前云南地震保險尚未正式推出,原計劃在楚雄的試點工作也沒有落地,更不用說推廣到魯甸了,所以沒能在此次昭通魯甸地震中發揮出作用。
巨災險實施 需多方合作
據了解,云南地震保險試點工作設計的保險范圍是農村居民居住房屋,具體操作上,將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財政支持、非營利性的地震保險制度。保費將按照政府主導、農戶參與的原則籌集。目前,人保財險、誠泰保險,以及中國再保險3家公司組成共保體,正在制定實施細則和開展具體工作。
相關數據顯示,在魯甸地震中,云南的18家保險公司已經接到報案494件,其中已賠付276件,共給付保險金2741901.57元。地震發生當日,中國人壽就在震中魯甸縣龍頭山鎮設立了保險報案服務點;人保財險也在龍頭山鎮設立起地震報案點,實施一站式的保險理賠服務,現場接受報案,現場兌付賠款。在落實云南巨災險的實施上,云南省政府常務會議經過研究,已部署了政策出臺的一些前期準備工作,并對財政補助資金的安排進行了批復;云南保監局將大力促進、推動這項工作;參與試點的公司也在共同推動巨災試點落地。
巨災險實施 迫在眉睫
經過魯甸地震,一方面促使云南地震保險試點加速出臺和施行,另一方面也檢測出貧困地區保險機制的不完善,從而促進政府以及保險公司加速落實巨災保險的工作。現在需要做的是上下聯動,在面對巨災的時候政府要做出部署,保險公司要做出相應的行動。
面對無法預料的災害時,保險給意外傷害帶來補償十分有限,加之災害易發多發地區群眾保險意識淡薄,因此在國家出臺政策的同時,民眾自身也要提高對保險的認識,政府和保險從業機構要加大對保險保障功能的宣傳。
學者解析巨災保險制度四大關鍵問題
被稱為“保險新國十條”的《意見》將巨災保險提上了日程。圍繞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的四大關鍵問題,知名專家和學者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建設全國性巨災保險制度是否必要
“巨災保險制度有必要盡快在全國鋪開。”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主任郭金龍表示,我國自然災害多發,且災害影響范圍較廣,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目前,我國災害管理與救助體系采取以國家管理與救助為主體的形式,一方面致使國家救助資金嚴重不足;另一方面給中央與地方財政帶來一定負擔。此外,我國目前的巨災保險賠款占災害損失的比例不到1%;缺乏完善的災害風險管理體系,災害救助的效率較低,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
“對中國這樣一個地域廣闊的國家來說,不做巨災保險是巨大浪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表示,很多國家因為地域狹小,風險單位(即一次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達不到大數法則要求,對巨災保險制度只能望洋興嘆。中國地域廣袤,無論是地震還是水災,風險單位都能夠滿足大數法則要求,具備開展巨災保險的條件。
王國軍補充說,建立全國性巨災保險制度更符合保險原理中“風險單位數量要達到大數法則的基本要求”的可保風險的條件,反而沒有風險。以巨災風險中最大的風險——地震風險為例,目前恐怕還沒有一個保險公司,也沒有一個地方政府能夠承擔類似于唐山和汶川地震這樣巨大的風險損失,但如果是全國性巨災風險制度,全國160多家保險公司共同承擔風險還是比較輕松的。“實際上在唐山和汶川地震發生后,中央政府也是舉全國之力承擔了災區的風險損失的。不過我們用的手段是政府救災,而不是商業保險。從國際經驗看,利用商業性的巨災保險制度救災更有效率,也更公平。”王國軍表示。
推廣巨災保險制度的難點是什么
事實上,雖然學界呼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呼聲已久,巨災保險制度建設卻一度進展緩慢。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戴穩勝認為,有三大因素阻礙了巨災保險制度的落地:第一,過去我國巨災數據的收集、存儲及分析不足,從而全國范圍內不同類型巨災的發生概率、損失程度的數據準備不足,而且我國正處于經濟建設高速發展時期,同樣的巨災對同一地區造成的損害,不同年度的損失額度差別很大。這些原因都造成對巨災保險定價的困難。第二,巨災造成的損害異常嚴重,如果單純由保險公司以市場準則進行運作,保險費用純由居民部門承擔,那么對保險公司而言,它既要分攤巨災造成的實際損失,為應對巨災巨額損害,保險公司還會提取安全準備,加上合理的利潤,其保費將是一個不菲的水平;對民眾而言,自擔巨災風險的保費將是很大的財務壓力。這兩方面結合,將使得巨災風險的市場不好推廣,容量有限,從而又會影響大數法則作用的發揮,更加劇了巨災風險經營的不確定性與風險。第三,巨災損失異常嚴重,這使得保險公司經營穩健性受嚴重威脅,即使有再保險的幫助,一旦發生巨災,保險公司的財務安全性和償付能力將受嚴重影響。
戴穩勝認為,要在今后幾年推動巨災保險制度的建設,需要從5個方面努力:一是以大數據理念與工具分析挖掘歷年災害統計數據,建立全國性的分種類、概率較清晰的“風險地圖”。風險地圖的建立,不僅可為保險業合理定價提供科學依據,也為巨災保險基金的建立提供科學基礎。
二是巨災保險制度應得到財政的支持。目前在深圳試點的巨災保險,其成功之處在于財政承擔了一部分保險費用。而財政對巨災保險的支持可以從三方面進行:一方面財政資金著力災害防范設施建設,盡可能降低災害損失幅度,降低巨額賠償概率;第二可基于廣覆蓋低水平思路,對巨災風險一定程度內損失對應的保費實現財政覆蓋;第三依靠財政構建超高水平風險保障基金,商業保險負擔最低水平至超高水平之間部分的運作。兩種邊界的具體水平值可以歷史數據為基礎設立并結合經濟發展水平作相應調整。
三是要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包括災前風險防范設施建設的全民參與、巨災保費的多層次分擔、災后損失分擔的全員參與機制等。
四是借鑒發達國家已有經驗,探索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可行性。
五是完善巨災風險管理相關法律、會計、稅收制度,研究強制巨災保險的可行性及實施路徑等。
中國巨災保險理論研究亟需突破
郭金龍介紹,國內外關于巨災保險制度的理論已有廣泛深入的研究,其中一些理論已在實踐中運用,如巨災保險的開展模式、巨災風險證券化等。“完全市場化運作”、“政府主導”與“公私合作”是實行巨災保險的三種主要模式,如英國洪水保險實行商業化運作模式、美國洪水保險實行以政府為主導模式、臺灣地震保險實行以政府和保險公司聯合的模式等。自1992年12月11日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正式推出巨災保險期貨以來,國際資本市場上已經出現多種形式的風險證券化產品,如巨災保險期貨、巨災保險期權、巨災債券等。
郭金龍強調,我國巨災保險的理論在中國保監會的積極推動下亦有深入研究,總結了大量的國際經驗,能夠為中國保險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定的理論支撐,但是現有的研究偏重于發現問題或者是總結國際經驗,符合中國國情的實際運作方面的研究不足,更關注巨災保險本身,缺乏配套機制的專門研究,以及國家層面的整體思考。這些方面的議題亟需學者進一步深入系統研究。
王國軍認為,中國巨災保險理論研究今后需要在四個重要議題上取得突破。其一,全國性巨災保險制度的制度框架設計問題。是以政府提供巨災再保險、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原保險的形式經營,還是政府建立巨災保險公司經營?其二,政府和保險公司的權利與義務如何界定與劃分?政府如何撬動巨災保險制度,如何補貼,是補貼保險公司,還是補貼投保人,如何補,補多少?保險公司要不要從巨災保險中賺錢,賺多少?其三,資金來源與使用。資金來源是以政府財政撥款的形式投入巨災保險,還是利用巨災債券、巨災彩票或者巨災風險證券化?資金使用是主要用來救災,還是側重于巨災風險管理?其四,巨災保險的費率分區問題。例如,在地震帶上的四川和津冀和不在地震帶上的省份不能收取同樣的保險費率,各省的費率應該是多少才是科學的、公平的?如果費率分區做不好,就會有逆向選擇。“人們會想,不在地震帶上憑什么要和在地震帶上的人花同樣的錢買同樣的地震保險,大家會用腳投票,不理地震保險。”王國軍說。
我國建設巨災保險制度的最優路徑是什么
王國軍表示,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在地震、颶風、洪水等巨災方面積累了較為豐富也較為成熟的經驗,這些經驗制度值得我們借鑒。但是,中國有獨特的國情,比如我國和美國市場與政府之間的分工就有極大的不同,我國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美國的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間的關系也有巨大的差異,同時我國和其他國家巨災風險的分布狀態和損失的集中度也有著較大的區別,因此,我國的巨災保險制度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但切不可盲目照搬,這里面一定要有中國特色。他認為,保險制度的成功一定要借助自然界的大數法則,只有集中了足夠的風險單位,保險制度才能夠確保成功,這是保險制度的基本原理,也是其他保險制度的成功經驗。舉國做保險是我國的優勢,也是我國巨災保險制度成功建立和可持續發展的最優選擇。
郭金龍建議,我國可將巨災保險制度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從國家層面構建巨災保險體系。通過出臺相關法律制度與政策、加強政府職能協調、提高民眾風險管理意識等方式在初期階段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保險公司具體經辦、各方積極配合的模式;并分地方、分險種的逐步試行與推進;隨著巨災保險的順利實施,逐步轉變政府主導作用為引導與支持,在提升保險公司的主導地位同時應與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常規化的工作機制予以支持。
郭金龍認為,在試行階段中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建立符合當地經濟狀況、風險狀況的巨災資金籌集機制,如可分為四個層次:首先是保費收入與保險基金;其次是再保險和資本市場融資;第三是政府財政補助以及最后的社會捐助。
云南金融系統全力支援魯甸抗震救災工作
昭通市魯甸6.5級地震發生后,云南省金融系統心系災區、迅速行動,全力做好金融支援抗震救災工作。銀行機構在第一時間積極行動,專項應急貸款申請及發放有序推進。同時,各金融機構踴躍捐資,為災區貢獻力量。
云南人行系統全力以赴抗震救災
魯甸地震發生后,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十分關心昭通災情,昆明中支行長楊小平第一時間打電話詢問災情,并對全轄職工表示親切慰問。
昆明中支黨委于8月4日上午9時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抗震救災工作,楊小平要求:一是要迅速對震區人民銀行系統的人員傷亡情況和財產損失情況進行排查,若發現人員傷亡一定要全力救助并及時上報,災區人行系統抗震救災中涉及的資金支出、物品采購等工作,由昭通中支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安排,當地無法解決的,由昆明中支支援解決。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業務系統和硬件設施的運行維護,全力確保網絡系統暢通和各業務系統的正常運行,并對發行庫、辦公樓、機房等重點部分和關鍵環節開展風險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隱患。三是針對魯甸縣支行沒有發行庫的實際,昆明中支發行處、昭通中支要制定現金調運預案,全力確保災區現金供應。四是進一步加強應急防范和政務值班工作,隨時關注地震的最新情況,切實做好余震和次生災害的防范工作,并要認真做好災后干部職工的思想穩定工作,全面加強對職工和家屬的抗震救災指導宣傳培訓,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干部職工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害。五是要充分發揮金融管理職能,全面了解和掌握轄內金融機構災后運轉情況,及時開通抗震救災綠色通道,指導、聯系金融部門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確保轄區金融業的安全穩定。
會議結束后,昆明中支副行長段會全率領貨幣發行處、科技處、會計處和后勤服務中心4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刻趕赴災區支援救災工作,其他有關部門也全面加強對災區人行系統的業務指導。
8月16日,人行昆明中支行長楊小平、副行長于華一行趕赴魯甸地震災區指導抗震救災,楊小平一行在魯甸災區震中龍頭山,實地察看災情,聽取魯甸縣政府和武警云南省總隊的情況介紹,看望慰問了戰斗在災區一線的人行、農信社、農行、郵儲銀行干部職工,具體了解了前一階段的工作情況。對于農信社現場反映的關于罹難人員遺留銀行卡,親屬不知曉密碼的查詢取款問題,第一時間協調解決,給予明確答復。此行,楊小平還主持召開了魯甸抗震救災金融服務座談會。昭通市級金融機構、魯甸縣級金融機構參加了會議。會上,各金融機構匯報了前期工作情況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并提出了意見建議。
地震發生后,人行昭通中心支行也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先后兩次及時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緊急會議,對抗震救災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昭通中支行長黃志強帶隊深入魯甸地震災區,就確保災區救災資金劃撥渠道通暢、保障現金供給、恢復受損金融機構網點服務功能、加強金融機構抗震防震等工作進行指導。人行昭通中支在抗震救災中,一是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嚴格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級行要求做好職工及家屬的防震減災工作,防止恐慌情緒蔓延。目前,全轄干部職工人心穩定,始終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職;另一方面,確保發行庫、辦公大樓、家屬區安全,切實做好各項抗震防震和應急保障工作。二是緊急啟動應急預案,各業務部門制定具體、全面的實施方案,并加強電路、辦公設備、機房、業務系統的檢查維護,保證各項業務正常運行。三是密切關注金融機構的受災情況及業務運轉情況,提高處置的及時性、針對性和預見性,對可能發生的后續災情做好預防,防患于未然。四是制定地震期間值班表,嚴格實行行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和駕駛員24小時值班待命,保證通訊暢通。五是密切關注地震災區金融穩定,與金融機構形成金融穩定報告制度,指導金融機構做好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全力確保抗震救災金融服務需求。六是建立地震信息溝通報送機制,做好地震信息上報工作及受災情況統計評估工作,為中支本級、上級行和地方政府及時了解金融系統災情和事態發展、及時制訂有針對性的應急措施提供準確、全面的依據。
為確保及時提供金融服務,滿足災區金融服務需求,人行昆明中支、昭通中支和受災縣支行,一是保證支付系統暢通。充分發揮好小額支付系統7×24小時運行優勢,全天候清算資金,必要時,做好向國家處理中心申請提高資金清算金額上限的準備。對因非工作時間,大額支付系統停運時做好向國家處理中心申請隨時啟用的準備,優先清算救災資金;二是開辟國庫服務綠色通道。結合實際及時制定應急措施,認真對救災資金匯劃暢通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準備多套應急方案,并對上下級國庫系統進行資金匯劃暢通驗證。8月3日19時40分,昭通市財政局緊急下撥第一批救災資金,昭通中心支庫在第一時間通過“綠色通道”把救災資金撥付到災區。截至8月4日16時昭通中心支庫完成資金調度3筆,金額8050萬元,其中昭陽區50萬元、魯甸縣5000萬元、巧家縣3000萬元;三是啟動現金供應應急預案,增大災區人民銀行機構發行基金庫存量,合理搭配券別結構,不分節假日及時為銀行機構辦理現金存取業務,確保災區現金供應。
中國銀行有序開展魯甸抗震救災授信支持工作
“8.03”魯甸地震發生后,中國銀行總行在震后第三天即捐出500萬元善款、推出“六大措施”力挺災區人民重建家園。同時,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有序組織全轄開展災后授信支持工作,全力保證抗震救災各項金融服務。據悉,該行要求各機構一是對轄內授信客戶在災區是否有投資資產受損情況進行調查,全面評估受災對客戶經營情況的影響,及時了解客戶當前在信貸上存在的困難、問題和需求,在合規情況下給予積極支持;二是認真梳理因受災存在貸款償還困難的單位和個人清單,對其即將到期的貸款、票據、表外業務、信用卡業務等,認真執行監管機構要求,通過到期轉貸、貸款展期、延遲歸還本金或利息等措施,進行妥善處理;三是要準確把握國家和總行對災后重建實施優惠信貸政策的機遇,加大對災區重點基礎設施、重點企業、支柱產業的支持,在堅持合規、風險可控的原則下,合理增加對災區信貸投放,積極支持災后重建;四是要加強監管及總行對災區信貸政策的學習掌握,對了解到的災區客戶金融服務需求做好政策解釋和答疑,解決好災區金融服務中的特殊需求并建立快速信息溝通機制,切實做好授信支持災區重建的工作。
針對地震中受災的部分企業,8月9日,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組織專家奔赴昭通震區,對受災企業深入走訪,現場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方案,傾力扶持受災企業恢復生產。
專家組一行首先趕到云南中行在昭通的重要客戶——云南滇能會澤牛欄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調研。該公司經營的天花板水電站距離震中僅11公里,地震引發的山體垮塌在電站上游形成堰塞湖,并阻斷電站進出道路,導致發電機組全部停機,造成電站直接損失和發電損失逾千萬元。針對這一受災情況和公司當前面臨的資金困難和需求,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表示與企業共同面對,對公司因受災出現的臨時資金償還困難,在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據公司意愿對貸款進行合理展期,并對公司災后恢復生產的資金需求,在信貸審批、利率優惠方面給予優先傾斜,全力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生產。
緊接著,專家組來到另一家重要合作客戶、魯甸當地最大的民營企業——云南昊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工作。受地震影響,該公司位于魯甸震區的礦山道路中斷,原料無法運出,從而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面臨授信即將到期、資金緊張和需要解決抵押擔保條件置換等雙重問題。專家組對此進行了全面摸底和會診,詳細制定解決方案并當場表示,對該客戶“不壓貸、不抽貸,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給予最優授信支持,努力減輕企業負擔”。一直受災情和融資困擾的企業終于卸下負擔,對中國銀行的高效、務實服務表示感謝和贊賞。
目前,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已成立了災后重建金融服務工作小組,組織分支機構全面摸底在本次地震中受損的信貸客戶,主動聯系、走訪客戶,了解客戶財務安排。其后,該行根據客戶受損實際情況,一戶一策制定解決方案,依據國家和監管政策,在到期轉貸、貸款展期、延遲歸還本金或利息、利息優惠或減免等方面給予支持,協助客戶生產自救,確保信貸業務穩定運營。
工商銀行全力做好抗震救災金融服務
8月3日,魯甸地震發生后,中國工商銀行全面啟動應急預案,全力做好抗震救災金融服務為支持災區重建,工商銀行總行向云南災區捐款500萬元。工行云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許海要求受災地區機構和網點認真做好地震和各種災害的防范工作,確保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金融服務不中斷。
一是開設抗震救災綠色通道。在震區,工行每個營業網點已經設置一個專門窗口,專人辦理抗震救災資金存、匯業務,積極做好抗震救災款項的匯劃和結算業務,確保資金匯劃系統的高效運行。其他地區的工行網點均開辟綠色通道,迅速辦理抗震救災金融業務。工行昭通分行及下設機構及時了解地震災區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客戶的受災情況,了解受災企業金融服務需求,做好抗震救災、恢復生產的金融服務工作。
二是全力做好公益捐款服務。通過工行昭通地區營業網點門頭LED顯示屏、信息傳播系統滾動播出工行開通捐贈綠色通道信息,讓公眾充分了解捐贈渠道。工行系統全面啟動了公眾向災區捐贈匯款免收手續費機制,不論收款賬戶是工行還是他行,一律免收手續費。
三是加強災區現金調撥和供應,確保災區的現金需求。加強和參與救災的軍隊、武警部隊及其他部門的聯系,了解現金需求,準備充足的現金,對于抗震搶險救災的緊急資金需求,實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震區各單位、個人的日常現金需求沒有受到地震災害的影響。根據客戶和抗震救災需要,工行昭通分行已經做好外派終端提供金融服務的各項準備工作。地震發生后,工行昭通分行15個營業網點、5個離行自助銀行全部正常營業,截至8月5日24時,工行昭通分行轄內自助機具的業務量大幅增加,共辦理存取款業務19580筆,存取款金額2572.58萬元;辦理轉賬業務573筆,轉賬金額達369.25萬元;辦理查詢等其他業務筆數8229筆,確保了災區群眾的金融業務需求。工行曲靖會澤支行所屬4個營業網點和1個離行式自助銀行全部正常營業,34臺自助設備運行正常,共辦理存取款業務4704筆,存取款金額520.8萬元。
四是認真做好災區網點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對營業場所房屋和安全設備檢查,確保安全。科技部門加強網絡運行情況檢查和與網絡運營商的溝通聯系,做到網絡暢通,確保正常營業。切實保護好金庫、保險箱等重點場所、設施,確保現金安全。加強了遠程監控中心對各營業網點、自助設備的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五是組織干部員工向地震災區捐款、獻血,對受災的員工家屬進行慰問。在確保金融服務不中斷的同時,工行對員工和家屬的相關工作也全面展開。8月4日下午,工行慰問組到昭通市人民醫院看望慰問了在地震中受傷的工行昭陽支行員工鄧益田的母親,送去了各級工行黨委和全行干部員工的問候;對昭陽城區10名困難員工進行了慰問,發放救助資金45000元。
農業銀行多措并舉支持抗震救災工作
魯甸地震發生后,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蔣超良專門打電話給云南分行行長字如鈞,要求全力組織救助,修復網絡,為災區客戶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8月4日,農行云南省分行按照總行黨委要求,緊急部署,全力以赴,抗震救災。
一是云南省農行黨委第一時間召開會議研究安排抗震救災工作。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字如鈞委托,黨委委員、副行長任雷波代表深入災區看望災區職工,靠前指揮抗震救災工作。
二是農行率先設立流動銀行滿足魯甸地震災區群眾金融服務需求。截至8月15日,該流動銀行累計辦理存款業務86筆174.89萬元;取款業務239筆84.02萬元;轉賬業務19筆8.30萬元;信用卡還款業務12筆3.74萬元;查詢業務130筆;接受客戶咨詢220人次;新開23張銀行卡,辦理短消息業務14戶,惠農支付點辦理業務21筆。
三是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農總行及時向災區捐款500萬元,省農行干部員工也向災區捐款逾290萬元。
四是加大現金調運力度保證災區現金供應。8月4日,在當地人行的大力支持下,農行昭通市分行緊急從本行中心金庫調運800萬元現金到魯甸縣支行,確保災區現金供應。截至8月7日上午8時,魯甸縣支行現金余額為1560萬元,有效保障了災區群眾提取現金的需求。
五是加強惠農支付點搶修維護,及時恢復運行。云南省農行委派4名技術人員前往惠農支付點維護線路,保障通訊正常。農行網點延時服務至晚上9點,第一時間在網點開通抗震救災綠色通道。
六是積極與當地財政、民政等部門聯系,及時開通了魯甸縣民政局社會捐贈專戶和魯甸縣民政局抗震救災資金專戶,并于8月4日下午對外公布。
七是減免災區辦理業務的相關費用。對客戶通過云南省農行柜臺、自助銀行等各種渠道匯往災區的匯款、轉賬業務等,免收手續費;繼續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等國家規定的慈善組織,以及云南省民政廳等政府部門授權的捐款接收機構在該行接收或匯出的注有“捐款”字樣的匯款、轉賬業務,免收手續費。
八是做好受災客戶的調查核實工作,加強信貸項目跟蹤管理。據悉,云南省農行將安排落實一億元的信貸規模,用于支持受災客戶的災后信貸需求。
交通銀行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災金融服務
魯甸地震發生后,交通銀行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災金融服務工作。交通銀行總行黨委高度重視,及時對交行的抗震救災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并緊急捐款500萬元。交行在滇的分支機構,積極主動了解災民需求,持續關注災情動態情況,全力以赴提供抗震救災所需的各項金融服務。
從地震發生翌日上午開始,作為云南省慈善總會的開戶行,交通銀行云南省分行就派出專門工作組到云南省慈善總會,協助做好抗震救災捐款接收工作,保證該會的現金需求,及時向該會通報捐款接收賬戶的資金情況,確保抗震救災款項的匯劃和結算及時到賬;針對捐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人手少的情況,交行工作組積極主動配合云南省慈善總會,協助做好捐款捐物的各項工作。
交行云南省分行及時下發了《關于做好抗震救災捐款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在滇各營業網點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災的金融服務工作。交行在滇各網點及時轉貼了云南省接收捐贈辦公室、云南省慈善總會關于昭通魯甸“8·03”地震抗震救災及捐贈事宜的公告,各網點在受理社會各界的救災捐款時,優先辦理,加急辦理,并免除匯款相應的匯劃費、工本費、手續費;各網點服務人員對捐贈匯劃款項,仔細審核專用賬號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確保客戶資金安全;在受理個人、單位通過銀行匯款進行捐款業務時,及時提醒捐款人注明捐款單位(個人)、聯系電話和詳細地址,以便接收部門寄回收據。對于轉往云南省慈善總會的捐款,營業網點辦理完畢捐贈業務后,留存捐贈人回單復印件,加蓋網點會計業務章,及時通過交換內線包傳遞到云南慈善總會的開戶行交行昆明正義支行。
交行云南省分行加強了網絡、系統的管理,確保業務系統安全高效運行,確保捐款資金的及時匯劃和結算。交行加強了對自助銀行、網銀、手機銀行等渠道的管理和巡檢,確保向地震災區捐款的渠道暢通、款項實時到賬,為社會各界捐款提供不間斷的金融服務。
為了切實做好災區金融服務保障工作,該行全力維護支付系統、國庫系統的正常運行,對財政、民政等部門撥付(劃)的救災款項,隨到隨辦,保證在第一時間撥至有關單位;對匯往災區的抗震救災捐贈款項、重建款項、生產經營資金,予以優先、加急辦理,確保與抗震救災相關的結算和匯款業務快速準確辦理。
在做好抗震救災金融服務的同時,交行云南省分行在滇機構,包括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紅河等所轄分行的干部員工積極行動起來,伸出援助之手,踴躍為災區群眾捐款獻愛心,支援魯甸災區的抗震救災工作。
云南省農信社心系震區
地震發生后,云南省聯社蔣兆崗書記等領導在獲悉消息后第一時間致電災區農信社負責同志,作出科學救援、預防余震,確保安全的重要指示。昭通辦事處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員就位,救災領導組迅速奔赴魯甸聯社召開現場會,組織抗震救援。
8月4日上午8時,蔣兆崗書記主持召開昭通魯甸“8·03”地震抗震救災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農信社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救援工作。省聯社迅速啟動地震災害應急預案,成立了蔣兆崗書記任組長,萬仁禮理事長、羅敏主任任副組長的魯甸“8·03”地震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成立省聯社抗震救災工作組,由羅敏主任、王漢松副主任率隊趕赴災區農信社指導抗震救災、恢復營業工作。省聯社代表全省農信社向地震災區捐贈500萬元支持抗震救災工作。科技中心捐贈50萬元向慰問災區農信社。
8月4日,省聯社王漢松副主任率領農信社骨干趕到災區。深入一線了解情況,慰問職工,查看災情,組織開展抗震救援工作。針對余震不斷、災情嚴重等實際,一是疏散員工及家屬遠離地震受損房屋,集中轉移至安全地帶,時刻預防次生災害發生,確保安全;二是隨時掌握災區道路交通管制情況,積極與縣委、縣政府協調,爭取第一時間將糧食、帳篷等急需物資送進重災區;三是把發電機,網絡設備及現金,盡快送入災區,盡快搭建“帳篷銀行”,以最快速度恢復災區金融服務。
8月5日上午,羅敏主任率領省聯社一行4人抵達災區,指導抗震救援工作。針對災情,一是及時要求搭建臨時服務網點恢復營業,解決好龍頭山、樂紅信用社的現金供應,保證災區群眾的資金需求。二是建立綠色通道,保證災區群眾辦理業務方便;確保救災資金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三是特事特辦,要事快辦,全力支持好抗震救災及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對救災貸款,要簡化手續、優化流程、放寬條件、提高效率,做到政策傾斜,規模傾斜,政策保障。四是積極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優良傳統,開展獻愛心幫扶活動,幫助受災職工和群眾重建家園,恢復生產。五是強溝通聯系,協調好各方關系,抓好抗震救災專戶開立工作,全力保障金融服務水平。
8月5日中午,通往重災區龍頭山的道路仍不能通行。龍頭山信用社房屋宅基下陷,嚴重受損,不能營業。王漢松副主任一行協商決定,冒著余震不斷,飛石滾落,道路坍塌等危險,采取人背肩扛的方式,徒步將沉重的發電機、帳篷、機具設備及辦公用品等運送到地震中心龍頭山鎮。下午17時30分,各種設備、材料、物件終于全部到達目的地。
招商銀行捐款500萬元 援助5000戶地震受災民眾
魯甸縣發生地震后,招商銀行立即啟動賑災機制,8月7日決定向地震災區捐款500萬元,資金將針對魯甸縣受災較重的5000戶民眾,每戶發放1000元慰問金,共援助5000戶,以綿薄之力支持災區人民抗震救災、重建家園。同時,招商銀行作為理事單位的國內著名慈善基金——“壹基金”也迅速做出響應,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馳援災區。已簽約“壹基金”月捐計劃的招行客戶提供的善款將部分用于云南地震災區的救援,構成壹基金救災物資的一部分,幫助災區度過難關。
8月12日下午,招商銀行舉行了向魯甸地震災區捐款500萬元暨昆明分行員工捐款儀式。昆明分行潘新民行長代表招商銀行總行向災區捐款500萬元,云南省民政廳副廳級巡視員、云南省慈善總會副會長褚正武接受捐贈,并向招行頒發了捐贈證書。昆明分行全體員工現場向災區踴躍捐款,捐款金額達403750元,昆明分行員工此項個人捐款意向用于地震災區小學的重建。
據悉,招商銀行還開展了一系列救災、賑災行動。一是為受災地區客戶開通綠色金融特別服務通道,對受災企業與個人客戶提供個性化特別服務方案;二是倡議員工和持卡人開展捐款捐物行動,為賑災捐款推出網銀通道,免收一切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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