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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私人銀行 發展現狀 對策
在美國,所謂私人銀行業務,就是向擁有高凈資產的私人客戶個別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包括接受存款、貸款、個人信托、遺囑處理、資金轉移、開立轉付賬戶、在外國銀行開立賬戶,以及其他不向一般公眾普遍提供的金融服務。然而,真正的私人銀行業務不僅有資產組合管理和財富管理,還包括防范經濟、政治風險的資產保護。這就意味著,如果政府不充分尊重銀行私密,私人銀行業務就難以開展。因此,私人銀行業務并不是隨處可以開展的。根據國際銀行業開展私人銀行服務的實踐,筆者認為,所謂私人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面向社會富裕人士提供的以財富管理為核心的專業化一攬子高層次金融服務。
近幾年,各中資商業銀行已經意識到高端客戶的私人銀行業務對其經營利潤和自身長遠發展的重要性,從2007年開始,國內商業銀行在貴賓理財業務的基礎上相繼推出了自己的私人銀行業務。
2007年3月,中國銀行與其戰略投資者蘇格蘭皇家銀行合作,在北京、上海兩地設立私人銀行部,準入標準為100萬美元。2007年8月,招商銀行私人銀行深圳中心正式開業,準入標準設為1000萬元人民幣。招行私人銀行把服務團隊形容為“1+N”,1是指專業穩定的一對一客戶經理,而N是指私人銀行高級經理與招商銀行的全部資源,隨時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2008年2月,交通銀行設立私人銀行業務管理中心開始涉足私人銀行業務。2008年3月,中國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門正式成立并投入運行。這標志著中國最大的商業
拉開了向私人銀行業務進軍的序幕,2008年7月,建設銀行也推出了自己的私人銀行業務。另外,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也都在積極籌劃私人銀行服務。
但是面對擁有四百多年私人銀行業務發展史的外資銀行,中資銀行在私人銀行業務開展方面仍顯薄弱。
二 我國私人銀行業務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基于中國近十幾年良好的經濟發展勢頭和樂觀預期,以及不斷增加的富裕人口基數,國內外各大知名銀行紛紛大力發展私人銀行業務,而我國私人銀行正處于由零售業務向私人銀行業務過渡階段,在這個過程中遇到諸多問題和困難。阻礙我國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因素主要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
1.外部環境制約因素
第一,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體制的制約。由于中國嚴格的分業經營金融體制和資本管制制度,在岸業務尚無法直接進行資產管理,并因為增加委托、環節而導致資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和風險的上升。以商業銀行體系內的私人銀行業務為例,由于不能直接進行投資資產管理,凡涉及資產管理類的產品都需要借助信托公司通道,同時聘請具有相應資產管理經驗的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作為投資顧問進行各種資產類別的投資。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作為直接面對客戶的機構,其固有的嚴謹的風險管理文化難免與合作方產生不同程度的溝通障礙,進而影響產品管理流程上的銜接。
第二,嚴格的外匯管制。私人銀行業務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全球化配置資產,既可以在全球范圍設計產品,同時也是規避金融風險的需要。雖然我國已經放松了個人項目下的外匯管理,但是為了我國處于穩定本幣匯率,防止資本外逃或大規模的投機性資本流動,減少涉外經濟活動中的外匯風險,維護本國金融市場的安全穩定等方面考慮,現實行較為嚴格的外匯管制政策,對居民使用外匯及金融機構從事外匯業務實行相對嚴格的控制,這就限制了私人財富在國際上自由投資,在全球范圍內自由流動,使得我國的私人銀行業務無法在全球范圍內為客戶進行資源配置,無法分散風險,嚴重阻礙我國私人銀行業務的發展。
第三,個人信用評估系統尚不健全。國家尚未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評估系統,沒有全社會統一的個人信用評估標準,銀行間信息無法共享。這些造成銀行在辦理個人消費貸款過程中難以對借款人信用的真實情況做出準確的判斷。銀行在
受理客戶申請,到調查、簽合同、辦理公證過程中,需要花費大量人力和物力,這大大制約了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
第四,缺乏明確的監管政策。迄今為止,監管部門尚未出臺系統的私人銀行業務監管條例或業務指引。僅在2005年《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在“綜合理財服務”的框架之下提及私人銀行業務的定義、客戶對象,但未最終形成正式文件。這對現階段私人銀行業務的產品開發、服務開發、風險管理、合規管理等方面,難免造成一些困惑。因此,為了境內私人銀行業務的長期健康開展,還需明確監管層面的約束和支持。
2.銀行內部制約因素
為避免國內經濟受到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引發了全球的金融危機的直接沖擊,我國采取了較為寬松的貨幣政策,社會信用總額擴展迅速,各家商業銀行積極擴大信貸規模,積極發放信貸。當然隨著寬松貨幣政策的實施,這也造成了我國市場流動性泛濫,CPI指數一直保持高位,引起社會對通脹的擔憂。為控制經濟過熱,央行通過準備金手段收緊流動性,并采取了信貸規模窗口指導,限制商業銀行的信貸投放。
由于歷史及體制原因,我國商業銀行的利差收入在總收入的占比非常高。根據2011年各上市商業銀行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財務報表顯示,各家上市商業銀行利息收入占比仍然很高,基本保持在2/3以上。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利率市場化的逐步推進,我國間接融資總額減少和存貸款利差的縮小,都會導致以利差收入為主的國內商業銀行在盈利方面面臨著重大考驗。
中間業務是指銀行不需動用自己的資金,依托業務、技術、機構、信譽和人才等優勢,以中間人的身份客戶承辦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項,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并據以收取手續費的業務,各家商業銀行日益加強了對中間業務的重視程度。而在中間業務中,投資銀行業務扮演者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而一般來說,投資銀行是商業銀行利用自身人才、資源、技術等優勢,為客戶提供財務咨詢、投融資決策的服務。這也是國內商業銀行在分業經營體制下,嘗試開展的新型業務,目前除了尚不能開展交易所市場的證券承銷(IPO)、經紀和交易等券商類業務外,已涉及銀行間市場承銷經紀與交易、重組并購、財務顧問、結構化融資與銀團貸款、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投融資顧問等多數投資銀行業務。近年來,隨著企業直接融資規模的擴大,投資銀行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拓展中間業務的重要領域。
深圳作為一個改革開放的窗口,其金融總量一直保持在國內大中城市的前列,金融各行業發展勢頭非常良好,金融市場交易活躍,而且金融資產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而××銀行深圳分行作為××銀行總行的直屬分行,一直堅持改革創新,努力改進服務、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并加強業務風險管理。
一、以××銀行深圳分行為例,我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發展現狀
商業銀行主要中間業務包括結算業務、投資銀行、理財業務、業務、外匯業務、銀行卡、擔保業務、電子銀行、托管業務、養老金、憑證工本費等十幾項,因各行所處經濟環境、客戶特點等不同,各行的中間業務的不同項目的比重有所不同。
2011年根據該行具體特點和授權,深圳××行的投資銀行業務包括如下兩大類:一類是基礎類投行業務,包括常年財務顧問、信息一點通、評級顧問、資信服務、一般投融資顧問等;另一類是品牌類投行業務,包括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主理業務)、短融、中票、并購重組、理財委托貸款、財產收益權理財業務、股票收益權理財業務等。
為協調和統籌該行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分行下轄投行部,負責全分行投資銀行業務的拓展、業務指導、輔助審查、協調各單位等職能。
在2011年,該行投行業務收入占比在所有業務板塊中排名第一位。而在投行業務收入中,基礎類投行業務占比47%、理財推薦類29%、股權融資14%、并購重組5%、其他5%。
盡管投行業務發展勢頭良好,但是轄屬各支行投行業務發展仍存在較大差異,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其中收入金額前兩名支行的投行收入占全部支行收入的30%,前七名支行的投行收入占全部支行收入的60%,而且仍有部分支行未發生任何投行業務。
該行投行部人員不超過15人,負責全行28個一級支行、120多個二級支行的業務指導和營銷推動。
二、當前投行業務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一)投行業務尤其是基礎類投行業務基本上由銀行資產業務轉化而來,往往無切實有效的投行服務
一般情況下,銀行提供的投行業務尤其是基礎類投行業務大部分是由銀行貸款業務所轉化或帶來的,主要方式是將貸款綜合收益率與貸款利息的差額部分作為投行中間業務收取。比如審批一筆貸款3億元,5年期,綜合收益率(即客戶支付的總成本)為同期同檔次利率上浮30%,但是在簽訂的借款合同上的貸款利率僅為同期同檔次利率上浮10%,那么綜合收益率和貸款利率的差額部分往往可以納入投行中間業務予以收取,盡管2012年2月份國家出臺規定,要求銀行表內貸款不能附加收費,但是銀行往往通過其他渠道予以解決。
這樣就造成了部分投行中間業務的收取并非獨立的,而這些投行業務既不是獨立的服務項目,也沒有相關服務方案,更沒有真實提供任何投行服務。
(二)投行業務設置較為簡單,無創新權限,個性化服務不足
一般情況下,為控制風險,各商業銀行的投行部門的產品設計及其創新權限僅限于總行,并沒有轉授權至一級分行或直屬分行,所以其提供的服務品種大部分為標準化服務,業務設置非常簡單,各省行或直屬行只需要按照總行的設計成果予以營銷即可,如果有需要變通的,往往需要與總行相關部門進行溝通,這樣不可避免的出現溝通效率很差的問題。
另外,由于是標準化服務,所以其很多產品無法針對客戶個性化特點來制定個性化服務,以滿足客戶需要。
(三)投行業務授權不足,人員配備捉襟見肘
根據現有授權,分行僅有辦理業務的職能,而無相應審批職能。幾乎所有業務均需要分行乃至總行相關部門的審批。
以××銀行深圳分行為例,該分行共有28個一級支行,轄屬120多個二級支行網點,而投行部所有員工總共不超過15個(含總經理及內務工作人員),而由于投行業務種類較為分散,而且需要與總分行的各部門進行溝通,工作較為繁雜,人力不足勢必影響業務的辦理,也已經成為制約投行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發展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思路
(一)銀行應提供切實有用的投行服務,以基礎類投行業務為切入點,鞏固和競爭優質信貸客戶
我國商業銀行應提高業務創新意識,并積極采用個性化服務,為企業提供真實有用的投資銀行服務,并使得該服務能對客戶帶來好處。
我國商業銀行應依托客戶、信息及渠道優勢,大力發展基礎類投行業務,比如信息類服務,財務顧問等等。
信貸客戶方面,應繼續挖掘信貸客戶資源,尤其是要認真思考服務的內容、效果等因素,切實提供滿足客戶需要的投行業務。
各行不要僅限于銀行自身的信貸資源,而應該充分挖掘所有客戶的需求,利用自身優勢,為客戶尤其是無貸戶提供有用的信息資訊或服務。
根據現階段信貸規模偏緊的特點,投行部門也應該以此為契機,配合分行貸款規模資源的經營思路,通過提供相應的投行服務適當提高該行融資服務的議價能力,并降低貸款被他行置換的可能性。
(二)持續創新、打造品牌投行業務,深化公司與投行業務互動發展
該行品牌類業務包括包括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主理業務)、短融、中票、并購重組、理財委托貸款、財產收益權理財業務、股票收益權理財業務等等業務,在當今信貸緊縮,客戶融資需求不能通過信貸渠道有效解決的情況下,重點做好相應投行業務,真正有效的拓寬企業融資渠道。例如對于有授信額度但是無規模可放的情況,積極采取理財委托貸款予以解決融資規模;對于擁有能帶來現金流或收益的資產的客戶,可以通過投行部門的設計,將表內貸款業務包裝成財產收益權或股票收益權理財業務;對于暫時無有效資產或有效擔保、但發展前景非常好的企業,可通過股權投資基金主理銀行業務或股權融資等方式加以解決,等等。
再例如,現階段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優秀企業通過并購實現跨越式增長,國內和跨境并購市場發展迅猛。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并購市場已披露案例的交易完成規模從2006年的1434.8億元上升至2010年的6921.52億元,市場的迅猛發展為商業銀行并購重組顧問業務提供了良好發展機遇。各行要認清形勢,大力發展該項投行業務。
在實際工作中要充分發揮投行業務的先導作用,首先通過投行業務可以階段性滿足客戶融資需求,為銀行公司業務的后續營銷打好基礎。而且可以在業務辦理過程中,主動將其他基礎類投行業務加以運用,并在充分了解信貸政策和信貸規模情況的基礎上,實現投行業務和公司業務的良性互動。
(三)加強投行團隊建設,實現投行營銷模式轉型
首先應持續加強投行團隊建設,可以通過增加人員或者發動支行人員積極參加資格認證,尤其要引導擁有企業理財師資格的人員積極投入到分支行投行業務的營銷和辦理工作中。以XX銀行深圳分行為例,已經擁有48名一級企業理財師、8名二級企業理財師和9名高級企業理財師,但是大都是其他崗位的員工,該行應從中挖掘優秀人員充實到投行服務團隊中,或者引導他們在自身崗位上適當履行投行業務的營銷和辦理職責。
同時應該在實際工作中做好投行業務和產品的培訓和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提高投行業務從業人員的營銷意識和服務能力,確保投行業務持續健康發展和再創佳績。
(四)加強引導和監管,防范投行業務辦理過程中出現的風險
投行業務是目前商業銀行發展最快、創新最為活躍的業務,也是監管機構、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所以各商業銀行應切實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商業銀行不規范經營的規定執行,認真處理好投行業務收入增長迅速與規范經營的關系,認真落實“依法合規、服務匹配、協議完備、客戶自愿”的原則,尤其是要保證收費與服務相匹配,讓客戶覺得物有所值,堅決杜絕只收費不提供服務的行為。
業務辦理中要認真落實各種要求,認真做到每筆業務有方案、每個方案有項目、每個項目有內容、每項服務有記錄。
終上所述,盡管現在我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發展較為迅速,但是也存在很多的問題,但是只要監管部門、商業銀行、客戶三方共同做好協調,一定會將該業務發展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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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 中間業務 現狀 對策
根據《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的定義,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商業銀行以中間人的身份開展這項業務,不占用或占用很少自有資金,以收取手續費為目的,同時業務活動不形成表內資產和負債。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在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具體包括以下九大類:支付結算類、銀行卡業務、擔保類、類、承諾類、交易類、咨詢顧問類業務、基金托管業務、其他類等。中間業務的發展水平是衡量銀行創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準,從世界范圍來看,中間業務取代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成為商業銀行首要利潤來源是大勢所趨。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發展以及民眾金融意識的增強,民眾和企業的投融資渠道得到了極大地拓寬,脫媒現象日益嚴重;在我國金融業的進一步國際化和國家加強對金融監管的大背景下,外資銀行的大舉進入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大量成立,加劇了銀行業的同業競爭,影響了銀行業傳統的存貸款業務收益的增加。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大力發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推動商業銀行業務從以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為主向中間業務為主的經營轉型,必將達到提升業務層次,提高盈利能力,分散銀行經營風險的效果。同時,中間業務的發展所帶來的銀行業務種類的增多,服務質量的改善必然有助于維護銀行和客戶的關系,進而有利于開拓新的市場和開發新的客戶。
一、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的現狀
(一)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所取得的成績
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近幾年得到迅猛發展。首先,中間業務的凈收入在營業收入中的比例提高迅速,例如,工商銀行的該比例由2005年的6.49%提高到2010年上半年的20.30%;中國銀行的該比例由7.97%提高到21.28%;建設銀行的該比例由6.57%提高到21.94%。其次,在業務量增加的同時,中間業務的結構層次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如下表所示,以建設銀行為例,建行改變了以往中間業務主要集中在結算、清算及收付和銀行卡等傳統業務的狀況,資本和技術密集型中間業務量有超越傳統的勞動密集型中間業務量的趨勢,最近五年中,顧問和咨詢已經成為最主要的中間業務收入來源,結算與清算業務逐漸趨于次要地位(表1)。
(二)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雖然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取得了重大成績,但仍存在較大不足。
首先,中間業務結構層次低、品種少。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的中間業務有800多種,與發達國家兩萬多種中間業務產品相比仍顯不足;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中咨詢類、代客理財類和擔保承諾類等高附加值中間業務雖然有了很大的發展,但占據主要地位的仍然是諸如結算與清算、代收代付、銀行卡等勞動密集型業務,而能夠體現其技術、人才、信息和資金優勢的信托、投資銀行、證券等業務卻較少涉及或者完全不涉及。
其次,仍存在中間業務收入在營業收入中占比低從而拉低銀行總體盈利能力的問題。發達國家如德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一般占到總收入的60%左右,而美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所創造的利潤更是占到總利潤的80%,從投入產出角度分析,考慮到中間業務開展的低成本優勢,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的現狀嚴重拉低了銀行的盈利能力。
存在以上不足,具體分析有以下原因:
1.金融監管中的非市場因素限制中間業務發展
首先,當今世界金融業混業經營是潮流,西方國家商業銀行在較為寬松的政策環境下,通過混業經營的模式,開發出了多種跨領域、多元化的中間業務產品,更好地適應了市場需求的同時,極大地提高了銀行的盈利能力,使中間業務真正獲得了與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同等重要的地位。我國銀行業由于長期受到分業經營政策的限制,自主性、創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受到了極大地限制,雖然嚴厲的金融監管政策有利于經濟的穩定運行,但由此而造成的效率損失也是巨大的。我國銀行業在分業經營政策的限制下,難以針對市場需求進行中間業務產品的創新,中間業務發展受到嚴重抑制,呈現出品種少、層次低、收益少和供求結構錯位的現象。其次,政府機構在利率和匯率形成機制中占據主要位置,市場因素居于次要地位。這種定價方式限制了市場對價格的發現能力,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和市場的繁榮。
2.部分銀行員工和客戶中間業務觀念落后
首先,我國商業銀行經營中長期存在的存貸款業務比重過大所形成的路徑依賴使部分銀行工作人員還沒有在觀念上將中間業務放到與存貸款業務同等的高度上。在具體業務操作過程中,將中間業務看做是存貸款業務的附屬業務,甚至為了開拓存貸款業務而采取在中間業務范圍內的惡性無序競爭。其次,由于在過去某些中間業務在剛開始開展時不收取費用(如銀行卡業務在剛開始開展時不收取年費),這就導致部分客戶認為部分中間業務產品應該免費提供。但隨著中間業務種類和業務量的增加,銀行不可能再提供完全免費的中間業務產品,因為這不利于客戶獲得優質的服務。合理的手續費和傭金可以促使銀行創新產品,改善服務,從而最終使客戶獲利。
3.商業銀行缺乏開展中間業務的積極性
首先,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規定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貸款利率的下限使我國商業銀行獲得了高于國際水平的利差,高利差減弱了商業銀行從事中間業務的積極性,這必將影響中間業務的開展;其次,中間業務長期從屬于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業務量低、收費低從而收益低的現狀遏制了商業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的積極性;再次,我國現階段對高度同質化的結算類中間業務實行統一價格管理,對差異化的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這一管理要求符合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實,有利于金融市場的穩定,但部分員工陳舊的經營理念促使商業銀行間利用“市場調節價”采取惡性競爭的案例屢見不鮮,以上三點抑制了商業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的積極性。
4.硬件和軟件狀況仍需進一步完善
這里的“硬件”包括人才和設備。首先,咨詢類、代客理財類和擔保承諾類等高附加值的中間業務是知識密集型業務,它們的開展需要大批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并具備多方面知識儲備的復合型人才,與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相比,我國在中間業務的經營中缺乏這種高素質的人才,從而嚴重制約了銀行業務的發展。其次,中間業務的開展需要極高的金融電子化水平,與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相比,我國中間業務科技化程度低,表現在低效率的支付結算系統和通訊網絡,落后的、標準不統一的應用軟件系統。另外業務人員有限的計算機操作水平,進一步抑制了電子設備對中間業務的促進作用。
軟件指銀行內部中間業務管理制度。首先,中間業務點多面廣,種類繁多,需要多個部門參與管理,現行的中間業務管理制度中缺乏統一的操縱規范,這就可能導致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爭功諉過,使各個中間業務部門之間難以形成合力甚至相互脫節。其次,中間業務經營情況的考核中存在以下不足:中間業務經營情況在銀行工作人員的考核中權重不高;對業務人員的獎勵考核以營銷量考核為準,忽略實際利潤獲取能力的量化考核。制度建設上的不足不利于中間業務的發展。
二、推動中間業務發展的建議
盡管外部環境和自身存在許許多多的因素導致了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中存在種種的不足,但這也說明中間業務有巨大的發展潛力,通過調整外部環境和自身改善,商業銀行可以得到巨大的業務量提升。具體的中間業務發展建議如下:
1.優化政策法規制度環境,改善對中間業務的監管
為了充分發揮中間業務占款少、風險低和收入穩定的特點,促進我國銀行業與國際接軌,進一步繁榮金融市場,我國至少應進行三方面的優化:①改革對混業經營的限制政策。混業經營有利于銀行針對市場需求進行業務創新,在豐富產品種類的同時,能夠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增強我國商業銀行在國際上的競爭力。②利率和匯率的市場化改革。利用市場發現價格的能力,強調市場在利率和匯率形成中的作用,這種改革有利于提高市場效率,為中間業務的開展提供更廣闊的平臺。③加強市場監管力度,為市場平穩高效運行保駕護航。尤其要加強對惡性競爭的監管力度,給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
2.轉變落后觀念,提升認識層次
首先,業務人員加強和鞏固對中間業務戰略支柱地位的認識,以推動中間業務的發展作為商業銀行經營戰略轉型的契機,在觀念上把中間業務放到與存貸款業務同等高度,從戰略高度推動中間業務發揮重要利潤增長點的作用。其次,通過加大中間業務營銷力度,針對各個客戶的不同需求,提供差異化的服務,在滿足客戶金融需求的同時,逐漸改變部分客戶對中間業務的錯誤看法。
3.加大中間業務投入,提升中間業務層次結構和服務質量
產品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借鑒和吸收發達國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產品和經驗,根據現階段銀行客戶需求重點由傳統業務向咨詢類、代客理財類和擔保承諾類等業務轉移的趨勢,依托現有產品,創新中間業務產品。
硬件完善方面。首先,通過從社會上引進人才和內部培訓的方式增加中間業務從業人員中既熟悉保險、信托、證券、財會、法律,稅收、計算機等知識,又精通銀行業務;既懂經營管理,又懂市場營銷的復合型人才的比例。其次,借鑒外國先進經驗,通過引入先進設備和軟件,統一技術標準,并對業務人員進行計算機操作能力培訓,來提高商業銀行金融電子化的水平。
軟件完善方面。盡快建立中間業務綜合管理部門,通過制定規范化的中間業務操作流程和訂立中間業務發展規劃,積極協調各個中間業務部門之間的業務活動;通過制定以中間業務實際利潤為衡量標準的中間業務考核標準,提高中間業務運營情況在從業人員考核中的權重,調動業務人員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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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QDII;理財
文章編號:1003-4625(2007)05-0039-03中圖分類號:F830.59文獻標識碼:A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 (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的首字縮寫,商業銀行QDII業務即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境內非居民除外)委托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的經營活動。
近年來國內外匯儲備高速增長,外匯資金流逐漸向個人或者機構手中傾斜,QDII的推出顯示了中國政府對資本項目的進一步開放,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也使境內機構和個人獲得了更廣闊的投資空間。但是由于近期的人民幣升值、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比較復雜以及主管部門制度限制等多方面的原因,QDII業務的實際發展仍不盡如人意。
一、發展現狀
(一)發行情況
截至2006年底,中國銀監會已經批準了10家中資銀行和7家外資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截至2006年末,各家銀行共推出9款QDII理財產品。外管局已批準總計共131億美元的額度,但現在認購額只及已批出額度的2.9%
在開放式基金平均幾十億元的銷售業績面前,QDII產品的發行狀況均令各家銀行汗顏,即便與傳統的外匯理財產品相比,也存在著較大的差距。
(二)收益率
從某種程度上說,QDII產品的發行遭冷遇是被收益率拖了后腿,與國內金融市場上的其他投資品種相比,吸引力有限。QDII產品收益率偏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民幣升值的經濟大背景。
自2005年7月21日中國匯率制度改革以來,人民幣升值的趨勢明顯,特別是近期升值速度顯著加快。如自2006年8月19日央行加息后,人民幣基本上呈現持續的單邊上漲態勢。
在人民幣升值的背景下,商業銀行現有的QDII產品不具備太高的市場競爭力。商業銀行QDII 理財產品大多以人民幣入市折換成外幣本金進行投資,將相應的外幣投資于國外資本市場,并在取得收益之后兌換為人民幣。這樣在兩次本外幣兌換的時間間隔內的匯率波動不僅會使投資收益受損,甚至會威脅到本金的安全,因此QDII產品的實際收益率基本沒有競爭力。人民幣持續升值的大背景所帶來的匯率風險成為商業銀行QDII業務被冷落的關鍵原因。
(三)投資對象
規則限定商業銀行的QDII業務僅允許吸收機構及個人投資者的人民幣資金,投資方向局限于債券、匯率、指數、信貸衍生品等收益率較低的固定收益產品,不得投資于收益率相對較高的股票及其結構性產品、商品類衍生產品等,導致QDII業務的實際收益率偏低。
(四)制度約束
商業銀行QDII業務中吸收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的資金,必須進行第三方境外托管,其中產生的各類托管費用也影響了產品的實際收益率。
二、主要業務風險及現有對策
商業銀行QDII產品大多以人民幣入市兌換成美元本金進行投資,投資到期后又將美元本金和投資收益再兌換成人民幣交付給投資者。由于人民幣升值,這一過程將使投資者面臨本金和收益的匯兌風險。
對于大多數商業銀行QDII產品而言,浮動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風險是其無法回避的固有缺陷。在國外,投資者可以利用外匯期權期貨進行套期保值,而我國并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這樣就只有通過產品設計來規避匯率風險。目前主要的做法分為三類。
(一)提高產品的流動性,借以降低匯率風險
這是采用開放式基金的設計模式,允許投資者一定條件下在產品成立后申購或贖回,具有極強的流動性。
例如招商銀行于2006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推出“金葵花――代客境外理財系列全球精選貨幣市場基金”,這是該行推出的第一款QDII產品。產品委托管理期為一年,產品收益按日計提、按月支付,產品收益以份額收益率(年率)的形式公布。委托起始金額5萬元人民幣。該產品所募集資金投資于全球境外美元貨幣市場基金,而在提前終止權上產品約定招商銀行在產品成立一個月之后,向投資者提供每日的流動性,即投資者可以在此產品的開放日,隨時申購或贖回。
該產品對于普遍缺乏流動性的商業銀行QDII產品的設計來講是一個很好創新,其規避匯率風險的設計理念是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對匯率的預期,隨時贖回該產品,通過增加流動性降低匯率風險。當投資收益隨著持有產品的時間增加而增加時,人民幣的升值將使得投資收益不斷減少,投資者面臨著兩難境地:贖回產品的時間過早不能取得相對較高的收益,持有時間過長又要面對人民幣升值的風險。因此,投資者取得較為滿意的收益率的條件是要對匯率變動有較準確地把握,并恰當地選擇產品贖回的時機。
從中不難看出,避險機制生效的前提條件實際上仍然較為苛刻,即投資收益既要滿足無風險收益、投資者預期收益、各項費用等的要求,又要求投資者能夠準確捕捉匯率變動的節奏。
(二)通過遠期結匯,預先鎖定匯率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此類產品在具有規避匯率風險的QDII產品中占較大比重。產品通常為投資者提供遠期結匯的服務,也就是在遠期外匯市場上預先固定產品到期時的結匯匯率,但是成本將反映在收益率上,由投資者承擔。
例如工商銀行2006年第一期代客境外理財計劃,其委托管理期6個月,按月付息。銷售目標針對個人投資者,主要投資美元結構性票據及美元貨幣市場。產品包括人民幣匯率風險規避型和人民幣匯率風險未規避型兩款,最大發行量均為10億元。匯率風險規避型由工行代做本金遠期結匯,鎖定到期日結匯匯率。未規避型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人民幣升值的匯率風險。
此類產品規避匯率風險的機制并不復雜,就是通過遠期外匯市場鎖定產品到期時的匯率來避險,只是鎖定人民幣升值的成本將由投資者承擔。這種預先鎖定損失的做法雖然可行,但是由此將導致投資者的實際收益下降,從而在收益率方面對投資者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三)同產品收益表現相連的匯率風險規避機制
該類產品設計相對比較復雜,一般投資者較難理解該產品的結構。但是在規避匯率風險方面產品設計比較巧妙。例如東亞銀行2006年11月推出的代客境外理財計劃系列。
“基匯寶”系列產品所募集的資金投資于由3只國際債券基金和固定收益產品所組成的結構性票據。資金投放比例根據內部資產表現進行調整,若債券基金表現上漲,則資金投放比例相應上升,若表現下降,資金投放比例就相應下降,最低可調整為0,即可把全部資金投資于固定收益產品。
該類產品利用了人民幣升值鎖定回報機制來規避匯率風險,即將每一季度的最高匯率與上一季度的最高匯率進行比較,如果人民幣升值幅度超過2.5%,則該季度匯率風險就鎖定為2.5%,如果人民幣升值幅度低于2.5%,則以實際的人民幣升值率來調整匯率風險。事實上,人民幣對美元升值比率每季度一般不會超過2.5%,也就是說此款產品可以完全規避投資期內的匯率風險。
但是由于這種鎖定回報機制必須受制于資金投放比例,而在資金全部投放在固定收益品種上時,該避險機制就失效了。因此此類產品避險的前提是三只國際債券基金必須要有相對不錯的市場表現。
(四)小結
整體來講,目前商業銀行設計的QDII產品規避匯率風險的效果并不理想,要么導致投資者實際收益率過低,要么是產品結構設計相當復雜,使普通投資者難以理解,降低了產品的可銷售性。在人民幣升值的大背景下,如何設計好QDII產品,更好的規避匯率風險,各商業銀行仍需作出更多的努力。
三、制約商業銀行QDII業務發展的深層因素探討
如前所述,造成商業銀行QDII業務發展不利的客觀原因主要在于人民幣升值,但同時也不能否認各商業銀行在產品設計、信息披露、管理能力、投資對象以及財產保護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缺陷。
(一)產品的設計結構過于復雜
由于QDII業務的投資對象包括機構和居民個人,過于復雜的設計結構讓普通的居民個人投資者無法看懂,甚至一些缺乏專業研究能力的機構投資者也難以把握。這樣的結果要么導致產品的可銷售性下降,要么為未來的爭議埋下來頗多隱患。
例如前文曾提及的東亞銀行的“基匯寶”,其交易結構和風險鎖定結構設計十分復雜,對國際金融市場極為熟悉的專業人士,也不能準確把握該產品的風險和收益水平。這就涉及了如何處理設計結構復雜和營銷過程簡化之間的關系問題。
在現實中經常發現,銷售人員無法清楚解釋該產品交易結構中涉及的一些關鍵問題,那么普通的投資者特別是個人又怎么會投資這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產品呢。
(二)產品的信息披露存在欠缺
目前推出QDII業務的各銀行突出的問題是信息披露不夠,這顯然有悖于相關信息披露的規定,主要問題集中在沒有明確資產組合中各投資品種資金配置的比例和對象;對相關的費用標準和收益機制沒有準確的說明;產品風險保證條款含糊等方面。
誠然,提高信息透明度與保守商業銀行業務秘密之間存在著矛盾,如果強制性地要求商業銀行公布其資產組合的相關細節,那么很難避免競爭對手的搭便車行為。但是在產品設計中對關系投資者切身利益的問題語焉不詳或是含糊其辭就有誤導投資者的嫌疑,至少也是降低產品可銷售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投資管理能力令人懷疑
在QDII業務中,商業銀行進行產品設計、產品銷售、投資管理等一系列的活動,三者是有機的整體,而且對現實的投資者而言,更為看重的是商業銀行能夠實現的投資回報,即其投資管理能力。但通過跟蹤研究現有的QDII產品可以發現,目前已經取得了QDII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在實際操作中并未體現出應有的產品設計能力和投資管理能力。
以東亞銀行的“基匯寶”為例,作為結構型票據受托人的摩根大通才是資金具體的運用與管理人,其運作水平的高低與所體現的信托責任直接關系到“基匯寶”的收益水平。而東亞銀行只不過利用了自己在國內的銀行分支機構所形成的銷售網絡,通過發售“基匯寶”產品將投資者的資金募集起來,然后再通過購買摩根大通發行的結構型票據將募集的資金交付給摩根大通來運用管理。這實際上體現的是一項營銷功能,所定位的角色也僅是資金的“二傳手”而已。
(四)資金運用尚需審慎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六條要求,QDII產品“應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投資于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包括具有固定收益性質的債券、票據和結構性產品”,“商業銀行根據業務發展、分散或對沖風險等需要,確需投資非固定收益類、較高風險收益類產品的,在按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發售相關理財產品的申請或報告時,一律應附‘投資特別說明’,詳細說明擬投資的對象、主要風險及相應的風險處置和管控措施”,“不得直接投資于股票及其結構性產品、商品類衍生產品,以及BBB級以下證券”。這些要求足見監管部門對QDII資金運用對象選擇的審慎態度。
但目前各商業銀行出于提高收益率的考慮,或多或少地存在著“打球”的現象。如募資投向較為集中的結構性票據,從金融產品要素來判斷基本等同于“附條件的固定收益證券”,但其風險收益特征與QDII產品的投資者并不完全吻合,而且此類結構性票據一般都沒有進行嚴格的信用評級,相應的投資風險的處置和管控仍十分缺乏。
(五)財產安全缺乏法律保護
鑒于當前我國的金融分業格局,監管部門和各機構在業務發展中對于可能牽涉到的混業問題都諱言莫深。然而現實中不論是券商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還是商業銀行開展的代客理財業務,無不滲透著混業經營的制度安排。
作為基于《民法》、《合同法》對委托與行為的規范而構建起來的一部專門法律,《信托法》對委托與行為的法律主體、權利義務、責任承擔、財產保護、風險隔離等都進行了詳細的規范,將信托財產置于風險隔離機制下,將信托財產與受托人自身的信用風險進行了嚴格的隔離。
商業銀行QDII業務運用了信托原理,但并沒有明確受《信托法》規范,缺乏必要的財產隔離機制和法律支撐,這樣的制度安排會造成風險的擴散和糾紛中適用法律的混亂。在許多QDII產品的風險聲明中,都有投資者除須承受發行人之信用風險外,亦須承受結構性票據發行人和保證人的信用風險,若任何一方發生資不抵債時,投資者可能將無法全數取回應獲取的款項。
這表明,作為資金受托人的QDII產品發行人的商業銀行,以及作為受托人的結構型票據發行人,其固有業務經營破產的信用風險有可能擴散并波及其管理的財產,最終波及投資者。這一風險擴散和傳播的通道混淆了固有業務與代客理財業務的風險承擔機制,有悖于“受人之托、代客理財”的原理。
四、結論與啟示
從根本上來講,制約商業銀行QDII業務發展的關鍵因素是產品的內在收益率偏低,究其原因當然不可否認其中存在人民幣持續升值的不利影響,也不能忽視管理層出于“穩定”考慮設定的人為限制。
【關鍵詞】服務外包 商業銀行 金融體制
一、引言
當前全球金融業服務外包趨勢正不斷加強, 金融服務外包的規模也快速增長。尤其是自2007 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內外金融機構面臨著削減成本謀求發展的巨大壓力,商業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的輔后臺業務如數據處理、資金清算、應用開發、銀行卡業務、呼叫服務等成為服務外包熱點。而隨著西方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模式逐漸被引入國內,大型保險公司、投資銀行開始介入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另外全國各地不斷興起的地方性商業銀行以及擁有先進經營水平的外資銀行進駐都使得中國商業銀行業的的競爭日益激烈。此時將非核心業務外包出去,以減少經營成本已經逐漸成為了國內商業銀行增強盈利水平的一個重要手段。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由此開始在中國推廣開來并加快發展。本文的第一部分闡述了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發展的大致現狀,并在下文中從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兩方面對其進行了分析。
二、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現狀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外包業務涉及范圍仍較小,主要集中在IT項目、后勤服務以及信用卡銷售業務(見表1)。其中IT相關業務近幾年來是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主要業務,主要涉及到IT業務系統設計與維護等,然而出于自身安全的風險考慮,商業銀行的數據中心仍采取自營方式;相比與IT服務外包,包括押運、安保、員工餐飲的后勤服務外包則屬于商業銀行的傳統外包業務;信用卡銷售業務外包1977年便首次被中國人民銀行采用,發展到目前,已經被作為商業銀行信用卡銷售的主要手段。除此之外,目前國內部分商業銀行支行已經開始嘗試將柜臺操作業務進行外包,即通過與勞務公司簽訂外包合同并由其提供具有業務水平的工作人員在銀行網點進行柜臺操作。這種柜臺業務外包使得商業銀行不必為勞務公司的派遣工人支付大量的工資以及繳納保險發放福利,從而降低了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
然而,在實際調查中發現,中國商業銀行的服務外包在實際經營中表現并不突出,包括后勤服務、IT系統研發維護等外包業務在商業銀行地區性支行的實際經營過程中幾乎處于被忽略地位。由于服務外包的權力掌握在總行手中,導致了地區性支行的管理者對服務外包業務沒有積極創造和主動發展的熱情,而且其對服務外包的認識也稍顯缺乏,各地區支行的管理者目前和未來較長時間段內所注重的銀行發展問題仍聚集在存貸業務的風險管理上。這就突出了中國商業銀行存貸利息差比例高的的體制問題,中國的商業銀行長期靠吃利息差來經營盈利,導致了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低下。而且由于歷史原因,中國商業銀行往往承擔了許多國外由財政負擔的社會功能,銀行長期以來的多數業務流程幾乎全部自己負責,使得非核心業務也大量占據著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國家政策限制、商業銀行內部體制問題、以及商業銀行的風險顧慮都影響了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快速發展。
一方面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發展潛力巨大,并開始逐步加快發展,另一方面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發展又受制于體制內外的諸多因素影響,下面我們就這種現狀展開分析。
三、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發展的有利因素
(一) 國內服務外包商成長迅速,價格較低
近些年來國際和國內對于金融服務外包的認同度不斷提升,誰來分享中國金融IT領域的服務外包已經成為國內外IT企業爭奪的焦點。隨著國內服務商技術能力以及風險控制能力的快速提高,加之具有成本較低,便于溝通,熟悉國內市場需求和政策環境等優勢,頻頻在競標中擊敗IBM、HP等國際公司取得各大商業銀行外包合約。三泰電子作為近幾年國內服務商的典型已經在取得包括中國五大商業銀行總行以及招商銀行總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總行、華夏銀行總行等國內全部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的外包合約。
(二)良好的投資和政策環境
中國目前的服務外包產業以年均25%左右的速度快速發展,一系列發展服務外包的政策相繼出臺,北京、大連等20個城市被列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2008年來,國家對包括金融服務外包在內的服務外包產業關注和支持進一步提升,并在融資、稅收、知識產權等方面給與一系列政策支持。2009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金融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金融機構抓住國家產業支持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有利時機,加大對其產業的金融支持,為進一步促進該產業的發展,逐漸從事務性外包向戰略性外包轉變提供夠力支撐。國家政策上扶持力度的逐步增加對于體制依賴性較強的國內商業銀行來說是促進其服務外包發展的重要利好因素。
(三) 市場優勢
盡管中國目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市場規模并不大,但卻潛藏著巨大的潛力和商機。我國商業銀行正呈現出核心業務、非核心業務、前臺業務和后臺業務、標準流程業務和非標準流程業務加快分離的趨勢,網絡運營后臺的建設和以各類后臺為載體的服務外包業的發展,越來越受到了各商業銀行領導者的關注,從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上來看,銀行網點的柜臺業務外包正成為一個潛力增長點。中國政府已經把發展金融服務外包業務作為做大做強現代服務業的核心組成,而商業銀行作為中國金融業的絕對主體,其市場地位被進一步提升。同時中國又具有市場、成本等方面超過印度的優勢,如果抓住這個國際金融服務外包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機遇,通過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服務外包業,對于提高核心競爭力,真正使中國商業銀行依靠競爭力而非吃政策福利來走向國際市場,具有不可估量的戰略意義。
四、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發展的不利因素
(一)風險管理體系不成熟,體制弊端嚴重
首先,國內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尚不完善,其資產風險管理的主要重心在于存貸資金的管控上,而對于更為廣泛的、增大的服務外包業務范圍量,國內商業銀行的風險評估管理體系卻無法有效控制其風險。因此國內的商業銀行在風險無法有效控制的條件下不敢更多的擴大服務外包業務量,成為了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業發展較為落后的主要原因。雖然目前我國許多商業銀行建立了符合自身特色的風險控制理論框架。然而,由于風險控制評估工作卻要求非常高的前瞻性和實際操作性,商業銀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遇到風險分析科學完整程度較低、外部風險評估受利益影響、評估內容不真實等因素影響。
此外中國目前的大型商業銀行都是屬于國有控股的上市企業,其經營決策權往往受制于國家意志力,國資委對于商業銀行的控制行為使得商業銀行本身的創造能力弱,最高決策層在無法得到政府的批準下不能開展更多或更深層次的服務外包。而在商業銀行內部,總行對于各級支行的管控也很嚴格,受到體制束縛的商業銀行無法像國際銀行業那樣在服務外包業的發展上大施拳腳。
(二)相關法律不夠健全,監管制度不成熟
2002年10月,高陽公司與深圳發展銀行簽訂災備外包服務協議,該合同持續10年,總額約3億,成為國內銀行業第一個IT系統外包大單。隨后,2003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開創銀行業合作先例,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在北京簽署網絡外包框架協議。此后,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產業開始發展,然而發展期間,卻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指導約束,直至2009年9月,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聯合才了《關于金融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同時2009年3月,中國銀監會在《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指引》中,對外包風險進行了規范。而近幾年中央的最新統一規范文件尚未出臺,地區性政府雖帶支持包括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外包產業發展卻限于商業銀行體制問題無法發揮更大作用。
我國的金融服務外包監管等配套政策出臺時間較短,導致商業銀行決策時過于保守,在被大多數同業證實了IT外包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風險可控的狀況下,商業銀行才謹慎的嘗試外包。此外,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加大了商業銀行服務外包過程中的道德風險,中國商業銀行的IT服務外包過程中之所以沒有將數據中心外包就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其外包面臨的道德風險極大。而且,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一旦與外包服務商產生糾紛時,就無法取得法律及相關處理程序和制度的援助,這也制約了銀行外包服務的發展。
(三)外部經濟環境影響,銀行舉動謹慎
2007年的金融海嘯導致的經濟危機使得一些老牌的金融企業破產倒閉,過度的金融創新是08年金融危機的根源之一。而至2012年為止,國際經濟仍未全面走出經濟低谷更是使得本來就不善于金融創新、缺乏外包積極性的國內商業銀行不敢做出更多的服務外包調整。此外,2012年前兩季度中國的GDP增速低于8個百分點,商業銀行不得不加大對貸款資產的控制,防止不良資產的增多。這使得商業銀行一方面想要尋求包括服務外包在內的更多經營手段,另一方面卻對于尚處于發展階段的服務外包業謹慎小心,除已經具有外包經驗的業務外,很少輕易涉足更深層次的服務外包。
五、結語
總體來說,目前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并且諸多因素阻礙著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快速發展。商業銀行服務外包想要快速發展必須先從金融體制上解決問題的根結。為此必須完善自身的風險管理體系且加強其實際操作性,使得管理能力進一步提高;另外在加強服務外包業務的內部監管力度同時,推動政府加快在商業銀行服務外包上給予法律法規的保障;并提升自身的市場觀察能力和敏銳度,適當加強金融創新力度。然后利用所處的環境優勢,提升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推動中國商業銀行服務外包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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