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食品安全培訓計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參訓人員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網絡交易與廣告監管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食品和化妝品管理股、食品生產監督股、食品和化妝品流通監督股、餐飲服務管理股、餐飲服務監督股、各市場監管所人員。
二、培訓方式
可以采用授課、組織觀摩學習、請專家領導講課、演示等多種多樣的方式,具體由培訓主講單位確定。受疫情影響,盡量不組織集中學習,本年度學習以主講單位學習課件,各股、所分頭組織學習和自學為主,確需組織集中學習的,由主講單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請各主講單位根據講題,結合監管執法活動遇到的實際問題,認真制作課件,及時;各股、所認真組織相關食品監管人員學習,做好筆記。
三、培訓主講單位及培訓進度、培訓的主要內容
法規股,2月份,2次,共6課時,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聽證辦法、行政處罰文書范本簡介。
餐飲服務管理股,3月份,2次,共6課時,“食安”公共品牌通用評價標準(DB37/T 3736-2019)餐飲服務領域示范企業部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食品和化妝品管理股,4月份,2次,共6課時,“食安”公共品牌通用評價標準(DB37/T 3736-2019)流通領域示范企業部分、預包裝食品標簽(或食品生產企業日常檢查)。
創城辦,5月份,2次,共6課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鎮街食安委辦相關工作。
食品和化妝品流通監督股,6月份,2次,共6課時,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7月份,1次,4課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
消保股,8月份,1次,4課時,放心消費創建工作。
網絡交易與廣告監管股,9月份,1次,4課時,食品廣告監管。
四、其他事項
說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規章的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其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方面: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單位組織機構;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3、消費者舉報投訴管理制度;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2、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分類,不同類型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需制定不同內容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即:第一、二、五類的需制定1-13項,第三、四類的需制定第14項。
為了方便餐飲服務單位制定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我們對上述14項內容的規章制度作出了具體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適合本單位情況的各項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并按照要求統一制作版面上墻遵照執行。14項內容的規章制度要求參見附件1。
具體申報時,申請者僅需提供相關規章制度的目錄。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目 錄
1、餐飲服務單位組織機構;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3、消費者舉報投訴管理制度;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各工作區負責人負責該區食品安全。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如下:
一、配合開展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八、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3、消費者投訴舉報管理制度
一、設立并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及時處理。對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對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督辦的投訴舉報,要進行督查、督促有關責任人盡快處置,并收集匯總已調查處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餐飲服務單位接到的投訴,要根據內設部門職能,由內設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報食品安全管理員。
四、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負責牽頭組織內設相關部門成立聯合小組配合相關行政單位,開展調查處理工作。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復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復印件和從業人員在崗期間有礙食品安全臨時病癥記錄)?;加辛〖?、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和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三、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應當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內容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授課人、考試試卷及考試成績)。并要求按照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
二、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每年要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一次培訓,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
三、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6、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一、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指定專人負責。
二、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農產品。
三、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索取相應的證件、發票及產品合格證明,并做到貨證相符。
(一)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四、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進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新鮮度。
五、采購食品原料時,應如實記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六、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應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若發現采購的食品原料有明顯的食品安全問題時,應及時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直接舉報。
7、庫房管理制度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一、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學校食堂、企業職工食堂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要立即密封、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六、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七、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必須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采購、保存和使用。
二、實行食品添加劑保管和使用責任追究制。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告知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烹調廚師要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濫用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四、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五、使用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一、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三、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11、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崗位的食品安全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
二、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三、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四、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隨處亂放。
五、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六、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了解和監督。
二、從業人員工作衣帽整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
三、確定桌椅整潔后方能擺放餐飲具及食品。餐飲具擺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過1小時,當餐未使用的應收回清洗消毒保潔。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專用工具分檢傳遞,專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五、端菜時手指不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顧客餐具,盛裝有食品的菜盤嚴禁重疊放置。不得面對食品及餐飲用具咳嗽、噴嚏、擤鼻子、閑談。
六、發現食品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異常、變質,發現餐飲具不潔時,應立即撤回。
七、餐前檢查衛生。就餐過程中及時清除地面、桌椅垃圾、臟物。餐后集中清掃保潔。隨時保持桌、椅、臺、地面、洗手池、墻壁、門窗、燈具等清潔。垃圾桶加蓋,垃圾及時清運。
八、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與食品經營無關的雜物。
九、定期除“四害”。所有外接通道及窗戶、通風口設有防蠅防塵設施并完好,保持餐廳相對封閉,防止蚊蠅進入。及時清除蒼蠅、蟑螂。
13、餐飲服務單位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館內環境整潔、地面干凈,并設置果殼臬、痰盂和垃圾箱等。
二、衛生清掃有專人負責,保持餐廳內桌、椅、臺等清潔,堅持餐后和每日打掃衛生,保持室內環境衛生做到“六面光”。
三、餐飲單位場所保持通風換氣,空調送、排風口過濾網應經常擦洗,保持清潔,表面無積塵與霉斑。各種容器應每天清理、及時清洗消毒。
四、廢棄物用密閉容器存放,不得外溢且保持外觀清潔衛生,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
五、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經營場所視野內無蒼蠅、老鼠和蟑螂害蟲。
六、有完善的防塵、防蠅、防蟲和防鼠設施。
七、定期開展環境衛生檢查,并有記錄。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了解和監督。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為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兼職),負責檢查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復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復印件和從業人員在崗期間有礙食品安全臨時病癥記錄)?;加辛〖?、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內容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授課人、考試試卷及考試成績)。按照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第十四條規定的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的食品。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
(一)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七、食品添加劑應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九、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十、食品操作人員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具、飲具,并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飲具。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飲具。
十三、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十四、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為保障學生和教職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三部委聯合下發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第45號)要求,小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區學校推行建立食品源頭可追溯體系,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嚴防嚴控食品安全風險,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人員配備,落實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建立并落實集中用餐崗位責任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相關責任,執行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學校食堂對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狀況定期開展自查,加強隱患排查;制定學期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對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相關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培訓與考核。學校應當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納入健康教育教學內容,通過主題班會、課外實踐等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在校師生食品安全意識。
二、建立食品源頭可追溯體系
(一)嚴格供應商篩選。各學校(幼兒園)食堂、小飯桌要從取得許可資質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超市、大型食用農產品加工配送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能提供追溯信息或銷售票據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建立固定的購貨渠道。有條件的學校食堂可對米、面、油等大宗物品進行統一招標采購。
(二)嚴把原料采購。學校食堂不得采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不得采購臨期甚至超過保質期食品;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要嚴格限定外購直接入口食品的種類。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三)落實索證索票。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按要求索取并留存上游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小經營店備案證以及銷售票據。證、照、票要加蓋上游企業公章。采購肉類應當查驗兩證兩章(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采購肉類制品的應當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采購蔬菜要索取農殘檢測報告。
(四)建立進貨查驗電子臺賬。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電子臺賬,由專人記錄、專人負責,并及時按月備份。進貨查驗電子臺賬要如實準確記錄購進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相關憑證。進貨查驗電子臺賬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三、加強食品貯存管理
(一)食品庫房管理。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及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食品庫房應有通風、防潮、防蟲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和非食品庫房應分開設置,食品應當分區分類分架存放,遵循隔墻離地、先進先出先用的原則,定期檢查庫存,設置不合格食品區,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變質食品。
(二)冷藏冷凍食品貯存。冷藏冷凍食品應按產品標示溫度要求貯存。冷藏、冷凍柜應當貼有標識,有外顯溫度,并定期除霜、清潔保養。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幼兒園食堂、小飯桌不得購進冷凍肉,其他食堂確需購進冷凍食品的,盡量縮短儲存期,不得堆積、擠壓存放。
(三)散裝食品貯存。散裝食品貯存容器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以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除以小麥粉為原料制作包子、饅頭等發酵面食品中使用無鋁泡打粉、蘇打、小蘇打外,其他加工制作過程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專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劑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劑的,應在盛放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并保留原包裝。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應專冊記錄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添加的食品品種、添加量、添加時間、操作人員等信息。
四、建立健全陪餐、陪廚制度
學校尤其是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小飯桌于2019年4月1日起執行集中用餐陪餐、陪廚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幼兒園)相關負責人、學生家長與學生共同用餐。在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全國碘缺乏病防治日以及“食堂開放日”等時間節點組織學生家長陪廚。陪餐、陪廚人員應進行年度健康體檢,患有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陪餐、陪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可以付費陪餐。
學校(幼兒園)、小飯桌每周公示陪餐人員并做好陪餐記錄,包括陪餐時間、陪餐人員及身份,當餐食用菜品,發現問題,意見建議以及整改時限、結果和責任人。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每學期組織“食堂開放日”活動,邀請學生家長參觀食堂后廚,了解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學校尤其是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小飯桌要嚴格落實陪餐、陪廚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學生家長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
五、加強信息公示
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以及學生過敏食品等信息,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每周公布學生餐帶量食譜和營養素供給量。
附:相關定義
1. 冷葷類食品,指一般無需再加熱,在常溫或者低溫狀態下即可食用的食品,主要為熟食鹵味;
2.生食類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產品;
一、整體情況
學院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省高校后勤安全工作檢查的通知》(蘇教安函〔2020〕38號)文件精神,參照《江蘇省高校后勤安全管理檢查評估標準(2020修訂版)》,結合學院安全工作實際,成立學院后勤安全工作自查小組,從安全生產目標、組織機構和職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檢查。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亮點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安全管理機制
1、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健全
學院成立了院長、書記任組長,分管院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的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小組,明確各自管理職責與分工,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扎實做好學院后勤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堅持把安全穩定工作作為學院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穩定的后勤安全管理工作是學院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的重要保障。學院在工作隊伍建設、安全經費投入等方面均給予大力支持。
(二)落實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管理目標
學院嚴格執行《校園準入制度》、《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預防管理及應急處置預案》、《宿舍安全工作管理條例》、《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并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規范的信息上報機制;嚴格落實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后勤安全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先后制定各類安全制度近30余項。
學院堅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除了每年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和組織全院性質安全大檢查,還加大安全檢查力度,擴大檢查范圍。堅持日常安全檢查、每月定期安全檢查及專業檢查相結合的機制,采用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加強過程管控,保障重點部位安全
1、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是學院各項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學院開展了“食堂安全生產”活動,對食堂不斷投資改造,規范加工操作流程。對食品原材料采購及配送流程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強化了對餐具消毒、剩飯剩菜處理、食品留樣、食堂后場安全管理等,并指定專人負責、專門記錄,并且不斷完善狠抓管理,堅持走科學化、規范化之路。
2、學生宿舍安全管理
學院除每天安排專門管理人員查房外,還定期組織大規模集中查房,宿舍管理員在學生宿舍宣傳欄上公布學生宿舍個人衛生成績和排名先后順序情況,嚴格規范的管理保證了宿舍區的安全。定期進行全院性包括學生宿舍范圍在內的消防演習,參與人數近千人次;積極開展文化建設進宿舍工作,每年舉辦“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學生宿舍文化節”,著力把學生宿舍建成大學生怡情養性、陶冶情操的場所。
3、各類建筑物物業管理
學院根據物業外包服務管理合同,要求各區域樓宇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學院實施“月查制度”,對教室、實驗室、活動場地等進行逐一排查,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重點對控電線路、電梯、綠色通道等部位進行巡查,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事件的管理,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到位。同時,各樓宇物業加強對強弱電、消防、治安巡查,消防器材配備充足,并多次組織物業員工進行安全和消防培訓。
4、配電房安全管理
學院高壓配電房實行24小時雙崗制,工作人員持有高壓電工作業證,對校區內配電房實行巡檢。進出配電房、設備機房等特殊場所需要做好進出登記,運行巡視記錄完整,并做好運行數據記錄工作。工人作業嚴格實行工作票與操作票制度,對配電房內的安全用具定期進行檢測,并提供實驗報告。
5、商鋪安全管理
學院每學期與商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各經營商戶需證照齊全,依法經營。為各商戶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規定商鋪內外環境整潔,貨物商品擺放規范整齊。在日常管理中,后勤管理處一貫重視各商鋪的安全管理,至今無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無亂拉私接電線、無假冒偽劣商品,無超范圍經營行為。
6、設備安全管理
后勤管理處定期開展校園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定期聯合維保單位對配電房、天然氣管路、電梯、空調、消防設備等重點部位進行隱患排查,設置專人管理,持證上崗,并做好設施設備的定期年檢。對供水、供電、供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發現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7、衛生安全管理
學院醫務室與衛計委、疾控中心等部門保持密切溝通聯系,及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各項傳染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間,投入了近40萬元的防疫物資和醫療設施。每年定期開展預防流感、結核病、艾滋病等健康宣傳工作,向廣大師生普及衛生健康知識,倡導健康行為。
(四)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1、安全培訓常態化
學院充分利用網站開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專題報道,利用板報、展板、電子屏等多種媒體形式向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在服務場所張貼安全標識,并開展專項互查,狠抓落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突出,形式新穎,內容豐富,通過培訓、講座、演練、競賽等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理念,倡導安全規范操作,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后勤聯合保衛部門采取多種培訓模式,詳細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相繼開展了火災預防與自救、宿舍安全管理、水電管理、職業安全操作、風險管理等專項培訓,平均每學年安全培訓達到10余次,一線員工參與率達到90%以上,提升了各崗位安全理論與實際操作水平。
充分認識應急預案演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院積極組織各項消防演練活動,同時,各部門加強人員的應急處置、救援等知識的培訓,組織開展學生公寓、員工宿舍消防等專項應急演練,平均每年達到5次,提高了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并以此檢驗應急預案的實效性,及時修訂、完善預案體系,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與實用性。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梳整齊后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范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三、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二、采購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志。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四、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 1-2 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 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五、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四、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四、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 10 厘米以上。
五、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六、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七、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 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八、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九、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七、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防止“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一、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二、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三、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四、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五、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八、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九、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舉報。
十、單位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八、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為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消費領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必須認真做好上柜及倉儲食品的經常性檢查,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立即撤下柜臺或清除出庫,停止銷售:
1.已經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經法定檢測機構和行政執法機關檢測為不合格的食品;
3.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和發現其生產加工的原料、輔助材料、添加劑為不合格產品或違反國家禁令或其生產工藝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二.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須依據銷售臺帳立即召回,并及時向工商部門報告和退還貨款或進行賠償。
三.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在發現后一個小時內營業場所公示,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示,通知購貨人立即停止銷售、使用,負責將該批產品召回并銷毀。
四.不合格食品一經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場。
九、食品安全承諾書
十、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是指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并將食品添加劑保管人、食品添加劑使用人、產品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名稱、功能、最大使用量明示在公示牌上。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四、采購的食品添加劑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
五、公示欄應懸掛在經營單位明顯位置,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
十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對照執行)
為了加強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督管理,保障消費者人體健康和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物品的現象。
二、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制現售模式的,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必須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三、必須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的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四、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索取生產許可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并登記臺賬,詳細記錄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使用方法、數量等內容。
五、餐飲單位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
六、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su殼、罌su粉、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石蠟等一切非食用物質;嚴禁超范圍、超量使用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七、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八、餐飲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存放食品添加劑,專柜必須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并做到“五專”制度(專店采購、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臺賬),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九、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食品添加劑應少進勤進,先進先出,避免過量庫存和過期。對已使用或庫存的食品添加劑應每月檢查一次,過期的食品添加劑應及時處理。
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六、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七、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監督合格證復印件、產品消毒合格證明;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