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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股權激勵; 公司治理; 企業避稅
【中圖分類號】 F275.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15-0118-05
一、引言
在現論中股權激勵被認為是一種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能同時對管理者進行約束和激勵。通過管理層持股的方式將管理者的利益同股東的利益聯系在一起,減少了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而損害股東或公司利益的行為。這種利益的一致性很可能會影響管理者采取與以往不同的經營政策,作出有利于自身利益同時也關系公司價值的決策。不少學者將股權激勵計劃同企業管理決策聯系起來,研究發現與未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的企業相比,對管理層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表現出更明顯的盈余管理現象(肖淑芳等,2009;謝振蓮和呂聰慧,2011;張蕪和張建平,2015)[ 1-3 ]。
避稅行為在真實企業中的普遍存在一直是學術界和政府機構關注的重點。王躍堂等(2009)[ 4 ]認為大多數企業為了規避稅負成本而操作非應稅項目損益,從而進行盈余管理。然而,大多數學者在探討影響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因素時忽略了稅收的作用。一方面,股權激勵作為一種以股份支付的薪酬制度,必然會對企業實際所支付的稅負產生影響。另一方面,稅負作為企業一個重要的費用支出項目,所得稅費用的支出直接影響到企業當年凈收益和股東利益。管理層股權激勵對管理者的最終激勵效果能夠通過企業凈利和市場價值體現,受自身利益的驅使,被授予股權激勵的管理者更多地關注于企業整體價值。在此背景下,管理層股權激勵同企業實際稅負的關系將更加密切和復雜,從避稅的角度考慮企業管理層股權激勵的偏好以及管理層股權激勵在關系中的表現和意義,也更值得研究。
新的股權激勵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公布引起了對于企業股權激勵與稅收問題新的思考和探索。現有的關于股權激勵和避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個人所得稅與股權激勵的關系,而對企業避稅與股權激勵關系的研究較為分散,沒有顯著成果。本文結合理論分析開展實證研究,更具有說服力和實際意義,從企業避稅的角度加深了對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的理解和認識。此外,關于管理層股權激勵對企業避稅的影響研究將擴展企業避稅理論,為完善稅法提供依據,也對監督機構反避稅給予幫助。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雖然現有的關于企業薪酬體系對避稅行為的影響研究結果存在爭議,但是股權激勵的薪酬激勵形式將股權的資本收益反映在了管理者財富中。就管理層在企業避稅活動中的地位而言,Slemrod(2005)[ 5 ]和Dyreng(2010)[ 6 ]都證實了與納稅籌劃有關的管理者相對于股東更能對企業納稅計劃進行操控。管理層的高薪給了他們進行主動避稅的驅動力,從而降低在財務報告中展現出來的實際有效稅率(Armstrong等,2012)[ 7 ]。這些學者都認為管理層薪酬基于稅后收益的企業避稅越明顯,企業實際稅率越低。因為對企業管理層來說,衡量其績效水平高低的一個主要指標就是其為公司創造的經濟價值,包括實際納稅額的現金支出占的比重,其中股權激勵對管理者的激勵效果更能鼓勵管理者采取措施提高稅后利潤,其中就包括納稅籌劃決策。
從理論角度看,管理層股權激勵作為一種協調所有者利益與管理者利益的交易手段,使得決策制定者在企業避稅過程中既顧及了自身利益,也包含了股東的意愿,解決了由于兩權分離導致的人與股東追求目標和利益需求的不一致。對于未持有企業股份的管理者而言,由于未享受企業資本的剩余索取權,他們的經濟收益來源與企業和股權價值無直接關聯,因此他們更傾向于保守的避稅活動。而對于企業所有者而言,股價的波動對他們的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會產生較大影響,他們更希望管理者能提高稅后凈利,進而吸引投資者,提升資本市場表現,從而提高股價和自己的資產價值。擁有剩余索取權的管理人員會產生同股東一致的避稅傾向,增加管理層持股水平能有效減少兩者的利益沖突。
就企業價值而言,合理避稅帶來的利益在一定程度和時期內能增加企業價值。風險中立的股東為了提高自身利益而傾向于通過避稅增加企業凈收益和股價。就管理者而言,即使其業績表現同管理者薪酬關聯,稅后收益可能影響其自身收益,但由于存在避稅的監管風險和懲罰風險,管理層可能傾向于保護自身的地位和穩定的績效,并不愿意冒較大的風險進行避稅。這種情況導致了由委托引起的企業避稅活動非稅成本,包括花費在會計人員和稅務籌劃上的費用和時間。Rego(2012)[ 8 ]認為企業避稅的風險性成為了采用股權激勵的動因。從避稅得到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稅費的減少增加了企業現金流和稅后收益。但是避稅的風險性可能會造成未來稅務機關的罰款和投資者的負面評估。因此避稅動機強烈的企業為了克服這種劣勢,更傾向于利用股權激勵刺激管理者降低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
綜上所述,研究認為以股權為基礎的管理層激勵方式會促進管理者從事具有風險性但是積極的避稅活動,由此提出假設1。
假設1:管理層股權激勵水平越高,企業當期有效稅率越低。
就不同的企業避稅衡量指標來說,其反映的企業稅收規避內涵不同。Hanlon(2010)[ 9 ]羅列了國外學者提出的各類企業避稅程度衡量指標,其中有效稅率和會計稅收差異應用較為普遍。Armstrong(2012)[ 7 ]等研究證實了實際有效稅率能有效反映企業避稅行為。就會計稅收差異而言,不少學者的實證結果表明這一指標確實能夠反映企業對稅前收益的盈余管理和避稅的激進性(Desai,2009;Wilson,2009)[ 10-11 ]。
戴德明(2006)[ 12 ]認為由于我國稅收法規的繁雜性,不同行業、地區以及集團公司內部不同企業的適用稅率各有不同。國家對部分企業,如高新企業、農林行業等的稅收優惠政策直接減少了企業實際承擔的稅負,以及這類企業和股東進行主動避稅的動機。相對其他企業而言,管理者即使被授予了股權激勵也沒有必要進行激進的避稅活動。因此可以認為,優惠稅率的存在使得管理層持股對管理者避稅的刺激效果減弱,管理者在考慮自身利益和風險的情況下并不會產生同其他企業一樣強烈的避稅傾向。但當股權激勵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股權激勵帶來的經濟利益收入占管理層現金薪酬比重變得很大,稅收優惠帶來的實際稅負的降低可能已經不能滿足管理者隨之增長的利益需求,他們需要進行更積極的避稅,以通過納稅籌劃和避稅活動來提高企業價值,增加盈余和可分配利潤,提高擁有的股權價值。因此考慮到適用稅率對管理層股權激勵和企業避稅關系的影響,提出假設2。
假設2:加入適用稅率的影響因素后,管理層股權激勵與調整后有效稅率和會計稅收差異呈U型關系。
三、實證設計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鑒于目前采用的企業所得稅法于2008年施行,結合我國股權分置改革時間,本文樣本數據采集自2008―2014年我國A股滬深兩市管理層持股信息的上市公司,并對樣本進行如下篩選:(1)剔除金融類企業,因為其組織結構和財務特征同一般企業不同;(2)ST和*ST的公司由于在觀測期內財務狀況異常,常常出現極值而被剔除;(3)剔除當期所得稅費用為負或零的年度樣本,這類企業無法估算實際稅率;(4)剔除部分變量計算中財務數據缺失的企業。
數據采集自銳思數據庫,經手工整理得到存在管理層持股的企業1 866個,剔除極端值后共獲得6 388個年觀測樣本。
(二)變量定義
1.管理層股權激勵的衡量
管理層持股是管理層股權激勵的主要形式,管理層從擁有的股份、可行權或已行權的股份中能得到收益,這一部分利益在薪酬體系中所占的比重恰好說明了股權激勵收益對管理人員的重要性。鑒于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對管理層股權激勵數量和價值的披露主要在管理層持股數量的披露,股權激勵對管理者產生的激勵效果由這一激勵方式對其產生的經濟利益來體現,所以研究借鑒Desai(2006)的做法,采用管理層股權激勵價值占其總薪酬比重來衡量,其中股權價值以公司股票價格變化1%時管理層持有和可行權股票價值變化來計算。因此管理層股權激勵(Mshare)最終計算公式為:
Mshare=(管理層持股數+可行權期權數)×股價×1%/[(管理層持股數+可行權期權數)×股價×1%+管理層總薪酬]
2.企業避稅的衡量
由于一般有效稅率無法反映利用權責發生制產生的延遲納稅行為,本文采用當期有效稅率(current effective tax rate,ETR)來衡量企業當期實際承擔的稅負所占稅前會計收入比重,計算公式為:當期有效稅率ETR=(總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稅前會計利潤。當期有效稅率既包括本年度的所得稅,也考慮到了遞延所得稅因素對企業實際支付稅款的影響。
考慮到新會計準則中對部分企業有優惠稅率,可能對企業避稅產生影響,因此借鑒王靜(2014)的方法,將當期有效稅率進行調整,即取適用稅率與當期有效稅率的差額。用會計稅收差異衡量由于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不一致所產生的賬面稅收差異(Book-Tax Differences,BTD)。由于無法取得企業實際納稅申報單數據,本文根據財務報表數據來估算這一差額。會計稅收差異根據Manzon(2002)的方法進行衡量,計算公式為:
會計稅收差異=(稅前會計利潤-當期所得稅費用/適用稅率)/期初總資產
另外,本文考慮到數據的完整性,企業年底未披露適用稅率的以中期披露為準,合并企業稅率以母公司披露稅率為實際稅率,并且除去了免征所得稅的企業。由此測度出的調整后的有效稅率(adj_ETR)和會計稅收差異越大,意味著越高的企業避稅程度。
3.控制變量的選取
由于企業避稅程度大小與企業規模、外部監管、經營收益、企業成長性有關,因此本文用企業規模和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代表外部監管力度,用資產收益率表示盈利能力,營業收入年增長率作為企業成長性水平的替代變量。而負債因為具有稅盾作用,負債率高的企業實際承擔的稅負低,會對企業避稅傾向產生影響,所以也將資產負債率作為控制變量。變量名稱與具體計算方法見表1。
(三)模型建立
四、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表2描述了存在管理層股權激勵的企業股權激勵水平、企業避稅程度和公司特征的總體情況。從管理層薪酬比重看,股權所占比重均值只有28.2%,大部分股權激勵計劃的企業雖然已經對管理層進行股權激勵,但仍然以現金薪酬為主要激勵方式,且不同企業的管理層股權激勵水平相差較懸殊,股權激勵中值只有3.7%,與均值相差甚遠,說明超過一半的企業管理層持股價值占薪酬的比重微乎其微。從企業避稅上看,企業當期有效稅率均值只有20.1%,小于一般企業所得稅25%的水平,說明樣本企業普遍存在避稅現象,減少了稅前會計收益中實際所付稅款的比例。調整后有效稅率和會計稅收差異均值為負,說明加入適用稅率的因素后,企業避稅現象并不明顯,享受優惠稅率的企業可能減少了避稅行為。從公司其他特征上看,企業規模相差較大,且大部分企業沒有達到均值水平,說明上市公司中大型企業只占少數,但對市場影響力較大。企業的負債比率均值是0.433,企業債務資產約占總資產的一半。從盈利狀況上看,股權激勵樣本企業的資產凈利率和營業收入增長率均值為正,但不同企業差異明顯,且大部分企業未達到均值水平。
(二)回歸分析
模型(1)的回歸結果如表3,管理層股權激勵對當期有效稅率的回歸系數為-0.024,且在1%水平顯著,管理層股權激勵與企業當期有效稅率呈負相關,說明在不考慮企業本身存在優惠稅率的情況下,管理層股權激勵越多,企業實際稅負占會計盈余的比重越低,假設1成立。就控制變量對企業有效稅率的影響而言,在回歸模型中,企業規模和負債水平都與之呈正相關,且在1%和5%水平上顯著。企業資產規模越大,企業所面對的社會監督和政府監控越多,他們并不傾向于實行高的避稅決策。企業負債水平越高,企業有效稅率越高,說明財務杠桿稅盾效應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避稅行為。其他影響因素對有效稅率雖產生影響但并不顯著,其中機構投資者的影響與預期相反,可能是由于我國證券市場尚未完善,與國外現狀存在差異,機構投資者還未能充分起到有效的外部監督作用。
為了進一步驗證管理層股權激勵對企業避稅的影響作用,分別對模型(2)和模型(3)進行了回歸,回歸結果見表4。
表4的回歸結果顯示模型(2)中股權激勵的回歸系數為-0.09,而股權激勵的二次項回歸系數為0.097,且分別在1%和5%水平顯著。類似的,模型(3)中股權激勵的回歸系數為-0.055,二次項回歸系數為0.064,且都在1%水平顯著。說明管理層股權激勵與調整后有效稅率和會計稅收差異均呈現U型關系,假設2得到驗證。這一結果顯示,在將適用稅率加入衡量企業避稅程度的計算公式后,管理層股權激勵與企業避稅呈U型關系。此外,對股權激勵與兩者的回歸系數計算發現,管理層股權激勵水平分別達到0.46和0.43時成為模型(2)和模型(3)中U型的最低點。說明在0.45左右的股權激勵水平以下,考慮適用稅率的影響因素后,管理層股權激勵水平越高,企業避稅程度增大不明顯,甚至可能隨之減小;而在0.45以上,管理層股權激勵與企業避稅存在明顯正相關。控制變量不一而論。
實證結果表明,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達到一定水平后,企業會享受到比適用稅率更低的實際有效稅率,且隨著股權激勵的增加,由會計確認的企業收入與應納稅收入差異也跟著變大。在較低的股權激勵水平下,企業調整后有效稅率和會計稅收差異雖然隨著管理層股權激勵的增加而下降,但這種結果可能是受到優惠稅率的影響,在這類企業中適用稅率與有效稅率的差額以及納稅調整額的減少更多的是受到稅收優惠的影響,而不是股權激勵對管理者的激勵。然而在相對較高的股權激勵下,政府對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也不能抵消股權激勵對管理者避稅傾向的刺激效果,且股權激勵所占薪酬比重越大,企業在納稅前進行的盈余管理、應納稅收入操縱越多,納稅調整額越大,企業避稅現象越明顯。優惠稅率的存在降低了股權激勵引發的企業避稅。但當管理層被授予的股權激勵達到一定程度時,管理層股權激勵與企業避稅的正相關關系仍然顯著。
(三)穩健性檢驗
我國國內相關研究中對管理層股權激勵水平的衡量主要采用管理層持股數占企業總股本的比例來計算,為了驗證本文對管理層股權激勵的衡量方法在回歸檢驗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可靠性,利用管理層持股比例替代股權激勵占總薪酬比重指標,其余變量衡量方式不變,再次進行了回歸分析,結果見表5,管理層股權激勵對當期有效稅率、調整后有效稅率和會計稅收差異的影響與表3和表4的結果無實質性差異。由此可見,本文在管理層股權激勵衡量指標下的研究結果具有較強的穩定性。
五、結論
實證結果表明,企業對管理層授予的股權激勵占薪酬比重越大,企業實際承擔的稅負占會計盈余比重越小,避稅活動更積極。此外,管理層股權激勵與加入適用稅率后的企業避稅指標呈U型關系。原因是較低的管理層持股對管理者進行避稅的激勵作用可能會被企業本身享受到的優惠稅率削弱甚至抵銷,因此管理者進行企業避稅活動的動機并不明顯。實證結果表明企業享受到的優惠稅率在一定程度上會改變企業避稅的傾向,但在較高股權激勵水平下,管理層股權激勵與企業避稅的正相關仍然成立。
本文的研究結果可以為企業合理的稅收籌劃提供重要依據,也可以為稅務部門提高納稅工作效率和反避稅提供參考。管理層持股比例大的企業應該受到稅務機關更密切的關注和監督,避免實際控制人為了自身利益進行不合理的避稅及損害少數股東權益。相比于對股東的監管,對企業內部與稅務籌劃相關管理人員的監管和懲戒制度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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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上市公司,薪酬激勵,稅收,籌劃
目前,我國很多上市公司在設計員工薪酬激勵體系時,往往忽視納稅問題,致使公司雖投入了大筆資金,卻往往達不到設想的激勵效果。對納稅人而言,納稅是義務、少納稅是錯誤,不納稅是違法、多納稅是失誤。而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政策體系龐雜,內容繁多,稅收籌劃的空間逐漸增加,有必要在現行稅收政策體系框架內,對各種各種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薪酬激勵進行納稅籌劃。實施整體薪酬策劃有助于幫助公司規避納稅風險,策劃的前提是公司薪酬方案必須使公司按照稅法的規定納稅,拋棄個別公司慣用的偷稅手法;有助于使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更加規范、完善;有助于使公司、職工的稅負降低,稅后收益增加。
下面對當前我國上市公司,主用的薪酬激勵體系的稅收問題和籌劃思路,逐一進行分析。
一、業績股票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業績股票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激勵對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內經業績考核通過后可以獲準兌現規定比例的業績股票,如果未能通過業績考核或出現有損公司的行為、非正常離任等情況,則其未兌現部分的業績股票將被取消。
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有價證券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在業績股票激勵模式下,第一,如果公司核心員工得到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如為干股,即僅根據所授予的股份參與分紅的權利,在干股的授予當期,核心員工不用確認工資薪金所得的實現;待到公司分紅時,確認紅利所得的實現,按20%的稅率由公司代扣代繳。自2005年6月13日起,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二,如果公司核心員工得到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如為擁有表決權的,暫時封存的股票,在股票授予的當期,被授予人應按照不低于每股凈資產的股票當前市價,確認工資薪金所得的實現。由于業績股票具有年薪或年終獎金的雙重性質,實務中可以根據現行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安排;待到公司分紅時,確認紅利所得的實現,按20%的稅率由公司代扣代繳。第三,如果授予人將所持有的股票流通變現,則在變現的當天確認財產轉讓所得,我國目前對個人買賣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
二、股票增值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股價上升所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自然也不擁有表決權、配股權。按照合同的具體規定,股票增值權的實現可以是全額兌現,也可以是部分兌現。另外,股票增值權的實施可以是用現金實施,也可以折合成股票來加以實施,還可以是現金和股票形式的組合。
第一,公司員工獲取股票增值權時,因其沒有收益的實現,不用確認所得的實現。第二,當公司員工獲取的股票增值權實現時,根據實現方式,確認“工資薪金”所得的實現,由于股票增值權的實現具有年薪或年終獎金的雙重性質,實務中可以根據現行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安排。由于可以設計兌現的比例,進而可以根據不同員工的收入特性,進行稅收籌劃的安排;另外,股票增值權的實施可以是用現金實施,也可以折合成股票來加以實施,還可以是現金和股票形式的組合。
1.如以現金實施,則應在實施的當天確認“工資薪金”所得的實現,按國稅發[2005]9號文的規定計繳個人所得稅。即便如此此方案的稅負仍然比較高,員工的稅后所得較低。
2.如折合成股票來加以實施。則應在實施的當天按股票的市場價格,按 “工資薪金”所得確認收入的實現,計繳個人所得稅,稅負較高,員工的稅后所得較低;但該員工買賣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彌補一部分稅金支出,提高員工的稅后所得。
3.如以現金和股票的組合形式實施,則可以大大提高稅收籌劃的適應性。
三、股票期權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股票期權作為公司給予經理人員購買本公司股票的選擇權,是公司長期激勵制度的一種。持有這種權利的人員可以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在受權以后的約定時間內購買股票,并有權在一定時間后將所購的股票在股市上出售,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
在股票期權激勵模式下,按財稅[2005]35號文的規定計繳個人所得稅。由于在股票期權激勵模式下,收入的實現時間,實現水平取決于“行權日”、“行權日股票市價”和“授予價”的設計,稅收籌劃的空間較大。公司可以選擇有利的“行權日”、“行權日股票市價”和“授予價”進行籌劃。
四、虛擬股票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此時的收入即未來股價與當前股價的差價,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由于虛擬股票實質上是一種獎金的延期支付,虛擬股票兌現人應于兌現當天按其實際取得的收益全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業績單位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業績單位模式與業績股票模式完全相同,只是價值支付方式有差異,受讓人得到的是現金,而不是股票。在現有施行業績股票激勵模式的上市公司中,有部分企業由于對國內二級市場走勢并不看好,將激勵模式從業績股票改為業績單位的也有一些。相比而言,業績單位減少了股價的影響。
在業績單位激勵模式下,由于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是現金,應在收入現金的當期按國稅發[2005]9號文的規定,計繳納個人所得稅。可見業績單位激勵模式的稅收籌劃的空間比較小。
六、經營者持股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經營者持股,即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并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這些股票的來源由公司無償贈送給受益人;由公司補貼、受益人購買;公司強行要求受益人自行出資購買。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后,成為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國內公司實行經營者持股,通常是公司以低價方式補貼受益人購買本公司的股票,或者直接規定經營層自行出資購買。
在經營者持股激勵模式下,第一,如果采用公司無償贈送給受益人方式,按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凡個人取得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一律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因此,受贈人應于股票登記日,按股票面值或股票市價孰高原則,確認工資、薪金所得的實現,按國稅發[2005]9號規定,計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如果采用先由公司補貼,受益人再行購買的方式,按照國稅發[1998]9號文的規定,應在雇員實際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時,受益人從其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補貼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認購股票再行轉讓所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過在折扣或補貼較多時,可自其實際認購股票的當月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平均分月計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顯然該方式的稅收負擔較輕。第三,如果采用受益人自行出資購買方式,只有公司分紅時,按“利息,紅利、股利”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可見經營者持股激勵模式的稅收籌劃的空間比較大。
七、延期支付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延期支付,是指公司將管理層的部分薪酬,特別是年度獎金、股權激勵收入等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公司為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戶。在既定的期限后或在該高級管理人員退休以后,再以公司的股票形式或根據期滿時的股票市場價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在延期支付模式下,只有在激勵對象收到延期支付的薪酬時,確認所得的實現,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于國稅發[2005]9號文規定的計稅辦法在一年中只能采用一次,所以在延期支付的當期,最好創造條件適用國稅發[2005]9號文規定的計稅辦法,否則激勵對象的稅負會比較高,將大大降低激勵對象的稅后所得。可見延期支付激勵模式的稅負一般較高,稅收籌劃的空間較小。
八、員工持股激勵模式的稅收問題分析
員工持股的方式通常有兩種:一是通過信托基金組織,用計劃實施免稅的那部分利潤回購現有股東手中的股票,然后再把信托基金組織買回的股票重新分配給員工;二是一次性購買原股東的股票,企業建立工人信托基金組織并回購原股東手中的股票。回購后原購票作廢,企業逐漸按制定的員工持股計劃向員工出售股票。
關鍵詞:財務管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
一、引言
財務管理是關于資產的投資、資本的融通、經營中現金流量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處理財務關系是企業一項重要的經濟管理工作。對我國國企而言,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情況下,如何妥善的進行財務管理對企業發展和國民經濟總體發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一)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
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兩大形式,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行,越來越多的經濟形式和商業活動出現,原有的國有經濟存在著管理模式僵化、商業氛圍不強、經濟活動不活躍等問題,在市場經濟漸漸發展、完善的情況下,已經無法適應時代需求。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保證了國民經濟發展方向的正確性,同時,保持國民經濟不會出現過熱等不良情況,基于此,作為國有制經濟的主要構成部分,國企的改革在保障國有經濟依然占據主導地位的前提下,向混合所有制的方向進行了改革。
(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意義
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國有經濟依然在國企中占據主要地位,但允許其他經濟形式進入國企。即國企依然具有把握國民經濟總體方向的能力,依舊可以從宏觀上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控,確保國民經濟可以良好有序的發展,同時,其他經濟形式的加入給死氣沉沉的國企帶來了新的活力,使國企有了多元化的管理和運營方式,對企業本身和國民經濟的發展都有十分積極的影響。應該注意的是,國有經濟占據主體地位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一大優勢,可以有效保證國民經濟的良好發展,進而保護群眾的財富免受經濟動蕩的影響,資本主義國家自19世紀中期起,每隔25年都會周期性的爆發一次經濟危機,這正是經濟盲目發展所致。而我國的國有經濟和公有制經濟占據國民經濟主導地位,可以隨時發現經濟發展的問題并及時調控。
三、財務管理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作用
(一)保持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
1929年-1933年,以美國華爾街股票市場跳水為開端,資本主義世界出現了長達5年的經濟大蕭條,全世界資本主義國家失業總人數超過3000萬,其中,美國超過1000萬,德國也達到600萬,究其原因,是資本家一味追求利潤所致,各大工廠盲目擴大生產,通過股市吸走大量資金,而人民的收入和消費能力并沒有提高到對應的程度,最終釀成了人類史上最嚴重的一次經濟危機。直接原因之一是國家對經濟調控的不利。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加入世貿組織,各種各樣的經濟形式、商業思想、經營方式紛紛涌入,這為國企的發展帶來了很多影響,客觀地說,國企的某些運營方式和現代市場經濟是不相符合的,但基于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這些營運方式有很多需要保留,包括經營導向、不能一味的追求利潤等,而流入的資本往往將對經濟的追求放在第一位,在矛盾出現的情況下,需要財務相關措施進行把控,從而保證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
(二)保證國企健康發展
混合制經濟改革意味著更多的資本流入國企,外來資本對國企的影響非常大,鑒于國企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財務管理的意義十分重大,外來資金可以使國企在財務方面流動性差、資金缺乏的局面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觀,有能力展開最新經濟模式的變革、進行科技創新研究,或者引進現有的先進生產設備、學習經營理念、培訓專門人才,這些都可以使國企的發展獲得新的動力。同樣,以上各項舉措的進行,離不開財務管理方面的支持,通過財務管理,可以合理的調配資金,保證企業發展方向的合理性。
四、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財務管理
(一)深化產權結構改革
通常來說,混合制國企的經營主導權取決于國有經濟,但應該注意的是,正是由于國有制經濟經營相對僵化的局面,促成了國企經濟形式的改革,面對這種情況,產權結構相關改革就顯得十分必要了。政企分開的提出和具體施行,為國企改革提供了重要契機,使國企的作風大為改觀,行政干預市場的局面也漸漸消失,但這只是吸引資本注入的基本條件之一,由于國企在國民經濟中的特殊作用,在資本注入之后,往往很難收到最大化的經濟利益,這是商業經營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一對突出矛盾。當然,并不是說國民經濟發展不可以進行商業化經營,只是要在二者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目前看來,通過產權結構改革是相對可行的措施。產權結構改革可以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員工持股。所謂員工持股,即股權激勵制度,讓員工持有企業的股份,意味著員工也是企業的所有人,為使持有的股票增值,員工會自覺努力工作。又如,在引進民間資本后,可以根據注資的多寡,選出一批投資人競爭企業經理人崗位,以良性競爭帶動企業發展。需要注意的是,產權結構改革并不意味著國企經營方向和思路的完全改變,國企作為國有經濟的重要形式,其經濟所有制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國有經濟處于主導地位,仍可繼續發揮在國民經濟中的關鍵作用。
(二)合理預算和使用資金
在改革開放和國企資產改組之前,很多國企融資能力較弱,目前看來,這種局面已經獲得很大程度上的改觀,但怎樣對融入的資本合理運用又成了新的問題,以往的國企依靠國家投資,而且經營上也存在一定問題,對資本的運用相對而言并不是完全合理和完善的,部分資金的使用并不恰當,浪費的同時起不到很好的作用。混合制經濟條件下,對資金的利用必須更加充分,可以選擇聘用職業財務人員、進行納稅籌劃、合理投資、合理調整生產規模、績效制工資、階梯工資等手段,使資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目前,無論何種經濟所有制企業,都十分重視選用財務人員,混合制下的國企也可以公開選聘財務人員,保證企業賬目的明晰。納稅籌劃是目前各企業都在采用的經營方式之一,可以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盡可能降低企業的稅務負擔,混合制國企雖然不能一味追求經濟利益,但考慮到投資人的多元化、投資的不同目的,進行納稅籌劃是有一定意義的。合理投資是指企業要綜合考慮未來發展的方向和目前企業的具體局面,對投資方向合理把控,避免資金浪費。對生產規模的調整,是指企業要考慮現有相關產品、正在研發的產品等不同類型產品的市場消費能力,不能一味擴大規模,導致供過于求、產品過剩的不利局面。績效制工資是指企業可以根據員工的不同能力進行薪資方面的調整,其主要原則是能者多勞、多勞多得,以此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優秀員工得到獎勵和尊重的同時,有利于帶動能力較差的員工自覺進步,對企業發展也大有裨益。階梯工資是指根據員工工齡等因素,適當增加老員工的收入,保持老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和向心力,同時,使新員工感受到企業的人性化。
(三)增加風險防控能力
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危機往往是由于經濟發展形勢、企業生產規模、人民消費能力之間存在矛盾,而政府和企業并沒有充分重視、規模擴大所致。在混合制經濟模式下,國企財務管理可以在把控企業方向的同時,隨時了解經濟發展總體形勢,進行必要的調整,通過財務上的措施保持資金的流動性、使用的合理性、資金鏈的連續性,從而大幅增加企業對風險的防控能力。
五、結語
混合制經濟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對混合制經濟國企的財務管理,可以有效增加國企的風險防控能力、有效的利用資金,對企業發展十分有利,更有利于國企發揮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
作者:劉蕊 單位:天津臨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