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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國國有林區進行的森林分類經營,是根據林業分工論理論,將森林劃分為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即森林多效益主導利用模式。森林多效益主導利用模式會隨著一個國家或地區森林的不同利用階段,而主導利用效益不同。現階段,我國生態環境急劇惡化,頻繁發生的自然災害給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嚴重威脅了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因此,我國的森林效益利用必須從經濟效益為主,轉換為以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主。
以可持續發展方式分
按是否可持續發展可以分為:可持續林業經濟發展模式和不可持續林業經濟發展模式。由于可持續林業一般理解為森林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種林業發展模式,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只有實現了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并保持生態環境的相對平衡,才真正可能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不可持續林業經濟發展模式就是以人類的最大經濟利益為核心,掠奪式開采森林資源,而忽視了森林資源的生態和社會效益,從而使森林資源面臨枯竭局面的經濟發展模式。
以資源配置方式分
按資源配置方式的不同分為:林業計劃經濟發展模式和林業市場經濟發展模式。人類社會發展到現在,共有三種資源配置方式:第一是自然經濟;第二是市場經濟;第三是計劃經濟。自然經濟已經成為歷史范疇,現在資源配置的方式主要是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計劃經濟以指令性計劃為特征,在生產上實行強制的指令性計劃,分配上實行嚴格的工資控制,消費上實行全方位的票證制度,流通中實行全面的價格管制。我國采用計劃經濟進行資源配置,實踐已經證明條件并不具備,應該重視市場經濟的作用。
在資源配置中,市場經濟強調以下原則:最大限度壓縮政府的職能;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必須堅持市場化原則,互利性的等價交換;資源主體的自主性;崇尚優勝劣汰,機會均等的公平、公正;以契約為基礎的信用經濟;維系有序性的法制;以利益為形式的市場利益道德;強調比較優勢的開放等。
【關鍵詞】運輸;資源配置;市場化
引 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運輸市場化發展已成為大勢所趨。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引入市場機制,交通運輸業雖有較快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要使我國運輸業迅速發展,最重要的是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上處理好運輸資源宏觀調控和市場配置的關系。在運輸市場化進程中,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運輸市場是運輸資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而國家的宏觀調控又必不可少,它是把握大局方向,保證國民經濟、人民生活和國防建設的基本需要。
1、運輸資源配置
1.1 運輸資源配置的定義。就概念而言,運輸資源配置是指運輸資源在不同用途、不同使用者和不同時期之間進行分配,以有效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產生的各種客貨運輸需求。運輸資源的最優配置,就是使各種運輸資源處于一種最優組合狀態,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
1.2 運輸資源配置的價值體現。其價值體現在有效地滿足各類運輸需求。運輸需求是伴隨人類生產和生活活動所產生的一種派生需求。運輸資源配置的根本目的就是提供多樣化的運輸產品和服務,有效滿足各類運輸需求。運輸產品的供給需要社會投入一定量的運輸資源,這些資源通過管理、制度、政策等手段進行組合,最終形成滿足各類運輸需求的運輸服務。
1.3 運輸資源配置的實現方式。運輸資源配置的實現方式問題,歸根結底是經濟體制問題。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變,運輸資源配置的方式基本實現了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根本轉變。現代市場經濟是一種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市場經濟,已經是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受到政府干預和計劃調節的市場經濟。在這個模式下,強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價值規律和競爭機制,把資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地方,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2、市場在運輸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市場在運輸資源配置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主要表現在:
(1)價值規律是運輸資源優化配置的基本依據。從資源配置實現途徑來看,政府的調控是在市場基礎上進行的,必須自覺地運用價值規律。市場調控能從根本上促進資源在時間、空間和消費群體不同維度上的自由流動,并以價格為主要杠桿,通過價格競爭機制,調節供給和需求的方向及規模,最終確定不同類型的運輸產品所需運輸資源的合理配置。
(2)運輸市場需求是運輸資源優化配置的根本動力。旅客和貨主的需求最終變為市場的需求信號,并通過市場價格反映出運輸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對各種運輸資源的需求程度。旅客和貨主的消費行為促使了運輸資源的流動,由此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利用。
(3) 運輸市場運行過程本身就是運輸資源配置的過程。運輸市場運行過程包括了各種運輸資源要素參與各方交易所產生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需求方、供給方、中間方是運輸市場的行為主體,政府方以管理、監督、調控者的身份出現,不參與市場主體的決策過程,主要通過經濟、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制定市場運行的一般準則,規范市場上不同主體的運行,使運輸市場運行有序化。
3、市場經濟體制下運輸資源配置的主要特征
(1)運輸資源配置主體由單一向多元化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運輸資源配置方式轉變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配置主體由計劃經濟時代的單一主體逐漸走向多元化主體。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各類運輸企業、交通行業組織、各類國內外資本甚至個人都參與到運輸資源的配置過程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2)運輸資源的配置手段多元化
隨著市場化改革的發展,運輸資源的配置手段也由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一的行政手段轉變為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進行資源配置。
(3)政府在運輸資源配置中的功能逐步得到調整和完善
轉變運輸資源配置方式,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市場機制,另一方面需要對政府的資源配置功能進行調整和完善,使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體制轉變過程中,我國政府的運輸資源配置功能總體上實現了“有進有退”,資源配置功能正在逐步彌補市場失靈。
(4)運輸資源配置比例逐步趨于協調
首先,市場化所帶來的運輸資源范圍的擴大,使大量社會資源流入交通運輸領域,從而使運輸供給水平快速提高;其次,通過放松管制、開放市場,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源,公路、水運、民航等運輸方式得以快速發展,使運輸結構失衡的現象得到根本性改變;再次,由于政府在提供運輸服務方面的職能得到加強,交通干線與支線的協調性不斷改善,城市與農村地區的交通發展差距逐步縮小。
4、運輸市場化過程中資源配置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4.1 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運輸市場化過程中資源配置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是沒有充分利用、發揮好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過于依賴政府通過規劃、項目審批、國家投資等手段進行資源配置。配置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造成運輸資源配置結果的缺陷:一方面導致原本可以進入交通運輸系統的資源沒有進入,運輸資源整體處于欠缺狀態;另一方面也導致運輸資源在系統內部配置不合理。具體表現有以下幾方面:
(1)運輸資源整體欠缺,同時存在結構不合理問題;
(2)在運輸通道和運輸樞紐方面資源配置不合理,影響整個交通運輸系統的效率;
(3)少數運輸資源規模過大或建設時間超前以及功能分工不明確,造成資源閑置、浪費。
4.2 解決方法
(1)在配置機制方面,充分發揮市場和政府兩種機制在運輸資源配置優化中作用,進一步明確各自使用的范圍和領域,改變目前過度依賴政府的現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的作用。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避免資源閑置浪費的同時,從整個社會系統中獲取更多的資源,進行交通運輸系統建設,以改善當前運輸資源整體不足的現狀。
(2)把資源投入到最緊缺的領域和環節,發揮最大效益。目前,運輸資源最為緊缺的兩個領域是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運輸樞紐是目前交通運輸系統的薄弱環節,也是影響系統整體效率的關鍵環節。因此,應該首先建設鐵路貨運專線和能源等大宗物資運輸線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同時,加大對交通運輸樞紐的建設。
(3)應加大對廣大農村和西部偏遠地區人均交通資源的分配。從公平享有交通運輸資源的角度來看,應進一步加強該領域的建設,即仍需把農村公路和農村客運以及西部偏遠地區的支線民航作為未來的建設重點之一。
【參考文獻】
[1]樊樺.關于交通運輸資源配置的若干思考[J].綜合運輸,2009(07).
[2]向愛兵,肖昭升.交通運輸資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場作用定位初探[J].綜合運輸,2010(04).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內容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決定企業命運的是市場綜合實力不是“所有制”
在討論國有經濟與私有經濟二者關系的時候,特別是在討論國有企業與私人企業二者關系的時候,要淡化“所有制觀點”。不能孤立抽象地對二者進行“退”與“進”的判定。實際上,在真正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其經營結果,都會有盈有虧,有得有失,有的企業發展壯大,有的企業虧損破產,有死有活,這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與企業的所有制性質,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系。
真正決定企業命運的,是其在市場競爭中體現出來的綜合實力。而企業的綜合競爭實力,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科技創新能力,一是制度創新能力。在經濟管理體制,企業管理體制很不合理的情況下,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在更大程度上,受制于制度因素,即受制于經濟管理體制。經濟管理體制決定經濟運行機制,經濟運行機制決定企業活力。
說得具體點,企業活力,決定于企業的動力機制與壓力機制,是動力與壓力的結合。而動力機制與壓力機制,是由經濟管理體制決定的。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需市場主導資源配置
所以,我們要認真研究的,是怎樣加快國有經濟管理體制改革,而不是抽象地去爭論,到底是應當做大做強國有企業,還是人為地對國有經濟布局進行戰略性調整,甚至用行政手段,通過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制定規劃,層層落實,命令國有經濟從部分市場競爭領域“退出”。
當前,特別是最近幾年,在采取應急措施,對付世界金融危機的過程中,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特別是財大權大的央企,在市場競爭中,表現出巨大優勢,而這些優勢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政府的特殊支持政策,來源于無所不在的行政壟斷權力。這種不正常情況下發生的“國進民退”現象,是很不公正的。這樣的“國進”這樣的“民退”,折射出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即在做大做強有國經濟的口號下,計劃經濟體制,重新成為資源配置的主導因素,計劃經濟“進”了,市場經濟“退”了,這才是當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所急需解決的深層次問題。
國有經濟運行出現弊端根源是政企、政資不分
但是,應當明確,當前國有經濟運行中出現的這種種弊端,特別是行政性壟斷,其根源在于政企不分,在于政資不分,在于計劃經濟色彩濃厚的經濟管理體制,而不是國有經濟本身。
關鍵詞:市場經濟;經濟法;作用
在國家的發展進程中,經濟作為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保證,是國民社會關系中的一個重要領域。中國對于經濟的發展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就擺在重要的戰略地位。為了更好地對經濟發展進行規范和引導,國家制定了相關的經濟法律體系。中國的經濟法是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法律保障,對于中國的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變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雖然中國的經濟法起步較晚,但是,在中國的市場經濟實踐過程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進步,逐步的形成了一整天比較完備的經濟法律體系,對于中國更進一步的改革開放,對于中國的市場經濟市場完善都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一、市場經濟內涵及意義
1.市場經濟的概念。市場經濟是與計劃經濟相對于的一個詞語,其含義是在資源配置中市場發揮其主導作用,對經濟范圍內的各個活動主體的關系進行市場的調節,使得這些關系能夠相互明晰權責,有序運行。市場經濟與自由經濟是一個含義,市場經濟依據市場執法活動,依照價格的運動匯率為依托,對市場上的經濟資源進行合理的調節和配置,最大化地利用資源。2.市場經濟的意義。市場經濟是多元化主體的經濟,市場經濟是市場供求多方的經濟調節資源配置形式,涉及交易雙方的資源、權利、義務等,通過市場經濟的運作形式,使得多元化主體之間能夠明晰產權,進行有序交易。市場經濟能高效率的配置資源。他有別于以往的傳統的計劃經濟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進行配置資源,導致了資源的分配低效率。通過市場的配置,能夠實現資源的高效率配置,最大化地利用現有資源。市場經濟是公平競爭的經濟形式。市場經濟在資源配置的過程中,通過價格圍繞價值的上下波動來對經濟關系進行調節,各個生產廠商之間進行公平的產品質量、價格和服務之間的公平競爭,能夠促進產業的發展和創新,優勝劣汰使得企業越做越強。
二、經濟法的內涵
經濟法是經濟領域內的法律體系,國家從經濟發展的全局出發來調節人們社會生活中經濟領域的行為。經濟的運行和發展都與人們的生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就不能有相應的上層建筑。經濟法的產生對經濟的運行性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1.經濟法是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一種有效手段。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眾所周知,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改革的進程中市場機制不完善,出現了許多的混亂現象。經濟法的出現有效地對市場經濟的缺陷進行了彌補,使得二者相互促進。經濟法是國家的經濟調控,是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前提下進行的不違背市場規律的調控。使得生產廠商和商家的自主經營權利得到合法保障和消費者的權益得到經濟法率的保障。而傳統的計劃經濟雖然同樣也是國家宏觀調控層面,但是它不承認市場規律,只承認國家對資源的主導配置,企業的經營自主要國家分配產量名額等。2.經濟法是調整一定經濟關系的法律體系。經濟法的調控范圍是人們生活的經濟關系,他是通過法律的形式進行調節。經濟關系在內容上十分復雜,可以大致分為生產、分配、交換等關系。經濟法并不是對這些經濟活動的全部進行調節,而只是對其中的某些地方進行宏觀經濟調節。其前提還是要遵循市場經濟的主導調節機制,不能違背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經濟法的調節范圍可能有所出入,但是總的來說經濟法調節主要是針對市場失靈的部分進行規范。
三、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法的作用
1.對市場經濟進行規范和引導。經濟法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進程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組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個國家的經濟運行體系,一定是要注重市場的整體秩序,不能出現大的混亂不堪的情況,否則就會對國家的穩定發展大局造成不利的影響。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經濟法的出現有力地保障了我國的新興市場經濟秩序。經濟法是依據當時的實際經濟發展現狀而指定的法律條文,主要來防止市場中可能真實出現的一些市場風險。如果不通過經濟法的形式對此類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就會產生十分嚴重的后果。對經濟的運行進行自由引導的同時又要加以控制,需要經濟法進行調節。通過法律進行約束經濟,禁止一些非法的干擾市場秩序的不正當交易,嚴格處置違法行為,對于穩固新興的市場經濟體制有重要作用,為我國三十多年的經濟穩定發展奠定了良好的開端和基礎。2.調節經濟活動實現公平市場競爭。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現狀可以發現,市場經濟觀念的影響導致越來越多的人更加注重自身的經濟利益,對于道德等其他方面的輕視,直接導致了許多的經濟犯罪、不正當交易等惡劣現在的發生。經濟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的權威,通過這種形式,對某些不正當的經濟行為給予嚴厲的打擊,規范不法商人的經濟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經過一些嚴厲的法律制裁之后,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的秩序,塑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所以,經濟法對于市場經濟活動的調節約束,能夠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環境。3.約束政府調控范圍。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會從宏觀大局出發,對一些經濟行為進行行政性干預和指導,來控制經濟中出現的一些不和諧現象。然而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隨著政府干預經濟的行為,導致了政府過多地干預經濟,超出了政府的管轄范圍,對市場經濟的自我調節起到了抑制的作用,不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那么如何既要保持對經濟的宏觀把控,又要防止政府過多的干預經濟呢?經濟法的出現給出了答案。通過經濟法的制定和實施,以經濟法律條文的形式對經濟活動進行調控,消除了政府干預過多的不利因素。這樣,能夠把政府的干預控制在原有的范圍之內,有利于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政府與經濟行為的過多糾纏容易引發一系列腐敗問題,把政治權利與經濟資源分開來是繼續解決的問題,政府可以宏觀指導經濟,但是不能過多地分配經濟資源,把權力與經濟進行權錢交易,經濟法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定的解決方案。通過法律的形式干預經濟,把行政命令與經濟利益直接分割開來。約束了政府的調控范圍,有利益市場經濟發展。4.促進市場經濟交易的信息互通。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信息化的深入,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也實現了信息化的變革。在現代的市場交易中,經濟活動主體需要進行信息的交互,來實現快速成交,提高經濟的運行效率,為企業獲取更多的經濟價值。由此可知,信息是經濟活動中的重要影響因素,尤其是進入信息化社會,信息的作用更加的突出。而想要推動信息的互通,就需要在法律層面的支持,經濟法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信息互通的實現。而如果僅僅依靠市場來完成信息的互通,這是很難實現的,因為市場的逐利特性,追求個體經濟利益最大化。但是市場并不是單純的個體交易,市場經濟的范圍是十分復雜和廣泛的。基于這樣的實際情況,為了促進信息互通互聯,就需要經濟法的參與來完成這個目標。在經濟法的幫助下,不僅可以對市場秩序進行規范,維護市場公平,還可以實現市場的信息互通,實現市場的信息交互。結束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是經濟法產生的前提,中國的經濟總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促進了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的同時,經濟法又反過來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發展,規范了市場秩序,維護了社會公平有序交易。在一個國家的發展進程中,經濟基礎是國家向前進步發展的重要前提,經濟法在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制下,逐步完善進步,適應了我國的基本國情,對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任由市場經濟的自由發展而不加以約束,就會產生不可預知的后果。我國的經濟法律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逐步完善,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對于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和制度保障。
作者:李悅寧 李柏龍 宋清宇 單位:吉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