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幸福為出發點,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落腳點,以遏制傷亡事故和減少職業危害為著力點,立足“安全服務、持續改進”原則,推動安全管理創新,全面加強安全社區建設,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類事故和人員傷害,進一步提升鎮區(街道)安全工作水平,為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縣安監局負責制定縣級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部署、協調、指導全縣安全社區創建工作。
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指導、協調和推進本轄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積極推動和參與安全社區創建,為安全社區建設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技術支撐、資金支持和物質保障。
三、創建依據
(一)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的通知》;
(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三)省安委辦《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意見》;
(四)《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
四、創建目標
全縣范圍內的鎮區(街道)從現在開始,全部按照《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開展創建工作,爭取有60%以上鎮區在年內按照《省安全社區建設評定標準》通過基礎性自評,在此基礎上再持續開展安全社區建設1年以上,在創建期間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各類事故與傷害指標在上級政府下達的考核控制指標內的,可申報上級部門驗收。
五、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4月上旬-5月底)。各鎮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成立創建領導小組,全面開展摸底調查工作,掌握轄區危險源、高風險環境和人群、弱勢群體分布情況,建立安全基本情況檔案,為總體規劃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奠定基礎。
一、指導思想
我縣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遵循“安全、健康、和諧”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立足“安全服務、持續改進”的原則,圍繞建設南部副中心和安全發展型城市,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安全文化和社區環境建設,全面提高社區成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和人員傷害,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和社區和諧因素,為實現我縣的跨越式發展,加快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十二五”末,全縣建設10個以上市級安全社區,其中,力爭創建“省安全社區”2個、“全國安全社區”1個。
(二)具體目標:各鎮(區)要積極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自行選定1-2個社區,作為創建市級安全社區試點。2012年底前,全縣要有市級命名的安全社區單位,2013年底前,全縣要有省級命名的安全社區單位。2015年底前,爭創一個國家級安全社區。
三、組織領導
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全縣安全社區創建。
各鎮(區)政府全面負責本地區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加強對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和服務,縣安監部門要聯合交運、公安、民政、人社、文化、衛生、交警、消防、電力等相關部門加強具體業務指導,積極推進安全社區建設,做好安全社區命名初審和推薦工作。
四、工作重點
堅持自主、務實、引導和“試點先行、分級創建、逐步推廣”的原則,全力推進安全社區的創建工作。加強城區安全社區建設,推動農村安全社區建設,著力開展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安全社區建設,做到統籌規劃、重點突破、有序推進。
各創建單位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AQ/T9001-2006)、《安全社區評定管理辦法》(附后),組織實施創建。
五、工作步驟
安全社區建設是一個系統、長期、持續的過程。我縣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擬采取創建標準從高要求、與省、市級同步啟動,創建層次并行推進,力爭盡早、盡多的社區達到國家、省、市級安全社區的要求。具體工作分為動員部署、創建試點、全面推進和鞏固提高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12年7月底)
做好推進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準備,制定下發《縣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層層動員部署;學習宣傳安全社區理念和創建標準,學習外地安全社區創建經驗,促進試點社區盡快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進行調查摸底,了解社區建設的總體情況,研究、協調安全社區建設與社區建設的關系、安全社區建設與平安建設的關系等,摸清相關的人文資源,為啟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打好基礎;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開展全社會的廣泛宣傳,積極營造安全社區創建氛圍。各鎮(區)按省、市、縣的要求,制定本地區安全社區建設具體實施方案,確定試點社區,并上報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二)創建試點階段(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各試點單位按照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方案、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等組織實施(試點)創建工作,落實創建工作的負責領導和具體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切實做好試點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社區特點開展試點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各類事故與人員傷害。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對各鎮(區)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進行督查、抽查。
(三)全面推進階段(2013年-2014年)
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在總結安全社區創建試點的基礎上,召開全縣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現場會,總結推廣各鎮(區)安全社區試點經驗,逐步在全縣各鎮(區)推廣實施。推薦條件成熟的社區參加“全省安全社區”的評選。
在全縣全面推進,每年分批啟動安全社區創建活動,逐步達到總體目標。爭取到2013年底前,創建1個以上省級安全社區,2015年底前創建1個國家級安全社區。積極創建國際安全社區。
(四)鞏固提高階段(2015年)
2015年,實現以公眾參與為重點的社區安全促進機制,安全社區創建工作覆蓋全縣所有鎮(社區)及重點行業和領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安全社區建設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基礎工程,是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的重要工作。要深刻認識安全社區創建對我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將起重要促進作用,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積極參與推進我縣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安全社區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加強統一指導和協調,是搞好安全社區建設的組織保證。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廣泛發動,精心安排,科學規劃,落實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責任和措施,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實施,確保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是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的社會實踐,各鎮(區)要把安全社區建設納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區建設激勵和約束機制,將其納入績效考核和目標考核內容。對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效果好,群眾滿意度參與度高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要把安全社區建設計劃納入地方財政支持范圍,為安全社區建設提供人、財、物等條件保障。要加大工作協調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反饋情況,擴大社會宣傳,形成工作合力,實現安全社區建設的良性推進機制。
(三)完善機制,規范管理。各鎮(區)、各單位要研究擬訂安全社區建設發展規劃,著力從完善機制、規范管理入手,制訂相關實施要求和管理辦法,為安全社區建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資源支持和物質保障。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培訓、績效考核獎懲、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政務公開和接受社會監督等方面的制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文化建設,將其與安全社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整合各類資源,實施綜合治理。
一、目的意義
安全社區是指由街道組織各社區、學校、企事業等相關單位和居民共同參與實施預防事故和傷害,持續改善安全生產、生活環境,實現安全目標的社區。安全社區倡導“安全、健康、和諧”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立足“安全發展、持續改進”的原則,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安全文化和社區環境建設,提高社區成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各類事故和人員傷害。
二、工作目標
安全社區等級評定分為五級,即:區級安全社區、市級安全社區、省級安全社區、國家級安全社區和國際安全社區。根據省、市文件要求,我區安全社區創建的工作目標是:到2013年9月底,100%的街道通過區級安全社區考評驗收,50%的街道通過市級安全社區考評驗收,市政府確定的省級安全社區試點單位街道通過“省安全社區”考評驗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區各街道都被命名為“市安全社區”,100%街道被命名為“省安全社區”,街道被命名為“全國安全社區”,并力爭被國家安監總局向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安全社區合作促進中心推薦命名為“國際安全社區”,形成安全管理體系健全、主體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到位、隱患整治有力、安全條件良好、安全狀況穩定好轉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基本達到安全城區水平(詳見《區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序時進度表(2012年-2016年》。
三、創建標準
區級安全社區:區安辦組織現場考評組按《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的標準要求對申請街道進行考評,并隨機抽查其轄區3個社區、2所學校、2家企業和6個家庭,得分達到80分以上(各抽查對象的單項得分必須同時達到80分以上),經綜合評定為合格的,由區安辦頒發“區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
市安全社區:市安辦組織現場考評組按《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的標準要求對申請街道進行考評,并隨機抽查3個社區、2所學校、2家企業和6個家庭,得分均達到85分以上(各抽查對象的單項得分必須同時達到85分以上),經綜合評定為合格的,由市安辦頒發“市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
省安全社區: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省安科院”)組織現場考評組按《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的標準要求對申請街道進行考評,得分達90分以上并經綜合評定為合格的,報省安辦同意后,由省安辦頒發“省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
國際安全社區、全國安全社區分別由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安監總局組織現場考評驗收,評定標準將邀請省安科院專家負責指導。
四、創建方法
(一)各創建單位要舉行安全社區創建啟動儀式,并在20個工作日內填寫《省安全社區備案表》分別報區安辦、市安辦、省安科院備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的各項要素,持續開展安全社區建設1年以上,自評合格且有效地預防、減少事故和傷害的發生,上年度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各類事故與傷害指標在區政府下達的控制考核指標內的街道、工業園區和企業主導型社區,均可填寫《省安全社區評定申請書》。
(三)除街道直接向省安科院申報“省安全社區”考評驗收外;其他7個街道采取逐級申報的方式,先向區安辦申請區級安全社區評定。獲得“區級安全社區”稱號的單位,由區安辦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向市安辦申請“市安全社區”考評驗收;獲得“市安全社區”稱號的,由市安辦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請“省安全社區”考評驗收。
各考核驗收單位在收到創建單位提交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步審查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單位,同意提交現場評定工作計劃,并組織現場評定組開展為期2日的現場評定;現場評定組在評定任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考評驗收單位遞交《評定表》和評定工作報告,考評驗收單位將于收到評定報告后10日內進行總評,做出綜合評定,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由對應級別安辦頒發“安全社區”證書和牌匾;總評未通過的單位,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請。
五、實施步驟
按照“嚴格標準、積極穩妥、分步實施、全面推進”的原則,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統一思想(2012年月—6月底)。各街道各有關部門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方案,量化目標,落實責任,廣泛宣傳,層層動員,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努力營造創建安全社區工作氛圍。通過緊密籌備,于6月底前各街道要完成“安全社區”創建啟動儀式。
第二階段:試點先行,整體推進(2012年6月—2013年10月底)。市政府已確定我區的街道為創建省級安全社區試點單位,其他街道也要按照《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有關內容積極開展市級、區級安全社區創建活動;要從組織、制度、宣傳教育等基礎工作入手,落實安全社區創建工作責任和措施,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要積極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學習工作經驗,為全面實施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打基礎。各創建單位要圍繞工作目標任務,按照《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分步實施區級、市級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持續改進,提高安全生產本質水平,實現創建省級安全社區、國家級安全社區和國際安全社區的目標。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持續改進(2012年6月-2016年12月)。區安委會每年將結合季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有關部門對街道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把開展創建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區安委會按照目標任務及標準,逐個檢查安全社區創建與安全目標完成情況,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好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各級“安全社區”稱號有效期均為三年。取得“安全社區”稱號的單位,要在期滿前3個月重新向對應的安全社區考核驗收單位提出評定(復評)申請,并提交復評申請書和工作報告;逾期未提出復評申請的,“安全社區”稱號自動廢止,對應的安委辦將在媒體上予以公布,撤銷其稱號。取得“安全社區”稱號的單位,期滿一年后,應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對應級別的安全社區考評驗收單位遞交工作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區工作總結和持續改進計劃。
六、職責分工
安全社區建設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場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兒童安全、學校安全、衛生安全、公共場所安全、體育運動安全、涉水安全、社會治安、防災減災與環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監管、綜合治理、社會治安等方方面面工作,因此,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各街道辦事處是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創建工作責任制,組織街道部門、轄區社區、學校等企事單位、家庭開展創建活動,按時完成任務;要把安全社區建設計劃納入街道財政支持范圍,為安全社區建設提供人、財、物等條件保障。
區安辦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參與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把安全社區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有機結合起來,作為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的重要抓手,指導協調創建單位開展工作。
區財政局要加大對安全社區創建的支持和獎勵,把安全社區創建經費納入全區財政預算,并實行以獎代補的方式,對獲得“國際安全社區”、“全國安全社區”給予10萬元獎勵;獲得“省安全社區”給予5萬元獎勵;獲得“市安全社區”給予2萬元獎勵,為安全社區創建提供有力保障。
區教育局要加強與社區內各類學校的溝通聯系,指導學校制定安全實施細則;督促學校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練,改善校園安全環境,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區公安分局要加強社區治安防控網絡和體系建設,協助社區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逐步提高居民參與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解工作,接待和處理人民群眾上訪,預防和減少社區各類治安和刑事案件。
交警大隊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和交通事故隱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意見或建議,并上報區政府處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組織開展社區成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出行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社區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區交通局要主動協調、配合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和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做好客、貨運輸企業安全監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客運企業駕駛員安全教育,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載、超速和非客運車輛非法營運行為。
區經貿局要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定期協調各職能部門開展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督促、檢查、指導安全社區創建單位轄區內工業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消防大隊要指導各安全社區創建單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強社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定期組織消防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制定應對措施,確保消防安全;積極開展防火防災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練,提高社區居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區衛生局要加強醫療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衛生安全檢查;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疾病和職業病防控工作。
區文體旅游新聞出版局要將創建安全社區的宣傳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區內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督促、檢查、指導社區內的企業制定和執行勞動規章制度;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和女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協調、指導、監督轄區內各類技工學校、民辦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區司法局要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和社區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監督、指導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社區及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區民族宗教、民政、住建、農林水、環保、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及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政文〔〕33號)的職責分工,督促、檢查、指導安全社區創建單位開展相關工作,推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各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和家庭要結合本單位(場所)的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積極參與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協力推進安全文化和社區環境建設,共同促進社區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減少各類事故與傷害的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街道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聯合行動、企事業單位和社區齊抓共管,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安辦牽頭、街道實施、多元參與、聯合共建”的工作機制。為確保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區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負責全區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總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辦,具體負責全區安全社區建設指導協調和考核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負責抓好分管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支持、配合街道整合各方面資源,共同參與事故與傷害預防和安全促進工作,確保安全社區創建的有效實施和運行。
(二)建立考評機制。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堅決做到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力爭“創建一個、達標一個”。要建立安全社區創建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安全社區創建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中的權重,并納入績效考核內容;對于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效果好,群眾滿意度高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因組織領導不力,導致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開展遲緩,安全事故多發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充分運用政府、社會的整體合力,切實加強安全基層基礎建設,以創建“市安全街鎮”和爭創“全國安全社區”為載體,深入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的安全建設活動,廣泛宣傳安全社區理念,積極推進安全街道創建工作,形成全民關注安全、全員參與安全的良好氛圍,預防和減少轄區內各類傷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創建安全、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社區建設基本要求》及其評定管理辦法,從年7月開始,利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力爭全區所有街道全部達到《市安全街鎮創建評定標準》(見附件1)合格要求,其中60%以上街道要達到“市安全街鎮”優秀標準,并推薦1個創建工作突出的街道申報“全國安全社區”。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政府區長、區安委會主任同志任組長,區政府副區長、區安委會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公安分局、區發改局、區住建局(房產局)、區民政局、質監分局、區環保局、區人社局、區衛生局、交警六大隊、公安消防大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創建安全街道工作領導小組。全區創建安全街道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和日常工作由區安委辦負責。各街道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創建安全街道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向基層社區延伸的創建安全街道領導組織網絡,發動轄區內的各類組織、單位和居民共同參與創建安全街道活動。
四、實施步驟
創建安全街道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啟動試點階段(年7月—9月)。區安委辦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區街道安全基本情況,制定下發創建安全街道工作的實施方案。挑選安全硬件基礎較好,軟件臺賬基本健全的街道作為全區試點單位,適時召開區相關部門、街道、基層社區和轄區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創建安全街道工作動員會議,對各級相關人員進行全面的宣傳動員,促進試點街道盡快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按照《市安全街鎮創建評定標準》,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試點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實施推廣階段(年10月—2012年3月)。各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定創建目標任務的分解方案,建立健全逐級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工作成效。各街道要重點組織全員參與宣傳教育培訓,開展事故與傷害風險辨識評估及其預防、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完善各類創建檔案,落實建設資金,有針對性地策劃和實施安全促進等標準項目。區安委辦將通過組織開展創建安全街道座談會、外出學習考察及交叉互學活動,努力推動和促進安全街道創建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完成提高階段(2012年4月—7月)。在認真小結前兩個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創建成果,固強補弱。針對安全基礎條件相對較弱的街道,區安委辦進行重點幫扶和攻堅克難。相關街道要加強創建組織力度,加大經費投入,努力改善街道安全基礎設施,適當調配業務能力較強的專業人員充實到街道安全工作戰線,保證創建工作合格。全區要力爭4個街道達到“市安全街鎮”優秀標準。同時,組織已經完成創建任務的街道,進一步完善工作,進行優化提高。
(四)評定掛牌階段(2012年8月—12月)。安全街道創建工作由區安委辦進行初評,由市安委辦按照《市安全街鎮創建評定標準》,組織復查評定,并發放“市合格安全街鎮”和“市優秀安全街鎮”牌匾。同時,對創建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推薦申報“國家安全社區”。2012年12月全市將對安全街鎮創建工作進行總結評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推動安全街道建設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提升街道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和傷害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雙基”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社會安全穩定、和諧發展的重要途徑。各街道要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及公安“社區六進”等活動,充分認識創建安全街道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安全街道創建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將這一惠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與健康的基礎工程抓好、抓實、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