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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是指對直接歸農民集體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項資產所發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
2、村級財務管理的性質和原則
村級財務管理比較企業的財務管理,具有以下的特殊性:在目標上、方式上、內容上、原則上具有特殊性。
村級財務管理原則主要有公平原則,公正原則和民主原則。
二、我國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我國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會計人員不穩定,素質相對較低,年齡老化。
2、公開化程度不高,忽視了村級財務管理的監督與管控。
3、財務支出無計劃。
4、村民參與意識淡薄,民主理財小組未能真正履行監督職能
(二)我國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的原因
1.會計界對村級財務管理關注較少
2.村干部的理財意識落后
3.相關部門監督管理水平落后
4.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農村財會人員懲處不力
5.村民民主意識落后,權利意識淡薄
三、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措施
(一)增強村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的意識
1.村干部的選拔
選拔有管理能力的本村村民,然后再組織力量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干部培訓。因為這樣的村民更了解農村環境,能對本村實際情況進行準確的分析,能夠較有效率地將集體資金用于新農村的建設。
2.村干部的考核
在對村干部進行考核的時候,應將財務管理列入其中。村級財務管理的目標應為如何將集體資產效益最大化,并以此為基礎設置相關的財務管理的考核指標,該指標可以作為對村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據之一。
3.村干部的培訓
目前,對真正接觸村民的基層干部的培訓做的很少,更多的培訓是針對鄉級以上的領導進行的。對村級基層干部進行培訓,可以針對本村特有的情況,請專業老師對村干部進行指導,也可以參觀發展成果好的農村,多與當地村干部進行交流。
(二)開展業務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素質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鞏固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也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村級財務管理的好與壞,與財務人員的素質密切相關,直接影響著農村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的政治穩定。
1.加強業務培訓
2.加強制度建設
3.加強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競爭激勵機制
(三)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體系
村級財務管理是一個系統,環節很多。當前的重點工作應該是財務制度的完善和實施。
1、建全財務管理制度
各村必須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農村財務審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讓每筆收支都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財務會計人員通過加強業務培訓,逐步做到持證上崗。規范村級財務處理方法,制定有關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詳細規定現金、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2、切實執行村級財務公開制度
農村是廣大村民的農村,建設新農村是村干部與村民共同的任務, 提高村干部與村民合作,緩和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緊張關系的重要途徑是增大村級財務的透明度。
3、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定期核查和審計制度
實行季度財務核查、專項資金收支核查和年度財務審計相結合。在核查或審計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問題要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匯報,嚴肅處理。
4、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大懲處力度
為了健全約束機制,就必須得加強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四)提高村民的民主認識
加強村級財務監督,最主要的是要依靠村民監督。但是目前有些地方的村民并沒有很好的發揮主體監督的作用,不能意識到村干部的某些行為在財務管理過程中是屬于違法行為,因此在建設新農村進程中,要強化村民的主體監督作用,加強村民在財務管理方面的監督的意識,肩負起主人翁的監督責任。
1.農民普法教育的推廣
在農民中做普法推廣一是為各級政府的“農民普法”制定任務;二是組織法律專業大學生深入農村,為農民宣傳法律知識;三是在農民普法過程中有突出表現的基層村委加以獎勵。
2、加強村級文化的建設,從整體上提高農民文化素質
一、改革的背景與動因
黨的十以來,中央、省市縣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多次提到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問題,2013年,農業部、財政部、民政部、審計署四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可以看作是農村財務管理改革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和重要遵循,文件指出,村級財務管理是管好用好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依法保障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的重要基礎和保障;文件要求,各級尤其是鄉鎮要切實做好村級會計工作,完善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機制,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穩定和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近年來,鎮上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健全制度,強化措施,村級財務管理不斷得到完善和加強,確保了農村集體資金與資產的安全,切實維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但是,我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仍然比較薄弱,財務混亂依然是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引發群眾上訪,個別村會計現金賬目不清、財務公開流于形式,超限額使用現金、坐收坐支等問題時有發生,上級部門每年審計時,總能發現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形勢和現實對村級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著我們推進此領域的改革。
二、改革的具體做法及成效
針對村上財務管理方面暴露出的問題,鎮上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縣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具體要求,從制度和監管兩個層面入手,細化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措施,有力提升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實踐證明,制度建設和外部監管是破解村級財務管理難題的兩個有效路徑,村財鎮管、審計監管、財務公開等是促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的有力舉措。
一是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把完善制度作為深化農村財務管理改革的核心和基礎性工作,注重從制度上防范和杜絕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鎮上制定了統一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匯編,將上級有關村級財務管理的精神細化為具體的管理制度,落實到了具體工作中。例如制度明確規定,12村村支書、主任不直接分管財務,各村只設出納1名,負責日常記賬和費用報銷;對1000元以上支出,必須召開會議決定,并報鎮上審批后方可進行,支出形成后,必須有符合財經管理制度規定的正規票據方可入賬;村賬必須每季度記一次,不得無故后拖。這些具體的規定,從制度上解決了跨期記賬、新舊村官交替導致的賬務脫節、坐收坐支等突出村級財務管理問題,通過這些制度的執行,以往審計中普遍存在的不合規發票報銷、坐收坐支等問題發生率明顯下降。
二是全面推開鄉財鎮管模式。多年實踐表明,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頻發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村級在財務管理中的自由度過大,鎮上對癥下藥,進一步強化了對村級財務的統籌管理力度,增加了鎮經管站工作人員,全面推開村財鎮管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村上只設出納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村上財務實行審批制和報銷制,農村“三資”統一由鎮經管站造冊管理。鎮上同時還實行了會計電算化管理模式,抽調財務專業相關人員,對村上的紙質賬進行了電子化處理,全部錄入到了“三資”管理平臺之中。同時,鎮上進一步夯實村財鎮管基礎,配備2名財務人員分別負責管理6個村的賬務,在人員力量擺布上做到了科學、合理,為村財鎮管工作持續推進提供了強大保障。通過村財鎮管,村上賬務混亂和新舊賬銜接不上有問題有效解決,白條入賬和隨意亂支等現象減少。
三是加強村級財務監管力度。鎮上成立了內審室,每季度負責對村上的賬務審計1次,對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督促村上進行整改,對屬于記賬方面的問題,由鎮上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追究對相關財務人員責任,內審工作不斷走向了常態化。鎮上加大與縣審計局的配合力度,每年提供2個以上的村作為村官直審村,邀請縣審計局人員開展審計,及時發現村級財務管理中的問題,提早進行整改。對在年終審計中發現和反饋的村級管理中的問題,鎮上確定專門的領導負責跟蹤督查村上進行整改,對一些突出問題和涉及財經紀律方面的問題,交由鎮紀委進行調查處理。注重發揮其他監督力量作用,把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納入鎮“兩代表一委員”視察調研活動之中,每年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村級財務管理實踐情況進行一次專題調研,征求各代表的意見建議,并將這些意見建議匯總后交具體人員承辦,在規定期限內向各代表通報整改情況。注重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用,規定村級重大財務支出審定會議必須邀請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列席,并聽取其意見。這些監管措施的落實,使村賬與實務漏洞得到堵塞,對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將一些問題消除在了萌芽狀態。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財務公開。在“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拆遷項目較多的康家溝、南店子等村,嚴格規定了村務公開的內容和時間,在項目實施初期,鎮上督促村上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召集群眾商議相關重大事項,會議中,村上對相關項目的資金配套政策進行解釋,力爭做到公開透明。同時,對退耕還林等大額資金分項造冊登記,避免群眾產生誤解。村上的財務支出,堅持每季度公開1次,并確定專門的人員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鎮上還將村級財務公開落實情況納入村級工作考核之中,將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績效報酬掛勾,督促村上認真落實。村賬和村務公開,“暗箱操作”等被群眾誤傳的問題得到了解決,群眾對村委會和村干部的信任度提升,密切了干群關系。
關鍵詞: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農村村級財務與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具有密切關系,是農民群眾茶余飯后討論最多的焦點與熱點話題。農村村級財務的優劣,直接決定了村級班子的團結與否,關乎到黨群與干群關系的融洽與否以及農村社會的穩定性。通過實地調查發現,近年來農村基層組織的案件不斷增多,約為百分之七十,而造成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還有諸多不完善的地方所致。因此當前我們的首要任務就是規避財務管理問題,保證農村整體經濟發展。
一、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財務制度執行不嚴。主要體現在三方面:首先,村級財務制度中明確提出,賬款要分離,但部分村干部集會計、出納為一身,并錯誤的認為會計工作的核心就是記賬,出納的核心就是票據管理,會計、出納成為了擺設。其次,部分村干部先開支,后記賬,所有開支都未進行必要的審批,對于自行開支在年底通過票據沖賬,還有的在卸任時,通過條據對賬,加劇了村民的不滿。最后,存在明顯的白條支出現象,而且白條的種類呈現出了多樣化特點。但村級財務制度明確提出,賬款要分離。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賬目不清、白條走賬、財務不透明、與相關財經紀律背道而馳等問題,不僅會降低會計業務的真實可靠性,而且還給腐敗行為提供了可能。
2.財務管理混亂,財務監督不強。(1)缺乏規范的報銷審批;部分開支票據沒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字,會計人員記賬過程中,對財務管理制度毫無重視,未進行審核、未執行民主理財程序入賬。(2)村集體負責人或財務人員變動時會計賬本和未上報的憑單未在第一時間移交,或交接時缺乏有效監督,導致票據丟失、賬目不清、換一屆賬目亂一次等問題的發生。(3)沒有有效執行收費單據定期申領、規范使用、繳銷入賬制度,未根據相關規定要求科學使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項收款收據,尤其體現在支出憑單使用的不規范,沒有有效的三聯單,導致收款人無憑據,村無存根,造成重復支出入賬,以及公款私用的行為的發生。(4)非生產性開支嚴重,進一步加劇了開支。近年來我地突出表現在村莊道路、衛生清理支出方面,因為上級強調此項工作,因此就在支出中不予合理預算,無節制支出,造成財務支出與工作成效不成比例,弄虛作假、虛擬支出等現象發生。
3.財務人員素質不高。農村財務工作人員一般都是由村干部指定,只要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會計、出納通常也跟著換屆,這就造成會計隊伍無法穩定;此外,有的村干部在完成自己本職工作外還兼職財務工作,素質水平高低不等,專業的會計業務知識掌握不充分。管理體制不順,工作落實不到位,一部分村莊出現由支部書記出納、經管員報賬的狀況,因此經管員不關心賬目對錯,進一步導致賬目的混亂。管理體制的不完善,直接影響了農村經營管理的有序運行。
二、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忽視了財務管理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紀檢機關監督力度不強;村干部是黨員的紀委還可以查處,對不是黨員的紀檢監察機關難以查處。其次,群眾監督力度不夠;有的村民未形成集體觀念,也沒有正確的民主管理意識,對集體事務不聞不問,導致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應有的作用得不到發揮。同時對集體資產管理主體不清楚;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者是廣大的農民群眾,管理者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加強集體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在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的各項職責任務中占據核心位置。然而現階段,有的村級合作經濟組織成為了一種擺設,集體資產的管理者變成了村黨干部,集體資產的使用者則是村委會。村民的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護,難以行使監督管理權,導致集體資產的挪用、浪費、流失等情況時有發生。最后,內部監督力度不夠;由于村級財務人員是村級書記或主任指定,因此對于領導的一切要求,村級財務人員都會毫無條件的滿足,明知道領導存在經濟違法行為但從不監督,發現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由此一來,村級財務管理就做不到透明化,財務未全方位公開,農民群眾難以獲取具體的資金用途,影響了群眾的民主監督。
2.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力度不強。當前,雖然與村級財務管理配套的規章制度有不少,如財務公開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民主理財制度等,但大多數村干部和財務人員對財務管理制度、財經紀律掌握了解不足,對相關法規政策執行不嚴,并且由于工作中鄉鎮主管部門未充分發揮監管職能,導致財務制度有章不循,執行不嚴。與此同時,部分地方黨委、政府未將財務管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造成鄉村干部忽視了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沒有及時有效的處理農民群眾提出的財務問題,進而引起財務管理混亂。
三、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1.增強認識,強化領導。一直以來,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廣大農民群眾孜孜不倦的熱門話題,直接關乎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各級領導尤其是鄉鎮領導應盡快將村級財務管理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中,并及時獲取農經站會計中心工作匯報情況,細致分析村級財務管理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對策,嚴格要求村組干部根據相關規章制度辦事,充分發揮各項制度的優勢作用。不斷強化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村組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從而保證村組干部的整體業務素質。
2.理順財務管理關系,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應保證村級財務的全面公開化,使農民群眾能清楚的了解財務的具體來源和具體去向,拉近干群間的聯系,保證農村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與農民群眾的自身利益有著緊密的聯系,是保障農村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及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性要求,還是當前時期下強化民主管理、加快基層法制建設、實現農村黨風廉政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所以各級政府與相關部門為進一步推動農村改革、加快農村穩定發展,應切實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3.提高財務人員素質,穩定會計隊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和業務性。所以穩定會計隊伍,提高財務人員素質非常重要。應從三個方面著手進行:首先,構建并落實完善的崗位責任制,準確劃分財會人員的職責權限;財會人員應由鄉經管站考察后合理選配,一旦選定,不經鄉主管部門批準,不得私自調換或聘任財會人員。其次,針對財會人員開展相關的培訓和教育活動,保證其業務素質和水平。可采用分散和集中的培訓方式,要求村財鄉管財會人員和村級報帳員每年最少要開展一次業務活動,從而使財會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工作。此外,落實財務定期審查制度和村級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4.完善各項制度,規范財務管理。要想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就必須時刻按國家財政部頒布實施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關于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方面的要求,從資產、收支往來票據,科目賬戶設置,財務審計與民主理財等環節入手進行規范管理。全面貫徹落實“鄉管村用”的財務管理制度、審計制度、民主理財制度,并且還要完善票據管理、民主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健全財務管理整體框架。
四、結語
綜上所述可知,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狀況受到了農民群眾的廣泛關注,是干部群眾不可忽略的熱點問題。雖然近年來村級財務管理得到了良好的發展與完善,但村級財務管理有章不循,有據不依的現象仍舊時常發生,對農村社會的穩定及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造成了不小的阻礙,所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通過有效對策解決存在的問題,成為了我們當前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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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層財務管理 問題 解決措施
當前,隨著新農村建設工作的不斷推進及各級政府城鎮與道路建設的開展,一方面各級政府不斷加大了涉農惠農資金的投入,一方面涉及村級濟組織的資金量不斷在增加。作為村級經濟組織如何確涉農資金的專款專用及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是群眾關心的熱點、社會關注的難點問題,取決于涉農項目的實施主體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水平,因而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要從源頭遏制腐敗滋生。筆者結合近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談點粗淺認識。
1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 從了解的情況看,大多數村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就沒有建立真正意義財務制度,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村級財務公開不到位、不透明,使財務公開流于形式。村務公開留有后門,以“其它支出”科目來概括一些村干部無法公示的支出,“其它支出”的開支到底用于何項工作,該不該開支,村民不得而知。
1.2 村級支出票據不規范、不合法 由于部分農村村干部納稅意識薄弱,部分工程款在結算時不開稅票,白條直接支付,自制的現金付款條直接列支出,有的憑項目工程的預付款借據直接列“在建工程”做支出,甚至個別村在農路建設過程中單憑施工合同在 “在建工程”列支100多萬元。
1.3 村級工程建設監管不嚴、操作不規范 農村集體的工程項目建設透明度不高,缺乏行之有效的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有些工程項目無預算、超預算,像目前農村興修水利、建路造橋、村莊整治等村級基礎建設工程不斷增加,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發包,幾萬、幾十萬的工程和專項資金工程的實施都沒有經過村委會集體討論、研究和村民表決。工程沒有公開招標,且施工合同沒有簽訂。工程施工過程中沒有專職人員進行跟蹤監督,施工結束后更沒有組織人員進行工程驗收,就結清工程款。
1.4 專項資金的使用留有余地 在服務“三農”發展過程中,部分專項資金和轉移支付直接到村,有的村干部為了分得一杯羹,就想方設法巧立名目擠占專項資金,弄點“加班費”、“誤工費”、“協調費”等。對發放到農戶的救災、優撫、散養戶補助、特困補助、計生獎勵等專項經費大部分由村干部代領,且未能及時發放到位,由此引發許多不穩定因素。
1.5 征地補償資金使用不透明 隨著城鎮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和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涉及到農村建設、征地、拆遷補償越來越多,而補償款中有一些公用面積的補償沒有及時公布于眾,且沒有作村級收入甚至游離于賬外,一些相關費用在里面直接做支出,形成新的坐收坐支的現象。個別村干部身上動就存放幾十萬、上百萬的土地補償款沒有及時發放到應補償的村民手中,由此引發個別村民的上訪。
1.6 村級資產處置監控不力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各村都先后建起了農村服務中心,個別村在喬遷新服務中心以后,對原有的村部房屋和資產進行處置時,只憑一份協議書就將原有的房屋、辦公資產處置完畢,現金收據入賬資產處置款87500元。資產處置既不公開又不透明,對處置的資產沒有分項進行評估作價,進行公開招標,更談不上公示、公開、公正的原則,處置手續及不完備。個別村的村營收入、閑置資產轉讓費不入賬,賬外循環,甚至有關補助款進行公款私存滋生的利息收入不入賬。
1.7 賬務處理不及時、欠規范 有的村幾個月甚至半年才集中報賬,由于收支憑證結報不及時,處理賬務拖拉,跨年度核算較多,最后只好記載流水賬,加之村賬目設置不規范,科目設置單一,收支往來無明細,漏記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年終無法結轉,形成“剪不斷,理還亂”的糊涂賬,為部分村和村干部違規操作、中飽私囊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有的村現金賬流于形式,不能正確反映財務收支的情況,更談不上日清月結,月底村輔導員到農經部門記賬人員抄一份現金日記賬,導致個別村在改水工程中重復列支的3萬元,被村會計輔導員長期占有。
1.8 村會計輔導員隊伍不穩定,業務水平低 財務管理的工作性質要求會計輔導員要相對穩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會計輔導員實際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親信。每逢村委會換屆,會計輔導員也跟著換人。另一方面,村級會計輔導員素質較低,年齡老化,還普遍存在無證上崗的現象。
1.9 村級會計檔案管理滯后 村級沒有建立統一的檔案資料室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對會計檔案沒有實行專項管理,專人負責,會計檔案不全,有些憑證、賬簿、報表沒有及時分類歸檔保留,一兩年就遺失了。有的村會計輔導員把會計資料存放在家里,任期結束,自然丟失,造成一任會計一本帳,導致個別村在居民集居點線路工程施工合同丟失,后補訂合同又不準確,致使工程承包人多領工程款1.7萬元。
2 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原因
村級財務違紀現象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①財務管理重視不夠。目前一些鄉鎮干部認為村級自治,村級財務實行“村賬鎮管”了,因此放松了對村級財務的監督管理,對群眾反映財務方面的問題也沒有認真去調查處理,及時糾正,結果導致村級財務管理問題不斷,而且越積越多。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目前村級會計基礎工作差,原始憑證不規范,白條抵庫現象嚴重,簽字手續不全,自批自報、自買自報等現象時常存在。報表不齊。有的報表數字是根據上級下達的計劃和任務倒算出來的,采取“統計加估計”的方式上報的,結果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③財務管理監督不嚴。目前“村賬鎮管”的工作由鎮農經站負責,鎮農經管站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審核關口。但由于農經管站人員難以對其經濟事項實施全程監督,對票據的真實性難以把握,只要手續完備,票據合法有效,就要給予報銷,很難發現是否有用合法票據虛列支出,套取資金的情況,鎮財務管理職能嚴重弱化,不能起加強村級財務監督的作用。④村干部素質不高。個別村干部黨性觀點淡薄,缺乏為民服務意識,同時村干部普遍存在著“重生產、輕管理”的片面認識,對財務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落實。有些村干部不學習、不去熟悉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則不按財務規章制度辦事,也不聽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財務管理新老問題不斷。加上民主監督措施不力,村民理財小組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使監督流于形式。
3 解決問題的建議
農村財務管理不僅是一項經濟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農村基層組織、思想、建設發展的需要。全面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措施,完善村級財務管理辦法,完善村級財務管理、財務審計、監督、民主理財制度在當前是刻不容緩。
①健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結合財經法規,制訂一些便于操作,切實可行的細則,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財務人員崗位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來進行完善細化,使財務制度在執行中具體化。②建立村級會計輔導員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對村級輔導員的配備、考核、聘任以及勞動報酬、崗位責任制等均作出明確規定,不經鎮主管部門批準,不得任意調換輔導員。對村輔導員進行全面清查,建立人員檔案管理網絡,以便統一管理。③進一步完善村級民主理財制度。村級財務收支決定權在全體村民,只有村民最了解村級經濟情況,每個村應該充分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應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發揮其職能,代表全體村民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同時嚴格執行財務公開制度,每月定期在村部的財務“公開欄”向村民公布當月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情況,公開的內容要全面、村務公開不能留有后門,要及時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接受村民監督。④建立村級財務定期監督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督機制,強化內部約束和外部監控制度。鎮財政和農經及內審部門應組織相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評比、考核,點評、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力爭把一些違規現象控制在萌芽狀態,使村級財務管理得到進一步規范,切實規范村賬鎮管。⑤建立村干離任審計制度。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嚴肅財經法紀,規范財經秩序,促進廉政、勤政建設,建立村干離任審計制度,工作調動必審,任屆期滿離任必審。對村干部任期內各項工作客觀公證的進行評價。增加村干任期內工作的透明度,增強村干工作的積極性和責任心。⑥建立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工程項目的實施要做到公開透明。村級工程規模雖小,但事關村民切身利益,為確保村級工程項目招投標規范運作,各村要成立了招投標領導小組,由鎮紀委和農經技術人員組成招標小組對工程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監管,嚴把“標前”、“標中”、“標后”三道關,做到標前把關、標中規范、標后嚴管,把惠農工程做成群眾放心的工程。⑦建立建全相關資產處置制度。為加強村級集體資產管理,防止村級集體資產流失,規范村級集體資產處置行為,村級集體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原則。處置村級集體資產,要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必須辦理公證、鑒證手續,嚴禁“口頭協議”。并同時報農經站備案,村級集體資產處置結果,按村務公開的要求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對違反規定處置村級集體資產的責任人和對村級集體資產處置失監失管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究責任。⑧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加大違紀違規現象的懲罰力度,做到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舉;嚴厲查處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紀違法問題。對因工作失職、把關不嚴,致使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出現嚴重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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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酈琴.當前農村基層財務管理的現狀與改進[J].改革與開放,2011(22).
一、問題
(一)農村治理結構失當,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缺乏優化的制度環境
1.鄉鎮政府干預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務,村民剩余控制權難以真正實現。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鄉鎮政府對村委會的工作是指導、支持和幫助,不得干預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而村級管理者則協助鄉鎮政府開展工作。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因受“官本位”觀念、“人治”意識和自身利益等影響,鄉鎮政府及工作人員對村級事務的干預普遍存在。比如,一些鄉鎮黨委政府隨意干涉村委會選舉工作;或違反法定程序撤換任期未滿的村委會,侵犯村民的任免權;或以“穩定”、“防止宗族勢力”為借口,阻礙村民自治的實施等等。
2.村級民主監督機制不完善,難以控制村級管理者的道德風險。根據理論,在村級治理結構中,全體村民與村級管理者的關系是一種委托關系,全體村民作為村集體資產和社區公共資源的所有者,是村級事務的委托者,他們將手中的一部分權力委托給村級管理者,后者在委托授權范圍內行使村級管理權力。由于兩者存在利益沖突,村級管理者會產生“道德風險”,故需要對其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但是,由于如下原因,目前村級民主監督機制運行的有效性非常之低:(1)監督主體與被監督主體權力地位錯位。由于“官本位”思想及體制因素,在推進村民自治的過程中,掌握著大量政治、經濟資源的村級管理者不愿意放棄絕對控制權和既得利益。作為被監督者的村級管理者實際上成了農村社區大小事務的最終決定者,權力過于強大;而作為監督主體的全體村民,因其組織松散,文化水平低,監督行為缺乏國家政治權力機構的有力依托及保護,民主監督一般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作為監督主體的全體村民的權力實際上非常弱小。(2)農村會計信息嚴重不對稱。表現為農村會計信息基礎工作不規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不明確、村務公開制度不落實等,致使全體村民難以獲得實施有效監督所必需的可靠、相關的會計信息。(3)民主意識尚未普及,民主監督的配套措施尚未落實,圍繞民主監督的一些具體制度不足,如村民民主監督的組織渠道單一,而且很不順暢等。
3.缺乏有效激勵機制,村級管理者落實民主制度的動力不足。全體村民在選擇了合適的村級管理者后,應給予適當的激勵以促使其努力履行職責。但是,由于如下原因,有效的村級管理者激勵機制尚未建立:(1)農村工作綜合復雜,不規范,地區差異大,農村管理者往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比如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資本可能沒有取得相應的管理業績等。因此村級管理者的管理業績難以用單一的經濟指標加以衡量,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教育、治安等社會性的工作,而且其工作努力程度與管理業績缺乏相關性。(2)被激勵者權力來源錯位。由于傳統的體制背景和趕超型現代化模式的現實需要,鄉鎮政府往往把與村民委員會的關系看作上下級行政隸屬關系,給其下達大量的政務。在現行體制下,村級管理者的政治命運相當程度上掌握在鄉鎮政府手中,他們難以按照全體村民的意志去處理村務。(3)村級管理者不是國家公務員,其報酬不納入國家財政預算,《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級管理者不脫產,根據各村經濟情況給予適當的補貼。一些集體經濟薄弱的農村,報酬較低且不能及時發放,村級管理者很可能產生機會主義行為。
(二)財務審計監督主體組織結構與權力結構配置不合理
1.鄉鎮政府職能部門審計監督權利過大、有效性較低。目前,鄉鎮政府職能部門是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的主要力量,有的還同時履行會計職能。由于鄉鎮政府掌握著組織資源、經費資源和制度資源,對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活動是否積極推行以及重視程度,主要取決于其對財務審計監督后果的功利性判斷。另外,鄉鎮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經濟利益與仕途升遷來自于行政系統,他們缺乏成為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積極的”責任人的動機,當鄉鎮政府工作人員與村級管理者串通舞弊時,財務審計監督便失去了公允性。
2.農村民主理財小組審計監督權力弱小、有效性較低。全體村民是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者和農村社區公共資源的提供者,村級管理者的管理行為直接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是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的“積極的”責任人。由村民代表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應是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的主要形式。遺憾的是其審計監督有效性一直較低,主要原因在于:(1)全體村民沒有真正掌握剩余控制權,不能有效地控制村級管理者的選聘和辭退。從一般意義講,剩余索取權是作為委托方的全體村民進行監督的動力源泉,村級管理者經營管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而監督的有效性及效率如何則取決于委托方對剩余控制權的擁有程度,監督與剩余控制權應當相互對應。但大部分農村的實際情況是,全體村民對村級人事管理權和村級財務權的擁有程度較低。(2)由于在權力掌握、組織程度等方面全體村民與村級管理者之間的不對稱性,村民行使監督權力沒有國家權力機構的依托,村級管理者作為被監督者權力依然過于強大,在缺乏各種有效保護的情況下,大膽有力的監督往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村民對審計監督的冷漠態度。
3.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短缺。鑒于農村民主制度的不足、村級管理者與村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鄉鎮政府某些工作人員與村級管理者的串通舞弊等問題的存在。在客觀、公正地評價村級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公允性方面,注冊會計師在獨立性與勝任能力上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從總的情況來看,目前注冊會計師尚未充分涉足農村財務審計監督領域。
(三)農村會計信息系統不完善
1.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不完善。從現有農村會計工作的規范來看,首先,1993年實施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是以農業企業這一會計實體作為規范對象的,其內容龐雜,含農業、工業、商業、建筑、運輸、服務業等,主要在原國有農場和少數新創辦的非上市農業公司實施,難以成為處理村級會計信息的依據;其次,1996年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了“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用以規范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但是其對村級會計信息的規范要求僅限于會計記錄和簡單會計報表的編報。上述兩項法規主要不足均在于缺乏相關性信息及強制性披露制度等;再次,新頒布的16項具體會計準和企業會計制度則幾乎不涉及村級社區的交易和事項。2005年1月1日實施的新的“村集體經
濟組織會計制度”,適應農村稅費改革情況在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方面作了修訂,但是在強制性披露制度、計量屬性選擇以及提供更優會計信息與額外會計信息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全體村民與村級管理者的利益不一致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使得村級管理者會計舞弊嚴重。在村級治理結構中,村級管理者比全體村民掌握了更多的有關本村當前狀況和未來前景的信息,他們可能利用其信息優勢為其自身謀取利益,也可能從事一些有損于全體村民利益的事情,如操縱會計信息、侵吞村集體資產等。
3.對村級管理者的管理業績難以客觀評價以及激勵機制的不足,村級管理者很可能通過粉飾會計信息提高其管理業績,導致機會主義行為增加。
4.對農村高質量會計信息的需求不足。農村會計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全體村民和鄉鎮政府,全體村民或無法獲取所需的會計信息、或因其不能真正行使審計監督權利而缺乏獲取會計信息的動力;而鄉鎮政府則如上述原因不太關心農村會計信息的質量。
二、對策
(一)合理安排農村財務審計主體結構
1.鄉鎮政府的淡出。正如前述理由,作為國家基層行政組織的鄉鎮政府應當基本退出村級日常審計監督活動,只有發生重大違法、違規經濟案件時,政府審計部門和有關部門才可組成聯合審計組。
2.民主理財小組的強化。為真正發揮其內審組織的作用:一是全體村民應有權控制村級管理者的任免:二是提高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專業技能。
3.注冊會計師的主導。因其獨立性與勝任能力上的優勢,注冊會計師理應作為村級審計監督的外部主導,其審計范圍是:村級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審計;村級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審計;村級管理者受托責任審計等。
(二)優化農村財務審計監督的制度環境
1.積極推進農村民主政治進程。一是切實賦予村民完全的民利,使村民真正擁有村級人事管理權和村級財務管理權;二是拓寬農村民主監督的渠道。比如,加強對村務公開制度的指導和監督;規定鄉鎮政府接待日等等。
2.合理配置權利。一是強化鄉鎮政府工作人員的宗旨觀念和民主法制觀念;二是實現鄉鎮政府由領導職能向指導職能的轉變,在尊重村民自治權利的基礎上,以經濟、法律和教育等綜合手段指導農村工作;三是國家有關法規應盡快明確鄉鎮政府指導職責的具體內容,以利于改善鄉村關系、規范鄉鎮政府行政行為;四是規范村級管理者的管理行為,提高其經營管理活動的透明度,消除村級管理者與村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3.建立和完善對村級管理者的激勵機制。給予與之工作難度、努力程度相配比的物質和精神激勵,使之有動力規范自己的管理行為、增強村務工作的透明度。
(三)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作用
1.國家有關部委應盡快出臺有關村級財務審計的法規,為注冊會計師進入此領域提供法律依據。
2.明確全體村民作為村級財務審計委托人的地位。即若需要注冊會計師提供服務,應由全體村民作為委托人選聘會計師事務所,以確保審計的社會公信力。對涉及鄉鎮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農民利益的經濟案件,注冊會計師也可接受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如審計局、紀檢監察機關)的委托進行審計鑒證。
3.會計師事務所應充分考慮村級財務審計的風險,委派熟悉農村實際情況、通曉國家農村法規和政策、經驗豐富的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工作,以保障審計的有效性。
(四)完善農村會計信息系統
1.增強全體村民等會計信息需求者參與監督的動力和能力。從一般意義上講,剩余索取權是作為委托方的全體村民進行監督的動力源泉。村級管理者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而監督的有效性及效率如何,則要取決于作為委托方的全體村民對剩余控制權即村級人事管理權和村級財務權的擁有程度,審計監督與剩余控制權應當相互對應。因此,切實保障村民合法權利及有效實施,并保證全體村民對村集體剩余的全部索取權利,村民就有動力去獲取可靠與相關的會計信息,以評價、監督村級管理者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
2.完善村級治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會計信息供給主體。如,有效監督村級管理者的行為,并加大對村級管理者會計舞弊行為的懲罰力度;完善村級管理者激勵機制,降低由此引發的道德風險;完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增強農村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壓縮盈余管理的空間等。
3.完善會計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
(1)農村會計控制主要是規范村級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村級會計信息質量及對村級管理者的監督等。2006年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是規范農業活動(指企業對生物資產轉化為可售生物資產、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過程的管理)的會計處理、財務報表列報和披露,是有關生物資產的確認、計量和披露,這些只是農村會計工作的部分內容,許多農村財務問題仍然需要做出有效制度安排,比如應當進一步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完善村級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增加會計報表附注內容,明確應披露哪些村級重大會計事項、披露的具體內容與形式,以提供充分相關的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