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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鄉村振興;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路徑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各地區各部門應基于鄉村振興戰略優勢,做好面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布局,提升發展體系、行政管理機制及產業結構的優化能力,使各地區能運用鄉村振興戰略的時代背景,更好融入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新環境。
1鄉村振興背景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現實意義
2016年2月,國務院了《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其中重點提出:“加快農村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事業發展,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1]。”至此,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轉型,完善農村教育、醫療及文化發展體系,提升農村地區社會資源、經濟資源及市場資源整合能力,為未來階段農村發展創造更優質的環境及發展條件,成為新時代農村地區發展建設的重中之重。從發展需求角度來說,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改變了傳統城鄉融合發展結構,提高了農村地區經濟建設發展、服務網絡構建的主導能力。實現對農村地區發展資源的合理化分配,彌補早期階段農村社區建設改革存在結構性缺失,解決使農村地區行政管理職權分化問題,為農村地區生活條件、衛生環境及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改善夯實基礎。因此,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并非單一在原有體系上進行改革優化,而是從發展結構上作出調整,將農村地區農戶衣食住行與城鎮地區進行對接,在不改變原有生產勞動方式及社會基礎產業結構的前提下,提升農戶總體生活質量,強化農戶生活幸福感及獲得感,為農村地區經濟建設、環境經濟及產業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鄉村振興背景下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面臨的困境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為推動農村地區經濟、社會及文化等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然而,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同樣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具有負面影響,需要通過深入分析予以解決。鄉村振興背景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問題,多數集中在行政管理及資源分配兩個方面,做好對行政管理體系的完善,并制定科學的資源分配方案,有助于深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穩步推進。
2.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要求在社區服務、管理調度及社會福利等方面做好協調。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采用將多個行政村進行合并的基本模式。其中,各地區社區服務、管理調度及社會福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差異。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如何制定福利補貼標準、規范社區服務體系及優化管理調度模式,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所需思考的問題。從經濟結構上來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促使農村產業建設形成發展合力,強化農村產業發展核心競爭力。其社會福利標準、社區服務質量及管理調度執行性勢必有所提升。但從實現環境的發展視角分析,部分地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主要解決農村發展融合行政管理權限重疊的問題,加速農村發展環境現代化治理,提升農村經濟發展上限。但各地區鄉村發展存在內部矛盾,仍然未能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視角下得以有效解決,內部矛盾的產生必然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形成影響[2]。新型農村社區專業服務人才匱乏、社會保障及福利制度單一,管理調度時效性不足等問題,仍然困擾了后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針對以上問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應在充分了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基本特征的同時,做好對各項建設發展、管理工作的優化,進一步建立長效化發展機制,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與時展接軌,并有效吸納城鄉融合發展經驗,提升新時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發展水平。
2.2資源分配
資源分配問題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利益分配、人力資源配置及市場資源調度四個方面。目前,新型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由政府機構與企業提供支持。但從我國當前經濟發展形式分析,上行經濟固然對農村建設創造便利條件,但政府機構及企業同樣面臨經濟轉型及市場產業升級的壓力,如何做好基礎設施建設的職權劃分,并在合理范圍內為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企業提供政策優惠,則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需考慮的問題。利益分配主要指農戶之間居住資源及經濟資源的分配。部分地區大刀闊斧的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改革,基于大拆大建進行農村改造。該方式的確加速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進程,但不利于對農戶核心利益訴求的滿足,容易促使農戶與政府機構之間產生嫌隙,從而,導致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經濟資源、人力資源及社會資源的調配,也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所需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各個鄉村產業優勢及產業發展需求不盡相同,針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要以推動經濟發展、優化居住條件等作為底層建筑。因此,有效發揮不同地區產業優勢,強化產業集約化發展,對于緩解經濟資源、人力資源及市場資源調配矛盾具有一定積極作用。
3鄉村振興視角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特征
鄉村振興戰略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供諸多便利。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充分影響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基本特征主要體現在產業化、中心化及統籌化三個方面。其中,不同建設特征也代表了不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發展模式。未來階段,我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要充分做好對不同發展模式下建設經驗的積累,開拓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發展視角,為未來階段更好提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總體實效性提供有利保障[3]。
3.1產業化
產業化特征主要體現在以產城聯動為主導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方面。該模式利用對產業資源的聚集優化,優化本地區產業資源配置,降低傳統模式對產業發展的限制,使各鄉村產業發展形成一體化聯動。通過對人口資源的社區化集中,提升農村地區對部分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率,改變農村土地資源閑置及居住資源緊缺的問題。基于產城聯動模式的構建,充分加速土地資源的流轉,優化農村地區產業發展生態,能夠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農村經濟水平的提升,則給予農戶更多的居住選擇權,幫助農村環境改造及基礎設施建設,降低單一土地資源結構對農村農業產業發展的影響,最大限度滿足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基本需求,為后續階段強化各地區產業建設一體化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3.2中心化
中心化是指由鄉鎮企業與政府機構協同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采用產業資源、服務資源及配套設施的集中化管理,進一步打造以農村地區中心發展為載體的舒適生活圈,圍繞對優美環境、良好服務體系及多元市場生態的建立,實現對農村地區發展面貌的改善[4]。這一特征主要體現對于資源的合理配置,通過建立中心化發展模式,實現將資源共享理念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方面有效運用。中心資源的共享可以更好控制成本支出,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多位一體發展,使政府資源、民間資本及商業資本等均可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民間資本與商業資本的加入,將為提升農村地區生活質量及改造生活環境提供有力保障,使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需求與企業利益訴求充分契合。以此,為鄉村振興背景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高水平發展創造積極條件。
3.3統籌化
統一協調、統籌管理,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特征。傳統模式下農村行政管理,存在管理結構單一及管理覆蓋范圍不足問題,部分地區由于行政管理職責劃分缺乏合理性,導致部分農村地區形成三不管地帶,農村地區產業升級及產業結構改造因此受限。圍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統籌管理,則將管理職權進行統一分配,提升各地區行政管理執行力,實現行政管理全面性覆蓋,為農村地區市場發展統一規劃、社會資源統一調度及產業資源協同配置等奠定良好根基。因而,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長效化視角來看,統籌化管理是基于大局觀視角,為農村社區建設及環境發展改造創造良好條件,實現農村生產水平、生活質量及生態治理等多方面提升,進一步滿足新時代農村地區建設發展需求,實現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多元化對接。
4基于鄉村振興戰略影響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路徑及科學策略
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一定程度改變了農村地區的發展面貌,提升部分地區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充分突出鄉村振興戰略發展優勢,強化對產業結構產業布局的優化,明確行政管理及社區服務定位,提升新型農村社區總體社會服務質量,有效為農戶及企業發展提供社會保障。以此,排除農戶及企業的后顧之憂,豐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服務功能,為后續階段政府機構進一步從多個視角提供發展政策的支持創造條件。
4.1優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產業結構及產業布局
面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做好產業結構及產業布局的優化,有助于從產業經濟發展的角度,為農村發展資源的整合提供良好機遇。因此,各地區應圍繞協同共助、合力助推的中心思想,優化新型農村社區產業發展資源配置,基于充分發揮農村產業發展優勢及助力產業融合,改變新型農村社區的產業結構,確保新型農村社區能持續為優勢產業及支柱產業發展輸送新鮮血液,進一步構成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生態。另外,新型農村社區對于產業結構及產業布局的優化,不應采用一以貫之的發展改革理念,要在不影響當前產業獨立發展的前提下,做好多方面產業發展規劃,逐步推進新型農村社區產業發展試點改革,適時做好對產業發展方向的調整,基于產業發展中彈性化策略的運用,為新型農村社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提供支持[5]。從而,化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存在經濟矛盾。
4.2明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精準定位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應面向提升農戶生活質量及為農戶生產勞作創造便利條件兩個方面做好行政管理規劃,確保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社區服務工作的開展,能圍繞以上兩個方面內容制定科學方案。在此過程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應摒棄傳統行政管理及社區服務理念,面向農村發展的城鎮化對接構建行政管理新體系,并根據各個行政村行政管理工作現狀,統一行政管理工作標準及內容,實現各個不同行政村之間行政管理工作的步調一致。避免在社會福利、社區服務及管理調度等方面產生嚴重的差異化問題,使農戶能真正意義上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受益者,降低外部因素干擾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穩步推進的影響,促使新時代背景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能達到更高水平。
4.3完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視角下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重要一環。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面向企業、醫療機構、教育機構及農戶等提供經濟、人力資源及市場資源方面支持,降低新型農村社區轉型發展過程中面臨結構性陣痛問題,使企業、教育機構及農戶等能盡快適應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的新環境,排除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中存在阻礙。為此,政府機構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做好對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第一,政府機構應面向企業、醫療機構及教育機構等做好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扶持,根據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衛生發展、文化建設及環境治理等要求,做好與企業、醫療機構及教育機構的對接,緩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改革中存在壓力。第二,政府機構應為農戶及農村就業人員發放住房、失業及醫療等方面經濟補貼,加速農戶對于新環境的適應能力。基于政府兜底為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發展保駕護航[6]。
4.4豐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服務功能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改變傳統農村發展結構,提升農村地區信息化及現代化發展水平。為更好提升新型農村社區中農戶生活品質。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注重對社會服務功能及行政服務功能的完善,切實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的實際有效性,確保相關水、電建設及治安管理水平能達到較高標準,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目標的實現做好鋪墊。另外,豐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服務功能,不僅要面向外部發展做好合作,同時,也應針對內部經濟發展循環及本地區農業資源開發進行優化,最大限度發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發展優勢,從生活環境、經濟水平、社會影響力等多個方面,提升農戶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認同感,使農戶在新型農村社區環境下能更好履行自身義務及社會責任,提高農戶基礎生活幸福感。
4.5強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政策傾斜與政府支持
政府做好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政策傾斜,可以更好解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基礎設施不完善問題,降低經濟、環境等因素對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的制約,實現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多元化、系統化及科學化推進。對此,新型農村的社區建設應立足當前、著眼未來,合理做好行政村管理融合的決策,最大限度平衡各方的利益關系,保證農戶核心權益。在充分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發展夯實基礎的同時,提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發展上限,使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能為未來農村發展轉型做好充足準備。除此之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根據當前發展需求,持續做好合村并點工作的深化,既要發揮各個機構及各個部門社會服務功能,也要維持良好發展改革秩序,進而促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視角下的良性發展。鄉村振興背景下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極大提升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水平,加快了農村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等邁入時代新紀元。各地區應緊抓時代機遇,積極做好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背景下管理協調及發展優化,加速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發展改革,提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總體發展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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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新世紀以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社區化和城鎮化的建設,中國農村社會進入了新的轉型期。根據數據統計,我國到2014年的行政村數量下降了大概60%,鎮人口將首次超過鄉村人口,到2020年城市化率也將達到近60%,比現在提高近10%,這意味著未來15年內將有大約1.5億人的農村人口轉變為城市人口,因此大量的村落將走向終結.如此快的建設步伐和大規模的工程,又加上現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還沒有健全的環境科學保護的政策,在農村社區化建設中所造成的環境問題令人擔憂。
現如今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農村社區化建設后的環境污染問題,但是對于在社區化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一些潛在和顯在的環境問題的認識還不足,大多數的人認為這與城市施工毫無區別,環境問題可以類推,但是我們沒有認識到農村生態環境的特殊性。農村的生態環境由于農藥、化肥的的大量的施用,已經十分嚴重,在農村社區建設施工中會產生大量的垃圾廢棄物,進一步惡化了本來就岌岌可危的農村生態環境。因此,探究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對于以后農村社區化“綠色推進”,是十分有意義的。
2 農村社區建設施工中主要環境污染問題
2.1 主要環境污染探究
在農村,由于化肥農藥不合理地大規模使用,使殘留的化肥農藥通過淋溶、地面徑流和揮發等方式,對土地、水資源和大氣環境造成污染[3]。然而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使本來就脆弱的農村生態環境雪上加霜,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這是農村社區建設中不容易引起注意的環境問題。而且隨著農村社區化規模的不斷擴大(圖1),由此產生的環境問題會逐漸凸顯。 造成的主要污染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2.1.1 固體廢物垃圾污染
調查表明,在農村社區化施工中的所產生的垃圾主要是碎磚、混凝土、砂漿、樁頭、包裝材料等組成[2],約占施工廢物垃圾的80%。固體廢物垃圾是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中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最主要的原因,因此應該加大對固體廢物垃圾的處理(表1)。
2.1.2 大氣環境污染
在農村,一方面由于配套設施跟不上,在施工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粉塵,彌漫天空,造成局部地區空氣質量和能見度急劇下降。另一方面在施工過程中產生大量的材料廢物,隨意亂放,產生的有害氣體,污染大氣(表2)。
2.1.3 水環境污染
農村社區化建設的廢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員生活中和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廢水等任意排入一些河流中,造成水體污染;還有就是固體廢棄物的堆積,產生的一些有害液體通過滲透進入地下水污染農村水環境[4]。
2.1.4 土壤破壞污染
農村社區選址大多在農田附近,并且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過程中基本沒有專門的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和垃圾回收廠。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垃圾,大多堆積在周圍的農田或溝壑,這種處理垃圾的方式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堆積的廢物產生有害液體,進入土壤,嚴重影響土壤的理化性質。而且建筑固體廢棄物排放量大,影響范圍廣且深遠,如難以降解,而且長期存在于土壤中會改變土壤特性,便會破壞環境美感、危害人類健康、污染土壤、降低土地經濟價值。
2.2 農村社區建設所造成的主要環境污染問題的原因
2.2.1 農村環保機構缺失以及管理體系的不完善
在我國,最基層的環保機構是縣級環保機構,并且環保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還是城市,導致在解決農村環境問題上不僅力量薄弱而且適用性不強。在2012年,我國東部、西部和中部的鄉鎮環保機構分別有3849、2619和5605個,而有污染的鄉鎮企業為479908、397684和3335640個,也就是說每個環保機構要監督管理數百個企業,如此比例失衡,導致出現管理漏洞,一些地區的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5]。
2.2.2 有關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環境法規不健全
我國目前的諸多環境法規,如《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對農村社區化環境管理考慮不周,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的環境保護政策 [6]。
2.2.3 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淡薄
我國農村居民由于文化水平及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長期以來缺乏環境保護的意識及觀念。對垃圾給環境帶來的危害認識不足,施工人員隨意投放垃圾已成為習慣,造成農村社區化建設中垃圾污染日益突出。
2.2.4 農村環保投入嚴重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很多經驗證明,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據統計,環保投入如果能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1%~1.5%可以基本控制環境污染;如果達到2%~3%可以逐步改善環境環境。
我國在“九五”期間,用于污染防治的投入還占不到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如果說我國環保總投入不足的話,那么農村環保投資更是嚴重不足,絕大多數市(縣)農村環保投入均為空白[7]。
2.2.5 建筑垃圾焚燒
在施工中會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很多施工方的做法是進行露天焚燒,由于建筑垃圾成分復雜,產生大量的有害污染物,嚴重污染了大氣水和土壤。
2.3 農村社區化建設中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危害
大氣污染對農村環境造成了一系列惡劣影響:①與農藥化肥污染形成復合污染,直接危害了農村地區人群的健康;②導致酸雨面積擴大,傷害林草和農作物,從而造成土壤資源退化;③二氧化硫等直接危害農作物葉片,導致農業產量降低。
水環境污染對農村的發展同樣帶來了惡劣的影響:①水污染使水產養殖的質量降低;②降低了水的使用價值,從而造成農村水資源的緊張或缺乏;三是農村飲用水安全標準難以達到,易于引發某些惡性疾病,危害人們的健康;
土壤污染則導致嚴重的直接經濟損失:農作物的污染、減產;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品質不斷下降。土壤污染除影響食物的衛生品質外,也明顯地影響到農作物的其他品質。
3 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產生的環境污染的解決方案
由于“農村社區化”建設在中國還是一項新興的農村規劃模式,沒有可以借鑒的經驗,而且有關方面的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這項工程所關注的重點是農村社區規劃工程的進展,而對于在建設過程中的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等破壞農村生態環境的問題不太重視,使其成為一項重大的隱患,久而久之,它所造成的影響會逐步擴大,造成農村地區環境污染更加嚴重,危害農民身體健康。通過對很多地方“農村社區化”建設中所造成的環境問題,提出以下幾點解決方案。
3.1 遵循有機更新理論[8]
“有機更新”理論是吳良鏞先生對北京舊城規劃建設進行長期研究,在對中西方城市發展歷史和理論的認識基礎上,結合北京實際情況提出的,主張“按照城市內在的發展規律, 順應城市肌理,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探求城市的更新與發展”。在農村社區化建設的過程中一樣如此,我們應該按照農村的內在規律,整體把握農村的細胞和農村組織更新的有機性以及更新過程的有機性。順應和摸清農村社區化的機理,使農村社區化的建設“綠色推進”。
3.2 加強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
在農村,由于接受程度的限制,其環境意識普遍淡薄,導致在建設過程中,施工人員對于工程和生活中產生的垃圾處理不得當,隨意丟棄,造成環境污染[4]。因此需加大宣傳力度。首先,在農村社區施工處,宣傳新型生態文明的觀念;其次,開展一些環保科普知識講座,提高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營造一種良好的保護環境的氛圍[9]。
3.3 組成“農村社區化”施工環境保護監察小組
由各部門選派一些人員,組成監察小組。定期組織進行突擊監察,確保施工地不是只做表面文章;進一步明確部門、鄉鎮 、村委會、農民群眾在社區建設中的環境保護責任。形成“政府統籌推進、部門協調配合、鄉(鎮)村積極運作、農民主動參與”的推進工作聯動機制[10],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使農村社區建設綠色推進。
3.4 國家對農村社區建設進行合理的環境規劃
我國農村社區覆蓋面積廣闊,且東部、中部、西部等各地的農村社區環境存在著極大的差異性,我們的環境規劃具有一般性,不能因地制宜。因此,應該根據各地區本地的特點進行環境規劃,盡量使各地區的生態環境保持初始狀態,使農村社區建設不加重地區的環境污染[7]。現在,注重的是社區建設完成后的環境規劃,而社區建設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的管理體系尚是空白。而且,設立的環境保護部門,縣一級環保機構是最低層的環保機構[8]。因此,應該制定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使環境管理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設立在農村社區的分機構,完善有關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環境問題的法律條例[11]。
3.5 綠色選材
對于農村社區化建設中使用的材料,應盡量做到綠色環保;合理選址,對于農村社區建設的選址,盡量遠離耕地,避免垃圾直接丟棄在農田,造成污染,并且離村子的距離不要太近,以免加重噪音污染;積極發展新型的生態農村社區模式。打造以綠色環保為主題的建設模式,在施工的過程中始終體現綠色環保的理念,形成綠色園林,加強環境保護。
3.6 借鑒成功的城市建設環境管理制度
城市的環境保護體制已經趨于完善,對于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環境問題,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城市建設的環境管理體制,對成功的城市環境管理體制進行分析總結,結合農村當地農村社區建設的實際情況,找出適合農村社區化環境保護的管理體制。
3.7 加強技術防治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要做到科學技術化。①粉塵材料運輸應限制高度,且表面噴灑水并覆蓋,防止揚塵污染;②施工、生活和辦公區道路硬化配備專人灑水清掃,以控制揚塵;③灰土集中過篩、拌合并設圍擋,減少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在廢水處理方面。修建臨時沉淀池,生產廢水應首先排入沉淀池,嚴禁直接外排;施工現場的所有臨時廢水收集設施、處理設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滲措施,生活污水應與施工廢水一起由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對油漆、油料等易污染的化工材料分類存放,配備沙土、鏟、托油盤等防止泄漏引起化學污染;水泥、黃沙、石灰類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時清掃施工運輸工程中拋灑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這些物質隨雨水沖刷污染附近水體[12]。
建筑和生活垃圾的處理。制定垃圾分類收集的獎勵和處罰規定,提高施工人員對垃圾進行分類的積極性;拿出專項環保資金,加強對垃圾的處理;制定有關保證和促進垃圾分類收集制度推行的法規政策等[13]。
4 結語
農村環境污染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涉及到技術、經濟、社會及環境等方面。農村作為環境保護的薄弱區,環境污染問題本就因為化肥、農藥的大量施用而十分嚴重,因此我們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過程中應該更加注重環境保護,不破壞原有的生態環境,遵循自然法則,對于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進行合理的處理,配備相應的垃圾處理設施,在處理垃圾的同時充分利用垃圾,并且有關部門應該加大多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的監管力度,制定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社區建設“綠色規劃、綠色推進”。
“生態文明”是當今時代的重中之重,我們只有充分認識到這點,考慮到農村環境的特殊性,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積極消除和減少農村社區化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打造農村社區建設的環保新模式。才能為新農村社區建設的順利進行打下堅實的環境基礎,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指數。
關鍵詞:農村城鎮化 農村養老 循環經營
1、我國老齡化趨勢嚴峻,農村老齡化趨勢更加突出
農村老齡化速度將快于城市。因為計劃生育初期,即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初,無論城市或農村,生育率下降的速度都很快,但城市略快于農村。進入90年代以后,城市的生育率基本保持了相對穩定的狀態,而農村卻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下降。從水平上看,城市人口的生育率從80年代中期就已經達到了相當低的水平,婦女總和生育率約在1.0左右,到目前為止并沒有太大幅度的下降。而農村的總和生育率則從70年代的6.4下降到了80年代的3.5左右,到90年代已達更替水平以下。由此可以看出,未來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會大大快于城市。
隨著我國市場化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建設的逐步推進,農村大量青壯年涌入城市將不可避免,從而導致農村老年人口比例會大幅度上升,城市人口老齡化速度放慢。21世紀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會高于城市。而且由于城鄉差距和城鎮化建設使農村老齡人口的養老問題更加突出,應引起足夠重視。
2、城鎮化建設給農村養老帶來新的問題和需求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在各地區的發展,雖然在解決城鄉二元經濟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建設速度過快,一些配套措施不完善,模式也相對簡單,沒有充分考慮農村老齡人口的具體問題,因此給農村老齡人口的養老帶來了新的問題和需求。
2.1城鎮化建設使農村原有的熟人社會變成了陌生人社會使更多的老齡人更加封閉
根據對城區周邊城鎮化社區的調查,很多在原來本家聚居,家庭之間互相照顧的情況下,很多老齡人家長可以互相走動串門照顧,但由于搬進新型社區,彼此之間距離遠了,聯系少了,大家都是大門緊閉。原因有三:一、人多了安全問題凸顯。二、社區管理混亂,不信任感加劇。三、配套設施不完善,溝通機會少。
2.2過渡時期的城鎮化建設給農村老年人帶來新的負擔
城鎮化建設使人口集中,庭院減小,使一些家庭養殖,種植成為不可能。由于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很多農村的老齡人唯一的愛好就是種地,養殖。因此一些城市社區的休閑方式并不完全適合農村社區。
再者農村老年人基本都是弱勢群體,無法適應社區改革帶來的負擔。他們在沒有滿足原來的需求的情況下又帶來新的負擔,生活更加沉重。一些老年人只有一人住在老村莊,政府在破壞了他們原有的生活環境卻沒有給他們提供新的生活環境,他們的養老沒有得到改善反而下降。
2.3農村婦女的比例大于男性,因此應該特別關注農村婦女的養老需求
由于歷史和社會的原因,我國老年婦女文化水平低,生育子女多,青年時就業率低,職業婦女多數從事體力勞動和工資較低的工作,退休年齡又早于男性,因此收入較低,又因為女性人口壽命長于男性,因此寡居者比重較高,因而她們是更加貧困和脆弱的群體,所以我們在城鎮化建設中應特別關注她們的養老需求。
3、在城鎮化過程中的養老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3.1城鎮化建設關乎社會的改革,應統籌兼顧制定完善的建設方案
地方城鎮化建設不能操之過急,應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先搞,積累經驗,總結教訓,然后再逐步推廣。在建設過程中應該充分論證后,在政府主導、人民群眾的監督,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下進行。而且還得特別關注老年人這樣的弱勢群體,體現出城鎮化建設是一項惠民工程。
3.2走養老服務專業化的道路
其一,實行準入制度。當前應盡快出臺老年服務的相關法規,規范服務市場,嚴格就業門檻,實行資格考試,從業人員通過考試后方可從事相關職業。其二,加強學校教育。隨著養老形勢日益嚴峻,未來對老年服務專業人士的需求將會大大增加。學校教育應契合社會形勢的發展,加大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的力度。其三,利用各種形式組織培訓。如社區、各職業學校也可以開辟這塊陣地,從事培訓,盡快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通過以上方式,社區發展所需的人力資源就能得以儲備與保證。???
3.3建設城鎮社區養老循環經營模式
農村城鎮化社區建設過程中必然遇到土地,資金,人員等很多實際經營問題。所以在建設過程中應找到一條循環經營模式。首先,在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留出社區經營性菜地,養殖區等專門提供給老年服務中心的土地。土地在群眾的監督下合理利用,為社區提供經營性農副產品。其次,建立老年社區服務隊,在老年人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發揮他們的社會價值。最后,政府應制定城鎮社區建設實施方案,不應該摸著石頭過河,政府應該在建設之初就充分考慮到農村老百姓的實際問題,也應特別關注到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這些都是農村城鎮化建設的關鍵。
總之,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帶來了一些農村老年人養老的問題,因此在今后的城鎮化建設中應特別關注農村老年人養老的具體問題,利用科學統籌,制度管理,政府支持,社會關注,群眾監督等方法一步一步的去解決他們的問題。我想我國在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一定能走出一條自己的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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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是城市社會的基本構成單位,是“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大力加強社區建設,對于推動城區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協調社區不同利益群體關系,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努力使全體公民“勞有所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任務。同時近年來國家加大醫療體制改革、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以及采取一系列舉措擴大就業,切實讓人民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為此深入了解社區居民生活狀況以及黨的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顯得尤其重要。所以在這次社會實踐過程中制定了一份關于安家洲社區建設的情況調查問卷。調查通過問卷調查、座談訪問、問詢法等形式展開,由于條件和時間有限,問卷調查內容項目不是非常詳細,調查內容獲得主要通過座談訪問的形式。
二、調查準備過程:
因為這是獨自完成這樣的社會實踐調研任務,所以準備時間比較長。故在網上首先查閱了有關調查問卷及報告的信息,通過收集各方面信息并參考優秀范例初步設計出了調查表,與此同時還通過反復查看并參考別人意見,反復修改最終做出用于調查的問卷。在正式深入基層調查時候,又根據實際情況最后確定了調查人群及較為可行的實施方案,對初步的調查實施方案作出調整。自此,調查的籌備工作基本完成。
三、調查報告說明:
1.調查時間:2012年7月9日――2010年7月29日
2.調查對象:安家洲社區居民以及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
3.調查單位:安家洲居委會
4.調查目的:
通過了解當前社區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居委會如何擔當服務職能角色,從而了解社區發展建設、國家政策落實狀況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以便更好為國家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言建策,擔負起當代大學生的社會責任。
5.調查方法:
調查問卷,問詢法,座談訪問。由于受調查實際情況制約,考慮到居民區發放而回收率過低,問卷調查只是小規模的進行。主要通過問詢一部分居民及向居委會工作人員交談詢問來收集答案。
6.內容概述:
(1)居民生活狀況,從兩方面闡述一是醫保政策:二是城鎮低保 、失業再就業情況。
(2)居民收入來源、月收入、月支出、家庭支出比重、未來收入預期。
(3)社區建設存在問題以及解決方案。
7.調查結果預測:
本次調查,受某些因素限制,能夠調查的人群不具備很廣泛的代表性,與此同時還受地區范圍也過于寬大,但所能調查的范圍卻過于狹窄,以及調查方法不夠準確,必然造成結果不夠準確。另外被調查人員的主觀因素等也會對調查的可靠性產生影響。但本調查中被調查人群能代表一個小地區處于此社區居民一個基本狀況,因此調查具有一定意義。
四、數據統計和分析:
調查表共制了120份,收回100份。
調查表格式如下
安家洲社區建設以及居民生活狀況情況調查問卷
您好,我是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的在校本科生,正在做一個暑期項目。我想了解我們小區居民收支水平及生活質量。這份調查問卷采用不記名方式,您不必擔心調查結果會對您產生影響 。
一、 基本情況
1. 性別 男 女
2. 年齡
30歲以下 30~50 50歲以上
3. 您所在的單位屬于
國有企業 私營企業 本地個體戶 外來打工創業者
二、 收支情況調查
4、收入來源
工資 出租房屋 創業收入 投資收入接受社會救助其他
5、您個人的月收入為
1000元以下 1000元―3000元 3000元―5000元 5000元以上
6、您家庭的月支出為
500元以下 500元―1500元 1500元―2500元 2500元以上
7、除基本生活支出外,您家庭支出中占比重最大的是
娛樂 教育費 交通費 通訊費 投資 其他
8、您的生活福利狀況有以下哪幾項 (可多選)
僅工資,沒有任何福利 公積金 生育保險 失業保險 醫療保險 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 商業保險 企業年金 其他
三、對未來生活狀況的展望
9.相較于去年你認為您的生活質量是?
明顯提高 持平 下降但不明顯 明顯下降
10、所享受到的社區提供便民服務有
失業與就業站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困難家庭救助 社會醫療救助辦理老年證 組織治安小分隊 收集居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及向有關方面反映
11、未來收入的預期
很樂觀 一般 不清楚 很悲觀
成果展示:
1.性別比例:
2.居民收入來源:
3. 月支出
4. 月收入
5.家庭支出比重
6. 未來收入預期
7. 社會福利
五、深入了解與思考:
桂林市經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旅游、服務等第三產業。因此桂林的總體經濟實力還有待提高,政府應該調整經濟結構,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大力發展高附加值經濟效益好新型產業,以此來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在調查中發現居民收入靠創業收入占較大比重,尤其是個體經濟在該區域十分繁榮。至于月支出方面費用在500到1200范圍里,然而在家庭支出里,投入比重較大的是子女的教育。在有關社會福利里居民最關心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這也看出居民對看病難問題相當關注。由于近年來國家經濟繼續保持高速發展,社會事業蓬勃發展,居民對未來收入預期保持樂觀的態度。綜上所述政府對民生關注也極大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數。
六、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通過問卷調查和訪談發現社區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斷得到改善,居委會也真正發揮服務職能,但在居委會協助社區主任工作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
(1)社區事務纏身,工作任務繁重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單位人”轉化為“社會人”、大量農民進入城市生活、本地農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動人口的大量進入城市,使社區居委會面對復雜眾多人口而發生的各項管理工作和事務數量增加、難度加大,“小社區,大社會”的模式,增加了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強度。
(2)社區基礎設施不完善,社區環境不如意:由于受空間限制,小區健身活動場所也很有限,再加上附近農民隨便擺攤導致社區環境糟糕。因此應該想辦法進一步完善群眾活動及休閑
(3)社區居委會在社保,城鎮低保,以及提供就業崗位要堅持公正公平原則加大宣傳力度切實讓居民心知肚明,從而更好維護好政府的良好形象。社區工作人員也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正做好為社區居民服務思想準備。
(4)社區居委會自治功能尚未到位:大多數情況是街道辦事處要求社區居委會替政府部門填表格、建檔案、出具證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時政府部門臨時性的統計、調查任務也都通過街道辦事處落實到社區居委會來執行。這使得社區居委會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協助政府部門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組織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蓋。
建議:(一)應積極為社區居委會減負
理順關系要改變過去領導與被領導、命令與服從的關系,成為指導與協助、服務與監督的關系。進一步明確社區工作任務,即明確哪些屬于街道(部門)的工作,哪些屬于社區的工作;明確哪些是政務性工作,哪些是事務性工作。
(二)要搞好社區宣傳工作,使得國家的政策落到實處,提高政府自身形象。
(三) 社區居委會多渠道解決社區居委會業務經費,進一步改善社區環境以及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從而豐富社區居民的文化生活。
(一)研究背景
所謂轉型,首先是指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化的轉變,與此同時,社會制度上來看,轉型還包括整個世界向市場經濟和民主制度的轉變,我們國家也正處在這兩個轉型過程中。一方面,我們的市場經濟建設已經取得了巨大成果;另一方面,以民主法治人權為核心的體制建設在我國也已經開始了;同時,人們的意識也在發生著變化,越來越注重生活質量,同時關注自己的權利實現程度。
處于經濟市場化的轉型時期,社區建設也有著自己的特點。究竟社區建設發展到了一個怎樣的程度,其中社區法制建設又受到了多大程度的重視,今后又將是怎樣的發展方向,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發展模式的不同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去探究。
截至目前,對社區法制建設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不論是從現今與歷史的對比,還是從它的成因、現狀做出的分析,以及對未來的展望,這些都為這次的調查及寫作打下了基礎。
通過調查走訪,初步了解了社區法制建設的現狀,并從多方面分析了原因,希望從綜合的角度來解決問題。
(二)研究方法
本次調查采取了無結構訪談法,以個別訪談與集體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無結構訪談法是研究者按照一個概略性、指導性的訪談提綱所進行的訪談。無結構訪談有利于發揮訪問者和被訪者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收集到原設計方案中沒有預計到的許多新情況、新信息。但這種方法對調查研究者要求較高,訪談得的資料也難以進行定量分析1。
(三)研究意義
1.居民生活需要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更加關注自己的生活品質以及權利的維護。人們目前主要生活在社區中,社區的發展與居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社區依法制軌道發展能夠保障居民的權益得到更好的實現,同時提升生活質量。不論是普法宣傳還是實質的法律指導,社區中的居民需要這類的法律服務。對于居民來說,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手續還是有些繁雜,對專業知識要求相對較高,很多時候居民遇到問題不敢訴諸于法律,這時社區的法制建設的緊迫性就顯得更為突出。
2.社區發展需要
社區要得到長遠的發展,法制是必經道路。無論是社區治理、社區黨建、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等等都要做到依法管理,擺脫過去人治大于法治的局面。而由于社區的法制建設所發展的時間相對較短,所以各項制度則稍顯滯后或不完善。國家對于社區建設的投入正在逐步增加,借此機會,社區的法制建設更應受到重視并應大力發展。
3.社會法制建設需要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但是目前國家立法稍顯滯后,且操作性較差。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發展飛速,相應的體制變革則稍顯跟不上時代的步伐。社區作為基層自治組織,是法治發展的基礎,但目前社區自治還沒有完全形成,因此要做到依法治理社區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二、社區法制建設現狀
現代社區法制建設自1954年正式拉開了帷幕。1954年,《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出臺,我國社區法制建設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物業管理條例》的頒布使新型社區的物業管理走上了法制軌道;1987年,退休金社會統籌制度使退休職工的生活有了保障,他們的檔案關系隨之轉到社區,享受社區服務;1993年,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實行,居委會、街道作為基層組織被賦予了審核低保對象的權利,社區中的低保居民能夠領到相應的補助,保障日常生活,不用再像過去一樣沒有穩定的生活來源,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還有一些國家部委的通知、規定等,涉及了社區黨建、社區經濟發展、社區文化衛生、社區衛生等方方面面,也惠及了各個層次的人群,使社區無論從硬件設施到服務水平都有了全面的提升,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居住空間,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樣得到極大豐富,法律意識、主人翁意識都在逐步提高。
三、社區法制建設個案調查狀況
具體來說,在社區建設的過程中同樣出現了以下問題。
(一)居民主人翁意識較低,活動參與度不高,社區凝聚力低
現在的社區給了居民更多的獨立空間,而居民之間的交流也同時被一道道門阻隔了,很可能住了多年的鄰居都不知道對方的名字,更不要提更深層次的交流。社區活動主要針對的對象就是退休老年人或是一些低保戶,多數上班族可能就是一回家就把門關起來,休息日也是自己休息調整,很少關注社區活動。居民的主人翁地位沒有得到發揮,真正涉及到社區決策的時候,往往居民是沒有發言權的,居民對自己居住的社區沒有認同感,不能真正的融入到社區建設中,所以很難達到群策群力。
(二)居委會與居民的距離越來越大
居委會作為居民自己管理社區的自治組織,本應是與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但是目前居委會似乎是處于一級政府的位置,高高在上領導著居民,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也并不是以居民代表的身份出現,而是和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沒有太大區別,都是聽從上級指揮,做好傳達工作,在和居民溝通方面則稍顯不足。
現在,工作人員相比于過去的熱心退休職工更加年輕化,有活力,但是缺少熱情,坐在辦公室里的時間大大增加,用在寫材料應付上級的功夫多了許多,與居民的溝通卻大大減少,他們對居民的狀況的了解大多來自于電腦里檔案的記載,一些新的情況可能就不是很清楚了。尤其是目前人口流動大,居委會掌握的情況則更顯滯后。對于居民的需求了解不足,很難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也就導致很多居民認為居委會并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這種脫離狀態使居委會同樣處于不利境地,他們的工作得不到承認和理解,夾在政府和居民中間,很難兩全。現在的政績需要看社會效應,而真正符合居民意愿的活動很多時候是得不到批準的,這也就使他們的積極性越來越低,而且形成了一種對內一套對外一套的作風。居民不信任社區組織,除非迫不得已,不會求得社區的幫助。同時居民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居委會和街道大多是以解釋工作為主,真正的解決問題非常困難。
(三)社區法制宣傳教育不到位,居民法律知識缺乏
社區對黨和國家的政策宣傳一般較為到位,上級交代的硬指標一般能按時完成,但是對于法律宣傳還是較為疏忽,形式較為單一且多流于表面,成效不大,往往是發一本很小的冊子,有時還不能做到人手一冊,具體的指導則相對較少,致使居民法律知識較為貧乏。居民的心中法律仍是高不可攀、政治性太強。社區沒有專門的法律援助隊伍,懂得專業知識的人員更是稀少,不能為居民提供有效的幫助,使訴訟的道路費時費力。雖然居民的維權意識有所增加,但是真正能從法律渠道得到實惠的少之又少。
(四)社區依法治理的基礎不牢固致使管理水平較低
首先,資金不足、物質保障薄弱是制約社區法制建設的一大因素。政策的落實、活動的開展都需要資金做保障,但資金不足是社區建設中的普遍問題。社區在整個管理體系中處于基層位置,資金申請較為困難,可以申到資金的項目范圍較窄,而且這些活動更多的是要符合上級領導的意愿,要能出政績,否則很難被批準,這導致很多工作只能是紙上談兵,居民的權益需求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其次,相關制度不夠完善,社區依法治理的內容、形式、途徑沒有界定和明確。居委會與街道辦事處的關系較為不合理。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法律地位沒有得到應有的肯定和尊重,目前居委會處于街道的直屬下級地位,沒有自,不論人事任免還是經費劃撥,甚至是日常工作,政府街道都處在領導的位置上。居委會成了執行機構,沒有發揮出應有的居民自治組織的功能。政府并沒有起到應有的監督職能,反而是應付上訪居民,不能解決問題。社區法治就只停留在表面,沒有具體規劃措施來落實。
再次,人事制度不健全。人員配備不足,一人兼多項,很多事情不能做到位,甚至一些分內工作沒人做,要靠熱心居民來解決。同時,任免制度不透明,把關不嚴,工作人員素質有限,其中大多是本社區退休居民,雖然也充實了一部分年輕力量,但是很少經過專業培訓,對相關法律政策了解較少,對自己的職責沒有明確認識,對社區工作沒有足夠重視,依然是人治大于法治,工作行為不能達到標準,敷衍了事。工資標準較低,激勵機制不完善,文字材料比實干還要有說服力,致使一些工作人員把精力放在了制作材料上,與居民溝通少,長久以來,形成惡性循環。
(五)國家立法滯后,現有法律法規立法層次較低,規則性強、可操作性差
目前與社區相關的法律法規多以規章制度的形式出臺,法律效力相對較低,地方立法分散,各自為政現象嚴重,一定程度上的不科學和不成體系,沒有全國統一的社區服務、社區治理的綜合的法律制度,使其操作起來差異較大,不易把握。同時現有法律程序對于普通百姓尤其是弱勢群體來說仍相對繁雜。
四、社區法制建設問題的原因
社區完善的法制建設,通俗的說也就是社區領導者、執行者、社區成員都要按著法律來規范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現代城市社區失去了業緣關系、親緣關系等傳統力量的佐佑之后,以純粹的契約關系連接,契約的效力最終憑借國家的強制力即法律效力得以發揮2。
加強社區法制是城市社會問題的復雜性、多樣性提出的歷史選擇。但是由于社區內結構復雜,管理范圍大,新問題層出不窮,同時由于是基層組織,重視程度不夠,以致立法落后,很多問題得不到法律的解釋。下面從居民個人、居委會、政府社會三個角度來闡述社區法制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社區居民權利意識、社區意識淡薄
居民受中國傳統文化和傳統法中的義務本位觀念的影響,權利意識缺乏,缺乏社區自治、社區參與的積極性,很難形成社區立法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管理社區和依法規劃社區建設的氛圍還未形成,社區意識普遍不強,影響社區法律的制定和執行,影響對社區的依法治理。在調查中,唐山市XX社區居民很少有過參與社區決策的經歷,那些低保戶更多的是去參加一些義務勞動。居民們反應,即使是去參加投票選舉這類的活動,也只是走一個形式,根本不知道候選人是誰,就按照“指示”直接畫圈了。
(二)居委會運行制度不完善
首先,由于居委會處在一個政府與居民的夾層位置,而且社區自治的局面尚未形成,居委會很難發揮自治組織的作用,而是作為街道政府的執行機關。這就使居委會的工作上要對街道負責,下也要對居民負責,上面的力量遠遠大于下面。面對著社區中的多種主體,居委會起著協調的作用,使它們能夠和諧發展。比如說新小區就面臨著物業與居委會街道的關系協調問題,而老小區則是基層管理組織與熱力、燃氣等其他組織的合作問題。城市社區組織結構將由單一的政府行政性組織,逐步形成一個由行政組織、社會團體組織、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其他企業事業組織共同參與社區管理并相互支持、相互協作、相互吸取的組織結構3。
轉型時期,市場化經濟導向明顯,勞動、工資、住房、醫療、養老、福利等一系列制度不同程度上進行了改革,大量的“ 單位人” 轉為“ 社會人”,管理任務劇增。
其次,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都比較淡薄,所以要給居民做指導有一定的困難。對于許多事情的判斷不是運用法律,仍習慣于用人情倫理作為正確、是非的標準。部分管理者缺乏創新意識,思想觀念比較陳舊,管理手段缺乏創新,沿用傳統體制下的舊管理模式。社區法制宣傳教育的輻射面不夠寬廣,宣傳力度不夠,作為社區依法治理主體的居民群眾文化水平和道德修養參差不齊,使法制建設推進有一定困難,而且對城鎮社區法治建設的理論研究不深入我國目前對城鎮社區法治建設理論研究的不深入和滯后性同樣是影響城鎮社區法治建設進程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長期以來“人治”的觀念根深蒂固,對社區建設重要性及重大現實意義認識不足。人員的招聘不夠透明,社區很大程度上成了安排“熟人”的好地方,大家普遍認為社區的工作沒有什么技術含量,而且比較清閑,所以安排進來的一些人雖然一些是經過了考試,但是對社區工作方面了解甚少。至于社區的領導都是上面直接派下來的,對社區的情況不了解。工作人員對自己的工作沒有明確的定位。居委會的人員配置不足,一味的整合致使工作范圍大了,但是做不細致了。在調查過程中,正是其中一個小區的居委會剛剛換屆結束,由于幾個社區合并,工作范圍是原來的三倍,但是人員并沒有相應增加。雖然表面上看社區的工作是面面俱到,事無巨細,但是實際上很大一部分都是虛有其名,工作人員一人兼幾職,難免一些工作顧不上。一些居民也反映說,換屆之后的居委會還不如從前了。
目前的人員考核制度有一些缺陷,很多實事做了可能沒人肯定,但是只要文字功夫做足,一樣能夠彌補甚至超過實事的效果。在調查中走訪的一些工作人員包括一些已經退休的,其中很多人都表示對這種考核制度有些不滿,致使本來是一心撲在做事上,到后來只能被逼的一心撲在辦公桌上。
最后,居委會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只能從民政部門申請。不論是工作人員的工資,還是活動的經費,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這也就使得工作人員必須要對上負責,畢竟那兒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所辦的活動只要上面不同意,那么想要辦成的可能性就很小。
(三)政府對社區法制建設監管難實現
國家對社區建設的投資有限,在劃撥方面更顯得謹慎。近年來,中國城市化速度明顯加快,流動人口數量猛增,租房居住人數劇增。這部分人居住不固定,社區活動基本不參加,同時大多是外地戶口,檔案關系等不在社區內,社區組織不能對其有很好的了解。社區管理難度加大,現今的社區有著較為森嚴的等級管理制度,政府對社區的監管很難實現。
五、完善社區法制建設的對策
(一) 發揮居民自主意識,推進法制建設
強化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意識,堅持居民自治原則,使居民真正參與到社區建設中來,充分肯定居民意見,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價值,引導居民為社區發展貢獻自己的智慧,來把共同生活的環境建設的更好。居委會盡量根據不同層次居民的不同需求,開展能夠調動他們積極性的活動,增進居民之間的溝通交流,同時增加居民們對社區的歸屬感。
(二)居委會完善工作制度,為居民辦實事
居委會工作人員招聘重視其知識技能,使工作人員隊伍專業化,同時要選擇對社區工作有熱情有想法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各司其職,各項工作有專人負責,而不是身兼數職。適當增加工作報酬,調動隊伍的工作積極性,明確社區和社區組織的定位。基層組織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管理社區,街道行使自己的監督職能,而不是管理職能。建立多元社區管理的主體,打破政府作為惟一主體的局面,引入競爭機制,共同建設社區。
將居委會的基層工作做到位,深入到居民中間,真正理解居民的需求,為社區居民做實事。改革考核社區工作人員的機制,使他們能夠放開包袱工作,用真才實干贏得肯定。同時公正的評判能夠調動工作積極性。
(三)進一步推進體制改革,完善監管制度
理順政府與社區基層組織的關系,居民掌握自,決定和自己利益相關的事項,共同參與社區發展。社區內各組織各部門相互協調,依法規范自己的活動,提高社區經濟、政治、社會生活質量。社區開辟自己的經濟來源或者預留專門的活動經費,使活動開展更有保障。
引入第三方力量,完善監管機制,使居民能夠狀告有門,不至于再吃閉門羹。同時有效的監管對基層組織也是激勵作用,使他們能夠依法規范自己的言行,為居民服務。
(四)完善社區相關法律體系
對已有法律進行修改,使其符合現階段社會發展需要。增強對社區立法的重視,增加高層次法律的數量,從宏觀上把握社區建設。社區基層組織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規章,建立多層次的法律體系。樹立社區法制新觀念,使社區建設各項工作逐步踏上法制軌道,得到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建設
六、結語
社區法制建設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黨和政府、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社區居民乃至全社會的通力配合才能實現。因此社區法制建設僅僅依靠居委會已不能適應社區規模化、復雜化發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新的力量加入,以共同建設社區。
由于中國的社區法制建設尚處于開端,社會轉型使得法制滯后性更加突出,調整城市社區建設的法律規范必然處于一種不完備的狀態。
加強社區法制建設的根本目標在于將社區建設納人依法治理軌道,為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擴大基層民主,實行居民自治,強化社區功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鞏固國家政權的組織基礎和群眾基礎,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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