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征求意見的反饋意見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充分程序;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
每個企業有著變化多端的經濟業務,而不同行業的企業又有各自的特殊性。會計準則的出現,使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有了一個共同遵循的標準,各行各業的會計工作可在同一標準的基礎上進行。會計準則的作用就是提高會計工作的基本規范。所以,會計準則是企業會計核算的依據。會計準則亦是注冊會計師審計財務報表的依據。審計的總體目標一是被審計單位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報表;二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會計準則在制定程序上是否反映了利益各方的利益?不同的國家團體在準則的制定上有何區別與相同點,對我國又有怎樣的借鑒作用?
一、國際會計準則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的章程,會計準則的制定程序如下: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制訂、國際會計準則時采用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程序,稱為充分程序(due process)。分為以下幾步實施:
第一,理事會審閱關于擬制定國際會計準則的建議(理事會代表、各成員國組織、咨詢組成員、其他組織或個人,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都可以提交建議),當決定列入計劃時,即成立這一計劃項目的籌劃組。
第二,籌劃組考慮與該項目有關的會計事項,研究國家和地區性的會計準則和慣例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并撰寫重點大綱,送理事會;在收到理事會對重點大綱的意見后,再在此基礎上撰寫準則說明書草稿。說明書草稿按在成員組織、咨詢組成員及其他有關人土中傳閱,以收集意見。
第三,籌劃組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審議,并通過提交理事會的準則說明書。經理事會批準后,即著手撰寫這一準則的征求意見草稿,再送理事會審議修訂,并需經至少2/3多數通過,才可作為征求意見稿(ED,公布草案)發表,廣泛征求各有關利益集團的意見。
第四,征求意見稿發表6個月后,籌劃組對收到的評論意見進行綜合研究,制定這一國際會計準則的草稿,送理事會審議修訂,并需經至少3/4多數通過,才作為國際會計準則發表。一般每個準則從醞釀到正式,需要2-3年的時間。
二、美國會計準則
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FASB)制定會計準則,采用的是充分程序。
第一,組織的廣泛代表性。財務會計基金會由8個贊助團體構成,每個團體都有成員代表其自身的利益,除了這些團體外,財務會計基金會還可以任命來自其他部門的自由成員,如銀行聯合會長期有一名成員參與財務會計基金會的日常工作。建立了財務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其成員來自幾乎所有關注會計準則的行業和部門,這些成員定期(每季度一次)與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委員們商談會計準則制定等問題。可以說這種制定安排可在相當程度上將各自利益集團的意見,傳遞給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準則制定過程中反復征求各方意見。特別是根據1977年4月“會計準則制定結構委員會”所提交的報告,將準則制定過程中的一些主要會議公開,以便公眾了解準則制定的過程,也方便社會公眾參與準則的制定過程。
第二,充分的程序。在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形成了一套較為充分的程序,使得準則制定過程中能充分地吸收、采納各方意見。并且,幾乎從準則立項開始,一直到準則的最后。全過程都處于“攝像機”的監督之下,過程中幾乎所有會議都對外公開。在準則立項階段,社會各界,特別是咨詢組的成員等,都可以提出意見,經過甄別、篩選,確定列入FASB日程表的項目后即進入研究和準備階段。此階段在相當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了下一階段所起草的研究報告及準則草稿的質量,對某些問題的傾向性處理。因而,美國各利益集團往往通過對研究和準備階段的“合理”干預,影響、左右準則起草小組的思維,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研究和準備過程的公開性,不僅有利于社會各界較早地關注,參與到制定中來,也能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準則有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而判明自己是否要采取必要的行動以干涉準則的制定。在準則的研究和準備階段,就讓社會各界參與到準則制定中來,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最終所制定的準則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起草階段一般先草擬一份研究報告或稱“討論備忘錄”,羅列各種可行的理論和可行的處理方案,向社會各界免費發放,以盡可能廣泛地取得一些傾向性意見,便于下一步制定準則時確定對具體問題的處理方案。
FASB根據反饋的意見擬定明確表明FASB所支持的方法的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反復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最后具體確定是否要準則及怎樣的準則。確定時FASB是以7位成員的最后投票表決為最終依據,并且幾乎每一份準則最后都要說明表決情況,委員們的反對意見也附在準則之后。
三、我國會計準則制定程序
我國財政部規定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分為計劃階段、起草階段、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和階段。
第一,計劃階段。會計司根據我國發展的需要,提出會計準則立項意見,向會計準則委員會和有關方面征求意見。會計司根據會計準則委員會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會計準則立項意見做出修改調整,按規定程序報財政部領導批準后正式立項。
第二,起草階段。會計準則項目立項后,會計司應立即組成項目起草組,并將項目起草組的成員及有關情況向會計準則委員會通報。由起草人廣泛搜集并研究國內外資料、文獻,了解國內外實際做法,提出初步結論。起草人根據掌握的資料以及德勤咨詢專家提供的比較報告,進一步總結成果,起草研究報告,對正式起草準則需要涉及的問題進行全面的論證。在此基礎上起草具體準則的初稿,經起草小組討論后形成討論稿。討論稿完成后在核心小組或會計準則組內討論。提出修改意見,起草人根據會議討論意見,提出征求意見稿,報司領導審批。
第三,公開征求意見階段。會計司通過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及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印發征求意見稿、在會計準則委員會網站和其他主要媒體上公布、召開座談會、研討會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
第四,階段。項目起草組根據會計準則委員會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形成送審稿,會計司按規定程序報送財政部領導審定后,由財政部并組織實施。
四、我國會計準則制定存在的不足
從會計準則的4個階段可以看出,我國會計準則委員會也力求借鑒國外的經驗建立充分程序階段。但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還存在不足,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會計起草人根據自己掌握的資料以及研究報告沒有向公眾公開。而美國FASB的討論備忘錄向社會公眾傳遞了項目中的問題及可能解決的途徑。這些內容不帶有任何的FASB的傾向性意見,是為了公眾掌握更多的相關知識,更加能夠結合各自所處的環境,對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進行更有效的討論。我國沒有公開起草人的研究報告,征求意見稿也沒有相關的內容。
第二,我國會計準則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時間不穩定。我國第一批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時期大約為35天,第二批會計準則征求意見時間大約85天,第三批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時間大約為70天,第四批,第五批征求意見時間大約在2個月。這種不穩定的征求意見時間安排,影響了社會公眾參與會計準則的討論。而美國會計準則在制定的過程中,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的時間最低限度為90天。
第三,我國利益各方較少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企業在會計準則上是被動的接受者。在會計研究等相關的雜志上,絕大多數是高校教師和研究人員撰寫,少數為國家機關干部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撰寫,幾乎沒有企業相關的文章。會計實踐的相關人員特別是利益與會計準則直接相關的工商界,幾乎對會計準則不發表任何的意見。
五、完善我國會計準則制定程序的若干建議與對策
我國在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和程序建設方面已經形成了適合自己國情的模式,而這種模式已經得到社會各界較高程度的認同,但同時離人們的期望又有一定的差距。會計準則的制定和完善是一項長期的和持續性的工作,我們應該始終圍繞提高會計準則質量這一重要目標,立足我國的會計環境,進一步增強會計準則制定的公正性、公開性和民主化程度。具體應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堅持財政部作為我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不變的前提下,廣泛吸收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到準則制定過程中來,尤其要進一步發揮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咨詢作用,更廣泛地征求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以不斷提高會計準則制定程序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民主化程度。改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本著為財務會計信息主要使用者(國家職能部門、銀行、職業投資者、經理)服務的理念,在咨詢委員會代表里面增加國資委、發改委、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和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等,讓他們在制定準則時充分地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二,拓寬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和正式稿的傳播渠道,尤其要加大對互聯網這一傳播渠道的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傳播迅速的優勢。我們要完善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渠道,例如在會計準則委員會網站的首頁顯眼位置列示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及其征求意見最后截止意見日期;在我國的主流經濟財經報紙(如中國財經報,經濟觀察報等)上大篇幅刊登征求意見稿和反饋方式,讓關注會計準則的人士積極地參與討論,還可以建立網上論壇征求意見稿的討論,由財政部號召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廣泛地提出意見,社會各界就可以方便地“進言”,而其他的人也可以看到征求意見稿的反饋全過程。
第三,盡快實行會計準則前的聽證會制度。這既可以使更多的人參與到準則的制定中來,使會計準則具有更高的公正性,同時又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準則、更有效地實施準則,因為舉行聽證會的過程也是宣傳準則的過程。
我國會計準則制定程序經財政部修訂以后,制定程序的各個環節是IASC和FASB制定方法,并在結合我國的特定的文化和體制基礎上修改而成的。隨著我國經濟的和資本市場的完善,同時推進法制建設,我國會計準則制定程序也將日趨完善。
參考文獻:
1、吳聯生.當代會計前沿問題研究[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2、李鳴,昌忠澤.證券執法的經濟學分析[J].經濟研究,2001(7).
3、朱海林.美國會計準則:規則導向還是原則導向[J].財務與會計,2003(2).
一、工作目標
查擺問題階段是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重要推進階段。總體要求是:按照實事求是、邊查邊評邊改的原則,達到找準問題、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目的。圍繞抓好自查自評自糾、廣泛征求意見和邊查邊改3項重點工作,對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2013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中的提出的評議內容,切實把問題找準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徹,把整改落到實處,做到邊查邊改,未評先改。通過自查自評自糾,進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進政風行風建設,為7月份開始進行的第三階段認真整改打好堅實基礎。
二、工作要求
一是通過召開自評會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聯系工作實際和崗位職責,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并寫出自查自糾專題報告。二是開門納諫,組織政風行風監督員,以及走訪服務對象、召開評議代表座談會、發放問卷調查表、面對面向群眾和企業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等形式,多方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進行反饋。局民主評議工作小組辦公室將有組織、有計劃地對參評對象進行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和查糾存在的政風行風問題。對發現的問題要公開曝光,對調查處理情況要跟蹤反饋,對沒有處理結果的要記錄在案,作為年終考核依據。對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梳理歸納,對于能立即糾正的要立即糾正,對一時因條件不具備而不能整改的,要作出說明,并制定整改時間表,認真落實整改。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征求意見、自查自糾工作的開展步驟如下:
(一)組成評議組,并通過各種媒體公布投訴電話、電子信箱等。
(二)商定群眾滿意度調查方案。
(三)評議組召開各類座談會,組織人員上門走訪,接受網上和電話咨詢、投訴,開展網上評議等,采取多種方式向群眾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并按群眾滿意度調查方案開展群眾滿意度問卷調查活動。
(四)5月底集中開展一次政風行風現場征詢意見活動,通過現場辦公、反饋,收集和聽取群眾和企業的意見和建議。
(五)按照下管一級原則,對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事業單位征求意見和自查自糾工作進行指導。
(六)以書面形式將自查自糾報告和征求意見匯總材料上報局綜合股,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四、幾點要求
(一)要進一步搞好思想發動。第二階段關鍵是找準問題,這是搞好行風評議工作的前提。要緊密結合實際,充分認識自查自評自糾的重要性,明確評議內容和要求,端正態度,找準存在的問題,重點要在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上,認真梳理分析,找準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目標和整改方案,切實把自評階段工作做深做細做好。
(二)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目標措施和詳細的工作計劃,做到指導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領導干部要帶頭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做出表率;要認真履行職責,深入基層、工作一線,加強檢查指導,及時掌握本單位行風評議工作情況,主動發現和查找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做好相關工作。
(三)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報道。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報道工作,通過各新聞媒體和本單位的網站、板報、簡報、宣傳欄等形式,及時報道行風評議工作進展情況、解決群眾反映熱點難點問題的情況。
一、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主要變動
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是在保持收入確認準則基本框架不變的基礎上對原征求意見稿的建議作了大量細節性修訂后形成的,并且該細節所涉及到的范圍是非常廣泛的。根據2011年6月征求意見稿收到的反饋意見,此次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所做的變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確認收入步驟方面 包括:(1)識別與顧客簽訂的合同。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將與合同相聯系的擬定指標轉變為準則,將同時或在相近的時間內與同一客戶(或互為關聯方的若干客戶)簽訂的兩項或多項合同合并為一項合同核算;并且增加了一項“整個合同的商品或服務是一個單一的履約義務”的準則;不僅如此,識別與顧客簽訂的合同這項步驟中還刪除了對合同分立的建議(但是把這項準則加入到了交易價格分配中);修訂了與合同變更有關的建議,以求減少股東在變更日對累計金額的”追補”調整。(2)識別單獨的履約義務。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與原征求意見稿基本一致,在原征求意見稿中履約義務的定義的基礎上刪除了可實施的項目這一項,原征求意見稿認為可明確區分的一項商品或服務需作為單獨的履約義務進行核算,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刪除了對可明確區分的利潤率的參考標準并對“可明確區分”進行了定義,從而對有關人士的擔憂(一項合同中可能出現很多的單獨履約義務)作出了回應。(3)確定交易價格。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在原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修訂了對交易價格的定義,即交易價格指主體有權獲得的預期的對價金額而非預期收到的金額,不僅如此,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要求將預計信用損失在綜合收益表中單獨列示,這與原征求意見稿將預計信用損失的估計計入總收入的建議不同;在貨幣的時間價值方面,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對如何判斷一項合同的融資部分具有重大影響進行了定義,而且增加了一個一年期的可實用政策(如果轉讓商品和服務的日期與付款日的間隔為一年或更短時間,則無需判斷融資部分是否具有重大影響);在交易價格方面,如果交易價格是可變的,出于對簡化提案的考慮,無論是交易價格的預期值還是最可能的金額,主體在可以做出合理估計的情況下應根據概率加權金額估計交易價格。(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單獨的履約義務。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提議,如果一件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被高估或者不確定,主體在估計其出售價格時最好使用余值法,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還增加了一些提議,如:什么時點限制對某些允許的商品或服務的折扣、或有負債及交易價格變更的分配比較合適,這些提議與2010年原征求意見稿中獨立價格準則的提議基本一致,但是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對如何判斷一件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否獨立進行了定義。(5)在主體履行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IASB與FASB在原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新增了一項表明控制權轉移的指標,即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的轉移;新增了一項如何判斷履約義務是否持續履行的準則;不僅如此,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保留了對履約義務的完成進度進行計量的方法,而且明確了對兩種可替代的方法的討論 (產出法和投入法),明確了異常成本的含義,并且新增了對合理估算合同進程的提議;最后,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對已確認的累計金額做出了額外限制,即:該金額不得超過主體可以合理確定的有權獲得的金額,當收到該項金額或該項金額可以合理估計時主體才能合理確定有權獲得的分攤至已履行的履約義務的對價金額。
(二)其他主要方面變更 包括:(1)質量保證方面。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要求將主體所做的某些質量保證作為應計成本,這與現行的做法更為一致,具體解釋為:如果客戶不可以選擇向主體單獨購買質量保證業務,則主體應將該質量保證業務作為應計成本核算,除非該質量保證業務還包括除保證議定規格之外的服務事項,當然,當客戶可自行選擇向主體單獨購買質量保證業務時,該項質量保證業務應作為單獨的履約義務核算。(2)使用許可權方面。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刪除了原征求意見稿中對主體知識產權的非獨家及獨家許可權的區別,當客戶能夠使用被許可的知識產權,并且可以從使用該被許可的知識產權且從中獲益的期間開始,主體才能確認收入,當然,對于累計確認金額的上限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做出了限制,即該累計收入金額不得超過主體可以合理確定的有權獲得的金額。(3)履約義務的檢測。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修改了履約義務檢測的時間范圍,要求主體對預計期間超過一年的履約義務作出檢測,并且將檢測費用計入成本,在合同允許的情況下,主體使用滿足履約義務的直接成本和完成履約義務的支付額中的較低者作為履約義務成本。(4)合同取得或履行成本。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改變了原征求意見稿中的建議,使得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被確認為一項資產,增量成本是指主體為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成本,主體若未取得合同則不會發生該項成本,當合同期間為一年或少于一年時,為了方便實務操作,允許將合同的取得成本作為一項費用而不是予以資本化,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將合同的取得成本計入了當期費用;當成本與合同直接相關、該成本創造或改良了主體將在未來用以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且該成本預計可以可靠計量并且收回時,履行合同的成本應予以資本化,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將合同的取得成本計入了合同成本,而且對于已經資本化了的成本采用“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或服務的轉讓模式相一致的系統化方法”予以攤銷。(5)銷售與回購協議。出于對雙方利益的思考,有時客戶購買某項資產時簽訂的合同賦予主體從客戶處回購該資產的無條件的權利和義務,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規定,如果主體從客戶處回購該資產的金額小于原始售價時,該交易事項作為租賃核算,如果客戶持有看跌期權且存在顯著的經濟誘因致使客戶行使該期權時,相關合同也作為租賃核算。(6)披露及過渡規定。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限制了主體對剩余履約義務進行詳細披露的情況,初始預計期間超過一年的合同應披露已分攤至剩余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的合計金額及主體預計將該金額確認為收入的時間等事項;不僅如此,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為了從追溯的基礎過渡到擬定的標準上還提供了一些特殊的寬免政策,這些寬免政策將減輕對追溯應用相關建議的成本和投入的擔憂。
二、修訂后征求意見稿的影響
為減少美國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收入確認方面的差異,IASB和FASB在2011年11月聯合《源自客戶合同的收入》的重新征求意見稿對收入確認問題向公眾重新征求意見,總體來說,收入確認的核心模式和范圍相較于2010年6月的原征求意見稿中的提案并未發生改變,總體宗旨是一致的,但對如何應用該核心原則的各種提案進行了修改,預計修訂后的提案將提高信息透明度并使非預計后果最小化,這樣有助于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不僅如此,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的影響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使收入確認準則實現實質性趨同 修訂后征求意見稿的新提案預期將使收入確認準則實現實質性趨同,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將影響任何與顧客簽署合同的主體(除非該合同屬于其他的標準范圍),例如:保險合同或租賃合同,當其征求完意見后將替代IASB現行的IAS11、IAS18及其相關的指南,同時在公認會計準則中,該提案將替代ASC605收入確認指南的大部分,因為在兩個框架下,相似的交易適用相同的原則,所以該提案預期將對收入確認實現趨同,當然,如果收入準則中的指引要求在應用前參考其他準則,則收入確認可能仍然存在差異。
(二)使收入在會計確認計息、披露方面更合理 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使得收入在會計確認、計量、披露方面更加合理化。財務報告的使用者一致認為現存的收入確認準則在會計確認、計量和披露方面很多都不恰當,希望披露的信息能很好的顯示確認的收入和現金流(包括主體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收到現金之前和之后的現金流量)之間的關系,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不僅需要主體披露詳細的現金流量信息,還要清晰顯示現金流與財務報告整體的關系,這有助于滿足財務報表使用者的要求。
(三)提高了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 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提高了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中提案的收入確認方式對收入的報告提供了更加一致的基礎,生產會計與交易的經濟狀況更加配比,預計將改善不同公司、不同行業、不同資本市場的收入的可比性,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要求主體在確認合同收入時采用一致且可比的基礎,有助于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從而有利于會計報表使用者做出更加科學有效的決策。
眾所周知,我國的部分企業在海外上市后遭受了信用危機,致使一些投資者和研究機構對企業的財務信息表示疑慮,使中國企業的海外上市之路困難重重,為避免此類危機的再度發生,我國的已上市或即將上市的企業需要更好的了解和運用國際會計準則,對國際會計準則的變化保持高度的靈敏度,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是對原征求意見稿的改善,加強了披露的要求,能有效的提升信息透明度,從而增強我國上市公司的市場信心,更加著重于平衡規定的條款與現實的運用之間的關系,運用起來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實際,并且提供了一個更加強大的框架來解決收入確認的問題;不過,據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的《2012國際商業問卷調查報告》結果顯示,盡管企業收入確認準則的不一致給企業帶來了諸多不便,但出于對新提案將帶來成本上升和復雜度提高的考慮,全球僅37%的企業認為現行的收入確認會計準則需要完善或更替,62%的受訪者認為新提案將導致企業成本上升,65%的受訪者認為新提案將使財務報表更加復雜。由此不難看出,新提案必須著重考慮降低企業進行準則轉換時的成本及復雜度才能獲得更高的民眾支持率,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是就2010年6月的原征求意見稿中的建議開展廣泛活動并進行重新審議后形成的,在基本框架保持不變的基礎上IASB和FASB對原征求意見稿的建議作出了大量細節性修訂,由于預計準則最終稿將于2012年底實施,所以對于這些修訂是否更加清晰更加符合實際,是否能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更加有效的傳達主體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的經濟實質,是否能夠更加有效的控制由于收入確認準則的差異導致的難以預計的經濟后果等疑問,答案尚不知曉。
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中的新提案雖然有一些方面沒有解釋的十分詳細,但也恰當的改善了當前準則中的很多不足之處,收入確認問題一直受到會計準則制定者和財務報告使用者的重視,被認為是當前最為復雜的會計問題之一,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戰略新意百出,收入確認的時間和金額也日趨復雜,使得收入確認問題成為當前會計理論研究及會計實務研究的熱點問題,但目前我國對該問題的研究還處于初步階段,收入確認的一些實質問題還沒有解決,與收入確認相關的一系列會計問題仍需要廣大會計理論和實務工作者做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日前結束。自8月15日公開征求意見以來,社會各界特別是法學界,針對不動產登記員和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類型、不動產登記機構及證書統一、不動產登記與公證、信息共享與保護等多方面問題,踴躍反饋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動產、法學、律師等領域專家和執業者從物權法、民商法等專業角度積極建言,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是程序性規定,要盡量具有可操作性、可執行性。
針對登記機構的統一,有專家提出,征求意見稿關于授權地方政府確定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規定,科學合理,符合我國不動產登記實踐,符合法律規定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以法治方式審核改革的要求。條例不僅應推進登記機構統一,更應推進證書統一,在“不擾民”原則下取代種類繁雜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尤其要將房屋所有權證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應當制定配套的不動產權屬爭議解決機制,如當事人自行協商、行政調解、仲裁或訴訟等解決方式,以保障不動產登記順利進行。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是已經實施6年多的《物權法》中的一項規定。《物權法》同時規定,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多年來,國內許多民法學者一直呼吁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多名參加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立法起草小組的學者表示,征求意見稿之所以一再延遲公布,原因在于“有些問題爭議較大,短期內很難達成共識,為了盡快出臺,只好回避爭議,對于必須涉及的問題,只作原則性、模糊的規定,條例的名稱也用了‘暫行’”。據了解,國土資源部上報給國務院的不動產登記條例草案建議稿有90條,但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只有30條,對不動產登記類型的具體區分整章被刪除,建議稿中對不動產登記的區分、建立不動產登記官制度、不動產登記機構的過錯賠償責任以及如何進行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等細化規定的內容,都未能出現在征求意見稿中。
雖然需要解決的問題還有很多,阻力較大,但社會各界對條例出臺普遍表示支持。輿論普遍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倒逼”行政管理的產物。社會公開大討論,將促進相關法律法規修改,希望有關部門充分利用機遇,推進物權法落實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修改。
區級各目標管理單位:
區委區政府目督辦在深入研究2012年成都市區(市)縣目標考評體系的基礎上,結合貫徹落實市委“五大興市戰略”、推進“五區”發展和今年我區目標體系設置實際,草擬了2012年各目標管理單位主要工作目標。為讓各項工作目標的編制更加科學、合理,貼近工作實際,現將2012年區級各目標管理單位主要工作目標(征求意見稿)下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對照本單位職能工作和本年度承擔的省、市、區中心工作,進行認真討論、分析。特別是要積極與目標牽頭單位或市級牽頭部門溝通聯系,準確掌握目標任務具體內容和量化標準,如有重要工作未列入本單位主要工作目標的,請及時提出修改完善意見,確保我區2012年度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
區級各目標管理單位對本單位2012年主要工作目標提出的建議意見(蓋單位電子印章),請于6月6日下午下班前通過協同反饋區委目督辦,過時未反饋的視為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