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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治新聞;社會管理法治化;發展策略
一、法治新聞概述
當前,新聞界出現了“法制新聞”和“法治新聞”兩詞并存混用的局面。一般來說,“法制新聞”是指新近發生的具有受眾及時知曉意義的法制信息。
作為一種專業性新聞,法制新聞是以1980年《中國法制報》的創刊為標志,伴隨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而蓬勃發展起來的。而對于“法治新聞”,雖然理論界至今還沒有做出科學的界定,但通過對“法制”和“法治”的辨析,我們可以肯定,與法制新聞相比,法治新聞更注重對公平、正義等法治精神的宣傳,更關注普通人的公民權利。如果我們采用法治新聞這個概念,則可以提醒新聞工作者時刻把“法治的價值追求”作為新聞寫作的指導思想,從而拓寬報道題材,在新聞報道中將法律與社會大背景聯系起來,尊重人的價值,表達人的呼聲。通常來說,法治新聞具有以下三大方面的社會功能。
(一)正確教育和引導廣大人民群眾
在新聞實踐中,法治新聞通常會陳述和描述法治事件或案例,以案說法,教育和引導民眾以此為鑒,汲取法律的營養,增強法律意識和依法處事的能力。事實上,人們在閱讀法治新聞時,并非純粹消遣,往往會觸動神經,進行思索,受其潛移默化的影響,從而引導自己合法地處理事務。
(二)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實現扶弱助困
社會上有不少弱勢群體,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少數強者侵害時,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新聞媒體要自覺關注這些弱勢群體,除了協助和配合相關法律和社會職能部門為他們開展司法援助活動外,還要在新聞報道中注意聽取他們的呼聲和疾苦,通過各種相關的新聞援助活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三)抑惡揚善,弘揚社會正氣
作為社會輿論公器的新聞媒體,報道打擊犯罪的新聞,在字里行間傳遞社會和民眾正義的共鳴,這會讓讀者在閱讀后備受鼓舞,讓犯罪分子和試圖以身試法者在強大法律威懾面前望而卻步。
二、社會管理法治化背景下的法治新聞
黨的十報告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十六字方針中增加了“法治保障”。這意味著黨的十明確了要實現“社會管理法治化”的思路,并表明中央已將“社會管理法治化”作為我國法治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重要指引與基本方向。
社會管理創新的本質是以人為本,實現善治良政,達到社會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社會管理創新要求我們不斷破解社會公正、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社會參與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性困擾和機制性束縛,實現“三個轉變”,即:管理目標由“為民做主”向“人民民主”根本轉變;管理主體由“政府大包大攬”向“多元社會主體協同治理”根本轉變;管理方式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治理、綜合施策根本轉變。可見,實現社會管理的法治化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重要一環,為此,要全面推進我國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進程。
在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既處于戰略機遇期,又是矛盾凸顯期;大眾傳媒由平面媒體拓展到影視媒體、網絡媒體,信息和意見隨時被捕捉與放大;社會結構由單一黨政系統發展到公權力系統、企業系統和公民社會系統并存。在面臨這些變化和挑戰時,有的地方政府在社會建設、管理、服務過程中,呈現重行政手段輕法治手段、重個人權威輕法治權威、重政策應用輕法治規則的現象。這些都嚴重阻礙了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進程。因而,在全面推動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必須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加大法治宣傳教育,最終形成社會管理法治化的氛圍,普遍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的水平。
但是,當前在社會管理實踐中存在著一種錯誤的傾向,認為加強社會管理就是加大管理力度,主張采取嚴厲措施,嚴管重罰。這種傾向具有明顯的“人治”色彩。從這一錯誤認識出發實施社會管理行為,不僅無法達到有效的社會管理,反而會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而這種錯誤傾向的存在,充分表明在社會管理創新進程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此,應大力發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法治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在社會管理活動中的法治意識。通過提高法治意識,在全社會形成法治氛圍,不僅能夠減少乃至防止政府對社會生活的盲目干預,確保政府在社會管理中正確發揮作用,而且有利于形成社會組織、公民等社會主體自主管理的空間,規范各類社會主體的行為,進而促進社會和諧。
法治新聞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一種重要途徑,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促進法治新聞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的發展,通過法治新聞的宣傳和教育作用,使社會普遍形成法治氛圍,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進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各項制度體系建設,從而更好地為社會管理法治化服務,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三、法治新聞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的發展策略
通過前面對法治新聞所具有重大社會功能的描述,我們發現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法治新聞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法治新聞將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得以全面發展,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五方面展開。
(一)法治新聞應因地、因時、因事制宜
如何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更好地發展法治新聞報道,從而充分發揮“以案說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筆者認為,基于法治新聞的復雜曲折性而易滑向新聞娛樂化,法律內容的嚴肅性和表述嚴密性而易滑向新聞說教化,以及法治新聞報道實現傳播效果最優化,我們可以主要從以下幾點入手:第一,從實際出發,選擇適當角度進行報道。這就要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讓報道成為犯罪事實展覽和犯罪教科書,因此,精心策劃報道,選擇合適的報道角度尤為重要。第二,抓住恰當的時機,優先報道。新聞事件報道越及時迅速,新聞傳播價值就越高,否則,就失去新聞報道的意義;同時,不必從事件發生到結束連續不斷地追蹤報道,應有所選擇,有所側重,通過報道事件關節點,滿足受眾的信息需求。第三,把握重點內容,因事而宜。這要求把普法學法作為法治新聞報道的出發點和歸結點,讓報道充滿人文關懷,不僅關注物質層面的人,而且關注精神層面的人,強調人的價值,關注人的生存狀態和社會權益,注重人的和諧發展。
(二)法治新聞應適應市場需求
在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法治新聞如何突破“同質化”競爭形勢,把法治新聞做得令廣大讀者喜聞樂見,以達到最好的普法效果呢?那就是要適應市場需求,走受眾定位之路,走法治專業報的專業之路。作為受眾,按個人需求獲取最大量的有用信息,是人們的普遍愿望。對信息各有所需、各取所需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因此,法治新聞報道不能停留在就事論事的層面,要選取典型事例挖掘其發生的社會環境和社會背景,去尋找事件發生的癥結。另外,法治新聞要帶著讀者的興趣,深入到普通讀者一般不可能直接接觸到的社會管理層中的各個領域,反映法治進程和法治建設中的新現象、新趨勢。
(三)明確自身的角色定位
法治新聞的發展必須在明確自己基本定位的基礎上,樹立“公益為本,經營為用”發展的理念,應當把追求社會公正作為最終的價值。司法通過公眾同意的公共準則——法律來解決糾紛,以追求法律上的公正;傳媒則通過激發公眾內心的價值標準——道德來評判是非,以追求道德上的公正。但在實踐中,應當劃清界線,否則很容易導致“媒體審判”現象出現。而“媒體審判”與“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則相悖,妨礙、干預和影響司法的獨立和公正。因此法治新聞在發展過程中,要做好角色定位。
(四)不失生動的情況下,正確使用法言法語
法言法語是具有法律專業特色的、體現法律規定內容的、特定的法律規范用語。法治新聞報道,無論是人物稱謂還是表述法律行為,都必須嚴格使用法律專業術語,例如“書”和“狀”是就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不可隨意使用、自造濫用法律用語,產生錯誤的引導。但是,法治新聞面向的是普通百姓,因此在采寫過程中,要做到通俗易懂,增強其可讀性,避免局限于法治領域報道的做法,改變法治新聞報道的視點,拓展延伸法治新聞宣傳報道的范圍,用社會的各種視角和觀點解說法律現象。
(五)積極融入創新思維
當今,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面臨新的情況,新的舉措,要敢于發散思維,開拓創新。法治新聞報道就是在數不清的案例中取舍,在取舍中,要有創新精神,不要滿足于報道一些曲折離奇的案例,而是要從案例中挖掘深層次的東西。一些看似普通的案例,如果經過認真分析,去偽存真,挖掘其真諦,可能會有好新聞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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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設直接關系到政治穩定、社會安寧和經濟繁榮。當前有些地方、部門、單位的領導干部對法制在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的認識上存在偏差,許多公民尤其是一些公務員的法律意識也較為淡薄,有的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還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意識淡漠,學法用法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當前普法教育工作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普法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公民的法律意識仍舊淡薄。表現為人們對權、錢、法三者的認識存在偏差,誤認為金錢是萬能的,權力大于一切,有了法律也要用上關系才行。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糾紛時,不能正確運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正當的合法權益。
2、公民的法律知識較為缺乏。無論是執法者還是被執法的對象,均不懂得相關的法律條款,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遇到問題時不能正確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來分析、判斷、解決,往往是盲目辦事,憑自我感覺進行處理,以致出現了許多本可以避免的事情的發生。
3、對法律宣傳教育工作重視不夠。在基層從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常常感到:普法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任務也越來越重,廣大人民群眾呼喚法治的聲音也越來越響,但開展普法教育這項工作的困難卻越來越大。一些單位的領導不太重視此項工作,認為法制宣傳工作是可有可無的事情,做得好與不好沒多大關系,不會影響到年度工作目標的考核,也產生不出多大的“政績”,因而也就重視不夠,往往只是將工作安排下去,但至于工作的實際情況如何,效果怎樣,也就不會去過問。普法工作在有些地方和單位甚至還僅僅是一紙文件,層層傳達,圖形式、走過場、表面應付,工作沒有落到實處,沒有扎扎實實地開展普法。
4、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仍顯陳舊。普法教育工作多年來一貫是編寫普法教材,然后采取“灌輸式”、“培訓式”的老方法,方式方法上沒有改進。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形式和方法雖有嘗試,但不普及,也不規范。部分單位僅靠一本枯燥無味的普法教材、一節蜻蜒點水式的串講、一場“團體操(抄)”式的普法考試就結束了干部職工的普法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普法教育的教學手段及方法單一,依然是靠一本書、一支粉筆就上一節課的形式,沒及時地進行更新,多媒體等先進的教學形式和手段沒有在普法教育中得到充分的發揮和運用。普法教育的內容單調枯躁,理論聯系實際不夠,不能將書本中的理論知識與現實中的實際問題有機地結合起來,“為教育而教育”,“為普法而普法”,在教會老百姓如何運用課本中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方面做得不夠,因而廣大人民群眾參加普法教育的積極性不高。
5、個別人員及單位不嚴格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影響了普法的吸引力。目前依然有個別行政機關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搞權錢交易、貪贓枉法、以罰代刑;個別執法人員執法犯法,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司法機關也個別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雖然現在這些現象極為少見,但就是這些極個別的現象,降低和損壞了國家法律的形象和尊嚴,影響了廣大人民群眾學法的積極性,降低了普法的效果。
二、搞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對策與方法
(一)要建立健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制
要將普法工作一并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目標管理,將普法的各項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系統、部門、單位、崗位和個人,并逐級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要把普法教育工作完成情況同干部的考核、獎懲、提拔、任免掛鉤,對普法教育工作不認真重視,敷衍了事的,要嚴肅處理,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二)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樹立“法律至上”權威
行政執法部門是國家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最主要的職能機構,它涉及面廣,與群眾打交道多,在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工作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后防線,維護司法公正集中反映了黨和人民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開執法,特別是要加強依法治權、依法護民的力度,樹立“法律至上”權威,徹底消除對法制教育的負面影響。要從三個方面著手:
1、要加強執法人員隊伍建設,特別是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除了一般的法律知識普及外,還要加強法律特點、功能、作用等法律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使“法律權威是法律的生命”“、法律至上”等基本觀念深入人心。
2、要求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自律,加大懲罰的力度。特別要要求執法人員在執法的過程中堅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辦事,按章辦事,不徇情枉法,不以法謀利。對于違紀、違規甚至于違法的執法人員要嚴肅處理,不能姑息遷就,充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嚴肅性。
3、要充分發揮各種監督機制的作用。目前對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監督的制度很多,但并未形成合力,沒能有效地發揮作用。要對各種監督形式進行深入研究并作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以充分發揮這些監督制度的綜合威力。只要監督到位,不愁法律的權威樹立不起來。
(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深入開展“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公民法制宣傳教育,促進公民自覺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形成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風尚。
1、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六”進活動,形成學法用法氛圍。(1)開展“法制進機關”活動,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要把法律作為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建立和落實公務員學法的各項制度,逐步實現法律知識考試工作規范化;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為工作考核內容;積極開展面向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把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務全過程。(2)開展“法制進鄉村”活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農村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開展經常性的“送法進農家、建設新農村”主題實踐活動,組織基層法律工作者深入農村進行法制宣傳。建立和完善農村干部法制教育輪訓制度,繼續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健全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宣傳教育覆蓋范圍。在建設農村新型社會化服務組織過程中,大力加強法律服務組織的建設。(3)開展“法制進社區”活動,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經常組織社區居民學法,建設社區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全面開展“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促進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建設。(4)開展“法制進學校”活動,推進青少年學生和教師的法律素質教育。將法制教育列入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落實法制教育的計劃、教材、課時和師資;積極開辟第二課堂,開展豐富多彩的學法實踐活動;加強法制教育師資培訓,推動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組織和引導學校開展依法治理活動,營造良好的校園法治氛圍。(5)開展“法制進企業”活動,促進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和日常管理,建立企業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法律素質;加強勞動和社會保障、工會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依法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法制教育與誠信教育相結合,開展爭創誠信守法活動,促進企業提高依法經營和管理水平;深入開展依法治企活動,完善和規范企業運行機制,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6)開展“法制進單位”活動,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法制宣傳教育責任,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對所屬人員進行法律培訓,結合工作實際開展法制宣傳,有條件的單位要向公眾開放宣傳教育場地、設施,開展法律咨詢和服務。
2、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集中宣傳和專項宣傳活動,努力營造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不斷改進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組織開展各種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認真組織“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群眾文化生活相結合,繁榮法制文藝創作,鼓勵、支持和引導群眾性法制文化活動;積極探索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有機結合的新途徑,加強對外法制宣傳。
3、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營造社會法治文化氛圍。在公共場所建立固定和流動的法制宣傳設施,并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傳媒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載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服務陣地建設,利用便民服務場所、法律服務熱線等形式,在為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宣傳法律。
全縣社會治安形勢基本現狀掃描
目前,全縣社會治安狀況繼續保持持續平穩,沒有發生有重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和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發案和治安案件受理、查處數與去年基本持平。防邪反邪、防恐反恐工作措施得力,為確保奧運圣火在南通境內順利傳遞和蘇通大橋的全線開通發揮了重要作用。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及時排查、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大幅上升。截止今年6月底,全縣共立各類刑事案件973起,與去年同比上升3.73%,破獲現行刑事案件461起,破案率為47.38%;共立“八類”案件11起,與去年同比下降26.67%,全部告破;共發生交通事故1903起,與去年同比下降4.08%;共發生火災事故13起,與去年同比下降79.69%;共抓獲刑事作案成員307人,與去年同比上升35.08%。1-6月份,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共接待群眾2522次,受理矛盾糾紛2*2件,直接調處1889件,調處成功1859件,調解成功率98.4%;分流調處163件,督辦矛盾糾紛163件,勸阻群體性上訪96批1199人,防止矛盾糾紛激化23起。
影響我縣公眾對社會治安滿意度的負面因素淺析
據統計,我縣公眾社會治安滿意度20*年為98.3%,20*年為98.9%,2007年為98.7%,與前幾年比較,目前我縣公眾社會治安滿意度處于相對穩定的持續高位平臺,領先全省、全市水平。當前,伴隨著我縣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和新形勢、新挑戰、新局面的來臨,出現的一些負面因素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公眾社會治安滿意度。
1、大橋大港經濟時代的到來,巨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思想意識流也隨之密集交匯,給社會治安增加了不安定因素,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由于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用工需求進一步擴張,導致外來流動人口不斷增加,社會管理和社會治安壓力增大,由此引發的外來人員刑事案件和犯罪人數逐年上升。這些因素,或多或少地影響了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
2、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縣城市拆遷、環境保護、勞動就業、醫患關系、婚姻家庭等問題引發的矛盾將會不斷增多,瀕臨破產的企業帶來的經營和管理問題、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環保問題、少數離任村干部的生活待遇問題以及由于征地、土地承包、房屋和宅基地等帶來的糾紛仍占不小比例,造成人民群眾對社會生活期盼的落差,由此將影響其對社會治安滿意度。
3、今年是我國大事多、喜事多,同時也是倍受嚴峻考驗的一年,維護社會穩定成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在這種緊繃狀態下,部分群眾有可能產生逆反心態,造成對社會治安滿意度的影響。
4、諸如、貧富差距、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物價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引發了一些群眾對社會的不滿情緒,進而容易歸集并消極影響到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上來。
5、部分曾經受到治安處罰或由于交通違章、違法違規等原因受過各種處罰的人,無由地產生對社會的不滿和抵觸情緒,甚至會波及到周圍群體對社會的滿意度。
如何保持我縣公眾對社會治安的高滿意度
面對新的形勢,全縣上下要進一步明確目標,夯實措施,立足于以實實在在的工作績效,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權威的法治環境,保持我縣公眾對社會治安的持續高滿意度。
第一,立足提升效能,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政法隊伍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諧的堅強基石,要緊緊圍繞縣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加強教育管理,嚴格督查考核,以“三鐵”精神嚴管隊伍。當前全縣政法系統結合我縣“效能建設年”主題教育活動,正在開展“適應新形勢、立足新起點、提升新水平”(簡稱“三新”)的大討論活動,以全力打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紀律嚴明、人民滿意的政法隊伍。
一、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前的緊迫課題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設的根本內驅力。當前,在我國加強法治文化建設,不僅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更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戰略目標。十多年來,我國在法治建設進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諱言,在農村現實生活中仍存在大量與法治社會相悖的現象,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情還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沒有在全社會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則是最深層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說,離開了法治文化,一個國家的法治建設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13億人民有9億生活在農村,要加快依法治國進程,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
(二)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基于揚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現實需要。
產生于小農經濟基礎上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從根本上來說是“人治”文化,是與現代法治觀念相悖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主要特點是:重禮輕法,重德輕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輕民,重義務,輕權利等等。這些傳統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強大的影響力,仍然在阻礙著我國法治的現代化進程,特別對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產生著阻礙作用。要消除傳統法律文化的不良影響,就必須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進行揚棄,并借鑒國外現代法治經驗和整個人類文明成果,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法治文化。
(三)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和諧社會,從本質上來說必然是法治社會,離開了法治的保障,和諧社會就不可能實現。農村法治文化作為和諧文化的組成部分,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內容。首先,法治文化與和諧社會的目標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種行為規范,其價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間糾紛、懲罰違法犯罪、維護公平正義。和諧社會追求的也是矛盾、沖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會歸于和平與安寧,所以兩者在目標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諧社會建設的推動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會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實現,有助于營造誠信友愛的社會氛圍,有助于保障充滿活力的新農村建設,有助于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
二、當前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現狀
多年來,農村基層經過持續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法治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紛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正在成為更多農民的首選,農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設較高層次現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當前農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經濟長期形成的傳統觀念影響,法治文化的建設還相對滯后,農民的法治觀念依然比較淡漠,法律在調整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方面還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社會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當前,阻礙農村民主法治進程、影響現代法治文化建設的因素主要有:
(一)長期人治歷史造成了人們畏法息訟的心理和行為習慣。
由于我國傳統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農村一些地區至今還缺乏現代商品社會所具有的那種民主政治的傳統,有一些農民的權利和平等競爭的意識比較淡漠,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范。有的農民受封建社會“法即刑”觀念的影響,片面視法為懲罰的工具,視尋求司法訴訟為畏途,每遇糾紛和沖突,往往依憑“鄉下事鄉下了”的傳統,尋求“私了”或糾纏于行政解決的途徑,還不習慣也不善于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有的基層干部在處理農村大量的復雜事務時,常漠視法律,依然習慣于用傳統的辦法息事寧人,一味以不擴大事態為目的,丟棄法治原則,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必要性和權威性尚未被人們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會文化環境對法治文化建設產生消極影響。
農村地區的法治文化形態是整個社會文化形態的一個重要構成,兩者息息相關。作為鄉村文化活動中心的鄉鎮所在地,其社會文化環境對法治氛圍的影響十分明顯。局部農村地區由于經濟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相對滯后,造成鄉村文化生活貧乏蒼白。在一些社會文化環境較差的地方,文化設施還較為缺少,文化活動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賭風盛行,迷信成風,不健康的書刊、音像泛濫,并處于無人過問的狀態,因而嚴重地毒害了社會空氣,戕害了青少年的心靈,導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數地方政府的隨意行為造成農民對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農村地區,由于農民傳統上對地方行政長官的尊從,使得鄉鎮區域常常是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區域而存在的,這就使得鄉鎮執法主體的行為對區域內法治文化的狀態發生重要影響。在一些社會文化欠發達、法治環境較差的地方,有的鄉鎮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確有效地行使行政權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區域內依然是傳統的人治氛圍;有的公款吃喝成風,參與賭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勢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想方設法謀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違法亂紀,貪污受賄。其負面效應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會空氣,致使部分農民對法律的信仰難以養成,對法律正義的期待難有信心。
三、加快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對策
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城鄉一體化的實踐中,如何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以法律手段來規范、引導、保障農業和農村持續穩定協調發展,逐步把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這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是當前新農村建設中亟待解決的一個重大課題。如何在新農村建設中同步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筆者認為可把以下幾方面作為工作的著力點:
(一)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宣傳,營造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五五”普法規劃首次將農民列為普法的重點對象,為此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培育農民的現代法治意識,引導他們尊重法治的理念和價值取向,營造出崇尚法治的社會氛圍,使依法辦事成為人們思維和行為的自覺,使法律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傳教育所具有的增強公民法治觀念、提高法律素質的功能,在推進法治的過程中正是承擔著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職能。隨著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啟動,在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村鎮規劃的土地征用、基礎設施建設的招標投標、城鄉流通體系有序構建、農民工權益的切實保障、社會治安的和諧穩定等,都與法律法規息息相關。因此,在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中,要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構建農村“大普法”的格局,結合當地農村的特色和實際,以“關注民生,普法惠農”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梓、豐富多彩的農村普法活動,把法律真正交給農民,使農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義原則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夠在廣大農村扎根開花。在普法過程中,首先要滿足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要求,從“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出發,樹立人文的普法理念,從法律對農民的思維、道德、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影響入手,通過法治文化的傳播提高農民的法律文化素質,從而形成一種依法辦事、循法而動的行為定勢。要以村級“兩委會”成員、黨員、村民代表為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注重選擇農民身邊需要的法律,開展普法互動活動,讓農民從被動接受向主動關注轉變,把事關農民切實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農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擺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級服務中心的農民法制學校、法律圖書角、法制宣傳欄、新聞媒體、法制文藝等平臺,大力宣傳傳統法律文化中的優秀成分,并使之與現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法治文化,讓農民對普法宣傳效果看得見、摸的著、記得住,并從中嘗到甜頭,得到“實惠”。
(二)完善農村民主制度,構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契機,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強化村民自治,實現從“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轉變。要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依法享有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民利,扎實推進村級事務公開和財務公開,讓廣大農民真正成為農村社會管理的主人,成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實體現“以人為本”,從而不斷促進廣大農民群眾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的提高,實現農村社會的穩定與進步。做到“民選干部為人民、民選干部受監督”,同時要求村干部主動帶頭守法,使村級決策管理和財務活動真正走上規范化、制度化、公開化的軌道,還政于民,對村民負責,受村民監督。
(三)加強道德文化建設,構建和諧農村的精神支撐。
構建和諧法治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不僅要從法律制度上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還要提供教育和引導,從道德文化上營造諒解寬容的和諧意識,提供和氣、和睦、和諧的精神支撐,為法治和諧農村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和堅實的社會基礎,形成社會進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為核心的農村新道德體系,推動法律與道德走向統一。要強化《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八榮八恥”及新農村建設20字方針的宣傳教育,同時,還要依靠廣大農民群眾在農村開展禁毒、禁賭等專項斗爭,消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取締非法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以凈化農村社會環境,促進農村形成學法律、講道德、樹新風的文化氛圍。。
(四)加強涉農執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環境。
加強對農民的司法保護,依法切實維護農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為此要合理設置基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機構,降低農民的訴訟成本。要建立高素質的農村司法隊伍和涉農執法隊伍,保證其獨立、公正,依法行使職權。要堅決打擊各種坑農、害農的犯罪活動。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和非法吸收農民存款、集資詐騙、賭博等犯罪活動。要落實村“兩委會”干部職務犯罪預防。建立健全村組干部監督制度,推動村務財務公開。要落實農民群眾工作,妥善解決農民群眾反映的非訴類問題。強化執法監督,完備執法監督機制,嚴肅糾正和查處各種執法不嚴、執法違法行為,定期對執法、司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有效實施,樹立法律的權威。
(一)關于“五五”普法目標的確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它必然是對“四五”普法的傳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標的確立要與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江蘇、法治政府的目標相銜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標的確立,既要實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層次攀升,體現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標,但新的目標不能定的過高。根據我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我們認為“五五”普法目標應該確立這樣一個目標:即在公民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的基礎上,著力培養法治觀念和法治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的價值觀和良好法治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各級政府乃至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五五”普法目標的確定應當區分不同層次,對不同層次的人員提出不同的要求,在總目標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層次性。如對領導干部與對一般干部群眾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與農村的要求應當有所不同,經濟社會發展較發達地區與相對落后地區的要求應有所不同。我們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識這一總體目標的指引下,對領導干部、城鎮居民、農民群眾、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校青少年以及外來流動人口分別提出具體的普法目標任務。
(二)關于“五五”普法的側重點。
抓重點、促全面,是一種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對重點普法對象和重點普法內容作了要求。實施過程中,我們針對重點對象、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規劃,仍然要突出重點普法對象,明確重點普法內容,狠抓重點工作的落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五五”普法取得積極的和突出的成效。
1、繼續抓好重點對象的普法。
推動依法治國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是關鍵。通過20年的普法,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得到增強,法律素質有了很大提高,但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和推進國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覺性并不十分強、十分高,尤其是在當前紛繁復雜的環境下,能夠做到依法執政,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很高的法律水準是很難勝任的。近年來,許多違反可持續發展要求,不按科學規律辦事,隨意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十分嚴重,其對法治的破壞及其的惡劣影響,多少年都難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應把領導干部作為普法的重點,只是普法的目標側重點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識,而是放在增強其法治觀念、法律素養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自覺性和實際能力上。
農村普法和流動人口普法是我區普法工作的薄弱點。“五五”普法應當將農村普法流動人口普法作為重點和突破口來抓。最近我們下基層作了一些調查,雖然我們武進在經濟上屬于較發達地區,但從目前了解情況來看,我區農村的普法仍然處于“靠天吃飯”的自發狀態。大多數村民和外來務工人員接受法律知識主要是從廣播、電視、報紙等途徑獲得的。因此,加強農村和農民群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須采取措施大力加強。
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后備力量。因此青少年應當作為普法的重點并要堅持不懈地抓下去。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企業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進程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和責任,因此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普法教育應仍是“五五”普法規劃的重點。
2、扎實抓好重點普法內容的學習培訓。主要是針對各個不同重點對象有針對性確定普法的重點內容。如對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主要是進行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強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識。
3、分解落實“五五”普法的重點工作。主要是將五年規劃確定的目標按年度進行分解,并根據具體實際,結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確定普法的重點工作,按照動員、實施、總結等步驟,層層推進,抓好落實。
(三)關于“五五”普法的運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