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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決定》(晉政發〔2009〕33號,以下簡稱《決定》)、《關于印發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會化管理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發〔2010〕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辦發〔2008〕9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全市范圍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會化管理網絡和工作機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任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構建市、鄉鎮(街道)、村(社區、居委會)和其他企事業單位三級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網絡,在全市形成“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積極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長效工作機制,強化人、車、路的源頭管控,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促進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二、主要內容及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0年1月)。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相關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實際的工作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會化管理網絡和工作機制。
(二)實施階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著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會化管理機構、人員、場地、辦公設施等,有效開展各項工作。具體內容為:
1.全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成員單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落實辦公場所,責成一名分管領導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定一至兩名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報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備案。對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實行分級培訓,培訓合格的,取得證書,持證上崗。
2.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成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下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由司法助理員兼任交通安全協管員,并安排一至兩名專職交通安全協管員,由轄區派出所或交警中隊負責協助指導開展工作。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企事業單位機動車、駕駛員情況進行摸排統計,并將結果報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辦公室。由辦公室責成擁有機動車30輛(包括單位職工自有車輛)以上或機動車駕駛員50名(包括單位職工家屬)以上的單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并確定一至兩名交通安全協管員,同時要健全相關信息溝通機制。
4.在行政村、社區設立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原則上聘請治保主任、社區主任擔任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報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轄區派出所或交警中隊負責協助指導開展工作。
5.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要指導督促各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開展基礎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職三檔五制度。一職即明確工作職責;三檔即建立機動車基礎檔案,機動車駕駛員檔案,機動車和駕駛員動態管理檔案;五項制度即:《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機動車管理制度》、《機動車駕駛管理員制度》、《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特點,建立其它相應工作制度。
(三)總結考評階段(2010年6月—7月)。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將組織專人,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會化管理網絡和工作機制進行檢查、考核、驗收,及時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況,并進行通報。同時做好迎接晉中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考核驗收工作。
三、工作機制及任務
(一)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主要職責:
1.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局性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認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提出解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措施;
3.督促檢查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決定和工作部署的執行落實情況;
4.審定和下達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標;
5.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
6.組織、協調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7.指導協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協助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會的組織、領導、協調,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警大隊,負責本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的日常性工作事務。
主要職責:
1.承擔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的日常工作,承辦會議及安排重要活動;
2.監督檢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
3.具體組織安排交通安全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4.參與研究制定有關部門在交通、城建、道路、規劃,科技發展,資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關政策;
5.組織協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協助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對省、晉中市、市安委會下達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標進行具體分解、細化,并組織對交通安全責任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7.指導協調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8.承擔安委會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9.負責與各部門建立定期聯系、協調制度;
10.承辦市預防交通事故領導組交辦的其它事務。
(三)鄉鎮、街道辦事處預防交通事故領導組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級預防交通事故對策,科學論證、合理布建轄區交通安全規劃的長期目標;
2.根據上級安排或工作需要,組織轄區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
3.監督、協調和考核有關職能部門的預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機構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4.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創建符合當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與其它法制教育并軌;
5.協調構建交通事故救援與急救系統,制定符合轄區實際的、切實可行的預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應急預案;
6.完成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隊伍。由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負責制定招募細則,廣泛在全社會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確服務內容,指導志愿者隊伍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負責管區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建檔、備案工作,建立基礎性工作檔案;
2.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加強對管區所轄機動車駕駛員和交通參與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3.協助交警部門抓好管區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報警、救助傷員、維護事故現場等;
4.對管區的交通事故黑點進行排查、建檔,并督促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對涉及管區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6.協助管區內機動車駕駛員辦理車輛管理業務、駕駛證業務等相關事宜;
7.完成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交辦的其它事宜。
(六)各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職責:
1.按照交通安全宣傳“五進”的要求,發放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的宣傳資料;
2.全面掌握所轄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基本情況和變動情況,清理登記無牌無證車輛和無證駕車人員,并督促無牌無證車輛上牌落戶,督促無證駕駛人員參加培訓考證;
3.定期組織駕駛員的安全學習教育,傳達上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常識;
4.對危險路段進行排查登記,并上報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辦公室;
5.組織相關人員在重大活動、傳統節慶、婚喪嫁娶等群眾集中的地方,勸說群眾不乘坐拖拉機、低速汽車等不安全車輛,教育群眾遵守交通法規,不違法載客、違法駕駛等,對不聽從勸阻的違法人員,要及時告知交警部門進行依法查處;
6.建立本轄區交通管理基礎臺帳。認真填寫、統一制作的《機動車輛登記臺帳》、《機動車駕駛員登記臺帳》、《轄區無牌機動車排查統計表》、《轄區無證機動車駕駛員排查統計表》、《交通安全工作會議學習記錄》、《交通安全宣傳登記表》、《轄區事故隱患(黑點)排查整改情況登記》,及時掌握機動車和駕駛員變動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網絡,是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創建“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各部門要必須充分認識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實行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抓緊、抓好、抓落實。同時加強調查研究,分析當地實際狀況和特點,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工作,確保工作落在實處,抓出成效。
(二)強化工作運行,建立管理機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機制,按照“屬地管理,下管一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此基礎上,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結合省、晉中市要求建立《*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市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舉報獎勵制度》、《*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專項督查制度》等四項工作制度(見附件)。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組要嚴格結合四項工作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和考核,每季度召開專門會議,對前一階段全市事故預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通報批評和表彰,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動員、安排和部署。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三下降”,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大力開展集鎮道路疏堵治亂,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保全鄉道路暢通有序。
二、時間安排
從年5月21日開始,10月31日結束。
5月21日至6月15日,宣傳發動和動員部署階段。
6月16日至10月10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
10月11日至10月31日,檢查驗收階段。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場所:集鎮、農村客運車站;
(二)重點路段:公路以及農村支線公路;
(三)重點違法行為:重點整治客車、校車、大貨車、危險品運輸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車、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以及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違法行為;
四、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道路交通整治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實質性的效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領導小組。
五、工作措施
相關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在強化交通安全宣傳、客運企業及駕駛人教育整頓、嚴格路面執法和事故多發路段治理、逃逸案件偵破等方面全面開展工作。
(一)強化交通安全宣傳,營造強大輿論聲勢。要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貫穿于整治行動始終,繼續大力營造宣傳氛圍。要加強與宣傳部門的配合,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體。要在客運場站、主要路口和集鎮等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的場所,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間,懸掛、張貼和刷寫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和口號,設置交通安全宣傳牌,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集中報導和展出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和后果,剖析典型案例,對嚴重違法行為形成強大的震懾。車輛管理、事故處理、違法處理窗口都必須充分發揮宣傳陣地作用,擺放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掛圖、。
(二)嚴格執法,整治道路通行秩序。相關部門要配合交警大隊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糾力度。在公路重點整治超速、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違法超車、客貨混裝、騎乘摩托車不戴頭盔,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整治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搞好道路維護,確保交通安全暢通。配合好交通、公路部門加強道路改建維護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下大力氣進行隱患整改,對危險路段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在公路沿線設立必要的交通警示標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此次整治行動的緊迫性、重要性。相關部門領導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揮,親自安排部署,親自檢查督導,親自上路執勤,把整治行動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強化管控。要及時調整工作部署,綜治辦要動員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裝備,加強路面管控,把人員、裝備全部擺布到重點路段上,形成嚴查嚴管態勢。
一、工作目標
通過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對重要交通站點和公共客運車輛持續開展聯防聯控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治療”的防控方針,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有效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擴散蔓延。同時,規范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重大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和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
二、疫情防控工作職責
(一)交管辦。負責做好轄區內客運場站的防控工作,設置本轄區隔離室,一旦發現發熱癥狀和疑似病人第一時間隔離并通知上級部門;督促在一線在崗的站務人員、司乘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所有乘客必須佩戴口罩;督促轄區運營車輛每天落實消毒、通風措施,并建立臺賬;在車站、招呼站通過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海報;要求車站嚴格執行“八不出站”(超載、安全列檢、安全帶、駕駛員資格、客車證件、出站登記審核、司乘人員未帶口罩、客運車輛未消毒一律不出站)規定,全面督促屬地客運企業嚴格落實禁止攜帶寵物乘座公共交通工具等相關規定,嚴格落實利用紅外線體溫檢測儀逐一對乘客進行體溫檢測要求,尤其要加強來自外來人員的體溫檢測,做好檢測人員體溫健康登記臺賬;加強道路車輛特別是武漢地區返鄉外地車輛的排查和登記,并將每日體溫檢測情況和車輛排查情況及時上報。
(二)交管辦、交警中隊。負責收集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協調配合衛生健康、公安、司法、市場監管所等重點部門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負責督促運輸企業全力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機構,對客運站等交通領域人員密集場所、營運車輛等交通運輸工具每天落實通風、消毒、測體溫等防控措施;督促運輸企業每天發班前測量駕乘人員體溫,駕乘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口罩才能出站發班,嚴厲打擊站外上客;督促客運站,配合衛生院建立體溫檢測點和隔離室;做好應急運力儲備工作,強化應急情況下的道路運輸和人員轉運保障。負責車輛、通訊的保障工作,保持應急車輛車況良好,保持24小時待命狀態,在疫情一旦發生時,能及時運送應急隊員和物資前往現場;負責應急情況下道路通行管制。
(三)衛生院。負責協調醫護人員力量保障各疫情防控檢疫點體溫檢測和“留置點”醫療衛生監控工作;負責指導客運站落實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通風。
三、道路運輸安全工作要求
(一)交管辦。負責保障轄區內農村公路安全暢通,落實對鄉、村道路巡查,建立隱患臺帳,及時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形成閉環管理,不能立即處理的,應及時設立相應的警示標識;同時落實“路長制”,抓好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作,負責修復路面坑槽等病害,做好邊溝和涵洞的清理疏通,確保排水順暢;負責鄉、村道路亂堆亂放、占道經營、道路非標等情況的查處,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負責鄉鎮施工路段安全通行工作,做好安全標志標識設置工作。
(二)交警中隊。負責全鎮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全鎮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開展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負責春運交通安全保衛工作,參與城鄉道路和安全設施規劃,加強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車輛安全管理。針對春運期間,私家車、返鄉返崗車輛的情況,加大流動巡邏檢查,嚴管嚴控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堅決防范惡通事故發生。負責全鎮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切實加強對重點人群、重點車輛的攔截檢查,及時發現苗頭、消除隱患。
四、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認真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強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成立鎮應對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道路運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簡稱領導小組)。
(二)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意識。充分認識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細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三)加強跟蹤服務,及時掌握動態。認真做好客運企業密切接觸者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督促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實防范由此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二、工作重點及分工
綜合整治工作重點包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管理整治、機動車輛檢測維修和報廢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場站整治、路面行車秩序整治、重點車輛安全整治、提升事故應急救援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八個方面。具體任務及責任分工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管理整治
1、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整治。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員(農機操作手)、機動車教練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資質和培訓質量的監管,認真實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核,每月向社會公布駕校的能力、考試質量排名、已受理學員的數量,完善、落實培訓質量分析、通報和獎懲制度,有效落實優勝劣汰機制,嚴把機動車教練員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發證關(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牽頭,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2、機動車駕駛員考試發證整治。加強機動車駕駛員考試發證的監管和整治,規范考試場地和考試程序管理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把關不嚴、違規辦理駕駛證等行為,降低考試標準或參與、協助、縱容駕駛人考試作弊等問題,嚴格追究責任。對3年以內駕齡駕駛員發生道路交通死亡責任事故的,安監、公安交巡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培訓、考試質量倒查和責任追究。(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牽頭,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二)機動車檢測維修和報廢回收整治
1、機動車檢測維修整治。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綜合性能檢測以及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綜合整治。重點檢查企業經營資質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規定條件,安全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證上崗、超經營范圍維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檢測把關不嚴、二級維護弄虛作假等問題,對因檢測檢驗或維修把關不嚴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縣質監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牽頭、縣工商局、縣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2、機動車報廢回收整治。經貿部門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交易的監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利用報廢回件改裝、拼裝車的非法點;工商部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非法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活動的企業和個人,依法查處報廢汽車和拼裝車輛進入市場交易等行為;公安交巡警部門應對轄區機動車定期檢驗和報廢注銷情況進行排查,落實機動車臨界報廢告知制度,對目前已到強制報廢監銷期的車輛采取上門催辦,路面查處等措施,全面消滅到期強制報廢監銷的機動車,建立報廢汽車信息庫,并定期向社會公布。(縣經貿局、縣工商局、縣公安局牽頭,縣質監局、縣農業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三)公路及城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排查隱患整治
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強化公路及城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安保設施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努力提高道路通行條件。實施普通公路安保工程,改造普通公路危橋,確保完成已下達的任務。新建公路的安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新的標準規范建設施工,并嚴格落實新建、改建和擴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設施“四同步”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設施不符合國家新標準的,縣交通局抓緊提出方案,分期實施改造。加強對公路養護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黑點”整治工作。(各鄉鎮牽頭、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四)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場站整治
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場站的安全監管,進一步落實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場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執法,加強對客運駕駛員考核培訓,推行“不適崗名單”公布制度,嚴厲查處各類非法違法經營行為,督促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場站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隱患排查和整治,嚴格落實動態監管制度;督促客貨運企業2011年底完成旅游客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化學品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任務,并加強動態監管;8月1日前實現公安機關與交通運輸部門GPS信息互聯互通,強化對營運車輛動態監管,公安交巡警每天抽查不低于5輛客運車輛,根據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采集的監控記錄資料,加大對客運車輛超速等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縣交通局牽頭、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五)路面行車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整治
1、路面行車秩序整治。在重點時段,對過往的7座以上客運車輛逢車必檢,大張旗鼓地嚴查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速行駛、客車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重兵壓境,重拳出擊、堅決打擊之勢,同時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警示,依托鄉鎮派出所,加強警力調配,加強鄉村、偏遠地區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區和鄉鎮警力部署,加大科技興安資金投入,強化路面動態監管,集中力量查處整治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路面行車秩序暢通安全,并有效落實客運車輛交通違法信息抄告制度。(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2、客運市場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運市場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客運車輛不按規定進站經營、無證經營、私拉亂跑、沿途攬客、超員、不按規定定線路經營等違法行為,嚴禁客車夜間在三級以下公路通行;公安交巡警定期向社會公布超員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法行為的客運駕駛人,并抄送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建議客運企業調整崗位,并將其違法行為列為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內容。(縣交通局牽頭、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六)重點車輛安全整治
加強渣土車、施工工程車、摩托車、出租車以及學校校車、集中接送車等重點車輛的安全整治,結合客運隱患專項整治,嚴厲查處渣土車、施工工程車無證、無照、超速以及未按規定線路行駛行為,督促出租車、縣內班線客車等車輛安裝符合國家規定的衛星定位裝置系統;進一步強化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嚴格按照要求督促學校校車和其他社會接送學生車輛安裝符合國家規定的衛星定位裝置,有效遏制重點車輛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車路面秩序整治由縣交通局負責牽頭,公安交管大隊負責;出租車衛星定位裝置工作由縣交通局負責,縣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渣土車、施工工程車整治,由縣建設局牽頭,縣交管大隊、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學校校車整治由縣教育局、縣交管大隊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其他社會接送學生車輛、摩托車整治由公安交管大隊牽頭、教育、交通等相關部門配合)
(七)提升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認真制定本單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搞好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保障,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有效解決交通應急救援反應慢、救援不協調等問題。(各鄉鎮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八)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教育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列入教學計劃;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開辟專題專欄宣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農業部門要認真開展“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公安交巡警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逐步引向深入。文明辦要組織各種行業、社會團體文明交通志愿者隊伍,機關干部、社區工作者等參加交通勸導,帶頭踐行和宣傳文明交通,營造濃厚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細化實施方案。各級各部門特別是牽頭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際以及當前正在開展“打非”和客運隱患專項行動,進一步細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制定貫徹落實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確保綜合整治取得實效。
(二)有效落實責任。各鄉鎮要有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資金投入,強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路段應當納入政府掛牌督辦;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一崗雙責”,認真抓好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指導、跟蹤、督促和檢查等工作;道路交通營運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機關事業用車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車輛、駕駛員管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強化指標考核。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層層分解,強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標特別是生產經營性事故指標考核,確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標嚴格控制在縣政府下達的范圍之內。
(四)開展聯合執法。公安交巡警、交通運輸、農業、安監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配合,嚴厲打擊酒后行駛、超速行駛、客運車輛超員、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及拖拉機(變型、多功能)違法載人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遏制“三超”現象,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對全縣道路(含214省道、城區、縣鄉及廠礦道路)安全隱患進行深入排查,隱患整治率達9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傷亡人數、萬車死亡率等指標低于去年同期;力爭年全年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由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任組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安監局副局長、縣交通局副局長、縣城管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公安、安監、交通、城管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由公安局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集中整治具體事務性工作。
三、責任分工
(一)縣公安局:切實抓好“三個重點”整治工作。一是重點整治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不按規定讓行以及拖拉機、電動或機動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二是重點整治客運車輛、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專用校車、兩輪摩托車,特別是農村地區客運車輛、火三輪、兩輪摩托等重點車輛;三是重點整治S214線、鹽米路、小黃路、克掛路、灣黃路及事故多發的農村便道。
(二)縣安監局:會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門,深入全縣各廠礦及生產性道路進行一次認真、細致的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危險路段,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督促有關部門迅速整治。
(三)縣交通局:根據公安交警部門提出的隱患排查報告,作好縣、鄉公路的隱患治理工作,負責與市級路政部門協調214省道的安全隱患治理工作。深入客運單位開展安全大檢查,督促客運、出租公司,特別是農村客運出租公司等單位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禁止車輛“帶病”運行,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責令整改,堅決杜絕使用無牌無證車輛、報廢車輛、安全狀況不合格車輛和農用車、拖拉機接送旅客。
(四)縣城管局:根據公安交警部門提出的隱患排查報告,作好縣城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對城區遮擋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示的行道樹進行逐一排查、修剪、整理,加快年縣城區新增標志、標線的施工進度,力爭10月份以前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領會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務必要清醒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是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需要,其目的在于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務必要加強組織領導,全體動員,克服麻痹思想,充分發揮其職能部門在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專業優勢和作用。
(二)強化信息報送,嚴格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并根據相應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于9月3日前交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確保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