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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增強預案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現就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重要意義
應急預案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行動方案和依據。科學規范的應急預案有助于識別潛在的突發公共事件,明確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突發事件的應急預防、預警、財物保障等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對突發事件及時做出響應和處置;有利于避免或防止突發事件擴大或升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居安思危,積極防范社會風險的意識。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目的是建立覆蓋各區域、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科學規范的應急預案對于控制、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將起到重要作用。應急預案的發展過程是一個逐步完善、不斷規范的過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突發事件發生的多樣性、復雜性和不可預知性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質量將直接影響到突發事件的成功處置與否,因此,要充分認識到預案修編工作的重要意義。
二、現有應急預案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從年開始全面啟動,截止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應急預案體系,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應急預案在處置突發事件的實踐中以及應急演練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預案缺少對危險源分析調查和應急能力評估,對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分析不足;二是預案之間的銜接,尤其是部門預案與專項預案銜接不夠,沒有形成協調配合與聯動機制;三是預案照搬照抄,缺少結合自身實際的具體應對措施,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四是對響應程序、基本措施和資源配置等規定不夠明確;五是程序不規范,要素不完整,資源不清晰,缺乏必要支持附件;六是普遍缺少對突發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的內容。
三、應急預案修編范圍
(一)突發公共事件縣級專項應急預案。縣級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二)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四、應急預案修編完成時限
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于年7月底前完成;鄉鎮總體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于年9月底前完成。
五、幾點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把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列入應急管理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到位。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已有的預案要按照新的《縣編制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修改完善。沒有制定預案的單位要著手編制。逐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使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三)明確任務、各司其職。縣級各部門及相關單位按照附件1確定的目錄,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和修訂,待專項預案編制和修訂完成后,縣級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按照專項預案明確的任務要求和部門職責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各鄉鎮既要組織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完成應急預案修編工作,還要認真完成鄉鎮總體應急預案修編工作。
(四)規范預案修編程序,提高預案修編質量。預案修編在遵循修編程序的同時,結合實際,注重科學性、針對性、預見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研究、分析和掌握危險源具體情況和危害程度。要對預案進行科學評審,使修編后的應急預案質量明顯提高。
一、加強應急機構建設
為加強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我區已經成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設在區政府辦公室。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將應急辦設在本單位辦公室,在區應急辦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系統、本轄區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由辦公室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確定3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名為聯絡人,于年統一運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在前將應急辦人員(主任、工作人員、聯絡人)、值班電話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見附表)。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指導轄區內農村、社區建立應急辦,區直各單位要協助本系統內的企事業單位(如每一所學校、每一所醫院、每一個企業)組建相應機構,積極開展工作,形成區、鎮(街道)、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三級應急管理體系,切實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是全區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專項應急預案是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預案。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結合各自職責,統籌考慮本地區、本系統實際情況,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于前將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見附表)。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指導本轄區內的村、社區(本系統內的企事業單位)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
凡舉辦大型活動,主辦單位必須制訂應急預案,并報區政府審批。
三、完善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是本轄區、本系統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實加強應急工作領導,強化本單位應急辦的職責,加快建立健全應急值班、信息報告、預警信息通報和以及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職責、值班制度要上墻,相關資料要進行整理,建立完整檔案,并將工作制度于日前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切實履行職能,發揮作用。
四、做好應急物資統計和儲備工作
各單位特別是公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的牽頭部門,要根據相關預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實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區直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本系統應急物資的統計工作,以表格形式,將各類應急物資分門別類、詳實細致地進行統計匯總;各鎮、街道要對本轄區各類涉及應急的社會資源特別是裝載機、挖掘機、運輸車輛以及發電設備等大型機械進行詳細統計,以備應急工作中統籌調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將應急物資統計表于前報送區政府辦公室326室(見附表)。
五、積極開展應急宣傳和科普教育
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要積極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資料、開展宣傳咨詢以及在人員密集場所設立宣傳專欄等各種有效形式,大力加強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各種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和教育,深入推進應急知識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增強公眾維護公共安全危機防范意識,提高公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08〕67號)和全市第一次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扎實推進我縣應急體系建設,現就有關事項做如下通知:
一、年內應急管理工作重點
(一)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抓緊建立或明確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落實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承擔應急管理的各項職責和任務。機構和人員情況報縣政府應急辦備案。同時,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督促轄區內的學校、企業落實應急機構和人員,并負責對其進行備案登記。
(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首先,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縣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的決定》(足府發〔2008〕41號)文件要求,加強與縣政府應急辦和市級主管部門的溝通,完成各自的預案編制任務。其次,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督促轄區內的所有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因地制宜編制一套應急預案,并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備案登記。
(三)信息報告和預警。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在轄區內的所有村(社區)設立1名隱患監測信息員并進行備案,對各種非安全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力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建立一支以民兵為主體的義務救援隊伍,對隊伍情況做好備案登記,并實行動態管理。
(五)培訓演練。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年內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以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實戰能力。
二、有關注意事項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區內和單位內部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中心應對的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三類(社會安全事件服從政府統一指揮):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漁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漁業船舶安全、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動物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動物疫情。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具體標準根據各類事件詳細劃分。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5、專項應急預案
在本預案下,中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項預案包括:
(1)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應對雷雨大風、冰雪等強對流天氣,預防和減輕其對畜牧水產業造成危害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2)突發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應對單位內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如車輛行駛安全、火災、盜竊等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3)*區漁業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4)*區漁業船舶水上安全應急預案。
(5)*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和區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的指揮機構由區人民政府主管領導任指揮長,成員由政府有關部門、武警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指揮機構辦公室設在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負責具體應對工作。突發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漁業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和漁業船舶水上安全應急預案的應急指揮部設在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由主任段有德任總指揮,成員由中心辦公室、綜合科、水產科、漁政站及有關科室和二級單位負責人組成。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區政府、各部門、中心及所屬各單位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部門要按規定立即逐級向上報告,同時還要注意信息工作的準確性和保密性。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在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區政府、區畜牧水產中心及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發生區2級及其以上重大突發事件時或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涉及本區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區級應急預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時,事件發生地的街鄉或有關單位應急指揮機構和中心各單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上級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或指導本區、各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4、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要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畜牧水產(漁政)、公安(消防)、醫療衛生、地震救援、防洪搶險、環境監控,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2、財力保障
區政府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8、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9、科技支撐
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我國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區政府、各部門及本單位內部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培訓和宣傳
區畜牧水產中心及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宣傳、教育、文化、廣電等有關部門要配合區政府及業務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一)“一案三制”建設。
1、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1)預案編制情況。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制定了《鎮應急管理工作預案》,編制修訂各類應急預案10余件,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增強。
(2)預案演練情況。3月初,組織鎮干部、各村主干近200人,進行了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前半年,全鎮危化、冶金、機械、建材企業全部開展應急演練,特別是危化生產單位以車間班組為單位開展演練,提升了一線員工的應急能力,累計演練15次。
(3)預案宣傳情況。一、組織專兼職任職人員培訓活動,組織全鎮干部重點圍繞應急管理基本概念、背景、面臨的公共安全形勢與挑戰、處置工作經驗和我鎮應急管理工作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講解,取得了較好效果。二、廣泛開展消防、用電、防汛等知識宣傳和普及和活動,切實提高了全員安全防范意識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2、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應急管理機構設置情況。設立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
(2)企業、學校、社區、村莊等基層組織單位應急管理機制情況。到年底,要求轄區內鄉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基本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實現應急預案全覆蓋。其次,提高預案質量。努力做好職責清晰、簡明扼要、便于操作,注重征求群眾意見,讓群眾參與編制。第三,加強預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辦法,科學規范應急預案制定、審批、備案、修訂程序,明確關聯單位預案之間的關系、銜接、配套工作。
三、加強應急預案日常演練工作
(3)健全完善風險隱患排查、監測預警、資金保障、物資管理等相關制度情況。主要建立了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的溝通與動員機制、資源的配置與征用機制,獎懲機制等等。
3、推進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應急預案法制建設情況。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風險管理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1、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各建立突發公共事件常規數據監測、安全評價、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登記建檔情況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及時分別逐級向其上級報告,同時通過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上傳,不得謊報、瞞報、緩報;建立重大危險源、危險鎮域數據庫,劃分監測鎮域,確立監測點,并重點加強對危險源、危險鎮域的監控,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2、健全完善監測體系。成立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監測人員配置情況,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3、加強預警系統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駐鎮有關單位為應急聯動單位。需要前述應急聯動單位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由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的鎮應急指揮部向鎮應急委員會報告,經鎮應急委員會批準,由鎮應急聯動中心聯絡有關應急聯動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完善專業應急平臺建設情況。鎮應急委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受和辦理向鎮應急委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建設;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收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組織專業部門和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和提出預案啟動建議;按照鎮應急委的決定,組織、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善后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并進行事后評估,按要求有關信息。
(四)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加強公安、武警突擊力量建設情況。由武裝、派出所等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進行現場處置。根據需要,可以申請調遣駐地增援隊伍。
2、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設立了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交通管制組,治安警戒組等,
3、推進兼職應急隊伍建設情況。派出所、鎮衛生院等專業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4、完善應急專家隊伍建設情況。鎮應急領導機構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鎮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其職責是:為鎮應急委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為鎮應急委提供咨詢服務。
5、積極發展應急志愿者隊伍情況。由鎮政府辦公室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加強基層信息隊伍建設情況。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抽調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檔案歸整工作。
(五)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建設。
1、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物資儲備庫建設情況:無;應急裝備儲備情況:無;基本生活物資儲備情況:無;應急物資調度耗損情況:無。
2、加強專業應急物資儲備。森林防火物資儲備情況:無;防汛物資儲備情況:無;礦山救護物資儲備情況:無;衛生醫藥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無;警用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無。
(六)應急運輸保障能力建設。
制定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制度,構建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情況:無;建立突發事件區域臨時通行和臨時限制機制情況:無;健全交通嚴重擁堵緩解與應急機制情況:無。
(七)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
加強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情況:無。
(八)健全應急資金保障機制。
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納入年度預算,落實應急保障資金的情況:無。
(九)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1、加強恢復重建機制建設。
制訂完善安置、救助、補償、撫恤、保險等恢復重建工作制度情況:無。
2、加強調查評估能力建設。
建立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機制情況:無。
3、增強城鄉建筑抗災能力建設情。
應急避難場所和緊急疏散通道建設情況:無;緊急疏散通道和應急避難場所指示標志安裝情況:無。
4、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建立突發事件社會救助平臺情況:無;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法律救助機制情況:無;建立完善心理干預專家隊伍情況:無。
(十)宣傳教育與培訓演練體系建設
1、健全應急知識宣傳體系。
(1)開展公共安全知識“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情況。組織安監、城建、交通、司法、農機、食品衛生等科室相關人員在、北辛武、洪相等村進行宣傳,累計發放各類宣傳單2萬;4月份,在村委門口開展了安全咨詢日宣傳活動,組織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農業技術服務中心、食藥藥品監督管理站、共青團委等部門共計23人,向過往群眾發放各類安全宣傳資料60余種10000余份。
(2)依托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新興媒體等信息平臺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普及情況。各村利用廣播對安全知識進行宣傳并懸掛條幅,共計34條。大力宣傳《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規,努力強化廣大群眾知路、愛路、護路的熱情和責任意識;加強消防安全宣傳。要從火災及其危害、日常防火常識、安全用電、火災撲救及疏散逃生等方面宣傳消防知識,提高群眾自我防護能力。
(3)充分利用圖書館和應急避難場所等開展安全知識講座和展覽情況。分別組織了危化、機械、碳素三場專場培訓會,聘請安泰集團、鴻翔機械設備、志堯碳素三個公司的安全廠長為轄區內的危化、機械、碳素企業員工1000多人進行了安全培訓。
2、健全應急管理培訓體系。
(1)衛計、紅十字會開展應急救護陪訓情況: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