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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內部控制; 財務報告應用指引; 財務報告分析; 基本規范
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該配套指引連同2008年7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共同構建了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配套指引由21項應用指引和1項評價指引、1項審計指引構成,應用指引在整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中居于主體地位。在應用指引中,《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4號――財務報告》(以下簡稱《財務報告指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對其進行解讀。
一、《財務報告指引》的重要意義
(一)是完成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保證
《基本規范》定位了內部控制的五個目標,其中之一是“合理保證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縱觀財務控制的整個發展歷史,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始終是內部控制的一項主要目標。企業財務報告是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的重要途徑,財務報告最重要的是能夠真實、完整、不偏不倚地披露企業的經營成果,給信息使用者(尤其是投資者)展現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財務報告的質量如何,直接關系到廣大投資者乃至其他信息需求部門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而《財務報告指引》對財務報告事前、事中、事后每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如何進行控制做出了全面的、具體的規范,是對財務報告的全過程的控制,是完成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配套措施。
(二)是貫徹落實《會計法》的重要舉措
1999年新修訂的《會計法》只是提出要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沒有提出具體的措施,而《財務報告指引》彌補了其缺陷,對財務報告從編制、對外提供以及分析利用做出了詳細規范。例如為了保證財務報告在編制環節真實可靠,提出了財務報告編制重點關注的內容是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要進行的準備工作――資產清查、減值測試和債權債務核對;財務報告編制的依據是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最終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隨意進行取舍;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附注時應注意的問題;企業集團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應注意的問題;企業編制報告時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可見,《財務報告指引》為會計人員真實地、完整地編制、對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財務會計報告提供了法律保障,從而保證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是對《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重要補充
2000年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對《會計法》有關財務會計報告的具體化,它主要對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編制、對外提供以及法律責任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在更深層次上提高了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但遺憾的是,沒有對財務報告如何分析利用做出明確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財務報告的使用范圍,降低了財務報告在整個會計體系中的使用效率。《財務報告指引》最后一部分,從第十六條到第二十條對財務報告的分析利用做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強調了財務報告分析對企業的重要性。
二、《財務報告指引》的突出特點
(一)層次清楚
指引共四章,二十條。第一章是總則,起著提綱挈領的作用,主要提供了四個方面的信息:制定指引的目的、依據;指引所采用的財務報告的概念;財務報告在三個環節可能存在的三種風險以及風險產生的原因;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要求和財務報告工作的負責人。第二章到第四章主要是圍繞財務報告三個環節的風險采用的具體控制措施展開闡述。可見整個指引結構一目了然,便于學習和掌握。
(二)語言簡練準確
與其征求意見稿相比,大幅度刪減描述性文字和合并同類問題,由原來的二十六條減少到二十條,將第二章“崗位分工與職責安排”全部刪掉;字數由原來的2 966個字減少到1 882個字,減少了1 084個字,減少了37%。以指引第一條為例,征求意見稿中總共89個字,指出指引的目的是“為了指導企業規范財務報告編制與披露,防范企業不當編制與披露行為可能對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共55個字,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而正式稿只有61個字,僅用17個字就概括出了本指引的目的是“為了規范企業報告,保證報告的真實、完整”,制定的依據除了基本規范還增加了《會計法》,比征求意見稿更全面、更具體。再如各章的標題,征求意見稿的第二章“財務報告編制準備及其控制”和第三章“財務報告編制及其控制”,在正式稿中合并為一章,而且標題僅7個字“財務報告的編制”,文字非常精煉。
(三)延續了《基本規范》的理念,明確和細化了各控制主體的職責
基本規范所界定的內部控制主體有四層:一是董事會,二是監事會,三是經理層,四是全體員工。董事會是加強企業內部控制的第一責任人;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于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直接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負責,尤其是企業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承擔重要責任;全體員工在實現內部控制中承擔相應職責并發揮積極作用。《財務報告指引》細化和明確規定了對財務報告進行控制的主體,一是有關財務報告的具體工作(如編制、對外提供、分析利用)由總會計師或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組織領導,具體表現為: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時,企業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財會部門負責人要對財務報告簽名并蓋章;總會計師或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要參加財務報告分析會議,并且在財務分析和利用工作中要發揮主導作用。二是企業負責人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四)簡練概括出財務報告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產生的原因
和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稿更注重風險管理,因此增加了第三條,指出財務報告的風險存在于三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編制階段,產生的原因是“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可能導致的風險是“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和聲譽受損”;第二個環節是對外提供階段,產生的原因是“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導致的風險是“誤導財務報告使用者,造成決策失誤,干擾市場秩序。”第三個環節是分析利用階段,產生的原因是不能有效利用財務報告,導致的風險是“難以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導致企業財務和經營風險失控”。
(五)詳盡指導了企業應如何實施財務報告分析
《財務報告指引》第一次把財務報告分析納入法規的范疇,表明理論界和實務界已經意識到財務分析有助于企業識別風險,從而制定相應措施進行控制。指引在第四章詳盡介紹了從以下環節做起,保證財務報告的有效利用:一是企業首先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財務報告分析工作,為了保證分析的效果,提出要把分析制度化――定期召開財務分析會議,從而把財務分析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二是報告的分析方法是充分利用財務指標(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營利能力指標和發展能力指標)進行分析,分析的對象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及現金流量表。三是為了保證財務報告分析不流于形式,強調把財務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分析報告,并且構成企業內部報告的組成部分。四是為了發揮財務分析的作用,要求分析報告的結果要及時傳遞給企業內部有關管理層級,指導各級的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
(六)強調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新會計準則制度之間的關系
《財務報告指引》總共二十條,但其中竟有四條強調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要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統一的會計制度。具體如下:總則第四條提出“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第二章第六條提出“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規定,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報告”;第十條提出“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編制附注”;第十三條提出“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及時對外提供報告。”由此可見,《財務報告指引》尤其強調企業要實現內部控制目標,尤其是確保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離不開新會計準則制度的基礎性作用,從源頭上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
(七)風險的控制措施切實可行,注重細節
為了避免財務報告在對外提供環節出現風險,指引規定了具體措施:一是強調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及時性;二是明確財務報告的編制完成后要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并要求有關人員(企業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三是財務報告如果需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要和財務報告一并提供;四是財務報告要妥善保管。
三、《財務報告指引》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
(一)制定指引的依據不完整
第一條指出“為了規范企業報告,保證報告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指引。”它明確了指定本指引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但遺漏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它是由國務院的專門對財務報告進行規范的條例,在會計法規體系中法律效力僅次于《會計法》,對《財務報告指引》有著直接的指導意義。建議指引要明文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指引。”
(二)部分條款的規定不夠詳細、具體
《財務報告指引》屬于應用性指引,應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具有實際指導作用,而不是停留在書面上,但部分條款規定過于簡練,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困難。如第十三條規定企業要及時對外提供財務報告,及時性的具體要求是什么,企業怎么滿足此要求,向誰提供財務報告,從條款中都無法找到答案,這就失去了指導的作用。對策有三個:一是明確規定及時性的時間要求以及向誰提供財務報告,但結果會帶來《財務報告指引》字數的膨脹以及與其他法規的交叉重復;二是借鑒中國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增加條款“特殊行業公司財務報告除需遵守本指引外,還需遵循該行業財務報告的特別規定”;三是借鑒企業會計準則的做法,陸續出臺相應的解釋公告,以推進指引的有效實施。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等.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S].2008.
關鍵詞: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財務報告
中圖分類號:F23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2
一、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上市公司作為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主體,逐漸地成為了研究的重點。其中,上市公司作為資本市場中的微觀個體,其公司治理和財務報告質量之間的關系也成為了學術界關注的熱點。
從現實情況來看,近年來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造假事件仍然層出不窮。從國際上看,安然事件無疑是會計造假的重要案例,它所帶來的影響震動了全球,使得關于公司治理和財務報告質量關系的研究成為了會計理論發展的重心,更促使了薩―奧法案的產生。從此業界不僅僅關注于從企業監管的角度對公司財務進行控制,更加注重于從企業內部控制和管理的角度,通過強化公司治理來完善財務報告。從我國情況來看,我國分別在2001年8月和9月了《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通過行政法規的方式規范了公司治理,并在2002年到2003年期間全面地檢查了我國資本市場中的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其目的也在于通過推進完善公司治理來促進財務報告真實性。
盡管在我國已經建立了通過完善治理公司治理來促進財務報告質量的制度,但是仍然有不少企業存在財務報告作假現象。例如財政部駐河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于2009年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神火股份的財務報告質量檢查表明了該公司存在收入不實、成本費用不實、企業無真實交易等問題,此外,岳陽興長出現了凈利潤不實,西安民生存在幫大股東墊付社保等問題,可見我國上市公司中的財務報告舞弊情況仍然常見。
二、文獻回顧
縱覽文獻,我國學者從不同的角度研究了財務報告對公司治理的作用。有的學者利用了理論研究,有的學者則從我國的現實出發進行分析,其中主要的觀點有:“一個好的會計信息系統,能把權責利三者有機結合起來,使得公司治理結構的安排充分發揮其效率……”(石本仁,2002),“現代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完全可以看作是會計對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的逐步健全完善而做出的一種積極反應”(楊惠敏,2000)。
國外學者也較多地研究了上市公司治理同財務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及影響作用。其中,李維安認為公司的財務報告具有邊界,一個是外部邊界,它主要受制于外部條件,比如各種法律制度、規章制度;另一個是內部邊界,它主要決定于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Levitt(1998)將上述觀點進一步深入:“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與合理性將會對其會計信息披露產生影響”。在理論研究的指引下,學界也進行了諸多實證研究,從公司股權結構、董事會特征等等不同的角度來進行了實證分析,以求驗證理論分析的關系,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
三、財務報告質量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一)財務報告質量對公司內部治理的作用
財務報告對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作用體現在諸多方面,而本文將重點從管理層治理、董事會履行職能等兩個維度上進行分析。
財務報告對管理層治理的作用體現在財務報告在公司經理人報酬契約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公司治理中,設置經理人報酬契約之目的在于將公司持有人對經理人的外部約束轉化為經理人的自我約束,通過薪酬上的激勵使得經理人為自我薪酬的提高和公司股東價值最大化做出努力。那么,如何合理地為設置報酬契約提供依據,是一項頗具挑戰性和爭議的工作。財務報告為解決這個問題提供了一個可行的方案,也即通過各種財務指標,如利潤率、資產報酬率和營業收入等來制定經理人業績評價指標,以此作為其薪酬的制定依據。根據我國的具體實踐,財務指標在我國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主要包含有每股盈余、公司凈收益、資產報酬率、凈利潤率等盈利能力指標。對公司治理的研究表明,資本市場越完善,市場越有效的情況下,財務指標在管理者報酬契約中的作用越小,取而代之經濟價值指標的重要性程度越大。我國現在面臨著資本市場并不完善的現狀,因此在一段時間內,公司經理人員的管理薪酬仍然與財務會計指標密切相關。換句話中,財務報告在公司管理層治理中的作用也在一定時期內繼續占主導地位。
財務報告對董事會履行職能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財務報告作為一種董事會可掌握的信息權,通過對信息權的利用來對公司實施實質性的控制。財務報告對董事會的影響之所以重要,是由董事會在公司中的核心地位所決定的。一個公司經營的好壞雖與經理人員的工作密切聯系,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董事會是否很好地履行的它的職能。董事會的職能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即聘請經理人,對其他股東負責并報告公司的業績,進行公司重大決策,構建并維護公司制度,履行監督職能。一般來說,這五個職能是否得到有效履行,有賴于公司的財務報告質量。具體來看,董事會在定制公司重大決策時,必須要充分地掌握公司的各種財務狀況,那么就需要財務報告能夠滿足充分性和相關性,可靠的財務報告能夠是董事會決策能夠成功的必要條件;董事會在履行對股東負責的職能時,必須定期地向股東報告完整而真實的公司財務會計信息,無疑也受制于財務報告的質量;董事會的監督職能主要體現在會計控制機制上,董事會通過對財務報告質量的要求,將其對公司發展的各種目標和要求施加給公司經理人員,使得經理人員規范其行為,力爭在會計上符合董事會提出的各種要求。
總結上述兩個方面的內容,財務報告質量對公司內部治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為管理層治理提供依據,幫助董事會履行職能這兩個方面。
(二)財務報告質量對公司外部治理的作用
財務報告質量在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對債權人治理、對外部投資者監督機制的作用。
財務報告質量對債權人治理的作用,體現在公司債權人通過財務報告質量的好壞來對公司的運轉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干預。由于公司債權人與公司經理人有可能存在目標不一致或者信息不對稱的矛盾,因此為了債權人為了防止經理人員隱瞞公司所存在的財務風險,為了保證資金的債權資金得到合理的保障,可以通過財務報告質量來實現對公司的外部治理。舉例來看,銀行作為一種常見的公司債權人,通常采用事前對公司項目的評估,事中考察公司運轉和資金使用狀況,事后檢查資金績效和企業信用。銀行在對公司的干預過程中,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應的財務報告,根據這些財務報告對公司或者項目的情況進行分析,以此來決定是否對公司繼續借款,是夠調整對公司的借款額度,以及如何管理現有對公司的借款。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現,以銀行為主的公司債權人對公司的監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司所提供的財務報告是否有效。
財務報告質量還可以通過影響經理人市場治理機制,影響接管市場治理機制來影響公司的外部治理機制。首先,接管市場機制的有效實施依賴于財務報告的質量。接管市場機制是指當公司經營狀況不佳,企業形象惡化時,公司的股價受其影響將會下跌,因此公司的潛在投資者可以通過集中股票或者股票權的方式來調整公司的治理結構,改變公司的董事會結構或者更換經理層,以求完善公司治理,從股票的上升中或者投資收益。不難發現,在這個過程中公司披露的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影響到了接管市場治理機制的實現。只有及時合理且真實的信息披露,才能將公司的業績反映到財務報告上,從而影響到投資者的決策行為。其次,財務報告質量的好壞決定了經理人市場的優劣。在經理人市場上,通常是公司的董事會,人力資源部門以及各種獵頭公司,根據市場上經理人員的個人情況及履歷來挑選適合于本企業的經理人員,其中經理人員在其任期內的業績情況是重要的考察內容,越是取得過優秀成績,為其他公司創造過良好業績的經理人員越會受到許多公司的追捧。那么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是這個挑選經理人員的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它能夠可觀地反映經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個人素質以及對于公司的價值。只有可靠的財務報告質量,才能促使公司決策層能夠挑選到合適的經理人員。
四、以完善財務報告質量來促進公司治理的建議
(一)完善財務報告質量的會計要求
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一方面受到公司治理結構好壞的影響,另一方面更受到公司財務報告質量的影響。原因在于,財務報告是一個公司的各種利益相關者了解公司運營情況,獲取公司相關消息的重要平臺,財務報告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了公司外部監管者的監督,影響了公司內部的管理。因此,應該從系統的角度來完善財務報告質量。從制度的角度來看,財務報告質量依托于整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因此應該從優化會計準則,完善會計制度的角度來實施改革。此外,還應該強化公司會計人員的職業能力,培養會計人員的誠信作風,以此來保證財務報告質量,從而促進公司治理。
(二)強化會計師事務所作用
會計師事務所在保證財務報告質量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會計師事務所獨立于公司的管理系統,它關于與從外部角度出發對公司的會計信息進行審計。在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制度應該在保證獨立性與完善審計相關配套制度上得到強化。第一,應該進一步確保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這樣才能使其不受控制地監督會計信息;第二,應該由監管機構對會計師事務所實行長期嚴格的監督,這樣才能確保會計師事務所的公正性不受到侵害;第三,應該創新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形式,比如實行由證監會進行集中的安排與分配,由證監會安排會計師事務所在全國各個區域之間進行輪流的交叉的工作機制。強化會計師事務所的作用,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進而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
(三)強化政府監管能力
強化政府對于上市公司的監管制度,提高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能力,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手段。無法回避,我國目前普遍存在的虛假披露和財務報告質量低的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強有力的政府監管。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強化政府對財務報告質量的監管。首先,應該加大監管的范圍與力度。在橫向上,應該加大證監會監管的范圍,使制度和法律之網能夠觸及公司經營中的大部分領域,壓縮上市公司虛假披露的空間與機會。在縱向上,應該加強監管的力度,即實施持續的嚴格的監管措施,使得一旦公司出現虛假披露定會遭到嚴格的制裁與懲罰。其次,應該構建證監會內部的監督激勵與約束制度。對于監督績效好的單位和部門,應該實施績效獎勵,從而鼓勵工作的熱情;對于利用制度漏洞謀取私利,縱容虛假披露的相關人員,應該嚴懲不貸,保證制度的權威。第三,應該建立嚴格監督的部門文化。即應該培養嚴格執行制度,高效實施監管的工作文化與工作作風,確保政府監管行為的高效。
(四)強化企業誠信文化
建立與強化上市公司的誠信文化,是解決財務報告質量低,財務舞弊問題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途徑。從社會和政治的角度來看,沒有一項制度能夠保證完美,沒有一套監管體系能夠保證企業完全按照規范性質,也沒有一部法律能夠完全沒有漏洞。因此,文化建設是對制度漏洞的重要填補。從世界上頂尖企業的發展歷程來看,凡是能夠永葆生命力,實現財富巨大擴張的企業往往具有鮮明、堅實的誠信文化。通過建立起上市公司的誠信文化,我們可以讓公司在制度的規范下實行有效的會計信息披露。具體來看,一方面,應該加強公司文化渲染,以員工培訓、日常交流的方式來構建誠信文化,排斥虛假披露。另一方面,應該建立誠信的公司內部獎懲體制,從薪酬上獎勵誠信員工,從懲罰上規范不誠信員工,讓誠信成為公司人員身上的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
參考文獻:
[1]紀信義,曹壽民.公司治理結構對財務報告品質可靠性的影響[J].審計與經濟研究,2010(1).
【關鍵詞】 財務報告; 非財務信息; 對標分析
財務報告作為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重要反映,上市公司定期公布的法定資料,越來越受人們的重視。通過對企業財務報告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分析,可以評估企業價值,對企業的發展方向與前景做出合理的預測。然而,現行財務報告存在反映滯后、不準確等不足,影響著財務報告使用者對企業價值的判斷,因此,基于企業價值下的財務報告改革勢在必行。
一、財務報告列報的目標
(一)受托責任觀
受托責任是指企業受托者對所有者托付的資源承擔有效的管理責任,資源的受托者應該向企業的擁有者——股東,如實反映受托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是一種委托與受托的責任。因此,受托責任觀認為,財務報告應客觀真實地反映管理層的受托責任及其履行情況,其強調的是披露信息具有可靠性與真實性。
(二)決策有用觀
決策有用觀認為,財務報告的目標就是向財務報告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和信貸者以及企業管理當局和政府等)提供對他們進行管理決策有用的信息、其強調的是披露信息的相關性與重要性。
受托責任觀與決策有用觀并不是完全背離,而是相互補充、相輔相成的。正如Solomons所言:“可以把會計確認受托責任的作用看作從屬于決策作用,它構成決策作用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受托責任觀包含在決策有用觀中。基于“決策有用觀”財務報告列報目標下,更有利于反映企業價值。因此,基于企業價值下的財務報告改革已是大勢所趨。
二、現行財務報告的不足
(一)財務報告格式上的不足
1.財務報告各報表間聯系不夠緊密。資產負債表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利潤表按收入與費用分類計算凈利潤;現金流量表按經營、籌資、投資分類核算,三張主要報表分別按各自的分類方式列報,缺乏相互之間的聯系性。財務報告是企業價值的信息載體,只有打通各張報表之間的聯系,幫助報表使用者分析相同性質的活動對資產、負債、盈利虧損以及現金流量的影響,才能正確分析企業的價值,為企業的發展做出正確的決策。
2.財務報告模式固定化。無論是工業企業還是商業企業都采用統一的財務報告、統一的表內項目,四張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這種固定的格式使各個企業的財務信息具有可比性。然而,固定的模式卻掩蓋了企業的特點,阻礙了企業的發展。企業各項資產、費用具體用于何種活動,各項負債源于何種活動,都不能清晰地表示出來。
3.財務報告各要素格式化。無論是工業企業還是商業企業,都采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要素,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的性質。例如“存貨”項目,準則要求按照“材料采購”、“原材料”、“發出商品”、“周轉材料”、“委托加工物資”、“生產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減去“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如此格式化的要求,不能很好地區分企業倉庫的實際庫存與在途物資,也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的性質,不能較完善地體現企業的價值。
4.財務報表附注繁瑣化。現行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報表附注兩部分,其中財務報告居于主導地位,財務報表附注對財務報告起補充說明作用。由于現行財務報告模式固定化、財務報告各要素格式化,大量的財務報表附注涌現,主次不分,給使用者帶來了不少困惑。
(二)財務報告內容的不足
1.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價值。基于謹慎性考慮,企業大多采用歷史成本計量。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通貨膨脹日益嚴重,歷史成本已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價值。例如,企業購入一套辦公樓,2005年計成本50萬元,并按50年計提折舊,然而由于近幾年房地產的升值,歷史成本計量明顯已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價值。
2.人力資源等不能用貨幣化的信息沒有充分體現在財務報告中。由于人力資源等信息,不符合會計確認和計量的標準,無法用貨幣加以計量,因此,大多數企業沒有在財務報告中加以體現。然而,隨著信息化的發展,人力資源為企業創造的價值越來越大,缺少人力資源的財務報告已經無法反應企業真實的價值。人力資源等非貨幣信息在企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不容忽視。大量非貨幣信息無法體現,必將大大削弱財務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影響企業價值的評價,因此,人力資源等不能用貨幣化的信息應加以補充。
3.財務報告信息披露不夠及時。在信息化時代,有效的信息能為企業帶來大量的財富,而滯后的信息卻有可能使企業錯失良機。現代企業每天都在運作,每天都有大量交易,然而,企業卻不能每天把企業有用的信息披露。企業都是每月底出當月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則要年度末四個月報出,當使用者得到某些信息時,往往已經滯后,影響使用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4.財務報告中缺少非財務信息。現行財務報告只根據企業具體業務反映企業的真實情況,而未能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等非財務信息。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責任對企業的影響越來越大,通過披露社會責任報告,使企業更加注意保護環境,維護企業的社會形象。這樣不僅順應了國家提倡的可持續發展,為國家做出了貢獻,也提高了企業自身的價值,為企業持續長久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只有具備了完整的社會責任報告,財務報告才能更加真實地體現企業價值。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會計信息的披露已成為外界了解我國上市公司的重要途徑。為了消除各界對于我國A股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疑慮,我國主管機構積極推動會計準則與國際標準接軌,并落實各項監管機制。學者們從各種角度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穩健性的問題。財務穩健性是公司價值最重要的指標。會計信息是經濟信息的一項密不可分的重要組成部分,怎樣高效的開發以及利用會計信息,是會計理論領域和實務領域的一項重要任務。由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因素,在會計準則產生之前,奉行穩健主義已成為會計確認和計量的一項重要原則。
2 財務報告穩健性的理論分析
2.1 財務報告穩健性的定義
財務報告穩健性本質上是一項限制性的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它是會計確認和計量的重要原則,也是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衡量指標。
2.2 財務報告穩健性產生的理論解釋
財務報告分析,簡稱財務分析,是指以企業財務報告反映的財務指標為主要依據,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情況進行評價和剖析,以反映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的利弊得失、財務狀況及其發展趨勢,為改進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和優化經濟決策提供重要的財務信息。財務分析既是已完成的財務活動的總結,又是財務預測的前提,在財務管理循環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
其重要意義有以下幾個方面:財務報告分析是評價財務狀況、衡量經營業績的重要依據。財務報告分析是挖掘企業潛力、改進財會工作、實現理財目標的重要手段。財務報告分析是合理實施投資決策的重要步驟。通過企業財務報告的分析,可以了解企業獲利能力的高低、償債能力的強弱及營運能力的大小,可以了解投資后的收益水平和風險程度,從而為投資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
3 財務報告穩健性的影響因素分析
3.1 經濟業務
部分企業通過捏造虛假的經濟業務,調整財務報告,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與隱瞞的關聯方簽訂假的銷售合同,大幅虛增收入,提高其盈利水平;部分企業通過簽訂虛假的合同,虛增成本支出,減少當期利潤,以便偷漏稅款。
3.2 會計確認和會計估計
部分企業未嚴格執行權責發生制,通過調整業務的確認期間,在不同的會計年度間進行調整,比如通?^調整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調整當期固定資產折舊;通過調整收入確認年度,調整當期利潤;通過調整原材料領用數量,調整當期利潤。部分企業將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項目作為資產,通過虛盈實虧的方法增加利潤。
3.3 資產重估
企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或者進行企業改制時,往往會對資產進行重新評估。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企業在采用固定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股權投資時,對于評估增值、減值部分計入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部分企業在進行股權投資時,采用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并通過評估增減值來調整企業的盈利和資產結構。
3.4 現金流量嚴重不平衡
某些上市公司為達到粉飾經營業績的目的,往往采用資產裝潢、股權置換、內部關聯交易、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等手段,增加賬面利潤。由于上述措施一般不會增加公司的現金流入,反而可能會因利潤的增加多交所得稅而增加現金的流出,結果必然導致財務報告反映的會計利潤與現金流量表反映的現金流量出現嚴重的不平衡。
3.5 非經常性損益占利潤總額的比重
一些上市公司在經營業績滑坡的情況下,往往利用資產置換、股權置換、內部關聯交易、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等手段、來增加非經常性利潤。以此來粉飾財務報告,審計人員在審計財務報告時,若發現非經營性損益占利潤總額的比重較大,就該注意該報表的真實性。
4 提高財務報告穩健性真實性和透明性的對策
4.1 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
依靠外部監管,來實現透明的信息,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首要的是要有一個完善的監管體系。目前單靠政府監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同其他層次的監管主體有機的結合,組成一個由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三方共同組成的、功能互補的監管體系結構。給不法會計行為以威懾,防止舞弊行為。當然,作為證券市場上立法和執法主角的證監會應集中精力查處內外串通及違反法規的案件,產生足夠的威力;證券交易所則負責日常的信息監管工作,核心是通過上市規則和上市協議書制約上市公司應嚴格執行會計制度;而證券業協會要充分發揮作用,制定內部自律管理規定,對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嚴格規范。
4.2 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面對盡顯突出的舞弊性財務報告,保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也是至關重要的。為了保證服務質量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以要求上市公司采取強制性變更制度。即對同一審計單位只允許聘任一定時期,到期更換,未到期更換必須披露更換原因,并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否則不得更換。因為,如果注冊會計師的職位和薪水長期過分依賴一個上市公司,二者之間就可能發生復雜的利益關系,就會滿足一些客戶的不正當要求,幫助他們造假,而且也不利于發現一些執業問題;除此之外,還可要求上市公司每年必須披露相關的審計費用,對嚴重超過行業平均收費標準的行為,給出合理的解釋。
4.3 提高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和會計從業人員的水平
《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然而,部分企業管理者依法經營的意識淡薄,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會授意修改會計信息,部分會計從業人員水平較低,無法提出專業意見,或者不能堅持原則,最終造成財務報告的失真。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和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企業管理者法律意識和會計從業人員水平,并適應不斷發展的會計工作要求。
4.4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一是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配備有豐富工作經驗的監事人員,確保企業依法經營,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二是成立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核企業財務報告,監督內、外部審計機構,以及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重大關聯交易等工作,確保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三是通過信息化手段固化內部控制流程,減少財務報告中人為的操縱可能,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獨立性。
[關鍵詞] 分析師關注;及時性;信息披露;外部監督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673-5595(2014)04-0020-05
一、引言
及時性作為會計信息質量基本要求之一,對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具有重要意義。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及時披露定期報告。有研究表明,財務報告披露的早晚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1]25,及時披露財務報告能夠引導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2]345,降低證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程度[3],緩解相關使用者的利益沖突[4]。作為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之間重要的信息中介,證券分析師(以下簡稱分析師)的信息來源廣泛,能夠對財務報表進行更為專業和深入的分析,也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信息披露,包括盈余預測和推薦評級、提供研究報告以及公開通過新聞媒介表達觀點等,可以說,分析師的關注和跟蹤向資本市場傳遞了更多有價值的信息[5],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6],進而作為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外部監管者[7]245,影響著上市公司的治理行為[8]。那么,分析師關注是否會影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決策,使其更加及時披露會計信息,從而降低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呢?如果有影響,這種影響會受到公司治理情況的“干擾”嗎?對其進行研究對于從外部環境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考察分析師的監督職能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以中國2001―2012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實證檢驗分析師關注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時性的影響,并將樣本按照審計意見類型進行測試。本文可能的貢獻之處在于:(1)以往文獻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治理特征對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影響,鮮有文獻從外部因素考察對財務報告及時性的影響,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的理解。(2)通過考察分析師關注與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關系,為分析師外部監督職能的相關研究提供增量證據。
二、文獻回顧與理論假設
上市公司年報具有信號作用,及時披露可以修正或證實利益相關者的預期,為其投資決策所用。Chalbers和Pelunan早在1984年就研究了證券市場對信息披露時間的反應,研究結果發現市場對提前披露的信息能做出積極反應,而對延遲披露的信息持消極態度。[1]21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于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對于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有關研究也逐漸深入。Haw等使用1994―1997年較早時期的中國上市公司數據研究發現,業績好的公司比業績差的公司要更早披露年報。[9]Bipin 和Sanjeev在研究董事會和機構投資者對盈余消息影響時也發現利好消息的年報傾向于早披露,相反,壞消息則較晚披露。[2]343陳漢文和鄧順永通過分組檢驗方式發現,雖然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加大了規范力度,但盈余報告及時性變化不大,仍然存在“好消息早,壞消息晚”的特征。[10]Chen等研究中國股市發現,審計遲滯和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頻率正相關,這表明財務報告披露不及時,有可能是審計雙方的談判協商久拖不決,審計遲滯是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可能性增加的信號。[11]此外,李維安等發現年報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年報遲滯時間較久,且年報披露不及時。[12]王雄元等認為“非標”意見對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影響顯著,“標準”意見公司會更早披露其財務報告。[13]
由上述文獻回顧可知,諸如業績和審計意見等公司治理狀況會影響財務報告披露的及時性,存在“好消息”的公司除了具有如實披露的動機外,還會選擇提前披露其年報信息,以期獲得投資者更多的關注和超額回報,向資本市場傳遞公司利好信號;而延遲披露則正好相反。隨著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和完善,其研究重點也逐漸由內部治理機制轉移到了外部治理機制,很多學者注意到諸如外部環境對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影響[1415],而分析師作為外部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作用也越發受到關注。
分析師作為解讀和分析財務信息的主要中介力量,是證券市場與投資者之間的重要信息紐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信息的傳播效率、提高公司的信息透明度。[16]近年來,分析師對公司治理行為的影響受到了廣泛關注。Hong等進行了實證研究,認為分析師關注會增加公司股價的信息含量,提高公司信息的透明度;持續的分析師關注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具有推動作用,更能夠促使上市公司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17]Chang等發現分析師關注較少的公司,信息不對稱情況會更加嚴重;分析師的關注可以起到潛在的公司治理作用,進而影響公司管理層的決策行為。[18]Knyazeva實證分析了分析師在公司治理中的潛在作用,認為在管理層行為和企業財務業績方面,分析師關注與公司治理的作用具有相似性。[8]Arya和Mittendorf認為分析師可以協調競爭公司間信息披露,持續的分析師關注會促使上市公司進行更為充分的信息披露。[19]
綜上所述,我們注意到分析師關注會影響企業信息披露決策,加速資本市場信息傳播,向資本市場傳遞更多信號。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限定其他條件,分析師越關注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披露越及時。
中國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8月第30卷第4期李曉玲,等:分析師關注影響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嗎?三、樣本選擇與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本文以2001―2012年A股所有觀測值為初始研究樣本,在研究中按照以下順序對樣本進行了篩選:(1)剔除了非正常交易狀態下的ST、*ST及退市的觀測值;(2)由于經營環境和會計準則的差異,參照研究慣例剔除金融類上市公司樣本;(3)刪除了存在數據缺失的樣本觀測值,最終得到14199個樣本觀測值。財務分析師跟蹤數據來自CSMAR 數據庫,公司治理數據來源于CCER數據庫,其余數據均從RESSET 數據庫獲取。對所有連續變量分別在1%和99%分位數進行了winsorize 處理。
(二)變量選取與模型設定
1.關鍵變量定義
分析師關注的度量,我們用兩種方法來加以度量,AFNUM指分析師人數自然對數,等于LN(1+分析師關注人數),ADNUM指分析師關注虛擬變量,1代表有分析師關注,0代表沒有關注;信息披露及時性的度量(RLAG),為考察分析師關注對年報及時性的影響,我們選擇報告延遲①這一指標來表示年報披露的及時性;審計意見(OPINION),是虛擬變量,若為無保留意見則賦值為1,否則為0;未預期盈余(UE),采用隨機游走模型通過本年盈余減去上年盈余再除以上年盈余絕對數而得,具體計算如下:
2.模型構建
四、實證結果及分析
五、穩健性檢驗
為檢驗分析師關注對報告披露時滯RLAG是否會受到企業盈利能力的影響,即受到“好消息早,壞消息晚”的影響,本文將樣本按照資產收益率ROA區分為虧損企業(ROA0)進行檢驗,回歸結果顯示,無論盈利企業還是虧損企業,分析師關注數目AFNUM與報告披露時滯RLAG都在1%水平上顯著負相關,系數分別為-28574、-12204,T值分別為-300、-457。而對于虧損企業,虛擬變量ADNUM與報告披露時滯在10%水平上顯著負相關,系數為-23258,T值為-180,盈利企業之間則在1%水平上顯著負相關,系數為-40945,T值為-814,說明相對于虧損企業,分析師關注對于盈利企業的影響更為顯著,但總體而言,無論企業業績好壞,分析師關注都會影響財務報告披露的及時性。
本文借鑒YU、王振山和姚秋的研究,使用超額分析師關注度來檢測分析師關注與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關系[7]255,[20],即
六、結論與啟示
本文以2001―2012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實證檢驗了分析師關注對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影響,結果表明分析師越關注,企業財務報告披露越及時;區分審計意見后,相對于“非標”意見,在標準審計意見下,分析師的關注會使財務報告披露得更加及時,說明審計意見對分析師關注與財務報告披露時機的選擇有較大影響。本文的檢驗進一步證明,分析師行為會影響公司治理行為,分析師的跟蹤會影響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披露時機的選擇。因此,在中國未來信息披露制度的設計上,應多從外部監管視角出發,考慮分析師的作用,使信息披露由強制性轉變為市場效率的自覺要求,從而引導和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此外,作為財務報告使用者要注重分析師研究報告的信號傳遞作用,對于報告中提示未能及時披露財務報告的公司,要警惕其潛在的意圖和風險。
當然,本文在研究上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在區分其他公司治理條件下研究結論是否適用,分析師關注在提高財務報告披露及時性的同時是否提高報告披露的整體質量,這種影響是否會給企業帶來諸如股價或業績的提升,明星分析師關注是否會使得財務報告披露得更加及時,上述問題將是以后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注釋:
① 報告延遲(Reporting Lag)是指財務報告實際公布日與上一會計年度結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
② 有研究表明,審計意見類型對信息披露及時性的影響最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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