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商超食品安全工作總結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2020年上半年,我股室克服人員知識層面等各方面不足的實際,扎實抓好全縣糧食統計、糧食安全、市場監管等各項工作,基本按時完成了本股室對應上級部門及局領導等交辦的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了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逐步完善了企業通過網絡直報系統直接報送,建立了“建平縣糧食統計、安全、通知”微信群,統一規范了各企業統計人員的聯系方式、電子郵箱,使糧食企業通過網絡直報系統進行統計報表步入正軌。
二、認真地完成了社會糧油統計工作
糧食流通行業統計及分析工作(月報)、糧食價格監測報表(周報)、糧油收購及價格日常報表(五日報)、玉米市場化收購資金日常報表、糧食加工行業統計及分析工作(月)、糧食加工行業經濟報表(季)等各類報表都能夠基本認真完成。
三、認真及時完成社會糧油平衡調查、統計及上報工作。
全縣114戶城鄉居民糧油固定調查點信息采集、調查、統計、分析工作能夠保質保量及時完成上報。
四、認真、及時完成了糧食基礎設施建設及投資統計資料的統計、分析和報送。
五、及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雜糧產業基本情況調查及上報。
六、及時完成糧食企業安全保障調控(糧食物流設施項目)資料整理及上報。
七、及時完成糧食企業“十四五”規劃及上報工作。
八、對全縣政策性臨儲糧、地方儲備糧、應急儲備糧的收購、銷售、儲存、輪換等各項工作進行了認真檢查和監管,沒出現任何問題。
九、強化“兩個安全”工作,保障糧食安全
1.糧食安全生產
指導督促企業嚴格按照一規定兩手則內容進行作業,要求企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風險防控措施、隱患排查機制、應急處置預案等各項工作,加強企業出入庫生產、用電、用火等管理規范、化學藥劑管理規范;要求企業必須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自查及上級部門安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及安全隱患都能認真整改,總結報告及整改情況都及時上報。我縣糧食企業上半年沒有發生人員傷亡安全生產事故。
2.庫存糧食數量質量
企業倉儲設施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糧食庫存賬實相符、帳帳相符。轄區內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質量、儲存品質、食品安全指標都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通過了上級部門政策性糧食大清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回頭看”驗收,并及時上報《關于開展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回頭看”的工作報告》。
十、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圓滿完成(可研報告已批復)。
十一、不折不扣的完成本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上級業務部門布置的其他各類臨時性報表、報告都能按時完成及上報;本局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也積極、認真按時完成。編制完成《建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平縣糧食應急供應預案的通知》(建政辦發【2020】3號);編制完成《建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縣成品糧油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建政辦發【2020】2號);疫情期間聯合工信局、農業農村局三家共同行文編制完成《關于開展建平雜糧進商超活動的通知》(建發改發【2020】7號);編制完成《建平縣發改局糧食安全工作》進行上報;根據建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要求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找螅磿r編制完成《做好保障糧食安全工作》,并及時上報等等。
雖然本股室承擔的工作較繁瑣,各類電子軟件較多(以后逐年還在不斷增加),我們克服人員知識層面等各方面不足的實際,各項工作都能在限定時間內認真、及時地完成。
元旦、春節即將來臨,進入安全事故的易發和多發期,我們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周密部署,扎實工作,讓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節日,扭轉全縣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確保年安全生產工作平穩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辦發電〔2007〕73號)要求,按照《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規定,現將做好年元旦和春節期間安全工作大檢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落實安全生產檢查責任
目前我縣安全形勢相當嚴峻,元旦、春節期間安全工作任務重,意義深遠,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極端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的認識。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經濟效益,安全與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的關系,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鼓足干勁,增強信心,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定措施,嚴格監管,扎扎實實把元旦和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抓緊抓好,逐漸扭轉我縣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
要進一步明確職責,狠抓安全生產檢查責任的落實。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安排部署,認真督促落實。企業業主的責任主體地位必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安排好本企業、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要通過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進一步分解細化安全生產責任指標,強化對安全生產責任的量化考核。要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努力構建和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二、制定工作措施,加強對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提出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做到心中有數,措施有力,責任到人,工作到位,確保元旦和春節期間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要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人人關注安全、關愛生命,自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氛圍。文廣、報社等新聞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作用,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宣傳自防自救技能,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要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工作,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的培訓,強化對人民群眾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不斷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大力提高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能力。
三、深入實際,扎實開展好安全大檢查工作
(一)檢查內容
1、安監部門要加強管理,認真吸取群力煤礦“11.8”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教訓,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對所有煤礦“一通三防”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嚴防超通風能力生產,完善通風系統。要提高瓦斯管理等級,對高瓦斯礦井強制要求采取“四位一體”綜合防范措施。加大對煤礦防治水的監管、監督力度,督促煤礦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規定,對礦井水文地質資料不清,防排水系統不完善,存在老窯積水等重大隱患而盲目生產的煤礦要堅決責令停產整頓。強化頂板管理工作,要認真吸取我縣煤礦頂板事故多發的教訓,落實頂板管理規定。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全面落實煤礦采、掘、機、運、通等各方面規定。要按照地區和縣的要求,落實煤礦現場管理規定,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要加強驗收檢查工作,嚴把煤礦復查驗收準入關,堅持驗收標準,嚴格驗收紀律,完善驗收程序。
2、交通部門要加大對客運企業、站點的監管力度,切實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格按照安全運輸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加大對駕駛員的考核培訓教育及管理力度,防止責任事故發生。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大路檢路查力度,加大對無證駕車、酒后駕車及超員超載等違章行為的整治力度,認真做好春運期間的保暢服務工作。農機部門要規范管理,嚴禁農用車和貨運三輪車客貨混裝和載人趕場等行為發生。
3、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檢查,要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加油站點等易發生火災場所的檢查和監管,防止節日期間歌舞廳、網吧和舉辦大型活動地點火災事故,要特別重視農村50戶以上大村寨消防安全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置,及時整治,確保不發生火災。
4、安監部門要組織人員對煙花爆竹生產和銷售進行清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責令停產停銷,加大對土法生產煙花爆竹的的檢查和取締力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納雍縣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動工作方案》(納府辦通〔2007〕13號)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嚴防因非法經營和不合格產品造成的安全事故。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的監管,確保安全。
5、國土部門要加大對非法煤窯的排查力度,要進行動態巡查,發現反彈立即會同鄉鎮政府炸封關閉,嚴防過節期間盜采行為的出現。同時加強地質災害的預防處理工作,堅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各鄉鎮要對已關閉的礦井、報廢礦井要加強巡查和監控,防止死灰復燃和非法生產;要以鐵的措施,鐵的手段,鐵的紀律繼續抓好非法采煤窩點的炸封取締工作,做到標本兼治;要采取有力措施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好生產生活用煤困難。
6、鄉企部門要加大對非煤礦山的規范管理和深入整治,工作措施要有力,人員擺布要到位;同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加大督查巡查力度,防止非法生產行為;要特別重視水東鄉等地開采鉬礦、鉛鋅礦、重晶石等安全生產工作,防止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7、其他各部門按照層級管理規定和“一崗雙責”要求切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建設部門負責建筑工程和風景名勝區專項安全檢查,加強對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專項安全檢查;教育部門負責學校專項安全檢查;水利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建設工程(含中小水電工程)專項安全檢查;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森林防火專項安全檢查;旅游部門負責旅游景點專項檢查,保障游客人身和財產安全;衛生主管部門負責衛生系統及職業健康監護檢查,做好各種疫情和傳染病的監測和防控;工商、衛生部門加強食品安全檢查,防止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氣象部門負責防雷設施、設備,氫氣球施放專項安全檢查;電力部門負責電力安全專項檢查;其他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業專項安全檢查。
(二)檢查要求
1、對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限期整改決定,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超越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范圍,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應當及時移送其他相關部門處理,并記錄在案備查。
2、檢查、督查人員要向受檢單位及時反饋檢查意見,對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期限、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受檢單位要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在規定時限內將整改情況報送檢查單位備案。
3、對隱患的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落實,重大隱患實行“編號登記、限期整改、專人負責、復查銷號”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4、有關部門和單位及企業負責人,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不認真進行治理或整改不力,致使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和檢查人員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沒有跟蹤落實,致使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