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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我們制定了《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提高城鎮職工、居民的住房水平,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管理工作,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方針、政策,根據國家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計劃,并進行宏觀指導。
各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實施方案,編制經濟適用住房的發展計劃與規劃,指導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
各直轄市、市、縣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具體實施方案;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經濟適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并按國家住宅建設標準(不含別墅、高級公寓、外銷住宅)建設的普通住宅。
第四條、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認定的標準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對離退休職工、教師家庭住房困難戶應優先安排經濟適用住房。
第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體現經濟、適用、美觀的原則,使用功能要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條、地方人民政府要在計劃、規劃、拆遷、稅費等方面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制定政策措施,予以扶持。
第七條、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優先安排建設用地。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的供應原則上實行劃撥方式。
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資金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籌集:
(一)地方政府用于住宅建設的資金;
(二)政策性貸款;
(三)其他資金。
第九條、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每年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計劃,提出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主管部門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指定或設立專門機構,承擔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出售、出租等工作,并對其進行監督和管理;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
第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一般應以招標的方式選擇施工單位建設。
承建單位要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和成本確保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質量。
第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由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管理部門按建設成本確定,報當地人民政府審批后執行。
建設成本構成:
(一)征地及拆遷補償安置費;
(二)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
(三)住宅建筑及設備安裝工程費;
(四)小區內基礎設施和非經營性公用配套設施建設費;
(五)貸款利息;
(六)稅金;
(七)以(一)至(四)項費用之和為基數1%-3%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購房者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按規定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不斷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
近年來,我市把推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作為發展高效農業、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關鍵措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得到了較快發展。至去年底,全市共組建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703個,入社農戶26.8萬戶,占全市總農戶的82%。
一、我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過近幾年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逐步成為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主體,成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力量,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為發展高效規模農業增添了新的活力。農民專業合作社把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有效銜接起來,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形成了組織發展與產業規模擴張互動的局面,成為推動“一社一品”、“一村一品”的重要載體,推進了特色產業的規模經營。如:分界鎮通過蠶桑合作社、甜豌豆合作社、綠花菜合作社帶動了三個萬畝產業;黃橋鎮通過雙橋蔬菜專業合作社,新街鎮通過綠色經典蔬菜專業合作社帶動了兩個超萬畝的蔬菜生產園區,品種多,規格全,質量好,貨源足,外地客商絡繹不絕;宣堡鎮益民苗木專業合作社帶動了一個新興產業,發展苗木花卉近萬畝。
二是為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構筑了新的載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組建初期,農民專業合作社僅局限于傳統的養殖業和種植業,經過不斷的發展,現在已拓展到水產、蔬菜、水果、花木、藥材、農機、植保等領域,基本上實現了所有生產經營項目,只要有一定規模,都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規模經營,振興了主業,帶動了副業,形成了產業;通過包裝加工,增加了附加值;通過建立專業市場和銷售窗口,促進了農產品銷售;通過注冊商標、“三品”認證,增強了市場競爭力。如毛莊羊業專業合作社,把社員養殖的肉羊進行宰殺分割、包裝銷售,每只羊銷售收入增加60多元,另外將羊糞收回加工有機肥料,每只羊增加收入50多元;益民苗木專業合作社,帶動了上千人圍繞苗木搞經營,有收購的、銷售的、挖樹的、上卸的、運輸的、綠化的,并在常州夏溪花木市場租了門面,為全市苗木展示銷售服務,形成了一個產業鏈。
三是為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探索了新的路徑。農民專業合作社融技術指導、信息服務、物資供應、產品銷售等服務功能為一體,解決了集體經濟組織“統”不了,基層農技服務部門“包”不了、一家一戶又“干”不了的問題,且合作社的服務范圍也在不斷延伸,由過去的產中合作服務向產前、產后服務延伸,由過去的信息服務、技術服務向生產資料購買、產品包裝、運輸、加工、銷售服務發展。通過整合資源配置,形成了1+1>2的合力,已成為農業服務體系中的一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新生力量。如:分界鎮七賢家禽產銷合作社實行“八統一分”的經營模式,通過與農戶簽訂協議,既降低了苗雞、飼料和藥品的成本,又為農戶提供了技術、防疫、銷售服務。
四是為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拓寬了新的渠道。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節約了人力、物力、財力,批量采購,價格低,節約了成本;通過統一技術指導,產品質量好、產量高,增加了收入;通過統一銷售,避免了客商壓級壓價,減少了中間環節,避免了中間盤剝,確保了社員利益不受侵害。特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發展了高效農業,富民效應逐步顯現。如:趙莊甜豌豆專業合作社,105個成員帶動了6000多戶,面積由原來的100畝增加到1萬多畝,畝純收入由過去的稻麥兩熟1000元增加到現在甜豌豆一熟就3000多元;七賢綠花菜專業合作社,推行“甜豌豆—綠花菜”模式,185個成員種1134畝,平均畝收入7600元。
五是為合作社建設模式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我市各合作社牽頭人中有專業大戶、農民經紀人、技術能手、農業服務部門、農業龍頭企業、村組干部等,牽頭人不拘一格,他們各具優勢和特色。基層黨員、干部、大學生村官,思想素質好,號召力強,有奉獻精神,他們牽頭辦合作社,一般都能秉公辦事、規范運作,影響力大;能人牽頭辦合作社,科學技術普及快,產品銷售快;龍頭企業牽頭辦合作社,產品適銷對路不愁賣,加工升值空間大。但是,高效設施農業經濟效益好,但投資規模大,技術要求高,市場開發難,普遍社員望利興嘆。各牽頭人積極創新,如元竹蘆蒿專業合作社、馬甸金強花卉專業合作社,他們由企業老板投資租土地、建大棚、配套現代化設施,實行統一供應種苗、統一肥水管理、統一技術指導、統一包裝銷售,各成員租大棚承包田間管理,拿基本工資,盈利部分,按產量依比例分成。實踐證明,這種運營模式,成員不擔心沒錢、沒技術、沒銷路不能發展高效農業,牽頭人不擔心成員出工不出力,形成了優勢互補。
二、當前我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總體上看,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但仍處在起步階段,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1、帶動能力還不夠強勢。目前,我市各類合作社數量多、規模小,不少鄉鎮為了應付考核,動員了五、六個農戶組建了合作社,至今卻不發展、不擴大;有的合作社成員是為牽頭人打工服務,實際上沒有農戶加入合作社,合作社沒有服務對象,只是為自己服務,為自己賺錢,沒有起到建一個合作社,帶動一方經濟、帶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2、服務功能還不夠完善。不少合作社掛了牌子,搭了架子,卻沒有實實在在開展合作服務,還是簡單的信息交流、技術指導,沒有開展農業生產投入品的代購代銷,農產品的加工、包裝、銷售等深層次服務,由于社員迫切需要的農產品銷售服務得不到支持,合作社失去了向心力。
3、思想固舊還不夠解放。多數合作社領了營業執照不搞經營,至多是拉客商、引經紀人上門收購,而不是親自把農產品送進大市場,這樣一來,農產品出售價格低,升值少,農民得不到實惠,合作社得不到收益。一方面反映了合作社缺乏能人搞加工、跑市場,另一方面反映了合作社成員還沒有抱團闖市場的意識,他們習慣于田頭,不愿到街頭;習慣于撈現成的,不愿意到市場冒風險;習慣各賣各的,不愿合伙做生意。
4、品牌效應還不夠強大。各合作社中,農業品牌相對較少,通過農產品“三品”認證認定的更少,就濟川街道來說,全街道有56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其中擁有自主注冊商標的只有兩個,一個是**市星辰鵝業專業合作社,一個是**市天恒銀杏專業合作社,也只有天恒通過了農產品“三品”認證認定,但由于市場認可度不高,合作社產銷量小,形不成規模,這兩個品牌并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應。
5、內部運作還不夠規范。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機構不健全,財務管理、成員管理、經營管理制度不完備,“三會”活動不正常。少數合作社成員出資不到位,個別成員一股獨大,民主管理很難落實,出現了少數人決策、少數人獲利的情況,合作社失去了凝聚力。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部分鄉鎮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像抓工業、抓招商引資、抓園區建設一樣抓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少數基層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認為農民發家致富是自己的事,合作是自愿的,農業生產風險大,擔心攬事上事;部分農民缺乏合作意識,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不高;部分地區缺乏特色產業支撐,缺乏能人引領;各項扶持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到位,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
三、對策和建議
農民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現代農業的經營主體,我省明確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今后一個時期,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要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注重以“五好”示范社建設為抓手,加強指導服務,加大政策支持,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現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業特色產業基地、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整體推進。
一要進一步加大行政推動力度,促進合作組織快速發展。農民增收是三農工作的試金石,針對當前農村青壯年絕大部分都外出從事二、三產業,在家種田的幾乎全是60歲以上的老人的現象,如何提高科學種田水平,如何提高土地產出率,如何增加農民收入,這是我們各級黨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和重點考慮的問題。土地向少數人集中,搞高效規模農業,目前這種分配制度,僅是讓少數有資本、有技術、有勞力的人富起來,而絕大部分農民增加收入還是困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互的經濟組織,它能帶領廣大農民共同致富。要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積極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組織各職能部門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實事。
二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促進合作組織多元發展。進一步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江蘇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提高各級干部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增強廣大干部依法支持、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觀念,動員廣大農民群眾積極行動起來,依法辦社,開展相互服務,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同時,圍繞糧食、蔬菜、生豬、家禽、羊業、花木水產、銀杏等特色產業,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興辦各類合作組織。加快建設產業帶動型、龍頭企業帶動型、市場帶動型、能人帶動型、基層組織帶動型的合作組織。通過典型示范,讓農民親眼看到參加合作組織的好處和前景,激發主動參與合作社的熱情和欲望。
關鍵詞:法治;法治文化;法治城市
1 法治文化在法治城市建設中的作用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靈魂和源泉,體現著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則、制度、現實運行等。正確認識并充分發揮法治文化在創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有助于進一步推進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國家、法治社會的全面構建。
(1)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從系統論的角度出發,法治城市建設的宏觀體系應包括地方立法完善、法治政府構建、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法治文化培育、法治工作隊伍培養等諸多方面。所以,研究法治文化的歷史變遷、重大成就以及新形勢下所面臨的困境,必然成為法治城市建設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基本內容。
(2)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設的思想基礎。弘揚法治文化,傳播法治理念,有助于培養法治精神、形成法治思維方式、提高法律素養,以奠定法治城市的思想基礎和重要精神支柱,從而為法治城市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3)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設的必要條件。法治城市建設中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先進的法治文化作支撐,發揮法治文化的理論指導作用、輿論引導作用、示范引領作用。因此,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設的重要保障、內在動力、必要條件。
2 武漢市法治文化培育的現狀
多年來,武漢一直在法治城市建設的道路上砥礪前行,并逐漸認識到法治文化在法治城市建設中的滲透力、引導力和感染力,不斷摸索和創新法治文化的培育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從而使法治文化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有利于武漢法治文化建設的機制和制度。如將普法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提供財物保障,又如依托各專業文藝團體和社區文化站,加強城市法治文化隊伍建設,鼓勵其深入城市各街道、社區巡回演出;創新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形式和法治文化傳播平臺。如組織“12?4”法制宣傳活動,舉行法制教育講座,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等傳統媒體以及微信、QQ、微博等網絡新媒體向全體市民普及法律知識,又如鼓勵將法治文化與機關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鄉村文化有機融合,創作各類法治藝術形象和作品,拓展法治文化建設的發展空間;加強城市法治文化示范點創建工作,創建法治公園、文明小區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點;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武漢法治文化建設還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法治文化建設的理論研究還比較滯后,尚未形成基礎理論體系;部分部門及領導干部對法治文化建設的認識深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法治文化培育的運行模式有待轉型,目前主要由政府主導和推動,社會各界對法治文化建設的參與意愿和熱情不足;法治文化宣傳隊伍的培育力度和專業化程度不夠;雖然拓展了法治文化的載體,但總體上看,內容不夠豐富、形式相對單一,傳統文化融合不足;法治文化與城市法治實踐的結合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典型成果的推廣和轉化還不夠;對特殊群體的法治文化培育有待加強,如城鄉一體化進程中涌入的農村居民;等等。
3 加強武漢法治文化培育的建議
城市法治制度和秩序的迅速發展與法治文化緩慢成長之間的鴻溝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武漢法治化建設的全面展開。為此,針對以上不足之處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1)立足于荊楚文化和武漢歷史,加強武漢法治文化的理論研究,努力創造符合市情、體現時代、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要充分發揮市委黨校、市社科院、市社科聯等機構的作用,調動全市廣大法學人員、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的積極性,讓他們參與到法治理論研究的工作中來,開設全市范圍的法治文化建設論壇,為法治文化建設實踐提供理論指導。(2)積極推進武漢法治文化體系建設,按照法治文化發展的規律制定和完善法治文化建設規劃和具體的實施意見。(3)改變法治文化培育的運行模式,通過政府、社會和公眾層面的多維互動以及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法治教育體系來推進武漢法治文化建設。(4)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立體的法治文化宣傳體系。加強重點對象(黨員干部、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外來經商務工人員及流動人口等)的法制宣傳教育;擴大創作隊伍,鼓勵各類法治文化相關的文學、藝術和影視作品的創作,努力創造出更多的反映武漢法治實踐活動和全體市民法治生活的優秀作品;充分利用“互聯網+”的新載體,創新法治文化宣傳教育平臺,如創辦法治文化網,舉辦法治文化夜市、社區學法俱樂部,興建法治主題公園、廣場、長廊、街區,在輕軌、地鐵、公交站臺,出入口通道、車廂內等新型載體上,加大法治文化宣傳力度等。(5)召開法治文化建設經驗交流會,推廣經驗,注重培育并總結全市法治文化建設的先進典型,形成在全省、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先進經驗,并加以推廣,擴大法治文化建設成效。(6)注重培養專門的法治文化宣傳隊伍,不斷提高專兼職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普法宣傳、參與法治文化教育的能力,尤其要加強對基層法治文化人才的培養和扶持。成立多個層面的法治文化的宣傳隊、藝術團等(7)積極構建覆蓋全市、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服務,堅持不懈地開展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建設,使全體市民共建共享法治城市建設成果。
總之,培育成熟的法治文化對推進法治武漢建設的全面展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培育法治文化建設是個全面、漸進的工程,需要找準法治與文化的契合點,從文化建設的自身特點出發,確立明晰的目標,堅持正確的領導,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創新法治文化的形式和內容,注重法治文化建設的成效,從而為法治武漢的建設注入強大活力,為武漢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和支持。
參考文獻
[1]董冰、董濮.城市法治文化建設路徑探析[J].學習與探索,2015(11).
[2]李湘剛.論我國城市法治文化建設[J].江西社會科學,2012(1).
[3]湯達金、梁瑋、朱振進.浙江法治文化及其建設路徑 [J].浙江社會科學,2006(2).
[4]劉斌.當代法治文化的理論構想[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7(1).
[5]謝暉.傳統與制度:法治文化的兩種面向[N].檢察日報, 2011-11-24.
[6]孫育瑋.法治文化:都市法治化的深層底蘊[J].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2).
根據區委依法治區辦通知精神,我鎮認真對照工作清單,扎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落實工作任務。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針對法治督察通知附件3第3條: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制度我鎮主要做法如下:
主要措施:每半年(6月底、12月底)定時召開政府法治建設情況專題工作會議,總結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主要成效: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目標清晰,各部門法治建設工作穩步推進。
特色亮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效顯著,形成了政府常態化工作。政府各項工作依法依規辦理,以法治思維和法治觀念處理政務。
存在的短板弱項:
統籌協調開展不夠,各項工作深入推進力度不夠,總體法治政府建設需進一步加強。
二、針對附件3第13條:落實本地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行政、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所采取的:
主要措施:每次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前均同步開展法律知識學習,讓班子成員形成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日常工作開展做到遵紀守法。
主要成效:班子成員初步形成了法治思維模式,運用法治方式規范工作行為。
特色亮點:班子成員學法成效顯著,學法熱情空前高漲。
存在的短板弱項:
對依法行政工作難以做到絕對有效的監督,部分工作人員法律知識有所欠缺等。
三、針對附件3第21條:縣級以上人民府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法治宣傳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制定并組織實施普法規劃,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督促各普法責任主體制定落實法責任清單,建立行政執法部門以案釋法制度。所采取的:
主要措施:年初制定普法規劃,制作法治宣傳財政預算,制定普法培訓計劃等。
主要成效:法治政府建設規劃目標明確,法治政府建設持續推進。
特色亮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效顯著,法治宣傳教育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機統一。
存在的短板弱項:統籌協調開展不夠,總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有待加大。
關鍵詞: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現狀分析
一、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宏觀分析
目前我國法治理論研究繁榮興盛,法律制度建設方面亦碩果累累。但是,在法治文化建設理論與實踐研究成果方面還有很多不足,特別是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方面的研究幾乎是空白。因此,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作為一項研究課題理應受到我們的高度重視。目前,我國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第一,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整體水平不高。由于司法對學校管理介入少,高職院校法治建設層次較低,效果不佳,沒有觸及法治價值、法治意識等文化層面。部分院校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實施管理,法律監管力量不足,措施不力;還有部分院校管理者官本位思想比較嚴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管理中不公開、不民主、不透明的現象比較普遍,無法實現全體師生共同參與監督、管理院校工作,而教職工、學生處于被管理者的位置,敢怒不敢言,再加上法律意識不強,依法維權意識差,對學校的“權威”、指示言聽計從,即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也不知道怎樣去維權。不學法、不懂法、不能依法辦事,背離了依法治校原則,阻礙了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的健康發展。
第二,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的思想根基較弱。法治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系統的工程,要經歷一個逐步完善深化的過程。一所優秀的大學,它的法治文化建設也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不斷沉淀。只有不斷積累、提煉,才會形成一種理念、一種精神、一種氛圍。而目前我國大多數的高職院校,是通過合并中等職業院校建立,因為面臨高職院校評估的壓力,它的主要任務是征地、建樓、資源整合,教育教學、校企聯合任務繁重,各方面條件所限,再加上部分領導的管理理念、管理水平還停留在中等職業教育水平,所以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在很多方面還是空白,問題剛剛破題,建設剛剛起步。大量的日常工作、招生、教學、就業等常規性工作千頭萬緒,已經壓得領導手忙腳亂,很難有精力思考、研究法治文化建設,所以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可謂任重而道遠。
第三,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創新能力不足。創新發展是推動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不斷發展的根本需求。當下,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中仍然存在教育理念陳舊,教學形式呆板,教學設施滯后,教學內容結合實際不緊、時效性不強,舉案說法避重就輕、不能緊跟時展等問題。課堂教育信息與網絡文化信息的不對等直接影響著教育的效果。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使高校師生成為了網絡時代的先鋒,他們思想敏銳,情感豐富,行為個性,憤世嫉俗。互聯網終端的不斷普及,大大加強了網絡信息對師生思想的沖擊。法治文化要想深深植根于學生的思想中,必須在教育教學中不斷更新觀念,在實踐中不斷創新發展,用最真摯的語言,最靈活的形式,授之以漁。善于“換位思考”,站在學生的位置上,用學生的視角去捕捉能夠引起同頻共振的“點”。教學實踐中要以激發師生對法治文化建設產生濃厚興趣為切入點,以承載先進法治文化建設教育活動為著力點,以樹立高職院校師生法治文化信仰為落腳點,用靈活、形象、生動與賦予時代意義的,先進的教育教學形式推進法治文化建設,自然水到而渠成。
第四,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機制不夠健全。中國古代韓非子說:“小智者治事,中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普遍存在著這樣的現象:沒有專職的法治文化建設辦事機構;沒有專職的人員承辦師生“涉法”問題;沒有專項的法治文化建設經費;沒有定期的法治文化建設活動;法律教學也等同于一般科目教育。學校紀檢、安保、團委、系辦等不同機構職能任務中或多或少都去抓“涉法”問題和活動,但不是形同虛設,就是業務不精。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在院校考評中也成為“軟指標”,沒有引起各級單位和領導的足夠重視,成為制約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的“瓶頸”問題。法治文化建設是高職院校師生樹立法治信仰的燈塔,是院校和師生依法維權的保障,沒有健全、長效的機制與機構作保障一切都是空談。
第五,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高職院校之間法治文化建設的差距較大。21世紀以來,隨著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高職院校的數量也如雨后春筍般增多,據教育部統計,2010年,全國共有高等職業學校1113所,占普通高等學校的47.2%,從規模上看,我國高職院校比例逐年增大,高職院校遍布我國各個城市。但我國作為一個后發展中國家,由于歷史所形成的城鄉差別和地區差異,其法治發展不可能在全國同一層次水平上同步運行和成長,它必然是一個從中心城市向邊緣城市輻射的一個過程,中心城市高職院校的法治文化建設必然優于邊緣城市高職院校的法治文化建設。因此,發展法治文化必須根據各個高職院校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措施和途徑。
二、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微觀分析——以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為例
(一)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法治文化建設調查問卷說明
為了了解并盡可能掌握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的現狀,從2012年11月—12月在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開展了實證調查工作。本次調查研究主要采用隨機抽樣法,主要針對學院行政管理人員、教師以及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700份,回收有效問卷658份,問卷有效率為94%。其中,共調查學生576名,男生409名,女生167名;一年級學生149名,二年級學生238名,三年級學生189名;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生171名,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生189名,裝潢藝術設計專業學生128名,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88名。共調查老師及行政管理人員共82名,其中教師46名,行政管理人員36名。針對學院的實際情況,本課題圍繞以下五個方面設計了調查問卷中的問題:一是法治理念,二是法治意識,三是法律認知,四是法律運用,五是法治環境。本次問卷中涉及法治理念、法治意識、法律認知、法律運用、法治環境的問題各一題,涉及其他問題共三題,一共設計了八道問題。
(二)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法治文化建設調查結果與分析
1.關于法治理念的調查與分析
深化法治理念是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的必要前提,所以法治理念調查必不可少。關于高職人法治理念調查,選擇的題目是“如果您是學院一名在校學生,當您發現學院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相沖突時,您會選擇:A.服從法律B.服從學院規定C.請示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D.請教老師E.都不執行”,統計結果見表1。
表1 關于法治理念的調查與分析統計結果
表1中的數據顯示:當發現學院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相沖突時,只有30.5%的被調查者認為如果自己是一名在校學生,會優先服從法律。有10.0%的被調查者認為會服從學院規定,有44.4%的被調查者會請示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有12.2%的人選擇請教老師,還有2.9%的人都不會執行。從調查數據中發現:法律的權威性并沒有完全確立。也就是說,學院的師生及行政管理人員對于法律并沒有尊崇和信仰。尤其是從年級的劃分來看更為明顯。一年級學生選擇服從法律的人數比例是35.6%,二年級學生選擇服從法律的人數比例為26.9%,而三年級的學生選擇服從法律的人數比例是26.0%,呈逐年級下降的趨勢,可見強化宣傳教育,培養學生對法律的崇尚和信仰還是相當重要和緊迫的。調查結果顯示,學生中選擇請示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的人數比例很大:男生占45.2%,女生占49.1%,女生對于法律的信仰比男生低。調查結果還顯示,不同專業的學生選擇服從法律的比例也有明顯的差距。裝潢藝術設計專業學生選擇服從法律的比例最大,占37.5%,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與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生分別占26.3%和28.6%,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占的比例最小,占到21.6%。對于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來說,雖然選擇服從法律的人數比例分別達到了41.7%和43.5%,但還有一半以上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選擇了其他。可見,教職工對法律的信仰也沒有達到理想的狀態。如何喚起高職人的法治情感,讓他們崇尚法律,信仰法律,按照法律的規則、法律的思維方式做事、做人,是今后法治文化建設的重點和難點。
2.關于法治意識的調查與分析
提升法治意識,有利于高職人增強自己的權利意識,養成遵守社會秩序與規則的習慣。通過對法治意識方面的調查,了解和掌握教師及行政管理人員與學生法治意識的現狀,以此為確定法治文化建設的原則和對策提供重要依據。因此,選擇了“您去餐館用餐,若不能為報銷所用,會不會索要發票”為題進行調查,統計數據見表2。
表2 關于法治意識的調查與分析統計數據
表2中的數據顯示,去餐館用餐,若不能為報銷所用,有33.7%的被調查者表示不會索要發票,還有35.7%的被調查者表示偶爾索要發票,其中選擇經常會和一定會的分別是21.0%和9.6%。調查顯示,學生當中男生選擇最多的是不會,比例占43.5%,女生選擇不會的是20.3%,可見男生的權利意識顯著不如女生的權利意識強。男生選擇偶爾的是29.8%,女生是47.3%,說明女生維護權利意識的意識也不強。在年級劃分中,一年級與二年級的學生選擇不會的比例分別是36.2%和25.2%,三年級的學生選擇不會的占到51.9%,表明三年級的學生對于屬于自己的合法權利更沒有足夠的重視。一、二、三年級的學生選擇偶爾會的分別是40.3%,35.7%和29.6%,選擇一定會的分別是9.4%,10.1%和3.7%,可以看出一、二、三年級的學生隨著年級的增高,權利意識在大幅降低,那么在學院開展法治意識的教育活動就十分必要了。對于不同專業的學生來說,選擇的比例差距并不顯著,說明權利意識與專業并沒有太大的聯系。在教工當中,選擇不會的比例分別是5.5%和17.4%,可見教師的權利意識比行政管理人員要差。總體來講,在學院培育高職人的法治意識,特別是培養高職人的權利意識是十分有必要的。
3.關于法律認知的調查與分析
法律認知是人們通過法律思維活動,掌握與法律相關的事物的發展規律,從而認識和理解法律現象及法律制度。法律認知的核心是對法律權威、法定權利和義務的了解掌握。通過對高職院校師生法律認知的調研,可以了解和掌握高職人的法律認知程度,為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全面建設提供有力依據。因此,選擇的題目是“生活中往往有‘人情大于國法’現象,您認為對、不對、不完全對還是不清楚”,統計結果見表3。
表3調查數據顯示,有29.6%的被調查者認為“人情大于國法”的現象是不對的,還有48.5%的被調查者認為“人情大于國法”并不完全對,而認為“人情大于國法”是正確的有15.8%。其中男生認為“人情大于國法”不對的占27.6%,女生占26.9%,表明性別對于法律認知問題并沒有明顯的影響。一、二、三年級學生認為“人情大于國法”不對的比例分別是28.2%,22.3%和33.3%,說明三年級的學生對于“人情大于國法”這種現象的認識比一、二年級學生稍強。認為“人情大于國法”不對的不同專業學生中,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和裝潢藝術設計專業的學生選擇不對的比例分別是28.1%和28.9%,道路橋梁工程設計專業的學生選擇不對的比例是21.2%,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選擇不對的比例是37.5%,比例最大,可見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對于法律現象的認識水平比其他專業學生要高。行政管理人員和教師認為“人情大于國法”不對的比例分別達到了50.0%和41.3%,表明教職工對于法律現象的認識還是比較深刻和透徹的。但盡管如此,這一問題的調查結果表明,對于“人情大于國法”這一法律現象,廣大高職人還是沒有清晰的認識,可見高職人的法律認知水平沒有達到理想的狀態,也就是說高職人對于人情與國法,人治與法治,傳統文化的影響與法治文化建設的需要等方面的命題還存在思考不夠、認識不足、理解不深等問題。
表3 關于法律認知的調查與分析統計結果
4.關于法律運用的調查分析
高職院校作為全國高等院校中的一種類型,是培育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無論是院校教職工還是學生,都接受了較高層次的教育,文化水平總體較高。因此,掌握法律知識的程度相對較高,但在實際生活和學習中,如何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或培養運用的意識也是我們需要關注的問題。關于法律運用的調查就是分析高職人運用法律的能力,以便對現實情況有具體的認識,所以選擇“您認為您運用法律的程度如何”進行調查,統計結果見表4。
表4數據顯示:通過對“您認為您運用法律的程度如何”問卷的調查,調查數據表明選擇“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實際問題”的比例是16.5%,選擇“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問題”的比例是33.0%,選擇“法律知識淺薄,但有實際運用的意識”的比例是36.2%,選擇“缺乏法律知識”的比例是14.3%。調查結果說明,高職院校廣大高職人有依法維權意識并掌握法律知識的人數占多數,但能夠運用所學法律并能解決實際問題的人并不是很多。從年級劃分來看,一、二、三年級選擇“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實際問題”的學生比例分別是21.5%,19.3%和7.4%,選擇“缺乏法律知識”的比例分別是11.4%,9.3%和25.9%,從數據中看出,三年級學生的法律運用能力最差,可見,針對不同年級進行不同的法治教育也是一項高職院校面臨的課題。對于行政管理人員與教師來說,選擇“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實際問題”的比例分別是16.7%和23.9%,表明教師比行政管理人員的法律運用能力要強。但無論是行政管理人員還是教師選擇“運用法律知識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比例普遍偏低,也進一步說明教工對法律知識的掌握和運用還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需要通過種種途徑發展與提高。
表4 關于法律運用的調查分析調查結果
5.關于法治環境的調查與分析
法治環境應是法治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因素。法治環境,直接影響法治文化建設的進程,因此它在法治文化建設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通過對法治環境的調查,熟悉高職院校的法治環境,了解并掌握高職院校發展的現狀,以此確定法治文化建設的目標和途徑。關于法治環境調查的基本情況,選擇了“您對學校管理現狀非常滿意、比較滿意、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無所謂”進行調查,統計結果見表5。
表5數據說明,學院的管理制度并不令人滿意。對于學院的管理現狀有6.7%的被調查者認為非常滿意,有31.6%的被調查者認為比較滿意,有19.1%的被調查者認為滿意,有29.0%的被調查者認為不滿意,還有9.6%的被調查者認為非常不滿意。也就是說認為滿意、比較滿意與非常滿意的被調查者比例占到57.4%,認為不滿意或非常不滿意的被調查者占到38.6%,即有相當一部分高職人對學院的管理現狀并不滿意。
表5 關于法治環境的調查與分析統計結果
其中從學生的調查數據顯示:從性別劃分,男生對學院管理現狀非常滿意、比較滿意和滿意的比例分別是7.1%、36.4%和18.1%,共占調查男生總人數的61.6%;女生對學院管理現狀非常滿意、比較滿意和滿意的比例是9.0%、29.9%和26.9%,共占調查女生總人數的65.8%。從年級劃分,一年級學生對學院管理現狀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2.7%、30.9%、27.5%,共占調查一年級總人數的61.1%;二年級學生認為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4.6%、31.9%和23.5%,共占調查二年級總人數的60.0%;三年級學生認為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15.3%、40.8%和11.6%,共占調查三年級總人數的67.7%。從專業上劃分,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生對學院管理現狀感到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5.9%、33.3%和19.9%,共占調查本專業學生總數的59.1%;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生對學院管理現狀感到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10.1%、41.3%和16.4%,共占調查本專業學生總人數的67.8%;裝潢藝術設計專業學生對學院管理現狀感到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3.1%、33.6%和22.7%,共占調查本專業學生總數的59.4%;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生對學院管理現狀感到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12.5%、23.9%和28.4%,共占調查本專業學生總數的64.8%。
對教職工的調查數據說明:行政管理人員對學院管理現狀認為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0.0%、5.6%和16.6%,共占調查中行政管理人員總人數的22.2%;教師對學院管理現狀認為非常滿意、比較滿意與滿意的比例分別是0.0%、15.2%和2.2%,共占調查教師總數的17.4%。調查結果表明,學生對學院管理現狀的滿意程度遠遠高于教職工,之所以教師及行政管理人員與學生的認識有較大的差距,應該有兩大原因:一是學院的管理漏洞大都是在對教師及行政管理人員中,只有教師及行政管理人員才能體會到;二是對學院的管理,學生并沒有太多的參與,他們對學院的管理現狀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學院的管理體制還有待于創新和改進。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aking Zhangjiak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s An Example
XU Hui-min, YANG Yan-jiao